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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时间:2022-02-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46] 党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良好开端受到挫折。这些变动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认知与探索具有根本性影响。而这又符合毛泽东等一批中央领导人对于中国基层组织的设计理念。“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程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在1958年秋冬之季比较明显地暴露出来。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两个重大的原则问题。

三、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及他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很快在广大干部和知识分子中做了传达,引起热烈反响。1957年4月,党中央发动了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这本是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次有益尝试,但不久,许多党外人士对共产党的批评意见中涉及对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制度和新中国成立以来历次政治运动的评价,有的采取根本反对甚至敌视的态度。这使得毛泽东和党中央转而采取阶级斗争的视角来观察和对待这些意见。5月中旬以后,运动的主题由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转向对敌斗争,由党内整风转向反击右派,并由于党对阶级斗争形势做出过于严重的估计而迅即出现反右扩大化的局势,使许多被错划的右派分子受到长期的委屈和压抑,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翻覆了党的八大对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正确探索,不仅伤害了一大批干部群众,“更重要的是,从反右运动开始就出现了‘左’的思潮”,“反右以后,‘左’的思想扎下了根”。[46] 党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良好开端受到挫折。这反映在党的指导思想方面,就是八届三中全会改变了八大一次会议关于我国社会阶级状况及主要矛盾的判断,并在八大二次会议上正式认定“在社会主义社会建成以前,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斗争,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始终是我国内部的主要矛盾”,提出我国社会有“两个剥削阶级和两个劳动阶级”[47] 。这些变动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认知与探索具有根本性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和反右派斗争的全面展开,党中央认为,经济战线上和政治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都已经取得伟大胜利,经济建设也有足够理由走得更快一些。为此,毛泽东和党中央以批评周恩来等人倡导的“反冒进”为契机,逐步提出了赶超战略,通过一系列会议酝酿并发动了一场旨在改变中国落后面貌的“大跃进”运动。1958年5月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制定了“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确认了十五年赶超英国的目标,通过了提前五年完成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目标,提出了“苦干三年,基本改变面貌”的口号,直接导致盲目求快成为经济工作中的主导性方针。会议再次强烈批判“反冒进”,号召“拔白旗、插红旗”,从而助长了浮夸之风,使急于求成的“左”的思想进一步膨胀。会后,早在之前就酝酿和出现的“大跃进”运动从各方面开展起来。农业“大跃进”和“以钢为纲”的大炼钢铁运动构成“大跃进”运动的核心与主体部分,凸显出经济发展战略的极端性。文化界、教育界、理论界、科技界、体育界、卫生界等也都提出各自的“跃进”计划,纷纷投入“大跃进”的浪潮。“大跃进”的提出与兴起,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探索一条独特的而有别于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艰辛尝试,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的普遍愿望,但却无视客观经济规律,无视中国和世界的风云变幻,否定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规律,曲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适用范围,夸大人的主观愿望和意志的反作用,实际上是以一种极端化的赶超模式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

伴随“大跃进”运动而泛起的是人民公社化运动及其形成的人民公社制度。由于“大跃进”氛围的渲染和推动,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中萌生的并社运动很快就演化为不顾客观条件、急于推动农业集体生产组织向所谓更高级的形式过渡的普遍的群众性运动。而这又符合毛泽东等一批中央领导人对于中国基层组织的设计理念。1958年8月,毛泽东视察徐水时反复强调:“我看农庄不如人民公社好”,“还是人民公社好”。[48] 此后,他又将人民公社的特点概括成“一大二公”。在此形势下,1958年8月17日至30日召开的北戴河会议正式决定在全国农村中建立人民公社,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还将人民公社视为联结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消弭贫穷与富裕的“捷径”,赋予其重大的战略意义,“人民公社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它将发展成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基层单位”,“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49] 。会后,全国一哄而起,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基本实现了全国公社化。人民公社化运动及其形成的人民公社制度,表现出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对共产主义理想的热切追求,反映了对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宏观而整体的结构规划和目标模式设计,带有浓厚的平均主义和军事共产主义色彩。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程中出现的重大失误,它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在1958年秋冬之季比较明显地暴露出来。从1958年11月起至翌年7月,在毛泽东的主持和推动下,党中央召开一系列会议,比较冷静地分析形势,着手纠正已经发现的“左”的错误,混乱局面得到初步遏制。在此期间,中共中央对混乱的生产关系进行了若干方面的重新调整。从1958年底开始,毛泽东迅速抑制了主张实行全民所有制、废除商业,消灭商品生产等急于过渡的思想。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更明确指出,不能混淆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更不能混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界限,人民公社目前基本上仍然是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在今后一个必要的时期内,人民公社的商品生产,以及国家和公社、公社和公社之间的商品交换,必须有一个很大的发展。继续发展商品生产和继续保持按劳分配的原则,对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是两个重大的原则问题。毛泽东从公社内部所有制分级的问题入手,强调要反对平均主义,尊重等价交换原则,从而进一步纠正了“共产”风。第二次郑州会议制定的《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和上海会议制定的《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两个文件,明确规定了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的所有制目前还是公社的主要基础。1959年五六月间中央发出的一个紧急指示中还规定:农村恢复自留地,允许社员饲养家畜家禽,鼓励社员充分利用屋旁、路旁的零星闲散土地种庄稼和树木,不征公粮,不归公有。中央明确指出,这种大集体中的小私有,在一个长时期内是必要的,这并不是“发展资本主义”。同时,党还对“大跃进”高潮中那些根本不可能达到的高指标进行了一些压缩。在此前后,毛泽东还迫切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联系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经济建设”去读书。在读书过程中,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可能而且可以划分阶段,特别提出了“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的阶段划分设想,这是当时对社会主义阶段论的一个崭新而富有重要意义的贡献。总之,从客观上看,九个月纠“左”的进程不能不是一个对中国实际、对马克思经典作家社会主义理论、对斯大林以及苏联所解释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重新认识的过程。换言之,也是继续探索较为正确或适合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一次重要努力。

但当时毛泽东及全党大部分人对“左”的错误的严重性还缺乏足够清醒的认识,从庐山会议后期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大规模“反右倾”运动,在政治上带来了严重后果,在经济上打断了纠“左”的积极进程。在“反右倾”的号召下,新的“大跃进”高潮再次掀起,“五风”再度泛滥,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国民经济陷入严重困难。至1960年下半年,不断恶化的形势已经到了不调整整个国民经济就难以为继的程度。1960年11月,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其核心是要求全党用最大的努力纠正“共产风”等错误,实际上是再次纠“左”,并成为扭转农村严重形势的起点。1961年1月,在党的八届九中全会上,确定从1961年起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的八字方针。这两件事标志着这个历史阶段中党的指导方针的重大转折,体现了党为进一步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所作的努力。

调整之初,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强调从调查研究入手,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奠定了全面调整的思想基础。在此基础上,党初步否定了在“大跃进”运动中实施的赶超战略,转而采用“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的均衡发展战略。八届九中全会总结50年代以来片面强调重工业的教训,提出1961年必须集中力量加强农业战线,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以农、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要缩短重工业和基本建设战线,延长农业和轻工业战线。1962年3月,周恩来在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进一步指出,多年来的经验完全证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工业为主导,而以农业为基础,要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次序来发展经济计划。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再次肯定了这一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这一社会发展战略重点的转折在新中国经济建设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为了切实将国民经济纳入均衡发展的良性轨道,党中央和毛泽东开始注重规章制度的作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制定了《农业六十条》,纠正了公社化以来农村实际工作中的若干突出错误,初步解决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和生产队内部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这两个重大问题,并在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同样的精神,党中央还陆续制定出《手工业三十五条》和《商业四十条》,停止了“大跃进”以来取消农村集市贸易和小商小贩,将集体性质的手工业和商业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错误。在整顿工业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工业七十条》,不仅恢复了被“大跃进”运动否定和打乱的工业企业规章制度和正常生产秩序,而且建立了一些“大跃进”以前未曾建立的制度,使我国的工业企业管理在调整中向规范和健全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在此进程中,为了全面调整自1957年反右以来不断趋于紧张的社会各方面关系,党中央又陆续制定出《科学十四条》、《高教六十条》、《中教五十条》、《小教四十条》、《文艺十条》(后修改为《文艺八条》)等一系列规章条例,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既肯定成绩,又特别指出近三年工作中的缺点和失误,提出一系列调整关系、稳定工作秩序、调动知识分子积极性的政策,并相应做出具体规定。这些条例的一个中心问题,是调整党与知识分子的关系和贯彻“双百方针”,从而在党内外知识分子中产生了很好影响。七千人大会后,调整工作呈现出更加强劲的发展势头。会后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更为现实的估计,是进一步深入调整的基础;周恩来、陈毅在广州会议上有关知识分子阶级属性的讲话,是对1957年后对知识分子错误定性的否定;1962年上半年在邓小平主持下加快对党员、干部的甄别平反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对1959年“反右倾”的否定,并已开始触及到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问题;1962年春王稼祥就对外关系向中央建议,是对当时外事工作方面“左”倾错误的纠正;1962年上半年在许多农村地区呈迅速发展之势的“包产到户”,更是突破了《农业六十条》中“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底线,实际上也蕴含着对1956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急过粗的修正;邓小平支持包产到户的“猫论”,实际上包含着用生产力标准取代1958年生产关系标准和意识形态标准等,其涉及面非常广泛,已不局限于对1958年那种极端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纠正和对传统模式的修复,而且表现出对苏联模式的超越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飞跃。

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全面改革的条件还远未成熟。虽然传统社会主义道路模式受到一些触动,但其一些基本方面仍然被视为神圣不可怀疑的,仍然是全党的共识。在这样的背景下,深入调整不可能从根本上纠正党的指导思想上的“左”倾错误,在党内特别是在党的领导层中,对形势与政策的许多看法实际上还存在分歧。形势逐步好转后,党内对形势估量和工作指导上的分歧又逐渐发展起来。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分歧被视为阶级斗争。新一轮的阶级斗争扩大化情势又开始集聚,经由“四清”运动最后发展至全局错误的“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场内乱是在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当时毛泽东对我国阶级形势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的估计,是完全错误的。他认为,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才能把被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同年8月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是“文化大革命”全面发动的标志。这两次会议相继通过了《五·一六通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对所谓“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党集团”和对所谓“刘少奇、邓小平司令部”进行了错误的斗争,对党中央领导机构进行了错误的改组,成立了所谓“中央文革小组”并让它掌握了中央的很大部分权力。林彪、江青、康生张春桥等人利用毛泽东的错误,乘机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使全国陷入动乱之中。但是,即便在这样全局性的错误格局下,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等党中央一线领导人以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文化大革命”初期,也竭力主张加强党的领导,维护生产秩序,稳定人民军队,防止混乱局面继续扩大。林彪事件后,周恩来领导批判极左思潮,对各项工作进行调整。针对无政府主义思潮对经济工作的破坏,周恩来及其领导的国务院提出整顿企业的措施,极力恢复被破坏的各种规章制度;通过大力压缩基建规模、精简职工人数等措施,解决职工人数、工资总额、粮食销售量大大突破指标的问题,扭转国民经济下滑的趋势。在农村,党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分配问题的指示,重申必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不能把政策允许的多种经营和家庭副业当成资本主义的东西加以否定。在科学教育工作中,周恩来要求把基础科学和理论研究抓起来,抓紧落实党的文化、民族、统战等政策的工作。这次调整使得各方面工作都有明显起色,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对正确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1975年邓小平主持的全面整顿更扩展了这一探索的广度和深度。在全面整顿中,邓小平领导起草了《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科学院工作汇报提纲》、《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等文件(草案),召开了一系列专业会议,提出一系列具有长远指导意义的思想观点。他反复强调:四个现代化建设是大局;要建立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坚决同派性作斗争,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要搞好安定团结,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整顿的核心是党的整顿,主要整顿各级领导班子,加快落实干部政策;四个现代化,更加费劲的是农业现代化;科学技术也是生产力,科技人员就是劳动者;科研要走在前面,推动生产向前发展等。邓小平还特别提出,“现在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怎样宣传毛泽东思想”[50] ,要求吸取林彪割裂毛泽东思想的教训,完整地理解毛泽东思想。全面整顿力图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把“文化大革命”中被颠倒了的思想理论、政策是非加以澄清,开始了有限度的拨乱反正,并提供了一个让人民群众进一步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等问题的历史契机,在重新认识和正确定位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之链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和意义。

“文化大革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历史上最为惨痛的一页,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历史教训,值得我们反思与汲取。

第一,必须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准确把握中国基本国情,从实际出发探索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由于客观历史条件的局限和理论认识上的错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缺乏全面认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没有完全搞清楚,不仅脱离了中国的实际国情,而且由于严重地误解或搬用马克思主义的某些设想和观点,使得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和行为在马克思主义的外衣下得以泛滥。因此,马克思主义不能代替我们去思考和解决中国社会主义进程中的具体问题。我们党只有准确地把握我国基本国情,从经济文化落后的现实出发,不断对社会主义实践做出新的理论概括,深化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再认识,才能逐步认识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找到建设社会主义的正确道路。

第二,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主要任务,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而不能“以阶级斗争为纲”。“文化大革命”的发动不仅是理论上对社会主义产生认识失误的结果,更是对阶级斗争形势以及党和国家政治状况做出错误判断的产物。作为“文化大革命”的指导思想,“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人为地夸大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形势。因此,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并且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下,进行“文化大革命”既没有经济基础,也没有政治基础,而只能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国家,经济建设是决定政权巩固至关重要的基础。作为执政党,必须正确处理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一社会的基本矛盾,集中力量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坚定不移地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任务,而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阶级斗争上。没有经济建设,没有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雄厚的物质基础,国家就不能实现繁荣富强,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就不能得到改善和提高,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不能充分显现出来。动摇或偏离了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以“阶级斗争为纲”和以群众运动的方法去搞上层建筑领域的“革命”,只能给党和国家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第三,必须改善党的领导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文化大革命”之所以能够发生并持续十年,也不能完全归结于毛泽东个人。在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被削弱,个人崇拜现象盛行的条件下,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打着“高举”、“紧跟”的旗号推波助澜,为非作歹,加紧夺取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同时又致使领袖个人的重大决策出现失误,导致形成全局性的大灾难。中国是一个封建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专制主义在思想政治方面的遗毒不是很容易肃清的。同时,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由于没有正确解决领袖和党的关系问题而出现过的一些严重偏差,也对我们党产生了消极影响。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加上我们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对执政规律还缺乏明确认识,没有能把党内民主和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的民主加以制度化、法律化,党和国家的民主集中制的领导体制、组织制度很不健全。这就提供了一种条件,使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终于难以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和持续。为了避免“文化大革命”一类历史悲剧重演,必须进行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同时,从组织上和制度上采取措施,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原则。

第四,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文化大革命”还以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中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由于“文化大革命”提倡“造反有理”、实行所谓“大民主”,全国出现了任意批判、揪斗、体罚、打砸抢的混乱现象,宪法和各项法律法令成了不起作用的一纸空文,执法机关被当作“黑机关”遭到砸烂,国家主席和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遭到揪斗、关押和迫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人身安全失去了保障。“文化大革命”的教训表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作为执政党,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依法执政,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是我们党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第五,必须正确制定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党纲领,不断加强执政党的建设。“文化大革命”也曾试图克服党和国家肌体中存在的阴暗面,克服一些干部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和脱离群众的现象,但由于没有实事求是地分析和估计党内状况和党内矛盾,把党组织存在的这些问题简单地等同于阶级斗争,而采取“天下大乱”的手段去冲击党和国家政权,使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受到一次大破坏,造成了党组织的严重不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如何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如何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如何使党的干部和党员不脱离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求党根据新的历史条件,正确制定出不同于革命战争时期的加强执政党自身建设的方针和政策。

总起来说,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艰辛探索,其间取得了重大成就,亦遭到严重挫折。在这一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渐次深化了对社会主义许多重大问题和发展规律的理论认识。但由于时代、历史以及认识的局限性,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阶段性、长期性以及我国在社会主义发展中的历史方位缺乏足够清醒和深刻的认识,尤其是长期无法摆脱超越历史阶段的思想模式和以阶级斗争为纲论的缠绕,在总体上没有突破以产品经济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模式,正如邓小平所说:“什么叫社会主义,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我们过去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51] 对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探索路向面临着深刻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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