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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社会主义道路

时间:2022-02-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月15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就此正式诞生。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尽快变农业国为工业国,彻底消灭剥削制度的强烈愿望,也是提高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客观需要,符合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

第一章 探索社会主义道路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新中国成立伊始,毛泽东同志等老一辈革命家就带领中国共产党和全国各族人民,为建设一个繁荣昌盛、各族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随着新中国的宣告成立和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完成,如何从政治和经济两个方面确立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摆在了共和国面前。1952年9月,毛泽东提出从现在开始用10到15年时间,逐渐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设想。

195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提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召开由选举产生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9月15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

毛泽东主持开幕式并致开幕词,刘少奇代表宪法起草委员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周恩来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新中国成立5年来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外交等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指出了各项工作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提出今后各项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报告第一次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在我国建设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的任务。报告号召人人都要关心提高我国的社会生产力,用全力实现《宪法》所规定的过渡时期的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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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作宪法草案的报告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就此正式诞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宪法》确立了我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向和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这部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记载了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胜利成果,指明了中国人民继续奋斗的正确道路。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政治、经济、文化落后、经历了数十年战乱、人民没有丝毫民主权利的旧中国而言,具有重要意义。它是中国人民一百多年以来为新中国诞生而英勇斗争的历史经验的总结,是中国近代关于宪法问题和宪政运动的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的历史经验总结。它肯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走过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并且用法律形式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全国人民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

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1953年12月,毛泽东完整准确地表达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思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写入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加以实施。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中国人民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尽快变农业国为工业国,彻底消灭剥削制度的强烈愿望,也是提高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客观需要,符合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历史必然。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三大改造”,其具体过程和内容大体如下:

第一,对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土地改革后,广大个体农民为避免重新两极分化以及发展农业生产的需要,要求走互助合作道路。为将分散的农业及时引导到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上来,农村开展了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合作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

第二,对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生产是分散的、落后的、保守的、盲目的,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不能改变它的生产关系,就不能把它的生产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就不能把落后的生产方式改变为近代的生产方式,并提高其生产力,也就不能把手工业者由穷困的状况引到富裕的境地。因此,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中全面实现“对私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当时,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之间的矛盾。私人资本主义企业同国家经济政策、同国营经济的矛盾越来越明显。只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两个阶、两条道路之间的矛盾,解放被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的生产力,推动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

我国对官僚资本主义采取的是直接没收政策。而对民族资本则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实行“和平赎买”的政策。

到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标志着中国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标志着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一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时代来到了。

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它使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基本上建立起来,几千年的剥削制度已经基本消灭,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和发展,为我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五”计划奠定社会主义工业基础

新中国建立以后,经过三年的经济恢复,国民经济得到根本好转。工业生产超过了历史最高水平,但我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工业水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1953年9月,中共中央向全党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总路线。其中,工业化是总路线的核心,在编制我国工业发展的目标时,毛泽东强调要施“大仁政”,优先发展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业。从此,揭开了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发展历史的崭新篇章。

从1953年起,我国开始执行建设社会主义的第一个五年计划。随着“一五”计划的实施,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开始起步,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经济建设新高潮。1956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286亿5千万元,超过了“一五”计划规定的1132亿2千万元的指标,到1957年底,“一五”计划的各项指标大幅度地超额完成了。

“一五”期间工业生产所取得的成就,超过了旧中国的一百年。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总产值所占的比重从1952年的41.5%提高到1957年的56.5%。在工业总产值中,重工业的比重从1952年的35.5%提高到45%。一大批旧中国没有的工业部门开始建立起来,中国从此有了自己的飞机、汽车、新式机床、发电设备、重型机器和精密仪器制造业等,初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工业体系。

五年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50亿元,建成了一大批重要工程,595个大中型工程建成投产,初步形成我国工业布局的骨架。以轻工业为主的日用工业品的产量也有成倍的增长。这就使新中国成立初期市场商品匮乏的局面得到很大改观。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了相应改善。

“一五”计划的重点是优先发展重工业。这一时期,鞍山钢铁公司的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相继开工,中国第一个生产载重汽车的长春汽车制造厂建成投产,中国第一个飞机制造厂成功试制第一架喷气式飞机,武汉长江大桥飞架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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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牌卡车试制成功

我国于1957年底胜利地完成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两个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在实现中国梦的征程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社会主义十年建设成就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以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即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时期。

1956年4月,毛泽东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报告。报告确定的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中共八大的召开作了思想准备。

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基本建立,我国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这些论述,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以后党确定正确路线的基本依据。

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举行扩大会议,正式决定当年钢产量比上年翻一番,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这次会议把“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推向高潮,使农村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1960年开始,我国出现了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在严重困难面前,全党上下决心认真调查研究,纠正错误,调整政策。1961年1月,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表明三年来造成严重后果的“大跃进”运动实际上已被停止,国民经济开始转入调整的新轨道。

从1961年到1965年,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主要注意力,放在了调整国民经济,恢复和发展生产方面。

从1956年到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前的十年,是党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在探索中曲折发展的十年。其间,虽然遭受过严重挫折,仍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使我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

十年中,我国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一五”计划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形成了我国工业体系的骨架。在此基础上,逐步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基础。

大江大河的开发治理成绩可观。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刘家峡、青铜峡、盐锅峡等大型水利工程和丹江口大型水库建设,不仅对防洪发挥了重大作用,而且收到了发电、灌溉等多方面效益。

科技工作成果累累。在党中央“向科学进军”的号召下,李四光、钱学森、钱三强等一大批科学家努力攻关,建立起了原子能、喷气与火箭技术、电子学、半导体等一批新兴学科。1959年9月我国第一台每秒运算一万次的通用电子计算机试制成功。1965年,我国领先世界完成了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结晶。“两弹一星”(原子弹、导弹和人造卫星)研制成功,更是新中国建设成就的重要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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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0月16日,我国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

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生了很大变化。解放前,全国人口中80%以上是文盲,学龄儿童入学率只有20%。十年中,从幼儿园到小学到高等学校全面发展,高等学校毕业生达130.8万人,中专学校毕业生210万人。文学艺术创作了一批优秀作品,丰富了人民的文化生活。城乡卫生面貌大大改观,人民健康水平有了普遍提高。城市建设面貌发生崭新变化,首都北京的建设包括人民大会堂、民族文化宫等在内的十大建筑,不仅建设速度快,而且质量上乘。

十年经济和社会建设的成就,是在国内发生严重经济困难,在国际上遭到战争威胁和巨大压力(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长期封锁禁运,苏联撕毁合同、撤销援助)的情况下取得的。我国还在这个期间还清了对苏联的全部债款(主要是抗美援朝中的军火债款)。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顶住压力,战胜困难,表现出无比的英雄气概和高昂的精神状态。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这十年建设成就说明:“我们现在赖以进行现代化建设的物质技术基础,很大一部分是这个期间建设起来的;全国经济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骨干力量和他们的工作经验,大部分也是在这个期间培养和积累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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