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实质的误读

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实质的误读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这一点,学界并无太大的争议,但对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是什么,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传统观点认为是缺少辩证法思想,并且认为,这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与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区别。相反,马克思还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概念。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过明确的表述。[43]马克思的批判击中了费尔巴哈哲学的要害。[44]可见,“直观性”才是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问题。

第二节 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实质的误读

前面我们已经介绍了学界关于费尔巴哈哲学在马克思早期思想发展中的作用的几种观点,马克思之所以是“马克思”,不仅在于它对费尔巴哈哲学思想的批判继承,更在于他的突破与超越。关于这一点,学界并无太大的争议,但对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是什么,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目前学界有这样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是辩证唯物主义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超越;第二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是实践唯物主义对直观唯物主义的超越;第三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是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唯心主义的超越。应当说以上几种观点都有其合理成分,它们或坚持了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性质、辩证发展的特点,或坚持了实践在马克思哲学中的核心地位,触及了马克思在哲学上的革命变革,或突出了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重大发现,但它们的观点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理论上的困境,都很难说是对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作了最佳理解。

一、辩证唯物主义超越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这是一种传统的最具影响力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的实质在于马克思批判地吸取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把唯物论和辩证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克服了以费尔巴哈哲学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所固有的机械的、形而上学的性质,使唯物主义从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发展为辩证唯物主义;而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则完全持否定的态度,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泼掉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是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

对于这种观点,我们认为是站不住脚的。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变革的实质并不是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简单相加,没有一场哲学上的彻底革命是不可能完成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上一节已经进行了阐述,在此不再赘述。另一方面,我们认为,把费尔巴哈哲学定性为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是缺少文本依据的。这种观点的一个逻辑前提是否定费尔巴哈哲学具有辩证法思想,认为费尔巴哈哲学的根本缺陷是形而上学性,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就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事情真的是这样吗?假如我们能够直面文本,认真去读一读马克思的原著和费尔巴哈的原著,我们就会发现,这种逻辑前提是不成立的。

首先,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既违背了马克思的原意,也没有把握住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是什么?传统观点认为是缺少辩证法思想,并且认为,这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哲学与马克思唯物主义哲学的根本区别。费尔巴哈哲学因为缺少辩证法思想而成为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由于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哲学中辩证法的合理内核而成为辩证唯物主义。其实这是一个误解。通览马克思的著述,我们会看到,1845~1846年间,是马克思集中批判费尔巴哈哲学思想,对自己“从前的哲学信仰”进行彻底清算的时期,在这段时间的著作里,马克思从来没有指责过费尔巴哈哲学中缺少辩证法思想,更没有把是否具有辩证法思想作为自己的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区别标准。相反,马克思还提出了“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概念。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搞》中,马克思说,青年黑格尔派由于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缺乏认识”,他们以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革命的,只是体系是保守的,因此,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采取了“非批判的态度”,“一点也没有想到现在已经到了同自己的母亲即黑格尔辩证法批判地划清界限的时候,甚至一点也没有表明它对费尔巴哈辩证法的态度”,而“费尔巴哈是惟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总之,他真正地克服了旧哲学”。[41]马克思并不认为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缺陷是缺少辩证法思想,那么,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弊端是什么呢?马克思认为是“直观性”,即费尔巴哈在处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关系时,把二者只看成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即直观的关系,而不是看成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即实践的关系。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有过明确的表述。他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类感性的活动。”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就是“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42]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续批判费尔巴哈的直观性,他们说:“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于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而当他“碰到与他的意识和他的感觉相矛盾的东西”时,又“不得不求助于某种二重性的直观,这种直观介于仅仅看到‘眼前’的东西的普通直观和看出事物‘真正本质’的高级的哲学直观之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43]马克思的批判击中了费尔巴哈哲学的要害。费尔巴哈哲学推崇的正是感性的直观,在《未来哲学原理》一书中,费尔巴哈曾将抽象的思维和感性的直观作过对比,对感性的直观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说:“直观是在最广泛的意义下了解事物,思维则是在最狭隘的意义下了解事物,直观给事物以无限制的自由,思维则给事物以规律,但是这些规律常常只是强制的,直观使头脑清明,但是不做任何规定和决定;思维则规定头脑,但常常也限制头脑;直观并无任何原理,思维自身是没有生命的,法则是思维的事情,法则的例外则是直观的事情。”[44]可见,“直观性”才是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哲学的主要问题。

其次,费尔巴哈抛弃了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观点也是违背哲学史的。费尔巴哈在柏林大学的两年时间里,听了除美学以外的黑格尔的全部哲学课程,黑格尔的逻辑学他甚至听了两遍。费尔巴哈之所以能违背父愿,坚定地放弃神学而转向哲学,就是被黑格尔那博大精深的辩证法思想所吸引。他在给父亲的信中说,听了四周黑格尔哲学的课,就“已经深深地感到……收益匪浅,甚至可以这样说,在这一段时间里我所学到的东西,比在爱尔兰根和其他大学四个月学到的东西还要多。在道布的讲课中感到模糊难懂,或者只是偶然、孤立地提到的那些地方,现在通过黑格尔的几次讲课,我就豁然贯通了,我相信,至少已经认识到其中的必然性和内在联系了”。[45]对黑格尔哲学,费尔巴哈认为,最重要的是不仅要掌握它的内容,“而且也要掌握它的方法”。[46]“黑格尔的方法是完全正确的,是具有历史论据的。”[47]费尔巴哈的博士论文就已经具有了黑格尔哲学思维方式的色彩,正如他在给黑格尔的信中所说:“我的这篇论文,虽然一般说来是很不成熟的,不完整的,在方式上难免是抽象的,但它自身却带着一种哲学思维方式的痕迹”,尽管这种“哲学思维在我的作品里……还不能运用自如”。[48]费尔巴哈这里所说的“哲学思维方式”指的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思维方式。而写作《近代哲学史》时,由于费尔巴哈对黑格尔辩证思维的“运用自如”,被黑格尔的高徒甘斯教授盛赞为“熟知抽象思维运动”。

正因为谙熟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深知个中奥秘,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辩证法才没有采取盲从的态度,而是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认为必须“无条件地弃绝一切绝对的、非物质的、自我满足的、由自身汲取素材的思辨”,[49]即克服黑格尔辩证法中的思辨性、抽象性、神秘性。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费尔巴哈是这样解释黑格尔的辩证法的:黑格尔首先从异化出发,在逻辑上就是从无限的东西、抽象的普遍的东西出发,然后再扬弃这个无限的、抽象的、普遍的东西,最后他扬弃了肯定的东西,重新恢复了抽象的、无限的东西。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之一就在于:“他把基于自身并且积极以自身为根据的肯定的东西同自称是绝对肯定的东西的那个否定的否定对立起来”。[50]也就是说,费尔巴哈的功绩是用物质代替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用人性代替了理性。费尔巴哈反对黑格尔的“思辨的”、“独白的”辩证法,认为这不是“真正的辩证法”。“真正的辩证法并不是寂寞的思想家的独白,而是‘自我’和‘你’之间的对话”,“是思辨与经验的对话”。[51]费尔巴哈辩证法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展开的。

再次,费尔巴哈哲学中蕴涵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诚然,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哲学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批判他的唯心主义思想上,重点解决的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矛盾,没有认真去挖掘他的辩证法思想,费尔巴哈在哲学史上的主要功绩是恢复唯物主义的权威,而不是系统地论述辩证法思想。但我们不能因此就说费尔巴哈的哲学中缺少辩证法思想,不能说他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态度是否定的,说他的唯物主义是形而上学的。事实上,在费尔巴哈哲学中,发展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否定的观点、转化的观点等辩证法思想俯拾皆是。其一,费尔巴哈认为自然界是运动、变化、发展的。他说:“地球并不是一直就像现在这个样子,它只是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和变革以后,才达到现在这个状况。”[52]“如果没有顺序的继起,没有运动、变化和发展,那也就不会有生命,不会有自然界。”存在时间就必然存在发展,因为“时间是与发展不可分离的”,而时间又是永恒的,因为“由我夺去时间,那你就由血管中夺去我的血液,由身体中夺去心脏,由头中夺去脑,结果不待言,除了死和佛教的虚无以外,我不会剩得什么东西”。[53]其二,费尔巴哈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他说:“自然到处活动,到处化育,都只是在内在的联系之下,凭着内在联系而进行的”,“一切都在交互影响,一切都是相对的,一切同时是效果又是原因,一切都是各方面和对方面的”,“一个个单字相互间必须构成一种必要的联系,才有意义,才能使人了解,同样,自然界的本质或现象相互间也必须构成一种必要的联系,才能给人以理解性和计划性的印象”。自然界中的事物,“它们本是互相吸引着,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这个没有那个就不行的,因此它们是由于自身的力量而互相联系起来,譬如氧和氢结合为水,氧和氮结合为空气,如此造成了那种使人惊奇的联系”。“这个以那个为前提,那个以这个为前提,这个依赖那个,那个依赖这个,一切都是有限的,一切都是彼此互相产生的。”“每个东西同时是效果又是原因。倘若没有水,就没有鱼;但是,倘若没有鱼,或者没有像鱼一般能在水中生活的动物,也就没有水。”[54]其三,费尔巴哈认为偶然中有必然,必然通过偶然表现出来。他说:“人依照不同的年龄,有一定的死亡率,如一岁的婴儿三个到四个中死一个,五岁的二十五个中死一个,七岁的五十个中死一个,十岁的一百个中死一个,乃是一条自然中的‘神圣秩序法则’亦即自然原因中的一个结果,可是,恰好这个婴儿死掉,而那三个或四个活下来,却是偶然的,并不是由这条规律决定的,而是有赖于一些别的偶然原因的。”婚姻也是一样,它“是自然天意繁殖人类的一条法则,因此对于我是一种义务。不过我是否应当娶这个女人,是否这个女人也许会由于一种偶然的生理缺陷而不能人道或不能生育,自然的天意是一点也不告诉我的”。[55]其四,费尔巴哈认为否定即肯定。费尔巴哈在谈到对宗教神学的否定时说:“我的目的决不是一种消极的、否定的目的,而是一种积极的目的;我否定只是为着肯定;我否定的只是神学和宗教的荒诞的、虚幻的本质,为的是肯定人的实在的本质”,“人否定自己,可见不是为着否定自己……人否定自己,至少在人性意义之下,乃是为着借这否定自己来肯定自己,否定,不过是自我肯定、自爱的一种形式、手段罢了”。[56]其五,费尔巴哈认为矛盾就是对立统一。费尔巴哈承认矛盾是存在的,事物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他说:“单一是不能生产的,只有二元、对立、不同才是多产的……精神、机智、聪明、判断,只是在对立之中、只是在冲突之中发展和产生出来的,生命也只有在许多不同的而且相反的质料、力量和事物的冲突中产生出来”,“地球的个体性又是以什么为其基础呢?是以‘吸引’和‘排斥’为其基础;‘吸引’和‘排斥’,是物质——这个自然界的基质——本质上所具有的”。[57]“吸引”和“排斥”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人之所以有缺点,只是为了通过这些缺点可以辨别并且促进与自己的缺点对立的德行……你指摘我的缺点吗?你这责人过苛的可怜虫!假如你真的要攫夺我的缺点吗,那么你也就会夺取我的德行了”,“对立的东西就是这样互相补充”。[58]其六,费尔巴哈的认识论中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费尔巴哈强调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他说:“感官什么都会说,但要了解感官所说的箴言,必须把这些话联系起来,联系起来读感官的福音就是思维”,“我们读自然的书用感官,但了解它却不能用感官”,“感性若无思想便等于零,思想即理性,若无感性也同样等于零”,“只有存在与本质结合、直观与思维结合、被动与主动结合、法国感觉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反经院派的热情原则与德国形而上学的经院派的冷淡态度结合起来的地方,才有生活和真理”;[59]费尔巴哈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和无限的辩证统一,类和个体的统一。他说:“我的知识、我的意志是有限的;但是,我的界限却并不就是别人的界限,更不是人类的界限;我感到困难的事,却有别人感到轻而易举;对于某一个时代来说不可能的、不可思议的事,对下一个时代来说,却就是可思议的和可能的事了。我的生活被束缚于一个有限的时代,人类的生活则不然……类是无限的,只有个体,才是有限的。”[60]费尔巴哈强调主客体的统一、“我”和“你”的统一。他说:“不可分割地联系着的‘我’和‘你’、主体和客体——这是思维和生命、哲学和生理学的真正原则”,“没有客体就没有主体,没有‘你’就没有‘我’”,主体和客体、“我”和“你”统一的基础则是生活在现实基础上的人,这“就是新哲学的立场”。[61]

通过上面的文本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费尔巴哈哲学中并不缺少辩证法思想,缺少的是没有将这些辩证法思想理论化、系统化,进一步地发挥和发展。费尔巴哈的辩证法是不彻底的。因此,对于费尔巴哈,我们虽然不能把他说成是辩证法家,但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他对辩证法持漠视态度。

二、实践唯物主义超越直观唯物主义

这种观点是目前学界对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实质的最为切近的理解。说它“切近”,这是因为,第一,这种观点把费尔巴哈哲学定性为直观的唯物主义,这是符合费尔巴哈哲学的性质和马克思的原意的。第二,将马克思主义哲学定位于“实践唯物主义”,抓住了“实践”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根本特点,意在突出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首要的基本观点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质。但“实践唯物主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质的把握还是没有“到位”,仍然缺少那关键的一步“跳跃”。

其实,最早提出马克思哲学是“实践一元论”即“实践本体论”的是意大利共产党的领导人安东尼奥·葛兰西。他在《狱中札记》中将马克思哲学称为“实践哲学”,并提出了“实践一元论”思想。他说:“‘一元论’这一术语将表达什么意义呢?当然不是唯物主义的,也不是唯心主义的……这是行动(实践,发展)的哲学,但不是‘纯粹的’行动的哲学,即‘非纯粹的’,实在的(在最简单的和最通俗的意义上的)行动的哲学。”[62]后来,匈牙利哲学家卢卡奇、波兰哲学家沙夫、前南斯拉夫的“实践派”、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都提出了类似的观点。

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内一些学者逐渐意识到了实践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特殊地位,从实践观点去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贡献,几乎成为国内学界大多数学者的共识。在“实践唯物主义”的名目下,“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实践一元论”相继提出。但是,无论是唯物论、本体论,还是一元论,实质上都还是通过赋予实践以本体论的意义,把实践引进本体论,把它提升到世界本原的行列中去,来突出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首要的基本观点”的地位。这一初衷是好的,但却是有悖于逻辑和科学的。

首先,从已知的文献资料看,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将自己的哲学称做“实践本体论”、“实践一元论”或“实践—物质本体论”,他们坚决反对抛开人的生活世界,去追求虚无缥缈的彼岸世界的哲学思想,而是强调理论必须关注人的现世生活、此岸世界,把追求人类的解放事业作为自己终生的奋斗目标。因此,在自己的著作中,马克思几乎连“本体”、“实体”、“本体论”这几个概念用都没有运用过,更不要说建立一个本体论的理论体系了。很明显,将马克思哲学的实质定位在“实践本体论”或“实践一元论”或“实践唯物论”上,是违背经典作家原意的。另外,马克思和恩格斯也从来没有把他们创立的哲学称为“实践唯物主义”,虽然他们阐述过这种思想,有过相近的提法。例如,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把自己的哲学称为“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再次指出:“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说来,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63]这也是坚持“实践唯物主义”观点的学者们经常引用的两句话。但需要注意的是,马克思在这里是针对一切旧唯物主义,强调自己哲学的“实践性”,即“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和改变事物的现状”的唯物主义,并没有直接称谓自己的哲学就是实践唯物主义。其实,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已经对自己的哲学作出了明确的称谓,这就是“新唯物主义”。《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10条是:“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化了的人类。”这个“新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

其次,实践概念本身就不是一个本体论概念。众所周知,实践是社会主体有目的地借助于物质手段探索和改造客观世界并同时改造自身的感性活动。作为感性活动其实现的基本条件就是客观世界的存在,没有客观世界的存在,实践就失去了自身所要作用的对象和规定其性质的客体。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明确指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64]这说明实践对象、实践客体的预先存在是实践活动得以开展的逻辑和历史的前提;再则,实践作为主体人的活动,人的现实存在是实践开展的前提条件,人是社会实践的发动者、组织者、控制者和承担者;此外,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的作用必须通过生产工具来完成,这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根本的特征,这同样表明生产工具是人们进行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可见,实践活动绝非一种独立自主的存在形式,离开相关的前提条件也就无现实的实践活动而言,实践既不具有自因性、本原性,也不具有永恒性,实践根本不具有万事万物的“本原”和“始基”的条件。

再次,“实践本体论”者认为,“实践之成为世界的本原,是以它物化在物质上面,改变物质的存在形态为前提的”,也就是说,实践之所以成为世界的本原是对“人化自然”、“属人世界”而言的。但这里的问题是:其一,在属人世界把实践看成是本原的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把实践说成是包括自然事物在内的整个自然界的本原,这就无论如何也说不通了。科学已经证明,人类出现只不过是大约300万年前的事情,而地球形成以后十几亿年内根本没有生物,只有进行着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和化学运动的无机界。后来从无机界中分化出有机界,又经过几十亿年的进化才出现了人类,有了人才能谈得上人所从事的以生产劳动为主的实践活动。可见,先有物质后又意识,先有自然界后有人类世界,这已经是被科学证明了的事实,把实践说成是先它几十亿年前就已存在着的世界的本原是无论如何也说不通的。同时,将“人化自然”、“属人世界”说成是世界的本原,这一观点本身就包含着不能解决的矛盾。因为,无论是“人化自然”还是“属人世界”,你“人化”在什么上面?“属人”在什么地方?其实,还是“人化”在自然上,“属人”在世界上,一句话,“人化”、“属人”在“物质”上,这实际上还是承认物质比实践更“本原”,更“本体”。其二,如果承认属人世界的本体是实践,自然世界的本体是物质,那就无疑承认两个本体的存在,这在逻辑上又说不通。因为,本体就是“万物始所从来,与其终所从入”的东西,它“不为别的主题作云谓,而别的事物都为它作云谓”,它无须借助于他物而存在,它是最根本、最原始的东西,是万事万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源,它是自因的、内在的、本原的、永恒的、无始无终的。本体的这些特性就决定了它只能是唯一的,不可能有第二个、第三个本体,而“实践本体论”者如果坚持实践是本体的话,无疑就得承认物质和实践两个本体的存在,这在逻辑上就说不通了。其三,把实践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突出实践的地位和作用,但结果却是事与愿违,恰恰是降低了实践的地位,违背了实践的本性。我们知道,实践是人类自觉地进行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是以承认物质世界及其客观规律性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把实践抬到高于物质及其规律的地步,超越了外部世界及其规律的制约性,这势必把人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同时,人类的实践活动又是一个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不断向未知和自在的领域进军的过程,如果把实践提升到自然之上,取消自然的“优先地位”,将人的实践活动仅仅局限于狭小的“人化自然”、“属人世界”,必然导致对实践开放性、未来性的否定,这是与实践的本性相违背的。

正是由于用“实践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所以,我的导师,吉林大学高清海教授生前一直拒绝使用“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一元论”这一类的名称。他说:“我没有使用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的名称,当然也有我的理由。我认为无论是从本体论还是从唯物论去理解或突出实践观点的地位、性质和作用,都是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跳出旧的传统思维模式的限制,而造成悖谬理解的症结正在于这种思维模式,所以这类名称并不能很好地揭示出马克思哲学思想变革的本质。”[65]

不改变旧理论的思维模式,却要把实践提到世界观首要范畴的地位,这不能不使“实践本体论”者陷入前苏联学者曾经遇到而又无法摆脱的两难困境。传统的哲学原理教科书作为准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主要是由前苏联学者在19世纪40年代制定的,它的最初蓝本是斯大林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理论体系,看上去好像很重视“实践观点”,事实上并没有真正理解和把握“实践观点”所蕴涵的深刻内涵和意义。它不过是把实践看成是一个实证的工具,放在认识论的一个角落,用来说明认识的基础、来源和真理标准的基本概念,并没有把它贯彻到世界观和历史观中去,使之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观点”。整个哲学原理教科书,“两个主义”,“四大板块”,向人们展示的是这样一个图景:世界观向人们展示的是一个物质的世界,见物不见人;辩证法向人们展示的是“词汇语录”、“刻板公式”和“实例总和”,辩证法成了变戏法;历史观更多强调的是“自然的过程”,人的主动性被扼杀;在认识论中,实践则被放到了一个角落,充当着说明认识的来源和检验真理标准的角色。那么,当年苏联学者为什么没有把实践观点推进到世界观和历史观领域中去呢?是他们不想呢?还是有其特殊的困难呢?答案是明确的,不是他们不想这样做,而是有其特殊困难阻止他们这样做。那么,这个特殊的困难是什么呢?就是制定体系的学者包括蓝本作者自己没有转变哲学思维模式,运用的是旧哲学框架、旧哲学观点、旧哲学方法去理解马克思的哲学创造。因为,按照本体论的思维方式,要把实践在整个哲学内容中提升到“首要的基本观点”的地位,就必须赋予实践以本体论的意义。但赋予实践以本体论的意义,随之而来就遇到了我们在前面所论述的理论困境:在属人世界把实践看成是本原的还勉强说得过去,但把实践说成是包括自然事物在内的整个自然界的本原,这就无论如何也说不通了;如果承认属人世界的本体是实践,自然世界的本体是物质,那就无疑承认两个本体的存在,这在逻辑上又说不通。正是这种理论上的困难,使得前苏联学者只能在认识论范围内承认实践是“首要的基本观点”,当进入到包括自然在内的世界观领域时,就必须要坚持“物质本体论”或“物质唯物论”了。

怎样解决这一矛盾呢?我们认为,要想摆脱这一困境,出路只有一条,这就是把从实践中肢解出来的两个抽象原则再归还于实践,自觉地以实践为原则,从实践出发,去对待和处理自然世界与属人世界的矛盾问题。也就是赋予实践观点以思维方式的意义,从实践观点出发来思考、处理这些问题,这些矛盾就都迎刃而解了。它既克服了以往哲学教科书中只重视物质本原的基础作用而忽视主体创造作用的缺陷,把实践观点推进到世界观和历史观中去,又避免了“实践本体论”、“实践唯物论”和“实践一元论”双重本体的逻辑矛盾,从而真正摆正了人与自然、主体与客体、主观与客观的关系,把实践观点提升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首要的基本观点”的地位。

三、历史唯物主义超越历史唯心主义

这种观点认为,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的实质在于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则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的推广。

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是历史唯物主义超越历史唯心主义,对此我们不敢苟同。通过前面的论述,我们已经知道,要想说明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的实质,必须科学地阐释清楚以下两个问题:一是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二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根本缺陷。而马克思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是历史唯物主义超越历史唯心主义这种观点并没有很好地体现这两个问题。

第一,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论断我们并不反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历史观一直是唯心主义的天下,也是唯心主义的最后避难所,“历史之谜”一直没有被人们所破解。由于唯心主义历史观轻视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重要性,因而,它“至多只是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研究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没有探索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没有把物质生产的发展程度看作这些关系的根源……以往的理论从来忽视居民群众的活动……至多是积累了零星收集来的未加分析的事实,描述了历史过程的个别方面”。[66]正如马克思所说,它们“不是完全忽视了历史的这一现实基础,就是把它仅仅看成与历史过程没有任何联系的附带因素。因此,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说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说成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这样,就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了,因而造成自然界和历史之间的对立。因此,这种历史观只能在历史上看到重大政治历史事件,看到宗教的和一般的理论斗争”,结果,“这些特定的人关于自己的真正实践的‘想象’、‘观念’变成一种支配和决定这些人的实践的惟一起决定作用的和积极的力量”。所以,“这些理论家们一旦着手探讨真正的历史主题……那么他们也只是提供观念的历史,这种历史是和构成这些观念的基础的事实和实际发展的过程相脱离的”。[67]而马克思则发现“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切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68],从这“历史的基本条件”出发,“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这就是,“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69],人类社会就是按着这样一个规律性向前发展的,“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它必然被共产主义所代替。

对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列宁特别强调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是从费尔巴哈那里产生出来的,是在与庸才们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自然他们所特别注意的是使唯物主义哲学向上发展,也就是说,他们所特别注意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70]无疑,列宁在这里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性和历史性的特点,但这能否就说是马克思哲学超越费尔巴哈哲学的实质呢?马克思是怎样创立历史唯物主义的,是通过实践,其根源还是实践。历史唯物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从来不具有本原意义,它一直是作为派生物出现的。马克思正是通过人们的社会生产实践,通过社会政治生活,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才发现了“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那个“简单事实”,“才发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才“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才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因此,“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才是源,而历史唯物主义则是流。所以,把马克思主义说成是历史唯物主义尚且可以,但把历史唯物主义说成是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则缺乏理论依据。

第二,这种观点的一个逻辑前提就是认为马克思的贡献就在于把唯物主义推广到社会历史领域,而费尔巴哈的缺点就是没有把唯物主义推广到历史领域。撇开历史考察人,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本身的缺陷,并不是只在历史领域才表现出来。同时,不管我们用什么方法把唯物主义推广到历史领域,如果我们不能实现人与历史的统一,做到人是历史中的人,历史是人的活动历史,我们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就会始终隔着一条鸿沟,因为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决不是“唯物主义”和“历史领域”的简单相加。

第三,代表费尔巴哈哲学特点的不是他的历史唯心主义,而是他的直观唯物主义。费尔巴哈哲学的根本问题不是将历史唯心化,而是将历史感性化,直观化。我们大家知道,在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是一切唯心主义,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通病”,它并非费尔巴哈哲学所特有,也不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本质属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