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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金融制度的发展

时间:2022-11-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的银行对经济高增长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企业行为的独立性在以日本式企业体制为特征的证券市场中得到释放。日本式金融体制的建立具有双重目的:一是支持产业发展,二是保持金融稳定,后者主要是基于日本自身的金融危机体验。此外,管制体制对日本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经营产生了重大影响。在上述保护性体制的庇护下,银行只要扩大规模就可以保证收益增长的经营环境形成了日本银行界重规模与安全性、轻收益的经营特征。

第二节 战后金融制度的发展

一、经济高增长前半期(1955~1964年)

1955年前后,确立了奠定经济高速增长基础的日本式金融体制。它与GHQ设想的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体制不同,明显表现出政府管制为主导、主银行为核心的特征。

日本的银行作为日本现代经济活动的中心,在日本国民经济体系中发挥了神经中枢的重要作用。尤其是在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和初期发展阶段,在筹集资金、支持企业发展生产、扩大对外贸易以及配合对外经济扩张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日本的银行对经济高增长的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信息生产的作用。在经济高增长初期,日本都市银行(12)向新兴企业的索尼、本田公司提供了大规模设备投资资金,发挥了提供风险资金的作用。都市银行的这一作用可以从研究限制设备投资流动性的投资函数的计算、预测结果中得到确认。根据宫岛英昭通过内部资金对设备投资回归的研究结果显示,企业与都市银行关系越密切,企业设备投资的资金流动系数越低(13)。二是制约企业经营的作用。经济高增长前半期,都市银行在增加企业贷款的同时,相应增加了派遣董事人数和持股比率,提高了对企业的监察能力。都市银行增强参与企业经营的目的,一方面在企业经营业绩恶化时可以强化对企业内部人员的制约;另一方面,可以顺利实施救济,发挥降低企业无效率破产成本的效果。

但是,由于经济高增长前半期,都市银行和企业客户关系尚处于形成阶段。三和、富士、第一劝业银行等非财阀系都市银行缺乏大企业客户,故在50年代初期,都市银行之间争夺大企业客户的竞争仍十分激烈。一方面,这一时期分散股票的改革影响尚未消除,个人持股比率依然高达50%。另一方面,企业信誉下降,企业经营者仍然处于证券市场的强大压力之下,未摆脱证券市场的制约。因此,都市银行在制约企业经营方面,还处于监察作用与市场对企业的调控压力并存(14)的状态之中。根据拉宾Q比率(15)(投资与资本存量之比)对设备投资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这一时期市场对设备投资十分敏感,说明企业行为仍受到证券市场的强烈影响。此外,这一时期,企业经营恶化、银行不实施救济、银行为维护债权过分干预企业经营遭到批判、银行放松贷款事前审查等问题的出现,说明企业内部人员和外部人员之间,规范财务监察的规则不到位,都市银行根据企业财务状况的法人治理机制尚不健全。从此意义上来说,经济高增长前半期是战后改革期中形成的日本式金融体制进一步“进化”与“完善”的时期。

二、经济高增长后半期(1965~1973年)

经过战后最大的证券萧条以及此后的发展,摸索期中出现的若干不稳定状况大为改观。证券萧条、股价下跌,以及资本自由化背景下,海外资本收购日本企业的危机上升,推进了稳定股东关系的发展,即持股法人化趋势增强。因此,战后改革期设想创建公司控制权市场(16)的可能性完全消除,经营者从证券市场的压力下解放出来。经济高增长前半期对拉宾Q比率敏感的设备投资进入经济高增长后,其敏感度明显下降。企业行为的独立性在以日本式企业体制为特征的证券市场中得到释放。主银行根据企业财务状况实施法人管理的治理结构在这一时期得到确立,同时企业经营的独立性的提高强化了依赖间接金融模式的巩固。银行借款在企业外部融资中的比重高达90%以上(17)。此外,企业资本结构中的自有资本比率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有所下降。用负债和自有资本比率对企业总资产增长率的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在60年代后半期呈负相关关系。说明在经济高增长后半期,企业高度依赖负债,其程度左右了企业的发展。

伴随着东西方冷战的激化,美国对日本的战后改革计划发生了转换,由“解散潜在战争能力”转向“快速实现经济复兴”。大银行侥幸避免了像其他财阀企业一样被分解的冲击。此后,在美国主导下,重建自有资本损失殆尽的银行系统被列为最优先课题,20世纪50年代上半期,日本对原金融制度的重建和调整已基本完成,形成了现行日本金融制度的完整框架。这次重建是在沿袭战前及战时框架的基础上,在原普通银行以外,建立起由长期金融机构担负重化工业所需长期资金供给、中小及合作类金融机构负责中小企业发展,以政府金融机构为补充的金融体系

日本式金融体制的建立具有双重目的:一是支持产业发展,二是保持金融稳定,后者主要是基于日本自身的金融危机体验。日本是最早经受现代金融危机的亚洲国家。从支持产业发展的角度来看,日本式金融制度是一种典型的产业金融,各项管制措施的设置本质上排斥市场对资金的调节作用,节约了通过市场进行资金分配的成本,目的是要保证资金以最低成本、最快途径支持相关产业发展,它排斥或不利于直接融资的发展,如企业债券发行方向的有担保原则及最低金额限制,为大中型企业提供了便利。

经济高增长时期,在旺盛的资金需求和企业界稳定的增收背景下,以管制为特征的金融制度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了安全经营的保障,金融业的超稳定性对战后资本力量薄弱的银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当时主要都市银行在全部存款市场中所占份额以及相互之间的排位一直相当稳定,例外只发生在有限的几次银行兼并中。此外,管制体制对日本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经营产生了重大影响。分业管制保证了不同业态利润的均等分配,利率管制确保了银行利差的稳定收入。而外汇管制则防止了外国资本对银行经营的威胁。在上述保护性体制的庇护下,银行只要扩大规模就可以保证收益增长的经营环境形成了日本银行界重规模与安全性、轻收益的经营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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