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印度教与民族

印度教与民族

时间:2022-07-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印度教是多神教不是一神教。然而,世界上毕竟有比例很大的人口或民族受印度教的影响,而且印度教徒与其他民族宗教徒的关系直接影响着有关的民族关系,甚至在印度还关系到国家统一的问题。所以,印度教及其民族关系不能不是一个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印度教的前身是婆罗门教。印度教主要是雅利安人侵入印度地区后,对其吠陀文化的一种发展,而不是吠陀文化的简单重复。而印度教则是对婆罗门教种姓制度的极力维护者。

如果从世界的影响范围来讲,佛教是继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后的世界第三大宗教。但如果从信徒人数来讲,居于世界第三位的不是佛教而是印度教。

从以下三个因素来讲,印度教绝不是世界性宗教:其一,印度教徒主要集中在南亚地区,印度教对世界文化的影响远远不能和基督教、伊斯兰教及佛教这世界三大宗教相比。其二,从宗教发展程度和历史来看,宗教发展的历史进步经历了一个从多神教到一神教的历程。印度教是多神教不是一神教。一神教比多神教所含有的合理性和文明程度要高得多、大得多。其三,印度教不但没有佛教那种普度众生的普济主义胸怀,而且抱着种姓制度不放,把非雅利安人视为“劣等种姓”和“不可接触者”,对其抱有歧视态度。

然而,世界上毕竟有比例很大的人口或民族受印度教的影响,而且印度教徒与其他民族宗教徒的关系直接影响着有关的民族关系,甚至在印度还关系到国家统一的问题。所以,印度教及其民族关系不能不是一个值得重点关注的问题。

印度教又称为新婆罗门教,是印度中世纪初期流传到现代的传统宗教,是在婆罗门教基础上吸收了印度民间信仰、佛教、耆那教等宗教因素发展而来的宗教信仰、哲学伦理、仪式、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总称。其教徒绝大多数居住在南亚次大陆。[1]印度教从其产生到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古代婆罗门教时期、印度教时期和新印度教时期。印度教的前身是婆罗门教。确切地说,印度教是从婆罗门教中演变而来的一种宗教。印度教主要是雅利安人侵入印度地区后,对其吠陀文化的一种发展,而不是吠陀文化的简单重复。

印度教(婆罗门教后来演变的宗教)不是哪一个人创造的,也不能简单视为雅利安人的作品,而是印度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对印度传统的民间信仰、佛教、耆那教及古希腊罗马宗教思想的一种文化融合、综合,并在印度作为正统宗教而存在。

不过,在印度宗教发展中的主要宗教成分是婆罗门教。创造婆罗门教的民族是雅利安人。雅利安人原居住在中亚细亚一带。约于公元前4000—前3000年分其为两支向外迁徙,一支向东南迁入亚洲,一支向西北进入欧洲。向东南迁徙的雅利安人又分为两支,一支迁入伊朗,创造了波斯文化和宗教。另一支迁入印度,征服了当地土著人达罗毗荼人,在南亚次大陆定居后建立了国家。雅利安人把当地土著人达罗毗荼人视为野蛮人,而把自己视为高贵者。其实,当地土著人达罗毗荼人的文明程度高于外来的雅利安人,他们已经进入阶级分化,建立了早期的国家机构,他们是农业牧民。雅利安人迁入南亚次大陆时还处于游牧时代,社会结构处在氏族公社阶段。但由于征服胜利者成为社会的统治者,被征服者自然成为奴隶。雅利安人利用婆罗门教把古代印度社会演变为四种姓等级的社会。

古代印度文明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文明体系。其原因是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造成的。印度北面是喜马拉雅山,东西两面也有山脉同外界分隔。在古代,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低下,使印度人不能克服自然地理环境的分隔,只有西北开伯尔、兴都库什山等山口经由阿富汗通往中亚。恰恰是这个通道,成为雅利安人迁徙的入口。这是后话。复杂的地理环境,造成了复杂的居民状态。

“印度”得名于印度河。印度古代文明大约产生于公元前2500年前后的印度河流域,一直独自发展到公元前的1500年。即古代印度文明大约只存在了1000年的历史就结束了。据有关资料研究,古代印度文明大约是印度河流域的当地人和外来人这两种人于新石器时代共同创造的。最初的外来人是公元前3000年初从俾路支山区向南迁移到印度河流域的。这些移民把苏美尔人的文明传播进来,促进了印度文明的出现。印度河文明主要是农业文明。

哈拉帕文化是雅利安人进入之前的古代印度文明。哈拉帕文化大约在历史上存在于公元前2500—前1500年。公元前2000年是它的繁荣时期。创造哈拉帕文化的是哪种人历史学家还不敢肯定,大多认为是达罗毗荼人所创。可以说,在雅利安人侵入印度之前,当地人达罗毗荼人独立地创造了一种叫做哈拉帕的文化。在雅利安人侵入之前,印度当地的土著人创造出了文字,但由于迄今没人能够释读,无法得知其中具体的内容。

印度河文明的衰落主要有两种原因。参见本章本节第三个问题的叙述。

印度教源于古代婆罗门教或吠陀教。吠陀教是雅利安人大约于公元前2000年的中叶逐渐形成的“有圣典的宗教”,即《梨俱吠陀》。形成“有圣典的宗教”被后来印度人视为古代印度文明的重要标准。《梨俱吠陀》是雅利安人南下定居在印度河上游五河地区的作品,内容是宗教祭司在祭祀中对所敬仰的诸神唱的祭祀赞歌和祭祀祷文,一共1070首。[2]

婆罗门教有其完整的信仰体系和庞杂的经典和祭礼,崇拜自然多神、祖先和英雄人物。婆罗门教之所以是多神,原因很多。原因之一是最初雅利安人迁入印度的时间并不一致,占据的地盘也各不相同,使印度长期未能形成统一的王国。所以他们在不同地盘于不同时间各自选择了自己的崇拜对象。这样,《梨俱吠陀》中也就有了五种族之别。

到了公元1世纪前后,婆罗门教广泛传播到南亚次大陆,成为影响当时社会政治生活的巨大精神力量。

婆罗门教信奉梵天、毗湿努和湿婆为三大主神,分别代表宇宙的“创造”、“护持”和“毁灭”。主张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民族国家至上三大纲领。婆罗门教不仅孕育了印度教,而且也派生出来它的一个叛逆——佛教。佛教是对婆罗门教种姓制度和祭司阶级的剥削的反叛。而印度教则是对婆罗门教种姓制度的极力维护者。佛教追求不分阶级、等级地普度众生,而印度教则要维护万古不变的种姓等级。

在《梨俱吠陀》之前的作品只是口头传诵的“吠陀”。

“吠陀”是关于印度——雅利安人最古老的文献材料。“吠陀”是婆罗门教的最古老的经典。最早的“吠陀”文献是宗教诗歌和圣歌的汇编。这些诗歌是何人所作,何时所作,无人知道。最早的部分可能问世于公元前3000年,但不是文字记录而是口头传诵,几个世纪后才收入汇编。所以,由于早期的雅利安人没有文字,他们的“吠陀”是“听来”的而不是从书里传来的。“吠陀”的主要内容反映的是印度河上游及两河之间的原始雅利安人诸集团的文化。“吠陀”的本义是“知识”和智慧,被视为先知受启于神明而不是人的创作。“吠陀”讲求韵律,富于想象,生动活泼。“吠陀”是一种广泛的多神教,并很少有伦理意义。这些众神具有十分人情味道,不仅卓越有力,而且本性行善。雅利安人的神的发展越来越多。他们一有想象的机会,就能设计出一个新神,或把一位旧神改变成一个新神。每一部“吠陀”都有一篇散文的注释,叫做《梵书》,这就是婆罗门书。

《梵书》和“吠陀”不一样,是为婆罗门提供的辅导材料,是婆罗门教发展到后期的作品。婆罗门教从原始形态发展到后来分为三个时期:一、公元前700年以前使婆罗门教发展为后期吠陀和梵书时代。二、约公元前700年至公元前500年,是婆罗门教的奥义书时代。三、约公元前600年至公元前200年,是婆罗门教的经书时代。

《梵书》是“吠陀”的最后一部分是具有高度哲理的《奥义书》。它不仅从知识走向智慧,而且有了伦理的观念和灵魂的观念。其主要的思想是:第一,物质虚幻而精神实在,即世界的灵魂是叫做“梵天”的绝对存在物,是最高的实在,而物质世界是虚幻的;第二,灵魂可以轮回转世;第三,人达到与绝对存在物合为一体即梵我同一的程度,才能解脱轮回转世,人间的邪恶和苦难附属于物质;第四,轮回的过程不是纯粹偶然的和不可控制的,在轮回中人可能下降到兽类或昆虫,也可能上升到贵人君王和圣人。这就是因果报应。它叫人相信,个人的灵魂实际上是宇宙灵魂(梵天)的一部分,虽然个人的灵魂离开了自己的本原,但仍可与其复归为一体,不过必须通过个人的努力,否则就不能复归为一体。

奥义书反对梵书时代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第一,反对吠陀天启。反对吠陀祭祀要靠祭司世家来继承。第二,反对祭祀万能。奥义书时代主要是哲人的反思,祭祀万能不合哲理。第三,反对婆罗门至上。按以往祭司的说法,人靠天活着,神则靠人的祭祀而存在,所以祭司便有了控制神的力量,所以祭祀越多,能量越大,一个国王如行一百次马祭,就可以推翻因陀罗的王座,成为宇宙的主宰和众神之王。

奥义书否定了以往婆罗门教的三大纲领,开始了对宗教的哲学沉思,成为日后推动佛教等反婆罗门教的精神向导与思想启蒙。

婆罗门教的发展从古婆罗门教发展至新婆罗门教,则标志着印度教的产生。古婆罗门教则是印度教的前身。

印度教发展的第二阶段是新婆罗门教时期。约在8世纪到19世纪的1000多年中,印度教被称为新婆罗门教。

由于种姓制度造成的人为的不平等,由于婆罗门教强调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婆罗门至上三大纲领,把广大的首陀罗种姓和其他贱民排除在宗教生活之外,从而引起下民的失望和不满,加剧了社会各种矛盾。由于种姓的法律化、宗教化和社会化,种姓制度对印度整个社会发生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必然引起其他种姓的强烈反抗。于是,公元前6世纪至5世纪的印度,掀起了宗教改革运动。另一方面,印度的经济发展扩大了这种种姓的贫富差距。种姓特权加大了不同种姓之间的怨恨,造成婆罗门与非雅利安人之间的紧张关系。

最先出来反抗的是释迦族人。在释迦族人中诞生出一位宗教领袖,被尊称为释迦牟尼,他用创造佛教的方式反抗了种姓制度的不平等制度,从而孕育出普济主义的种族平等的价值取向和普度众生的博大胸怀。

在印度宗教改革运动产生了佛教和耆那教。因佛教、伊斯兰教和耆那教的广泛传播,随着阿拉伯的入侵、芨多王朝的衰落和印度的分裂,使婆罗门教逐渐衰落。

印度人,在4世纪前后,吸收了佛教、耆那教的某些教义和印度各地民间信仰。8世纪,商羯罗对婆罗门教实行系统的改革,仿照佛教建立教团,实现了古婆罗门教向新婆罗门教的转折,印度教也就产生了。

印度教的主要经典有《吠陀》、《奥义书》、《往事书》、《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等。其基本教义与婆罗门教类同。

此后,新婆罗门教经历了在佛教影响下而产生的密教时期。印度教,直到近代的殖民时代,一直作为正统宗教而存在于南亚次大陆。

19世纪中叶以后,印度教在民族解放运动的影响下,开始了新印度教的发展时期。

在这个时期,印度教的特点是在民族解放运动浪潮的推动下,把印度教和印度的民族命运结合起来。当时印度许多民族解放运动的领袖,利用印度教实现民族解放的目的,利用印度教来号召人民投身于民族解放运动之中。如印度国大党领袖甘地就竭力宣传印度教,[3]以实现民族解放的目的。

在这个时期,印度教为近代印度社会注入了民族主义的文化思想,使印度教成为反对殖民主义的有力武器。

“近代印度之父”拉姆·莫汉·罗伊(1772—1833)接受西方的现世主义、科学和民族主义精神,在继承印度教的基本真理的同时抛弃印度教中的腐朽和粗俗的外壳。他把印度教的基本精神与西方哲学理性主义思想相结合的产物,创造了梵社;他发起了反对寡妇殉葬的运动,才使得英国政府禁止了殉节风俗。他的继承人达耶难陀利用《吠陀》攻击“不可接触者”的社会地位、童婚和性别的不平等现象。

19世纪印度的民族主义运动主要是印度教的,即印度教民族主义。印度教爱国主义者称穆斯林是“外国人”,使穆斯林十分惊恐,从而产生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鸿沟。英国人当然对这种鸿沟大加利用。但“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可以说,这两种势力的分歧和鸿沟主要是提拉克印度教民族主义领袖在复兴印度教基础上的一种错误,尤其是母牛保护会的组成帮助了印度教民族主义,使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开始疏远。

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鸿沟一直继续存在到战后的莫汉达斯·甘地才开始有所超越。甘地是战后反英运动中的杰出英雄。他提出反英的民族自决思想。甘地深入到村民中间,与村民建立了友好关系,用意味深长的话语与他们沟通思想。甘地教导人民说,将不合作主义和抵制英国运动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实现民族自治。结果甘地遭到了英国人的被捕判刑。但由于甘地的努力,在某种程度上消弭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鸿沟。可是由于凯末尔废除了哈里法制并提出强有力的世俗主义,则又恢复或加深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鸿沟。这种鸿沟导致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分立,为日后印巴分治埋下了严重的祸根。

印度教的经典是《吠陀》(veda)。凡是皈依印度教的人必须首先承认《吠陀》的天启。《吠陀》最早形成于公元前1000多年。其最初流行的形式有四种。其一为《梨俱吠陀》,是对神的颂词形式。其二为《夜柔吠陀》,是对神的祭词式。其三为《婆摩吠陀》,是祭祀时用的歌曲。其四为《阿闼吠陀》,是巫术及咒语。

印度教的教义混杂在其伦理原则之中。由于其种姓分立的核心决定了处于不同种姓的社会各阶层所遵循的教义与行为准则是完全不同甚至是相互矛盾的。

印度教徒信仰的基本信条有六条。

第一条,信仰多神崇拜的主神论。印度教信奉的神灵很多,不过多数印度教徒只崇拜一个天神。印度教主要有梵天、毗湿努和湿婆三大天神。第一位主神为梵天,是创造万物的始祖。有学者认定,“梵天不具有任何属性,也不表现为任何形式;它超越于一切时空,也不为因果所限,梵是万物的原因和根本。人们的灵魂为了求得解脱而要亲证梵”。[4]第二位主神为毗湿努,是宇宙的维持者和人类的保护神,能创造和降服魔鬼。第三位主神为湿婆,是世界的破坏者和重建者,也被奉为毁灭之神,以男性的生殖器为象征,并不断变化着不同的形象。

第二条,主张四种姓分立。要求教徒严格遵守种姓制度。第一种姓婆罗门享有至上的权威,是“人间之神”。据《梨俱吠陀》称,婆罗门是“原人”的头生出,为古代印度一切知识的垄断者,印度社会的“最胜种姓”。婆罗门有六法即学习吠陀、教授吠陀、为自己祭祀、为他人祭祀、布施、受施。

第三条,强调生死轮回和因果报应。提出每一种生命都有一种灵魂,都会再生,都会转世,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此轮回,周而复始。要想摆脱这种无限循环的链条,就必须达到梵我如一的境界,达到灵魂与神合一的境界。这种解脱的道路有三条:一条是行为的道路,要求修行者严格奉行各种戒律、例行祭祀。二条是知识的道路,通过学习、修行、亲证等。三条是虔信的道路,靠信仰神而得到神的恩宠。

第四条,祭祀万能。由于印度教提倡的种姓制度和种姓分立,认为第一种姓地位至上,使次种姓的人想通过祭祀改变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的地位,所以祭祀万能的思想影响了印度人走过漫长的2000多年的历史,教徒崇拜各种类型的神,礼仪烦琐,甚至有时用活人作祭祀品。

第五条,崇尚苦行。印度教认为,通过克制情绪进行苦行,可以达到梵我如一,摆脱轮回之苦。克制情绪是一种苦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修炼方法。

第六条,承认吠陀的权威。印度教徒认为经典《吠陀》是印度历史上一切文化的渊源,是“天启的经典”。其实,《吠陀》作为印度最早的宗教经典,是印度古老宗教和历史文献的总集,对印度后来的宗教乃至哲学思想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种姓分立和种姓制度是印度教的政治核心。印度教把人们分成不同的种姓。种姓制度渗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种姓对一个人来说,常常决定着他们的职业、政治地位和生活状况。在印度传统,“种姓是职业世袭、内部通婚和不准外人参加的社会等级集团”。[5]

宗教有出世和入世两种。印度教是积极入世、抱有很大政治理想的一种宗教。其目标就是确立社会的等级、种姓、层次的合理性和合法化。正是由于这种入世和出世的区别,使印度的佛教、耆那教、锡克教首先起来反对印度教的种姓分立和种姓制度。

佛教是一种出世的宗教,所以反种姓制度和种族平等的思想必然是佛教创始人的一个基本精神。“众生平等”和“普度众生”是佛教创始人的基本精神,这在一开始就和印度的种姓制度相背离。或者更确切地说,佛教本身就是作为种姓制度的对立面和反对者问世的。佛教创始人追求的是“悟道成佛”,佛即佛陀(Buddha),其本意是觉悟者。开始佛陀在鹿野苑一带传教,并打破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以“众生平等”的原则广收弟子,建立最初的佛教僧团,建立僧迦制度(Samgha),在僧团中遵从安贫、持戒、清静身心的誓约,过着剃发、穿黄衣、托钵行乞的生活。耆那教在最初就宣扬种姓平等、反对吠陀种姓分立的沙门思想,提倡七谛说。种姓制度也是锡克教反对的对象。

印度教则是一种入世的宗教,并积极地主张把人分成不同的种类——四大种姓。处于上层的人是高贵的人,处于下层的人是低贱的“不可解除者”。

古代雅利安人进入古印度之前,并没创造种姓制度。种姓制度是古代雅利安人与其周围有色人种互相作用的一种产物。

在雅利安人进入印度之前,印度地区已经创造了一种古代印度文明。参见前面的叙述。

印度河文明的衰落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雅利安人的入侵,二是火山泥沙的淹没。由于火山的淤泥太过严重,以至于给这里居住的人们至少带来5次大的灾难,给印度河文明的中心带来无可挽救的损害,使北部的边沿地区十分虚弱,从而不能抵抗雅利安人于公元前1500年的入侵,使印度古代文明逐渐消失,正如美国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所说:“这一文明被完全遗忘,以致印度人以为,他们的历史是从约公元前1500年雅利安人入侵印度河流域开始的。”这虽然荒谬得非常“有趣”,但却是一个文化的悲剧。

在古代,印度的民族情况非常复杂。雅利安人入侵之后,西北部不断陆续侵入印度的外来人还有波斯人、希腊人、大月氏人和其他种人。后来的印度民族和印度文明的复杂性正是源于古代的这种本地人和各种外来族人交织杂居和文化融合。

印度的种姓制度大约产生于雅利安人侵入之后。理由有两个。其一,雅利安人在侵入印度河流域之前,并没有社会等级的种姓限制。其二,雅利安人入侵印度之后,由于他们的皮肤白而其他人黑,他们的鼻子比当地人高而称当地人是“没有鼻子的”黑色敌人,自称是“高贵的人”(雅利安人的原意)。种族上的差别使雅利安人有了强烈的种族优越感,他们极力阻止与受自己歧视的臣民混合,这样就发展其四大世袭种姓的制度。前三种等级属于雅利安人的,第一等级是祭司(婆罗门),第二等级是贵族和武士(刹帝利),第三等级是农民(吠舍),第四等级才留给非雅利安人的达塞人,称之为首陀罗。后来的婆罗门教把人分为四大种姓或四个等级——婆罗门(祭司)、刹帝利(贵族和武士)、吠舍(农民和工商业者)、首陀罗(无技术的劳动者和奴隶)。

雅利安人对印度文化的发展影响很大。雅利安人并没有比哈拉巴人更令人瞩目的技术成就。原来的雅利安人部落是农业部落。他们从事农耕的武士,经常侵略他们所轻视的当地深肤色种族。他们有些人是伟大的哲学家,著有《吠陀》和《奥义书》对宇宙和人类的哲理有深刻的认识。雅利安人之所以能够征服哈拉帕文明,就是因为他们一方面擅用弓箭,骑术精湛。另一方面善于用自己的宗教统治当地人。

种姓制度在公元前800年在雅利安人社会开始出现了根本的变化。原来雅利安人的种姓制度只限于深皮肤者的种族,现在把其扩展到雅利安人部落。他们将种姓的差别合法化,把种姓变成是世袭的,还把其演变为不平等的正式学说。“古文献很可能被篡改过了,历史文献被销毁,新的著作被编纂出来。这样做首先是为了提高和增强婆罗门的威望和权力。”[6]种姓制度导致了战争,阻碍了科学进步,引起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种姓制度使僧侣阶级的权力越来越大,产生了经济上的动荡和政治上的不稳定。

婆罗门教认为种姓是职业世袭、只能内部通婚不准外人参加的社会等级集团,从属父母,永世不能改变。各个不同种姓都有各自的社会职责和义务,包括传统的职业、生活方式和习俗等。婆罗门教把前三种姓称为“再生族”,意为是婆罗门教使他们获得第二次生命。第四个种姓首陀罗族是“一生族”和“贱民”,即“不可接触的人”(如今“不可接触的人”占印度人口的七分之一),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种姓制度有四大特性:一是职业原则,强调种姓的职业差别,银行家和商人属于高贵的种姓,是吠舍种姓;二是世袭原则;三是食物限制原则,不同种姓对事物、水的接触要有种姓的讲究,认为只有高贵的人才讲究清洁卫生;四是道德原则。

后来印度社会把猎人、捕鱼人、屠夫、掘墓人、承办丧葬者、制革工人和清道夫等不清洁的职业留给了第四等级贱民。从事这些职业的人,只可使用他们自己的寺院和井水。社会要求他们必须小心避免玷污其他比较高贵种姓的成员,根本不允许贱民与高贵者发生任何肉体上的接触,甚至不允贱民进入视线。其严格已达到了如此程度,直到“最近的几十年,每当他们走出自己的住所或村庄时,就必须敲打一对拍板,警告他人,他们正在走近”。

印度教的礼仪集中体现在其祭祀礼上。印度教徒认为祭祀礼可以消除生前的罪孽,获得幸福快乐。

印度教徒的祭祀礼有家庭祭祀和公共祭祀两种。

家庭祭祀是指印度教徒在家中每天供奉梵天,祭祀诸神和祖灵,诵《吠陀经》。家庭祭祀还包括供奉婆罗门,款待贵宾,以及成为婆罗门的入法礼,童年结发礼,成年剔发礼,结婚、葬礼等。

公共祭祀活动一般在寺庙里或工作场合举行。寺庙中聚居众多僧人、圣徒、巫师和舞姬。甚至使寺庙及其周围成为集宗教、政治、商业于一体的活动中心,节日期间特别热闹。

此外,印度教礼仪还有占星、苦行、净斋、巡礼、瑜伽、朝拜圣地、在恒河里沐浴等。

印度教的节日有许多[7],共同的重大节日主要有六个:

一是春节,又称洒红节,时间在公历的2—3月之间的满月日,是印度教最重要的节日。这一天,信徒为庆祝节日边舞边唱,互洒红水。在印度西部地区欢庆丰收,在孟加拉举行崇拜黑天的活动,有些地区则纪念死去的英雄。

二是双十节,在公历的5—6月举行。这一天,信徒要到恒河里沐浴,以洗除秽语、骚语、谎言、诽谤、暗害、贪欲、盲从、愚妄等十大罪恶。

三是乘风节,在公历6—7月间举行。

四是难近母节或称九祖节,在公历9—10月间,是纪念难近母战胜牛魔的日子。

五是新年,在公历的10月中旬。原来是毗湿努神怀念吉祥天女而赐予吠陀舍种姓的节日。这一天,信徒要穿新衣服、点燃爆竹、走亲访友、互送礼品,以此来辞旧迎新。

六是好利节,在二三月期间举行,是纪念黑天大神的节日。

印度教主要有毗湿努派、湿婆派、性力派三大教派。目前,在印度教徒中有70%属于毗湿努派,有25%属于湿婆派,2%属于新印度教或改革派印度教。

此外,印度教还包含一些有影响的组织。如“梵社”,创始人是摩罕罗易,创立于1828年。信奉梵天为唯一真神。主张改革印度教,反对种姓对立,反对殉葬、童婚和多妻制,反对偶像崇拜、敌视异教、清规戒律,主张男女平等,否定业报轮回。崇奉“奥义书”为社员每夜必读之书。

后来,德宾特拉尔·泰戈尔提出一套更为彻底的宗教改革纲领,并继续反对偶像崇拜和种姓对立,于1854年建立社会进步同志会。后来分化为青年激进派和保守派。1866年青年激进派退出,另立印度梵社。原梵社改名为真梵社。1872年因有人破坏婚姻法,部分成员又另立“共同梵社”,原印度梵社改名为“新诫梵社”。1875年创立圣社,已经成为国际性的组织。

(一)毗湿努派

毗湿努派以崇拜主神毗湿努及其化身而得名,大约形成于12世纪,创始人是罗摩奴舍(约1017—1127)。该派强调对神的虔诚,主张实行素食和苦行,认为通过默念神名和坐禅即可得以解脱。[8]

毗湿努,印度教三大主神之一,是梵文“Visnu”的音译,又叫“毗瑟纽”、“毗搜纽”、“韦纽”,意为“遍入天”、“遍净”。始见于《梨俱吠陀》,传说他三步就跨越了大地。

到了史诗《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毗湿努一跃发展为地位仅次于梵天的婆罗门教第二大神。后来被毗湿努派奉为最高的神来崇拜。他的皮肤是深蓝色的,有四只手,分别拿着法螺、轮宝、仙杖和莲花,躺在巨蛇身上,在海上漂浮,肚脐上长有一朵莲花,上坐梵天。他不仅有保护能力,并能创造和降魔。他有妻子,是吉祥天女,坐骑是金翅鸟伽楼罗。

毗湿努派一般在寺庙里祭祀。

毗湿努派有许多分支,主要有三派。其一是黑天派,崇拜以毗湿努为化身的黑天,奉《薄伽梵歌》为经典,流行于恒河流域及孟加拉地区。其二是扎格纳特派。此派虽然也以《薄伽梵歌》为经典,扎格纳特也是毗湿努神的化身之一,但却具有极端的宗教狂热特点。其三是罗摩派。此派是16世纪时,由突尔西达斯创立的,崇拜的经典为《罗摩衍那》史诗,其中的主人公罗摩被认为罗摩衍的化身。

(二)湿婆派

湿婆派以崇拜主神湿婆而得名。湿婆是印度教又一主神,是毁灭之神、苦行之神和舞蹈之神,由“吠陀”中的陀罗神发展而来。

在《梵书》、“奥义书”两大史诗中都有关于他的神话。传说,他曾把从乳海中搅出来的毒药尽数吞下,颈项都被烧青,故有“青项”之名。他有极大的降魔能力,额上第三只眼睛发出的神火能烧毁一切,曾把妖魔的三座城和爱神烧成灰烬。

印度教认为“毁灭”有“再生”的意思,所以表示生殖能力的男性生殖器“林伽”被认为是他的象征,并受到教徒的崇拜。据说,他终年在喜马拉雅山上修行。他擅长跳舞,是刚柔两种舞蹈的创造者,被称为舞蹈之王。其教徒认为他除了有毁灭之能,还有创造的能力,分身有地、水、火、风、空、日、月、祭祀八种化身,因而与宇宙合一。其形象被描绘成五个头三只眼四只手,手中分别拿着三股叉、神螺、水罐、鼓,身穿兽皮衣,浑身涂成灰色,头上有一弯新月作为装饰,颈上绕着一条蛇,发辫盘在头上,上有一个恒河的象征物,意思是说,恒河下凡时先落到他头上后,才流到大地上;坐骑是一条大白牛。他有妻子,是雪山神女,儿子是像头神塞建陀。

湿婆派强调修瑜伽及苦行,采用坐禅、念咒、跳舞、模仿牛叫等方法求得解脱。湿婆派追求人的最高境界是一种超然入化的自我解脱,认为只要自我解脱了业和物质的束缚后,就可达到主湿婆那样的状态。

历史上,该派曾分化为若干分支,如克什米尔的三相湿婆派,12世纪产生的林加派,流行于南印度的湿婆教义派。

(三)性力派

性力派以崇拜性力女神而得名,被认为是从湿婆派中分裂出来的一支。[9]主要崇拜湿婆之妻难近母、时母、吉祥天女和婆罗室伐底等女神。

性力派认为这些女神从男神所得性力是创造宇宙万物的根源,所以反对寡妇殉葬。主要仪式有四种。一为“牺牲”,用动植物甚至用人身向神祭祀;二为“轮坐”,意思是男女杂交;三为“亲证”,意为特殊的瑜伽实习;四为魔法。

性力派注重社会改革,广泛流传于民间。

性力派又分为两大分支。其一是左道派,曾兴盛于8—12世纪,举行秘密仪式,以酒、鱼、肉、谷物、人身作祭品,有瑜伽、轮坐、巫咒等仪式。其二是右道派,于13世纪从左道派中分裂出来,较之左道派更为文明,其祭祀礼仪都公开举行,其供品不是酒肉人身,而是花卉、米粉等。为此,右道派信徒较多,并广泛流传于印度的喀拉拉邦、孟加拉和尼泊尔。

目前,印度教在印度等国家处于正统地位,并广泛地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现在已经分布在88个国家中,主要有印度、尼泊尔、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缅甸、泰国、马来西亚、阿富汗、亚丁、乌干达、坦桑尼亚、毛里求斯、南非等国家。

全世界的印度教徒共有近7亿多人,占全世界人口总数的13.2%。其中在亚洲最多,共有约占全世界印度教徒总数的99.4%。其次是非洲。再次是北美洲和拉丁美洲。欧洲和大洋洲的印度教徒最少。

19世纪以后,印度教传入欧美一些国家,对西方现象学派的雅斯里尔斯、人格主义的布尔特曼、实用主义的杜威、唯意志主义的叔本华等西方哲学流派产生巨大影响。

近年来,随着印度内部印度教的复兴,印度教的社会影响力不仅在印度不断扩大,而且还波及世界各地,掀起一股瑜伽热。尤其是在欧美的学者圈内,建立各种印度教会及吠檀多研究中心。美国于1966年掀起一场“黑天意识运动”,在1981年召开世界印度教徒大会,使传统的印度教走向国际活动舞台。

尽管印度教登上国际舞台,波及88个国家,但亚洲之外的印度教徒大多数是南亚地区的侨民,而属于印度教传统的皈依者却甚少。

在印度,即使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也可能不知道自己属于什么民族,但他必定知道自己属于什么宗教;不知道什么是划分民族的标准,但却往往以宗教和语言来划分民族。印度教徒尤其是这样。

印度教徒约占印度全国人口的78.8%,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高达5.47亿,是印度最大的宗教。

印度的印度教源于公元前2000年左右,产生于吠陀教。吠陀教是古代印度河流域土著居民和由中亚移入的雅利安游牧部落的宗教信仰的混合物。其特点是对各种神化了的自然力量和祖先崇拜。公元前1000年左右,吠陀教演化为婆罗门教。婆罗门教在种姓制度基础上建立了一套繁琐的玄学体系和祭祀仪式。

公元8世纪,商羯罗吸收佛教和耆那教的某些教义,经过改革形成印度教,也称新婆罗门教。印度教的教义仍沿袭婆罗门教的种姓制度、因果报应、人生轮回及非暴利力之说。

印度教没有统一的领导机构,故也可以说是“无教会的宗教”。印度教崇拜多神,突出崇拜创造神梵天、保护神毗湿努和破坏神湿婆等三大主神。

13世纪后,在反抗德里苏丹王朝的斗争中产生了许多印度教教派。其中有影响的是:①虔诚派,由贝拿勒斯织匠及著名诗人卡比尔组织,15—16世纪发端于南印度,流传于北部各地。其反对印度教种姓制度和烦琐的教规,宣传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最高神为“同一”,主张不同的种姓在唯一的神面前一律平等。为此不少下层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成为其信徒。②罗摩派和黑天派,派生于毗湿努派。③三相神湿婆教派,分化于湿婆派,流行于克什米尔,否认婆罗门特权,提倡只要信奉真神就可得到解脱。④林加派,形成于12世纪左右。其信徒在祭祀神仪式中佩戴湿婆生殖器标志,反对吠陀和婆罗门权威,主张男女平等。目前在南印度还有相当的影响。⑤湿婆悉檀多派,是南印度的一个重要宗教哲学流派。其宣传教徒只有膜拜湿婆,才能使灵魂摆脱污秽而获得最后解脱。⑥性力派分为左道派和右道派。

印度教有许多圣地。埃洛拉山是湿婆派圣地,有印度最大的洞窟寺庙。拉梅斯瓦兰是一个印度教圣岛,科纳拉克是性力派圣地。在印度教的中心瓦拉纳西(贝拿勒斯),大的印度寺庙约有1500座,最著名的是毗湿努派的金寺。在坎奇普兰有1000多座印度教寺庙。普里是毗湿努派的中心。布巴内斯瓦尔是湿婆派的中心,有500多座寺院。

印度教是积极入世的宗教,所以往往渗透到一些政党社会组织内进行积极参政的活动。印度教徒一方面积极参与别的政党,如印度教徒在国大党内有相当大的势力。在早期国大党中有很大一部分党员是印度教徒。而且到目前,国大党的各级权势人物的大多数还是印度教徒。国大党议员很多是高级种姓。此外国大党的许多派系也都以种姓、教派等为基础而形成的。

另一方面,印度教徒也组建自己的政党和组织:印度教大会、国家义勇团、人民同盟、湿婆军、梵社、雅利安社、罗摩克里希纳传教会等。

“印度教大会”,全称“印度教大斋会”,1923年由提拉克创建。把斗争的矛头指向穆斯林组织和教徒,主张把印度组建成坚持印度教传统精神的国家。它的宗旨是在全国组织印度教徒联盟;使那些被改信伊斯兰教的人重新返回到印度教内;帮助在宗教动乱中受难的印度教徒;推广印地语;宣扬印度教节日。印度教大会的主要势力在旁遮普、中央省和孟买。

“国家义勇团”是印度教半军事组织,于1925年由赫奇沃创建。它鼓吹将印度次大陆组成一个印度教国家,并要求其成员着装统一,每天上政治课和军事训练课。该组织曾多次和伊斯兰教徒发生流血冲突。1948年被印度政府取缔。1949年又用文化组织的旗号重新恢复近5000个支部和60多万成员,继续同穆斯林进行武装斗争。其大部分成员是印度教高级种姓和城市中产阶级、市民。势力主要集中在操马拉地语地区和印度西北地区。1951年,其大部分骨干组成“人民同盟”。

“人民同盟”是目前印度势力最大的印度教政党,是慕克吉于1951年创建的。1970年有会员130万人。该党在1977年3月大选中,曾与四个政党联合进行竞选获胜。

“湿婆军”是1966年巴尔撒克赖创建的,当时取名于17世纪反抗穆斯林统治的印度教徒起义领袖湿婆吉。该党主张维护马哈拉施拉邦从事卑贱工作和失业的印度工人信徒利益,支持建立马哈拉施拉邦。其下属的武装工会印度工人党由于获得了政府的支持,成为孟买市的第二大执政党。

“罗摩克里希纳传教会”成立于1897年,由罗摩克里希纳的门徒印度教哲学家和政治家辨喜创建于加尔各答。该教会无情地揭露了印度教中的各种黑暗和丑恶的现象,抨击陈规陋习,号召信徒发扬“抗恶”精神,粉碎封建主义和殖民主义的枷锁。其宗旨是在群众中积极传播科学知识,提高广大民众的素质和意识,促进印度的工业和艺术的发展。它的最终目的是宣传罗摩克里希纳的遗训,致力于改革,与印度其他宗教建立友谊,实现“宗教为贫苦人民服务”、“人类宗教”的理想。该教会宣称最高神无所不在,无时不在,每个人都应该信教,并在印度各地开办大学研究机构,国内设有81个活动中心,50多座道院,出版多种期刊,向国外扩展。现在,该教会在亚洲、非洲、欧洲、南美洲许多城市设有分会和研究中心。

“雅利安社”又称“圣社”,1875年由达耶陀·娑罗室伐底于孟买创立,是印度教的社团组织。娑罗室伐底提出“回到吠陀去”的口号,主张以复兴印度文化为宗旨,改革印度教,反对偶像崇拜、种姓隔离和童婚,建立“吠陀社会主义”。

该会有明显的反殖倾向。在印度资产阶级的社会改良运动和民族解放运动中,起过重要的作用。“雅利安社”附属组织有青年雅利安社和妇女雅利安社。1877年该社以拉合尔为活动中心,会员曾达到30多万人,主要在印度北部活动。近几十年来,该社致力于国际活动和国际发展,成立了国际雅利安联盟,在亚洲、非洲、南北美洲都设有分支机构。该社还办有15所大学和几百所中小学校,为印度的下层民众服务。

斯里兰卡的印度教徒大多数是泰米尔族人。

斯里兰卡的印度教是从印度南部传入的。大约在公元前300年,第一批泰米尔人从印度南部到斯里兰卡北部,并把印度教传入斯里兰卡的北部和东部。其中势力最大的是湿婆教派,其次是毗湿努教派。

目前斯里兰卡的联邦党是泰米尔人印度教徒的主要政党,分裂于1949年12月的泰米尔大会党,由切尔瓦纳来卡姆创立。其领导阶层全部是高级种姓,主张取消不可接触和种族歧视,准许不可接触者进入印度教寺庙。在泰米尔印度教徒中实行严格的种姓制度,但其种姓的概念已同印度的印度教种姓概念有所不同,而多以职业、占有土地和所在地区作为划分标准。第一等级占统治地位,是瓦拉拉种姓。第二等级是卡拉亚尔种姓和穆库尔种姓。地位最低的等级是不可接触者,约占泰米尔人的1/4,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受歧视、受剥削,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第三等级为其社会地位的提高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斗争。印度教学者阿·纳瓦拉尔等人于19世纪末成立“湿婆传道会”组织,提出反对种姓制度,主张“不可接触者”也可以进入印度教寺庙,出版了印度教报刊,主办印度教学校。此外,不可接触者为了同高级种姓展开斗争,还成立了“全锡兰印度教大会”、“全锡兰少数泰米尔人大会”、“全锡兰泰米尔佛教徒联合会”。

巴基斯坦和印度原属一个国家,由于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分歧等原因才分立为两个国家。巴基斯坦的主要民族有旁遮普族、信德族和普什图族。

巴基斯坦绝大多数信奉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成为其国教,而其印度教徒却只占全国人口的2%。

巴基斯坦从印度中分离出来,这一事实的本身就说明了许多问题:印度教并不能完全主宰(原来的)印度人;伊斯兰教对印度的渗透是很强的;一个国家的民族信仰是可以发生变化的,历史上巴基斯坦的印度人也曾信奉印度教,现在则有绝大多数的人改信伊斯兰教了。

在孟加拉国,印度教徒占第二位。80%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印度教徒在全国居民中约占18%。印度教的三个教派毗湿努派、湿婆派和性力派在孟加拉都有信徒,主要分布在库尔纳、迪纳杰普尔、杰索尔和锡尔赫特等地。

18世纪后半叶,孟加拉沦为英国殖民地,成为英属印度的一部分。1947年印、巴分治后,孟加拉被分割为东西两部:西孟加拉属印度;东孟加拉归巴基斯坦,即东巴基斯坦。1972年1月7日,东孟加拉脱离巴基斯坦,成立孟加拉人民共和国。

在孟加拉国,印度教对穆斯林有一定的渗透影响。由于孟加拉的穆斯林长期和印度教徒混居,在宗教习惯上受到印度教的一定影响,如在部分穆斯林中仍保存着种姓制度的残余。

尼泊尔的主要民族有尼泊尔人、尼瓦尔人、古隆人、马嘉人、菩提亚人。这些民族主要信仰印度教和佛教。1962年12月,尼泊尔颁布宪法,把印度教规定为国教。尼泊尔的印度教徒约占全国各民族的85%。

印度教传入之前,在尼泊尔占主导地位的是佛教。印度教是在历代国王的大力扶持下发展起来的。464—505年,马纳德瓦国王虽然尊重佛教,但非常崇拜印度教的保护神毗湿努。606年即位的国王阿姆苏·瓦尔马是个热忱的印度教徒。印度婆罗门商羯罗于9世纪到尼泊尔传播印度教,印度教得到统治者的大力支持并加以信奉,印度教得到广泛传播,使佛教受到极大的打击。1428—1482年,亚克希亚国王曾派人到现印度孟买省的马哈拉施特拉迎请婆罗门,并聘请印度的婆罗门任大自在天神庙的祭司,重建供奉毗湿努、湿婆和大梵天的达塔特雷亚庙。后来,尼泊尔的历代国王修建了许多印度教的寺庙和神像。

18世纪后期,西部信奉印度教的尼泊尔族兴起并统一了全国,印度教盛行全国,佛教再次受到严重破坏。从此之后,印度教在尼泊尔一直占绝对优势。

尼泊尔最著名的印度教寺庙是章古纳拉场寺和巴苏巴底纳特寺。章古纳拉场寺简称“章寺”,位于加德满都以东八英里处的山坡上。该寺供奉保护神毗湿努,以神像雕塑艺术闻名于世。巴苏巴底纳特寺简称“巴寺”,位于首都加德满都东北两英里处。该寺供奉湿婆神,寺院主体部分为雄伟的塔式建筑,主寺四周有若干小寺环绕,每年都有国内各地甚至是印度的大批教徒前来朝拜。

婆罗门教和印度教(新婆罗门教)于不同时期历经不同的途径对泰国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前者是3世纪传入的。后者是8世纪传入的。

泰国的婆罗门教大约是在3世纪由北印度传入的。5世纪,大乘佛教和婆罗门教在扶南王朝占领的泰国地区十分盛行。13世纪后,印度教在泰国逐渐衰弱。14—18世纪,大城王朝时期,印度的婆罗门祭司仍担任泰国的宫廷太师。到了曼谷时代,宫廷太师由泰国的婆罗门担任。

从大城王朝到如今,王宫的重大活动仍保持婆罗门教和佛教仪式。现任宫廷婆罗门太师全国婆罗门最高首领宋奇特·兰斯婆罗门库尔的封号是“拍罗舍古鲁瓦摩婆摩尼”。婆罗门领导中心“泰国婆罗门教会”由12人组成。

泰国的印度教大约是公元8世纪传入泰国的。目前在泰国信仰印度教的都是印度侨民,分别属于湿婆派和毗湿努派。最高中心是“印度教达摩大会”,设在曼谷毗湿努神庙。

另外,在泰国还有一个属于印度教改革派的组织,叫做“印度教平等”,其领导机构是“印度教平等协会”。其改革性在于,它主张取消种姓歧视,反对偶像崇拜。

宗教信仰的差异和分歧是造成南亚民族矛盾日益尖锐、突出和激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最大的问题是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之间的矛盾,以及印度教和其他宗教徒之间的矛盾。印度教自产生以来,在印度内部、在印度人和其他民族的关系中,产生了由于宗教冲突引起的种种民族问题。最大的问题是印巴分治、僧泰之争、保守派与改革派之间的分歧。

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矛盾是南亚由宗教分歧引起民族矛盾的最大一个问题,因为它由宗教冲突所激化的民族矛盾上升为导致国家分裂的政治大问题,它导致了印度由一个国家分裂为三个国家: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

从外因来看,印度一分为三是英国殖民统治者“分而治之”的结果,从内因看则是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分歧,也是利益分歧的集中表现。

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在古代和中世纪中期,历经孔雀王朝(公元前4—前2世纪)、贵霜帝国(公元1—3世纪)、笈多帝国(4—5世纪)等奴隶制、早期封建制国家的统治。7世纪下半叶,阿拉伯人侵入,并传入伊斯兰教。13—16世纪又先后受德里苏丹国、大莫卧儿帝国统治。1757年英国殖民主义者开始侵入次大陆,至1858年将整个次大陆变为英国殖民地,统称英属印度。

印度各民族政党利用宗教纠纷达到政治目的。1926年4月至1927年5月,发生了历史上空前的教族大流血事件,印度全国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大的冲突有40起,共死亡人数达197人,伤者达1598人。

在印巴分治的过程中,从穆斯林和印度教徒的冲突走向分治,有两大因素是不容忽视的。一是印度教民族主义对穆斯林的排外思想所致;一是穆斯林发展独立思想的结果。19世纪印度教民族主义者称穆斯林是“外国人”,使穆斯林十分惊恐,从而产生了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鸿沟。这两种势力的分歧主要是印度教民族主义领袖在复兴印度教基础上的一种错误,尤其是母牛保护会的组成帮助了印度教民族主义,使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开始疏远。20世纪初,穆斯林领导人真纳趁国大党陷入困境之际,说服印度的穆斯林加入他的组织,为战后印巴分治作了准备工作。真纳满怀激情并且是不知疲倦地宣传独立自主的巴基斯坦教义:“穆斯林印度不能接受任何必将导致一个由印度教徒占多数的中共党史的宪法……众所周知,穆斯林不是一个少数派……可说穆斯林是一个民族,他们应当拥有自己的家园、自己的领土和自己的国家。”[10]

在处理印度民族和宗教冲突中,一个决定性的转折点,发生在1945年7月工党在英国大选中的胜利。因为工党历来主张印度独立。所以工党领袖艾德礼上任英国首相后,便积极为促成印度的独立。但印度的独立,主要是印度人自己争取的结果。首先,印度的民族主义有了很大的发展,对唤醒民众支持独立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印度人和英国人对印度问题的相反姿态。一方面,印度人越来越多地充任印度行政机关,越来越多的人赞成印度的独立,而英国人对没完没了的印度宗教冲突开始厌倦起来,相应的英国对印度的投资也大大减少。而艾德礼在这时割断印度与英帝国之间的联系并不会强烈地遭到英国国内的反对。于是,就有了1946年3月英国内阁组成的前往印度负责印度自治准备工作的三人代表团。两个月后,他们就公布了一项使英国人、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三种人都不太反对的计划。结果,工党政府派海军上将蒙巴顿勋爵为新任总督。蒙巴顿上任不久就断定,任何维持印度政治统一的计划都是行不通的。为此,他建议印、巴分治——使印、巴两个政府都享有自治领的地位。印度国大党虽然不太情愿印巴分治,还希望印巴组成统一的国家,但又无法与英国人的力量和穆斯林的力量相对抗,只好接受了蒙巴顿的计划。

1947年7月,英国议会通过了《印度独立法案》,8月15日,印度和巴基斯坦联邦成为英联邦中的两个独立的国家。

1950年1月26日印度宣布为独立于英国的共和国。1956年3月23日巴基斯坦独立建国,颁布宪法规定以伊斯兰教为国教,定名为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当时巴基斯坦被印度分离为两个地区,一个是西巴基斯坦,一个是东巴基斯坦。1947年印巴分治后,孟加拉被分割为东西两部:西孟加拉属印度;东孟加拉归巴基斯坦,即东巴基斯坦。

印度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民族冲突主要源于宗教冲突。这种由宗教冲突引起的民族冲突,不仅导致了1947年巴基斯坦与印度的分离,而且决定了后来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进一步的冲突。

印巴分治后,印度仍有大量的穆斯林,所以在印度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争依然存在,而且以前结下的怨仇日益加深。教族冲突导致的死伤人数年年增加。

印度独立后,宗教矛盾最多的发生在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之间。印度教徒和穆斯林都是具有宗教热情的信徒,其宗教斗争带有武装化、政党化的“现代化”的色彩。两者的冲突主要发生在印度北方,尤其是北方邦和比哈尔邦,大多发生在穆斯林占20%—40%的城镇地区。随着矛盾的不断激化,冲突中越来越多地采用较大的杀伤武器,流血也就越来越多。各种政治势力也就趁机介入,推波助澜,使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冲突更加复杂化。根据有关材料统计,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矛盾,1960年就有62起,1961年则增加到92起,1966年达到132起,1980年高达421起。与此相应由冲突而死伤的人数也逐年增加,1977年死亡36人,伤1122人;1978年死亡人数增至110人,伤者人数达1853人;1979年死伤人数分别达到258人和2296人;1980年则达372人和2691人。值得引起注意的是,其中的死伤者多数是穆斯林。

这种矛盾达到顶峰的是1925年印度教沙文主义组织“国民公仆联盟”的成立。其领袖公开宣布,它的任务是要“恢复大印度的古代光荣”、“复活印度教的精神价值”。其第二任最高领导人哥勒瓦卡曾扬言道:“印度民族解放运动的领袖们在出卖印度的利益,因为他们轻视明显的和无可争议的事实,即只有印度教徒才是印度的民族”,只有印度教徒才配得上印度“这块土地的儿女”。不仅如此,哥勒瓦卡还对印度国家中非印度教徒设计了如此霸道的命运:“如果他们拒绝泛起一片他们与印度教徒的全部不同特点,不完全融化于印度民族大种族之中,那么印度就没有他们生存的余地。”贾·尼赫鲁把印度教族主义称为是“法西斯主义在印度的变种”。印度教沙文主义者对阻止其暴力行动的政治家则采取暗杀的手段。为此,作为“印度民族之父”的圣雄·甘地为制止印度各教派之间的流血事件而东奔西走,结果于1948年1月30日被国民公仆联盟的成员给刺杀。此事引起了普通印度人的极大愤怒和少有的骚动,迫使印度政府不得不取缔了“国民公仆联盟”,并逮捕了它的许多领导人和积极参加者。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存,后来它的领导人保证该组织将放弃任何政治抱负,以后将不再参加政治活动。但是,他们于1951年又成立了印度人民同盟党,并成立了相应的工会组织和妇女组织。

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冲突的主要原因就是两种宗教的习俗截然相反而难以调和。印度教徒养猪吃猪肉却崇尚黄牛,但穆斯林则恰恰相反,忌吃猪肉却嗜好吃牛肉。这两种截然不同的习俗使两者产生了根深蒂固而难以解决的偏见。因此在印度历史上曾经掀起过印度教徒成立的母牛保护会的运动。

1971年12月26日,东巴基斯坦进一步宣布为独立的国家即孟加拉。终于完成了印度一分为三的历史。

僧泰之争是在斯里兰卡的印度教徒泰米尔人和僧伽罗产生的一个重要的民族冲突。泰米尔人是斯里兰卡和印度的跨界民族。斯里兰卡和印度虽然并不接壤,但中间仅隔着一条狭窄的保克海峡,而海峡两岸——斯里兰卡的北方省和印度的泰米尔纳德邦都是同出一源的泰米尔人。这便为大僧伽罗主义、泰米尔分裂主义的活动和印度的插手提供了天然的民族条件。斯里兰卡泰米尔分裂主义者在印度泰米尔纳德邦设立培训基地,并把总部设在那里。斯里兰卡境内一有什么风云变化,斯里兰卡的泰米尔分裂分子就逃往印度的泰米尔纳德邦。

宗教冲突是斯里兰卡民族问题的一个重要表现。其原因,在斯里兰卡,每个国民都信奉一种特定的宗教。斯里兰卡居民的宗教信仰在很大程度上与民族属性有关。在这里,宗教成为人们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绝对不可缺少的因素。

正因为这种情况,宗教信仰便成为一个十分敏感的社会问题,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纠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界限。当地人认为,对待一个民族的宗教信仰采取什么态度、执行什么政策,往往被视为对待这个民族本身的态度和政策,直接牵动着这个民族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准则。

泰米尔人对于僧加罗人来讲,是个驱逐不掉又消化不了的大难题。解决僧加罗人和泰米尔人冲突的前景并不令人乐观。

印度教和锡克教的纠纷,留在第五章第一节叙述。

印度教徒不仅与其他宗教徒发生纠纷,而且在印度教徒内部新老印度教徒之间发生改革派和传统派的纠纷。这种纠纷首先发生在印度,进而发生在尼泊尔、泰国等国。印度教改革者摩罕罗于1828年创建“梵社”组织,主张改革印度教,反对种姓对立,反对殉葬、童婚和多妻制,反对偶像崇拜、敌视异教、清规戒律,主张男女平等,否定业报轮回。崇奉“奥义书”为社员每夜必读之书。后来,德宾特拉尔·泰戈尔提出一套更为彻底的宗教改革纲领,并继续反对偶像崇拜和种姓对立,于1854年建立社会进步同志会。

早在13世纪左右,在反抗德里苏丹王朝的斗争中就产生了许多印度教教派,提出反对种姓制度的主张。由贝拿勒斯织匠及著名诗人卡比尔创建的虔诚派组织,反对印度教种姓制度和繁琐的教规,宣传印度教和伊斯兰教的最高神为“同一”,主张不同的种姓在唯一的神面前一律平等。为此不少下层印度教徒和伊斯兰教徒成为其信徒。分化于湿婆派、流行于克什米尔的三相神湿婆教派,否认婆罗门特权,提倡只要信奉真神就可得到解脱。林加派信徒在祭祀神仪式中佩戴湿婆生殖器标志,反对吠陀和婆罗门权威,主张男女平等。该派目前在南印度还有相当的影响。作为南印度一个重要宗教哲学流派的湿婆悉檀多派宣传教徒只有膜拜湿婆,就能使灵魂摆脱污秽而获得最后解脱。

“雅利安社”(又称“圣社”)的,娑罗室伐底提出“回到吠陀去”的口号,主张以复兴印度文化为宗旨,改革印度教,反对偶像崇拜、种姓隔离和童婚,建立“吠陀社会主义”。

另外,在其他国家的印度教徒中也提出了反对种姓制度的主张。泰国有一个属于印度教改革派的组织,叫做“印度教平等”,它主张取消种姓歧视,反对偶像崇拜。

[1]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60页。

[2] 吕大吉著:《宗教学通论新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577页。

[3]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63页。

[4]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65页。

[5]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64页。

[6] 〔印〕克里尚·马瑟:《佛教对印度科学与政治的影响》,《民族译丛》1992年第2期,第79页。

[7]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74页。

[8]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70页。

[9] 黄心川主编:《世界十大宗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71页。

[10] 贾米勒·尤德·J.艾哈迈德编:《真纳先生的近期讲演》第1卷,拉合尔,1943年,第180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