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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汉化统治

时间:2022-05-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元朝的汉化统治13世纪的蒙古族是一个以游牧经济为主的民族。当蒙古铁骑一踏入中原,汉化也就提上蒙古统治者的议事日程。这使他深深认识到汉法维护对其统治的重要性。从加强中央集权来说,元与宋的统治机构是一脉相承的。从忽必烈后期到元朝灭亡,汉化与反汉化的斗争十分激烈,其中在两个事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元朝的汉化统治

13世纪的蒙古族是一个以游牧经济为主的民族。当蒙古铁骑一踏入中原,汉化也就提上蒙古统治者的议事日程。因为军事上的胜利并不能解决农业文明与草原游牧文明的激烈冲突。面对先进的农业文明,蒙古统治者要统治中原,势必需要改变落后的游牧经济,采用汉族先进的生产方式、国家制度和政治制度。

改汉制、兴汉法

改汉制、兴汉法肇端于成吉思汗时期。1219年,正在中亚征战的成吉思汗邀请全真教领袖邱处机北上论道,表面看来,是要向邱处机学习长生不老之术,但他真正感兴趣的是全真教治国安民之术。邱处机也坦率地说,他没有长生不老之术,只有养生之法。在和成吉思汗的密谈中,他针对蒙古军队的屠杀掠夺,一再阐释治国应“以敬天爱民为本”,长生应“以清心寡欲为要”的政治观点。他劝诫成吉思汗释放“驱口”,尊重汉地习俗,重视农业等等。成吉思汗指令耶律楚材将谈话记录下来,说是要传给他的子孙。这说明成吉思汗对汉法开始有所重视。邱处机离去后,耶律楚材也多次向成吉思汗进言采用汉法。由于忙于征战,成吉思汗无暇考虑怎样有效地治理统治区,因此,耶律楚材最初并没有得到重用,但成吉思汗晚年曾对窝阔台说:“此人天赐我家,尔后军国庶政,当悉委之。”这为窝阔台后来采纳耶律楚材的汉化政策创造了有利条件。窝阔台时期,耶律楚材参照汉法,建议军民分治,建立赋税制度,废除屠城旧制,汉化取得初期成果。

忽必烈受过很深的汉文化教育,在争夺汗位和统一全国的殊死争斗中,又得到汉族知识分子的大力支持。这使他深深认识到汉法维护对其统治的重要性。忽必烈即位后,在全国推行汉法。具体而言,忽必烈在初期推行的汉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定国号及礼仪制度忽必烈之前的成吉思汗、窝阔台汗等都没有纪元年号。忽必烈即汗位后,便采用中国传统的年号纪年法,定年号为“中统”。阿里不哥归降后,改年号为“至元”。至元八年(1271)十一月,忽必烈采纳刘秉忠等汉人文臣的建议,定国号为大元,设太庙,祭祀祖先,仿照宋、金朝礼仪制度制定节日、庆典的朝仪,将皇权提高到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

众仙图

图中既有儒家的圣人,又包括了佛、道神仙。三教共栖,济济一堂。构成了一个和谐的神界。

2、建立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体制

在汉族知识分子的帮助下,世祖忽必烈参照宋朝制度,建立了一套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中央设中书省,管理全国政务,其长官为中书令,下辖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处理具体事务;设枢密院管理军事,长官为院使、副使;设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长官为御史大夫。除大都及附近地区由中书省直接管辖外,其他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各行省下辖路、府、州、县,分设总管、知府、知州、知县。从加强中央集权来说,元与宋的统治机构是一脉相承的。但宋朝的制度在加强皇权的同时,重点在对地方的防范;元朝的制度在加强皇权的同时,还让地方机构发挥积极作用。元朝行省制的确立,是我国历史上地方行政机构的重要改革,对以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明代虽改行省为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它为“行省”。今日之省,也是由元代行省制度演变而来。

孔庙十三御碑亭

十三御碑亭内有碑53幢,碑文多是金、元、清三代皇帝对孔子的追谥、加封或祭祀孔子和修建孔庙的记录,所刻文字有汉文、八思巴蒙古文和满文等。

3、重用儒士,尊崇儒学

蒙哥汗时期,忽必烈奉命管理漠北汉地。他开始广泛延揽天下儒士,咨询治国方略。这样,许多怀才不遇的汉族知识分子如窦默、姚枢、许衡、刘秉忠、郝经等,纷纷归附忽必烈,为他出谋划策。他们积极地用“以儒治国”的思想来影响忽必烈。刘秉忠向忽必列灌输“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天下”的儒家思想,同时又进言“孔子为百万师,立万世法”,应尊崇孔子。姚枢向忽必烈提出建立学校、重视儒学、培育人才的建议。郝经提出“行中国之道,即为中国之主”等等。忽必烈都一一采纳了这些建议,并重用了这些儒臣,如刘秉忠官拜光禄大夫;窦默官拜大学士,累赠太师和魏国公;郝经、姚枢等都取得高官厚禄。

汉化与反汉化

忽必烈早期对儒学有很大兴趣,但体会粗浅。后期在理财问题上与儒臣发生分歧,他便认为儒臣不识时务,渐渐疏远了他们。蒙古旧贵族趁机掀起了反对汉化的高潮。从忽必烈后期到元朝灭亡,汉化与反汉化的斗争十分激烈,其中在两个事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

元加封孔子碑

1、太子真金之死

太子真金是忽必烈的儿子,深受汉文化的熏陶。真金为燕王时,由王恂讲解儒学的三纲五常和治国之道,许衡讲经史。至元十六年(1279)十月,真金开始参与政务。他选用了许多儒士为幕僚,以“仁”字治国,凡是扰民的苛治,一旦听说,即刻废除。他对阿合马、桑哥等旧贵族视若仇人。因此,真金的仁政招来了许多仇视汉法、坚持蒙古旧制的守旧势力的反对。在忽必烈晚年,他们离间忽必烈和真金的父子之情,使忽必烈怀疑太子真金阴谋夺位,便严厉追查。太子真金在忧惧中死去,汉化受挫。

复圣庙

复圣庙又称颜庙,在曲阜市旧城北部陋巷街,为祭祀孔子弟子颜回而建。汉高祖刘邦过鲁祭孔时,始建颜庙。元代重修,追封颜回为“兖国复圣公”,始有复圣庙之称。庙内主体建筑为复圣殿,高约16米,绿瓦飞檐,彩绘斗拱。庙内的祀国公殿为元代建筑,弥足珍贵。

2、南坡之变

英宗崇尚儒学,大兴“汉法”,任用汉文化素养较深的拜住为相,同时又不断削弱守旧势力的力量,推进汉化的进程。但随着汉化的深入,反对力量也渐渐汇集到以铁失为代表的守旧势力的麾下,对抗英宗的汉法政策。至治三年(1323)八月初,英宗南还大都,在上都南面的南坡(距上都30里)驻营,铁失等守旧派调集所管辖的军队,发动兵变,将英宗大帐包围。铁失先杀中书省右丞相拜住,再杀英宗,后世称之为“南坡之变”。继位的泰定帝实际上是保守的草原游牧贵族集团利益的代表。这反映了蒙古统治集团内部汉化和反汉化的激烈冲突。

马克思曾经指出:“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也就是说,不管落后的征服者愿不愿意,客观上他都会被先进的文明所同化。因此,不管元朝中后期反汉化的斗争如何激烈,元朝推行汉法政策是历史的客观趋势,也取得了一些成就。

首先是尊奉孔子。忽必烈虽采取过一些崇儒措施,但对孔子没有特加尊崇。成宗即位后,下令尊崇孔子,称“孔子之道,垂宽万世,有国家者,所当尊奉。”武宗即位后,又称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超过了历代王朝对孔子的尊奉。仁宗时,命令国子监刘赓到曲阜,以太牢(牛牲)祭祀孔子。皇庆二年(1313)又以宋儒周敦颐、程颢、张载、司马光、朱熹等从祀孔庙。次年又封孔子第五十三世孙袭封衍圣公,以表明对儒学的尊崇。

金史书影

其次是正式实行科举。早在世祖忽必烈时期,朝廷便围绕科举的行废问题展开讨论。一直到皇庆二年(1313)中书省上言实行科举,以经学取士。这年十一月,仁宗才下诏正式开科取士,规定各地推举年25岁以上的举人经乡试后,次年二月在礼部会试,然后御试,以后科举每3年开试一次。科举考试内容以《大学》、《中庸》、《论语》、《诗经》等“四书五经”为主。与前代相比,元代科举在考试程式和内容上都有一定的发展和完善。元代开科取士,在政治上多少满足了汉族知识分子要求广开仕途的愿望,也使汉文化在蒙古人中得到进一步发展。

最后是编纂和刊刻书籍。汉文化造诣比较高的文宗图帖睦尔即位不久,就创设奎章阁学士院,专门研究鉴定书画,同时又设艺术监,负责校正、刊刻儒家书籍。从天历二年(1329)年到至顺二年(1331)文宗组织一大批文人,编纂了《经世大典》,是一部集元朝典制之大成的著作。顺帝时,又编纂金、宋、辽三史,另又修订《大元通制》,书成更名为《至正条格》,这是元朝在汉化道路上取得的最后一项比较大的成就。

五子登科画像石

长71.5厘米,宽48厘米,厚12厘米。青灰色石料,用剔地浅浮雕手法雕刻,手法简练而娴熟。画面主题是表现5个童子摘取挂在树上的风筝。画面右中刻住宅门前一童子手托线团,一童子双手拽线,眼望着挂在柳树上的风筝;树下一童子蹲踞,另一童子抱树干,正欲向上攀登;树上还有一童子正在摘取风筝。住宅门前还站立两妇人,正在观看。这幅画的寓意,就是“五子登科”,意为祈求子孙后代登科及第、全家富贵繁昌

二元格局

尽管元朝中后期陆续取得了一些汉化成就,但由于守旧势力的阻碍,使元朝的汉化进程非常迟缓,显得更为艰难、迂回曲折,结果元朝汉化很不彻底,呈现出二元格局的特点。大量不适应汉地情况的蒙古旧制继续存在,主要有下列内容:

1、投下制度

早在成吉思汗时期,便将占领地的俘虏赐给将领和贵族。忽必烈建国后,蒙古草原和汉地都分设投下制。投下民户为主人服劳役、兵役。忽必烈灭南宋后,又增拨江南各地人户封给诸王、后妃和勋臣。此外,他还以岁赐的名义,每年赐给王子、后妃和勋臣许多投下民户。名义上,投下的民户都归属州、县管辖;实际上,元朝还规定蒙古贵族在所受投下民户的府、州、县,可以重派监督官吏。这样一来,在一些地方就形成了以蒙古旧贵族为主的集团,成为元朝政治保守势力的主要代表。

2、怯薛制

怯薛制原为斡耳朵的宿卫制度。成吉思汗时期,怯薛协助大汗处理军国大事,实际上成为国家的中枢行政机构。忽必烈建国后,怯薛仍有特殊优越的地位和各种特权,虽不再是中枢机构,但作为皇帝的近侍,仍可以干预国事。因此怯薛形成越来越大的特权集团,对元代中后期的政治产生不良影响。

3、札鲁忽赤制度

札鲁忽赤意为断事官。成吉思汗时期,札鲁忽赤是地区最高行政长官,统管行政、司法、财政等事务。忽必烈以后,这一蒙古旧制仍保留下来。它所在的机构为大宗正府,主要负责审理投下中蒙古和色目人的犯罪案件,兼管汉人的重大刑事犯罪。元朝中书省之下本已有刑部掌管司法,同时又设大宗正府,双方权限互有重叠,职责不清,造成元朝司法体制混乱。

其他被保留下来的蒙古旧制还有很多,它们并未构成独立的系统,而是被分别配置在国家的不同部门,从而在总体上使元朝的国家体制呈现二元格局的特点。这种二元性在忽必烈后期基本奠定,并影响了整个元朝的政治生活。因此,元王朝自始至终是一个中原王朝政权模式和蒙古旧制的混合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元朝的早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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