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昭宣时期文学编年(前—前)

昭宣时期文学编年(前—前)

时间:2022-05-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昭宣时期文学编年(前—前)第四章 昭宣时期文学编年昭帝始元元年乙未,前86刘弗陵九岁,刘辟强七十九岁,夏侯胜六十二岁,苏武五十九岁,韦贤五十八岁,赵充国五十二岁,贡禹三十九岁,韦玄成三十五岁,刘德三十四岁,萧望之二十二岁,刘询六岁,朱云四岁1.昭帝作《黄鹄歌》、《琳池歌》。姑以本年为其去世的上限年。《全汉文》辑入四篇,二篇已编年,《与挚伯陵书》及《素王妙论》二篇待考。见《汉书·昭帝纪》本年。

昭宣时期文学编年(前—前)

第四章 昭宣时期文学编年(前86—前49)

昭帝始元元年乙未,前86

刘弗陵九岁,刘辟强七十九岁,夏侯胜六十二岁,苏武五十九岁,韦贤五十八岁,赵充国五十二岁,贡禹三十九岁,韦玄成三十五岁,刘德三十四岁,萧望之二十二岁,刘询六岁,朱云四岁

1.昭帝作《黄鹄歌》、《琳池歌》。

《汉书·昭帝纪》:“始元元年春二月,黄鹄下建章宫太液池中。公卿上寿。赐诸侯王、列侯、宗室金钱各有差。”《西京杂记》卷一:“始元元年,黄鹄下太液池。上为歌曰:‘黄鹄飞兮下建章,羽肃肃兮行跄跄,金为衣兮菊为裳。唼喋荷荇,出入兼葭,自顾菲薄,愧尔嘉祥。’”是为《黄鹄歌》。《拾遗记》卷六:“昭帝始元元年,穿淋池,广千步。中植分枝荷,一茎四叶,状如骈盖,日照则叶低荫根茎,若葵之卫足,名‘低光荷’。实如玄珠,可以饰佩。花叶难萎,芬馥之气,彻十余里……乃命以文梓为船,木兰为柂。刻飞鸾翔鹢,饰于船首,随风轻漾,毕景望归,乃至通夜。使宫人歌曰:‘秋素景兮泛洪波,挥纤手兮折芰荷,凉风凄凄扬棹歌,云光开曙月低河,万岁为乐岂云多!’帝乃大悦。起商台于池上。及乎末岁,进谏者多,遂省薄游幸,堙毁池台,鸾舟荷芰,随时废灭。”

2.燕王刘旦谋反,不治。

《汉书·武五子传》:“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褒赐燕王钱三千万,益封万三千户。旦怒曰:‘我当为帝,何赐也!’遂与宗室中山哀王子刘长、齐孝王孙刘泽等结谋,诈言以武帝时受诏,得职吏事,修武备,备非常……即与刘泽谋为奸书,言少帝非武帝子,大臣所共立,天下宜共伐之。使人传行郡国,以摇动百姓。泽谋归发兵临淄,与燕王俱起。旦遂招来郡国奸人,赋敛铜铁作甲兵,数阅其车骑材官卒,建旌旗鼓车,旄头先驱,郎中侍从者著貂羽,黄金附蝉,皆号侍中。旦从相、中尉以下,勒车骑,发民会围,大猎文安县,以讲士马,须期日。郎中韩义等数谏旦,旦杀义等凡十五人。会缾侯刘成知泽等谋,告之青州刺史隽不疑,不疑收捕泽以闻。天子遣大鸿胪丞治,连引燕王。有诏弗治,而刘泽等皆伏诛。益封缾侯。”《汉书·昭帝纪》本年:“益封燕王、广陵王及鄂邑长公主各万三千户……八月,齐孝王孙刘泽谋反,欲杀青州刺史隽不疑,发觉,皆伏诛。”

3.刘德治刘泽狱。

《汉书·楚元王传》:“(刘)德字路叔,修黄老术,有智略。少时数言事,召见甘泉宫,武帝谓之‘千里驹’。昭帝初,为宗正丞,杂治刘泽诏狱。”《汉书补注》齐召南云:“按德之仕宦,在昭帝初霍光选择宗室,则当武帝治淮南狱时,德尚未为吏也。此传言治刘泽诏狱,为得其实。《向传》因得淮南秘书而附会耳。”

4.广陵王刘胥益封。

《汉书·武五子传》:武帝李姬生刘胥,“胥壮大,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动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昭帝初立,益封胥万三千户。”《汉书·昭帝纪》本年:“益封燕王、广陵王及鄂邑长公主各万三千户。”

5.李陵不应汉使召。

《汉书·李陵传》:“昭帝立,大将军霍光、左将军上官桀辅政,素与陵善,遣陵故人陇西任立政等三人俱至匈奴招陵。立政等至,单于置酒赐汉使者,李陵、卫律皆侍坐……陵字立政曰:‘少公,归易耳,恐再辱,奈何!’语未卒,卫律还,颇闻余语,曰:‘李少卿贤者,不独居一国。范蠡遍游天下,由余去戎入秦,今何语之亲也!’因罢去。立政随谓陵曰:‘亦有意乎?’陵曰:‘丈夫不能再辱。’”使者言“汉已大赦”,按《昭帝纪》本年:“秋七月,赦天下,赐民百户牛酒。”汉使召陵,当在本年七月后。

6.司马迁去世。

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后进好事儒者褚先生曰:‘太史公记事尽于孝武之事,故复修记孝昭以来功臣侯者,编于左方。’”司马迁记事尽于武帝,则他在昭帝时仍在世。姑以本年为其去世的上限年。

司马迁作品:《史记·太史公自序》:“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略推三代,录秦汉,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既科条之矣。并时异世,年差不明,作十表。礼乐损益,律历改易,兵权山川鬼神,天人之际,承敝通变,作八书。二十八宿环北辰,三十辐共一毂,运行无穷,辅拂股肱之臣配焉,忠信行道,以奉主上,作三十世家。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序略,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藏之名山,副在京师,俟后世圣人君子。”《汉书·司马迁传》:“而十篇缺,有录无书。”张晏曰:“迁没之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元成之间褚先生补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日者传》,言辞鄙陋,非迁本意也。”师古曰:“序目本无《兵书》,张言亡失,此说非也。”《史记》之缺或与武帝有关。《西京杂记》卷六:“太史公序事如古《春秋》法,司马氏本古周史佚后也。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之过,帝怒而削去之。”《史记》成书之后,司马迁将其正本藏入太史官府,副本藏于其外孙杨恽家。按《司马迁传》:“迁既死后,其书稍出。宣帝时,迁外孙平通侯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汉书·艺文志》春秋家:“太史公百三十篇。十篇有录无书。”赋家:“司马迁赋八篇。”《隋书·经籍志》二:“《史记》一百三十卷,目录一卷,汉中书令司马迁撰。”又四:“汉中书令《司马迁集》一卷。”《全汉文》辑入四篇,二篇已编年,《与挚伯陵书》及《素王妙论》二篇待考。

昭帝始元二年丙申,前85

刘弗陵十岁,刘辟强八十岁,夏侯胜六十三岁,苏武六十岁,韦贤五十九岁,赵充国五十三岁,贡禹四十岁,韦玄成三十六岁,刘德三十五岁,萧望之二十三岁,刘询七岁,朱云五岁

1.昭帝作《免田租诏》。

见《汉书·昭帝纪》本年。

2.刘辟强为宗正,去世。

《汉书·楚元王传》:“辟强子德待诏丞相府,年三十余,欲用之。或言父见在,亦先帝之所宠也。遂拜辟强为光禄大夫,守长乐卫尉,时年已八十矣。徙为宗正,数月卒。”《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光禄大夫刘辟强为宗正,数月卒。”

刘辟强作品:《汉书·艺文志》:“宗正刘辟强赋八篇。”

3.刘德为大鸿胪丞。

《汉书·楚元王传》:“父为宗正,徙大鸿胪丞,迁太中大夫。”按其父辟强本年为宗正,德为大鸿胪丞当在其时。

始元三年丁酉,前84

刘弗陵十一岁,夏侯胜六十四岁,苏武六十一岁,韦贤六十岁,赵充国五十四岁,贡禹四十一岁,韦玄成三十七岁,刘德三十六岁,萧望之二十四岁,刘询八岁,朱云六岁

1.苏武移某泽中,与李陵相见。

《汉书·苏武传》:后匈奴与汉和亲,汉使至匈奴中求苏武等,常惠私见使者,言苏武等在“某泽中”。而此前苏武则在海上。《汉书·匈奴传》:“后三年,单于欲求和亲,会病死……是岁始元二年也。壶衍鞮单于既立,风谓汉使者,言欲和亲。”章培恒等先生认为:“由此可见,在始元二年(前85),匈奴的前后两个单于都有意和亲。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表示其与汉和好的意愿而改善原先被扣留的汉使苏武等人的待遇也是情理中事。则苏武的由海上移居‘某泽中’在始元二年或稍后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又,他于始元六年春已返抵长安,则其离开匈奴至迟在始元五年末,距始元二年恰为三年余。以上所述,虽然也只是一种可能性,但在无法排除上述可能性的情况下就断言李陵诗中‘三载’、‘嘉会’之语与二人在匈奴的经历不符,似嫌轻率。[1]章先生言苏武移居在“始元二年或稍后”,本书取其“稍后”的说法,将苏武移“某泽中”的时间定于始元三年。按苏武于始元六年返汉,李陵在《与苏武》诗中言“三载为千秋”,则在三年前的本年二人或曾相会。又李陵与苏武见面,是相对自由的,一则李陵本人在匈奴中有相当的地位,有行动上的自由,二则匈奴中约束比较宽松,其使妻赐苏武以牛羊,其告苏武以武帝之崩,都说明了这一点。而在本年前后汉匈关系缓和后移居苏武以示优待的背景下,二人相见的可能性更大。

始元四年戊戌,前83

刘弗陵十二岁,夏侯胜六十五岁,苏武六十二岁,韦贤六十一岁,赵充国五十五岁,贡禹四十二岁,韦玄成三十八岁,刘德三十七岁,萧望之二十五岁,刘询九岁,朱云七岁

1.昭帝作《止出马诏》。

见《汉书·昭帝纪》本年。

2.苏武为卫律所谋。

《汉书·匈奴传》:始元二年壶衍鞮单于立,“后二年秋,匈奴入代,杀都尉。单于年少初立,母阏氏不正,国内乖离,常恐汉兵袭之。于是卫律为单于谋……卫律于是止,乃更谋归汉使不降者苏武、马宏等。马宏者,前副光禄大夫王忠使西国,为匈奴所遮,忠战死,马宏生得,亦不肯降。故匈奴归此二人,欲以通善意。是时,单于立三岁矣。”始元二年之后二年,即是本年。

始元五年己亥,前82

刘弗陵十三岁,夏侯胜六十六岁,苏武六十三岁,韦贤六十二岁,赵充国五十六岁,贡禹四十三岁,韦玄成三十九岁,刘德三十八岁,萧望之二十六岁,刘询十岁,朱云八岁

1.昭帝作《举贤良文学诏》。

见《汉书·昭帝纪》本年。

2.王吉为昌邑中尉,作《上书谏昌邑王》。

《汉书·王吉传》:“王吉字子阳,琅邪皋虞人也。少好学明经,以郡吏举孝廉为郎,补若庐右丞,迁云阳令。举贤良为昌邑中尉,而王好游猎,驱驰国中,动作亡节,吉上疏谏曰”云云。按《汉书·诸侯王表》昌邑王:“始元元年,王贺嗣。”始元元年之后举贤良事,唯有本年,故系于此。

3.《长安为王吉语》、《世称王贡语》出现。

《汉书·王吉传》:“始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东家闻而欲伐其树,邻里共止之,因固请吉令还妇。里中为之语曰:‘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完,去妇复还。’其厉志如此。吉与贡禹为友,世称‘王阳在位,贡公弹冠’,言其取舍同也。”

始元六年庚子,前81

刘弗陵十四岁,夏侯胜六十七岁,苏武六十四岁,韦贤六十三岁,赵充国五十七岁,贡禹四十四岁,韦玄成四十岁,刘德三十九岁,萧望之二十七岁,刘询十一岁,朱云九岁

1.昭帝作《立毋波为钩町王诏》。

见《汉书·昭帝纪》本年。

2.苏武归汉,作《留别妻》诗一首,《别李陵诗》三首;又作《报李陵书》、《书》。

《汉书·苏武传》:“数月,昭帝即位。数年,匈奴与汉和亲。汉求武等,匈奴诡言武死。后汉使复至匈奴,常惠请其守者与俱,得夜见汉使,具自陈道。教使者谓单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使者大喜,如惠语以让单于。单于视左右而惊,谢汉使曰:‘武等实在。’……单于召会武官属,前以降及物故,凡随武还者九人。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诏武奉一太牢谒武帝园庙,拜为典属国,秩中二千石,赐钱二百万,公田二顷,宅一区。常惠、徐圣、赵终根皆拜为中郎,赐帛各二百匹。其余六人老归家,赐钱人十万,复终身。常惠后至右将军,封列侯,自有传。武留匈奴十九岁,始以强壮出,及还,须发尽白。”《汉书·昭帝纪》本年二月:“移中监苏武前使匈奴,留单于庭十九岁乃还,奉使全节,以武为典属国,赐钱百万。”

《文选》卷二九载苏武《诗》四首,分别为《骨肉缘枝叶》、《黄鹄一远别》、《结发为夫妻》、《烛烛晨明月》。按《结发为夫妻》一篇,《玉台新咏》卷一名为《留别妻》,当为苏武与其胡妻分别时所作。按《汉书·苏武传》:“武年老,子前坐事死,上闵之,问左右:‘武在匈奴久,岂有子乎?’武因平恩侯自白:‘前发匈奴时,胡妇适产一子通国,有声问来,愿因使者致金帛赎之。’上许焉。”可见本年苏武返汉之前,其胡妻刚生一子。这就是说,在苏武不辱使命、光荣返汉的背后,又确有离妻别子的留恋和感伤。苏武的这些经历和情感在此诗中得到了真实的表现和反映。而宣帝的问与许,又表明汉人对苏武娶胡妻的宽容、理解和支持。后人往往只注意苏武的气节,而忽略其人之常情的一面,进而对《留别妻》不能理解,以至轻易地以伪作许之,是很不可取的。陈沆《诗比兴笺》卷一:“《玉台》多取闺情,而特录兹什,果何为乎?《文选》于李陵,题《与苏武诗》三首,而于苏武,则但题古诗四首,不云别李陵者,正以中有此别妻之篇耳。题例本明,后人自误。今既区别,可意逆焉。”因此,除开《留别妻》诗,《文选》载苏武《诗》的另外三首当名《别李陵诗》。按《骨肉缘枝叶》:“骨肉缘枝叶,结交亦相因。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况我连枝树,与子同一身。”陈沆曰:“异树可以连枝,胡虏可以兄弟,而况我与子本为汉庭之人,同病相怜者乎?”《黄鹄一远别》陈沆曰:“诗之所属,惟‘念子不得归’一语耳……盖深怜其才,悲其遇焉。”《烛烛晨明月》陈沆曰:“《汉书》: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则别少卿正在五年之冬。兰芳比良友之同心,江汉喻一逝之不返,浮云喻一分之不合,不得以物非冬令,地非塞外为疑也。”

《艺文类聚》卷三十载《报李陵书》曰:“曩以人乏……”按书中言“所贶重遗,义当顺承……并还所赠。”可见是对李陵信的回复(陵书详后)。归汉后又作《书》与李陵,劝其归汉。《文选》卷二十九张协《杂诗》曰:“闽越衣文蛇,胡马愿度燕。”李注:“苏武《书》曰:‘越人衣文蛇,代马依北风。君子于其国也,凄怆伤于心。’”

3.李陵别苏武,作《歌》一首、《与苏武诗》三首;又作《与苏武书》、《答苏武书》(严题《重报苏武书》)。

《汉书·苏武传》:“于是李陵置酒贺武曰:‘今足下还归,扬名于匈奴,功显于汉室,虽古竹帛所载,丹青所画,何以过子卿!陵虽驽怯,令汉且贳陵罪,全其老母,使得奋大辱之积志,庶几乎曹柯之盟,此陵宿昔之所不忘也。收族陵家,为世大戮,陵尚复何顾乎?已矣!令子卿知吾心耳。异域之人,一别长绝!’陵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聩。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陵泣下数行,因与武决。”

《文选》卷二十九载李陵《与苏武三首》,其一《良时不再至》,其二《嘉会难再遇》,其三《携手上河梁》。章培恒等先生认为:“李陵与苏武在‘某泽’分别时虽只作了一首楚歌体的诗,但因并不能排除他与苏武还有再次见面的可能性,所以也不能否定他与苏武再次见面时又作了这三首五言诗的可能性。”[2]甚是。按苏武于始元三年(前84)移居“某泽中”与李陵曾相见(见前),这样到本年分别时适为三年,与诗中所言“三载为千秋”相合。

《艺文类聚》卷三十载李陵《与苏武书》曰:“子卿名声冠于图籍,分义光于二国……”按文中言:“行矣子卿,恩若一体,分为二朝,悠悠永绝。”则为在苏武返汉时作所也。且有馈赠,从前引苏武回信中可知。《答苏武书》载《文选》卷四十一:“子卿足下……”《艺文类聚》卷三十题作《重报书》。信中言:“与子别后,益复无聊……子归受荣,我留受辱,命也如何?”“闻子之归,赐不过二百万,位不过典属国,无尺土之封,加子之勤……子尚如此,陵复何望哉!”“愿足下勿复望陵。”看来是对苏武返汉后来信劝归的回绝。

《文选》所载李陵《与苏武诗》三首,长期受到后世学人的怀疑和否定,这里略加辨析。这三首诗长期被人疑伪,其证据在陆侃如先生、冯沅君先生的《中国诗史》里被总结为五条。这五条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汉志》未录,二是对《文心雕龙》和《诗品》等有关文字的理解,三是唐宋以后学者的怀疑,如《容斋随笔》、《十驾斋养新录》、《文选旁证》、苏轼《答刘沔书》等。这些证据,其实都是不能成立的。《汉志》未录,并不能作为疑伪的证据,因为《汉志》所录并不是所有西汉人的所有著作,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拾补》就说明了这一点。而唐宋后人对李陵诗的怀疑,只是他们个人的观点和议论而已,并不能作为否定唐宋以前有关史料的史料,因为对史实的否认,只能以史料为基础,后人的观点和议论,并不属于史料。因此后人对李陵诗的怀疑和否定,其实都是没有确凿史料支撑的。至于《文心雕龙》和《诗品》等有关文字,后人的理解并不正确,略陈于此:

按任昉《文章缘起》五言诗:“汉骑都尉李陵《与苏武诗》。”是对李陵《与苏武诗》在五言诗史上首唱地位的认识和肯定。《文心雕龙·明诗》:“汉初四言,韦孟首唱,匡谏之义,继轨周人。孝武爱文,柏梁列韵,严马之徒,属辞无方。至成帝品录,三百余篇,朝章国采,亦云周备,而辞人遗翰,莫见五言,所以李陵班婕妤,见疑于后代也。按召南行露,始肇半章;孺子沧浪,亦有全曲;暇豫优歌,远见春秋;邪径童谣,近在成世;阅时取证,则五言久矣。又古诗佳丽,或称枚叔,其孤竹一篇,则傅毅之词,比采而推,两汉之作乎?”由此可见,第一,在刘勰时代已有李陵五言诗创作的文献记载。第二,这种文献不包括较早的《汉志》,因此当时就有人据《汉志》不载李陵班婕妤的五言诗而怀疑其真实性了。第三,刘勰对五言诗历史的论证表明,在汉代产生李陵班婕妤等人的五言诗是完全可能的。甚至在李班二人之前汉人作五言诗也是可能的,如古诗中除去“冉冉孤生竹”一篇,就可能是枚乘所作。后人以为刘勰本人也怀疑李班五言诗,显然是误解。章培恒等先生认为:“刘勰虽然引述了对李陵、班婕妤的五言诗加以怀疑的见解,但他并不赞同,反而作了针锋相对的驳斥。”[3]盖得其实。

《诗品》总论:“昔‘南风’之词,‘卿云’之颂,厥义夐矣。夏歌曰:‘郁陶乎予心。’楚谣曰:‘名余曰正则。’虽诗体未全,然是五言之滥觞也。逮汉李陵,始著五言之目矣。古诗眇邈,人世难详。推其文体,固是炎汉之制,非衰周之倡也。自王、扬、枚、马之徒,词赋竞爽,而吟咏靡闻。从李都尉迄班婕妤,将百年间,有妇人焉,一人而已。诗人之风,顿已缺丧。东京二百载中,惟有班固《咏史》,质木无文。”后人往往引用钟嵘评班固《咏史诗》“质木无文”一语,认为这是证明中国文人五言诗创作到东汉早期尚不成熟的标志。但这却是对钟嵘本意的曲解。首先,钟嵘时已存在李陵“始著五言之目”的文献记载,这本身就是对李陵五言诗真实性的肯定。其次,钟嵘对李陵在西汉五言诗历史上的地位是高度评价的,所谓:“从李都尉迄班婕妤,将百年间,有妇人焉,一人而已。”就不仅是对班婕妤这位女诗人的高度评价,也是对李陵在西汉五言诗坛上霸主地位的肯定。故钟嵘将李陵列入上品。实际上,钟嵘对班固《咏史诗》“质木无文”的评语,乃是针对“东京二百载”的诗坛而言,并非针对西汉二百载而言。这句评语的原意,是说在东京二百载的诗坛上,班固质木无文属于个别情况,主流则为“多文”矣。东汉五言诗主流的“多文”,反过来又说明它经历了包括西汉在内的长期积累。在五言诗形成和积累的过程中,李陵等人作出了杰出的贡献。钟嵘分明是在论证李陵作五言诗的可能性和必然性,何曾有过否定的言论呢?又《诗品》总论:“子卿双凫。”陈延杰注:“《古文苑》载苏武《别李陵诗》‘双凫俱北飞,一凫独南翔。’此取其首二字也。”

总之,《文章缘起》、《文选》、《文心雕龙》与《诗品》的记载和论述都表明:第一,在当时已有李陵五言诗创作的文献记载;第二,当时已有人据《汉志》未载而对李陵诗表示怀疑;第三,任昉、萧统、刘勰和钟嵘的记录和论述,是对这种怀疑的否定。因此本书认为李陵诗属实,不从唐宋后人的疑伪。

4.诏举文学,议罢盐铁。(附桓宽)

《汉书·昭帝纪》本年:“二月,诏有司问郡国所举贤良文学民所疾苦。议罢盐铁榷酤……秋七月,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汉书·食货志》:“昭帝即位六年,诏郡国举贤良文学之士,问以民所疾苦,教化之要。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毋与天下争利,视以俭节,然后教化可兴。弘羊难,以为此国家大业,所以制四夷,安边足用之本,不可废也。乃与丞相千秋共奏罢酒酤。”《盐铁论·本议》:“惟始元六年,有诏书使丞相御史,与所举贤良文学语问民间所疾苦。”又《杂论》:“始汝南朱子伯为予言,当此之时,豪俊并进,四方辐凑,贤良茂陵唐生、文学鲁万生之伦六十余人,咸聚阙庭,舒六艺之讽,论太平之原,智者赞其虑,仁者明其施,勇者见其断,辩者陈其词,訚訚焉,侃侃焉,虽未能详备,斯可略观矣。然蔽于云雾,终废而不行,悲夫。”又《取下》:“奏曰:‘贤良文学不明县官事,猥以盐铁而为不便,请且罢郡国榷酤,关内铁官。’奏可。”

附桓宽。《汉书·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赞曰:“所谓盐铁议者,起始元中,征文学贤良问以治乱,皆对愿罢郡国盐铁酒榷均输,务本抑末,毋与天下争利,然后教化可兴。御史大夫弘羊以为此乃所安边境,制四夷,国家大业,不可废也。当时相诘难,颇有其议文。至宣帝时,汝南桓宽次公治《公羊春秋》,举为郎,至庐江太守丞,博通善属文,推衍盐铁之议,增广条目,极其论难,著数万言,亦欲以究治乱,成一家之法焉。其辞曰……”《汉书·艺文志》儒家:“桓宽《盐铁论》六十篇。”《隋书·经籍志》三:“《盐铁论》十卷,汉庐江府丞桓宽撰。”

5.《桓宽引语》出现。

《盐铁论·园池》文学曰:“秦兼万国之地,有四海之富而意不赡,非宇小而用菲者,欲多而下不堪其求也。语曰:‘厨有腐肉,国有饥民,厩有肥马,路有馁人。’今狗马之养,虫兽之食,岂特腐肉秣马之费哉?”

6.《桓宽引鄙语》出现。

《盐铁论·备胡》大夫曰:“鄙语曰:‘贤者容不辱。’……是以县官厉武以讨不义,设机械以备不仁。”

7.博士弟子增至百人。

《汉书·儒林传》:“昭帝时举贤良文学,增博士弟子员满百人。”

8.魏相作《贤良对策》,拜茂陵令。

《汉书·魏相传》:“魏相字弱翁,济阴定陶人也,徙平陵。少学《易》,为郡卒吏,举贤良,以对策高第,为茂陵令。顷之,御史大夫桑弘羊客诈称御史止传,丞不以时谒,客怒缚丞。相疑其有奸,收捕,案致其罪,论弃客市,茂陵大治。”《汉书·韩延寿传》:“韩延寿字长公,燕人也,徙杜陵。少为郡文学。父义为燕郎中。剌王之谋逆也,义谏而死,燕人闵之。是时昭帝富于春秋,大将军霍光持政,征郡国贤良文学,问以得失。时魏相以文学对策,以为”云云。“光纳其言,因擢延寿为谏大夫。”举贤良事在本年,魏相对策当在其时。

9.燕王刘旦作《上疏请入宿卫》,言霍光罪。

《汉书·武五子传》:“久之,旦姊鄂邑盖长公主、左将军上官桀父子与霍光争权有隙,皆知旦怨光,即私与燕交通。旦遣孙纵之等前后十余辈,多赍金宝走马,赂遗盖主。上官桀及御史大夫桑弘羊等皆与交通,数记疏光过失与旦,令上书告之。桀欲从中下其章。旦闻之,喜,上疏曰……是时昭帝年十四,觉其有诈,遂亲信霍光,而疏上官桀等。”《汉书·昭帝纪》本年:“初,桀、安父子与大将军光争权,欲害之,诈使人为燕王旦上书言光罪。时上年十四,觉其诈。”

元凤元年辛丑,前80

刘弗陵十五岁,夏侯胜六十八岁,苏武六十五岁,韦贤六十四岁,赵充国五十八岁,贡禹四十五岁,韦玄成四十一岁,刘德四十岁,萧望之二十八岁,刘询十二岁,朱云十岁

1.昭帝作《赐韩福等诏》、《赏诛上官桀等功诏》、《赦燕太子等诏》、《赐燕王旦玺书》。

前三诏见《汉书·昭帝纪》本年,后一诏见《汉书·武五子传》(详后)。

2.燕王旦谋反,作《歌》,自杀。

《汉书·武五子传》:“桀等因谋共杀光,废帝,迎立燕王为天子。旦置驿书,往来相报,许立桀为王,外连郡国豪桀以千数……会盖主舍人父燕仓知其谋,告之,由是发觉。丞相赐玺书,部中二千石逐捕孙纵之及左将军桀等,皆伏诛。旦闻之,召相平曰:‘事败,遂发兵乎?’平曰:‘左将军已死,百姓皆知之,不可发也。’王忧懑,置酒万载宫,会宾客群臣妃妾坐饮。王自歌曰:‘归空城兮,狗不吠,鸡不鸣,横术何广广兮,固知国中之无人!’华容夫人起舞曰:‘发纷纷兮填渠,骨籍籍兮亡居。母求死子兮,妻求死夫。裴回两渠间兮,君子独安居!’坐者皆泣。有赦令到,王读之,曰:‘嗟乎!独赦吏民,不赦我。’因迎后姬诸夫人之明光殿,王曰:‘老虏曹为事当族!’欲自杀。左右曰:‘傥得削国,幸不死。’后姬夫人共啼泣止王。会天子使使者赐燕王玺书曰”云云,是为《赐燕王旦玺书》。“旦得书,以符玺属医工长,谢相二千石:‘奉事不谨,死矣。’即以绶自绞。后夫人随旦自杀者二十余人。天子加恩,赦王太子建为庶人,赐旦谥曰剌王。旦立三十八年而诛,国除。”《汉书·昭帝纪》本年:“九月,鄂邑长公主、燕王旦与左将军上官桀、桀子票骑将军安、御史大夫桑弘羊皆谋反,伏诛。”

刘旦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两篇编年,《上书为丁外人求侯》一篇待考。《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3.华容夫人作《歌》,自杀。

见上。华容夫人作品:《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4.苏武受牵连,免官。

《汉书·苏武传》:“武来归明年,上官桀子安与桑弘羊及燕王、盖主谋反。武子男元与安有谋,坐死。初桀、安与大将军霍光争权,数疏光过失予燕王,令上书告之。又言苏武使匈奴二十年不降,还乃典属国,大将军长史无功劳,为搜粟都尉,光专权自恣。及燕王等反诛,穷治党与,武素与桀、弘羊有旧,数为燕王所讼,子又在谋中,廷尉奏请逮捕武。霍光寝其奏,免武官。”

5.刘德为宗正,杂治上官狱。

《汉书·楚元王传》:“后复为宗正,杂案上官氏、盖主事。”《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太中大夫刘德为宗正,数月免。”

6.赵充国击氐人,迁水衡都尉。

《汉书·昭帝纪》本年:“武都氐人反,遣执金吾马适建、龙额侯韩增、大鸿胪广明将三辅、太常徒,皆免刑击之。”《汉书·赵充国传》:“昭帝时,武都氐人反,充国以大将军护军都尉将兵击定之,迁中郎将,将屯上谷,还为水衡都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中郎将赵充国为水衡都尉,六年迁。”

7.崔朝擢为侍御史。

《后汉书·崔骃列传》:“崔骃字亭伯,涿郡安平人也。高祖父朝,昭帝时为幽州从事,谏刺史无与燕剌王通。及剌王败,擢为侍御史。”

元凤二年壬寅,前79

刘弗陵十六岁,夏侯胜六十九岁,苏武六十六岁,韦贤六十五岁,赵充国五十九岁,贡禹四十六岁,韦玄成四十二岁,刘德四十一岁,萧望之二十九岁,刘询十三岁,朱云十一岁,刘向一岁

1.昭帝作《免今年马口钱诏》。

见《汉书·昭帝纪》本年。

2.萧望之初见霍光,不肯去刀兵。

《汉书·萧望之传》:“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长史丙吉荐儒生王仲翁与望之等数人,皆召见。先是左将军上官桀与盖主谋杀光,光既诛桀等,后出入自备。吏民当见者,露索去刀兵,两吏挟持。望之独不肯听,自引出阁曰:‘不愿见。’吏牵持凶凶。光闻之,告吏勿持。望之既至前,说光曰:‘将军以功德辅幼主,将以流大化,致于治平,是以天下之士延颈企踵,争愿自效,以辅高明。今士见者皆先露索挟持,恐非周公相成王躬吐握之礼,致白屋之意。’于是光独不除用望之,而仲翁等皆补大将军史。”按桀与盖主之事在上一年,望之见光当在其后一年左右。

3.刘德为青州刺史。

《汉书·楚元王传》:“德常持老子知足之计。妻死,大将军光欲以女妻之,德不敢取,畏盛满也。盖长公主孙谭遮德自言,德数责以公主起居无状。侍御史以光望不受女,承指劾德诽谤诏狱,免为庶人,屏居山田。光闻而恨之,复白召德守青州刺史。岁余,复为宗正。”按刘德前年曾为宗正数月,明年又复为宗正,则本年为青州刺史无疑。

4.刘向出生。

《汉书·刘向传》:刘德子向,“向字子政,本名更生”。又:“居列大夫官前后三十余年,年七十二卒。卒后十三岁而王氏代汉。”对于“王氏代汉”的断年,有不同理解。一是在孺子婴居摄三年(8)。刘向卒于哀帝建平元年(前6),在王氏代汉前十三年,则生于昭帝元凤四年(前77)。《汉书补注》引叶德辉曰:“则向卒于成(按当作哀)帝建平元年,由建平元年上推,向生于昭帝元凤四年。自既冠擢为谏大夫至此实四十余年。当以《汉纪》为是。吴修续《疑年录》亦推向生元凤四年,卒建平元年。盖莽代汉在孺子婴初始元年十二月,是年上距向卒正十三岁之后。”二是在孺子婴居摄元年(6),则向卒于成帝绥和元年(前8),而生于昭帝元凤二年(前79)。《汉书补注》引钱大昕曰:“依此推验,向当卒于成帝绥和元年。”《刘向歆父子年谱》:“向生实在元凤二年,钱氏推不误。自绥和元年后十三年为孺子婴居摄元年,莽称假皇帝,《汉书》帝纪尽于平帝元始五年,无孺子婴。《王子侯表》、《外戚恩泽侯表》、《百官公卿表》,皆及孝平而止,无记孺子婴者。此汉人以莽代汉在居摄元年之证也。”甚是,当从钱说。

元凤三年癸卯,前78

刘弗陵十七岁,夏侯胜七十岁,苏武六十七岁,韦贤六十六岁,赵充国六十岁,贡禹四十七岁,韦玄成四十三岁,刘德四十二岁,萧望之三十岁,刘询十四岁,朱云十二岁,刘向二岁

1.昭帝作《免明年漕诏》。

见《汉书·昭帝纪》本年。

2.眭弘作《上书预推昌邑王宣帝事》,被诛。

《汉书·眭弘传》:“眭弘字孟,鲁国蕃人也。少时好侠,斗鸡走马,长乃变节,从嬴公受《春秋》。以明经为议郎,至符节令。孝昭元凤三年正月,泰山莱芜山南匈匈有数千人声,民视之,有大石自立,高丈五尺,大四十八围,入地深八尺,三石为足。石立后有白鸟数千下集其旁。是时昌邑有枯社木卧复生,又上林苑中大柳树断枯卧地,有虫食叶成文字,曰:‘公孙病己立’。孟推《春秋》之意,以为”云云。“孟使友人内官长赐上此书。时,昭帝幼,大将军霍光秉政,恶之,下其书廷尉。奏赐、孟妄设妖言惑众,大逆不道,皆伏诛。后五年,孝宣帝兴于民间,即位,征孟子为郎。”《汉书·昭帝纪》本年:“三年春正月,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柳树枯僵自起生。”

眭弘作品:《汉书·艺文志》赋家:“眭弘赋一篇。”《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

3.护军校尉赵充国不便击匈奴乌桓。

《汉书·匈奴传》:“其明年,匈奴三千余骑入五原,略杀数千人,后数万骑南旁塞猎,行攻塞外亭障,略取吏民去。是时汉边郡烽火候望精明,匈奴为边寇者少利,希复犯塞。汉复得匈奴降者,言乌桓尝发先单于冢,匈奴怨之,方发二万骑击乌桓。大将军霍光欲发兵邀击之,以问护军都尉赵充国。充国以为‘乌桓间数犯塞,今匈奴击之,于汉便。又匈奴希寇盗,北边幸无事。蛮夷自相攻击,而发兵要之,招寇生事,非计也。’光更问中郎将范明友,明友言可击。于是拜明友为度辽将军,将二万骑出辽东。”《汉书·昭帝纪》本年:“冬,辽东乌桓反,以中郎将范明友为度辽将军,将北边七郡郡二千骑击之。”

4.刘德复为宗正。

《汉书·楚元王传》:刘德守青州刺史,“岁余,复为宗正”。《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青州刺史刘德为宗正。”

元凤四年甲辰,前77

刘弗陵十八岁,夏侯胜七十一岁,苏武六十八岁,韦贤六十七岁,赵充国六十一岁,贡禹四十八岁,韦玄成四十四岁,刘德四十三岁,萧望之三十一岁,刘询十五岁,朱云十三岁,刘向三岁,京房一岁

1.昭帝作《封范明友为平陵侯诏》、《封傅介子为义阳侯诏》。

《封范明友为平陵侯诏》见《汉书·昭帝纪》本年。《封傅介子为义阳侯诏》见《汉书·傅介子传》:楼兰尝杀汉使,傅介子设计斩楼兰王,“遂持王首还诣阙,公卿将军议者咸嘉其功。上乃下诏曰”云云。《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义阳侯傅介子:“以平乐厩监使诛楼兰王,斩首,侯,七百五十九户。(元凤四年)七月乙巳封。”

2.河南太守魏相下狱。

《汉书·魏相传》:“后迁河南太守,禁止奸邪,豪强畏服。会丞相车千秋死,先是千秋子为洛阳武库令,自见失父,而相治郡严,恐久获罪,乃自免去……后人有告相贼杀不辜,事下有司。河南卒戍中都官者二三千人,遮大将军,自言愿复留作一年以赎太守罪。河南老弱万余人守关欲入上书,关吏以闻。大将军用武库令事,遂下相廷尉狱。”《汉书·昭帝纪》本年:“甲戌,丞相千秋薨。”魏相因车千秋子而下狱事当在其后。

3.萧望之为郎。

《汉书·萧望之传》:“三岁间,仲翁至光禄大夫给事中,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署小苑东门候。仲翁出入从苍头庐儿,下车趋门,传呼甚宠,顾谓望之曰:‘不肯禄禄,反抱关为。’望之曰:‘各从其志。’”按萧望之初见霍光在元凤三年(前79),距本年三年。

4.京房出生。(附焦延寿)

《汉书·京房传》:“京房字君明,东郡顿丘人也。”后载建昭二年京房弃市,“死时年四十一”。建昭二年(前37)京房四十一岁,则生于本年。

附焦延寿。同上:“(京房)治《易》,事梁人焦延寿,延寿字赣。赣贫贱,以好学得幸梁王,王共其资用,令极意学。既成,为郡史,察举补小黄令。以候司先知奸邪,盗贼不得发。爱养吏民,化行县中。举最当迁,三老官属上书愿留赣,有诏许增秩留,卒于小黄。赣常曰:‘得我道以亡身者,必京生也。’其说长于灾变,分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汉书新证》据《御览》二百六十八引《陈留风俗传》云:“‘昭帝时蒙人焦贡为小黄令,道不拾遗,囹圄空虚。’知焦延寿为梁国蒙县人。[4]焦延寿为京房师,其年龄当比京房大,故附于此。《隋书·经籍志》三:“《六情鸟音内秘》一卷,焦氏撰。”“《易林》十六卷,焦赣撰。梁又本三十二卷。《易林变占》十六卷,焦赣撰。”《焦氏易林》“本为占卜所用之书,但其多以四言韵语写成,有一定的文学价值,故受到古今一些视野开阔的文学家、文学研究者的重视。”[5]

元凤五年乙巳,前76

刘弗陵十九岁,夏侯胜七十二岁,苏武六十九岁,韦贤六十八岁,赵充国六十二岁,贡禹四十九岁,韦玄成四十五岁,刘德四十四岁,萧望之三十二岁,刘询十六岁,朱云十四岁,刘向四岁,京房二岁

1.广陵王刘胥入朝。

《汉书·武五子传》:“元凤中入朝,复益万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千斤,安车驷马宝剑。”《汉书·昭帝纪》本年:“五年春正月,广陵王来朝。”

2.韦贤为大鸿胪。

《汉书·韦贤传》:“自孟至贤五世。贤为人质朴少欲,笃志于学,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号称邹鲁大儒。征为博士,给事中,进授昭帝《诗》,稍迁光禄大夫詹事,至大鸿胪。”《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詹事韦贤为大鸿胪,四年为长信少府。”

元凤六年丙午,前75

刘弗陵二十岁,夏侯胜七十三岁,苏武七十岁,韦贤六十九岁,赵充国六十三岁,贡禹五十岁,韦玄成四十六岁,刘德四十五岁,萧望之三十三岁,刘询十七岁,朱云十五岁,刘向五岁,京房三岁,何武一岁

1.昭帝作《以叔粟当赋诏》、《封张安世为富平侯诏》。

《以叔粟当赋诏》见《汉书·昭帝纪》本年。《封张安世为富平侯诏》见《汉书·张安世传》:张汤子张安世,“昭帝即位,大将军霍光秉政,以安世笃行,光亲重之。会左将军上官桀父子及御史大夫桑弘羊皆与燕王、盖主谋反诛,光以朝无旧臣,白用安世为右将军光禄勋,以自副焉。久之,天子下诏曰”云云。《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富平敬侯张安世:“(元凤六年)十一月乙丑封。”

2.路温舒为廷尉掾。

《汉书·贾邹枚路传》:“路温舒字长君,巨鹿东里人也。父为里监门。使温舒牧羊,温舒取泽中蒲,截以为牒,编用写书。稍习善,求为狱小吏,因学律令,转为狱史,县中疑事皆问焉。太守行县,见而异之,署决曹史。又受《春秋》,通大义。举孝廉,为山邑丞,坐法免,复为郡吏。元凤中,廷尉光以治诏狱,请温舒署奏曹掾,守廷尉史。”《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廷尉李光,四年免。”《秦汉文学编年史》据此系于本年,可从。

3.魏相遇赦,出为扬州刺史。

《汉书·魏相传》:“久系踰冬,会赦出。复有诏守茂陵令,迁扬州刺史。考案郡国守相,多所贬退。相与丙吉相善,时吉为光禄大夫,与相书曰:‘朝廷已深知弱翁治行,方且大用矣。愿少慎事自重,臧器于身。’相心善其言,为霁威严。”《汉书·昭帝纪》本年:“夏,赦天下。”魏相遇赦当在本年夏天。

4.皇曾孙刘询娶许平君。

《汉书·外戚传》:“孝宣许皇后,元帝母也。父广汉,昌邑人……广汉坐论为鬼薪,输掖庭,后为暴室啬夫。时宣帝养于掖庭,号皇曾孙,与广汉同寺居。时掖庭令张贺,本卫太子家吏,及太子败,贺坐下刑,以旧恩养视皇曾孙甚厚……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者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一岁生元帝。数月,曾孙立为帝,平君为婕妤。”按明年七月宣帝即位,娶平君之事当在今年。

5.何武出生。

《汉书·何武传》:“何武字君公,蜀郡郫县人也。宣帝时,天下和平,四夷宾服,神爵、五凤之间娄蒙瑞应。而益州刺史王襄使辩士王褒颂汉德,作《中和》、《乐职》、《宣布》诗三篇。武年十四五,与成都杨覆众等共习歌之。是时,宣帝循武帝故事,求通达茂异士,召见武等于宣室。”按何武歌诗上闻在神爵元年(前61),其时何武十四五,以十五岁计,则生于本年。

元平元年丁未,前74

刘弗陵二十一岁,夏侯胜七十四岁,苏武七十一岁,韦贤七十岁,赵充国六十四岁,贡禹五十一岁,韦玄成四十七岁,刘德四十六岁,萧望之三十四岁,刘询十八岁,朱云十六岁,刘向六岁,京房四岁,何武二岁,刘奭一岁

1.昭帝作《蓝田覆车山鼎文》、《减口赋钱诏》;崩。

前者见《鼎录》卷二:“昭帝元平元年于蓝田覆车山铸一鼎,高三尺,受五斗。刻其文曰:‘宜君王,和四方,调滋味,去腥伤。’小篆书,三足。”后者见《汉书·昭帝纪》本年,又:“夏四月癸未,帝崩于未央宫。六月壬申,葬平陵。”臣瓒曰:“帝年九岁即位,即位十三年,寿二十二。”师古曰:“帝年八岁即位,明年改元,改元之后凡十三年,年二十一。”此从师古说。

昭帝作品:《汉诗》辑入《黄鹄歌》,未辑《琳池歌》,二篇已编年;《全汉文》辑入十六篇,已编年。

2.宗正刘德迎昌邑王贺,与立宣帝。

《汉书·武五子传》:“昭帝崩,无嗣,大将军霍光征王贺典丧。玺书曰:‘制诏昌邑王:使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征王,乘七乘传诣长安邸。’”《汉书·楚元王传》:“岁余,复为宗正,与立宣帝,以定策赐爵关内侯。”

3.皇曾孙刘询即位。

《汉书·宣帝纪》:“元平元年四月,昭帝崩,毋嗣。大将军霍光请皇后征昌邑王。六月丙寅,王受皇帝玺绶,尊皇后曰皇太后。癸巳,光奏王贺淫乱,请废。语在贺及光传。秋七月,光奏议曰:‘礼,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毋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孝武皇帝曾孙病己,有诏掖庭养视,至今年十八,师受《诗》、《论语》、《孝经》,操行节俭,慈仁爱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子万姓。’奏可。遣宗正德至曾孙尚冠里舍,洗沐,赐御府衣。軨猎车奉迎曾孙,就斋宗正府。庚申,入未央宫,见皇太后,封阳武侯。已而群臣奉上玺绶,即皇帝位,谒高庙。”

4.昌邑中尉王吉作《奏书谏昌邑王》。

《汉书·王吉传》:“久之,昭帝崩,亡嗣,大将军霍光秉政,遣大鸿胪宗正迎昌邑王。吉即奏书戒王曰”云云。“王既到,即位二十余日以行淫乱废。昌邑群臣坐在国时不举奏王罪过,令汉朝不闻知,又不能辅道,陷王大恶,皆下狱诛。唯吉与郎中令龚遂以忠直数谏正得减死,髡为城旦。”《汉书·循吏传》:“王即位二十七日,卒以淫乱废。昌邑群臣坐谄王于恶不道,皆诛,死者二百余人,唯(龚)遂与中尉王阳以数谏争得减死,髡为城旦。”

5.张敞作《上书谏昌邑王》。

《汉书·张敞传》:“张敞字子高,本河东平阳人也。祖父孺为上谷太守,徙茂陵。敞父福事孝武帝,官至光禄大夫。敞后随宣帝徙杜陵。敞本以乡有秩补太守卒史,察廉为甘泉仓长,稍迁太仆丞,杜延年甚奇之。会昌邑王征即位,动作不由法度,敞上书谏曰”云云。“后十余日王贺废,敞以切谏显名,擢为豫州刺史。”

6.夏侯胜谏昌邑王,被缚属吏。

《汉书·夏侯胜传》:“为学精孰,所问非一师也。善说礼服。征为博士、光禄大夫。会昭帝崩,昌邑王嗣立,数出。胜当乘舆前谏曰:‘天久阴而不雨,臣下有谋上者,陛下欲何之?’王怒,谓胜为妖言,缚以属吏。吏白大将军霍光,光不举法。是时,光与车骑将军张安世谋欲废昌邑王。光让安世以为泄语,安世实不言。乃召问胜,胜对言:‘在《洪范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下人有伐上者’,恶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光、安世大惊,以此益重经术士。后十余日,光卒与安世白太后,废昌邑王,尊立宣帝。光以为群臣奏事东宫,太后省政,宜知经术,白令胜用《尚书》授太后。”《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昭帝元平元年四月崩,亡嗣,立昌邑王贺。贺即位,天阴,昼夜不见日月。贺欲出,光禄大夫夏侯胜当车谏曰……后数日卒共废贺。”

7.乐府器材为昌邑王所发作乐。

《汉书·霍光传》:光奏废昌邑王表云:“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会下还,上前殿,击鼓磬,召内泰壹宗庙乐人辇道牟首,鼓吹歌舞,悉奏众乐。”

8.广陵王刘胥使巫祝诅。

《汉书·武五子传》:“始,昭帝时,胥见上年少无子,有觊欲心。而楚地巫鬼,胥迎女巫李女须,使下神祝诅。女须泣曰:‘孝武帝下我。’左右皆伏。言‘吾必令胥为天子。’胥多赐女须钱,使祷巫山。会昭帝崩,胥曰:‘女须良巫也!’杀牛塞祷。及昌邑王征,复使巫祝诅之。后王废,胥浸信女须等,数赐予钱物。宣帝即位,胥曰:‘太子孙何以反得立?’复令女须祝诅如前。”

9.苏武与立宣帝。

《汉书·苏武传》:“数年,昭帝崩,武以故二千石与计谋立宣帝。”按《汉书·霍光传》,霍光废昌邑之奏中署名的有“典属国臣武”,师古曰:“苏武。”

10.赵充国为后将军。

《汉书·赵充国传》:“击匈奴,获西祁王,擢为后将军,兼水衡如故。”《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水衡都尉赵充国为后将军。”

11.魏相复为河南太守。

《汉书·魏相传》:魏相迁扬州刺史后,“居部二岁,征为谏大夫,复为河南太守”。按魏相元凤六年曾出为河南太守。

12.杨恽为郎。

《汉书·杨恽传》:“(杨)敞薨,谥曰敬侯。子忠嗣,以敞居位定策安宗庙,益封三千五百户。”又:“忠弟恽,字子幼,以忠任为郎,补常侍骑。恽母,司马迁女也。恽始读外祖《太史公记》,颇为《春秋》。以材能称。好交英俊诸儒,名显朝廷,擢为左曹。”《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安平敬侯杨敞:“元平元年,顷侯忠嗣。”

13.刘解忧作《上昭帝书》。

《汉书·西域传》:楚王戊之孙刘解忧为汉公主,入嫁乌孙,先后为岑陬、肥王翁归靡、狂王泥靡之妻。“昭帝时,公主上书,言‘匈奴发骑田车师,车师与匈奴为一,共侵乌孙,唯天子幸救之!’汉养士马,议欲击匈奴。会昭帝崩。”

14.刘奭出生。

《汉书·外戚传》:“(许后)一岁生元帝。数月,曾孙立为帝。”《汉书·元帝纪》:“孝元皇帝,宣帝太子也。母曰共哀许皇后,宣帝微时生民间。年二岁,宣帝即位。八岁,立为太子。”荀悦曰:“讳奭之字曰盛。”《汉书·宣帝纪》地节三年:“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地节三年(前67)刘奭八岁,则生于本年。

15.李陵去世。

《汉书·李陵传》:“陵在匈奴二十余年,元平元年病死。”

李陵作品:《隋书·经籍志》四:“汉骑都尉《李陵集》二卷。”《诗品》卷上评“汉都尉李陵”:“其源出于《楚辞》。文多悽怆,怨者之流。陵,名家子,有殊才,生命不谐,声颓身丧。使陵不遭辛苦,其文亦何能至此!”《全汉文》辑入四篇,二篇编年,《令》、《表》二篇待考。《汉诗》辑入一篇,加上未录的《与苏武》三首:实际编年者四篇。

宣帝本始元年戊申,前73

刘询十九岁,夏侯胜七十五岁,苏武七十二岁,韦贤七十一岁,赵充国六十五岁,贡禹五十二岁,韦玄成四十八岁,刘德四十七岁,萧望之三十五岁,朱云十七岁,刘向七岁,京房五岁,何武三岁,刘奭二岁

1.宣帝作《封赐功臣诏》、《议戾太子庙谥诏》、《益封张安世诏》、《益封霍光诏》。

前二诏见《汉书·昭帝纪》本年,其中《封赐功臣诏》曰:“故丞相安平侯敞等居位守职,与大将军光、车骑将军安世建议定策,以安宗庙,功赏未加而薨。其益封敞嗣子忠及丞相杨平侯义……长信少府关内侯胜邑户各有差。封御史大夫广明为昌水侯,后将军充国为营平侯……典属国武、廷尉光、宗正德、大鸿胪贤、詹事畸、光禄大夫吉、京辅都尉广汉爵皆关内侯。德、武食邑。”《益封张安世诏》见《汉书·张安世传》:“(宣帝)初即位,褒赏大臣,下诏曰”云云。《益封霍光诏》见《汉书·霍光传》:宣帝即位后,“明年,下诏曰”云云。

2.苏武为关内侯。

见上。又《汉书·苏武传》:“武以故二千石与计谋立宣帝,赐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

3.赵充国为营平侯。

见上。又《汉书·赵充国传》:“与大将军霍光定册尊立宣帝,封营平侯。”《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营平侯赵充国:“以后将军与大将军光定策功侯,千二百七十九户。本始元年八月辛未封。”

4.夏侯胜为关内侯。

见上。又《汉书·夏侯胜传》:“迁长信少府,赐爵关内侯,以与谋废立,定策安宗庙,益千户。”

5.刘德为关内侯。

见上。又《汉书·楚元王传》:“与立宣帝,以定策赐爵关内侯。”

6.韦贤为长信少府。

《汉书·韦贤传》:“昭帝崩,无嗣,大将军霍光与公卿共尊立孝宣帝。帝初即位,贤以与谋议,安宗庙,赐爵关内侯,食邑。徙为长信少府。以先帝师,甚见尊重。”《汉书·百官公卿表》元凤五年(前76)韦贤为大鸿胪,“四年为长信少府。”从元凤五年至此四年。

7.张敞与平尚书事。

《汉书·张敞传》:“以数上事有忠言,宣帝征敞为太中大夫,与于定国并平尚书事。”《汉书·于定国传》:“宣帝立,大将军光领尚书事,条奏群臣谏昌邑王者皆超迁。定国由是为光禄大夫,平尚书事,甚见任用。”

8.朱云徙平陵。

《汉书·朱云传》:“徙平陵。”《汉书·宣帝纪》本年:“春正月,募郡国吏民訾百万以上徙平陵。”朱云之徙,当在其时。

本始二年己酉,前72

刘询二十岁,夏侯胜七十六岁,苏武七十三岁,韦贤七十二岁,赵充国六十六岁,贡禹五十三岁,韦玄成四十九岁,刘德四十八岁,萧望之三十六岁,朱云十八岁,刘向八岁,京房六岁,何武四岁,刘奭三岁,刘钦一岁

1.宣帝作《议武帝庙乐诏》;又作《盛德舞》。

《汉书·宣帝纪》本年夏五月:“诏曰:‘朕以眇身奉承祖宗,夙夜惟念孝武皇帝……功德茂盛,不能尽宣,而庙乐未称,其议奏。’有司奏请宜加尊号。六月庚午,尊孝武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子世世献。武帝巡狩所幸之郡国,皆立庙。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汉书·礼乐志》:“孝武庙奏《盛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至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以尊世宗庙。”

2.夏侯胜下狱。

《汉书·夏侯胜传》:“宣帝初即位,欲褒先帝,诏丞相御史曰……于是群臣大议廷中,皆曰:‘宜如诏书。’……胜曰:‘诏书不可用也。人臣之谊,宜直言正论,非苟阿意顺指。议已出口,虽死不悔。’于是丞相义、御史大夫广明劾奏胜非议诏书,毁先帝,不道,及丞相长史黄霸阿纵胜,不举劾,俱下狱。有司遂请尊孝武帝庙为世宗庙,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天下世世献纳,以明盛德。”

3.赵充国为蒲类将军,出击匈奴。

《汉书·赵充国传》:“本始中,为蒲类将军征匈奴。”《汉书·宣帝纪》本年:“匈奴数侵边,又西伐乌孙。乌孙昆弥及公主因国使者上书,言昆弥愿发国精兵击匈奴,唯天子哀怜,出兵以救公主。秋,大发兴调关东轻车锐卒,选郡国吏三百石伉健习骑射者,皆从军。御史大夫田广明为祁连将军,后将军赵充国为蒲类将军,云中太守田顺为虎牙将军,及度辽将军范明友、前将军韩增,凡五将军,兵十五万骑,校尉常惠持节护乌孙兵,咸击匈奴。”

4.刘解忧作《上宣帝书》。

见上。又《汉书·西域传》:“宣帝初即位,公主及昆弥皆遣使上书,言”云云。“汉兵大发十五万骑,五将军分道并出。”

5.魏相为大司农。

《汉书·魏相传》:“复为河南太守。数年,宣帝即位,征相入为大司农。”《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河南太守魏相为大司农,一年迁。”

6.后苍为少府。

《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博士后仓为少府,二年。”按《汉书·儒林传》:“后苍字近君,东海郯人也。事夏侯始昌。始昌通《五经》,苍亦通《诗》《礼》,为博士,至少府,授翼奉、萧望之、匡衡。”

后苍为汉代《齐诗》大师。《汉书·艺文志》诗家:“《诗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应劭曰:“申公作《鲁诗》,后苍作《齐诗》,韩婴作《韩诗》。”“《齐后氏故》二十卷。”“《齐后氏传》三十九卷。”又《孝经》家:“《孝经》一篇,十八章。长孙氏、江氏、后氏、翼氏四家。”“《后氏说》一篇。”

7.刘钦出生。

《汉书·宣元六王传》:“孝宣皇帝五男。许皇后生孝元帝,张婕妤生淮阳宪王钦,卫婕妤生楚孝王嚣,公孙婕妤生东平思王宇,戎婕妤生中山哀王竟。”《汉书·外戚传》:“及宣帝即位,召(王皇后)入后宫,稍进为婕妤。是时,馆陶王母华婕妤及淮阳宪王母张婕妤、楚孝王母卫婕妤皆爱幸。”按宣帝即位于元平元年七月,刘钦母入幸当在其后。钦生当在本始元年或以后。姑定于本始二年。

本始三年庚戌,前71

刘询二十一岁,夏侯胜七十七岁,苏武七十四岁,韦贤七十三岁,赵充国六十七岁,贡禹五十四岁,韦玄成五十岁,刘德四十九岁,萧望之三十七岁,朱云十九岁,刘向九岁,京房七岁,何武五岁,刘奭四岁,刘钦二岁,王政君一岁

1.韦贤为相。

《汉书·韦贤传》:“本始三年,代蔡义为丞相,封扶阳侯,食邑七百户。时贤七十余。”《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六月己丑,丞相(蔡)义薨,甲辰,长信少府韦贤为丞相。”

2.魏相迁御史大夫。

《汉书·魏相传》:“征相入为大司农,迁御史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六月甲辰,大司农魏相为御史大夫。”

3.萧望之为魏相属吏。

《汉书·萧望之传》:“(为郎)后数年,坐弟犯法,不得宿卫,免归为郡吏。及御史大夫魏相除望之为属,察廉为大行治礼丞。”魏相本年为御史大夫,望之为其属吏当在其时。

4.赵充国还为后将军,长信少府。

《汉书·赵充国传》:“本始中,为蒲类将军征匈奴,斩虏数百级,还为后将军,少府。”《汉书补注》刘敞曰:“案《百官表》本始年后少府皆有姓名,充国未尝为之,亦未尝有将军兼少府者,明此府字是时字,少时犹言无几也。”先谦曰:“少时不词,刘说非。此盖长信少府,故不见《公卿表》。”《汉书·宣帝纪》本年春正月:“戊辰,五将军师发长安。夏五月,军罢。”

5.王政君出生。

《汉书·元后传》:“孝元皇后,王莽之姑也。”曾祖王遂,“生贺,字翁孺……翁孺生禁,字稚君,少学法律长安,为廷尉史。本始三年,生女政君,即元后也。”“母,適妻,魏郡李氏女也。后以妒去,更嫁为河内苟宾妻。初,李亲任政君在身,梦月入其怀。”

本始四年辛亥,前70

刘询二十二岁,夏侯胜七十八岁,苏武七十五岁,韦贤七十四岁,赵充国六十八岁,贡禹五十五岁,韦玄成五十一岁,刘德五十岁,萧望之三十八岁,朱云二十岁,刘向十岁,京房八岁,何武六岁,刘奭五岁,刘钦三岁,王政君二岁

1.宣帝作《振贷贫民诏》、《地震诏》(盖灾异)、《议罚广川王去制》。

前二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其中《地震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其三见《汉书·景十三王传》(详后)。

2.诏减乐府乐人。

宣帝本年《振贷贫民诏》曰:“盖闻农者兴德之本也,今岁不登,已遣使者振贷困乏。其令太官损膳省宰,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

3.夏侯胜赦出,为谏大夫。

《汉书·夏侯胜传》:“(夏侯)胜,(黄)霸既久系,霸欲从胜受经,胜辞以罪死。霸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胜贤其言,遂授之。系再更冬,讲论不怠。至四年夏,关东四十九郡同日地动……因大赦,胜出为谏大夫给事中,霸为扬州刺史。”《汉书·宣帝纪》本年:“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大赦天下。”

4.张敞出为山阳太守。

《汉书·张敞传》:“以正违忤大将军霍光,而使主兵车出军省减用度,复出为函谷关都尉。宣帝初即位,废王贺在昌邑,上心惮之,徙敞为山阳太守。”《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山阳太守梁为大鸿胪。”张敞当为其继任。《中国文学编年史》系之于地节三年,不确。因为《汉书·张敞传》言此事于霍光薨前,而光薨于地节二年。

5.广川王刘去有罪自杀。

《汉书·景十三王传》:“本始三年,相内史奏状,具言赦前所犯。天子遣大鸿胪、丞相长史、御史丞、廷尉正杂治钜鹿诏狱,奏请逮捕去及后昭信。制曰:‘王后昭信、诸姬奴婢证者皆下狱。’辞服。有司复请诛王。制曰:‘与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议。’议者皆以为去悖虐,听后昭信谗言,燔烧烹煮,生割剥人,距师之谏,杀其父子。凡杀无辜十六人,至一家母子三人,逆节绝理。其十五人在赦前,大恶仍重,当伏显戮以示众。制曰:‘朕不忍致王于法,议其罚。’”是为《议罚广川王去制》。“有司请废勿王,与妻子徙上庸。奏可。与汤浴邑百户。去道自杀,昭信弃市。”《汉书·诸侯王表》广川王刘去:“本始四年,坐烹姬不道,废徙上庸。”

刘去作品:《汉诗》辑入二篇,未编年。

地节元年壬子,前69

刘询二十三岁,夏侯胜七十九岁,苏武七十六岁,韦贤七十五岁,赵充国六十九岁,贡禹五十六岁,韦玄成五十二岁,刘德五十一岁,萧望之三十九岁,朱云二十一岁,刘向十一岁,京房九岁,何武七岁,刘奭六岁,刘钦四岁,王政君三岁

1.宣帝作《复宗室属籍诏》。

见《汉书·宣帝纪》本年。

2.广陵王刘胥受到楚王刘延寿牵连。

《汉书·武五子传》:“又胥女为楚王延寿后弟妇,数相馈遗,通私书。后延寿坐谋反诛,辞连及胥。有诏勿治,赐胥黄金前后五千斤,它器物甚众。”《汉书·宣帝纪》本年:“冬十一月,楚王延寿谋反,自杀。”

地节二年癸丑,前68

刘询二十四岁,夏侯胜八十岁,苏武七十七岁,韦贤七十六岁,赵充国七十岁,贡禹五十七岁,韦玄成五十三岁,刘德五十二岁,萧望之四十岁,朱云二十二岁,刘向十二岁,京房十岁,何武八岁,刘奭七岁,刘钦五岁,王政君四岁,龚胜一岁

1.宣帝作《霍光薨下诏》,亲政。

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又:“上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乃复使乐平侯山领尚书事,而令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奏事,以傅奏其言,考试功能。侍中尚书功劳当迁及有异善,厚加赏赐,至于子孙,终不改易。枢机周密,品式具备,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也。”

2.魏相作《上封事夺霍氏权》、《上封事荐张安世》。

《汉书·魏相传》:“四岁,大将军霍光薨,上思其功德,以其子禹为右将军,兄子乐平侯山复领尚书事。相因平恩侯许伯奏封事,言”云云,是为《上封事夺霍氏权》。“又故事诸上书者皆为二封,署其一曰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复因许伯白,去副封以防雍蔽。宣帝善之,诏相给事中,皆从其议。”《汉书·张安世传》:“大将军光薨后数月,御史大夫魏相上封事曰”云云,是为《上封事荐张安世》。《汉书·霍光传》:“宣帝自在民间闻知霍氏尊盛日久,内不能善。光薨,上始躬亲朝政,御史大夫魏相给事中。”

3.刘胥被罚夺草田。

《汉书·武五子传》:“后胥子南利侯宝坐杀人夺爵,还归广陵,与胥姬左修奸。事发觉,系狱,弃市。相胜之奏夺王射陂草田以赋贫民,奏可。胥复使巫祝诅如前。”《汉书·王子侯表》南利侯昌:“广陵厉王子。(本始六年)七月壬子封,五年,地节二年,坐贼杀人免。”南利侯昌当即南利侯宝。

4.刘向为辇郎。

《汉书·刘向传》:“年十二,以父德任为辇郎。”

5.龚胜出生。

《汉书·龚胜传》:“两龚皆楚人也,胜字君宾。”又:“死时七十九矣。”《汉书·王莽传》始建国三年:“遣谒者持安车印绶,即拜楚国龚胜为太子师友祭酒,胜不应征,不食而死。”始建国三年(11)龚胜七十九岁,则生于本年。

地节三年甲寅,前67

刘询二十五岁,夏侯胜八十一岁,苏武七十八岁,韦贤七十七岁,赵充国七十一岁,贡禹五十八岁,韦玄成五十四岁,刘德五十三岁,萧望之四十一岁,朱云二十三岁,刘向十三岁,京房十一岁,何武九岁,刘奭八岁,刘钦六岁,王政君五岁,龚胜二岁

1.宣帝作《赐王成爵秩诏》、《诏二千石》、《地震诏》(乃者)、《举孝弟诏》;又作《封霍云为冠阳侯》、《置廷平诏》。

前四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其中《地震诏》曰:“乃者九月壬申地震,朕甚惧焉。有能箴朕过失,及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以匡朕之不逮,毋讳有司。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也。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举孝弟诏》曰:“朕既不逮,导民不明,反侧晨兴,念虑万方,不忘元元。唯恐羞先帝圣德,故并举贤良方正以亲万姓,历载臻兹,然而俗化阙焉。传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封霍云为冠阳侯》见《汉书·霍光传》:霍光薨,“明年夏,封太子外祖父许广汉为平恩侯。复下诏曰”云云。《置廷平诏》见《汉书·刑法志》(详后路温舒条)。

2.皇子刘奭立为皇太子。

《汉书·宣帝纪》地节三年(前67):“夏四月戊申,立皇太子,大赦天下。”《汉书·元帝纪》:“八岁,立为太子。”

3.魏相为丞相,作《上书自陈》。

《汉书·魏相传》:“霍氏杀许后之谋始得上闻。乃罢其三侯,令就弟,亲属皆出补吏。于是韦贤以老病免,相遂代为丞相,封高平侯,食邑八百户。”《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正月甲申,丞相贤赐金免。六月壬辰,御史大夫魏相为丞相。”《汉书·赵广汉传》:赵广汉为人所告,事下丞相御史,案验甚急。地节三年七月中,广汉闻丞相傅婢死,“遂自将吏卒突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辞,收奴婢十余人去,责以杀婢事。丞相魏相上书自陈”云云。“事下廷尉治,实丞相以过谴笞傅婢,出至外弟乃死,不如广汉言。”

4.萧望之迁司直,作《雨雹对》、《劾奏赵广汉》。

《汉书·萧望之传》:“时大将军光薨,子禹复为大司马,兄子山领尚书,亲属皆宿卫内侍。地节三年夏,京师雨雹,望之因是上疏,愿赐清闲之宴,口陈灾异之意。宣帝自在民间闻望之名,曰:‘此东海萧生邪?下少府宋畸问状,无有所讳。’望之对,以为”云云,是为《雨雹对》。“对奏,天子拜望之为谒者。时上初即位,思进贤良,多上书言便宜,辄下望之问状,高者请丞相御史,次者中二千石试事,满岁以状闻,下者报闻,或罢归田里,所白处奏皆可。累迁谏大夫,丞相司直,岁中三迁,官至二千石。”《汉书·赵广汉传》:广汉突入丞相府,“司直萧望之劾奏”云云,是为《劾奏赵广汉》。“宣帝恶之,下广汉廷尉狱……广汉竟坐要斩。”

5.路温舒作《上书言宜尚德缓刑》。

《汉书·路温舒传》:“宣帝初即位,温舒上疏,言宜尚德缓刑。其辞曰”云云,是为《上书言宜尚德缓刑》。“上善其言,迁广阳私府长。”《汉书·刑法志》:“宣帝自在闾阎而知其若此,及即尊位,廷史路温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语在《温舒传》。上深愍焉,乃下诏曰”云云,是为《置廷平诏》。“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求明察宽恕黄霸等以为廷平,季秋后请谳。时上常幸宣室,斋居而决事,狱刑号为平矣。”按《汉书·宣帝纪》本年:“十二月,初置廷尉平四人,秩六百石。”路温舒上书当在置廷尉平前。

6.《路温舒引俗语》出现。

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言:“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

7.《朝廷称于定国》出现。

《汉书·于定国传》:“于定国字曼倩,东海郯人也……数年,迁水衡都尉,超为廷尉。定国乃迎师学《春秋》,身执经,北面备弟子礼。为人谦恭,尤重经术士,虽卑贱徒步往过,定国皆与钧礼,恩敬甚备,学士咸称焉。其决疑平法,务在哀鳏寡,罪疑从轻,加审慎之心。朝廷称之曰:‘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地节元年:“水衡都尉光禄大夫于定国为廷尉。”于定国受称与他本人能德有关,但也与本年设立廷尉平相关。按此歌谣《汉诗》失辑。

8.刘胥受赐,止祝诅。

《汉书·武五子传》:“后延寿坐谋反诛,辞连及胥。有诏勿治,赐胥黄金前后五千斤,它器物甚众。胥又闻汉立太子,谓姬南等曰:‘我终不得立矣。’乃止不诅。”《汉书·宣帝纪》本年:“赐广陵王黄金千斤,诸侯王十五人黄金各百斤,列侯在国者八十七人黄金各二十斤。”

9.韦贤致仕。

《汉书·韦贤传》:“为相五岁,地节三年,以老病乞骸骨,赐黄金百斤,罢归,加赐弟一区。丞相致仕自贤始。”《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正月甲申,丞相贤赐金免。”吴荣光《历代名人年谱》、钱保塘《历代名人生卒录》、钱穆《刘向歆父子年谱》以为韦贤卒于本年,误,因为免相不等于去世。

地节四年乙卯,前66

刘询二十六岁,夏侯胜八十二岁,苏武七十九岁,韦贤七十八岁,赵充国七十二岁,贡禹五十九岁,韦玄成五十五岁,刘德五十四岁,萧望之四十二岁,朱云二十四岁,刘向十四岁,京房十二岁,何武十岁,刘奭九岁,刘钦七岁,王政君六岁,龚胜三岁

1.宣帝作八诏:《丧不徭诏》、《子匿父母等罪勿坐诏》、《诛霍禹等诏》、《减盐贾诏》、《岁上系囚诏》、《策废霍皇后》、《以黄霸为颍川太守诏》、《赐封外祖母等诏》。

前五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策废霍皇后》见《汉书·外戚传》:孝宣霍皇后“数召太子赐食,保阿辄先尝之,后挟毒不得行。后杀许后事颇泄,显遂与诸婿昆弟谋反,发觉,皆诛灭。使有司赐皇后策曰”云云。《汉书·宣帝纪》本年:“八月己酉,皇后霍氏废。”《以黄霸为颍川太守诏》见《汉书·黄霸传》:霸为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云云。《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颍川太守让为左冯翊。”又永康三年(前63):“守京兆尹颍川太守黄霸,数月还故官。”黄霸本年当为让之继任,三年后守京兆尹。《赐封外祖母等诏》见《汉书·外戚传》:“顷之,制诏御史”云云。《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平昌节侯王无故:“(地节)四年二月甲寅封,九年薨。”按此文《全汉文》失辑。

2.张敞作《为霍氏上封事》。

《汉书·张敞传》:“久之,大将军霍光薨,宣帝始亲政事,封光兄孙山、云皆为列侯,以光子禹为大司马。顷之,山、云以过归第,霍氏诸婿亲属颇出补吏。敞闻之,上封事曰”云云。“宣帝善其计,然不征也。”按封事云“今两侯以出”,事在今年,随后两侯与霍禹等谋反被诛。《汉书·霍光传》:“会李竟坐与诸侯王交通,辞语及霍氏,有诏云、山不宜宿卫,免就第。”

3.杨恽告霍氏而侯。

《汉书·杨恽传》:“霍氏谋反,恽先闻知,因侍中金安上以闻,召见言状。霍氏伏诛,恽等五人皆封,恽为平通侯,迁中郎将。”《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平通侯杨恽:“以左曹中郎受董忠等言霍禹等谋,以告侍中金安上,侯,二千五百户。(地节四年)八月乙丑封。”

4.刘德封阳城侯。

《汉书·楚元王传》:“地节中,以亲亲行谨厚封为阳城侯。子安民为郎中右曹,宗家以德得官宿卫者二十余人。”《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阳城缪侯刘德:“以宗正关内侯行谨重为宗室率,侯。子安民以户五百赎弟更生罪,减一等,定户六百四十户。(地节)四年三月甲寅封。”

5.萧望之出为平原太守。

《汉书·萧望之传》:“其后霍氏竟谋反诛,望之浸益任用。是时选博士谏大夫通政事者补郡国守相,以望之为平原太守。”明年望之入为少府,则守平原事在今年。

元康元年丙辰,前65

刘询二十七岁,夏侯胜八十三岁,苏武八十岁,韦贤七十九岁,赵充国七十三岁,贡禹六十岁,韦玄成五十六岁,刘德五十五岁,萧望之四十三岁,朱云二十五岁,刘向十五岁,京房十三岁,何武十一岁,刘奭十岁,刘钦八岁,王政君七岁,龚胜四岁,孔光一岁

1.宣帝作《凤凰集甘露降诏》、《博举诏》;初置杜陵。

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又:“元康元年春,以杜东原上为初陵,更名杜县为杜陵。徙丞相、将军、列侯、吏二千石、訾百万者杜陵。”其中《博举诏》曰:“朕不明六艺,郁于大道,是以阴阳风雨未时。其博举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学,明于先王之术,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

2.萧望之作《上疏请选谏官》、《冯奉世封爵议》。

《汉书·萧望之传》:“望之雅意在本朝,远为郡守,内不自得,乃上疏曰”云云,是为《上疏请选谏官》。“书闻,征入守少府。”《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平原太守萧望之为少府,一年徙。”《汉书·冯奉世传》:奉世矫制击莎车,“莎车王自杀,传其首诣长安。诸国悉平,威振西域。奉世乃罢兵以闻……下议封奉世。丞相、将军皆曰:‘《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国家,则专之可也。奉世功效尤著,宜加爵土之赏。’少府萧望之独以”云云,是为《冯奉世封爵议》。“上善望之议,以奉世为光禄大夫、水衡都尉。”《汉书·西域传》:莎车王杀汉使,“会卫候冯奉世使送大宛客,即以便宜发诸国兵击杀之,更立它昆弟子为莎车王。还,拜奉世为光禄大夫。是岁,元康元年也。”

3.魏相作《宗庙议》。

《汉书·韦贤传》载平帝元始中大司马王莽奏云:“至元康元年,丞相相等奏‘父为士,子为天子,祭以天子,悼园宜称尊号曰‘皇考’,立庙,益故奉园民满千六百家,以为县。’”按此文《全汉文》失录。

4.褚少孙补《史记》。

《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平昌侯:“至今元康元年中,诏征,立以为侯,封五千户。宣帝舅父也。”《中国文学编年史》曰:“所谓今者,盖为补《史记》之时点,即宣帝元康时。”按《史记·龟策列传》褚先生曰:“臣以通经术,受业博士,治《春秋》,以高第为郎,幸得宿卫,出入宫殿中十有余年。”

5.孔光出生。

《汉书·孔光传》:“孔光字子夏,孔子十四世之孙也。”父孔霸,光为其少子。“光年七十,元始五年薨。”元始五年(5)孔光七十岁,则生于本年。

元康二年丁巳,前64

刘询二十八岁,夏侯胜八十四岁,苏武八十一岁,韦贤八十岁,赵充国七十四岁,贡禹六十一岁,韦玄成五十七岁,刘德五十六岁,萧望之四十四岁,朱云二十六岁,刘向十六岁,京房十四岁,何武十二岁,刘奭十一岁,刘钦九岁,王政君八岁,龚胜五岁,孔光二岁

1.宣帝作六诏:《赦诏》(书云)、《平法诏》、《更讳诏》、《为张贺置守冢诏》、《赐张敞玺书》、《谕意萧望之》。

前三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为张贺置守冢诏》见《汉书·张安世传》:张贺曾有恩于宣帝幼时,及宣帝即位,而贺已死。“遂下诏曰:‘其为故掖庭令张贺置守冢三十家。’”按明年即封贺弟子彭祖,故系此诏于本年。《赐张敞玺书》见《汉书·武五子传》昌邑王贺:“(宣帝)即位,心内忌贺,元康二年遣使者赐山阳太守张敞玺书曰”云云。“敞于是条奏贺居处,著其废亡之效,曰”云云,是为《条奏故昌邑王居处状》。“上由此知贺不足忌。”《谕意萧望之》见《汉书·萧望之传》(详后)。

2.张敞作《条奏故昌邑王居处状》。

见上。

3.萧望之为左冯翊,议乌孙事。

《汉书·萧望之传》:“宣帝察望之经明持重,论议有余,材任宰相,欲详试其政事,复以为左冯翊。望之从少府出为左迁,恐有不合意,即移病。上闻之,使侍中成都侯金安上谕意曰”云云,是为《谕意萧望之》。又:“先是乌孙昆弥翁归靡因长罗侯常惠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为嗣,得复尚少主,结婚内附,畔去匈奴。诏下公卿议,望之以为乌孙绝域,信其美言,万里结婚,非长策也。天子不听。”《汉书·西域传》:“元康二年,乌孙昆弥因惠上书:‘愿以汉外孙元贵靡为嗣,得令复尚汉公主,结婚重亲,畔绝匈奴,愿聘马赢各千匹。’诏下公卿议,大鸿胪萧望之以为‘乌孙绝域,变故难保,不可许。’”按本年望之实为左冯翊,此言大鸿胪,或误。《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少府萧望之为左冯翊,三年迁。”

元康三年戊午,前63

刘询二十九岁,夏侯胜八十五岁,苏武八十二岁,韦贤八十一岁,赵充国七十五岁,贡禹六十二岁,韦玄成五十八岁,刘德五十七岁,萧望之四十五岁,朱云二十七岁,刘向十七岁,京房十五岁,何武十三岁,刘奭十二岁,刘钦十岁,王政君九岁,龚胜六岁,孔光三岁

1.宣帝作《封丙吉等诏》、《禁春夏弹射诏》、《封昌邑王贺为海昏侯诏》、《报丙吉》、《封张彭祖诏》。

前二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封昌邑王贺为海昏侯诏》见《汉书·武五子传》:前年张敞条奏之后,“其明年春,乃下诏曰:‘盖闻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亲,析而不殊。其封故昌邑王贺为海昏侯,食邑四千户。’”《汉书·王子侯表》海昏侯贺:“(元康)三年四月壬子,以昌邑王封。”《报丙吉》见《汉书·丙吉传》:吉封为博阳侯,“吉上书固辞,自陈不宜以空名受赏。上报曰”云云。《封张彭祖诏》见《汉书·张安世传》:宣帝为张贺置守冢,“明年,复下诏曰”云云。此诏《全汉文》失辑。《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阳都侯张贺:“元康三年三月乙未,侯彭祖以世父故掖庭令贺有旧恩封。”

2.夏侯胜为太子太傅。

《汉书·夏侯胜传》:“胜复为长信少府,迁太子太傅。”《汉书·疏广传》:地节三年(前67)刘奭立为太子,疏广为太傅,“在位五岁,皇太子年十二”,疏广乃与其子求去。其事在本年,夏侯胜为太傅当继疏广,故系于本年。

3.刘钦立为淮阳王。

《汉书·宣元六王传》:“淮阳宪王钦,元康三年立。”《汉书·宣帝纪》本年:“立皇子钦为淮阳王。”

4.赵充国作《先零羌事对》。

又《汉书·赵充国传》:“元康三年,先零遂与诸羌种豪二百余人解仇交质盟诅。上闻之,以问充国,对曰:‘……宜遣使者行边兵豫为备,敕视诸羌,毋令解仇,以发觉其谋。’于是两府复白遣义渠安国行视诸羌,分别善恶。”

5.韦玄成为大河都尉。

《汉书·韦玄成传》:“少好学,修父业,尤谦逊下士。出遇知识步行,辄下从者,与载送之,以为常。其接人,贫贱者益加敬,由是名誉日广。以明经擢为谏大夫,迁大河都尉。”明年韦贤卒,玄成嗣爵,则本年必在大河都尉任上。

元康四年己未,前62

刘询三十岁,夏侯胜八十六岁,苏武八十三岁,韦贤八十二岁,赵充国七十六岁,贡禹六十三岁,韦玄成五十九岁,刘德五十八岁,萧望之四十六岁,朱云二十八岁,刘向十八岁,京房十六岁,何武十四岁,刘奭十三岁,刘钦十一岁,王政君十岁,孔光四岁,龚胜七岁,翟方进一岁

1.宣帝作五诏:《耆老勿坐罪诏》、《神爵集宫苑诏》、《赐尹翁归子黄金诏》、《躬亲郊祀诏》、《报张安世》。

前二见《汉书·宣帝纪》本年。《赐尹翁归子黄金诏》见《汉书·尹翁归传》:翁归为右扶风,“视事数岁,元康四年病卒。家无余财,天子贤之,制诏御史”云云。《躬亲郊祀诏》见《汉书·郊祀志》:宣帝即位,“时大将军霍光辅政,上共己正南面,非宗庙之祀不出。十二年,乃下诏曰”云云。从本始元年(前73)至本年,为十二年。《报张安世》见《汉书·张安世传》:“元康四年春,安世病,上疏归侯,乞骸骨。天子报曰”云云。

2.张敞作《上书自请治胶东勃海盗贼》、《奏书谏胶东王太后数出游猎》、《为胶东相与朱邑书》。

《汉书·张敞传》:“久之,勃海、胶东盗贼并起,敞上书自请治之,曰”云云,是为《上书自请治胶东勃海盗贼》。“敞到胶东,明设购赏,开群盗令相捕斩除罪。吏追捕有功,上名尚书调补县令者数十人。由是盗贼解散,传相捕斩。吏民翕然,国中遂平。居顷之,王太后数出游猎,敞奏书谏曰”云云,是为《奏书谏胶东王太后数出游猎》。《汉书·循吏传》:“朱邑字仲卿,庐江舒人也……是时张敞为胶东相,与邑书曰:‘……韩信虽奇,赖萧公而后信……’”云云,是为《为胶东相与朱邑书》。“邑感敞言,贡荐贤士大夫,多得其助者。”按明年敞入为京兆尹,则本年为张敞任胶东相的下限年。

3.魏相作《上书谏伐匈奴右地》。

《汉书·魏相传》:“元康中,匈奴遣兵击汉屯田车师者,不能下。上与后将军赵充国等议,欲因匈奴衰弱,出兵击其右地,使不敢复扰西域。相上书谏曰……上从相言而止。”《汉书·匈奴传》:“匈奴遣左右奥鞬各六千骑,与左大将再击汉之田车师城者,不能下……其明年……其明年……是岁,神爵二年也。”由神爵二年(前60)上推二年,则是元康四年。

4.赵充国欲击匈奴右地。

见上。

5.韦贤去世。

《汉书·韦贤传》:“年八十二薨,谥曰节侯。”《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扶阳侯韦贤:“(本始)三年六月甲辰封,十年薨。”本始三年(前71)至此十年。

6.韦玄成阳狂不受父爵。

《汉书·韦玄成传》:“初,玄成兄弘为太常丞,职奉宗庙,典诸陵邑,烦剧多罪过。父贤以弘当为嗣,故敕令自免。弘怀谦,不去官。及贤病笃,弘竟坐宗庙事系狱,罪未决。室家问贤当为后者,贤恚恨不肯言。于是贤门下生博士义倩等与宗家计议,共矫贤令,使家丞上书言大行,以大河都尉玄成为后。贤薨,玄成在官闻丧,又言当为嗣,玄成深知非贤雅意,即阳为病狂,卧便利,妄笑语昏乱。征至长安,既葬,当袭封,以病狂不应召。”按玄成受爵在明年,其佯狂辞让之事必在本年。《通鉴》系受爵事于本年,不确。

7.翟方进出生。

《汉书·翟方进传》:“翟方进字子威,汝南上蔡人也。家世微贱,至方进父翟公,好学,为郡文学。方进年十二三,失父孤学,给事太守府为小史……因病归家,辞其后母,欲西至京师受经。母怜其幼,随之长安,织屡以给方进读,经博士受《春秋》。积十余年,经学明习,徒众日广,诸儒称之。以射策甲科为郎。二三岁,举明经,迁议郎。”按方进自杀于绥和二年(前7)。成帝建始元年(前32)方进为议郎,距自杀26年。而在方进为议郎前,十二三失父,学经十余年(以五计余为十五年),又二三岁为郎,合计约三十一年。由建始元年上推三十一年,则方进生于元康四年。

神爵元年庚申,前61

刘询三十一岁,夏侯胜八十七岁,苏武八十四岁,赵充国七十七岁,贡禹六十四岁,韦玄成六十岁,刘德五十九岁,萧望之四十七岁,朱云二十九岁,刘向十九岁,京房十七岁,何武十五岁,刘奭十四岁,刘钦十二岁,王政君十一岁,龚胜八岁,孔光五岁,翟方进二岁

1.宣帝作十二诏:《改元神爵诏》、《止诸侯王入朝诏》、《祠江海诏》、《赐朱邑子黄金诏》、《赐陈遂玺书》、《制诏酒泉太守》、《以张敞守京兆尹诏》、《敕让赵充国书》、《赐赵充国书》、《报赵充国》、《复赐书报赵充国》、《报赵充国听留屯》;修武帝故事。

前二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祠江海诏》见《汉书·郊祀志》:“明年……改元为神爵。制诏太常”云云。《赐朱邑子黄金诏》见《汉书·朱邑传》:“神爵元年卒。天子闵惜,下诏称扬曰”云云。《赐陈遂玺书》见《汉书·游侠传》:“陈遵字孟公,杜陵人也。祖父遂,字长子,宣帝微时与有故,相随博弈,数负进。及宣帝即位,用遂,稍迁至太原太守,乃赐遂玺书曰”云云。“遂于是辞谢,因曰:‘事在元平元年赦令前。’其见厚如此。”《汉书·百官公卿表》神爵元年:“太仆戴长乐。”《西汉年纪》以为宣帝微时与长乐、陈遂相知,长乐本年拔擢亲近,宣帝与陈遂书或在其时。《制诏酒泉太守》见《观堂集林》卷十七所载汉简:“制诏酒泉太守,敦煌郡到戍卒二千人,发酒泉郡,其假□如品,司马以下与将卒长史,将屯要害处,属太守察地刑,依阻险,坚辟垒,远候望,毋□。”王氏跋曰:“此宣帝神爵元年所赐酒泉太守制书。”此文《全汉文》未载。《以张敞守京兆尹诏》见《汉书·张敞传》(详后)。《敕让赵充国书》等五诏见《汉书·赵充国传》(详后)。

《汉书·王褒传》:“宣帝时修武帝故事,讲论六艺群书,博尽奇异之好,征能为《楚辞》九江被公,召见诵读,益召高材刘向、张子侨、华龙、柳褒等待诏金马门。神爵、五凤之间,天下殷富,数有嘉应。上颇作歌诗,欲兴协律之事,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渤海赵定、梁国龚德,皆召见待诏。”《汉书·郊祀志》:“明年正月,上始幸甘泉,郊见泰畤,数有美祥。修武帝故事,盛车服,敬斋祠之礼,颇作诗歌。其三月,幸河东,祠后土,有神爵集,改元为神爵。”

2.被公召见诵读《楚辞》。

见上。

3.刘向待诏金马门,献赋数十篇。

见上。又《汉书·刘向传》:“既冠,以行修饬擢为谏大夫。是时,宣帝循武帝故事,招选名儒俊材置左右。更生以通达能属文辞,与王褒、张子侨等并进对,献赋颂凡数十篇。”

4.张子侨待诏金马门。

见上。

5.华龙待诏金马门。

见上。

6.王褒作《中和》《乐职》《宣布诗》,待诏。

《汉书·王褒传》:“王褒字子渊,蜀人也。”又:“于是益州刺史王襄欲宣风化于众庶,闻王褒有俊材,请与相见。使褒作《中和》、《乐职》、《宣布诗》,选好事者令依《鹿鸣》之声习而歌之。时氾乡侯何武为僮子,选在歌中。久之,武等学长安,歌太学下,转而上闻。宣帝召见武等观之,皆赐帛,谓曰:‘此盛德之事,吾何足以当之!’”待诏事见《汉书·何武传》(详后)。

7.何武歌诗上闻,赐帛罢。

见上。又《汉书·何武传》:“宣帝时,天下和平,四夷宾服,神爵、五凤之间娄蒙瑞应。而益州刺史王襄使辩士王褒颂汉德,作《中和》、《乐职》、《宣布》诗三篇。武年十四五,与成都杨覆众等共习歌之。是时,宣帝循武帝故事,求通达茂异士,召见武等于宣室。上曰:‘此盛德之事,吾何足以当之哉!’以褒为待诏,武等赐帛罢。”

8.有司作《圣人出》。

《宋书·乐志》载汉《鼓吹铙歌》之《圣人出曲》:“圣人出,阴阳和。美人出,游九河。佳人来,騑离哉何。驾六飞龙四时和。君之臣明护不道,美人哉,宜天子。免甘星筮乐甫始,美人子,含四海。”《诗比兴笺》卷一:“此首篇,则述其(宣帝)自民间起为天子事。”“宣帝初年,嘉祥数臻,人民安业,故有‘阴阳和’之语。微时喜游侠,具知闾里疾苦。数上下诸陵,周遍三辅,常困莲勺卤中,尤乐杜鄠之间,故有‘美人出,游九河’之语。昌邑无道,霍光废之,而立宣帝,故有‘君之臣明护不道’之语。《宣纪》言:太仆以軨猎车奉迎曾孙入未央宫,而群臣奏上玺绶,即皇帝位。大将军光骖乘,谒见高庙。故有‘佳人来,騑离哉何’之语。昭帝时,太山石自立,博士眭孟占之曰:当有废故之家,姓公孙,名病己者,从白衣为天子。至宣帝而果验,故有‘甘星筮,乐甫始’之语。宣帝本卫太子之孙,史皇孙之子,故又称之曰‘美人子’,而勉以长有四海也。”此诗或为《汉书·郊祀志》所言歌颂“美祥”的歌诗之一,故系于此。

9.赵充国击西羌,五次上书:《击罕开议》、《上书谢罪因陈兵利害》、《上屯田奏》、《条上屯田便宜十二事状》、《复奏屯田便宜》。

《汉书·赵充国传》:“(义渠)安国以骑都尉将骑三千屯备羌,至浩亹,为虏所击,失亡车重兵器甚众。安国引还,至令居,以闻。是岁,神爵元年春也。时充国年七十余,上老之,使御史大夫丙吉问谁可将者,充国对曰:‘亡踰于老臣者矣。’上遣问焉,曰:‘将军度羌虏何如,当用几人?’充国曰:‘百闻不如一见。兵难隃度。臣愿驰至金城,图上方略。然羌戎小夷,逆天背畔,灭亡不久,愿陛下以属老臣,勿以为忧。’上笑曰:‘诺。’”充国既进兵,酒泉太守辛武贤奏言请七月出击,“天子下其书充国,令与校尉以下吏士知羌事者博议。充国及长史董通年以为”云云,是为《击罕开议》,第一次上书。宣帝可辛武贤,“即拜酒泉太守武贤为破羌将军,赐玺书嘉纳其册,以书敕让充国曰”云云,是为《敕让赵充国书》。“充国既得让,以为将任兵在外,便宜有守,以安国家。乃上书谢罪,因陈兵利害,曰”云云,是为《上书谢罪因陈兵利害》,第二次上书。“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玺书报从充国计焉。”乃击先零,驱之渡湟水,罕羌不烦兵而下。“其秋,充国病,上赐书曰”云云,是为《赐赵充国书》,令击先零。“时羌降者万余人矣。充国度其必坏,欲罢骑兵屯田,以待其弊……遂上屯田奏曰”云云,是为《上屯田奏》,第三次上书。“上报曰:‘皇帝问后将军,言欲罢骑兵万人留田,即如将军之计,虏当何时伏诛,兵当何时得决?孰计其便,复奏。’”是为《报赵充国》。“充国上状曰”云云,是为《条上屯田便宜十二事状》,第四次上书。“上复赐报曰”云云,是为《复赐书报赵充国》,令充国孰计复奏。“充国奏曰”云云,是为《复奏屯田便宜》,第五次上书。按严氏将此奏与《条上屯田便宜十二事状》合一,不妥。“充国奏每上,辄下公卿议臣。初是充国计者什三,中什五,最后什八。有诏诘前言不便者,皆顿首服。丞相魏相曰:‘臣愚不习兵事利害,后将军数画军册,其言常是,臣任其计可必用也。’上于是报充国曰”云云,是为《报赵充国听留屯》。“诏罢兵,独充国留屯田。”《汉书·宣帝纪》本年:“夏四月,遣后将军赵充国、强弩将军许延寿击西羌。”

10.魏相作《条奏便宜》,荐赵定、龚德。

《汉书·魏相传》:“相明《易经》,有师法,好观汉故事及便宜章奏,以为古今异制,方今务在奉行故事而已。数条汉兴已来国家便宜行事,及贤臣贾谊、晁错、董仲舒等所言,奏请施行之,曰”云云。文中言“西羌未平,师旅在外”,而西羌事平在明年,故系于此。荐赵定、龚德事见《汉书·王褒传》(详前宣帝条)。

11.张敞为京兆尹,作《上书请令入谷赎罪》、《答两府入谷赎罪难问》。

《汉书·张敞传》:“是时颍川太守黄霸以治行第一入守京兆尹。霸视事数月,不称,罢归颍川。于是制诏御史:‘其以胶东相敞守京兆尹。’”是为《以张敞守京兆尹诏》。“自赵广汉诛后,比更守尹,如霸等数人,皆不称职。京师浸废,长安市偷盗尤多,百贾苦之。上以问敞,敞以为可禁。敞既视事……由是枹鼓稀鸣,市无偷盗,天子嘉之。”《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胶东相张敞为京兆尹。”《汉书·萧望之传》:“是岁西羌反,汉遣后将军征之。京兆尹张敞上书言”云云,是为《上书请令入谷赎罪》。“事下有司,望之与少府李强议,以为”云云,是为《驳张敞入谷赎罪议》。“于是天子复下其议两府,丞相、御史以难问张敞。敞曰”云云,是为《答两府入谷赎罪难问》。“望之强复对曰”云云,是为《对两府难问入谷赎罪议》。“时丞相魏相、御史大夫丙吉亦以为羌虏且破,转输略足相给,遂不施敞议。望之为左冯翊三年,京师称之,迁大鸿胪。”

12.萧望之作《驳张敞入谷赎罪议》、《对两府难问入谷赎罪议》;迁大鸿胪。

见上。又《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左冯翊萧望之为大鸿胪,二年迁。”

13.韦玄成嗣爵,为河南太守。

《汉书·韦玄成传》:玄成佯狂不受父爵,“大鸿胪奏状,章下丞相御史案验。玄成素有名声,士大夫多疑其欲让爵避兄者。案事丞相史乃与玄成书曰……玄成友人侍郎章亦上疏言……而丞相御史遂以玄成实不病,劾奏之。有诏勿劾,引拜。玄成不得已受爵。宣帝高其节,以玄成为河南太守。”《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扶阳侯:“神爵元年,共侯玄成嗣。”

14.杨恽迁光禄勋。

《汉书·杨恽传》:“郎官故事,令郎出钱市财用,给文书,乃得出,名曰‘山郎’。移病尽一日,辄偿一沐,或至岁余不得沐。其豪富郎,日出游戏,或行钱得善部。货赂流行,传相放效。恽为中郎将,罢山郎,移长度大司农,以给财用。其疾病休谒洗沐,皆以法令从事。郎、谒者有罪过,辄奏免,荐举其高弟有行能者,至郡守九卿。郎官化之,莫不自厉,绝请谒货赂之端,令行禁止,宫殿之内翕然同声。由是擢为诸吏光禄勋,亲近用事。”《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中郎将杨恽为诸吏光禄勋,五年免。”

神爵二年辛酉,前60

刘询三十二岁,夏侯胜八十八岁,苏武八十五岁,赵充国七十八岁,贡禹六十五岁,韦玄成约六十一岁,刘德六十岁,萧望之四十八岁,朱云三十岁,刘向二十岁,京房十八岁,何武十六岁,刘奭十五岁,刘钦十三岁,王政君十二岁,龚胜九岁,孔光六岁,翟方进三岁

1.宣帝作《赦诏》(正月)。

见《汉书·宣帝纪》本年。

2.赵充国作《奏罢屯田》,振旅而还。

《汉书·赵充国传》:“明年五月,充国奏言”云云。“奏可,充国振旅而还……充国复为后将军卫尉。”

3.萧望之作《乌孙元贵靡尚少主议》。

《汉书·萧望之传》:“神爵二年,遣长罗侯惠使送公主配元贵靡。未出塞,翁归靡死,其兄子狂王背约自立。惠从塞下上书,愿留少主敦煌郡。惠至乌孙,责以负约,因立元贵靡,还迎少主。诏下公卿议,望之复以为”云云。“天子从其议,征少主还。后乌孙虽分国两立,以元贵靡为大昆弥,汉遂不复与结婚。”

4.王褒作《四子讲德论》、《圣主得贤臣颂》,为谏大夫;又作《九怀》。

《汉书·王褒传》:“褒既为刺史作颂,又作其传。”《文选》卷五十一《四子讲德论》序:“褒既为益州刺史王襄作《中和》、《乐职》、《宣布》之诗,又作传,名曰《四子讲德》,以明其意焉。”按文中言:“今南郡获白虎”,“今圣德隆盛,威灵外覆,日逐举国而归德,单于称臣而朝贺。”与《汉书·宣帝纪》元康四年“南郡获白虎”,本年“匈奴日逐王先贤掸将人众万余来降”,“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贺正月,始和亲”一致,则《四子讲德论》当作于本年。又《王褒传》:“益州刺史因奏褒有轶材。上乃征褒。既至,诏褒为圣主得贤臣颂其意。褒对曰”云云,是为《圣主得贤臣颂》。“是时,上颇好神仙,故褒对及之。上令褒与张子侨等并待诏,数从褒等放猎,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议者多以为淫靡不急,上曰:‘不有博弈乎,为之犹贤乎已!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辟如女工有绮縠,音乐有郑卫,今世俗犹皆以此为虞说耳目,辞赋比之,尚有仁义风谕,鸟兽草木多闻之观,贤于倡优博弈远矣。’顷之,擢褒为谏大夫。”

《楚辞·九怀序》:“《九怀》者,谏议大夫王褒之所作也。怀者,思也,言屈原虽见放逐,犹思念其君,忧国倾危而不能忘也。褒读屈原之文,嘉其温雅,藻采敷衍,执握金玉,委之污渎,遭世溷浊,莫之能识。追而愍之,故作《九怀》,以裨其词。史官录第,遂列于篇。”《中国文学编年史》曰:“宣帝好《楚辞》,此文疑王褒投帝王所好,为干禄入仕,作《圣主得贤臣颂》后,又作此骚体赋。”可从。

5.苏武去世。

《汉书·苏武传》:“武年八十余,神爵二年病卒。”

苏武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另有《留别妻》一首,《别李陵诗》三首,《汉诗》未录苏武名下,本书已编年。

神爵三年壬戌,前59

刘询三十三岁,夏侯胜八十九岁,赵充国七十九岁,贡禹六十六岁,韦玄成六十二岁,刘德六十一岁,萧望之四十九岁,朱云三十一岁,刘向二十一岁,京房十九岁,何武十七岁,刘奭十六岁,刘钦十四岁,王政君十三岁,龚胜十岁,孔光七岁,翟方进四岁

1.宣帝起乐游苑;作《益吏奉诏》、《策丙吉为丞相》、《封郑吉为安远侯诏》。

《益吏奉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又:“(神爵)三年春,起乐游苑。”师古曰:“《三辅黄图》云在杜陵西北。又《关中记》云宣帝立庙于曲池之北,号乐游。案其处则今之所呼乐游庙者是也。”《策丙吉为丞相》见《汉官旧仪》:“惟神爵三年十月甲子,丞相受诏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云云。《封郑吉为安远侯诏》见《汉书·郑吉传》:郑吉破车师,降日逐,“上嘉其功效,乃下诏曰”云云。《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安远缪侯郑吉:“神爵三年四月壬戌封。”

2.魏相去世。

《汉书·魏相传》:“视事九岁,神爵三年薨。谥曰宪侯。”《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三月丙午,丞相相薨。”

魏相作品:《隋书·经籍志》四:“梁有汉丞相《魏相集》二卷,录一卷。”《全汉文》辑入七篇,六篇已编年,另一篇《表奏采易阴阳明堂月令》待考。加上严氏未辑的《宗庙议》,实际编年者七篇。又有《诣公车谢恩》。《文章缘起》:“汉丞相魏相《诣公车谢恩》。”

3.萧望之迁御史大夫。

《汉书·萧望之传》:“三年,代丙吉御史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七月甲子,大鸿胪萧望之为御史大夫,三年贬为太子太傅。”

4.张敞作《与严延年书》、《上言请增吏俸》。

《汉书·严延年传》:“是时张敞为京兆尹,素与延年善。敞治虽严,然尚颇有纵舍,闻延年用刑刻急,乃以书论之曰”云云。“延年报曰……自矜伐其能,终不衰止。”按明年延年弃市,故系张敞文于其前一年。《汉书·宣帝纪》神爵四年:“十一月,河南太守严延年有罪,弃市。”

《通典》卷三十五“禄秩”条引应劭注《汉书》曰:“张敞、萧望之言曰:‘夫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今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其势不能,请以什率增天下吏俸。’宣帝乃益天下吏俸什二。而《汉书》言十五,两存其说耳。”宣帝《益吏奉诏》作于本年,张敞《上言请增吏俸》当作于其前。此文《全汉文》失辑。

5.王褒作《僮约》。

《古文苑》卷十七载王褒《僮约》曰:“蜀郡王子渊,以事至煎上。寡妇杨惠舍有一奴名便了,倩行酤酒,便了提大杖上冢颠曰:‘大夫买便了时,只约守家,不约为他家男子酤酒。’子渊大怒曰:‘奴宁欲卖耶?’惠曰:‘奴父许人,人无欲者。’‘子即决卖,券之。’奴复曰:‘欲使,皆上券,不上券,便了不能为也。’子渊曰:‘诺。’券文曰:‘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资中男子王子渊从成都安志里女子杨惠买夫时户下髯奴便了,决卖万五千。奴从百役使,不得有二……’”券文明言神爵三年,故系于此。

神爵四年癸亥,前58

刘询三十四岁,夏侯胜九十岁,赵充国八十岁,贡禹六十七岁,韦玄成六十三岁,刘德六十二岁,萧望之五十岁,朱云三十二岁,刘向二十二岁,京房二十岁,何武十八岁,刘奭十七岁,刘钦十五岁,王政君十四岁,龚胜十一岁,孔光八岁,翟方进五岁

1.宣帝作《赦诏》(乃者)、《赐黄霸爵秩诏》。

《赦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赐黄霸爵秩诏》见《汉书·黄霸传》:霸为颍川太守,“前后八年,郡中愈治,是时凤凰神爵数集郡国,颍川尤多。天子以霸治行终长者,下诏称扬曰”云云。《宣帝纪》本年:“夏四月,颍川太守黄霸以治行尤异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

2.夏侯胜去世。

《汉书·夏侯胜传》:“胜复为长信少府,迁太子太傅。受诏撰《尚书》、《论语说》,赐黄金百斤。年九十卒官。”按夏侯胜为太子太傅在元康三年(前63),至本年卒官,其继任者当为黄霸。《汉书·黄霸传》:黄霸迁颍川太守,中间任京兆尹数月,复还为颍川太守,前后八年,郡中愈治。于是宣帝下诏称扬黄霸,“后数月,征霸为太子太傅。”而黄霸本年受宣帝称赞后征为太子太傅,当为夏侯胜继任,故夏侯胜卒于本年。《汉晋学术编年》卷二系黄霸迁太子太傅和夏侯胜之卒于神爵元年(前61),误。因为其时黄霸还在颍川,未迁太子太傅。

夏侯胜为汉代《论语》大家。《汉书·艺文志》论语家:“《鲁夏侯说》二十一篇。”“传《鲁论语》者,常山都尉龚奋、长信少府夏侯胜。”

3.韦玄成迁未央卫尉。

《汉书·韦玄成传》:“数岁,玄成征为未央卫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河内太守韦玄成为卫尉,二年迁。”

4.贡禹举为河南令。

《汉书·贡禹传》:“以明经洁行者著闻,征为博士,凉州刺史,病去官。复举贤良为河南令。岁余,以职事为府官所责,免冠谢。禹曰:‘冠一免,安复可冠也!’遂去官。”按《汉书·宣帝纪》本年:“令内郡国举贤良可亲民者各一人。”

五凤元年甲子,前57

刘询三十五岁,赵充国八十一岁,贡禹六十八岁,韦玄成六十四岁,刘德六十三岁,萧望之五十一岁,朱云三十三岁,刘向二十三岁,京房二十一岁,何武十九岁,刘奭十八岁,刘钦十六岁,王政君十五岁,龚胜十二岁,孔光九岁,翟方进六岁

1.宣帝行幸甘泉,郊泰畤。

见《汉书·宣帝纪》本年。

2.萧望之作《对诏问因乱灭匈奴议》、《驳耿寿昌增海租及通籴计》、《自奏》、《又自陈》。

《汉书·萧望之传》:“三年,代丙吉御史大夫。五凤中匈奴大乱,议者多曰匈奴为害日久,可因其坏乱举兵灭之。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诸吏富平侯张延寿、光禄勋杨恽、太仆戴长乐问望之计策,望之对曰”云云,是为《对诏问因乱灭匈奴议》。“上从其议,后竟遣兵护辅呼韩邪单于定其国。”又:“是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上善之,望之非寿昌。”《汉书·食货志》:“宣帝即位,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农人少利。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五凤中奏言……又白增海租三倍,天子皆从其计。御史大夫萧望之奏言”云云,是为《奏驳耿寿昌增海租及通籴计》。“上不听。漕事果便,寿昌遂白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其贾而入籴,以利农,谷贵时减价而籴,名曰常平仓。民便之。上乃下诏,赐寿昌爵关内侯。”《汉书·宣帝纪》五凤四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赐爵关内侯。”按《汉书·百官公卿表》神爵三年:“七月甲子,大鸿胪萧望之为御史大夫,三年贬为太子太傅。”明年萧望之即迁太傅,于五凤中只作了一年御史大夫,故系此二议于本年。而寿昌议在五凤元年,事成赐爵则在四年。

《汉书·韩延寿传》:“延寿代萧望之为左冯翊,而望之迁御史大夫。侍谒者福为望之道延寿在东郡时放散官钱千余万。望之与丞相丙吉议,吉以为更大赦,不须考。会御史当问东郡,望之因令并问之。延寿闻知,即部吏案校望之在冯翊时廪牺官钱放百余万。廪牺吏掠治急,自引与望之为奸。延寿劾奏,移殿门禁止望之。望之自奏”云云,是为《自奏》。“上由是不直延寿,各令穷竟所考。望之卒无事实,而望之遣御史案东郡,具得其事……于是望之劾奏延寿上僭不道,又自陈”云云,是为《又自陈》。“事下公卿……延寿竟坐弃市。”《汉书·宣帝纪》本年:“左冯翊韩延寿有罪,弃市。”按《自奏》、《又自陈》严氏未录。

3.杨恽上书讼韩延寿。

见上。又《汉书·杨恽传》载戴长乐上书言:“左冯翊韩延寿有罪下狱,恽上书讼延寿。郎中丘常谓恽曰:‘闻君侯讼韩冯翊,当得活乎?’恽曰:‘事何容易!胫胫者未必全也。我不能自保,真人所谓鼠不容穴衔窭数者也。’”

4.刘向献《枕中鸿宝苑秘书》,典尚方铸作事。

《汉书·刘向传》:“上复兴神仙方术之事,而淮南有《枕中鸿宝苑秘书》。书言神仙使鬼物为金之术,及邹衍重道延命方,世人莫见。而更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得其书。更生幼而读诵,以为奇,献之,言黄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铸作事。”按明年刘向即以方不验下狱,故系其典尚方铸作事于此。

五凤二年乙丑,前56

刘询三十六岁,赵充国八十二岁,贡禹六十九岁,韦玄成六十五岁,刘德六十四岁,萧望之五十二岁,朱云三十四岁,刘向二十四岁,京房二十二岁,何武二十岁,刘奭十九岁,刘钦十七岁,王政君十六岁,龚胜十三岁,孔光十岁,翟方进七岁

1.宣帝作《嫁娶不禁具酒食诏》、《左迁萧望之策》、《赐刘德谥诏》。

《嫁娶不禁具酒食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左迁萧望之策》见《汉书·萧望之传》(详后)。《赐刘德谥诏》见《汉书·楚元王传》(详后刘德条)。

2.萧望之作《奏言三公非其人》,迁太傅。

《汉书·萧望之传》:“丞相丙吉年老,上重焉,望之又奏言”云云,是为《奏言三公非其人》。“上以望之意轻丞相,乃下侍中建章卫尉金安上、光禄勋杨恽、御史中丞王忠,并诘问望之。望之免官置对,天子由是不说。后丞相司直繁延寿奏……上于是策望之曰”云云,是为《左迁萧望之策》。“望之既左迁,而黄霸代为御史大夫。数月间,丙吉薨,霸为丞相。霸薨,于定国复代焉。望之遂见废,不得相。为太傅,以《论语》、《礼服》授皇太子。”望之神爵三年(前59)为御史大夫,三年贬为太子太傅,正值本年。又《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八月壬午,太子太傅黄霸为御史大夫。”则望之继霸为太傅。

3.杨恽奉诏责萧望之,免为庶人。

见上。《汉书·杨恽传》:“恽居殿中,廉洁无私,郎官称公平。然恽伐其行治,又性刻害,好发人阴伏,同位有忤己者,必欲害之,以其能高人。由是多怨于朝廷,与太仆戴长乐相失,卒以是败。长乐者,宣帝在民间时与相知,及即位,拔擢亲近。长乐尝使行事肄宗庙,还谓掾史曰:‘我亲面见受诏,副帝肄,秺侯御。’人有上书告长乐非所宜言,事下廷尉。长乐疑恽教人告之,亦上书告恽罪……事下廷尉。廷尉定国考问,左验明白……上不忍加诛,有诏皆免恽、长乐为庶人。”按杨恽神爵元年(前61)为诸吏光禄勋,至此五年免。《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平通侯杨恽:“(地节四年)八月乙丑封,十年,五凤三年,坐为光禄勋诽谤政治,免。”此三年疑为二年。《汉书·宣帝纪》本年:“十二月,平通侯杨恽坐前为光禄勋有罪,免为庶人。不悔过,怨望,大逆不道,腰斩。”《通鉴考异》本年:“又按《萧望之传》:‘使光禄勋恽策免望之’,其事在今年八月,恽犹为光禄勋。至四年四月,乃有日蚀之变。盖恽以今年十二月免为庶人,至四年乃死。《宣纪》误也。”不悔过而腰斩在三年后,此为“终言之”,非即本年也。

4.韦玄成迁太常。

《汉书·韦玄成传》:“数岁,玄成征为未央卫尉,迁太常。”《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卫尉韦玄成为太常,二年免。”

5.刘向下狱。

《汉书·刘向传》:“上令典尚方铸作事,费甚多,方不验。上乃下更生吏,吏劾更生铸伪黄金,系当死。更生兄阳城侯安民上书,入国户半,赎更生罪。”《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阳城侯刘安民:“五凤二年,节侯安民嗣。”

6.刘德去世。

《汉书·楚元王传》:“德宽厚,好施生,每行京兆尹事,多所平反罪人。家产过百万,则以振昆弟,宾客食饮,曰:‘富,民之怨也。’立十一年,子向坐铸伪黄金,当伏法,德上书讼罪,会薨,大鸿胪奏德讼子罪,失大臣体,不宜赐谥置嗣。制曰:‘赐谥缪侯,为置嗣。’”是为《赐刘德谥诏》,严氏失辑。《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阳城侯刘德:“(地节)四年三月甲寅封,十年薨。”本年距地节四年(前66)为十一年,当依《汉书·楚元王传》,此脱“一”字。

刘德作品:《汉书·艺文志》:“阳城侯刘德赋九篇。”

7.张敞作《上书谏用方术》、《美阳鼎不宜荐见议》。

《汉书·郊祀志》:“大夫刘更生献淮南枕中洪宝苑秘之方,令尚方铸作。事不验,更生坐论。京兆尹张敞上疏谏曰”云云,是为《上书谏用方术》。“后尚方待诏皆罢。是时,美阳得鼎,献之。下有司议,多以为宜荐见宗庙,如元鼎时故事。张敞好古文字,按鼎铭勒而上议曰”云云,是为《美阳鼎不宜荐见议》。刘向事发于本年,故系张敞事于此。

五凤三年丙寅,前55

刘询三十七岁,赵充国八十三岁,贡禹七十岁,韦玄成六十六岁,萧望之五十三岁,朱云三十五岁,刘向二十五岁,京房二十三岁,何武二十一岁,刘奭二十岁,刘钦十八岁,王政君十七岁,龚胜十四岁,孔光十一岁,翟方进八岁,王昭君一岁

1.宣帝作《匈奴来降赦诏》、《策杜延年为御史大夫》。

《匈奴来降赦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策杜延年为御史大夫》见《汉官旧仪》:“大夫初拜,策曰:‘惟五凤三年正月乙巳,御史大夫之官,皇帝延登,亲诏之曰……’”注曰:“按《百官公卿表》五凤三年六月辛酉,西河太守杜延年为御史大夫,与此文月日不合。”

2.张敞作《奏劾黄霸》。

《汉书·黄霸传》:“五凤三年,代丙吉为丞相,封建成侯,食邑六百户。霸材长于治民,及为丞相,总纲纪号令,风采不及丙、魏、于定国,功名损于治郡。时京兆尹张敞舍鹖雀飞集丞相府,霸以为神雀,议欲以闻。敞奏霸曰……天子嘉纳敞言,召上计吏,使侍中临饬如敞指意。霸甚惭。”按张敞明年免官,故系此事于本年。

3.杨恽言县官不足尽力。

《汉书·杨恽传》:“又恽兄子安平侯谭为典属国,谓恽曰:‘西河太守建平杜侯,前以罪过出,今征为御史大夫。侯罪薄,又有功,且复用。’恽曰:‘有功何益?县官不足为尽力。’恽素与盖宽饶、韩延寿善,谭即曰:‘县官实然,盖司隶、韩冯翊皆尽力吏也,俱坐事诛。’”按杜侯,师古曰:“杜延年。”《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六月辛酉,西河太守杜延年为御史大夫。”恽之愤言,当在其后。

4.刘向减死,受《穀梁传》。

《汉书·刘向传》:“上亦奇其材,得踰冬减死论。会初立《穀梁春秋》,征更生受《穀梁》。”《汉书·儒林传》:“会(蔡)千秋病死,征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通达待诏,受《穀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征周庆、丁姓待诏保宫,使卒授十人。自元康中始讲,至甘露元年,积十余岁,皆明习。”则刘向受《穀梁》,在这十年(前65—前53)之中,而在甘露元年(前51)立穀梁博士之前。《刘向歆父子年谱》本年:“向既以今年春得减死论,疑不久即待诏受《穀梁》也。”此从之。

5.王昭君出生。

《汉书·元帝纪》竟宁元年诏曰:“……其改元为竟宁,赐单于待诏掖庭王樯为阏氏。”师古注引文颖曰:“本南郡秭归人也。”《后汉书·南匈奴列传》:“昭君字嫱,南郡人也。初,元帝时,以良家子选入掖庭。”《乐府古题要解》卷上:“《琴操》载:昭君齐国王穰女,端正闲丽,未常窥看门户。穰以其有异于人,求之者皆不与。年十七,献之元帝。”按昭君十七岁入宫,积五六年(以六年计)而入匈奴,事在竟宁元年(前33),时昭君二十三岁,则生于本年。

五凤四年丁卯,前54

刘询三十八岁,赵充国八十四岁,贡禹七十一岁,韦玄成六十七岁,萧望之五十四岁,朱云三十六岁,刘向二十六岁,京房二十四岁,何武二十二岁,刘奭二十一岁,刘钦十九岁,王政君十八岁,龚胜十五岁,孔光十二岁,翟方进九岁,王昭君二岁

1.宣帝作《日食诏》,非太子好儒。

见《汉书·宣帝纪》本年。《汉书·元帝纪》:元帝为太子时,“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乃叹曰:‘乱我家者,太子也!’由是疏太子而爱淮阳王,曰:‘淮阳王明察好法,宜为吾子。’而王母张倢伃尤幸。上有意欲用淮阳王代太子,然以少依许氏,俱从微起,故终不背焉。”按盖宽饶自杀于神爵二年,杨恽被诛于本年,故系太子言于此。

2.皇太子刘奭谏上用儒,受责。

见上。

3.广陵王刘胥作《歌》,自杀。

《汉书·武五子传》:“居数月,祝诅事发觉,有司按验,胥惶恐,药杀巫及宫人二十余人以绝口。公卿请诛胥,天子遣廷尉、大鸿胪即讯。胥谢曰:‘罪死有余,诚皆有之。事久远,请归思念具对。’胥既见使者还,置酒显阳殿,召太子霸及子女董訾、胡生等夜饮,使所幸八子郭昭君、家人子赵左君等鼓瑟歌舞。王自歌曰……左右悉更涕泣奏酒,至鸡鸣时罢。胥谓太子霸曰:‘上遇我厚,今负之甚。我死,骸骨当暴,幸而得葬,薄之,无厚也。’即以绶自绞死。及八子郭昭君等二人皆自杀。天子加恩,赦王诸子皆为庶人,赐谥曰厉王。立六十四年而诛,国除。”《汉书·宣帝纪》本年:“四年春正月,广陵王胥有罪,自杀。”

刘胥作品:《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4.杨恽作《报孙会宗书》、《歌诗》,被诛。

《汉书·杨恽传》:“岁余,其友人安定太守西河孙会宗,知略士也,与恽书谏戒之,为言大臣废退,当合门惶惧,为可怜之意,不当治产业,通宾客,有称誉。恽宰相子,少显朝廷,一朝以晻昧语言见废,内怀不服,报孙会宗书曰”云云。“会有日食变,驺马猥佐成上书告恽‘骄奢不悔过,日食之咎,此人所致’。章下廷尉案验,得所予会宗书,宣帝见而恶之。廷尉当恽大逆无道,要斩。妻子徙酒泉郡。谭坐不谏正恽,与相应,有怨望语,免为庶人。召拜成为郎,诸在位与恽厚善者,未央卫尉韦玄成、京兆尹张敞及孙会宗等,皆免官。”《歌诗》载《报孙会宗书》,曰:“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箕。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张晏曰:“山高而在阳,人君之象也。芜秽不治,言朝廷之荒乱也。一顷百亩,以喻百官也。言豆者,贞实之物,常在囷仓,零落在野,喻己见放也。萁曲而不直,言朝臣皆谄谀也。”《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安平侯杨谭:“五凤四年坐为典属国季父恽有罪,谭言诽免。”《汉书·宣帝纪》本年:“夏四月辛丑晦,日有蚀之。”恽之论罪被告,当在日蚀后。

杨恽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一篇编年,另一篇《闲居》待考。《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又宣布司马迁《太史公书》。《汉书·司马迁传》:“迁既死后,其书稍出。宣帝时,迁外孙平通侯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

5.韦玄成坐免。

见上。又《汉书·韦玄成传》:“坐与故平通侯杨恽厚善,恽诛,党友皆免官。”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玄成五凤二年(前56)为太常,至此二年而免。

6.张敞作《告絮舜教》。

《汉书·张敞传》:“为京兆九岁,坐与光禄勋杨恽厚善,后恽坐大逆诛,公卿奏恽党友,不宜处位,等比皆免,而敞奏独寝不下。敞使贼捕掾絮舜有所按验。舜以敞劾奏当免,不肯为敞竟事,私归其家。人或谏舜,舜曰:‘吾为是公尽力多矣,今五日京兆耳,安能复案事?’敞闻舜语,即部吏收舜系狱。是时冬月未尽数日,案事吏昼夜验治舜,竟致其死事。舜当出死,敞使主簿持教告舜曰:‘五日京兆竟如何?冬月已尽,延命乎?’乃弃舜市。”

7.王政君入掖庭为家人子。

《汉书·元后传》:“及状大,婉顺得妇人道。尝许嫁未行,所许者死。后东平王聘政君为姬,未入,王薨。禁独怪之,使卜数者相政君,‘当大贵,不可言。’禁心以为然,乃教书,学鼓琴。五凤中,献政君,年十八矣,入掖庭为家人子。”《汉书补注》沈钦韩曰:“《论衡·骨相篇》:清河南宫大有与正君父稺君善者遇,相正君曰:‘贵为天下母。’是时宣帝世,元帝为太子,稺君乃因魏郡都尉纳之太子。”

甘露元年戊辰,前53

刘询三十九岁,赵充国八十五岁,贡禹七十二岁,韦玄成六十八岁,萧望之五十五岁,朱云三十七岁,刘向二十七岁,京房二十五岁,何武二十三岁,刘奭二十二岁,刘钦二十岁,王政君十九岁,龚胜十六岁,孔光十三岁,翟方进十岁,王昭君三岁,扬雄一岁

1.宣帝作《华山仙掌鼎文》。

《鼎录》卷二:“宣帝甘露元年于华山仙掌铸一鼎,高五尺,受四斗,拟承甘露。刻其文曰:‘万国伏,贻长久,铸神鼎,承天酒。’三足,小篆书。”按《全汉文》卷六题记,以为《诏免丙显官》作于本年,误。此诏实为元帝建昭五年作(详后)。

2.王褒虞侍皇太子,作《甘泉宫颂》、《洞箫赋》。

《汉书·王褒传》:“其后太子体不安,苦忽忽善忘,不乐。诏使褒等皆之太子宫虞侍太子,朝夕诵读奇文及所自造作。疾平复,乃归。太子喜褒所为《甘泉》及《洞箫颂》,令后宫贵人左右皆诵读之。”按太子刘奭之病,《汉书·元后传》言及之:“岁余,会皇太子所爱幸司马良娣病,且死,谓太子曰:‘妾死非天命,乃诸娣妾良人更祝诅杀我。’太子怜之,且以为然。及司马良娣死,太子悲恚发病,忽忽不乐,因以过怒诸娣妾,莫得进见者。”王政君明年进御太子,故系太子病及王褒侍于其前一年。《文选》卷十七《洞箫赋》:“原夫箫干之所生兮,于江南之丘墟……”《艺文类聚》卷六十二:“汉王褒《甘泉宫颂》曰:‘甘泉山,天下显敞之名处也……’”

3.韦玄成失侯,作《自劾诗》。

《汉书·韦玄成传》:“后以列侯侍祀孝惠庙,当晨入庙,天雨淖,不驾驷马车而骑至庙下。有司劾奏,等辈数人皆削爵为关内侯。玄成自伤贬黜父爵,叹曰:‘吾何面目以奉祭祀!’作诗自劾责,曰”云云。《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扶阳侯韦玄成:“神爵元年,共侯玄成嗣,九年,有罪,削一级为关内侯。”距神爵元年(前61)袭封为九年。

4.张敞作《诣公车上书》,为冀州刺史。

《汉书·张敞传》:“会立春,行冤狱使者出,舜家载尸,并编敞教,自言使者。使者奏敞贼杀不辜。天子薄其罪,欲令敞得自便利,即先下敞前坐杨恽不宜处位奏,免为庶人。敞免奏既下,诣阙上印绶,便从阙下亡命。数月,京师吏民解弛,枹鼓数起,而冀州部中有大贼。天子思敞功效,使使者即家在所召敞。敞身被重劾,及使者至,妻子家室皆泣惶惧,而敞独笑曰:‘吾身亡命为民,郡吏当就捕,今使者来,此天子欲用我也。’即装随使者诣公车上书曰……天子引见敞,拜为冀州刺史。敞起亡命,复奉使典州。”敞治舜在前年,复征刺史则在今年。

5.刘向等明习《穀梁传》。

《汉书·儒林传》:“自元康中始讲,至甘露元年,积十余岁,皆明习。”

6.扬雄出生。

《汉书·扬雄传》:“扬雄字子云,蜀郡成都人也。其先出自有周伯侨者,以支庶初食采于晋之扬,因氏焉,不知伯侨周何别也。扬在河、汾之间,周衰而扬氏或称侯,号曰扬侯。会晋六卿争权,韩、魏、赵兴而范、中行、知伯弊。当是时,逼扬侯,扬侯逃于楚巫山,因家焉。楚汉之兴也,扬氏溯江上,处巴江州。而扬季官至庐江太守。汉元鼎间避仇复溯江上,处岷山之阳曰郫,有田一壥,有宅一区,世世以农桑为业。自季至雄,五世而传一子,故雄亡它扬于蜀。”又:“年七十一,天凤五年卒。”《文选》卷四十六任昉《王文宪集序》李注引《七略》曰:“子云《家牒》言以甘露元年生也。”

甘露二年己巳,前52

刘询四十岁,赵充国八十六岁,贡禹七十三岁,韦玄成六十九岁,萧望之五十六岁,朱云三十八岁,刘向二十八岁,京房二十六岁,何武二十四岁,刘奭二十三岁,刘钦二十一岁,王政君二十岁,龚胜十七岁,孔光十四岁,翟方进十一岁,王昭君四岁,扬雄二岁

1.宣帝作《赦诏》(黄龙)、《以客礼待单于诏》。

见《汉书·宣帝纪》本年。

2.萧望之作《单于朝仪议》。

《汉书·萧望之传》:“初,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诏公卿议其仪,丞相霸、御史大夫定国议曰:‘……其礼仪宜如诸侯王,位次在下。’望之以为”云云,“天子采之,下诏曰……”《汉书·匈奴传》:“故呼韩邪始朝于汉,汉议其仪,而萧望之曰:‘戎狄荒服,言其来服荒忽无常,时至时去,宜待以客礼,让而不臣。如其后嗣遁逃窜伏,使于中国不为叛臣。’”《汉书·宣帝纪》本年:“匈奴呼韩邪单于款五原塞,愿奉国珍朝三年正月。诏有司议。”

3.有司作《上陵曲》。

《宋书·乐志》载汉鼓吹《铙歌》十八曲中的《上陵曲》曰:“上陵何美美,下津风以寒……甘露初二年,芝生铜池中,仙人下来饮,延寿千万岁。”此诗明言“甘露初二年”。按《汉书·宣帝纪》本年诏书曰:“乃者凤凰甘露降集,黄龙登兴,醴泉滂流,枯槁荣茂,神光并见,咸受祯祥。”陈沆《诗比兴笺》卷一:“案世祖庙立于宣帝,此诗多言神仙瑞应之事,盖上世祖陵作也。”又引宣帝本年诏书言:“正此诗所咏者也。”甚是。按世祖即世宗,武帝庙也。

4.王政君入侍皇太子。

《汉书·元后传》:“久之,宣帝闻太子恨过诸娣妾,欲顺适其意,乃令皇后择后宫家人子可以虞侍太子者,政君与在其中。及太子朝,皇后乃见政君等五人,微令旁长御问知太子所欲。太子殊无意于五人者,不得已于皇后,强应曰:‘此中一人可。’是时政君坐近太子,又独衣绛缘诸于,长御即以为是。皇后使侍中杜辅、掖庭令浊贤交送政君太子宫,见丙殿。得御幸,有身。先是者,太子后宫娣妾以十数,御幸久者七八年,莫有子,及王妃一幸而有身。”明年元后即生成帝,则入侍太子当在本年。

5.张敞为太原太守。

《汉书·张敞传》:“敞居部岁余,冀州盗贼禁止。守太原太守,满岁为真,太原郡清。”按张敞出为冀州刺史在甘露元年,“居部岁余”则在本年矣。

6.赵充国去世。

《汉书·赵充国传》:“年八十六,甘露二年薨,谥曰壮侯。”《汉书·外戚恩泽侯表》营平壮侯赵充国:“本始元年八月辛未封,二十二年薨。”从本始元年(前73)至此二十二年。

赵充国作品:《全汉文》辑入六篇,已编年。按:其中《条上屯田便宜十二事状》实为两篇,故其文当为七篇。

甘露三年庚午,前51

刘询四十一岁,贡禹七十四岁,韦玄成七十岁,萧望之五十七岁,朱云三十九岁,刘向二十九岁,京房二十七岁,何武二十五岁,刘奭二十四岁,刘钦二十二岁,王政君二十一岁,龚胜十八岁,孔光十五岁,翟方进十二岁,王昭君五岁,扬雄三岁,刘骜一岁

1.宣帝作《嫁母不制服诏》、《凤凰集诏》;诏讲五经异同于石渠阁,君臣作《议奏》多篇。

《嫁母不制服诏》见《通典》卷八十九“父卒不为嫁母服”条:“《汉石渠议》问:父卒母嫁为之何服?萧太傅云:当服周,为父后则不服。韦元成以为:父没则母无出义,王者不为无义制礼,若服周则是子贬母也,故不制服也。宣帝诏曰”云云。《凤凰集诏》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又:“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穀梁《春秋》博士。”《汉书·儒林传》:“乃召《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穀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輓、伊推、宋显,《穀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公羊》家多不见从,愿请内侍郎许广,使者亦并内《穀梁》家中郎王亥,各五人,议三十余事。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穀梁》。由是《穀梁》之学大盛。”《汉书·艺文志》书家:“《议奏》四十二篇。宣帝时石渠论。”韦昭曰:“阁名也,于此论书。”又礼家:“《议奏》三十八篇。石渠。”又春秋家:“《议奏》三十九篇。石渠论。”又论语家:“《议奏》十八篇。石渠论。”又孝经家:“《五经杂议》十八篇。石渠论。”

2.萧望之与议五经同异。

见上。

3.刘向与议五经同异。

见上。又《汉书·刘向传》:“讲论《五经》于石渠,复拜为郎中给事黄门。”师古曰:“《三辅旧事》云:石渠阁在未央大殿北,以藏秘书。”《三辅黄图》卷六:“石渠阁,萧何造,其下砻石为渠以道水,若今御沟,因为阁名。所藏入关所得秦之图籍;至于成帝,又于此藏秘书焉。”著名的石渠阁议即在此举行。

4.韦玄成与议五经同异。

《汉书·韦玄传》:“初,宣帝宠姬张婕妤男淮阳宪王好政事,通法律,上奇其材,有意欲以为嗣,然用太子起于细微,又早失母,故不忍也。久之,上欲感风宪王,辅以礼让之臣,乃召玄成为淮阳中尉。是时王未就国,玄成受诏,与太子太傅萧望之及《五经》诸儒杂论同异于石渠阁,条奏其对。”《汉书·宣元六王传》:“久之,上以故丞相韦贤子玄成阳狂让侯兄,经明行高,称于朝廷,乃召拜玄成为淮阳中尉,欲感谕宪王,辅以推让之臣,由是太子遂安。”

5.画工图功臣于麒麟阁。

《汉书·苏武传》:“甘露三年,单于始入朝。上思股肱之美,乃图画其人于麒麟阁,法其形貌,署其官爵姓名……凡十一人,皆有传。自丞相黄霸、廷尉于定国、大司农朱邑、京兆尹张敞、右扶风尹翁归及儒者夏侯胜等,皆以善终,著名宣帝之世,然不得列于名臣之图,以此知其选矣。”张晏注曰:“武帝获麒麟时作此阁,图画其象于阁,遂以为名。”按武帝获白麟在元狩元年(前122)。《论衡·须颂》:“宣帝之时,画图汉列士;或不在于画上者,子孙耻之。”

6.有司作《上之回》、《远如期》。

《宋书·乐志》载汉《鼓吹铙歌》十八曲中的《上之回曲》曰:“上之回,所中益。夏将至,行将北。以承甘泉宫,寒暑德。游石关,望诸国,月支臣,匈奴服。令从百官疾驱驰,千秋万岁乐无极。”按《汉书·宣帝纪》本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匈奴呼韩邪单于稽侯狦来朝,赞谒称藩臣而不名……郅支单于远遁,匈奴遂定。”据此,《诗比兴笺》卷一系于本年。郑文先生《汉诗研究》系于武帝天汉二年,曰:“考武帝幸回中,元狩四年和六年在冬季,太初二年在正月,都和本曲‘夏将至’不合,只有天汉二年春天,行幸东海回来,再幸回中的时间相合。《汉书·武帝纪》在这次幸回中之后,写‘夏五月,贰师将军三万骑出酒泉,与右贤王战于天山’。可见,这次回中之幸,是想炫耀武力以助贰师的威风。”[6]不妥,因为武帝时匈奴并未臣服。

《宋书·乐志》又载汉《鼓吹铙歌》之《远如期曲》曰:“远如期,益如寿,处天左侧,大乐,万岁与天无极。雅乐陈,佳哉纷,单于自归,动如惊心。虞心大佳,万人还来,谒者引,乡殿陈,累世未尝闻之。增寿万年亦诚哉!”赵敏俐先生曰:“此歌颂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单于来朝之诗。”[7]甚是。按单于本年初朝,所谓“累世未尝闻之”的大事。

7.刘解忧作《又上宣帝书》,归汉。

《汉书·西域传》:乌孙公主刘解忧夫“元贵靡、鸱靡皆病死,公主上书言‘年老土思,愿得归骸骨,葬汉地。’天子闵而迎之,公主与乌孙男女三人俱来至京师。是岁,甘露三年也。时年且七十,赐以公主田宅奴婢,奉养甚厚,朝见仪比公主。”《汉书·宣帝纪》本年:“冬,乌孙公主来归。”应劭曰:“楚王女解忧。”

8.王褒作《碧鸡颂》,去世。

《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邛都夷者……青蛉县禺同山有碧鸡金马,光景时时出见。”注:“王褒《碧鸡颂》曰:‘持节使王褒谨拜南崖,敬移金精神马缥碧之鸡,处南之荒。深溪回谷,非土之乡。归来归来,汉德无疆。兼乎唐虞,泽配三皇。’”《汉书·王褒传》:“后方士言益州有金马碧鸡之宝,可祭祀致也,宣帝使褒往祠焉。褒于道病死,上闵惜之。”既言宣帝使之,则在宣帝生前也。宣帝黄龙元年(前49)去世,那一年可以排除。王褒甘露元年(前53)入侍太子,之后到宣帝去世之前,只有甘露二、三、四年。今姑取居中的三年。

王褒作品:《汉书·艺文志》赋家:“王褒赋十六篇。”《隋书·经籍志》四:“汉谏议大夫《王褒集》五卷。”《全汉文》辑入八篇,七篇编年,《责髯奴辞》一篇待考。按《责髯奴辞》据《古文苑》十七,实为黄香所作。又有《云阳宫记》。《三辅黄图》卷三曰:“王褒《云阳宫记》曰:‘钩弋夫人从至甘泉而卒,尸香闻十余里,葬云阳。武帝思之,起通灵台于甘泉宫。有一青鸟集台上往来,至宣帝时乃不至。’”

9.张子侨作赋若干篇。

《汉书·艺文志》赋家:“光禄大夫张子侨赋三篇。与王褒同时也。”王褒于本年去世,姑系张子侨于此。

10.刘骜出生。

《汉书·成帝纪》:“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字曰太孙,常置左右。年三岁而宣帝崩。”荀悦曰:“讳骜,字太孙。”《汉书·元后传》:“甘露三年,生成帝于甲馆画堂,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自名曰骜,字太孙,常置左右。”《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为太子。”所言时间不同,此从《成帝纪》与《元后传》。

甘露四年辛未,前50

刘询四十二岁,贡禹七十五岁,韦玄成七十一岁,萧望之五十八岁,朱云四十岁,刘向三十岁,京房二十八岁,何武二十六岁,刘奭二十五岁,刘钦二十三岁,王政君二十二岁,龚胜十九岁,孔光十六岁,翟方进十三岁,王昭君六岁,扬雄四岁,刘骜二岁

1.朱云变节学《易》。

《汉书·朱云传》:“朱云字游,鲁人也,徙平陵。少时通轻侠,借客报仇。长八尺余,容貌甚壮,以勇力闻。年四十,乃变节从博士白子友受《易》,又事前将军萧望之受《论语》。”明年望之为前将军,朱云变节从学当在其前,姑系于本年

2.翟方进入京学经。

《汉书·翟方进传》:“方进年十二三,失父孤学,给事太守府为小史,号迟顿不及事,数为掾史所詈辱。方进自伤,乃从汝南蔡父相问己能所宜。蔡父大奇其形貌,谓曰:‘小史有封侯骨,当以经术进,努力为诸生学问。’方进既厌为小史,闻蔡父言,心喜,因病归家,辞其后母,欲西至京师受经。母怜其幼,随之长安,织屦以给方进读,经博士受《春秋》。”

3.匡衡为平原文学。

《汉书·匡衡传》:“匡衡字稚圭,东海承人也。父世农夫,至衡好学,家贫,庸作以供资用,尤精力过绝人。诸儒为之语曰:‘无说《诗》,匡鼎来;匡说《诗》,解人颐。’衡射策甲科,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调补平原文学。学者多上书荐衡经明,当世少双,令为文学就官京师;后进皆欲从衡平原,衡不宜在远方。事下太子太傅萧望之、少府梁丘贺问,衡对《诗》诸大义,其对深美。望之奏衡经学精习,说有师道,可观览。宣帝不甚用儒,遣衡归官。而皇太子见衡对,私善之。”按明年太傅萧望之即迁前将军,故以本年为匡衡补平原文学的下限年。《西京杂记》卷二:“匡衡字稚圭,勤学而无烛。邻舍有烛而不逮,衡乃穿壁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之。邑人大姓文不识,家富多书,衡乃与其佣作,而不求偿。主人怪,问衡,衡曰:‘愿得主人书遍读之。’主人感叹,资给以书,遂成大学。衡能说《诗》,时人为之语曰:‘无说《诗》,匡鼎来。匡说《诗》,解人颐。’鼎,衡小名也。时人畏服之如是,闻者皆解颐欢笑。衡邑人有言《诗》者,衡从之,与语质疑,邑人挫服,倒屣而去。衡追之,曰:‘先生留听,更理前论。’邑人曰:‘穷矣。’遂去不反。”

4.《诸儒为匡衡语》出现。

见上。

黄龙元年壬申,前49

刘询四十三岁,贡禹七十六岁,韦玄成七十二岁,萧望之五十九岁,朱云四十一岁,刘向三十一岁,京房二十九岁,何武二十七岁,刘奭二十六岁,刘钦二十四岁,王政君二十三岁,龚胜二十岁,孔光十七岁,翟方进十四岁,王昭君七岁,扬雄五岁,刘骜三岁,班倢伃一岁

1.宣帝作《察计簿诏》、《毋得举六百石为廉吏诏》;崩。

见《汉书·宣帝纪》本年。又:“冬十二月甲戌,帝崩于未央宫。”臣瓒曰:“帝年十八即位,即位二十五年,寿四十三。”

宣帝作品:《全汉文》辑入七十三篇,除去其中为元帝所作《诏免丙显官》一篇,实为七十二篇。其中六十九篇已编年,余三篇待考,它们是:《蒋满父子同拜诏》、《敕边守尉》、《使尚书召问黄霸》。加上严氏未辑的《制诏酒泉太守》、《封张彭祖》、《赐封外祖母等诏》、《赐刘德谥诏》四篇,宣帝文应为七十六篇,编年者七十三篇。

2.刘奭即位。

《汉书·元帝纪》:“黄龙元年十二月,宣帝崩。癸巳,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

3.萧望之为前将军,顾命。

《汉书·萧望之传》:“及宣帝寝疾,选大臣可属者,引外属侍中乐陵侯史高、太子太傅萧望之、少傅周堪至禁中,拜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望之为前将军光禄勋,堪为光禄大夫,皆受遗诏辅政,领尚书事。”《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十二月癸酉,侍中乐陵侯史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太子太傅萧望之为前将军。”

4.朱云从受《论语》。

《汉书·朱云传》:“又事前将军萧望之受《论语》,皆能传其业。”

5.刘向为谏大夫,给事中。

《汉书·刘向传》:“迁散骑谏大夫给事中。”按明年刘向为宗正给事中,故迁此职当在本年。

6.王吉家居,作《上疏宣帝言得失》。

《汉书·王吉传》:“起家复为益州刺史,病去官,复征为博士谏大夫。是时宣帝颇修武帝故事,宫室车服盛于昭帝。时外戚许、史、王氏贵宠,而上躬亲政事,任用能吏。吉上疏言得失,曰”云云。

7.刘解忧去世。

《汉书·西域传》:刘解忧甘露三年归汉,“后二岁卒,三孙因留守坟墓云。”甘露三年之后二岁,正是本年。

刘解忧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8.班倢伃出生。

《汉书·叙传》:“(班)回生况,举孝廉为郎,积功劳,至上河农都尉,大司农奏课连最,入为左曹越骑校尉。成帝之初,女为倢伃。”又:“况生三子:伯、斿、稚。”《叙传》先叙班倢伃,则为班伯之姐。班伯生于初元二年(前47,详后),假设她比班伯大两岁,则当生于宣帝黄龙元年(前49)。

【注释】

[1]章培恒、刘骏《关于李陵〈与苏武诗〉及〈答苏武书〉的真伪问题》,《复旦学报》1998年第2期。

[2]章培恒、刘骏《关于李陵〈与苏武诗〉及〈答苏武书〉的真伪问题》,《复旦学报》1998年第2期。

[3]章培恒、刘骏《关于李陵〈与苏武诗〉及〈答苏武书〉的真伪问题》,《复旦学报》1998年第2期。

[4]陈直《汉书新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388页。

[5]卞孝萱《两汉文学》,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172页。

[6]郑文《汉诗研究》,兰州:甘肃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60页。

[7]赵敏俐《周汉诗歌综论》,北京:学苑出版社2002年版,386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