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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平王莽时期文学编年(附更始,前—)

时间:2022-05-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哀平王莽时期文学编年第六章 哀平王莽时期文学编年哀帝建平元年乙卯,前6刘欣二十岁,王政君六十六岁,何武七十岁,龚胜六十三岁,孔光六十岁,扬雄四十八岁,刘歆四十二岁,班斿四十一岁,王莽四十岁,班稚三十八岁,桓谭十八岁,冯衍九岁,马援九岁,朱勃六岁,刘衎四岁,包咸二岁,刘秀一岁1.哀帝作《举贤诏》、《策免师丹》。

哀平王莽时期文学编年(附更始,前—)

第六章 哀平王莽时期文学编年(附更始,前6—24)

哀帝建平元年乙卯,前6

刘欣二十岁,王政君六十六岁,何武七十岁,龚胜六十三岁,孔光六十岁,扬雄四十八岁,刘歆四十二岁,班斿四十一岁,王莽四十岁,班稚三十八岁,桓谭十八岁,冯衍九岁,马援九岁,朱勃六岁,刘衎四岁,包咸二岁,刘秀一岁

1.哀帝作《举贤诏》、《策免师丹》。

《举贤诏》见《汉书·哀帝纪》本年,《策免师丹》见《汉书·师丹传》(详后)。

2.大司空师丹免职。

《汉书·师丹传》:“会有上书言古者以龟贝为货,今以钱易之,民以故贫,宜可改币。上以问丹,丹对言可改。章下有司议,皆以为行钱以来久,难卒变易。丹老人,忘其前语,后从公卿议。又丹使吏书奏,吏私写其草,丁、傅子弟闻之,使人上书告丹上封事行道人遍持其书……(上)遂策免丹曰”云云,是为《策免师丹》。《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高乐节侯师丹:“建平元年,坐漏泄免。”

3.唐林作《上哀帝疏请复师丹邑爵》,左迁敦煌。

《汉书·师丹传》:师丹免职后,“尚书令唐林上疏曰……上从林言,下诏赐丹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汉书·孙宝传》:傅太后冤杀中山孝王冯太后,孙宝请覆治。傅太后大怒,哀帝乃顺指下宝狱。“尚书仆射唐林争之,上以林朋党比周,左迁敦煌鱼泽障侯。”《汉书·哀帝纪》本年:“冬,中山孝王太后媛、弟宜乡侯冯参有罪,皆自杀。”

4.刘歆作《移书让太常博士》、《遂初赋》;更名。

《汉书·刘歆传》:“及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时丞相史尹咸以能治《左氏》,与歆共校经传。歆略从咸及丞相翟方进受,质问大义。初《左氏传》多古字古言,学者传训故而已,及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歆亦湛靖有谋,父子俱好古,博见强志,过绝于人。歆以为左丘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穀梁在七十子后,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歆数以难向,向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穀梁》义。及歆亲近,欲建立《左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哀帝令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歆因移书太常博士,责让之曰”云云,是为《移书让太常博士》。“是时名儒光禄大夫龚胜以歆移书上疏深自罪责,愿乞骸骨罢。及儒者师丹为大司空,亦大怒,奏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上曰:‘歆欲广道术,亦何以为非毁哉?’歆由是忤执政大臣,为众儒所讪,惧诛,求出补吏,为河内太守。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守五原。”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师丹于绥和二年十月为大司空,而本年十月朱博即代之为大司空。则师丹免职在本年十月以前,其怒歆之事当在其前。

《古文苑》卷五《遂初赋序》曰:“《遂初赋》者,刘歆所作也……歆好《左氏春秋》,欲立于学官,时诸儒不听。歆乃移书太常博士,责让深切,为朝廷大臣非嫉。求出补吏,为河内太守,又以宗室不宜典三河,徙五原太守。是时朝政已多失矣,歆以论议见排摈,志意不得。之官,经历故晋之域,感今思古,遂作斯赋,以叹往事而寄己意。”

又《刘歆传》:“初,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颖叔云。”应劭曰:“《河图赤伏符》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故改名,几以趣也。”《刘向歆父子年谱》云:“哀帝名欣,讳欣曰喜。歆之改名,殆以讳嫌名耳。”

5.孔光不助刘歆。

见上。

6.朱博为大司空。

《汉书·朱博传》:“数月超为大司空。”《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十月壬午,京兆尹朱博为大司空。”

7.杜邺为凉州刺史。

《汉书·杜邺传》:“哀帝即位,迁为凉州刺史。邺居职宽舒,少威严,数年以病免。”《后汉书·杜林列传》:“杜林字伯山,扶风茂陵人也。父邺,成哀间为凉州刺史。”

8.刘秀出生。

《后汉书·光武帝纪》:“世祖光武皇帝讳秀,字文叔,南阳蔡阳人,高祖九世之孙也,出自景帝生长沙定王发。发生舂陵节侯买,买生郁林太守外,外生钜鹿都尉回,回生南顿令钦,钦生光武。”又:“皇考南顿君初为济阳令,以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生光武于县舍,有赤光照室中。(刘)钦异焉,使卜者王长占之。长辟左右曰:‘此兆吉不可言。’是岁县界有嘉禾生,一茎九穗,因名光武曰秀。”

建平二年丙辰,前5

刘欣二十一岁,王政君六十七岁,何武七十一岁,龚胜六十四岁,孔光六十一岁,扬雄四十九岁,刘歆四十三岁,班斿四十二岁,王莽四十一岁,班稚三十九岁,桓谭十九岁,冯衍十岁,马援十岁,朱勃七岁,刘衎五岁,包咸三岁,刘秀二岁

1.哀帝作《尊恭皇太后诏》、《葬丁太后》、《大赦改元诏》、《蠲除改元制书诏》、《策免傅喜》、《策免孔光》、《策免彭宣》等七诏。

前四诏见《汉书·哀帝纪》本年。《策免傅喜》见《汉书·傅喜传》:“丁、傅骄奢,皆嫉喜之恭俭。又傅太后欲求称尊号,与成帝母齐尊,喜与丞相孔光、大司空师丹共执正议。傅太后大怒,上不得已,先免师丹以感动喜,喜终不顺。后数月,遂策免喜曰”云云。《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二月丁丑,大司马喜免。”《策免孔光》见《汉书·孔光传》(详后),《策免彭宣》见《汉书·彭宣传》(详后)。

2.朱博为御史大夫、丞相,作《奏免师丹爵邑》、《奏免王莽爵土》、《奏复置御史大夫》、《奏复置刺史》、《奏封事免孔光傅喜》、《上书让封邑》、《奏免傅喜何武爵土》等七文;自杀。

《汉书·师丹传》:“丹既免数月,上用朱博议,尊傅太后为皇太太后,丁后为帝太后,与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同尊,又为共皇立庙京师,仪如孝元皇帝。博迁为丞相,复与御史大夫赵玄奏言”云云,是为《奏免师丹爵邑》。《汉书·王莽传》:绥和二年(前7)王莽去位,“后二岁,傅太后、丁姬皆称尊号,丞相朱博奏”云云,是为《奏免王莽爵土》。《汉书·朱博传》:“后二岁余,朱博为大司空,奏言:‘……臣愚以为大司空官可罢,复置御史大夫,遵奉旧制……’哀帝从之,乃更拜博为御史大夫。”是为《奏复置御史大夫》。“及博奏复御史大夫官,又奏言:‘……臣请罢州牧,置刺史如故。’”是为《奏复置刺史》。“博代(师丹)为大司空,数燕见奏封事,言‘丞相光……’”是为《奏封事免孔光傅喜》。“上遂罢喜遣就国,免光为庶人,以博代光为丞相,封阳乡侯,食邑二千户。博上书让曰”云云,是为《上书让封邑》。“博恶独斥奏喜,以故大司空氾乡侯何武前亦坐过免就国,事与喜相似,即并奏”云云,是为《奏免傅喜何武爵土》。“上知傅太后素常怨喜,疑博、玄承指,即召玄诣尚书问状。玄辞服,有诏左将军彭宣与中朝者杂问。宣等劾奏”云云,是为《劾奏朱博赵玄傅晏》。“谏大夫龚胜等十四人以为”云云,是为《朱博傅晏赵玄罪议》。“上减玄死罪三等,削晏户四分之一,假谒者节召丞相诣廷尉诏狱。博自杀,国除。”《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四月戊午,大司空博为御史大夫,乙亥迁。”《汉书·哀帝纪》本年:“丞相博、御史大夫玄、孔乡侯晏有罪,博自杀,玄减死二等论,晏削户四分之一。”“春三月,罢大司马,复御史大夫。”

朱博作品:《全汉文》辑入十一篇,七篇编年,另四篇待考,它们是:《出教主簿》、《敕功曹》、《口占檄文》、《移游徼王卿书》。

3.彭宣作《劾奏朱博赵玄傅晏》。

见上。《汉书·彭宣传》:“哀帝即位,徙为左将军。岁余,上欲令丁、傅处爪牙官,乃策宣曰”云云,是为《策免彭宣》。按此诏《全汉文》卷九题记建平元年作,误,当在二年。

4.龚胜作《朱博傅晏赵玄罪议》。

见上。

5.孔光免相。

《汉书·孔光传》:“光自先帝时议继嗣有持异之隙矣,又重忤傅太后指,由是傅氏在位者与朱博为表里,共毁谮光。后数月遂策免光曰”云云,是为《策免孔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四月乙未,丞相孔光免。御史大夫朱博为丞相,八月甲戌有罪自杀。”

6.平当为光禄勋,御史大夫,丞相。

《汉书·平当传》:“复为光禄勋,御史大夫,至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光禄大夫平当为光禄勋,四月迁。”“九月乙酉,诸吏散骑光禄勋平当为御史大夫,二月迁。”“十二月甲寅,御史大夫平当为丞相。”

7.王嘉为御史大夫。

《汉书·王嘉传》:“迁御史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十月丙寅,京兆尹王嘉为御史大夫。”

8.李寻信《太平经》而荐夏贺良,徙边;作《又对问灾异》。

《汉书·李寻传》:“而李寻亦好之。(解)光曰:‘前歆父向奏忠可下狱,歆安肯通此道?’时郭昌为长安令,劝寻宜助贺良等。寻遂白贺良等皆待诏黄门,数召见,陈说……哀帝久寝疾,几其有益,遂从贺良等议……后月余,上疾自若。贺良等复欲妄变政事,大臣争以为不可许。贺良等奏言大臣不知天命,宜退丞相御史,以解光、李寻辅政。上以其言亡验,遂下贺良等吏,而下诏曰……贺良等皆伏诛。寻及解光减死一等,徙敦煌郡。”《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哀帝建平二年四月乙亥朔,御史大夫朱博为丞相,少府赵玄为御史大夫,临延登受策,有大声如钟鸣,殿中郎吏陛者皆闻焉。上以问黄门侍郎扬雄、李寻,寻对曰”云云,是为《又对问灾异》。“扬雄亦以为”云云,是为《对诏问灾异》。李寻对当在他徙边前。此后李寻事不可考。

李寻作品:《全汉文》辑入五篇,已编年。

9.扬雄作《对诏问灾异》。

见上。

10.谶纬之说起。

《汉书·哀帝纪》本年:“待诏夏贺良等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受命,宜改元易号。”应劭曰:“高祖感赤龙而生,自谓赤帝之精,良等因是作此谶文。”《汉书补注》引齐召南曰:“谶字始见于此。高祖以斩白蛇,旗帜上赤。然张苍谓汉本水德。公孙臣非之。至武帝时犹谓以土德王,未有言火德者也。赤精子之说亦起于此。张平子谓谶起哀平之间,信哉。”

建平三年丁巳,前4

刘欣二十二岁,王政君六十八岁,何武七十二岁,龚胜六十五岁,孔光六十二岁,扬雄五十岁,刘歆四十四岁,班斿四十三岁,王莽四十二岁,班稚四十岁,桓谭二十岁,冯衍十一岁,马援十一岁,朱勃八岁,刘衎六岁,包咸四岁,刘秀三岁

1.哀帝始幸董贤;作《策诏王崇》、《报平当》。

《汉书·佞幸传》:“董贤字圣卿,云阳人也。父恭,为御史,任贤为太子舍人。哀帝立,贤随太子官为郎。二岁余,贤传漏在殿下,为人美丽自喜,哀帝望见,说其仪貌,识而问之,曰:‘是舍人董贤邪?’因引上与语,拜为黄门郎,由是始幸。”按明年哀帝即册封董贤为侯,册文言及前东平王云事曰“董贤等以闻”,而东平王事发于本年,则董贤今年已幸于哀帝无疑。《策诏王崇》见《汉书·王吉传》:王吉之孙王崇,“建平三年,以河南太守征入为御史大夫数月。是时成帝舅安成恭侯夫人放寡居,共养长信宫,坐祝诅下狱,崇奏封事,为放言。放外家解氏与崇为昏,哀帝以崇为不忠诚,策诏崇曰”云云。《报平当》见《汉书·平当传》(详后)。

2.元后作《诏有司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

《汉书·郊祀志》:“明年,复令太皇太后诏有司曰”云云。《汉书·哀帝纪》本年:“冬十一月壬子,复甘泉泰畤、汾阴后土祠,罢南北郊。”

3.平当去世。

《汉书·平当卒》:“明年春,上使使者召,欲封当。当病笃,不应召。室家或谓当:‘不可强起受侯印为子孙邪?’当曰:‘吾居大位,已负素餐之责矣,起受侯印,还卧而死,死有余罪。今不起者,所以为子孙也。’遂上书乞骸骨。上报曰”云云,是为《报平当》。“后月余,卒。子晏以明经历位大司徒,封防乡侯。汉兴,唯韦、平父子至宰相。”《汉书·哀帝纪》本年:“三月己酉,丞相当薨。”

平当作品:《全汉文》辑入四篇,已编年。

4.王嘉为相,作《上疏请养材》。

《汉书·王嘉传》:“建平三年代平当为丞相,封新甫侯,加食千一百户。嘉为人刚直严毅有威重,上甚敬之。哀帝初立,欲匡成帝之政,多所变动,嘉上疏曰”云云。嘉因荐儒者公孙光、满昌及能吏萧咸、薛修等,皆故二千石有名称。天子纳而用之。《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三月己酉,丞相当薨。四月丁酉,御史大夫王嘉为丞相。”

5.息夫躬告东平王。

《汉书·息夫躬传》:“先是,长安孙宠亦以游说显名,免汝南太守,与躬相结,俱上书,召待诏。是时哀帝被疾,始即位,而人有告中山孝王太后祝诅上,太后及弟宜乡侯冯参皆自杀,其罪不明。是后无盐危山有石自立,开道。躬与宠谋曰……躬、宠乃与中郎右师谭,共因中常侍宋弘上变事告焉。上恶之,下有司案验,东平王云、云后谒及伍宏等皆坐诛。上擢宠为南阳太守,谭颍川都尉,弘、躬皆光禄大夫左曹给事中。”《汉书·哀帝纪》本年:“东平王云、云后谒、安成恭侯夫人放皆有罪。云自杀,谒、放弃市。”

6.班稚迁广平太守。

《汉书·叙传》:班稚为西河属国都尉,“迁广平相”。《后汉书·班彪列传》:“父稚,哀帝时为广平太守。”《后汉书集解》洪颐煊曰:“《地理志》广平国,武帝置为平干国,宣帝时复故。《诸侯王表》平干缪王元五凤二年坐杀谒者,会薨,不得代。则自平干废后,广平仍为郡。哀帝建平三年正月王汉以夷王弟绍封广平,是稺先迁广平太守,后随国改为相,《叙传》据终后言之,故所载不同。”

建平四年戊午,前3

刘欣二十三岁,王政君六十九岁,何武七十三岁,龚胜六十六岁,孔光六十三岁,扬雄五十一岁,刘歆四十五岁,班斿四十四岁,王莽四十三岁,班稚四十一岁,桓谭二十一岁,冯衍十二岁,马援十二岁,朱勃九岁,刘衎七岁,包咸五岁,刘秀四岁

1.哀帝作《封傅商为汝昌侯诏》、《封董贤等诏》、《举明习兵法诏》。

《封傅商为汝昌侯诏》见《汉书·郑崇传》:上欲封傅太后从弟商,郑崇谏阻,“傅太后大怒曰:‘何有为天子乃反为一臣所专制邪!’上遂下诏曰”云云。《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汝昌侯傅商:“(建平)四年二月癸卯封。”《封董贤等诏》见《汉书·王嘉传》(详后),《举明习兵法诏》见《汉书·息夫躬传》(详后)。

2.王嘉作《谏封董贤等封事》、《遣将行边对》。

《汉书·王嘉传》:“顷之,欲封贤等,上心惮嘉,乃先使皇后父孔乡侯傅晏持诏书视丞相御史。于是嘉与御史大夫贾延上封事言”云云,是为《谏封董贤等封事》。“上感其言,止,数月,遂下诏封贤等,因以切责公卿曰”云云,是为《封董贤等诏》。《汉书·息夫躬传》:息夫躬作《建言厌应变异》,“上然之,以问丞相。丞相嘉对曰”云云,是为《遣将行边对》。按息夫躬之侯在本年八月,王嘉之谏当在其前。《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宜陵侯息夫躬:“(建平四年)八月辛卯封。以博士弟子因董贤告东平王反谋侯,千户。”

3.息夫躬为侯,作《上疏诋公卿大臣》、《上言开渠》、《奏间匈奴乌孙》、《建言厌应变异》。

《汉书·息夫躬传》:“是时侍中董贤爱幸,上欲侯之,遂下诏云”云云,是为《封董贤等诏》。“躬既亲近,数进见言事,论议亡所避。众畏其口,见之仄目。躬上疏历诋公卿大臣,曰”云云,是为《上疏诋公卿大臣》。“躬又言”云云,是为《上言开渠》。“天子使躬持节领护三辅都水。躬立表,欲穿长安城,引漕注太仓下以省转输。议不可成,乃止。”“会单于当来朝,遣使言病,愿朝明年。躬因是而上奏,以为”云云,是为《奏间匈奴乌孙》。书奏,上引见躬,召公卿将军大议。“乃罢群臣,独与躬议。因建言”云云,是为《建言厌应变异》。哀帝从其计,下诏曰:“……举明习兵法有大虑者各一人,将军二人,诣公车。”是为《举明习兵法诏》。《汉书·哀帝纪》本年:“三月,侍中驸马都尉董贤、光禄大夫息夫躬、南阳太守孙宠皆以告东平王封列侯。”“冬,诏将军、中二千石举明兵法有大虑者。”

4.扬雄作《上书谏勿许单于朝》。

《汉书·匈奴传》:“建平四年,单于上书愿朝五年。时哀帝被疾,或言匈奴从上游来厌人,自黄龙、竟宁时,单于朝中国辄有大故。上由是难之,以问公卿,亦以为虚费府帑,可且勿许。单于使辞去,未发,黄门郎扬雄上书谏曰”云云,是为《上书谏勿许单于朝》。“书奏,天子悟焉。召还匈奴使者,更报单于书而许之。赐雄帛五十匹,黄金十斤。”《中古文学系年》系此事于元寿元年,因其断句不同,曰:“建平四年,单于上书愿朝。五年,时哀帝被疾。”不可从。因为单于上书愿朝一般只能朝下一年的正月,当年的正月是来不及朝的,故当从中华书局的标点本。

5.鲍宣作《上书谏哀帝》。

《汉书·鲍宣传》:“宣每居位,常上书谏争,其言少文多实。是时帝祖母傅太后欲与成帝母俱称尊号,封爵亲属,丞相孔光、大司空师丹、何武、大司马傅喜始执正议,失傅太后指,皆免官。丁、傅子弟并进,董贤贵幸,宣以谏大夫从其后,上书谏曰”云云。“上以宣名儒,优容之。是时郡国地震,民讹言行筹。”按行筹事在本年,上书中称孙宠、息夫躬为侯事也在本年,则上书当在本年。

6.民传行筹西王母。

《汉书·哀帝纪》本年:“四年春,大旱。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师古曰:“西王母,元后寿考之象。行筹,又言执国家筹策行于天下。”《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藁或椰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仟佰,设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是时帝祖母傅太后骄,与政事,故杜邺对曰”云云,是为《灾异对》。

7.杜邺作《灾异对》。

见上。

8.桓谭说傅晏。

《后汉书·桓谭列传》:“哀平间,位不过郎。傅皇后父孔乡侯晏深善于谭。是时高安侯董贤宠幸,女弟为昭仪,皇后日已疏,晏嘿嘿不得意。谭进说曰……晏曰:‘善。’遂罢遣常客,入白皇后,如谭所戒。后贤果风太医令真钦,使求傅氏罪过,遂逮后弟侍中喜,诏狱无所得,乃解,故傅氏终全于哀帝之时。”按董贤为侯在本年,桓谭说当在其后不久。

9.马援孤。

《后汉书·马援列传》:“援年十二而孤,少有大志,诸兄奇之。尝受《齐诗》,意不能守章句,乃辞况,欲就边郡田牧。况曰:‘汝大才,当晚成。良工不示人以朴,且从所好。’会况卒,援行服期年,不离墓所;敬事寡嫂,不冠不入庐。”按况为马援之兄。

元寿元年己未,前2

刘欣二十四岁,王政君七十岁,何武七十四岁,龚胜六十七岁,孔光六十四岁,扬雄五十二岁,刘歆四十六岁,班斿四十五岁,王莽四十四岁,班稚四十二岁,桓谭二十二岁,冯衍十三岁,马援十三岁,朱勃十岁,刘衎八岁,包咸六岁,刘秀五岁

1.哀帝作《日蚀诏》、《左迁毋将隆诏》、《册免丁明》、《册董贤为大司马卫将军》、《免傅嘉诏》、《责问王嘉》、《免息夫躬孙宠诏》等七诏。

《日蚀诏》见《汉书·哀帝纪》本年。《左迁毋将隆诏》见《汉书·毋将隆传》:隆为执金吾,“顷之,傅太后使谒者买诸官婢,贱取之,复取执金吾官婢八人。隆奏言贾贱,请更平直。上于是制诏丞相、御史大夫”云云。《汉书·百官公卿表》:建平四年(前3)毋将隆为执金吾,元寿元年申屠博继任,则隆免于本年。《策免丁明》见《汉书·董贤传》:“上舅丁明代为大司马,亦任职,颇害贤宠,及丞相王嘉死,明甚怜之。上浸重贤,欲极其位,而恨明如此,遂册免明曰”云云。“遂以贤代明为大司马卫将军,册曰”云云,是为《册董贤为大司马卫将军》。《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九月己卯,大司马明免……十二月庚子,侍中驸马都尉董贤为大司马卫将军。”《免傅嘉诏》见《汉书·孔光传》(详后),《责问王嘉》见《汉书·王嘉传》(详后),《免息夫躬孙宠诏》见《汉书·息夫躬传》(详后)。

2.王嘉作《因日食举直言复奏封事》、《谏益封董贤等封事》、《因大赦奏荐梁相鞫谭宗伯凤封事》、《下诏狱对诘》,下狱死。

《汉书·王嘉传》:哀帝封董贤等为侯,“后数月,日食,举直言,嘉复奏封事曰”云云,是为《因日食举直言复奏封事》。“于是上寝不说,而愈爱贤,不能自胜。会祖母傅太后薨,上因托傅太后遗诏,令成帝母王太后下丞相御史,益封贤二千户,及赐孔乡侯、汝昌侯、阳新侯国。嘉封还诏书,因奏封事谏上及太后曰”云云,是为《谏益封董贤等封事》。廷尉梁相欲覆治东平王狱,被哀帝免为庶人。“后数月大赦,嘉奏封事荐相等明习治狱”云云,是为《因大赦奏荐梁相鞫谭宗伯凤封事》。“书奏,上不能平。后二十余日,嘉封还益董贤户事,上乃发怒,召嘉诣尚书,责问以”云云,是为《责问王嘉》。有诏假谒者节,召丞相诣廷尉诏狱。“上闻嘉生自诣吏,大怒,使将军以下与二千石杂治。吏诘问嘉,嘉对曰”云云,是为《下诏狱对诘》。“嘉系狱二十余日,不食呕血而死。”《汉书·哀帝纪》本年:“元寿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蚀之。诏曰:‘……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三月,丞相嘉有罪,下狱死。”

王嘉作品:《全汉文》辑入七篇,已编年。

3.《王嘉引里谚》出现。

王嘉《谏益封董贤等封事》云:“今贤散公赋以施私惠,一家至受千金,往古以来贵臣未尝有此,流闻四方,皆同怨之。里谚曰:‘千夫所指,无病而死。’臣常为之寒心。”

4.孔光作《上书对问日蚀事》、《举成公敞封事》、《奏劾王嘉》;为御史大夫,丞相。

《汉书·孔光传》:“会元寿元年正月朔日有蚀之,后十余日傅太后崩。是月征光诣公车,问日蚀事。光对曰”云云,是为《上书对问日蚀事》。“书奏,上说,赐光束帛,拜为光禄大夫,秩中二千石,给事中,位次丞相。诏光举可尚书令者封上,光谢曰”云云,是为《举成公敞封事》。“光为大夫月余,丞相嘉下狱死,御史大夫贾延免。光复为御史大夫,二月为丞相,复故国博山侯。上乃知光前免非其罪,以过近臣毁短光者,复免傅嘉曰”云云,是为《免傅嘉诏》。《汉书·王嘉传》:哀帝怒王嘉,“事下将军中朝者。光禄大夫孔光、左将军公孙禄、右将军王安、光禄勋马宫、光禄大夫龚胜劾嘉”云云,是为《奏劾王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五月乙卯,诸吏光禄大夫孔光为御史大夫,二月迁。”“七月丙午,御史大夫孔光为丞相。”

5.龚胜作《王嘉罪议》。

《汉书·王嘉传》:孔光等劾王嘉,“胜独以为”云云。

6.何武复为御史大夫,前将军。

《汉书·何武传》:“后五岁,谏大夫鲍宣数称冤之。天子感丞相王嘉之对,而高安侯董贤亦荐武,武由是复征为御史大夫。月余,徙为前将军。”按绥和二年何武被策免,至此已过五岁。《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七月丙午,氾乡侯何武为御史大夫,二月免。”“御史大夫何武为前将军,二年免。”

7.鲍宣作《复上书》。

《汉书·鲍宣传》:“明年正月朔日蚀,上乃征孔光,免孙宠、息夫躬,罢侍中诸曹黄门郎数十人。宣复上书言”云云。书上,“上感大异,纳宣言,征何武、彭宣,旬月皆复为三公。拜宣为司隶。时哀帝改司隶校尉但为司隶,官比司直。”按鲍宣于建平四年(前3)上书谏哀帝(见前),其事之“明年”即元寿元年。

8.息夫躬免职。

《汉书·息夫躬传》:“是日,日有食之,董贤因此沮躬、晏之策。后数日,收晏卫将军印绶,而丞相御史奏躬罪过。上由是恶躬等,下诏曰”云云,是为《免息夫躬孙宠诏》。按日食事在本年。《汉书·百官公卿表》元寿元年:“正月辛丑,特进孔乡侯傅晏为大司马卫将军,辛亥赐金,安车驷马免。”息夫躬之免,当在傅晏罢免的正月之后不久。

9.桓谭不与董贤通。

《后汉书·桓谭列传》:“及董贤为大司马,闻谭名,欲与之交。谭先奏书于贤,说以辅国保身之术,贤不能用,遂不与通。”桓谭奏书董贤,当在其本年为大司马后。

10.杜邺作《元寿元年举方正直言对》、《临终作墓石文》,去世。

《汉书·杜邺传》:“元寿元年正月朔,上以皇后父孔乡侯傅晏为大司马卫将军,而帝舅阳安侯丁明为大司马票骑将军。临拜,日食,诏举方正直言。扶阳侯韦育举邺方正,邺对曰”云云,是为《元寿元年举方正直言对》。“邺未拜,病卒。”《西京杂记》卷三:“杜子夏葬长安北四里,临终作文曰:‘魏郡杜邺,立志忠款,犬马未陈,奄先草露。骨肉归于后土,气魂无所不之。何必故丘,然后即化。封于长安北郭,此焉宴息。’及死,命刊石,埋于墓侧。墓前种松柏树五株,至今茂盛。”

杜邺作品:《全汉文》辑入五篇,已编年。

11.扬雄作《太玄》。

《汉书·扬雄传》:“哀帝时,丁、傅、董贤用事,诸附离之者或起家至二千石。时雄方草《太玄》,有以自守,泊如也。”“哀帝之初,又与董贤同官。当成、哀、平间,莽、贤皆为三公,权倾人主,所荐莫不拔擢,而雄三世不徙官。”《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正月辛丑,大司马卫将军明更为大司马票骑大将军,特进孔乡侯傅晏为大司马卫将军。”“十二月庚子,侍中驸马都尉董贤为大司马卫将军。”据此,王以宪先生曰:“可见,元寿元年,丁明、傅晏、董贤皆相继辅政,故《解嘲》一文当作于是年。而当时,雄正在草拟《太玄》。”[1]本年实作《太玄》,《解嘲》则在其后(详后)。《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系此事于建平三年,偏早。

12.景宪受《浮屠经》。

《后汉书·光武十王列传》集解引王鸣盛曰:“《魏书·释老志》谓:汉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秦景宪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图经》,未之信了也。”《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裴注引鱼豢《魏略·西戎传》:“昔汉哀帝元寿元年,博士弟子景卢受大月氏王使伊存口授《浮屠经》。”

元寿二年庚申,前1

刘欣二十五岁,王政君七十一岁,何武七十五岁,龚胜六十八岁,孔光六十五岁,扬雄五十三岁,刘歆四十七岁,班斿四十六岁,王莽四十五岁,班稚四十三岁,桓谭二十三岁,冯衍十四岁,马援十四岁,朱勃十一岁,刘衎九岁,包咸七岁,刘秀六岁

1.哀帝作《诏上计丞史归告二千石》;崩。

《后汉书志·百官》一:“司徒……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注引《汉旧仪》:“哀帝元寿二年,以丞相为大司徒。郡国守长史上计事竟,遣公出庭,上亲问百姓所疾苦。记室掾史一人大音读敕毕,遣敕曰”云云。《汉书·哀帝纪》本年:“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宫。秋九月壬寅,葬义陵。”臣瓒曰:“帝年二十即位,即位六年,寿二十五。”师古曰:“即位明年乃改元,寿二十六。”《汉书补注》朱一新曰:“帝即位实十九岁,瓒云二十,盖据改元之年数之也。寿止二十五,瓒注不误。”

哀帝作品:《全汉文》辑入三十七篇,三十四篇已编年,余三篇《御史大夫敕上计丞史》、《策萧育》与《免孙宝诏》待考。

2.平帝即位。

《汉书·平帝纪》:“元寿二年六月,哀帝崩,太皇太后诏曰:‘大司马贤年少,不合众心。其上印绶,罢。’贤即日自杀。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领尚书事。秋七月,遣车骑将军王舜、大鸿胪左咸使持节迎中山王。辛卯,贬皇太后赵氏为孝成皇后,退居北宫,哀帝皇后傅氏退居桂宫。孔乡侯傅晏、少府董恭等皆免官爵,徙合浦。九月辛酉,中山王即皇帝位,谒高庙,大赦天下。”

3.元后临朝,作《禁举赦前事诏》、《册罢董贤》、《令傅皇后退居桂宫诏》、《贬徙赵太后诏》、《废赵皇后诏》、《策免彭宣》。

《汉书·元后传》:“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以莽为大司马,与共征立中山王奉哀帝后,是为平帝。帝年九岁,当年被疾,太后临朝,委政于莽,莽专威福。”《汉书·平帝纪》:“帝年九岁,太皇太后临朝,大司马莽秉政,百官总己以听于莽。”

前二诏见《汉书·平帝纪》本年。《令傅皇后退居桂宫诏》见《汉书·外戚传》孝哀傅皇后:“(傅)晏封后月余,傅妃立为皇后。傅氏既盛,晏最尊重。哀帝崩,王莽白太皇太后下诏曰”云云。《汉书·外戚传》赵皇后:“哀帝崩,王莽白太后诏有司曰:‘……贬皇太后为孝成皇后,徙居北宫。’”是为《贬徙赵太后诏》。“后月余,复下诏曰:‘……今废皇后为庶人,就其园。’”是为《废赵皇后诏》。“是日自杀。凡立十六年而诛。”《策免彭宣》见《汉书·彭宣传》(详后)。

4.王莽独揽大权。

《汉书·王莽传》:“哀帝崩,无子,而傅太后、丁太后皆先薨,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遣使者驰召莽。诏尚书,诸发兵符节,百官奏事,中黄门、期门兵皆属莽……太后拜莽为大司马,与议立嗣。安阳侯王舜,莽之从弟,其人修饬,太后所信爱也,莽白以舜为车骑将军,使迎中山王奉成帝后,是为孝平皇帝。帝年九岁,太后临朝称制,委政于莽。”

5.赵飞燕自杀,童谣应验。

见上。又《汉书·外戚传》:“先是有童谣曰:‘燕燕,尾涎涎,张公子,时相见。木门仓琅根,燕飞来,啄皇孙。皇孙死,燕啄矢。’成帝每微行出,常与张放俱,而称富平侯家,故曰张公子。仓琅根,宫门铜锾也。”

赵飞燕作品:《全汉文》辑入一篇,未编年。

6.孔光为大司徒,太傅,作《奏徙毋将隆》、《奏徙张由史立》、《奏徙董贤家属》、《奏遣红阳侯王立就国》;上《汉名臣奏》。

《汉书·孔光传》:“明年,定三公官,光更为大司徒。会哀帝崩,太皇太后以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征立中山王,是为平帝。帝年幼,太后称制,委政于莽……光忧惧不知所出,上书乞骸骨。莽白太后:‘帝幼少,宜置师傅。’徙光为帝太傅,位四辅,给事中,领宿卫供养,行内署门户,省服御食物。”《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五月甲子,丞相光为大司徒,九月辛酉为太傅。”

《汉书·毋将隆传》:“王莽少时,慕与隆交,隆不甚附。哀帝崩,莽秉政,使大司徒孔光奏”云云,是为《奏徙毋将隆》。《汉书·外戚传》:“哀帝崩,大司徒孔光奏‘(张)由前诬告骨肉,(史)立陷人入大辟,为国家结怨于天下,以取秩迁,获爵邑,幸蒙赦令,请免为庶人,徙合浦’云。”是为《奏徙张由史立》。《汉书·佞幸传》:哀帝崩,董贤自杀,“家惶恐夜葬。莽疑其诈死,有司奏请发贤棺,至狱诊视。莽复风大司徒光奏”云云,是为《奏徙董贤家属》。《汉书·王莽传》:“红阳侯立太后亲弟,虽不居位,莽以诸父内敬惮之,畏立从容言太后,令己不得肆意,乃复令光奏立旧恶”云云,是为《奏遣红阳侯立就国》。又上《汉名臣奏》。《玉海》卷六十一:“《中兴书目》:《汉名臣奏》二卷。一卷孔光元寿二年八月奏,篇凡三;一卷唐林在新莽时奏,篇凡十。”

7.何武免官。

《汉书·何武传》:“哀帝崩,太后即日引莽入,收大司马董贤印绶,诏有司举可大司马者。莽故为大司马,辞位避丁、傅,众庶称以为贤,又太后近亲,自大司徒孔光以下举朝皆举莽。武为前将军,素与左将军公孙禄相善,二人独谋,以为往时孝惠、孝昭少主之世,外戚吕、霍、上官持权,几危社稷,今孝成、孝哀比世无嗣,方当选立亲近辅幼主,不宜令异姓大臣持权,亲疏相错,为国计便。于是武举公孙禄可大司马,而禄亦举武。太后竟自用莽为大司马。莽风有司劾奏武、公孙禄互相称举,皆免。”

8.彭宣作《上书求退》。

《汉书·彭宣传》:“会哀帝崩,新都侯王莽为大司马,秉政专权。宣上书言”云云,是为《上书求退》。“莽白太后,策宣曰”云云,是为《策免彭宣》。

9.刘歆出为安定属国都尉,寻为王莽典文章。

《汉书·刘歆传》:“历三郡守。数年,以病免官,起家复为安定属国都尉。会哀帝崩,王莽持政,莽少与歆俱为黄门郎,重之,白太后,太后留歆为右曹太中大夫。”《汉书·王莽传》:“于是附顺者拔擢,忤恨者诛灭。王舜、王邑为腹心,甄丰、甄邯主击断,平晏领机事,刘歆典文章,孙建为爪牙。丰子寻、歆子芬、涿郡崔发、南阳陈崇皆以材能幸于莽。”

10.崔发幸于王莽。

见上。按崔发乃崔篆之兄。《后汉书·崔篆列传》:“莽嫌诸不附己者,多以法中伤之。时篆兄发以佞巧幸于莽。”按崔氏为东汉著名的文学家族。

11.息夫躬下狱死。

《汉书·息夫躬传》:“躬归国,未有第宅,寄居丘亭……人有上书言躬怀怨恨,非笑朝廷所进,候星宿,视天子吉凶,与巫同祝诅。上遣侍御史、廷尉监逮捕躬,系洛阳诏狱。欲掠问,躬仰天大呼,因僵仆。吏就问,云咽已绝,血从鼻耳出。食顷,死。”《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宜陵侯息夫躬:“元寿二年,坐祝诅,下狱死。”

息夫躬作品:《隋书·经籍志》四:“汉光禄大夫《息夫躬集》一卷。”《全汉文》辑入四篇,已编年。《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12.扬雄作《解嘲》、《解难》、《太玄赋》。

《汉书·扬雄传》:“或嘲雄以玄尚白,而雄解之,号曰《解嘲》。其辞曰”云云。“《玄》文多,故不著;观之者难知,学之者难成。客有难《玄》太深,众人之不好也,雄解之,号曰《解难》。其辞曰”云云。王以宪先生曰:“则《解难》作于《太玄》完成之后,且与上述《解嘲》文写成之时不会相去太远,故定《太玄》及《解难》皆成于哀帝元寿二年。[2]可从。《太玄赋》载《古文苑》卷四:“观大易之损益兮”云云。

平帝元始元年辛酉,1

刘衎十岁,王政君七十二岁,何武七十六岁,龚胜六十九岁,孔光六十六岁,扬雄五十四岁,刘歆四十八岁,班斿四十七岁,王莽四十六岁,班稚四十四岁,桓谭二十四岁,冯衍十五岁,马援十五岁,朱勃十二岁,包咸八岁,刘秀七岁

1.元后作《令王莽勿辞安汉公诏》、《益封孔光等四辅诏》、《以王莽为太傅诏》、《策王莽为安汉公》、《听王莽让益封诏》、《令王莽平决奏事诏》;《拜平帝母卫姬为中山孝王后诏》、《封王坚固为邛成侯诏》、《还傅喜诏》等九诏。

前六诏见《汉书·王莽传》。《拜平帝母卫姬为中山孝王后诏》见《汉书·外戚传》:中山卫姬子迎为平帝,“莽欲专国权,惩丁、傅行事,以帝为成帝后,母卫姬及外家不当得至京师……莽白太皇太后诏有司曰”云云。又孝宣王皇后:“元始中,成帝太后下诏曰:‘……其封共侯曾孙坚固为邛成侯。’”是为《封王坚固为邛成侯诏》;《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邛成侯:“元始元年,侯坚固以奉光曾孙绍封。”《还傅喜诏》见《汉书·傅喜传》:“平帝即位,王莽用事,免傅氏官爵归故郡,晏将妻子徙合浦。莽白太后下诏曰”云云。

2.王莽作《上书让定策功赏》、《白太后隔绝卫氏》,为安汉公。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又:“元始元年……太后乃下诏曰:‘……以莽为太傅,干四辅之事,号曰安汉公。以故萧相国甲第为安汉公第,定著于令,传之无穷。’”《汉书·平帝纪》本年:“群臣奏言大司马莽功德比周公,赐号安汉公,及太师孔光等皆益封。”

3.孔光为太师。

《汉书·孔光传》:“明年,徙为太师,而莽为太傅。光常称疾,不敢与莽并。有诏朝朔望,领城门兵。”《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二月丙辰,太傅孔光为太师。”

4.刘歆为羲和,京兆尹。

《汉书·平帝纪》本年:“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外史、闾师,秩六百石。班教化,禁淫祀,放郑声。”《汉书·刘歆传》:“太后留歆为右曹太中大夫,迁中垒校尉,羲和,京兆尹。”

5.史岑子孝上书讼王宏。

《博物志》卷七:“元始元年,中谒者沛郡史岑上书,讼王宏夺董贤玺绶之功。”《后汉书·文苑列传》:“初,王莽末,沛国史岑子孝亦以文章显,莽以为谒者,著颂、诔、《复神》、《说疾》凡四篇。”章怀注曰:“岑一字孝山,著《出师颂》。”此史岑为西汉人,非东汉之史岑,李善辨之甚明。《文选》卷四十七《出师颂》李注:“《文章志》及《集林》、今书《七志》并同,皆载岑《出师颂》,而《流别集》及《集林》又载岑《和熹邓后颂》并序。计莽之末以讫和熹,百有余年,又《东观汉记》东平王苍上《光武中兴颂》,明帝问校书郎:‘此与谁等?’对云:‘前世史岑之比。’斯则莽末之史岑,明帝之时已云前世,不得为和熹之颂明矣。然盖有二史岑,字子孝者仕王莽之末,字孝山者当和熹之际。但书典散亡,未详孝山爵里。诸家遂以孝山之文,载于子孝之集,非也。”

6.朱勃能诵《诗》《书》。

《后汉书·马援列传》:“(勃)年十二能诵《诗》、《书》。常候援兄况。勃衣方领,能矩步,辞言娴雅,援裁知书,见之自失。”

7.杜业去世。

《汉书·杜周传》:“哀帝崩,王莽秉政,诸前议立庙尊号者皆免,徙合浦。业以前罢黜,故见阔略,忧恐,发病死。”《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建平敬侯杜延年:“竟宁元年,荒侯业嗣,三十四年薨。”从竟宁元年(前33)到本年,正为三十四年。

杜业作品:《全汉文》辑入四篇,三篇编年,《奏事》一篇待考。

元始二年壬戌,2

刘衎十一岁,王政君七十三岁,何武七十七岁,龚胜七十岁,孔光六十七岁,扬雄五十五岁,刘歆四十九岁,班斿四十八岁,王莽四十七岁,班稚四十五岁,桓谭二十五岁,冯衍十六岁,马援十六岁,朱勃十三岁,包咸九岁,刘秀八岁

1.元后作《更名诏》、《诏群臣》、《诏王莽》(菜食)、《赐公孙弘子孙当为后者爵诏》、《策遣龚胜邴汉》等五诏。

其一见《汉书·平帝纪》本年。其二、其三见《汉书·王莽传》本年。《赐公孙弘子孙当为后者爵诏》见《汉书·公孙弘传》:“元始中,修功臣后,下诏曰:‘……其赐弘后子孙之次见为嫡者,爵关内侯,食邑三百户。’”《汉书·平帝纪》本年:“赐故曲周侯郦商等后玄孙郦明友等百一十三人爵关内侯,食邑各有差。”《策遣龚胜邴汉》见《汉书·龚胜传》(详后)。

2.王莽作《白太后示俭》、《奏请太后安养》、《上书助给贫民》。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按《上书助给贫民》在今标点本中不为上书。

3.孔光等称王莽功德。

《汉书·孙宝传》:“平帝立,(孙)宝为大司农。会越巂郡上黄龙游江中,太师孔光、大司徒马宫等咸称莽功德比周公,宜告祠宗庙。”《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光禄大夫孙宝为大司农,数月免。”则孔光等称莽功在本年。

4.龚胜归隐。

《汉书·龚胜传》:“王莽秉政,胜与(邴)汉俱乞骸骨……于是王莽依故事,白遣胜、汉。策曰”云云,是为《策遣龚胜邴汉》。“于是胜、汉遂归老于乡里。”龚胜可谓洞知王莽鬼胎之先知者,是王莽时归隐之风的先声。

5.梅福弃家。

《汉书·梅福传》:“至元始中,王莽专政,福一朝弃妻子,去九江,至今传以为仙。其后,人有见福于会稽者,变名姓,为吴市门卒云。”此后梅福事不可考。

梅福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

元始三年癸亥,3

刘衎十二岁,王政君七十四岁,何武七十八岁,龚胜七十一岁,孔光六十八岁,扬雄五十六岁,刘歆五十岁,班斿四十九岁,王莽四十八岁,班稚四十六岁,桓谭二十六岁,冯衍十七岁,马援十七岁,朱勃十四岁,包咸十岁,刘秀九岁,班彪一岁

1.元后作《勿采王莽女诏》、《为平帝纳采王莽女诏》、《诏王莽》(唐尧)、《罢申徒刚诏》、《封师丹为义阳侯诏》等五诏。

前三见《汉书·王莽传上》本年。按其中《为平帝纳采王莽女诏》今标点本中不为诏。《罢申徒刚诏》见《后汉书·申屠刚列传》:“平帝时,王莽专政,朝多猜忌,遂隔绝帝外家冯卫二族,不得交宦,刚常疾之。及举贤良方正,因对策曰……书奏,莽令元后下诏曰:‘刚所言僻经妄说,违背大义。其罢归田里。’”按对策中云:“盗贼群辈,且以万数,军行众止,窃号自立。攻犯京师,燔烧县邑。”李注:“谓平帝元始三年,阳陵人任横等自称将军,盗武库兵,攻官寺,出囚徒也。”《西汉年纪》入元始元年,误。《封师丹为义阳侯诏》见《汉书·师丹传》(详后)。

2.王莽作《奏请为平帝纳后》、《上言己女不与选》、《谢益封国邑》、《奏诛子宇》,大治吕宽狱。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又:王莽遣人拜平帝母卫姬为中山孝王后,赐帝舅卫宝、卫玄关内侯,皆留中山,不得至京师。莽子宇非之,恐帝长大后相怨,乃与师吴章及妇兄吕宽议,吴章以为莽不可谏,而好鬼神,可为变怪以惊惧之,因推类说令归政于卫氏。宇即使吕宽夜持血洒莽第,门吏发觉之。莽执宇送狱,饮药死。“莽因是诛灭卫氏,穷治吕宽之狱,连引郡国豪杰素非议己者,内及敬武公主、梁王立、红阳侯立、平阿侯仁,使者迫守,皆自杀。死者以百数,海内震焉。”《汉书·平帝纪》本年:“安汉公世子宇与帝外家卫氏有谋。宇下狱死,诛卫氏。”

3.师丹为义阳侯,去世。

《汉书·师丹传》:“平帝即位……征丹诣公车,赐爵关内侯,食故邑。数月,太皇太后诏大司徒、大司空曰:‘……其以厚丘之中乡户二千一百封丹为义阳侯。’”是为《封师丹为义阳侯诏》。“月余薨,谥曰节侯。”《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高乐节侯师丹:“元始三年二月癸巳更为义阳侯,二月薨。”

师丹作品:《隋书·经籍志》四:“汉司空《师丹集》一卷。梁三卷,录一卷。”《全汉文》辑入四篇,已编年。

4.彭宣去世。

《汉书·彭宣传》:哀帝元寿二年(前1)彭宣上书求退后,策免归国。“宣居国数年,薨,谥曰顷侯。”《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长平顷侯彭宣:“元寿二年五月甲子封,四年薨。”从元寿二年到本年,适为四年。

彭宣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5.鲍宣自杀。

《汉书·鲍宣传》:“王莽秉政,阴有篡国之心,乃风州郡以罪法案诛诸豪杰,及汉忠直臣不附己者,宣及何武等皆死。时名捕陇西辛兴,兴与宣女婿许绀俱过宣,一饭去,宣不知情,坐系狱,自杀。”

鲍宣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

6.何武自杀。

《汉书·何武传》:“元始三年,吕宽等事起。时大司空甄丰承莽风指,遣使者乘传案治党与,连引诸所欲诛,上党鲍宣、南阳彭伟、杜公子,郡国豪杰坐死者数百人。武在见诬中,大理正槛车征武,武自杀。众人多冤武者。”《西京杂记》卷三:“何武葬北邙山薄龙坂,王嘉冢东北一里。”《汉书新证》:“由咸阳至茂陵一带高原,汉代皆称为北邙坂,或北邙岩,至今犹然,非指洛阳之北邙也。[3]

何武作品:《全汉文》辑入五篇,已编年。

7.逢萌归隐。

《后汉书·逸民列传》:“逢萌字子康,北海都昌人也。家贫,给事县为亭长。时尉行过亭,萌候迎拜谒,既而掷盾叹曰:‘大丈夫安能为人役哉!’遂去之长安学,通《春秋经》。时王莽杀其子宇,萌谓友人曰:‘三纲绝矣!不去,祸将及人。’即解冠挂东都城门。归,将家属浮海,客于辽东。”《通鉴》胡注曰:“莽杀其叔父,又自杀其冢嗣,是灭其天性也;杀其君之祖姑,又尽除忠直之臣,是无君也。故曰三纲绝矣。”按王莽因吕宽之狱而杀王立、王仁,皆为其叔父;又杀元帝女弟敬武长公主,是为其君之祖姑;又杀何武、鲍宣等人,皆为忠直之臣。

8.刘歆等定王莽女婚礼。

《汉书·平帝纪》本年:“三年春,诏有司为皇帝纳采安汉公莽女。语在《莽传》。又诏光禄大夫刘歆等杂定婚礼。”

9.张竦作《为陈崇草奏称莽功德》。

《汉书·王莽传》:“陈崇时为大司徒司直,与张敞孙竦相善。竦者博通士,为崇草奏,称莽功德,崇奏之,曰”云云,是为《为陈崇草奏称莽功德》。太后以视群公,群公方议其事,会吕宽事起。按《汉书·张敞传》:“敞孙竦,王莽时至郡守。”《汉书·杜周传》:“初,(杜)业从张吉学,吉子竦又幼孤,从邺学问,亦著于世,尤长小学。”

10.何并作《临颍川敕吏捕钟威赵季李款》。

《汉书·何并传》:何并字子廉,为长陵令,徙颍川太守。是时颍川钟元为尚书令,领廷尉,用事有权。弟威为郡掾,臧千金。又有阳翟轻侠赵季、李款亦纵横郡中。何并至官,“下车求勇猛晓文法吏且十人,使文吏治三人狱,武吏往捕之,各有所部。敕曰”云云。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尚书令颍川钟元宁君为大理。”大理即廷尉。何并治钟威时钟元为廷尉,则本年可为治钟威的上限年。此后何并事不可考。

何并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一篇编年,另二篇《署都亭下》、《先令书》待考。

11.扬雄作《法言》。

《汉书·扬雄传》:“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及太史公记六国,历楚汉,讫麟止,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故人时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撰以为十三卷,象《论语》,号曰《法言》。”刘师培《杨子法言校补》于“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下按:“此乃杨子自述其作书之岁也。以史考之,当为平帝三年。此书成于居摄前,故称新莽为汉公。[4]

12.班彪出生。

《后汉书·班彪列传》:“班彪字叔皮,扶风安陵人也。祖况,成帝时为越骑校尉。父稚,哀帝时为广平太守。”又:“建武三十年,年五十二,卒官。”建武三十年(54)班彪五十二岁,则生于本年。《汉书·叙传》:“(班)稚生彪。彪字叔皮。”

元始四年甲子,4

刘衎十三岁,王政君七十五岁,龚胜七十二岁,孔光六十九岁,扬雄五十七岁,刘歆五十一岁,班斿五十岁,王莽四十九岁,班稚四十七岁,桓谭二十七岁,冯衍十八岁,马援十八岁,朱勃十五岁,包咸十一岁,刘秀十岁,班彪二岁,刘婴一岁

1.元后作《非坐不道无得系妇女老弱诏》、《诏孔光》、《诏孔光等》、《许刻宰衡太傅大司马印章诏》、《答群臣请加王莽九锡诏》。

其一见《汉书·平帝纪》本年,其二见《汉书·孔光传》(详后),后三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王莽作《受宰衡上书》、《奏定郊祀》。

《受宰衡上书》见《汉书·王莽传》本年。《奏定郊祀》见《后汉书志·祭祀》:“建武元年,光武即位于鄗……天地共犊,余牲尚约。”注引《黄图》所载元始仪曰:“元始四年,宰衡莽奏曰……于是定郊祀,祀长安南北郊,罢甘泉、河东祀。”

3.孔光作《奏不听王莽让宰衡》。

《汉书·孔光传》:“莽又风群臣奏莽功德,称宰衡,位在诸侯王上,百官统焉。光愈恐,因称疾辞位。太后诏曰”云云,是为《诏孔光》。《汉书·王莽传》:“莽稽首辞让,出奏封事,愿独受母号,还安、临印韨及号位户邑。事下太师光等,皆曰”云云,是为《奏不听王莽让宰衡》。

4.刘歆等迎王莽女。

《汉书·外戚传》:“明年春,遣……光禄大夫歆奉乘舆法驾,迎皇后于安汉公第。宫、丰、歆授皇后玺绶。”《汉书·平帝纪》本年:“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大赦天下。”

5.桓谭说甄丰以河事。

《汉书·沟洫志》:“王莽时,征能治河者以百数……沛郡桓谭为司空掾,典其议,为甄丰言:‘凡此数者,必有一是……’王莽时,但崇空语,无施行者。”按治河者之征,当属本年广征异能之士,姑系于此。

6.《时人为甄丰语》出现。

《后汉书·彭宠列传》载朱浮对光武问言:“王莽为宰衡时,甄丰旦夕入谋议,时人语曰:‘夜半客,甄长伯。’及莽篡位后,丰意不平,卒以诛死。”按《汉书·平帝纪》本年:“夏,皇后见于高庙。加安汉公号曰宰衡。”故以本年为时人语甄丰的上限年。

7.《时人为蒋诩谚》出现。

《太平御览》卷五百十引《高士传》:“蒋诩,字元卿,杜陵人,为兖州刺史。王莽为宰衡,诩奏事到灞上,称病不进。归杜陵,荆棘塞门,舍中三径。终身不出,时人谚曰:‘楚国二龚,不如杜陵蒋翁。’”

8.遣风俗使者。

《汉书·平帝纪》本年:“遣太仆王恽等八人置副,假节,分行天下,览观风俗。”《汉书·王莽传》:“遣大司徒司直陈崇等八人分行天下,览观风俗。”

9.广征经艺之士。

《汉书·王莽传》本年:“是岁,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作市、常满仓,制度甚盛。立《乐经》,益博士员,经各五人。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网罗天下异能之士,至者前后千数,皆令记说廷中,将令正乖缪,一异说云。”

10.刘婴出生。

《汉书·王莽传》:元始五年平帝崩后,“乃选(宣帝)玄孙中最幼广戚侯子婴,年二岁。”则刘婴生于本年。《汉书·宣元六王传》楚王刘嚣子刘勋为广戚侯,“广戚侯勋薨,谥曰炀侯,子显嗣。平帝崩,无子,王莽立显子婴为孺子,奉平帝后。”

元始五年乙丑,5

刘衎十四岁,王政君七十六岁,龚胜七十三岁,孔光七十岁,扬雄五十八岁,刘歆五十二岁,班斿五十一岁,王莽五十岁,班稚四十八岁,桓谭二十八岁,冯衍十九岁,马援十九岁,朱勃十六岁,包咸十二岁,刘秀十一岁,班彪三岁,刘婴二岁

1.元后作《置宗师诏》、《封刘歆王恽等列侯诏》、《出平帝媵妾诏》;《议九锡礼仪诏》、《策安汉公九锡文》、《令安汉公居摄诏》;《诏赐免马宫策》、《改葬傅太后及丁姬诏》等八诏;又作《月令诏条》。

《置宗师诏》等三诏见《汉书·平帝纪》本年,其中《封刘歆王恽等列侯诏》今标点本不为诏书。《议九锡礼仪诏》等三诏见《汉书·王莽传》本年。《诏赐免马宫策》见《汉书·马宫传》:“初,宫哀帝时与丞相御史杂议帝祖母傅太后谥,及元始中,王莽发傅太后陵徙归定陶,以民葬之,追诛前议者。宫为莽所厚,独不及,内惭惧,上书谢罪乞骸骨。莽以太皇太后诏赐宫策曰”云云。《改葬傅太后及丁姬诏》见《汉书·外戚传》(详后王莽条)。

1990年到1992年,敦煌悬泉遗址出土了墨书写在泥墙上的《使者和中所督察诏书四时月令五十条》(简称《月令诏条》)。其文曰:“太皇太后诏曰:往者阴阳不调,风雨不时……元始五年五月甲子朔丁丑,和中普使下部郡太守,承书从事下当用者,如诏书,书到言。”[5]

2.平帝崩。

《汉书·平帝纪》本年:“冬十二月丙午,帝崩于未央宫。”臣瓒曰:“帝年九岁即位,即位五年,寿十四。”师古曰:“《汉注》云帝春秋益壮,以母卫后故怨不悦。莽自知益疏,篡杀之谋由是生,因到腊日上椒酒,置药酒中。故翟义移书云‘莽鸩弑孝平皇帝。’”

3.王莽作《上书辞赏新野田》、《奏羌豪内附》;《复奏长安南北郊》、《奏改郊祀礼》、《奏分群神为五部兆》、《言立官稷》;《复言发傅太后及丁姬冢》、《奏更傅太后及丁姬梓宫珠玉衣》等八文。

前二见《汉书·王莽传》本年。《汉书·郊祀志》:“平帝元始五年,大司马王莽奏言:‘……宜如建始时丞相衡等议,复长安南北郊如故。’”是为《复奏长安南北郊》;“莽又颇改其祭礼,曰”云云,是为《奏改郊祀礼》;“后莽又奏言:‘……北宿北宫于北郊兆。’”是为《奏分群神为五部兆》;“莽又言:‘……已有官社,未立官稷。’”是为《言立官稷》。《汉书·外戚传》:定陶丁姬、孝元傅昭仪为哀帝母和祖母,崩后葬以帝太后和帝太太后之礼,哀帝崩后,“莽奏贬傅太后号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号曰丁姬。元始五年,莽复言”云云,是为《复言发傅太后及丁姬冢》。“太后以为既已之事,不须复发。莽固争之,太后诏曰”云云,是为《改葬傅太后及丁姬诏》。“谒者护既发傅太后冢,崩压杀数百人;开丁姬椁户,火出炎四五丈,吏卒以水沃灭乃得入,烧燔椁中器物。莽复奏言”云云,是为《奏更傅太后及丁姬梓宫珠玉衣》。

4.陈崇作《奏为莽祠祖祢设骑从》。

《汉书·王莽传》本年:元后策王莽加九锡之后,“陈崇又奏:‘安汉公祠祖祢,出城门,城门校尉宜将骑士从。入有门卫,出有骑士,所以重国也。’奏可。”

5.孔光去世。

《汉书·孔光传》:“光凡为御史大夫、丞相各再,一为大司徒、太傅、太师,历三世,居公辅位前后十七年……光年七十,元始五年薨。”《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四月乙未,太师光薨。”

孔光作品:《全汉文》辑入十五篇,其中《丞相遣郡国计吏敕》一文与哀帝《诏上计丞史归告二千石》出处及文字完全相同,属于误收。除去此篇,应为十四篇,已编年。

6.风俗使者诈造歌谣,还。

《汉书·王莽传》本年“其秋”之后:“风俗使者八人还,言天下风俗齐同,诈为郡国造歌谣,颂功德,凡三万言。莽奏定著令。”按《汉书·平帝纪》本年:“太仆王恽等八人使行风俗,宣明德化,万国齐同,皆封为列侯。”《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常乡侯王恽:“以太仆与阎迁、陈崇等八人使行风俗齐同万国功侯,各千户。闰月丁酉封。”另七人为阎迁、陈崇、李翕、郝党、谢殷、逯变普、陈风。

7.班稚不上颂声,为延陵园郎。

《汉书·叙传》:“莽秉政,方欲文致太平,使使者分行风俗,采颂声,而稚无所上。琅邪太守公孙闳言灾害于公府,大司空甄丰遣属驰至两郡讽吏民,而劾闳空造不祥,稚绝嘉应,嫉害圣政,皆不道。太后曰:‘不宣德美,宜与言灾害者异罚。且后宫贤家,我所哀也。’闳独下狱诛。稚惧,上书陈恩谢罪,愿归相印,入补延陵园郎,太后许焉。食故禄终身。由是班氏不显莽朝,亦不罹咎。”此事《中古文学系年》系于元始四年。然四年使者方出,归则五年。使者归,班稚不献颂之事乃明,其罚始生,故系于本年。此后班稚生平不可考。

8.刘歆定律,作《三统历》、《钟律书》,封红休侯。

《汉书·刘歆传》:“迁中垒校尉,羲和,京兆尹,使治明堂、辟雍,封红休侯。典儒林史卜之官,考定律历,著《三统历谱》。”《汉书·平帝纪》本年:“羲和刘歆等四人使治明堂辟雍,令汉与文王灵台、周公作洛同符……皆封为列侯。”《汉书·外戚恩泽侯表》防乡侯平晏:“以长乐少府与刘歆、孔永、孙迁四人使治明堂辟雍得万国欢心功侯,各千户。五年闰月丁丑封。”又红休侯刘歆:“以侍中羲和与平晏同功侯。闰月丁酉封。”《汉书·律历志》:“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耀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推法密要。”《隋书·牛弘传》:牛弘作乐府歌词,撰定圆丘五帝凯乐,并议乐事。上议引刘歆《钟律书》云:“春宫秋律,百卉必凋……”当与《三统历》同时。

9.扬雄作《训纂》。

《汉书·扬雄传》:“史篇莫善于《仓颉》,作《训纂》。”《汉书·艺文志》:“扬雄《苍颉训纂》一篇。”又:“至元始中,征天下通小学者以百数,各令记字于庭中。扬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训纂篇》,顺续《苍颉》,又易《苍颉》中重复之字,凡八十九章。”按通小学者当属本年所征经艺之士。《说文解字序》:“孝平时,征(爰)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杨雄采以作《训纂篇》,凡《仓颉》已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

10.广征经艺之士,立古文经。

《汉书·平帝纪》本年:“征天下通知逸经、古记、天文、历算、钟律、小学、《史篇》、方术、《本草》及以《五经》、《论语》、《孝经》、《尔雅》教授者,在所为驾一封轺传,遣诣京师。至者数千人。”《汉书·儒林传》:“平帝时,又立《左氏春秋》、《毛诗》、逸《礼》、古文《尚书》,所以网罗遗失,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

11.符命初起。

《汉书·王莽传》本年十二月,平帝崩,“是月,前辉光谢嚣奏武功长孟通浚井得白石,上圆下方,有丹书著石,文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符命之起,自此始矣”。《文心雕龙·正纬》言图箓:“通儒讨覈,谓起哀平。”

王莽居摄元年丙寅,6

王莽五十一岁,王政君七十七岁,龚胜七十四岁,扬雄五十九岁,刘歆五十三岁,班斿五十二岁,班稚四十九岁,桓谭二十九岁,冯衍二十岁,马援二十岁,朱勃十七岁,包咸十三岁,刘秀十二岁,班彪四岁,刘婴三岁

1.元后作《封刘嘉为帅礼侯诏》、《封孔光孙等诏》。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刘婴立为皇太子。

《汉书·王莽传》本年:“三月己丑,立宣帝玄孙婴为皇太子,号曰孺子。”《汉书补注》何焯曰:“先为摄皇帝而后立婴,不复令有君臣之分也。又止立为皇太子,不正其君之名,则予夺惟莽也。”

3.张竦作《为刘嘉作奏称莽功德》。

《汉书·王莽传》本年:“四月,安众侯刘崇与相张绍谋曰:‘安汉公莽专制朝政,必危刘氏。天下非之者,乃莫敢先举,此宗室耻也。吾帅宗族为先,海内必和。’绍等从者百余人,遂进攻宛,不得入而败。绍者,张竦之从兄也。竦与崇族父刘嘉诣阙自归,莽赦弗罪。竦因为嘉作奏曰”云云。“于是莽大说。公卿曰:‘皆宜如嘉言。’莽白太后下诏曰:‘惟嘉父子兄弟,虽与崇有属,不敢阿私,或见萌牙,相率告之,及其祸成,同共雠之,应合古制,忠孝著焉。其以杜衍户千封嘉为帅礼侯,嘉子七人皆赐爵关内侯。’后又封竦为淑德侯。长安为之语曰:‘欲求封,过张伯松;力战斗,不如巧为奏。’”

4.《长安为张竦语》出现。

见上。

5.冯衍通群书,不仕。

《后汉书·冯衍列传》:“至二十而博通群书。王莽时,诸公多荐举之者,衍辞不肯仕。”

居摄二年丁卯,7

王莽五十二岁,王政君七十八岁,龚胜七十五岁,扬雄六十岁,刘歆五十四岁,班斿五十三岁,班稚五十岁,桓谭三十岁,冯衍二十一岁,马援二十一岁,朱勃十八岁,包咸十四岁,刘秀十三岁,班彪五岁,刘婴四岁

1.王莽作《大诰》、《破翟义下诏》、《族诛翟义等下诏》。

《汉书·翟方进传》:翟义起兵,“莽日抱孺子会群臣而称曰:‘昔成王幼,周公摄政,而管蔡挟禄父以畔。今翟义亦挟刘信而作乱。自古大圣犹惧此,况臣莽之斗筲!’群臣皆曰:‘不遭此变,不章圣德。’莽于是依《周书》作《大诰》曰”云云。“诸将东至陈留菑,与义会战,破之,斩刘璜首。莽大喜,复下诏曰”云云,是为《破翟义下诏》。“莽尽坏义第宅,污池之。发父方进及先祖冢在汝南者,烧其棺柩,夷灭三族,诛及种嗣,至皆同坑,以棘五毒并葬之。而下诏曰”云云,是为《族诛翟义等下诏》。按《汉书·王莽传》本年:“九月,东郡太守翟义都试,勒车骑,因发奔命,立严乡侯刘信为天子,移檄郡国,言莽‘毒杀平帝,摄天子位,欲绝汉室,今共行天罚诛莽’……十二月,王邑等破翟义于圉。”

2.桓谭班行告谕。

《汉书·翟方进传》:“乃遣大夫桓谭等班行谕告当反位孺子之意。”《汉书·王莽传》本年:“莽惶惧不能食,昼夜抱孺子告祷郊庙,放《大诰》作策,遣谏大夫桓谭等班于天下,谕以摄位当反政孺子之意。”

3.刘歆屯宛备翟义。

《汉书·翟方进传》:“(莽)复以……羲和红休侯刘歆为扬武将军屯宛。”

4.陈崇作《上书言破翟义》。

《汉书·王莽传》本年:“十二月,王邑等破翟义于圉。司威陈崇使监军上书言”云云。此后陈崇事不甚可考。

陈崇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二篇编年,《劾奏陈遵》一篇待考。

5.《平陵东》出现。

《宋书·乐志》载《平陵东》古词曰:“平陵东,松柏桐,不知何人劫义公。劫义公在高堂下,交钱百万两走马。两走马,亦诚难,顾见追吏心中恻。心中恻,血出漉,归告我家卖黄犊。”《乐府诗集》卷二十八:“崔豹《古今注》曰:‘《平陵东》,汉翟义门人所作也。’《乐府解题》曰:‘义,丞相方进之少子,字文仲,为东郡太守。以王莽方篡汉,举兵诛之,不克,见害。门人作歌以怨之也。’”按《汉书·翟方进传》:方进少子义,字文仲,有其父风烈。

6.《汝南鸿隙陂童谣》出现。

《汉书·翟方进传》:“初,汝南旧有鸿隙大陂,郡以为饶。成帝时,关东数水,陂溢为害。方进为相,与御史大夫孔光共遣掾行视,以为决去陂水,其地肥美,省堤防费而无水忧,遂奏罢之。及翟氏灭,乡里归恶,言方进请陂下良田不得而奏罢陂云。王莽时常枯旱,郡中追怨方进,童谣曰:‘坏陂谁?翟子威。饭我豆食羹芋魁。反乎覆,陂当复。谁云者?两黄鹄。’”

居摄三年戊辰,8

王莽五十三岁,王政君七十九岁,龚胜七十六岁,扬雄六十一岁,刘歆五十五岁,班斿五十四岁,班稚五十一岁,桓谭三十一岁,冯衍二十二岁,马援二十二岁,朱勃十九岁,包咸十五岁,刘秀十四岁,班彪六岁,刘婴五岁

1.王莽作《奏请诸将帅封爵》、《下书议功显君未周丧作乐》、《上奏符命》、《下书即真》;篡汉。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又:“梓潼人哀章学问长安,素无行,好为大言。见莽居摄,即作铜匮,为两检,署其一曰‘天帝行玺金匮图’,其一署曰‘赤帝行玺某传予黄帝金策书’。某者,高皇帝名也。书言王莽为真天子,皇太后如天命。图书皆书莽大臣八人,又取令名王兴、王盛,章因自窜姓名,凡为十一人,皆署官爵,为辅佐。章闻齐井、石牛事下,即日昏时,衣黄衣,持匮至高庙,以付仆射。仆射以闻。戊辰,莽至高庙拜受金匮神禅。御王冠,谒太后,还坐未央宫前殿,下书曰……”

2.元后作《进封莽二子及兄子诏》。

见《汉书·王莽传》。

3.刘歆归故官,作《功显君丧服议》。

《汉书·翟义传》:翟义败后明年,“正月……扬武将军刘歆归故官,复将兵西。”《汉书·王莽传》本年:“(居摄三年)九月,莽母功显君死,意不在哀,令太后诏议其服。少阿、羲和刘歆与博士诸儒七十八人皆曰……莽遂行焉,凡一吊再会,而令新都侯宗为主,服丧三年云。”

4.扬雄作《州箴》、《官箴》。

《汉书·扬雄传》:“箴莫善于《虞箴》,作《州箴》。”《汉书·艺文志》儒家:“扬雄所序三十八篇。”本注:“《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后汉书·胡广列传》:“初,扬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缺。”可见二箴即十二《州箴》与二十五《官箴》。《全汉文》卷五十四载《州箴》所涉及的十二州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雍州、幽州、并州、交州。《官箴》所涉及的二十一官是:司空、尚书、大司农、侍中、光禄勋、大鸿胪、宗正卿、卫尉、太仆、廷尉、太常、少府、执金吾、将作大匠、城门校尉、太史令、博士、国三老、太乐令、太官令、上林苑令。严可均按:“今遍索群书……得《州箴》十二,《官箴》二十一,凡三十三箴,视东汉时多出五箴……与《胡广传》未合。猝求其故而不得。覆审乃明,所谓亡缺者,谓有亡有缺,《侍中》、《太史令》、《国三老》、《太乐令》、《太官令》五箴多缺文,其四箴亡,故云九箴亡缺也。”《中古文学系年》以为上述箴的写作,“大约在王莽改十三州为十二州之后”,即“元始五年以后”,而“在王莽更改官制之前”,即“始建国元年以前”。《汉书·王莽传》元始五年:“莽复奏曰:‘……谨以经义正十二州名分界,以应正始。’奏可。”又始建国元年:“更名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纳言,大理曰作士,太常曰秩宗,大鸿胪曰典乐,少府曰共工,水衡都尉曰予虞。”今从陆先生之说,系于此。

5.桓谭封为明告里附城。

《汉书·翟义传》:“还,封谭为明告里附城。”又:“二月……莽乃置酒白虎殿,劳飨将帅,大封拜……以小大为差,封侯伯子男凡三百九十五人。”《中国文学编年史》:“疑桓谭封明告里附城在此时。”可从。

6.朱勃为渭城宰。

《后汉书·马援列传》:“朱勃未二十,右扶风请试守渭城宰。”

7.崔发视符命。

《汉书·王莽传》本年:刘京、扈云、臧鸿奏符命,“骑都尉崔发等视说。”

始建国元年己巳,9

王莽五十四岁,王政君八十岁,龚胜七十七岁,扬雄六十二岁,刘歆五十六岁,班斿五十五岁,班稚五十二岁,桓谭三十二岁,冯衍二十三岁,马援二十三岁,朱勃二十岁,包咸十六岁,刘秀十五岁,班彪七岁,刘婴六岁

1.王莽班《符命》四十二篇;作二十二文:《下诏更太后为新室文母》、《自说德祥事》、《铜权铭》;《策命孺子》、《策群司》、《置司五事策》、《改诸侯王号》、《封古圣人后》、《五姓名籍》、《祠汉庙》、《去刚卯除刀钱》、《益封刘殷》、《限田禁奴婢》、《下书禁挟五铢钱》、《总说符命》、《策命五威将》、《策命统睦侯陈崇》、《命说符侯崔发》、《命明威侯王级》、《命尉睦侯王嘉》、《命堂威侯王奇》、《命怀羌侯王福》。

《汉书·王莽传》本年:“秋,遣五威将王奇等十二人班《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德祥五事,符命二十五,福应十二,凡四十二篇……五威将奉《符命》,赍印绶,王侯以下及吏官名更者,外及匈奴、西域,徼外蛮夷,皆即授新室印绶,因收故汉印绶。”

《下诏更太后为新室文母》见《汉书·元后传》:“于是冠军张永献符命铜璧,文言‘太皇太后当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莽乃下诏曰”云云。《汉书·王莽传》:“始建国元年正月朔,莽帅公侯卿士奉皇太后玺韨,上太皇太后,顺符命,去汉号焉。”《自说德祥事》见《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元帝初元四年,皇后曾祖父济南东平陵王伯墓门梓柱卒生枝叶,上出屋。刘向以为王氏贵盛将代汉家之象也。后王莽篡位,自说之曰”云云。《铜权铭》见《隋书·律历志》上:“后魏景明中,并州人王显达,献古铜权一枚,上铭八十一字。其铭云:‘律权石,重四钧。’又云:‘……龙在己巳,岁次实沈,初班天下,万国永遵。子子孙孙,享传亿年。’此亦王莽所制也。”己巳之年,即始建国元年。另十九文见《王莽传》本年。

2.刘婴为定安公。

《汉书·王莽传》本年:“莽乃策命孺子曰‘……封尔为定安公,永为新室宾。於呼!敬天之休,往践乃位,毋废予命。’……中傅将孺子下殿,北面而称臣。百僚陪位,莫不感动。”

3.梁鸿父为修远伯。

《后汉书·逸民列传》:“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人也。父让,王莽时为城门校尉,封修远伯,使奉少昊后,寓于北地而卒。”《汉书·王莽传》本年:“梁护为修远伯,奉少昊后。”此梁护当即梁让。

4.刘歆为国师公。

《汉书·王莽传》本年:“少阿、羲和、京兆尹红休侯刘歆为国师公,嘉新公。”

5.扬雄为中散大夫,作《剧秦美新》。

《汉书·扬雄传》:“及莽篡位,谈说之士用符命称功德获封爵者甚众,雄复不侯,以耆老久次转为大夫,恬于势利乃如是。”《文选》卷四十八载扬雄《剧秦美新》曰:“其异物殊怪,存乎五威将帅,班乎天下者,四十有八章……经井田,免人役……绍少典之苗,著黄虞之裔……”按《汉书·王莽传》:班《符命》,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属,封五帝之后,均在本年。故此文当在五威将班《符命》之后所作。

6.崔发为说符侯。

《汉书·王莽传》本年:“命说符侯崔发曰:‘重门击柝,以待暴客。’女作五威中城将军,中德既成,天下说符。”

7.崔篆辞步兵校尉。

《后汉书·崔骃列传》:“(崔)舒小子篆,王莽时为郡文学,以明经征诣公车。太保甄丰举为步兵校尉,篆辞曰:‘吾闻伐国不问仁人,战阵不访儒士。此举奚为至哉?’遂投劾归。”按甄丰明年自杀,姑系其举篆之事于此。

8.桓谭为王莽典乐大夫。

《后汉书·桓谭列传》:“当王莽居摄篡弑之际,天下之士,莫不竞褒称德美,作符命以求容媚,谭独自守,默然无言。莽时为掌乐大夫。”《后汉书集解》顾炎武曰:“《前书·翟义传》莽依《周书》作《大诰》,遣大夫桓谭等班行谕告当反位孺子之意,还封谭为明告里附城,是曾受莽封爵,史为讳之尔。”王先谦曰:“荀悦《汉纪》及《通鉴》皆援据班史明斥桓谭附莽之事,论者动言其以非谶见黜,则蔚宗饰词误之也。刮党阿大逆之污,褒为自守默然,盖不仅为之讳尔。”《全后汉文》卷十四《新论·袪蔽》:“余前为王翁典乐大夫,见乐家书记。”《汉书·王莽传》本年:“少府曰共工……与三公司卿凡九卿,分属三公。每一卿置大夫三人。”桓谭既为少府属下的乐府官,当为此共工卿属下的三大夫之一。

9.《时人为戴遵语》出现。

《后汉书·逸民列传》:“戴良字叔鸾,汝南慎阳人也。曾祖父遵,字子高,平帝时,为侍御史。王莽篡位,称病归乡里。家富,好给施,尚侠气,食客常三四百人。时人为之语曰:‘关东大豪戴子高。’”

始建国二年庚午,10

王莽五十五岁,王政君八十一岁,龚胜七十八岁,扬雄六十三岁,刘歆五十七岁,班斿五十六岁,班稚五十三岁,桓谭三十三岁,冯衍二十四岁,马援二十四岁,朱勃二十一岁,包咸十七岁,刘秀十六岁,班彪八岁,刘婴七岁

1.王莽作《报孙建奏废刘氏》、《伐匈奴》、《下书改钱币》;《下诏立五均官》、《设五均科条诏》。

前三见《汉书·王莽传》本年。又:“初设六管之令。”《汉书·食货志》:“国师公刘歆言周有泉府之官,收不雠,与欲得,即《易》所谓‘理财正辞,禁民为非’者也。莽乃下诏曰”云云,是为《下诏立五均官》。羲和鲁匡置命士督五均六斡,“府臧不实,百姓逾病。莽知民苦之,复下诏曰”云云,是为《设五均科条诏》。

2.刘歆言泉府之官。

见上。又《汉书·王莽传》本年:“莽以为钱币讫不行,复下书曰……于是造宝货五品。”“十一月,立国将军建奏:‘……诸刘为诸侯者,以户多少就五等之差;其为吏者皆罢……’莽曰:‘可。嘉新公国师以符命为予四辅,明德侯刘龚、率礼侯刘嘉等凡三十二人皆知天命,或献天符,或贡昌言,或捕告反虏,厥功茂焉。诸刘与三十二人同宗共祖者勿罢,赐姓曰王。’唯国师以女配莽子,故不赐姓。”

始建国三年辛未,11

王莽五十六岁,王政君八十二岁,龚胜七十九岁,扬雄六十四岁,刘歆五十八岁,班斿五十七岁,班稚五十四岁,桓谭三十四岁,冯衍二十五岁,马援二十五岁,朱勃二十二岁,包咸十八岁,刘秀十七岁,班彪九岁,刘婴八岁

1.王莽作《因汉律令仪法》、《下书责司监》、《封王舜二子》。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唐林为太子胥附。

《汉书·王莽传》本年:“为太子置师友各四人,秩以大夫。以故大司徒马宫为师疑,故少府宗伯凤为傅丞,博士袁圣为阿辅,京兆尹王嘉为保拂,是为四师;故尚书令唐林为胥附,博士李充为奔走,谏大夫赵襄为先后,中郎将廉丹为御侮,是为四友。”

3.龚胜不食而死。

《汉书·龚胜传》:“后二年,莽复遣使者奉玺书,太子师友祭酒印绶,安车驷马迎胜……胜自知不见听,即谓晖等:‘吾受汉家厚恩,亡以报,今年老矣,旦暮入地,谊岂以一身事二姓,下见故主哉?’胜因敕以棺敛丧事:衣周于身,棺周于衣。勿随俗动吾冢,种柏,作祠堂。’语毕,遂不复开口饮食,积十四日死,死时七十九矣。”《汉书·王莽传》本年:“遣谒者持安车印绶,即拜楚国龚胜为太子师友祭酒,胜不应征,不食而死。”

龚胜作品:《全汉文》辑入两篇,已编年。

4.刘歆子刘棻被流放。

《汉书·王莽传》始建国二年:甄丰子寻作符命,言新室当分陕而治,甄丰当为右伯。又:“言故汉氏平帝后黄皇室主为寻之妻。莽以诈立,心疑大臣怨谤,欲震威以惧下,因是发怒曰:‘黄皇室主天下母,此何谓也!’收捕寻。寻亡,丰自杀。寻随方士入华山,岁余捕得,辞连国师公歆子侍中东通灵将、五司大夫隆威侯棻,棻弟右曹长水校尉伐虏侯泳,大司空邑弟左关将军掌威侯奇,及歆门人侍中骑都尉丁隆等,牵引公卿党亲列侯以下,死者数百人……乃流棻于幽州,放寻于三危。”《汉书·西域传》:“至莽篡位,建国二年,以广新公甄丰为右伯,当出西域。”则甄寻之事发在二年。而“岁余”乃得而及刘棻,则刘棻之事在三年矣。《中古文学系年》曰:“既说‘岁余’,当是三年冬了,故系于此。”《刘向歆父子年谱》系此事于二年,不确。

5.扬雄投阁。

《汉书·扬雄传》:“王莽时,刘歆、甄丰皆为上公,莽既以符命自立,即位之后欲绝其原以神前事,而丰子寻、歆子棻复献之。莽诛丰父子,投棻四裔,辞所连及,便收不请。时雄校书天禄阁上,治狱使者来,欲收雄,雄恐不能自免,乃从阁上自投下,几死。莽闻之曰:‘雄素不与事,何故在此?’间请问其故,乃刘棻尝从雄学作奇字,雄不知情。有诏勿问。然京师为之语曰:‘惟寂寞,自投阁;爰清静,作符命。’”扬雄投阁事,因刘棻而起,而刘棻事在本年(见上),故系于此。

6.《京师为扬雄语》出现。

见上。

7.崔发为讲乐祭酒。

《汉书·王莽传》本年:“又置师友祭酒及侍中、谏议、《六经》祭酒各一人,凡九祭酒,秩上卿。琅邪左咸为讲《春秋》,颍川满昌为讲《诗》,长安国由为讲《易》,平阳唐昌为讲《书》,沛郡陈咸为讲《礼》,崔发为讲《乐》祭酒。”

8.严尤作《谏伐匈奴》。

《汉书·匈奴传》:建国三年匈奴入寇,王莽“乃拜十二部将率,发郡国勇士,武库精兵,各有所屯守,转委输于边。议满三十万众,赍三百日粮,同时十道并出,穷追匈奴,内之于丁令,因分其地,立呼韩邪十五子。莽将严尤谏曰”云云。《汉书·王莽传》本年诏云:“虏知罪当夷灭,故遣猛将分十二部,将同时出,一举而决绝之矣。内置司命军正,外设军监十有二人。”

始建国四年壬申,12

王莽五十七岁,王政君八十三岁,扬雄六十五岁,刘歆五十九岁,班斿五十八岁,班稚五十五岁,桓谭三十五岁,冯衍二十六岁,马援二十六岁,朱勃二十三岁,包咸十九岁,刘秀十八岁,班彪十岁,刘婴九岁

1.王莽作《下书授诸侯茅土》、《下书改限田买卖奴婢》、《下书更名高句骊为下句骊》、《下书东巡狩》、《下书止巡狩》。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严尤作《奏高句骊事》。

《汉书·王莽传》本年:“先是,莽发高句骊兵,当伐胡,不欲行,郡强迫之,皆亡出塞,因犯法为寇。辽西大尹田谭追击之,为所杀。州郡归咎于高句骊侯驺。严尤奏言”云云。

始建国五年癸酉,13

王莽五十八岁,王政君八十四岁,扬雄六十六岁,刘歆六十岁,班斿五十九岁,班稚五十六岁,桓谭三十六岁,冯衍二十七岁,马援二十七岁,朱勃二十四岁,包咸二十岁,刘秀十九岁,班彪十一岁,刘婴十岁

1.王莽作《禁撤长安室宅》。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元后王政君崩。

《汉书·元后传》:“太后年八十四,建国五年二月癸丑崩。三月乙酉,合葬渭陵。”《汉书·王莽传》:“五年二月,文母皇太后崩,葬渭陵,与元帝合而沟绝之。立庙于长安,新室世世献祭。元帝配食,坐于床下。”

元后作品:《全汉文》辑入四十六篇,四十五篇编年,《与成帝书》一篇待考。加上《月令诏条》,实际编年四十六篇。

3.刘歆作《与扬雄书从取方言》。

《方言》附录载刘歆《与扬雄书从取方言》:“歆叩头……属闻子云独采集先代绝言,异国殊语,以为十五卷,其所解略多矣。而不知其目,非子云澹雅之才,沉郁之思,不能经年锐积,以成此书。良为勤矣……今谨使密人奉手书,愿颇与其最目。得使入录,令圣朝留明明之典,歆叩头叩头。”

4.扬雄作《答刘歆书》、《元后诔》。

《方言》附录载扬雄《答刘歆书》:“雄叩头,赐命谨至”云云。其中云“雄为郎之岁,自奏少时不得学,而心好沉博绝丽之文……二十七年于今矣。”按雄奏《羽猎赋》而为郎,事在永始三年(前15)。至本年二十七年,故系于此。《中古文学系年》系此事于天凤三年,云:“从元延二年为郎至本年恰为二十七年,故系答书于此。”《汉书·元后传》:“莽诏大夫扬雄作诔曰:‘太阴之精,沙麓之灵,作合于汉,配元生成。’”《古文苑》卷二十载《元后诔》全文:“新室文母太后崩,天下哀痛,号哭涕泗,思慕功德,咸上柩诔之,铭曰”云云。

5.桓谭免归。

《全后汉文》卷十三《新论·见征》:“后余与典乐谢侯争斗,俱坐免去。”又:“余从长安归沛,道疾。”又:“王翁使都尉孟孙往泰山告祠,道过徐州。徐州牧宋仲翁道余才智,陈平、留侯之比也。”按《汉书·王莽传》始建国四年下书:“……予之受命即真,到于建国五年,已五载矣……其以此年二月建寅之节东巡狩,具礼仪调度。”随后因为文母太后体不适而止。此言使孟孙往泰山告祠,或为此“且止待后”之事?姑附桓谭此事于本年。

天凤元年甲戌,14

王莽五十九岁,扬雄六十七岁,刘歆六十一岁,班斿六十岁,班稚五十七岁,桓谭三十七岁,冯衍二十八岁,马援二十八岁,朱勃二十五岁,包咸二十一岁,刘秀二十岁,班彪十二岁,刘婴十一岁

1.王莽作《巡狩》、《止巡狩》、《策免逯并》、《选置和叔敕》、《下书改郡县名》、《制诏陈留大尹太尉》。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按《制诏陈留大尹太尉》,严氏失辑。

2.崔篆为建新大尹。

《后汉书·崔篆列传》:“莽嫌诸不附己者,多以法中伤之。时篆兄发以佞巧幸于莽,位至大司空。母师氏能通经学、百家之言,莽宠以殊礼,赐号义成夫人,金印紫绶,文轩丹毂,显于新世。后以篆为建新大尹。”章怀注曰:“莽改千乘郡曰建新,守曰大尹。”按《汉书·王莽传》本年王莽始大改郡县名,“大郡至分为五。郡县以亭为名者三百六十,以应符命也……其后,岁复变更,一郡至五易名,而还复其故。吏民不能纪,每下诏书,辄系其故名”。千乘更名为建新,当在本年,故系崔篆事于此。

天凤二年乙亥,15

王莽六十岁,扬雄六十八岁,刘歆六十二岁,班斿六十一岁,班稚五十八岁,桓谭三十八岁,冯衍二十九岁,马援二十九岁,朱勃二十六岁,包咸二十二岁,刘秀二十一岁,班彪十三岁,刘婴十二岁

天凤三年丙子,16

王莽六十一岁,扬雄六十九岁,刘歆六十三岁,班斿六十二岁,班稚五十九岁,桓谭三十九岁,冯衍三十岁,马援三十岁,朱勃二十七岁,包咸二十三岁,刘秀二十二岁,班彪十四岁,刘婴十三岁

1.王莽作《报王邑》、《下吏禄制度》、《损御膳吏禄》。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严尤为大司马。

《汉书·王莽传》本年七月:“戊子晦,日有食之。大赦天下。复令公卿大夫诸侯二千石举四行各一人。大司马陈茂以日食免,武建伯严尤为大司马。”

3.刘歆美郑兴之才。

《后汉书·郑兴列传》:“郑兴字少戆,河南开封人也。少学《公羊春秋》。晚善《左氏传》,遂积精深思,通达其旨,同学者皆师之。天凤中,将门人从刘歆讲正大义,歆美兴才,使撰条例、章句,传诂,及校《三统历》。”此言天凤中,不知具体何年。天凤凡六年,系于居中的三年(或四年),误差相对较小,姑系于此。

4.崔发说门鸣。

《汉书·王莽传》本年:“十月戊辰,王路朱鸟门鸣,昼夜不绝。崔发等曰:‘虞帝辟四门,通四聪。门鸣者,明当修先圣之礼,招四方之士也。’于是令群臣皆贺,所举四行从朱鸟门入而对策焉。”

天凤四年丁丑,17

王莽六十二岁,扬雄七十岁,刘歆六十四岁,班斿六十三岁,班稚六十岁,桓谭四十岁,冯衍三十一岁,马援三十一岁,朱勃二十八岁,包咸二十四岁,刘秀二十三岁,班彪十五岁,刘婴十四岁

1.王莽作《封唐林纪逡》、《授诸侯茅土于明堂》。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唐林为建德侯。

《汉书·王莽传》:“四年五月,莽曰:‘保成师友祭酒唐林,故谏议祭酒琅邪纪逡,孝弟忠恕,敬上爱下,博通旧闻,德行醇备,至于黄发,靡有愆失。其封林为建德侯,逡为封德侯,位皆特进,见礼如三公。赐第一区,钱三百万,授几杖焉。’”此后唐林事不可考。

唐林作品:《隋书·经籍志》四:“保成师友《唐林集》一卷。”《全汉文》辑入二篇,一篇编年,《奏事》一篇待考。

3.崔篆行县,去官。

《后汉书·崔篆列传》:崔篆为建新大尹,“称疾不视事,三年不行县。门下掾倪敞谏,篆乃强起班春。所至之县,狱犴填满。篆垂涕曰:‘嗟乎!刑罚不中,乃陷人于阱。此皆何罪,而至于是!’遂平理,所出二千余人。掾吏叩头谏曰:‘朝廷初政,州牧峻刻。宥过申枉,诚仁者之心;然独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君子谓之知命。如杀一大尹赎二千人,盖所愿也。’遂称疾去。”此云三年不行县,则所言班春之事在四年矣。

4.扬雄从班嗣借书。

《汉书·叙传》:“(班)彪字叔皮,幼与从兄班嗣共游学,家有赐书,内足于财,好古之士自远方至,父党扬子云以下莫不造门。”按扬雄明年卒,姑附其借书事于此,且以此年为其借书的下限年。

5.班嗣作《报桓生书》。

《汉书·叙传》:“嗣虽修儒学,然贵老严之术。桓生欲借其书,嗣报曰:‘……今吾子已贯仁谊之羁绊,系名声之缰锁,伏周、孔之轨躅……故不进。’嗣之行己持论如此。”按此事时间不可确考,姑以扬雄借书事而附列于此。

天凤五年戊寅,18

王莽六十三岁,扬雄七十一岁,刘歆六十五岁,班斿六十四岁,班稚六十一岁,桓谭四十一岁,冯衍三十二岁,马援三十二岁,朱勃二十九岁,包咸二十五岁,刘秀二十四岁,班彪十六岁,刘婴十五岁

1.王莽作《下诏收军吏财产》、《追贬孙宗》。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扬雄去世。

《汉书·扬雄传》:“年七十一,天凤五年卒。侯芭为起坟,丧之三年。”《艺文类聚》卷四十载《家牒》:“子云以天凤五年卒,葬安陵坂上,所厚沛郡桓君山,平陵如子礼,弟子巨鹿侯芭共为治丧。诸公遣世子朝臣郎吏行事者会送。桓君山为敛赙,起祠茔,侯芭负土作坟,号曰玄冢。”

扬雄作品:《汉书·艺文志》小学家:“扬雄《苍颉训纂》一篇。”又儒家:“扬雄所序三十八篇。”本注:“《太玄》十九,《法言》十三,《乐》四,《箴》二。”又赋家:“扬雄赋十二篇。”《隋书·经籍志》一:“《三苍》三卷……汉扬雄作《训纂篇》。”又二:“《蜀王本纪》一卷,扬雄撰。”又三:“《扬子法言》十五卷,解一卷。扬雄撰,李轨注。梁有《扬子法言》六卷,侯苞注,亡。《扬子法言》十三卷,宋衷注。《扬子太玄经》九卷,宋衷注。梁有《扬子太玄经》九卷,扬雄自作章句,亡。”又四:“汉太中大夫《扬雄集》五卷。”《全汉文》辑入二十九篇(其中十二则《州箴》,二十一则《官箴》各计一篇),十九篇编年,另十篇待考,它们是:《蜀都赋》、《覈灵赋》、《逐贫赋》、《与桓谭书》、《答桓谭书》、《难盖天八事》、《蜀王本纪》、《连珠》、《琴清英》、《家牒》。按严氏不计《校猎赋》与《训纂》,本书系之,故实际编年二十一篇。

3.桓谭赞扬雄。

《汉书·扬雄传》:“时大司空王邑、纳言严尤闻雄死,谓桓谭曰:‘子尝称扬雄书,岂能传于后世乎?’谭曰:‘必传。顾君与谭不及见也。凡人贱近而贵远,亲见扬子云禄位容貌不能动人,故轻其书。昔老聃著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后世好之者尚以为过于《五经》,自汉文景之君及司马迁皆有是言。今扬子之书文义至深,而论不诡于圣人,若使遭遇时君,更阅贤知,为所称善,则必度越诸子矣。’诸儒或讥以为雄非圣人而作经,犹《春秋》吴楚之君僭号称王,盖诛绝之罪也。自雄之没至今四十余年,其《法言》大行,而《玄》终不显,然篇籍具存。”

天凤六年己卯,19

王莽六十四岁,刘歆六十六岁,班斿六十五岁,班稚六十二岁,桓谭四十二岁,冯衍三十三岁,马援三十三岁,朱勃三十岁,包咸二十六岁,刘秀二十五岁,班彪十七岁,刘婴十六岁

1.王莽作《下书顺符命》、《策免严尤》。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严尤作《谏立匈奴须卜当》,免职。

《汉书·王莽传》本年:“初,匈奴右骨都侯须卜当,其妻王昭君女也,尝内附。莽遣昭君兄子和亲侯王歙诱呼当至塞下,胁将诣长安,强立以为须卜善于后安公。始欲诱迎当,大司马严尤谏曰”云云,是为《谏立匈奴须卜当》。“尤素有智略,非莽攻伐西夷,数谏不从,著古名将乐毅、白起不用之意及言边事凡三篇,奏以风谏莽。及当出廷议,尤因言匈奴可且以为后,先忧山东盗贼。莽大怒,乃策尤曰”云云,是为《策免严尤》。

3.新室庙乐成。

《汉书·王莽传》本年:“初献《新乐》于明堂、太庙。群臣始冠麟韦之弁。或闻其乐声,曰:‘清厉而哀,非兴国之声也。’”

地皇元年庚辰,20

王莽六十五岁,刘歆六十七岁,班斿六十六岁,班稚六十三岁,桓谭四十三岁,冯衍三十四岁,马援三十四岁,朱勃三十一岁,包咸二十七岁,刘秀二十六岁,班彪十八岁,刘婴十七岁

1.王莽作《出军下书》、《因天变下书》、《下书厌盗贼》、《大风毁王路堂下书》、《下书令衣绛》、《下书筑明堂太庙》、《大作下书》。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崔发说王莽崇宫室制度。

《汉书·王莽传》本年:“望气为数者多言有土功象……于是遂营长安城南,提封百顷。九月甲申,莽立载行视,亲举筑三下。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持节,及侍中常侍执法杜林等数十人将作。崔发、张邯说莽曰:‘德盛者文缛,宜崇其制度,宣视海内,且令万世之后无以复加也。’”

地皇二年辛巳,21

王莽六十六岁,刘歆六十八岁,班斿六十七岁,班稚六十四岁,桓谭四十四岁,冯衍三十五岁,马援三十五岁,朱勃三十二岁,包咸二十八岁,刘秀二十七岁,班彪十九岁,刘婴十八岁

1.王莽作《策书赐太子临谥》、《又诏国师公》、《为新迁王安作奏使上言》、《下书责七公》。

见《汉书·王莽传》本年。

2.刘歆女自杀;又受公孙禄指责。

《汉书·王莽传》本年:“初莽妻以莽数杀其子,涕泣失明,莽令太子临居中养焉。莽妻旁侍者原碧,莽幸之。后临亦通焉,恐事泄,谋共杀莽。临妻愔,国师公女,能为星,语临宫中且有白衣会。临喜,以为所谋且成。后贬为统义阳王,出在外第,愈忧恐。会莽妻病困,临予书曰:‘上于子孙至严,前长孙、中孙年俱三十而死。今臣临复适三十,诚恐一旦不保中室,则不知死命所在!’莽候妻病,见其书,大怒,疑临有恶意,不令得会丧。既葬,收原碧等考问,具服奸、谋杀状……临不肯饮,自刺死……愔亦自杀。”又:“莽召问群臣禽贼方略……故左将军公孙禄征来与议,禄曰:‘……国师嘉信公颠倒《五经》,毁师法,令学士疑惑……说符侯崔发阿谀取容,令下情不上通。宜诛此数子以慰天下!’”

3.马援遇赦,牧畜于北地。

《后汉书·马援列传》:“后为郡督邮,送囚至司命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纵之,遂亡命北地。遇赦,因留牧畜,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汉书·王莽传》本年:“闰月丙辰,大赦天下,天下大服民私服在诏书前亦释除。”此言遇赦,或指本年大赦事,姑列于此。

地皇三年壬午,22

王莽六十七岁,刘歆六十九岁,班斿六十八岁,班稚六十五岁,桓谭四十五岁,冯衍三十六岁,马援三十六岁,朱勃三十三岁,包咸二十九岁,刘秀二十八岁,班彪二十岁,刘婴十九岁

1.王莽作《霸桥灾下书》、《遣太师赈贷》、《恣听采取山泽物》、《下书赐廉丹谥》、《忧时下诏》、《追诏廉丹》。

前四见《汉书·王莽传》本年。又:“莽又多遣大夫谒者分教民煮草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费。”《忧时下诏》见《汉书·食货志》:王莽末年,“北边及青徐地人相食,洛阳以东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将军开东方诸仓振贷穷乏,又分遣大夫谒者教民煮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扰。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置养澹官以禀之,吏盗其禀,饥死者什七八。莽耻为政所致,乃下诏曰”云云。《追诏廉丹》见《后汉书·冯衍列传》(详后)。

2.冯衍为廉丹掾,作《说廉丹》、《复说廉丹》。

《后汉书·冯衍列传》:“时天下兵起,莽遣更始将军廉丹讨伐山东。丹辟衍为掾,与俱至定陶。莽追诏丹曰”云云,是为《追诏廉丹》。“丹惶恐,夜召衍,以书示之。衍因说丹曰”云云,是为《说廉丹》。“丹不能从。进及睢阳,复说丹曰”云云,是为《复说廉丹》。“丹不听,遂进及无盐,与赤眉战死。衍乃亡命河东。”《汉书·王莽传》本年:“四月,遣太师王匡、更始将军廉丹东,祖都门外……赤眉别校董宪等众数万人在梁郡,王匡欲进击之,廉丹以为新拔城罢劳,当且休士养威。匡不听,引兵独进,丹随之。合战成昌,兵败,匡走。丹使吏持其印韨符节付匡曰:‘小儿可走,吾不可!’遂止,战死。”

3.《东方为王匡廉丹语》出现。

《汉书·王莽传》本年:“四月,遣太师王匡、更始将军廉丹东……太师、更始合将锐士十余万人,所过放纵。东方为之语曰:‘宁逢赤眉,勿逢太师!太师尚可,更始杀我!’”

4.包咸还乡,住东海。

《后汉书·儒林列传》:包咸“王莽末,去归乡里,于东海界为赤眉贼所得,遂见拘执。十余日,咸晨夜诵经自若,贼异而遣之。因住东海,立精舍讲授。”据《后汉书·刘盆子列传》,赤眉寇东海在本年破廉丹军后。

5.刘玄从平林兵。

《后汉书·刘玄列传》:“刘玄字圣公,光武族兄也……(地皇)三年,(绿林)大疾疫,死者且半,乃各分散引去。王常、成丹西入南郡,号下江兵;王匡、王凤、马武及其支党朱鲔、张卬等北入南阳,号新市兵:皆自称将军。七月,匡等进攻随,未能下。平林人陈牧、廖湛复聚众千余人,号平林兵,以应之。圣公因往从牧等,为其军安集掾。”

6.刘秀起兵。

《后汉书·光武帝纪》:“地皇三年,南阳荒饥,诸家宾客多为小盗。光武避吏新野,因卖谷于宛。宛人李通等以图谶说光武云:‘刘氏复起,李氏为辅。’光武初不敢当,然独念兄伯升素结轻客,必举大事,且王莽败亡已兆,天下方乱,遂与定谋,于是乃市兵弩。十月,与李通从弟轶等起于宛,时年二十八。”

更始元年癸未,23

王莽六十八岁,刘歆七十岁,班斿六十九岁,班稚六十六岁,桓谭四十六岁,冯衍三十七岁,马援三十七岁,朱勃三十四岁,包咸三十岁,刘秀二十九岁,班彪二十一岁,刘婴二十岁

1.王莽作《大赦天下复下书购捕刘伯升等》、《诏王匡等》、《授兵誓》;为汉兵所斩。

王莽作品:《全汉文》辑入九十九篇,九十六篇编年,余三篇《奏罢悼园南陵云陵园》、《权石铭》与《剑铭》待考。加上严氏失辑的《制诏陈留大尹太尉》,实际编年九十七篇。

2.刘玄立为更始帝。

《后汉书·刘玄列传》:“四年正月,破王莽前队大夫甄阜、属正梁丘赐,斩之,号圣公为更始将军。众虽多而无所统一,诸将遂共议立更始为天子。二月辛巳,设坛场于淯水上沙中,陈兵大会。更始即帝位,南面立,朝群臣。素懦弱,羞愧流汗,举手不能言。于是大赦天下,建元曰更始元年。”《汉书·王莽传》本年:“三月辛巳朔,平林、新市、下江兵将王常、朱鲔等共立圣公为帝,改年为更始元年,拜置百官。”

3.刘歆自杀。

《汉书·王莽传》本年:“先是,卫将军王涉素养道士西门君惠。君惠好天文谶记,为涉言:‘星孛扫宫室,刘氏当复兴,国师公姓名是也。’涉信其言,以语大司马董忠,数俱至国师殿中庐道语星宿,国师不应。后涉特往,对歆涕泣言……歆怨莽杀其三子,又畏大祸至,遂与涉、忠谋,欲发。歆曰:‘当侍太白星出,乃可。’忠以司中大赘起武侯孙伋亦主兵,复与伋谋。伋归家,颜色变,不能食。妻怪问之,语其状。妻以告弟云阳陈邯,邯欲告之。七月,伋与邯俱告,莽遣使者分召忠等……刘歆、王涉皆自杀。”

刘歆作品:《隋书·经籍志》一:“梁有汉刘歆,犍为文学、中黄门李巡《尔雅》各三卷,亡。”又二:“《列女传颂》一卷,刘歆撰。”“《七略》七卷,刘歆撰。”又四:“汉太中大夫《刘歆集》五卷。”“《尔雅》三卷。”本注:“梁有汉刘歆……各三卷,亡。”《全汉文》辑入十五篇,十篇编年,余五篇待考,它们是:《灯赋》、《上山海经表》、《答文学》、《新序论》、《斛铭》。又有《列女传赞》与《西京杂记》。《文章缘起》:“汉刘歆作《列女传赞》。”可能就是《列女传颂》。葛洪《西京杂记跋》:“洪家世有刘子骏《汉书》一百卷,无首尾题目,但以甲乙丙丁纪其卷数……试以此记考校班固所作,殆是全取刘书,有小异同耳。并固所不取,不过二万许言。今抄出为二卷,名曰《西京杂记》。”

4.崔发为王莽大司空,被斩。

《汉书·王莽传》本年:“莽军师外破,大臣内畔,左右亡所信,不能复远念郡国,欲呼邑与计议……邑到,以为大司马。大长秋张邯为大司徒,崔发为大司空。”“莽愈忧,不知所出。崔发曰:‘《周礼》及《春秋左氏》,国有大灾,则哭以厌之。故《易》称‘先号咷而后笑。’宜呼嗟告天以求救。’”又:“初,申屠建尝事崔发为《诗》,建至,发降之。后复称说,建令丞相刘赐斩发以徇。”

5.严尤败死。

《汉书·王莽传》本年:“严尤、陈茂败昆阳下,走至沛郡谯,自称汉将,召会吏民。尤为称说王莽篡位天时所亡圣汉复兴状,茂伏而涕泣。闻故汉钟武侯刘圣聚众汝南称尊号,尤、茂降之。以尤为大司马,茂为丞相。十余日败,尤、茂并死。”

严尤作品:《全汉文》辑入四篇,三篇编年,《三将军论》一篇待考。

6.张竦死于乱兵。

《汉书·张敞传》:“敞孙竦,王莽时至郡守,封侯,博学文雅过于敞,然政事不及也。”《汉书·游侠传》陈遵:“及王莽败,二人俱客于池阳,竦为贼兵所杀。”

张竦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

7.马援为王莽新成大尹。

《后汉书·马援列传》:“王莽末,四方兵起,莽从弟卫将军林广招雄俊,乃辟援及同县原涉为掾,荐之于莽。莽以涉为镇戎大尹,援为新成大尹。及莽败,援兄员时为增山连率,与援俱去郡,复避地凉州。”按《汉书·王莽传》本年:刘歆事后,“同说侯林为卫将军”。则马援之荐,当在其时。

8.桓谭为更始太中大夫。

《后汉书·桓谭列传》:“更始立,召拜太中大夫。”

9.梁鸿丧父。

《后汉书·逸民列传》:“父让,王莽时为城门校尉,封修远伯,使奉少昊后,寓于北地而卒。鸿时尚幼,以遭乱世,因卷席而葬。”按地皇三年(22)关东大乱,四年而关内大乱。波及北地者,当在关内大乱之后,姑系梁鸿丧父事于此。

10.隗嚣起兵,作《移檄告郡国》。

《后汉书·隗嚣列传》:“隗嚣字季孟,天水成纪人也。少仕州郡。王莽国师刘歆引嚣为士。歆死,嚣归乡里。”嚣季父崔闻更始立,乃起兵,推嚣为主。嚣以方望为军师,从其计,立庙邑东,祀高祖、太宗、世宗。与众歃血。“事毕,移檄告郡国曰”云云。《汉书·王莽传》本年:“成纪隗崔兄弟共劫大尹李育,以兄子隗嚣为大将军,攻杀雍州牧陈庆、安定卒正王旬,并其众,移书郡县,数莽罪恶万于桀纣。”

11.《王莽末天水童谣》出现。

《后汉书志·五行》一:“王莽末,天水童谣曰:‘出吴门,望缇群。见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天可上,地上安得民!’时隗嚣初起兵于天水,后意稍广,欲为天子,遂破灭。嚣少病蹇。吴门,冀郭东门名也。缇群,山名也。”

更始二年甲申,24

刘秀三十岁,班斿七十岁,班稚六十七岁,桓谭四十七岁,冯衍三十八岁,马援三十八岁,朱勃三十五岁,包咸三十一岁,班彪二十二岁,刘婴二十一岁

1.更始入长安。

《后汉书·刘玄列传》:“二年二月,更始自洛阳而西……更始既至,居长乐宫,升前殿,郎吏以次列庭中。更始羞怍,俯首刮席不敢视。诸将后至者,更始问虏掠得几何,左右侍官皆宫省久吏,各惊相视。”《汉书·王莽传》:“二年二月,更始到长安,下诏大赦,非王莽子,他皆除其罪,故王氏宗族得全。三辅悉平,更始都长安,居长乐宫。”

2.隗嚣归更始。

《后汉书·隗嚣列传》:“更始二年,遣使征嚣及崔、义等。嚣将行,方望以为更始未可知,固止之,嚣不听。望以书辞谢而去,曰……嚣等遂至长安,更始以为右将军,崔、义皆即旧号。其冬,崔、义谋欲叛归,嚣惧并祸,即以事告之,崔、义诛死。更始感嚣忠,以为御史大夫。”

3.冯衍作《计说鲍永》。

《后汉书·冯衍列传》:“更始二年,遣尚书仆射鲍永行大将军事,安集北方。衍因以计说永曰……永既素重衍,为且受使得自置偏裨,乃以衍为立汉将军,领狼孟长,屯太原,与上党太守田邑等缮甲养士,捍卫并土。”《全后汉书》卷二十严氏案:“章怀注据《东观记》,谓是谏邓禹之词,非说鲍永。今考建武初,衍未辟邓禹府,禹亦未至并州。至罢兵未降,见黜之后,始诣邓禹耳。此当从范书作‘说鲍永’为是。”

4.《更始时长安中语》出现。

《后汉书·刘玄列传》:更始入长安后,委政赵萌,“其所授官爵者,皆群小贾竖,或有膳夫庖人,多著绣面衣、锦绔、襜褕、诸于,骂詈道中。长安为之语曰:灶下养,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

5.《更始时南阳童谣》出现。

《后汉书志·五行》一:“更始时,南阳有童谣曰:‘谐不谐,在赤眉。得不得,在河北。’是时更始在长安,世祖为大司马平定河北。更始大臣并僭专权,故谣妖作也。后更始遂为赤眉所杀,是更始之不谐在赤眉也。世祖自河北兴。”按更始入长安在本年。

6.刘秀平定河北。

《后汉书·光武帝纪》:“二年正月,光武以王郎新盛,乃北徇蓟……五月甲辰,拔其城,诛王郎。收文书,得吏人与郎交关谤毁者数千章。光武不省,会诸将军烧之,曰:‘令反侧子自安。’更始遣侍御史持节立光武为萧王,悉令罢兵诣行在所。光武辞以河北未平,不就征。自是始贰于更始。”

明年六月,刘秀即皇帝位于高邑,改元建武,史称东汉,由此揭开了东汉文学的崭新篇章。

【注释】

[1]王以宪《扬雄著作系年》,《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

[2]王以宪《扬雄著作系年》,《湘潭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

[3]陈直《汉书新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420页。

[4]刘师培《刘师培全集》,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二册,418页。

[5]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悬泉月令诏条》,中华书局2001年版,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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