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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时期文学编年(前—前)

时间:2022-05-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前三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其四见《汉书·董仲舒传》(详后)。《汉书·武帝纪》本年:“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由此可知,对策当作于本年。再从细节上看,也说明策文与对策作于本年。上述细节所表述的事实与本年举贤良、罢百家的事实也是一致的。

武帝时期文学编年(前—前)

第三章 武帝时期文学编年(前140—前87)

建元元年辛丑,前140

刘彻十七岁,辕固九十五岁,申公八十五岁,公孙弘六十岁,主父偃五十九岁,董仲舒五十二岁,刘嫖五十一岁,刘安四十岁,司马相如四十岁,朱买臣三十六岁,刘德三十二岁,刘辟强二十五岁,平阳公主二十三岁,东方朔二十二岁,卓文君二十一岁,枚皋二十岁,夏侯胜八岁,司马迁六岁,苏武五岁,韦贤四岁,终军一岁,霍去病一岁

1.武帝诏举贤良,作《复高年子孙诏》、《修山川祠诏》、《省卫士罢苑马诏》、《策贤良制》(严题《元光元年策贤良制》)。

前三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又:“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其四见《汉书·董仲舒传》(详后)。

2.申公征至长安。

《汉书·武帝纪》本年:“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史记·儒林列传》:“(赵)绾、(王)臧请天子,欲立明堂以朝诸侯,不能就其事,乃言师申公。于是天子使使束帛加璧安车驷马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至,见天子。天子问治乱之事,申公时已八十余,老,对曰:‘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是时天子方好文词,见申公对,默然。然已招致,则以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事。”

3.辕固被征。

《史记·儒林列传》:“今上初即位,复以贤良征固。诸谀儒多疾毁固,曰‘固老’,罢归之。时固已九十余矣。固之征也,薛人公孙弘亦征,侧面而视固。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勿曲学以阿世!’”此后辕固事不可考。

辕固为汉代《齐诗》大师。《汉书·艺文志》诗家:“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

4.公孙弘受征。

见上。又《史记·平津侯列传》:“建元元年,天子初即位,招贤良文学之士。是时弘年六十,征以贤良为博士。使匈奴,还报,不合上意,上怒,以为不能,弘乃病免归。”

5.董仲舒作《举贤良对策》(严题《元光元年举贤良对策》)、《粤有三仁对》、《奏江都王求雨》。

《史记·儒林列传》:“今上即位,(仲舒)为江都相。”《汉书·董仲舒传》:“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而仲舒以贤良对策焉。制曰……仲舒对曰……天子览其对而异焉,乃复册之曰……仲舒对曰……于是天子复册之。制曰……仲舒复对曰……”是为《策贤良制》与《举贤良对策》。“对即毕,天子以仲舒为江都相,事易王。”董仲舒对策在西汉历史和文学史上,乃至整个中国历史和文学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对于此事发生的时间,至今还存在不少争议,或持元光元年说,或持建元元年说,各说详施丁先生《董仲舒天人三策作于元光元年辨》一文。[1]本书倾向于建元元年。

以前已有学者对建元元年说作了不少论证,但很少从武帝策文与仲舒对策本身去论证,然而这才是确定二者写作时间最重要的内证。将策文与对策进行一番仔细的比较,就可以发现二者内容上关系密切,可以说是一问一答。兹列表对这些内容归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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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以上内容可知,武帝策文的主题是鲜明的,就是对上古三代圣王之治及其祥瑞的向往和憧憬,以及对如何实现这种大治的探索和追求。董仲舒对策的主题则是对刑名治国的批判,和对德教治国的提倡。为此必须兴学养士,选贤岁贡。这种人才教育和选举需要有一个标准,董仲舒归之于六艺,折中于孔子。这实际上就是对刑名治国理念的抑黜和对儒学治国理念的倡导。上述主题探索层层深入,最终落实到对于六经和孔子的尊崇之上。这与该年广举贤良后奏罢刑名之士的记载完全符合。由此可知,对策当作于本年。

再从细节上看,也说明策文与对策作于本年。策文一:“广延四方之豪隽,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修治博习之士”,与本年招贤良事合;“今子大夫油然为举首”,“子大夫……讲闻高义之日久矣”,明指董仲舒在众贤良之中名列第一,并对其大名早有耳闻。策文二:“今子大夫待诏百有余人,或道世务而未济,稽诸上古之不同,考之于今而难行,毋乃牵于文系而不得骋与?将所由异术,所闻殊方与?”与本年举贤良之事合,且对人言言殊感到困惑和厌倦,已流露出取舍黜陟的倾向了。对策二:“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亦言今年举贤良事。策文三:“今子大夫既已著大道之极,陈治乱之瑞矣,其悉之究之,孰之复之。”明确表达了对于董氏对策主张的肯定和选取。对策三:“前所上对,条贯靡竟,统纪不终”,可见三对策写作时间相连。上述细节所表述的事实与本年举贤良、罢百家的事实也是一致的。

以上从策文与对策本身的内容和细节分析,属于内证。尚有以下外证:其一,《史记·儒林列传》言董为江都相之时为“今上即位”,《董仲舒传》言董对策之时为“武帝即位”。这个即位,“不是一般的泛指,而是有时间范围限制。”魏文华先生对《史记》之中八处即位说法进行分析之后指出:“即位之说所指的具体时间也不是一致的,但是也都限制在建元纪年以内。”“因此,董仲舒任江都相的时间,也限制在建元纪年以内,而不会在建元以外的任何一个纪年。在建元期间,武帝只有建元元年一次招贤良。董仲舒对策并任江都相的时间,只能定在建元元年,而不在元光元年。[2]其二,《董仲舒传》云:“及仲舒对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立学校之官,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按《汉书·武帝纪》,罢黜百家在建元元年,置《五经》博士在建元五年(前136),初令郡国举孝廉在元光元年(前134),均在建元元年董仲舒对策“发之”之后,这也反证对策在建元元年。其三,据《汉书·武帝纪》,建元六年(前135)辽东高庙灾。《董仲舒传》言:“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嫉之,正言仲舒元年对策合上意而享有盛名。

作《粤有三仁对》。又《董仲舒传》:“易王,帝兄,素骄,好勇。仲舒以礼谊匡正,王敬重焉。久之,王问仲舒曰……仲舒对曰”云云,是为《殷有三仁对》。《奏江都王求雨》见《后汉书志·礼仪》中注:“又仲舒奏江都王云:‘求雨之方……’”

6.枚乘受征,道卒。

《汉书·枚乘传》:“武帝自为太子闻乘名,及即位,乘年老,乃以安车蒲轮征乘,道死。”《汉晋学术编年》卷一系此事于景帝后三年(前141),不确。

枚乘作品:《汉书·艺文志》:“枚乘赋九篇。”《隋书·经籍志》四:“汉弘农都尉《枚乘集》二卷,录各一卷,亡。”《全汉文》辑入六篇,已编年。《汉诗》入一篇,已编年。又有《笙赋》一篇。《文选》卷十八《长笛赋》序:“追慕王子渊、枚乘、刘伯康、傅武仲等箫琴笙颂,唯笛独无。”李善曰:“王子渊作《洞箫赋》,枚乘未详所作,以序言之,当为《笙赋》。《文章志》曰:刘玄字伯康,明帝时官至中大夫,作《簧赋》。傅毅字武仲,作《琴赋》。”又有《杂诗》九首,载《玉台新咏》卷一,分别是《西北有高楼》、《东城高且长》、《行行重行行》、《涉江采芙蓉》、《青青河畔草》、《兰若生春阳》、《迢迢牵牛星》、《明月何皎皎》。《文选》卷二十九《古诗十九首》李注:“并云古诗,盖不知作者。或云枚乘,疑不能明也。诗云‘驱马上东门’,又云‘游戏宛与洛’,此则辞兼东都,非尽是乘明矣。昭明以失其姓氏,故编在李陵之上。”《文心雕龙·明诗》:“又古诗佳丽,或称枚叔,其‘孤竹’一篇,则傅毅之词,比采而推,两汉之作乎?”又有《丽人歌诗》。《文章缘起》:“汉枚乘作《丽人歌诗》。”

7.严助对策为中大夫。

《汉书·严助传》:“严助,会稽吴人,严夫子子也,或言族家子也。郡举贤良,对策百余人,武帝善助对,由是独擢助为中大夫。”张晏曰:“夫子,严忌也。”《汉书补注》齐召南曰:“助对策在建元元年。”

8.东方朔作《上书自荐》。

《史记·滑稽列传》褚先生曰:“武帝时,齐人有东方生名朔,以好古传书,爱经术,多所博观外家之语。朔初入长安,至公车上书,凡用三千奏牍。公车令两人共持举其书,仅然能胜之。人主从上方读之,止,辄乙其处,读之二月乃尽。诏拜以为郎。”《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初即位,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衒鬻者以千数,其不足采者辄报闻罢。朔初来,上书曰”云云。“朔文辞不逊,高自称誉,上伟之,令待诏公车,奉禄薄,未得省见。”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公车司马为卫尉属官,师古曰:“《汉官仪》云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令秩六百石。”

9.枚皋上书,作《平乐馆赋》。

《汉书·枚皋传》:“三年,为王使,与冗从争,见谗恶遇罪,家室没入。皋亡至长安,会赦,上书北阙,自陈枚乘之子。上得之大喜,召入见待诏,皋因赋殿中。诏使赋平乐馆,善之。”按《平乐馆赋》今不存。《汉书·武帝纪》本年:“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枚皋入见武帝,必在本年二月之后。

10.司马相如被召,作《题市门》、《天子游猎赋》,为郎。

华阳国志》卷三“蜀郡”:“城北十里有升仙桥,有送客观。司马相如初入长安,题市门曰”云云,是为《题市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居久之,蜀人杨得意为狗监,侍上。上读《子虚赋》而善之,曰:‘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得意曰:‘臣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上惊,乃召问相如。相如曰:‘有是。然此乃诸侯之事,未足观也。请为天子游猎赋,赋成奏之。’上许,令尚书给笔札。相如以‘子虚’,虚言也,为楚称;‘乌有先生’者,乌有此事也,为齐难;‘无是公’者,无是人也,明天子之义。故空藉此三人为辞,以推天子诸侯之苑囿。其卒章归之于节俭,因以讽谏。奏之天子,天子大悦。其辞曰”云云,是为《天子游猎赋》。“赋奏,天子以为郎。”按明年淮南王入朝,武帝报书常召司马相如视草,则相如在那以前就已入侍武帝,故系于本年。

11.刘安《淮南子》(内篇)成书。

《史记·淮南列传》:“淮南王安为人好读书鼓琴,不喜弋猎狗马驰骋,亦欲以行阴德拊循百姓,流誉天下。时时怨望厉王死,时欲畔逆,未有因也。及建元二年,淮南王入朝。”《汉书·淮南王传》云:“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为《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又有《中篇》八卷,言神仙黄白之术,亦二十余万言。时武帝方好艺文,以安属为诸父,辩博善为文辞,甚尊重之。每为报书及赐,常召司马相如等视草乃遣。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新出,上爱祕之。”按淮南王初朝献书武帝在建元二年,则所献《内篇》成书的下限当在本年。

12.《淮南子引谚》出现。

《淮南子·齐俗训》:“乱世之法……故谚曰:‘鸟穷则噣,兽穷则触,人穷则诈。’此之谓也。”

13.河间献王刘德献《孝经》。

《全汉文》卷十三载孔安国《古文孝经训传序》:“至汉兴,建元之初,河间王得而献之,凡十八章,文字多误,博士颇以为教授。”

14.终军出生。

《汉书·终军传》:“终军字子云,济南人也。少好学,以辩博能属文闻于郡中。年十八,选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3]《汉书·儒林传》载元朔五年(前124)公孙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议》曰:“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通典》卷三十三“郡太守”条:“汉制: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偕簿。”据此,终军选为博士弟子,当于年底随上计入京。第二年他上书,拜为给事中,作《白麟奇木对》,时在元狩元年(前122)。因此终军选为博士弟子当在前一年,即元朔六年(前123),当时他十八岁,则生于本年。

15.霍去病出生。

《汉书·霍去病传》:“霍去病,大将军青姊少儿子也。其父霍仲孺先与少儿通,生去病。”《史记·骠骑列传》:“元朔之五年春……其明年……是岁也,大将军姊子霍去病年十八,幸,为天子侍中。”“其明年”为元朔六年(前123),时霍去病十八岁,则生于建元元年。

建元二年壬寅,前139

刘彻十八岁,申公八十六岁,公孙弘六十一岁,主父偃六十岁,董仲舒五十三岁,刘嫖五十二岁,刘安四十一岁,司马相如四十一岁,朱买臣三十七岁,刘德三十三岁,刘辟强二十六岁,平阳公主二十四岁,东方朔二十三岁,卓文君二十二岁,枚皋二十一岁,夏侯胜九岁,司马迁七岁,苏武六岁,韦贤五岁,终军二岁,霍去病二岁

1.窦太后黜儒。

《汉书·武帝纪》:“(建元)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汉书·石奋传》:“建元二年,郎中令王臧以文学获罪皇太后。太后以为儒者文多质少,今万石君家不言而躬行,乃以长子建为郎中令,少子庆为内史。”

2.申公罢归(附三家诗)。

《史记·儒林列传》:“太皇窦太后好老子言,不悦儒术,得赵绾、王臧之过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尽下赵绾、王臧吏,后皆自杀。申公亦疾免以归,数年卒。”此后申公事无考。

申公为汉代《鲁诗》大师。《汉书·艺文志》:“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三家皆列于学官。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按此志尚载有《鲁故》二十五卷,《鲁说》二十八卷,《齐杂记》十八卷,《韩故》三十六卷,《韩内传》四卷,《韩外传》六卷,《韩说》四十一卷,《毛诗》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按申公《鲁诗》成于楚元王时,在文帝元年(前179)以前。

3.淮南王入朝,受田蚡迎接;献《淮南子内篇》,作《离骚传》、《颂德》、《长安都国颂》。

《史记·淮南列传》:“及建元二年,淮南王入朝。素善武安侯,武安侯时为太尉,乃逆王霸上,与王语曰:‘方今上无太子,大王亲高皇帝孙,行仁义,天下莫不闻。即宫车一日晏驾,非大王当谁立者!’淮南王大喜,厚遗武安侯金财物。阴结宾客,拊循百姓,为畔逆事。”《汉书·淮南王传》:“初,安入朝,献所作《内篇》,新出,上爱祕之。使为《离骚传》,旦受诏,日食时上。又献《颂德》及《长安都国颂》。每宴见,谈说得失及方技赋颂,昏莫然后罢。”按《内篇》即《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西京杂记》卷三:“淮南王安著《鸿烈》二十一篇。鸿,大也。烈,明也。言大明礼教。号为《淮南子》,一曰《刘安子》。自云字中皆挟风霜,扬子云以为一出一入。”《楚辞·离骚叙》:“至于孝武帝,恢廓道训,使淮南王安作《离骚经章句》,则大义粲然。后世雄俊,莫不瞻慕,舒肆妙虑,缵述其词。”又引班固《离骚序》曰:“昔在孝武,博览古文。淮南王安叙《离骚传》,以《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蝉蜕浊秽之中,浮游尘埃之外,皭然泥而不滓;推此志,虽与日月争光可也。”《文心雕龙·辨骚》所载略同。

4.卫子夫入宫。

《史记·外戚世家》:“卫皇后字子夫,生微矣。盖其家号曰卫氏,出平阳侯邑。子夫为平阳主讴者。武帝初即位,数岁无子。平阳主求诸良家子女十余人,饰置家。武帝祓霸上还,因过平阳主。主见所侍美人,上弗悦。既饮,讴者进,上望见,独悦卫子夫。是日,武帝起更衣,子夫侍尚衣轩中,得幸。上还坐,欢甚,赐平阳主金千斤。主因奏子夫奉送入宫。”《汉武故事》:“初,上行幸平阳主家,子夫为讴者,善歌,能造曲,每歌挑上,上意动,起更衣,子夫因侍衣得幸。头解,上见其美发,悦之,欢乐。主遂内子夫于宫。”按《史记·卫将军列传》:“建元二年春,青姊子夫得入宫幸上。”

5.东方朔待诏金马门,作《自责歌》、《据地歌》。

《汉书·东方朔传》:“久之,朔绐驺朱儒……上知朔多端,召问朔:‘何恐朱儒为?’对曰:‘臣朔生亦言,死亦言。朱儒长三尺余,奉一囊粟,钱二百四十。臣朔长九尺余,亦奉一囊粟,钱二百四十。朱儒饱欲死,臣朔饥欲死。臣言可用,幸异其礼;不可用,罢之,无令但索长安米。’上大笑,因使待诏金马门,稍得亲近。”按此事在朔去年上书待诏公车“久之”之后,而在明年谏武帝除上林苑之前,故系此。下文叙射覆、难郭舍人等事之后:伏日,诏赐从官肉。大官丞日晏不来,朔独拔剑割肉,即怀肉去。大官奏之。武帝令其自责。“朔再拜曰:‘朔来!朔来!受赐不待诏,何无礼也!拔剑割肉,一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是为《自责歌》。

《史记·滑稽列传》褚补:“朔行殿中,郎谓之曰:‘人皆以先生为狂。’朔曰:‘如朔等,所谓避世于朝廷间者也。古之人,乃避世于深山中。’时坐席中,酒酣,据地歌曰:‘陆沉于俗,避世金马门。宫殿中可以避世全身,何必深山之中,蒿庐之下。’金马门者,宦者署门也,门傍有铜马,故谓之曰金马门。”是为《据地歌》。按《三辅黄图》卷三:“金马门,宦者署。武帝得大宛马,以铜铸像,立于署门,因以为名。东方朔、主父偃、严安、徐乐,皆待诏金马门,即此。”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宦者令为少府的下属,而公车令为卫尉的下属。卫尉负责皇宫安全,少府负责皇帝生活。从卫尉系统转入少府系统,表明东方朔已受到武帝的亲近。

建元三年癸卯,前138

刘彻十九岁,公孙弘六十二岁,主父偃六十一岁,董仲舒五十四岁,刘嫖五十三岁,刘安四十二岁,司马相如四十二岁,朱买臣三十八岁,刘德三十四岁,刘辟强二十七岁,平阳公主二十五岁,东方朔二十四岁,卓文君二十三岁,枚皋二十二岁,夏侯胜十岁,司马迁八岁,苏武七岁,韦贤六岁,终军三岁,霍去病三岁

1.武帝作《祀太室牛鼎文》。

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卷十二:“宋绍兴二十年,因东京旧名,赐额曰宁寿观,并畀古器,其一汉鼎,高尺有九寸,广尺,两耳旁出,曲上三尺。牛首识云:‘有汉建元三年八月,作牛鼎,祀太室,铭曰”云云。

2.中山王刘胜来朝,作《闻乐对》。

《汉书·景十三王传》:“建元三年,代王登、长沙王发、中山王胜、济川王明来朝,天子置酒,胜闻乐声而泣。问其故,胜对曰”云云。“以吏所侵闻。于是上乃厚诸侯之礼,省有司所奏诸侯事,加亲亲之恩焉。”

3.严助救东瓯。

《汉书·严助传》:“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东瓯告急于汉……乃遣助以节发兵会稽。会稽守欲距法,不为发。助乃斩一司马,谕意指,遂发兵浮海救东瓯。未至,闽越引兵罢。”《汉书·武帝纪》本年:“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

4.东方朔作《谏除上林苑》,奏《泰阶》,为太中大夫。

《汉书·东方朔传》:“初,建元三年,微行始出,北至池阳,西至黄山,南猎长杨,东游宜春。微行常用饮酎已。八九月中,与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故有‘期门’之号自此始……于是上以为道远劳苦,又为百姓所患,乃使太中大夫吾丘寿王与待诏能用算者二人,举籍阿城以南,盩厔以东,宜春以西,提封顷亩,及其贾直,欲除以为上林苑,属之南山。又诏中尉、左右内史表属县草田,欲以偿鄠杜之民。吾丘寿王奏事,上大说称善。时朔在傍,进谏曰”云云,是为《谏除上林苑》。“是日因奏《泰阶》之事,上乃拜朔为太中大夫给事中,赐黄金百斤。然遂起上林苑,如寿王所奏云。”按《三辅黄图》卷四:“汉上林苑,即秦之旧苑也。《汉书》云:‘武帝建元三年开上林苑,东南至蓝田宜春、鼎湖、御宿、昆吾,旁南山而西,至长杨、五柞,北绕黄山,濒渭水而东。周袤三百里。’离宫七十所,皆容千乘万骑。《汉宫殿疏》云:‘方三百四十里。’《汉旧仪》云:‘上林苑方三百里,苑中养百兽,天子秋冬射猎取之。’帝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卉三千余种植其中,亦有制为美名,以标奇异。”

5.吾丘寿王奏起上林苑,从董仲舒受《春秋》。

见上。又《汉书·吾丘寿王传》:“吾丘寿王字子赣,赵人也。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诏。诏使从中大夫董仲舒受《春秋》,高材通明。”

6.卫子夫请出,复幸上。

《史记·外戚世家》:“入宫岁余,竟不复幸。武帝择宫人不中用者,斥出归之。卫子夫得见,涕泣请出。上怜之,复幸,遂有身,尊宠日隆。”

7.董仲舒为中大夫。

《史记·儒林列传》言董仲舒为江都相后,“中废为中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建元四年:“江都相郑当时为右内史。”魏文华先生据此言:“董仲舒由江都相为中大夫,其时间划隔应以此为据。[4]郑当时继董仲舒为江都相当在其前至少一年,时董仲舒已为中大夫。

8.张骞出使月氏。

《史记·大宛列传》:“张骞,汉中人。建元中为郎。是时天子问匈奴降者,皆言匈奴破月氏王,以其头为饮器,月氏遁逃而常怨仇匈奴,无与共击之。汉方欲事灭胡,闻此言,因欲通使。道必更匈奴中,乃募能使者。骞以郎应募,使月氏,与堂邑氏胡奴甘父俱出陇西。经匈奴,匈奴得之,传诣单于。单于留之。”索隐陈寿《益部耆旧传》云:“骞,汉中成固人。”《汉书补注》先谦曰:“汉胡构兵,始于元光二年马邑之役,而建元中即欲事灭胡,则知武帝雄心定于即位之始矣。”“据下文,骞以军臣单于死之岁还,为元朔三年,去十三岁,则出使在建元三年。”

建元四年甲辰,前137

刘彻二十岁,公孙弘六十三岁,主父偃六十二岁,董仲舒五十五岁,刘嫖五十四岁,刘安四十三岁,司马相如四十三岁,朱买臣三十九岁,刘德三十五岁,刘辟强二十八岁,平阳公主二十六岁,东方朔二十五岁,卓文君二十四岁,枚皋二十三岁,夏侯胜十一岁,司马迁九岁,苏武八岁,韦贤七岁,终军四岁,霍去病四岁,赵充国一岁

1.赵充国出生。

《汉书·赵充国传》:“赵充国字翁孙,陇西上邽人也。”又:“年八十六,甘露二年薨。”甘露二年(前52)赵充国八十六岁,则生于本年。

2.赵佗去世。

《史记·南越列传》:“(赵佗)至建元四年卒。佗孙胡为南越王。”集解徐广曰:“皇甫谧曰越王赵佗以建元四年卒,尔时汉兴七十年,佗盖百岁矣。”

赵佗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3.《长安为韩嫣语》出现。

《西京杂记》卷四:“韩嫣好弹,常以金为丸,所失者日有十余。长安为之语曰:‘苦饥寒,逐金丸。’京师儿童,每闻嫣出弹,辄随之,望丸之所落,辄拾焉。”《史记·佞幸列传》:“(韩)嫣善骑射,善佞。上即位,欲事伐匈奴,而嫣先习胡兵,以故益尊贵,官至上大夫,赏赐拟于邓通。时嫣常与上卧起。江都王入朝,有诏得从入猎上林中。天子车驾跸道未行,而先使嫣乘副车,从数十百骑,骛驰视兽。江都王望见,以为天子,辟从者,伏谒道傍。嫣驱不见。”按《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武帝期间江都王来朝唯有本年。韩嫣尊贵,弹金丸之事当在此间。

建元五年乙巳,前136

刘彻二十一岁,公孙弘六十四岁,主父偃六十三岁,董仲舒五十六岁,刘嫖五十五岁,刘安四十四岁,司马相如四十四岁,朱买臣四十岁,刘德三十六岁,刘辟强二十九岁,平阳公主二十七岁,东方朔二十六岁,卓文君二十五岁,枚皋二十四岁,夏侯胜十二岁,司马迁十岁,苏武九岁,韦贤八岁,终军五岁,霍去病五岁,赵充国二岁

1.初置五经博士,罢传记博士。

《汉书·武帝纪》:“五年春……置五经博士。”《汉书·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掌通古今,秩比六百石,员多至数十人。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宣帝黄龙元年稍增员十二人。”《汉书·儒林传》:“初,《书》唯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而已。”赵岐《孟子题辞》:“孝文皇帝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后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

2.司马迁诵古文。

《史记·太史公自序》:“年十岁则诵古文。”索隐按:“迁及事伏生,是学诵《古文尚书》。刘氏以为《左传》、《国语》、《系本》等书,是亦名古文也。”《史记会注考证》周寿昌曰:“史公从安国问故,索隐盖误以孔为伏。”

3.广川王刘越去世。

《汉书·景十三王传》:“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立,十三年薨。”《汉书·武帝纪》本年:“秋八月,广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刘越作品:《汉书·艺文志》:“广川惠王越赋五篇。”

建元六年丙午,前135

刘彻二十二岁,公孙弘六十五岁,主父偃六十四岁,董仲舒五十七岁,刘嫖五十六岁,刘安四十五岁,司马相如四十五岁,朱买臣四十一岁,刘德三十七岁,刘辟强三十岁,平阳公主二十八岁,东方朔二十七岁,卓文君二十六岁,枚皋二十五岁,夏侯胜十三岁,司马迁十一岁,苏武十岁,韦贤九岁,终军六岁,霍去病六岁,赵充国三岁

1.武帝作《诏罢王恢韩安国兵》、《答淮南王安谏伐越诏》。

《诏罢王恢韩安国兵》见《史记·东越列传》:“至建元六年,闽越击南越。”上遣王恢、韩安国出兵。闽越王郢弟余善杀郢以谢天子,“诏罢两将兵,曰”云云。《答淮南王安谏伐越诏》见《汉书·严助传》(详后)。

2.窦太后崩。

《汉书·武帝纪》本年:“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汉书·外戚传》:“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太后后景帝六岁,凡立五十一年,元光六年崩。”景帝崩于后三年(前141),窦太后崩于其后六岁,当为建元六年,非元光六年。

3.韩安国作《匈奴和亲议》。

《史记·韩长孺列传》:“建元六年,武安侯为丞相,安国为御史大夫。匈奴来请和亲,天子下议。大行王恢,燕人也,数为边吏,习知胡事。议曰:‘汉与匈奴和亲,率不过数岁即复倍约。不如勿许,兴兵击之。’安国曰”云云。“群臣议者多附安国,于是上许和亲。”

4.严助作《谕意淮南王》,为会稽太守。

《汉书·严助传》:“建元三年……后三岁,闽越复兴兵击南越。南越守天子约,不敢擅发兵,而上书以闻。上多其义,大为发兴,遣两将军将兵诛闽越。淮南王安上书谏”云云,是为《上疏谏伐南越》。“是时,汉兵遂出,未逾领,适会闽越王弟余善杀王以降。汉兵罢。上嘉淮南之意,美将卒之功,乃令严助谕意风指于南越。南越王顿首曰:‘天子乃幸兴兵诛闽越,死无以报!’即遣太子随助入侍。助还,又谕淮南曰”云云,是为《答淮南王安谏伐越诏》。“助谕意曰”云云,是为《谕意淮南王》。“助由是与淮南王相结而还。上大悦。助侍燕从容,上问助居乡里时,助对曰:‘家贫,为友婿富人所辱。’上问所欲,对愿为会稽太守。于是拜为会稽太守。”建元三年“后三岁”,则是建元六年。《汉书·武帝纪》本年:“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5.刘安作《上疏谏伐南越》;治攻战具。

见上。又《汉书·淮南王传》:“建元六年,彗星见,淮南王心怪之。或说王曰:‘先吴军时,彗星出,长数尺,然尚流血千里。今彗星竟天,天下兵当大起。’王心以为上无太子,天下有变,诸侯并争,愈益治攻战具,积金钱赂遗郡国。游士妄作妖言阿谀王,王喜,多赐予之。”

6.司马谈作《论六家要指》。

《史记·太史公自序》:“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乃论六家之要指曰”云云。《西汉年纪》曰:“谈之仕始于建元而终于元封,此论必作于建元。盖是时窦太后已崩,武帝相田蚡隆儒术而贬道家,故其言如此,今附于建元六年窦太后已崩之后。”

元光元年丁未,前134

刘彻二十三岁,公孙弘六十六岁,主父偃六十五岁,董仲舒五十八岁,刘嫖五十七岁,刘安四十六岁,司马相如四十六岁,朱买臣四十二岁,刘德三十八岁,刘辟强三十一岁,平阳公主二十九岁,东方朔二十八岁,卓文君二十七岁,枚皋二十六岁,夏侯胜十四岁,司马迁十二岁,苏武十一岁,韦贤十岁,终军七岁,霍去病七岁,赵充国四岁

1.武帝作《诏贤良》;起寿福坛。

见《汉书·武帝纪》本年。《玉海》卷一百一引《洞冥记》:“元光元年起寿福灵坛,阔百步,四周起铜梁银堤。”

2.初立察举,四科取士。

《汉书·武帝纪》本年:“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后汉书·百官志》引应劭《汉官仪》曰:“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3.主父偃作《上书谏伐匈奴》。

《史记·主父偃列传》:“孝武元光元年中,以为诸侯莫足游者,乃西入关见卫将军。卫将军数言上,上不召。资用乏,留久,诸公宾客多厌之,乃上书阙下。朝奏,暮召入见。所言九事,其八事为律令,一事谏伐匈奴。其辞”云云。此明言元光元年,《资治通鉴》却系于元朔元年。《考异》曰:“《汉书·主父偃传》,云‘元光元年,三人上书’;按严安书云‘徇南夷,朝夜郎,降羌僰,略薉州’,此等事皆在元光元年后,盖误以‘朔’字为‘光’字耳。”《汉书补注》先谦案:“窃意三人上书皆在元光六年。《史记》载安书‘今欲招南夷’云云,欲者,将然之词,非已成之迹也。本书删去欲字,遂滋后人之疑。”可见,《通鉴考异》误把“将然之事”当作“已成之迹”,遂改而致误。但《汉书补注》提出元光六年新说,并无明证,属猜测之言,也不可取。本书仍据《史记》、《汉书》系于元光元年。

又徐乐、严安亦上书:“书奏天子,天子召见三人,谓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见之晚也!’于是上乃拜主父偃、徐乐、严安为郎中。偃数见,上疏言事,诏拜偃为谒者,迁为中大夫。一岁中四迁偃。”

4.徐乐作《上武帝书言世务》。

《史记·主父偃列传》:“是时赵人徐乐、齐人严安俱上书言世务,各一事。徐乐曰”云云,是为《上武帝书言世务》。“严安上书曰”云云,是为《上书言世务》。索隐按:“本姓庄,避明帝讳,后并改‘严’也。”此后徐乐事无考。

徐乐作品:《汉书·艺文志》纵横家:“徐乐一篇。”《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

5.严安作《上书言世务》。

见上。又《汉书·严安传》:“严安者,临菑人也。以故丞相史上书,曰”云云。此后严安事无考。

严安作品:《汉书·艺文志》纵横家:“庄安一篇。”《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

6.董仲舒作《雨雹对》、《殿庙火灾对》;下吏。

《古文苑》卷十一载董仲舒《雨雹对》曰:“元光元年二月,京师雨雹,鲍敞问董仲舒曰:‘雹何物也,何气而生之?’仲舒曰”云云。

《汉书·五行志》上:“武帝建元六年六月丁酉,辽东高庙灾。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董仲舒对曰”云云,是为《殿庙火灾对》。《汉书·武帝纪》:“(建元)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按《汉书·董仲舒传》:“先是辽东高庙、长陵高园殿灾,仲舒居家推说其意,草稿未上,主父偃候仲舒,私见,嫉之,窃其书而奏焉。上召视诸儒,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大愚。于是下仲舒吏,当死,诏赦之。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按火灾在六年,而主父偃仕进在元光元年,则窃书在本年,时仲舒“草稿未上”。

7.司马谈学《易》于杨何。

《史记·太史公自序》:“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受《易》于杨何,习道论于黄子。太史公仕于建元元封之间。”按杨何为菑川人,元光元年受征为汉中大夫,司马谈学《易》当在其后不久。《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王子中)同传菑川人杨何。何元朔中以治《易》为汉中大夫。”又《儒林列传》:“田何传东武人王同子仲,子仲传菑川人杨何。何以《易》,元光元年征,官至中大夫。”

元光二年戊申,前133

刘彻二十四岁,公孙弘六十七岁,主父偃六十六岁,董仲舒五十九岁,刘嫖五十八岁,刘安四十七岁,司马相如四十七岁,朱买臣四十三岁,刘德三十九岁,刘辟强三十二岁,平阳公主三十岁,东方朔二十九岁,卓文君二十八岁,枚皋二十七岁,夏侯胜十五岁,司马迁十三岁,苏武十二岁,韦贤十一岁,终军八岁,霍去病八岁,赵充国五岁

1.武帝作《赐严助书》、《欲伐匈奴诏》;初事鬼神。

《赐严助书》见《汉书·严助传》(详后)。《欲伐匈奴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此诏标志汉匈正式开战,从高帝七年实行近八十年的和亲政策宣告结束。又:“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汉书·郊祀志》:“明年,上初至雍,郊见五畤。后常三岁一郊。是时上求神君,舍之上林磃氏馆……是时,李少君亦以祠灶、榖道、却老方见上,上尊之。”

2.严助作《上书谢罪》。

《汉书·严助传》言严助为会稽太守后:“数年,不闻问。赐书曰”云云,是为《赐严助书》。“助恐,上书谢称:‘《春秋》天王出居于郑,不能事母,故绝之。臣事君,犹子事父母也,臣助当伏诛。陛下不忍加诛,愿奉三年计最。’”三年,当指元光三年,本年则为二年。

3.吾丘寿王上书请击匈奴,复为郎。

《汉书·吾丘寿王传》:“迁侍中中郎,坐法免。上书谢罪,愿养马黄门,上不许。后愿守塞扞寇难,复不许。久之,上疏愿击匈奴,诏问状,寿王对良善,复召为郎。”按本年武帝下诏击匈奴,寿王上书,或在其时。

4.董仲舒复为江都相,作《止雨祝》。

《春秋繁露·止雨》:“二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午,江都相仲舒告内史中尉”云云。苏舆以为“二十一年”指武帝二十一年,不妥。《中国文学编年史》以为是指江都易王二十一年,即武帝元光二年,可从。建元三年董仲舒“中废为中大夫”,至此复任江都相。

5.杨贵作《病且终令其子》、《报祁侯缯它书》。

《汉书·杨胡朱梅云传》:“杨王孙者,孝武时人也。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亡所不致。及病且终,先令其子,曰”云云,是为《病且终令其子》。“其子欲默而不从,重废父命,欲从之,心又不忍,乃往见王孙友人祁侯。祁侯与王孙书曰……王孙报曰”云云,是为《报祁侯缯它书》。祁侯信中言“仆迫从上祠雍,未得诣前”,按《武帝纪》元光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祁穀缯贺:“孝景六年,侯它嗣,十九年,元光二年,坐射擅罢,免。”则祁侯免爵在本年从行祠雍之后,他与杨贵通信当在其前。

杨贵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

元光三年己酉,前132

刘彻二十五岁,公孙弘六十八岁,主父偃六十七岁,董仲舒六十岁,刘嫖五十九岁,刘安四十八岁,司马相如四十八岁,朱买臣四十四岁,刘德四十岁,刘辟强三十三岁,平阳公主三十一岁,东方朔三十岁,卓文君二十九岁,枚皋二十八岁,夏侯胜十六岁,司马迁十四岁,苏武十三岁,韦贤十二岁,终军九岁,霍去病九岁,赵充国六岁

1.《颍川儿歌》出现。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灌)夫不喜文学,好任侠,已然诺。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桀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颍川儿乃歌之曰:‘颍水清,灌氏宁;颍水浊,灌氏族。’”又:“元光四年春,丞相言灌夫家在颍川,横甚,民苦之。请案。”集解徐广曰:“疑此当是三年也。其说在后。”元光三年(从徐广说)丞相田蚡以民苦欲治灌氏,则其时《颍川儿歌》已流行。

2.严助上计留为侍中。

《汉书·严助传》:严助前年上书谢罪,“诏许,因留侍中。有奇异,辄使为文,及作赋颂数十篇。”“因留侍中”,即严助因元光三年上计而留为侍中。

元光四年庚戌,前131

刘彻二十六岁,公孙弘六十九岁,主父偃六十八岁,董仲舒六十一岁,刘嫖六十岁,刘安四十九岁,司马相如四十九岁,朱买臣四十五岁,刘德四十一岁,刘辟强三十四岁,平阳公主三十二岁,东方朔三十一岁,卓文君三十岁,枚皋二十九岁,夏侯胜十七岁,司马迁十五岁,苏武十四岁,韦贤十三岁,终军十岁,霍去病十岁,赵充国七岁

1.平阳主寡居。

《史记·曹相国世家》:曹参之孙曹奇,“立七年卒,谥为简侯。子时代侯。时尚平阳公主,生子襄。时病疠,归国。立二十三年卒,谥夷侯”。《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平阳懿侯曹参:“孝景四年,夷侯时嗣,二十三年薨。元光五年,共侯襄嗣。”从景帝四年(前153)至此,为二十三年。

元光五年辛亥,前130

刘彻二十七岁,公孙弘七十岁,主父偃六十九岁,董仲舒六十二岁,刘嫖六十一岁,刘安五十岁,司马相如五十岁,朱买臣四十六岁,刘德四十二岁,刘辟强三十五岁,平阳公主三十三岁,东方朔三十二岁,卓文君三十一岁,枚皋三十岁,夏侯胜十八岁,司马迁十六岁,苏武十五岁,韦贤十四岁,终军十一岁,霍去病十一岁,赵充国八岁

1.武帝作《策废陈皇后》、《元光五年策贤良制》、《册书答公孙弘》。

《策废陈皇后》见《汉书·外戚传》:陈皇后挟妇人媚道事觉之后,“元光五年,上遂穷治之,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巫蛊祠祭祝诅,大逆无道,相连及诛者三百余人。楚服枭首于市。使有司赐皇后策曰”云云。后二诏见《汉书·公孙弘传》(详后)。

2.公孙弘作《元光五年举贤良对策》、《上疏言治道》、《对册书问治道》;拜博士,迁左内史。

《汉书·公孙弘传》:“元光五年,复征贤良文学,菑川国复推上弘。弘谢曰:‘前已尝西,用不能罢,愿更选。’国人固推弘,弘至太常。上策诏诸儒”云云,是为《元光五年策贤良制》。“弘对曰”云云,是为《元光五年举贤良对策》。“时对者百余人,太常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对为第一。召入见,容貌甚丽,拜为博士,待诏金马门。弘复上疏曰”云云,是为《上疏言治道》。“书奏,天子以册书答曰”云云,是为《册书答公孙弘》。“弘对曰”云云,是为《对册书问治道》。“上异其言。时方通西南夷……一岁中至左内史。”《史记·平津侯列传》:“二岁中,至左内史。”集解徐广曰:“一云一岁。”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博士公孙弘为左内史,四年迁。”则《史记》所言“二岁”当作一岁,徐广说是。

3.邹长倩作《遗公孙弘书》。

《西京杂记》卷五:“公孙弘以元光五年为国士所推,上为贤良。国人邹长倩以其家贫,少自资致,乃解衣裳以衣之,释所著冠履以与之,又赠以刍一束、素丝一襚、扑满一枚,书题遗之曰”云云。“弘答烂败不存。”

4.董仲舒作《元光五年举贤良对策》。

《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即位,进用英隽,议立明堂,制礼服,以兴太平。会窦太后好黄老言,不悦儒术,其事又废。后董仲舒对策言”云云。“是时,上方征讨四夷,锐志武功,不暇留意礼文之事。”据此,此文当作于建元二年窦太后黜儒和元光二年(前133)对匈开战之后。其后征文学对策事,唯本年有记载,则仲舒此文当作于本年。此文《全汉文》失收。过去有人以为此文为建元元年《举贤良对策》的节文,误。按本年对策主张“务德教而省刑罚”,建言“立太学”,“务教化”,最后说:“今临政而愿治七十余岁,不如退而更化。”从高帝元年(前206)开国至建元元年为六十六年,与同年对策文所言“七十余岁”不符;而至元光五年则为七十六年,与本年对策文正相符。又本年对策文一气呵成,非节删可比。

或以为元光五年无举贤良之事。按元光元年冬言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之后,五月即诏贤良,则举孝廉就是举贤良。据《通典》卷十三“历代制”条言武帝定制:“郡国口二十万以上岁察一人,四十万以上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习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决断,材任三辅县令。”可见举孝廉为岁举,元光五年按例也有,不必另外标出。此乃史家笔法,犹如《春秋》“初税亩”一样:只记某制度的创设之年,其后各年例行实施则略,此所谓“初体”。《汉书》多用此体,如《武帝纪》元光六年言“初算商车”,则元朔元年依例算商车;元狩四年“初算缗钱”,则元狩五年依例算缗钱;天汉三年“初榷酒酤”,则天汉四年依例有榷酒酤。等等。

又按《武帝纪》元光元年载《诏贤良》后言:“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不少论者据此将公孙弘、董仲舒二人对策事系于该年。按此为史家“终言之”体例,本纪多有此体例。如《宣帝纪》五凤二年(前56)言平通侯杨恽“坐前为光禄勋有罪,免为庶人。不悔过,怨望,大逆不道,要斩”。但杨恽腰斩实际上是在其后的五凤四年。班固循初体之例,于元光五年不再叙该年举孝廉之事,故于初立之年终言之,以明其影响作用。按元光元年公孙弘、董仲舒未出,可能与此制初行,郡国积极性不高有关,故武帝元朔元年《议不举孝廉者罪诏》批评地方“今或至合郡而不荐一人”。异说详《秦汉文学编年史》元光元年。

5.河间王刘德来朝献乐,归卒。(附毛公)

《汉书·景十三王传》:“武帝时,献王来朝,献雅乐,对三雍宫,及诏策所问三十余事。其对推道术而言,得事之中,文约指明。”应劭曰:“辟雍、明堂、灵台也。”《史记·五宗世家》:“二十六年卒。”集解引《汉名臣奏》杜业奏曰:“河间献王经术通明,积德累行,天下雄俊众儒皆归之。孝武帝时,献王朝,被服造次必于仁义。问以五策,献王辄对无穷。孝武帝艴然难之,谓献王曰:‘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王知其意,归即纵酒听乐,因以终。”《西汉年纪》考异曰:“盖河间王栗姬子,太子荣同母弟也,荣废而武帝立,固已不能无疑于栗氏子矣。况德贤明如此,而属又称兄,此帝之所以尤不能无忌也。德知其意,归而纵酒,曾未三月而继之以死,盖等死也。”《汉书·武帝纪》:“(元光)五年春正月,河间王德薨。”

刘德对汉代礼乐文化的复兴做出了杰出贡献。《汉书·艺文志》:“武帝时,河间献王好儒,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献八佾之舞,与制氏不相远。其内史丞王定传之,以授常山王禹。”儒家:“《河间周制》十八篇。”本注:“似河间献王所述也。”又:“河间献王《对上下三雍宫》三篇。”《汉书·礼乐志》:“河间献王采礼乐古事,稍稍增辑,至五百余篇。”“是时,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天子下大乐官,常存肄之,岁时以备数,然不常御,常御及郊庙皆非雅声。”《隋书·经籍志》礼家:“汉初,有高堂生传《十七篇》,又有古经,出于淹中,而河间献王,好古爱学,收集余烬,得而献之,合五十六篇,并威仪之事。”“而汉时有李氏得《周官》。《周官》盖周公所制官政之法,上于河间献王,独阙《冬官》一篇,献王购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记》以补其处,合成六篇奏之。”“汉初,河间献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后学所记一百三十一篇献之,时亦无传之者。”

附毛公。《汉书·儒林传》:“毛公,赵人也。治《诗》,为河间献王博士,授同国贯长卿。”《汉书·艺文志》诗家:“《毛诗》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又有毛公之学,自谓子夏所传,而河间献王好之,未得立。”《后汉书·儒林列传》:“赵人毛苌传《诗》,是为《毛诗》,未得立。”《隋书·经籍志》一:“《毛诗》二十卷,汉河间太傅毛苌传,郑氏笺。”《经典释文序录》:“《毛诗》者,出自毛公,河间献王好之。徐整云:子夏授高行子,高行子授薛仓子,薛仓子授帛妙子,帛妙子授河间人大毛公,毛公为《诗故训传》于家,以授赵人小毛公,小毛公为河间献王博士,以不在汉朝,故不列于学。一云:子夏传曾申,申传魏人李克,克传鲁人孟仲子,孟仲子传根牟子,根牟子传赵人孙卿子,孙卿子传鲁人大毛公。”

6.雅乐存太乐。

见上。

7.司马相如作《喻巴蜀檄》。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为郎数岁,会唐蒙使略通夜郎西僰中,发巴蜀吏卒千人,郡又多为发转漕万余人,用兴法诛其渠帅,巴蜀民大惊恐。上闻之,乃使相如责唐蒙,因喻告巴蜀民以非上意。檄曰”云云。《史记·西南夷列传》:“乃拜蒙为郎中将,将千人,食重万余人,从巴蜀筰关入,遂见夜郎侯多同……蜀人司马相如亦言西南夷邛、筰可置郡。使相如以郎中将往喻,皆如南夷,为置一都尉,十余县,属蜀。”《汉书·武帝纪》本年:“夏,发巴蜀治南夷道,又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汉晋学术编年》卷二系此事于建元六年(前135),不确。

8.翟公作《署门歌》。

《史记·汲郑列传》太史公曰:“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翟公复为廷尉,宾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廷尉翟公。”其复为廷尉,或在此时。此后翟公事不可考。

翟公作品:《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元光六年壬子,前129

刘彻二十八岁,公孙弘七十一岁,主父偃七十岁,董仲舒六十三岁,刘嫖六十二岁,刘安五十一岁,司马相如五十一岁,朱买臣四十七岁,刘辟强三十六岁,平阳公主三十四岁,东方朔三十三岁,卓文君三十二岁,枚皋三十一岁,夏侯胜十九岁,司马迁十七岁,苏武十六岁,韦贤十五岁,终军十二岁,霍去病十二岁,赵充国九岁

1.武帝作《赦雁门代郡军士诏》。

见《汉书·武帝纪》本年。

2.馆陶公主寡居,幸董偃。

《汉书·东方朔传》:“帝姑馆陶公主号窦太主,堂邑侯陈午尚之。午死,主寡居,年五十余矣,近幸董偃。始偃与母以卖珠为事,偃年十三,随母出入主家。左右言其姣好,主召见,曰:‘吾为母养之。’因留第中,教书计相马御射,颇读传记。至年十八而冠,出则执辔,入则侍内。为人温柔爱人,以主故,诸公接之,名称城中,号曰董君。”董偃从爰叔计,说窦太主献长门园,“主立奏书献之。上大悦,更名窦太主园为长门宫。主大喜,使偃以黄金百斤为爰叔寿。”《汉书·外戚传》:“元光五年……明年,堂邑侯午薨,主男须嗣侯。主寡居,私近董偃。”明年即元光六年,馆陶公主刘嫖丈夫陈午卒,乃幸董偃,时刘嫖六十余岁。此言五十余,当讳其淫也。

3.东方朔谏武帝宣室设饮董偃。

《汉书·东方朔传》:“(爰)叔因是为董君画求见上之策,令主称疾不朝……有顷,主疾愈,起谒,上以钱千万从主饮。后数日,上临山林,主自执宰敝膝,道入登阶就坐。坐未定,上曰:‘愿谒主人翁。’……当是时,董君见尊不名,称为主人翁,饮大欢乐。主乃请赐将军列侯从官金钱杂缯各有数。于是董君贵宠,天下莫不闻。郡国狗马蹴鞠剑客辐凑董氏。常从游戏北宫,驰逐平乐,观鸡鞠之会,角狗马之足,上大欢乐之。于是上为窦太主置酒宣室,使谒者引内董君。是时,朔陛戟殿下,辟戟而前曰……上曰:‘善。’有诏止,更置酒北宫,引董君从东司马门。东司马门更名东交门。赐朔黄金三十斤。”

4.司马相如使蜀,作《难巴蜀父老》、《答盛览问作赋》;又作《长门赋》。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是时邛筰之君长闻南夷与汉通,得赏赐多,多欲愿为内臣妾,请吏,比南夷。天子问相如,相如曰:‘邛、筰、冉、img4者近蜀,道亦易通,秦时尝通为郡县,至汉兴而罢。今诚复通,为置郡县,愈于南夷。’天子以为然,乃拜相如为中郎将,建节往使。副使王然于、壶充国、吕越人驰四乘之传,因巴蜀吏币物以赂西夷……司马长卿便略定西夷,邛、筰、冉、img5、斯榆之君皆请为内臣。除边关,关益斥,西至沬、若水,南至牂柯为徼,通零关道,桥孙水以通邛都。还报天子,天子大说。相如使时,蜀长老多言通西南夷不为用,唯大臣亦以为然。相如欲谏,业已建之,不敢,乃著书,籍以蜀父老为辞,而己诘难之,以风天子,且因宣其使指,令百姓知天子之意。其辞曰”云云,是为《难巴蜀父老》。按文中言“汉兴七十有八载”,集解徐广曰:“元光六年也。”

《西京杂记》卷二:“司马相如为《上林》、《子虚》赋,意思萧散,不复与外事相关,控引天地,错综古今,忽然如睡,焕然而兴,几百日而后成。其友人盛览,字长通,牂牁名士,尝问以作赋。相如曰”云云,是为《答盛览问作赋》。“览乃作《合组歌》、《列锦赋》而退,终身不复敢言作赋之心矣。”盛览为牂柯人,相如使西南时经过此地,其问答或在此时。

《文选》卷十六载司马相如《长门赋》序曰:“孝武帝陈皇后,时得幸,颇妒,别在长门宫,愁闷悲思。闻蜀郡成都司马相如,天下工为文,奉黄金百斤,为相如文君取酒,因于解悲愁之辞。而相如为文以悟主上,陈皇后复得亲幸。其辞”云云。按陈皇后之废,在元光五年(详前)。据包明明先生考证,“陈皇后被废的第二年,陈午死。陈午死后才有长公主嫖近幸董偃,献长门园一事。也就是说,先是陈皇后被废,后来才有长门园更名长门宫一事。长门在长安城东南,长门宫就建在那里。由此看来,陈皇后被废之后是回到了母亲那里,住在长门园,亦即后来的长门宫所在地,而不是住在皇家的冷宫里。[5]而武帝确实光临过长公主家,这或许与会陈阿娇有关。如此说来,司马相如为陈阿娇作《长门赋》也是有可能的。

5.后人作《长门怨》。

《乐府古题要解》卷下:“右为汉武帝陈皇后作也。后,长公主嫖有女字阿娇,及卫子夫得幸,后退居长门宫。愁闷悲思,闻司马相如工文章,奉黄金百斤,令为解愁之辞。相如作《长门赋》,帝见而伤之,复得亲幸者数年。后人因其赋为《长门怨》焉。”

6.公孙弘为后母服丧三年。

《汉书·公孙弘传》言弘为内史后:“养后母孝谨,后母卒,服丧三年。”《中国文学编年史》云:“公孙弘去岁为左内史,元朔三年迁御史大夫,迁御史大夫当三年服竟,故后母丧当在此年。”可从。

元朔元年癸丑,前128

刘彻二十九岁,公孙弘七十二岁,主父偃七十一岁,董仲舒六十四岁,刘嫖六十三岁,刘安五十二岁,司马相如五十二岁,朱买臣四十八岁,刘辟强三十七岁,平阳公主三十五岁,东方朔三十四岁,卓文君三十三岁,枚皋三十二岁,夏侯胜二十岁,司马迁十八岁,苏武十七岁,韦贤十六岁,终军十三岁,霍去病十三岁,赵充国十岁,刘据一岁

1.武帝作《议不举孝廉者罪诏》、《赦诏》(朕闻)。

见《汉书·武帝纪》本年。《议不举孝廉者罪诏》针对“今或至合郡而不荐一人”的现状,要求有司“议不举者罪”。有司奏议:“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武帝批准,察举制由此得到切实的推行。

2.刘据出生。

《汉书·外戚传》:“而(卫)子夫生三女,元朔元年生男据,遂立为皇后。”《汉书·武五子传》:“卫皇后生戾太子……戾太子据,元狩元年立为皇太子,年七岁矣。初,上年二十九乃得太子,甚喜,为立禖,使东方朔、枚皋作禖祝。”

3.卫子夫立为皇后。

见上。又《汉书·武帝纪》本年:“春三月甲子,立皇后卫氏。”《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本年:“卫夫人立为皇后。”

4.枚皋作《皇太子生赋》、《立皇太子禖祝》;又作赋戒卫皇后。

《汉书·枚皋传》:“武帝春秋二十九乃得皇子,群臣喜,故皋与东方朔作《皇太子生赋》及《立皇子禖祝》,受诏所为,皆不从故事,重皇子也。”又作赋戒卫皇后:“初,卫皇后立,皋奏赋以戒终。”

5.东方朔作《皇太子生赋》、《皇太子生禖》。

见上。又《汉书·东方朔传》:“朔之文辞……其余有……《皇太子生禖》。”

6.主父偃与立卫皇后,有功。

《汉书·主父偃传》:“尊立卫皇后及发燕王定国阴事,偃有功焉。”按《通鉴》于本年始叙主父偃等人上书,不确。

7.韩安国作《上书言罢屯》。

《史记·韩长孺列传》:“明年,匈奴大入边,杀辽西太守,及入雁门,所杀略数千人。车骑将军卫青击之,出雁门。卫尉安国为材官将军,屯于渔阳。安国捕生虏,言匈奴远去。即上书言”云云。《汉书·武帝纪》本年:“秋,匈奴入辽西,杀太守;入渔阳、雁门,败都尉,杀略三千余人。遣将军卫青出雁门。”

8.朱买臣妻求去。

《汉书·朱买臣传》:“(朱买臣)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勿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买臣笑曰:‘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贵报女功。’妻恚怒曰:‘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买臣不能留,即听去。”此言四十余,荀悦《汉纪》则言“今四十八矣”。或有所据,姑从之。

9.张骞亡至西域诸国。

《史记·大宛列传》:“(匈奴)留骞十余岁,与妻,有子,然骞持汉节不失。居匈奴中,益宽,骞因与其属亡向月氏,西走数十日至大宛。大宛闻汉之饶财,欲通不得,见骞,喜,问曰:‘若欲何之?’骞曰:‘为汉使月氏,而为匈奴所闭道。今亡,唯王使人导送我。诚得至,反汉,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大宛以为然,遣骞,为发导绎,抵康居,康居传致大月氏。”从建元三年留匈奴至此十一年。按张骞归汉在元朔三年(前126),距建元三年出使十三年,又在西域留岁余,归途复留匈奴岁余,故去时留匈奴十余岁,当以十一岁计。

10.鲁恭王刘余去世。

《汉书·武帝纪》本年:“鲁王余、长沙王发皆薨。”《汉书·景十三王传》鲁恭王余:“二十八年薨。”《史记·五宗世家》略异:“二十六年卒。”

鲁恭王与孔壁古书的复出密切相关。《汉书·艺文志》:“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汉书·刘歆传》:“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书》十六篇。”

11.长沙王刘发去世。

见上。又《汉书·景十三王传》:“二十八年薨。”长沙王二十八年,即武帝元朔元年。

刘发作品:《汉书·艺文志》赋家:“长沙王群臣赋三篇。”

元朔二年甲寅,前127

刘彻三十岁,公孙弘七十三岁,主父偃七十二岁,董仲舒六十五岁,刘嫖六十四岁,刘安五十三岁,司马相如五十三岁,朱买臣四十九岁,刘辟强三十八岁,平阳公主三十六岁,东方朔三十五岁,卓文君三十四岁,枚皋三十三岁,夏侯胜二十一岁,司马迁十九岁,苏武十八岁,韦贤十七岁,终军十四岁,霍去病十四岁,赵充国十一岁,刘据二岁

1.武帝作《许诸侯王分子弟邑诏》、《益封卫青》、《报李广》、《赐吾丘寿王玺书》。

《许诸侯王分子弟邑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益封卫青》见《汉书·卫青传》:“元朔元年……明年,青复出云中……上曰”云云。《报李广》见《汉书·李广传》:李广闲居,霸陵尉辱之。“居无何,匈奴入辽西,杀太守,败韩将军。韩将军后徙居右北平,死。于是上乃召拜广为右北平太守。广请霸陵尉与俱,至军而斩之。上书自陈谢罪。上报曰”云云。《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元朔元年:“韩安国为将屯将军,军代,明年,屯渔阳卒。”“明年”即元朔二年。《赐吾丘寿王玺书》见《汉书·吾丘寿王传》(详后)。

2.韩安国去世。

《史记·韩长孺列传》:“罢军屯月余,匈奴大入上谷、渔阳。安国壁乃有七百余人,出与战,不胜,复入壁。匈奴虏略千余人及畜产而去。天子闻之,怒,使使责让安国。徙安国益东,屯右北平……数月,病欧血死。安国以元朔二年中卒。”《汉书·武帝纪》本年春:“匈奴入上谷、渔阳,杀略吏民千余人。”

韩安国作品:《全汉文》辑入两篇,已编年。

3.吾丘寿王为东郡都尉。

《汉书·吾丘寿王传》:“稍迁,会东郡盗贼起,拜为东郡都尉。上以寿王为都尉,不复置太守。是时,军旅数发,年岁不熟,多盗贼。诏赐寿王玺书曰”云云,是为《赐吾丘寿王玺书》。“寿王谢罪,因言其状。”据《武帝纪》,汉匈开战后的元光六年、元朔元年、二年均载有因匈奴发兵事,可谓“军旅数发”,故系寿王为东郡都尉事于此。又《汉书·武帝纪》元光三年,“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师古曰:“濮阳,东郡之县也。”《汉书·沟洫志》:“孝武元光中,河决于瓠子……自河决瓠子后二十余岁,岁因以数不登。”寿王治东郡年岁不熟多盗贼,或与河决泛滥有关。

4.淮南王刘安几杖不朝。

《汉书·武帝纪》:“二年冬,赐淮南王、菑川王几杖,毋朝。”《汉书·淮南王传》:“元朔二年,上赐淮南王几杖,不朝。”《史记·淮南列传》略异:“元朔三年,上赐淮南王几杖,不朝。”此从《汉书》。

5.主父偃作《说武帝令诸侯得分封子弟》、《说武帝徙豪杰茂陵》;发燕王之私,立朔方郡,治齐而下吏。

《史记·主父偃列传》:“偃说上曰……于是上从其计。”集解徐广曰:“元朔二年,始令诸侯王分封子弟也。”是为《说武帝令诸侯得分封子弟》。“又说上曰……上又从其计。”是为《说武帝徙豪杰茂陵》。按《汉书·武帝纪》本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又徙郡国豪杰及訾三百万以上于茂陵。”

又《主父偃列传》:“及发燕王定国阴事,盖偃有功焉……偃盛言朔方地肥饶,外阻河,蒙恬城之以逐匈奴,内省转输戍漕,广中国,灭胡之本也。上览其说,下公卿议,皆言不便。公孙弘曰:‘秦时常发三十万众筑北河,终不可就,已而弃之。’主父偃盛言其便,上竟用主父计,立朔方郡。”《汉书·武帝纪》本年:“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秋,燕王定国有罪,自杀。”又《主父偃列传》:“元朔二年,主父言齐王内淫佚行僻,上拜主父为齐相……乃使人以王与姊奸事动王,王以为终不得脱罪,恐效燕王论死,乃自杀。有司以闻。主父始为布衣时,尝游燕、赵,及其贵,发燕事。赵王恐其为国患,欲上书言其阴事,为偃居中,不敢发。及为齐相,出关,即使人上书,告言主父偃受诸侯金,以故诸侯子弟多以得封者。及齐王自杀,上闻大怒,以为主父劫其王令自杀,乃征下吏治。”《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齐王:“薨,无后,国除为郡。”

6.蓼侯孔臧为太常。

《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蓼侯孔臧为太常。”《孔丛子·连丛子》上:“(臧)历位九卿,迁御史大夫,辞曰:‘臣世以经学为业,家传相承,作为训法。然今俗儒繁说远本,杂以妖妄,难可以教。侍中安国受诏缀集古义,臣乞为太常,典臣家业,与安国纪纲古训,使永垂来嗣。’孝武皇帝重违其意,遂拜太常,其礼赐如三公。”

7.张骞再留匈奴。

《史记·大宛列传》:张骞到达大月氏之后,“大月氏王已为胡所杀,立其太子为王。既臣大夏而居,地肥饶,少寇,志安乐,又自以远汉,殊无报胡之心。骞从月氏至大夏,竟不能得月氏要领。留岁余,还,并南山,欲从羌中归,复为匈奴所得”。按张骞明年即归汉,则再留匈奴岁余当在归汉前一年左右。

8.司马相如复为郎。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元光六年相如使蜀,“其后人有上书言相如使时受金,失官。居岁余,复召为郎。”既言岁余,则一年多可知,姑系于本年。

元朔三年乙卯,前126

刘彻三十一岁,公孙弘七十四岁,主父偃七十三岁,董仲舒六十六岁,刘嫖六十五岁,刘安五十四岁,司马相如五十四岁,朱买臣五十岁,刘辟强三十九岁,平阳公主三十七岁,东方朔三十六岁,卓文君三十五岁,枚皋三十四岁,夏侯胜二十二岁,司马迁二十岁,苏武十九岁,韦贤十八岁,终军十五岁,霍去病十五岁,赵充国十二岁,刘据三岁

1.武帝作《赦诏》(夫刑罚)。

见《汉书·武帝纪》本年。

2.公孙弘迁御史大夫,请专奉朔方,作《郭解罪议》。

《史记·平津侯列传》:“元朔三年,张欧免,以弘为御史大夫。是时通西南夷,东置沧海,北筑朔方之郡。弘数谏,以为罢敝中国以奉无用之地,愿罢之。于是天子乃使朱买臣等难弘置朔方之便。发十策,弘不得一。弘乃谢曰:‘山东鄙人,不知其便若是,愿罢西南夷、沧海而专奉朔方。’上乃许之。”《汉书·武帝纪》:“(元朔)三年春,罢苍海郡……秋,罢西南夷,城朔方城。”《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左内史公孙弘为御史大夫,二年迁。”《汉书·游侠传》:“久之得(郭)解,穷治所犯为,而解所杀,皆在赦前。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之,杀此生,断舌。吏以责解,解实不知杀者,杀者亦竟莫知为谁。吏奏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议曰……遂族解。”既言其事“皆在赦前”,则族解在赦后。考弘为御史大夫的元朔三年到五年之间,唯三年有大赦事。《武帝纪》本年三月诏曰:“其赦天下。”弘之此议,当在其后不久。

3.朱买臣拜为中大夫,诘公孙弘。

见上。又《汉书·朱买臣传》:“后数岁,买臣随上计吏为卒,将重车至长安,诣阙上书,书久不报。待诏公车,粮用乏,上计吏卒更乞匄之。会邑子严助贵幸,荐买臣。召见,说《春秋》,言《楚词》,帝甚说之,拜买臣为中大夫,与严助俱侍中。是时方筑朔方,公孙弘谏,以为罢敝中国。上使买臣难诎弘,语在《弘传》。”

4.严助荐朱买臣。

见上。

5.主父偃被族。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天子亦既囚偃。公孙弘曰:‘齐王以忧死毋后,国入汉,非诛偃无以塞天下之望。’遂诛偃。”《史记·主父偃列传》:偃下吏之后,“主父服受诸侯金,实不劫王令自杀。上欲勿诛,是时公孙弘为御史大夫,乃言曰:‘齐王自杀无后,国除为郡,入汉,主父偃本首恶,陛下不诛主父偃,无以谢天下。’乃遂族主父偃。”《汉书补注》先谦曰:“《通鉴》载偃诛于元朔二年,《史记》偃传言偃诛时公孙弘为御史大夫。考《弘传》及《百官表》,弘为御史大夫在元朔三年,则偃诛以三年矣。《通鉴》系于二年,误。”

主父偃作品:《汉书·艺文志》纵横家:“主父偃二十八篇。”《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6.司马迁开始漫游。

《史记·太史公自序》:“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于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孔子之遗风,乡射邹、峄,厄困鄱、薛、彭城,过梁、楚以归。”

7.兒宽补廷尉张汤文学卒吏。

《汉书·兒宽传》:“兒宽,千乘人也。治《尚书》,事欧阳生。以郡国选诣博士,受业孔安国。贫无资用,尝为弟子都养。时行赁作,img6,休息辄读诵,其精如此。以射策为掌故,功次,补廷尉文学卒吏。”下文明言廷尉即张汤。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中大夫张汤为廷尉。”故以本年为兒宽补廷尉张汤吏的上限年。

8.司马相如作《上书谏猎赋》、《哀秦二世赋》。

9.孔臧作《谏格虎赋》,国除。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元朔三年,侯臧坐为太常,南陵桥坏,衣冠车不得度,国除。”《汉书·百官公卿表》元朔二年:“蓼侯孔臧为太常,三年坐南陵桥坏衣冠道绝免。”《孔丛子·连从子》上载《谏格虎赋》曰:“帝使亡诸大夫问乎下国,下国之君,方帅将士于中原,车骑骈阗,被行冈峦,手格猛虎……”当为谏武帝之作,或与司马相如作同期。

10.张骞归汉,作《具言西域地形》。

《史记·大宛列传》:“留岁余,单于死,左谷蠡王攻其太子自立,国内乱,骞与胡妻及堂邑父俱亡归汉。汉拜骞为太中大夫,堂邑父为奉使君。骞为人强力,宽大信人,蛮夷爱之。堂邑父故胡人,善射,穷急射禽兽给食。初,骞行时百余人,去十三岁,唯二人得还。骞身所至者大宛、大月氏、大夏、康居,而传闻其旁大国五六,具为天子言之。曰”云云。按《汉书·匈奴传》:“是岁,元朔二年也。其后冬,军臣单于死,其弟左谷蠡王伊稚斜自立为单于,攻败军臣单于太子於单。”元朔二年“其后冬”,即为元朔三年之冬。张骞亡归汉,当在匈奴此乱时。

元朔四年丙辰,前125

刘彻三十二岁,公孙弘七十五岁,董仲舒六十七岁,刘嫖六十六岁,刘安五十五岁,司马相如五十五岁,朱买臣五十一岁,刘辟强四十岁,平阳公主三十八岁,东方朔三十七岁,卓文君三十六岁,枚皋三十五岁,夏侯胜二十三岁,司马迁二十一岁,苏武二十岁,韦贤十九岁,终军十六岁,霍去病十六岁,赵充国十三岁,刘据四岁

1.《关东为宁成号》出现。

《史记·酷吏列传》:“宁成家居,上欲以为郡守。御史大夫弘曰:‘臣居山东为小吏时,宁成为济南都尉,其治如狼牧羊。成不可使治民。’上乃拜成为关都尉。岁余,关东吏隶郡国出入关者,号曰‘宁见乳虎,无值宁成之怒’。义纵自河内迁为南阳太守,闻宁成家居南阳,及纵至关,宁成侧行送行,然纵气盛,弗为礼……军数出定襄,定襄吏民乱败,于是徙纵为定襄太守。”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弘为御史大夫,从元朔三年到五年;宁成为关都尉,当在其间。又《汉书·武帝纪》元朔四年:“夏,匈奴入代、定襄、上郡,杀略数千人。”义纵之徙定襄,当在本年夏季之后。其治宁成,自应在本年夏季以前。因此宁成为关都尉,当自三年,故岁余而民号之。

2.东方朔作《与公孙弘借车书》。

《艺文类聚》卷八十九载东方朔《与公孙弘借车书》曰:“木槿夕死朝荣……”《太平御览》卷四百一十载东方朔《与公孙弘书》曰:“爵禄不相责以礼,同类之游……”按文中以吕尚比公孙弘,当在弘为公卿之时。又言“当从甘泉”,考弘任公卿的六年(前126—前121)之中,《汉书·武帝纪》只有元朔四年有行幸甘泉的记载。东方朔借车当在此时。

3.公孙弘作《答东方朔书》。

《艺文类聚》卷九十六载公孙弘《答东方朔书》:“譬犹龙之未升,与鱼鳖为伍。及其升天,鳞不可睹。”当属对东方朔《与公孙弘借车书》的回复。

4.吾丘寿王入为光禄大夫侍中。

《汉书·吾丘寿王传》:“后征入为光禄大夫侍中。”其后即言明年议禁民挟弓弩事,则入为侍中当在其前,故系于此。

元朔五年丁巳,前124

刘彻三十三岁,公孙弘七十六岁,董仲舒六十八岁,刘嫖六十七岁,刘安五十六岁,司马相如五十六岁,朱买臣五十二岁,刘辟强四十一岁,平阳公主三十九岁,东方朔三十八岁,卓文君三十七岁,枚皋三十六岁,夏侯胜二十四岁,司马迁二十二岁,苏武二十一岁,韦贤二十岁,终军十七岁,霍去病十七岁,赵充国十四岁,刘据五岁,贡禹一岁

1.武帝作《劝学诏》、《又益封卫青》、《诏御史封公孙敖等》、《封公孙弘为平津侯诏》。

《劝学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汉书·卫青传》:元朔五年卫青等人大败匈奴右贤王后:“于是引兵而还。至塞,天子使使者持大将军印,即军中拜青为大将军,诸将皆以兵属,立号而归。上曰”云云,是为《又益封卫青》;又封卫青幼子,青以为非所以劝士力战之意也。“上曰:‘我非忘诸校功也,今固且图之。’乃诏御史曰”云云,是为《诏御史封公孙敖等》。《汉书·武帝纪》本年:“大将军卫青将六将军兵十余万人出朔方、高阙,获首虏万五千级。”《封公孙弘为平津侯诏》见《汉书·公孙弘传》(详后)。

2.公孙弘拜相,起客馆;作《请为博士置弟子员议》、《上言徙汲黯为右内史》、《奏禁民挟弓弩》,出董仲舒。

《汉书·公孙弘传》:“元朔中,代薛泽为丞相。先是,汉常以列侯为丞相,唯弘无爵,上于是下诏曰”云云,是为《封公孙弘为平津侯诏》。“其后以为故事,至丞相封侯,自弘始也。时上方兴功业,屡举贤良。弘自见为举首,起徒步,数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馆,开东阁以延贤人,与参谋议。弘身食一肉,脱粟饭,故人宾客仰衣食,奉禄皆以给之,家无所余。”《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本年:“十一月乙丑,御史大夫公孙弘为丞相,封平津侯。”《西京杂记》卷四:“平津侯自以布衣为宰相,乃开东阁,营客馆,以招天下之士……而躬自菲薄,所得俸禄,以奉待之。”公孙弘躬自菲薄以待士,却受到故人讥讽。《西京杂记》卷一:“公孙弘起家徒步为丞相,故人高贺从之。弘食以脱粟饭,覆以布被。贺怨曰:‘何用故人富贵为?脱粟布被,我自有之。’弘大惭,贺告人曰:‘公孙弘内服貂蝉,外衣麻枲,内厨五鼎,外膳一肴,岂可以示天下?’于是朝廷疑其矫焉。弘叹曰:‘宁逢恶宾,不逢故人。’”

《请为博士置弟子员议》见《汉书·儒林传》:“弘为学官,悼道之郁滞,乃请曰:‘丞相、御史言:制曰……谨与太常臧、博士平等议,曰”云云,“制曰:‘可。’自此以来,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汉书·武帝纪》本年:“丞相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学者益广。”《上言徙汲黯为右内史》见《史记·汲黯列传》:“而黯常毁儒,面触弘等徒怀诈饰智以阿人主取容,而刀笔吏专深文巧诋,陷人于罪,使不得反其真,以胜为功。上愈益贵弘、汤,弘、汤深心疾黯,唯天子亦不说也,欲诛之以事。弘为丞相,乃言上曰”云云,“(黯)为右内史数岁,官事不废。”《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主爵都尉汲黯为右内史,五年免。”《禁民挟弓弩》见《汉书·吾丘寿王传》(详后),出董仲舒见《汉书·董仲舒传》(详后)。

3.吾丘寿王作《议禁民不得挟弓弩对》,以难弘。

《汉书·吾丘寿王传》:“后征入为光禄大夫侍中。丞相公孙弘奏言”云云,是为《禁民挟弓弩》。“上下其议。寿王对曰”云云,是为《议禁民不得挟弓弩对》。“书奏,上以难丞相弘。弘诎服焉。”吾丘寿王对中言:“今陛下昭明德,建太平,举俊材,三公有司或由穷巷,起白屋,裂地而封。”师古曰:“白屋,以白茅覆屋也。寿王言此者,并以讥公孙弘。”弘本年拜相,故系于此。《汉晋学术编年》卷二系此事于元狩元年(前122),不确。

4.孔臧与议为博士置弟子员,免太常。

见上。《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孔臧免官,张当居继任太常。此后孔臧事迹无考。

孔臧作品:《孔丛子·连丛子》上:“在官数年,著书十篇而卒。先时尝为赋二十四篇,四篇别不在集,以其幼时之作也。又为书与从弟,及戒子,皆有义,故列之于左。”《汉书·艺文志》儒家:“太常蓼侯孔臧十篇。”本注:“父聚,高祖时以功臣封,臧嗣爵。”赋家:“太常蓼侯孔臧赋二十篇。”《隋书·经籍志》四:“又有汉太常《孔臧集》二卷,亡。”《全汉文》卷十三辑入六篇,一篇编年,五篇待考:《杨柳赋》、《鸮赋》、《蓼虫赋》、《与侍中从弟安国书》、《与子琳书》。

5.董仲舒作《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议胜江公,出为胶西相。

《古文苑》卷十载董仲舒《诣丞相公孙弘记室书》曰:“江都相董仲舒叩头死罪,再拜上言:君侯以周召自然休质,擢升三公,统理海内,总辑百寮,未有半言之教,郡国翕然望风,更思改新以助至治……”显然是在公孙弘本年拜相之后所言,故系于此。按《文章缘起》称此文为“汉江都董仲舒《诣公孙弘奏记》”。

《史记·平津侯列传》:“弘为人意忌,外宽内深。诸尝与弘有卻者,虽详与善,阴报其祸。杀主父偃,徙董仲舒于胶西,皆弘之力也。”《汉书·董仲舒传》:“仲舒为人廉直。是时方外攘四夷,公孙弘治《春秋》不如仲舒,而弘希世用事,位至公卿。仲舒以弘为从谀,弘嫉之。胶西王亦上兄也,尤纵恣,数害吏二千石。弘乃言于上曰:‘独董仲舒可使相胶西王。’胶西王闻仲舒大儒,善待之。”《汉书·儒林传》:“瑕丘江公受《穀梁春秋》及《诗》于鲁申公,传子至孙为博士。武帝时,江公与董仲舒并。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江公呐于口,上使与仲舒议,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孙弘本为《公羊》学,比辑其议,卒用董生。”此言丞相,则议在公孙弘为相时可知。仲舒议胜江公,公孙弘也只能比辑其议,这正是他不如仲舒的体现,可能也是他嫉出仲舒的原因。

6.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

《汉书·儒林传》载公孙弘《请为博士置弟子员议》曰:“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官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常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课,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能称者。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弗能究宣,亡以明布谕下。以治礼掌故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不足,择掌故以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备员。请著功令。它如律令。”武帝批准,成为汉代一大制度。

7.淮南王刘安谋逆,削二县。

《史记·淮南列传》:“元朔五年,太子学用剑,自以为人莫及,闻郎中雷被巧,乃召与戏。被一再辞让,误中太子。太子怒,被恐。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被即愿奋击匈奴。太子迁数恶被于王,王使郎中令斥免,欲以禁后,被遂亡至长安,上书自明。诏下其事廷尉、河南……公卿请削五县,诏削二县。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罚以削地。中尉入淮南界,宣言赦王。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未知得削地,闻汉使来,恐其捕之,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及中尉至,即贺王,王以故不发。其后自伤曰:‘吾行仁义见削,甚耻之。’然淮南王削地之后,其为反谋益甚。”又:“元朔五年秋,衡山王当朝,过淮南,淮南王乃昆弟语,除前卻,约束反具。”《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安有罪,削国二县。”

8.《天下为卫子夫歌》出现。

《史记·外戚世家》:“卫子夫立为皇后,后弟卫青字仲卿,以大将军封为长平侯。四子,长子伉为侯世子,侯世子常侍中,贵幸。其三弟皆封为侯,各千三百户,一曰阴安侯,二曰发干侯,三曰宜春侯,贵震天下。天下歌之曰:‘生男无喜,生女无怒,独不见卫子夫霸天下!’”《史记·卫将军列传》:“元朔之五年春,汉令车骑将军青将三万骑,出高阙……天子曰:‘大将军青躬率戎士,师大捷,获匈奴王十有余人,益封青六千户。’而封青子伉为宜春侯,青子不疑为阴安侯,青子登为发干侯。”

9.平阳主尚卫青。

《史记·外戚世家》:“是时平阳主寡居,当用列侯尚主。主与左右议长安中列侯可为夫者,皆言大将军可,主笑曰:‘此出吾家,常使令骑从我出入耳,奈何用为夫乎?’左右侍御者曰:‘今大将军姊为皇后,三子为侯,富贵振动天下,主何以易之乎?’于是主乃许之。言之皇后,令白之武帝,乃诏卫将军尚平阳公主焉。”

10.贡禹出生。

《汉书·贡禹传》:“贡禹字少翁,琅邪人也。”按后来贡禹为光禄大夫时上书乞骸骨,自言“齿八十一”,上书月余为长信少府,随即为御史大夫,时在初元五年(前44)。由此上推,贡禹当生于本年。

元朔六年戊午,前123

刘彻三十四岁,公孙弘七十七岁,董仲舒六十九岁,刘嫖六十八岁,刘安五十七岁,司马相如五十七岁,朱买臣五十三岁,刘辟强四十二岁,平阳公主四十岁,东方朔三十九岁,卓文君三十八岁,枚皋三十七岁,夏侯胜二十五岁,司马迁二十三岁,苏武二十二岁,韦贤二十一岁,终军十八岁,霍去病十八岁,赵充国十五岁,刘据六岁,贡禹二岁

1.武帝作《议置武功驰赏官诏》、《封霍去病等》。

前者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后者见《汉书·霍去病传》(详后)。

2.淮南王被其孙上告。

《史记·淮南列传》:“王有孽子不害,最长,王弗爱,王、王后、太子皆不以为子兄数。不害有子建,材高有气,常怨望太子不省其父;又怨时诸侯皆得分子弟为侯,而淮南独二子,一为太子,建父独不得为侯。建阴结交,欲告败太子,以其父代之。太子知之,数捕系而榜笞建。建具知太子之谋欲杀汉中尉,即使所善寿春庄芷以元朔六年上书于天子曰……书闻,上以其事下廷尉,廷尉下河南治。”《汉书·淮南王传》:“王有孽子不害……上以其事下廷尉、河南治。是岁元朔六年也。”

3.霍去病立功封冠军侯。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元朔之五年春……其明年春,大将军出定襄……是岁也,大将军姊子霍去病年十八,幸,为天子侍中。善骑射,再从大将军,受诏与壮士,为骠姚校尉,与轻勇骑八百直弃大军数百里赴利,斩捕首虏过当。于是天子曰”云云,是为《封霍去病等》。元朔五年“明年”,即元朔六年。

4.终军选为博士弟子。

《汉书·终军传》:“少好学,以辩博能属文闻于郡中。年十八,选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太守闻其有异材,召见军,甚奇之,与交结。”

5.朱买臣为会稽太守。

《汉书·朱买臣传》:“后买臣坐事免,久之,召待诏。是时,东越数反覆,买臣因言:‘故东越王居保泉山,一人守险,千人不得上。今闻东越王更徙处南行,去泉山五百里,居大泽中。今发兵浮海,直指泉山,陈舟列兵,席卷南行,可破灭也。’上拜买臣会稽太守。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诏买臣到郡,治楼船,备粮食、水战具,须诏书到,军与俱进……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居一月,妻自经死,买臣乞其夫钱,令葬。悉召见故人与饮食,诸尝有恩者,皆报复焉。”按明年朱买臣即由会稽太守入为主爵都尉,故以本年为其守会稽的下限年。

6.张骞为博望侯。

《史记·大宛列传》:“骞以校尉从大将军击匈奴,知水草处,军得以不乏,乃封骞为博望侯。是岁元朔六年也。”《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博望侯张骞:“以校尉数从大将军击匈奴,知道水,及前使绝国大夏,侯。(元朔)六年三月甲辰封。”

元狩元年己未,前122

刘彻三十五岁,公孙弘七十八岁,董仲舒七十岁,刘嫖六十九岁,刘安五十八岁,司马相如五十八岁,朱买臣五十四岁,刘辟强四十三岁,平阳公主四十一岁,东方朔四十岁,卓文君三十九岁,枚皋三十八岁,夏侯胜二十六岁,司马迁二十四岁,苏武二十三岁,韦贤二十二岁,终军十九岁,霍去病十九岁,赵充国十六岁,刘据七岁,贡禹三岁

1.武帝作《报公孙弘》、《遣谒者巡行天下诏》;又作《白麟之歌》(《朝陇首》)。

《报公孙弘》见《汉书·公孙弘传》(详后)。《遣谒者巡行天下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又:“元狩元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获白麟,作《白麟之歌》。”应劭曰:“获白麟,因改元曰元狩也。”《白麟之歌》是武帝时期最早的一首郊祀歌,后来配乐时改名《朝陇首》。《汉书·礼乐志》:“《朝陇首》……元狩元年行幸雍获白麟作。”

2.刘据立为皇太子。

《汉书·武五子传》:“戾太子据,元狩元年立为皇太子,年七岁矣。”又《汉书·武帝纪》本年:“夏四月,赦天下。丁卯,立皇太子。赐中二千石爵右庶长,民为父后者一级。”《汉书补注》何焯曰:“因治淮南狱,闻武安之谋,故立太子。”

3.淮南王刘安自杀。(附淮南小山《招隐士》与《淮南王篇》)

《史记·淮南列传》:刘安孙建上书,“于是廷尉以王孙建辞连淮南王太子迁闻。上遣廷尉监因拜淮南中尉,逮捕太子……太子即自刭,不殊。伍被自诣吏,因告与淮南王谋反,反踪迹具如此。吏因捕太子、王后,围王宫,尽求捕王所与谋反宾客在国中者,索得反具以闻。上下公卿治,所连引与淮南王谋反列侯二千石豪杰数千人,皆以罪轻重受诛……天子使宗正以符节治王。未至,淮南王安自刭杀。王后荼、太子迁诸所与谋反者皆族。天子以伍被雅辞多引汉之美,欲勿诛。廷尉汤曰:‘被首为王画反谋,被罪无赦。’遂诛被。国除为九江郡。”《汉书·武帝纪》本年:“十一月,淮南王安、衡山王赐谋反,诛。党与死者数万人。”《汉书·卫青霍去病传》:“苏建尝说责‘大将军至尊重,而天下之贤士大夫无称焉,愿将军观古名将所招选者,勉之哉!’青谢曰:‘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彼亲待士大夫,招贤黜不肖者,人主之柄也。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票骑亦方此意,为将如此。”公卿视招宾客为畏途,汉之士风由此一变。

刘安作品:《汉书·艺文志》易家:“《淮南道训》二篇。”本注曰:“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号九师说。”又杂家:“《淮南内》二十一篇。”本注:“王安。”“《淮南外》三十三篇。”又赋家:“淮南王赋八十二篇。”又兵家若干篇。《隋书·经籍志》一:“《淮南子》二十一卷,汉淮南王刘安撰,许慎注。”又四:“汉《淮南王集》一卷,梁二卷。”《全汉文》辑入二篇,一篇已编年,另一篇《屏风赋》待考。《汉诗》辑入《八公操》一篇,未编年。又有《谢群公令》。《文章缘起》:“淮南王《谢群公令》。”

附淮南小山《招隐士》与《淮南王篇》。

《汉书·艺文志》赋家:“淮南王群臣赋四十四篇。”《招隐士》当为其中之一。《楚辞》卷十二载淮南小山《招隐士》,王逸注曰:“《招隐士》者,淮南小山之所作也。昔淮南王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俊伟之士。自八公之徒,咸慕其德,而归其仁,各竭才智,著作篇章,分造辞赋,以类相从,故或称小山,或称大山。其义犹《诗》有《小雅》、《大雅》也。小山之徒,闵伤屈原,又怪其文升天乘云,役使百神,似若仙者,虽身沉没,名德显闻,与隐处山泽无异,故作《招隐士》之赋,以章其志也。”《乐府古题要解》卷下:“右《招隐士》,本楚词,汉淮南王安小山所作也,言山中不可以久留,后人改以为五言。”又:“右古词‘淮南王自言尊’,淮南小山所作也。旧说汉淮南王安服食求仙,遍礼方士,遂与八公相携俱去,莫知所适。小山之徒,思恋不已,乃作《淮南王歌》,其词实言安仙去。”《古今注》卷中所载略同。按《文选》卷三十三载《招隐士》题刘安作。

4.刘彭祖作《淮南王安罪议》。

《汉书·淮南王传》:“衡山王赐,淮南王弟,当坐收。有司请逮捕衡山王,上曰:‘诸侯各以其国为本,不当相坐。与诸侯王列侯议。’赵王彭祖、列侯让等四十三人皆曰:‘淮南王安大逆无道,谋反明白,当伏诛。’”按刘彭祖为景帝贾夫人所生,景帝二年为广川王,五年为赵王。

5.公孙弘作《上书乞骸骨》。

《汉书·公孙弘传》:“后淮南、衡山谋反,治党与方急,弘病甚,自以为无功而封侯,居宰相位,宜佐明主镇抚国家,使人由臣子之道。今诸侯有畔逆之计,此大臣奉职不称也。恐病死无以塞责,乃上书曰”云云,是为《上书乞骸骨》。“上报曰”云云,是为《报公孙弘》。“因赐告牛酒杂帛。居数月,有瘳,视事。”

6.严助弃市。

《汉书·严助传》:“后淮南王来朝,厚赂遗助,交私论议。及淮南王反,事与助相连,上薄其罪,欲勿诛。廷尉张汤争,以为助出入禁门,腹心之臣,而外与诸侯交私如此,不诛,后不可治。助竟弃市。”

严助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庄助四篇。”又赋家:“严助赋三十五篇。”《全汉文》辑入两篇,已编年。

7.朱买臣入为主爵都尉,不满张汤之诛严助。

《汉书·朱买臣传》:“居岁余,买臣受诏将兵,与横海将军韩说等俱击破东越,有功。征入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始买臣与严助俱侍中,贵用事,汤尚为小吏,趋走买臣等前。后汤以廷尉治淮南狱,排陷严助,买臣怨汤。”《汉书补注》先谦按:“汤死在元鼎二年,《公卿表》与《武纪》合。汉灭东越在元封元年,《闽粤传》亦与《武纪》合,是东越之灭后汤死六年。若买臣以灭东越功为主爵都尉,又数年而免官,则汤死已久,何至尚有与汤仇害之事?汤死越灭,纪与表传年相符合,此大事不容有误。盖买臣实不预灭越,载记流传,班氏误采,致有抵牾。《汉纪》、《通鉴》载买臣害汤而削其献计灭越事,予谓买臣或因倡伐越之谋,拜会稽太守而未预其功。宜删去上‘买臣受诏将兵’二十一字,则情事吻合矣。”按“击破东越”不等于灭越,先谦说不可取。《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会稽太守朱买臣为主爵都尉。”

8.终军上书,作《白麟奇木对》。

《汉书·终军传》:“军揖太守而去,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军为谒者给事中。从上幸雍祠五畤,获白麟,一角而五蹄。时又得奇木,其枝旁出,辄复合于木上。上异此二物,博谋群臣。军上对曰……对奏,上甚异之,由是改元为元狩。后数月,越地及匈奴名王有率众来降者,时皆以军言为中。”

9.董仲舒致仕,作《郊事对》;又作《士不遇赋》。

《汉书·董仲舒传》言其出为胶西相后:“仲舒恐久获罪,病免。凡相两国,辄事骄王,正身以率下,数上疏谏争,教令国中,所居而治。及去位归居,终不问家产业,以修学著书为事。仲舒在家,朝廷如有大议,使使者及廷尉张汤就其家而问之,其对皆有明法。”《古文苑》卷十一载《郊祀对》:“廷尉臣汤昧死言:臣汤承制,以郊事问故胶西相仲舒。臣仲舒对曰……臣犬马齿衰,赐骸骨,伏陋巷。陛下乃奉使九卿问臣以朝廷之事,臣愚陋,曾不足以承明诏奉大对,臣仲舒冒死以闻。”按张汤为廷尉从元朔三年至元狩二年(前126—前121),而董仲舒元朔五年(前124)出为胶西相。其后至汤迁御史大夫前,《武帝纪》唯本年有幸雍祠祭记载,则仲舒致仕对问当在此。《艺文类聚》卷三十载其《士不遇赋》,其中言:“正身俟时,将就木矣。”本年仲舒七十岁,与此言甚老相合。又言:“努力触藩,徒摧角矣。不出户庭,庶无过矣。”正是其恐获罪病免心态的真实流露。

10.张骞作《言通大夏宜从蜀》。

《汉书·张骞传》:“初,汉欲通西南夷,费多,罢之。及骞言可以通大夏,乃复事西南夷。”《汉书·西南夷传》:“及元狩元年,博望侯张骞言使大夏时,见蜀布、邛竹杖,问所从来,曰:‘从东南身毒国,可数千里,得蜀贾人市。’或闻邛西可二千里有身毒国。骞因盛言大夏在汉西南,慕中国,患匈奴隔其道,诚通蜀,身毒国道便近,又亡害。”《史记·大宛列传》:“骞曰:‘臣在大夏时……今使大夏……从蜀宜径,又无寇。’”

11.东方朔言驺牙,预言有归义者。

《史记·滑稽列传》:“建章宫后阁重栎中有物出焉,其状似麋。以闻,武帝往临视之。问左右群臣习事通经术者,莫能知。诏东方朔视之……曰:‘所谓驺牙者也。远方当来归义,而驺牙先见。其齿前后若一,齐等无牙,故谓之驺牙。’其后一岁所,匈奴混邪王果将十万众来降。”按《汉书·武帝纪》元狩二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则朔言当在元狩元年。

12.兒宽北地视畜。

《汉书·兒宽传》:“宽为人温良,有廉知自将,善属文,然懦于武,口弗能发明也。时张汤为廷尉,廷尉府尽用文史法律之吏,而宽以儒生在其间,见谓不习事,不署曹,除为从史,之北地视畜数年。”按张汤明年即迁为御史大夫,故以本年为兒宽为廷尉张汤到北地视畜的下限年。

元狩二年庚申,前121

刘彻三十六岁,公孙弘七十九岁,董仲舒七十一岁,刘嫖七十岁,司马相如五十九岁,朱买臣五十五岁,刘辟强四十四岁,平阳公主四十二岁,东方朔四十一岁,卓文君四十岁,枚皋三十九岁,夏侯胜二十七岁,司马迁二十五岁,苏武二十四岁,韦贤二十三岁,终军二十岁,霍去病二十岁,赵充国十七岁,刘据八岁,贡禹四岁

1.武帝作《天马歌》;又作《议后土祠》、《公孙弘诔》、《益封霍去病》、《又益封霍去病》、《浑邪王降益封霍去病》。

《史记·乐书》:“又尝得神马渥洼水中,复次以为《太一之歌》。歌曲曰:‘太一贡兮天马下,沾赤汗兮沫流赭。骋容与兮跇万里,今安匹兮龙为友。’……中尉汲黯进曰:‘凡王者作乐,上以承祖宗,下以化兆民。今陛下得马,诗以为歌,协于宗庙,先帝百姓岂能知其音邪?’上默然不说。丞相公孙弘曰:‘黯诽谤圣制,当族。’”《汉书·武帝纪》本年:“夏,马生余吾水中。”此歌即《汉书·礼乐志》所载《天马》其一:“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志叔党,精权奇,img8浮云,晻上驰。体容与,迣万里,今安匹,龙为友。元狩三年马生渥洼水中作。”所载内容与《史记》同,而言作于元狩三年,然元狩三年公孙弘已去世一年,故系于公孙弘在位的元狩二年。

《汉书·郊祀志》:“后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二元以长星曰‘光’,今郊得一角兽曰‘狩’云。其明年,天子郊雍,曰”云云,是为《议后土祠》。得兽之年为元狩元年,其明年即元狩二年。《汉武故事》:“时丞相公孙雄数谏上弗从,因自杀,上闻而悲之,后二十余日有柏谷之逼。乃改殡雄,为起坟冢在茂陵旁,上自为诔曰”云云,是为《公孙弘诔》。“雄尝谏伐匈奴,为之小止。雄卒,乃大发卒数十万,遣霍去病讨胡。”《文章缘起》:“汉武帝《公孙弘诔》。”这个丞相公孙雄,当即公孙弘之误。《益封霍去病》等三诏见《汉书·霍去病传》(详后)。

2.公孙弘去世。

《史记·平津侯列传》:“元狩二年,弘病,竟以丞相终。”《汉书·公孙弘传》:“凡为丞相御史六岁,年八十,终丞相位。”距元朔三年(前126)为御史大夫适为六年。《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三月戊寅,丞相弘薨。壬辰,御史大夫李蔡为丞相。”

公孙弘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类:“公孙弘十篇。”《全汉文》辑入九篇,已编年。又有《公孙子》。《西京杂记》卷三:“公孙弘著《公孙子》,言刑名事,亦谓字直百金。”

3.霍去病击匈奴至祁连。

《汉书·卫青霍去病传》:“去病侯三岁,元狩二年春为票骑将军,将万骑出陇西,有功。上曰”云云,是为武帝《益封霍去病》。“其夏,去病与合骑侯敖俱出北地,异道……去病至祁连山,捕首虏甚多。上曰”云云,是为武帝《又益封霍去病》。其后,去病迎来降浑邪王,“于是上嘉去病之功,曰”云云,是为武帝《浑邪王降益封霍去病》。《汉书·武帝纪》本年:“遣骠骑将军霍去病出陇西,至皋兰,斩首八千余级。”“将军去病、公孙敖出北地二千余里,过居延,斩首虏三万余级。”“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

4.《匈奴歌》出现。

《史记·匈奴列传》:“其明年春,汉使骠骑将军去病将万骑出陇西,过焉支山千余里,击匈奴,得胡首虏万八千余级,破得休屠王祭天金人。其夏,骠骑将军复与合骑侯数万骑出陇西、北地二千里,击匈奴。过居延,攻祁连山,得胡首虏三万余人,裨小王以下七十余人。”正义引《括地志》云:“焉支山一名删丹山,在甘州删丹县东南五十里。《西河故事》云:匈奴失祁连、焉支二山,乃歌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其愍惜乃如此。”

5.张骞失侯为庶人。

《史记·大宛列传》:“其明年,骞为卫尉,与李将军俱出右北平击匈奴。匈奴围李将军,军失亡多;而骞后期当斩,赎为庶人。”《汉书·武帝纪》本年:“匈奴入雁门,杀略数百人。遣卫尉张骞、郎中令李广皆出右北平。广杀匈奴三千余人,尽亡其军四千人,独身脱还,及公孙敖、张骞皆后期,当斩,赎为庶人。”

6.兒宽为御史大夫张汤掾。

《汉书·兒宽传》:“及汤为御史大夫,以宽为掾,举侍御史。见上,语经学。上说之,从问《尚书》一篇。”《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本年:“御史大夫乐安侯李蔡为丞相。御史大夫汤。”《汉书·百官公卿表》则云元狩三年:“三月壬辰,廷尉张汤为御史大夫,六年,有罪自杀。”《通鉴》胡注引《考异》曰:“按李蔡既迁,汤即应补其缺,岂可留之期年,复与李蔡丞相月日正同乎!又按《长历》,三年三月无壬辰,又以得罪之年推之,在今年明矣。”据此,张汤当于本年三月与李蔡同日拜官,不久以兒宽为掾。

7.司马相如作《大人赋》。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见上好仙道,因曰:‘上林之事未足美也,尚有靡者。臣尝为《大人赋》,未就,请具而奏之。’相如以为列仙之传居山泽间,形容甚臞,此非帝王之仙意也,乃遂就《大人赋》。其辞曰……相如既奏《大人之颂》,天子大悦,飘飘有凌云之气,似游天地之间意。”按本年所作《天马》:“今安匹,龙为友。”表现的正是好仙内容,故系《大人赋》于此。

元狩三年辛酉,前120

刘彻三十七岁,董仲舒七十二岁,刘嫖七十一岁,司马相如六十岁,朱买臣五十六岁,刘辟强四十五岁,平阳公主四十三岁,东方朔四十二岁,卓文君四十一岁,枚皋四十岁,夏侯胜二十八岁,司马迁二十六岁,苏武二十五岁,韦贤二十四岁,终军二十一岁,霍去病二十一岁,赵充国十八岁,刘据九岁,贡禹五岁,韦玄成一岁

1.武帝作《诏封萧何曾孙》。

《汉书·萧何传》:“武帝元狩中,复下诏御史”云云。《汉书·武帝纪》本年:“封故相国萧何曾孙庆为列侯。”

2.主爵都尉朱买臣免官,为丞相长史。

《汉书·朱买臣传》:“征入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数年,坐法免官,复为丞相长史。”《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主爵都尉赵食其,二年为将军。”赵食其任主爵都尉当继朱买臣,买臣免官当在其时。

3.董仲舒作《说武帝使关中民种麦》。

《汉书·食货志》:“是后,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役费并兴,而民去本。董仲舒说上曰:‘……愿陛下幸诏大司农,使关中民益种宿麦,令毋后时。’”《汉书·武帝纪》本年:“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

4.东方朔言昆明池黑土。

《三辅黄图》卷四:“汉昆明池,武帝元狩三年穿,在长安西南,周回四十里。”又:“武帝初穿昆明池,得黑土。帝问东方朔,东方朔曰:‘西域胡人知。’乃问胡人,胡人曰:‘劫烧之余灰也。’”《汉书·武帝纪》本年:“减陇西、北地、上郡戍卒半。发谪吏穿昆明池。”

5.韦玄成约生于本年。

《汉书·韦玄成传》:“玄成字少翁。”为韦贤第四子:“贤四子,长子方山为高寝令,早终;次子弘,至东海太守;次子舜,留鲁守坟墓;少子玄成。”本传言其父韦贤“年八十二薨”,又言其兄韦弘子赏“亦年八十余”,而在赏前所叙为玄成,既言“亦”,则玄成也是八十余。按玄成卒于元帝建昭三年(前36),以五计余,玄成时约八十五,则生于元狩三年。

元狩四年壬戌,前119

刘彻三十八岁,董仲舒七十三岁,刘嫖七十二岁,司马相如六十一岁,朱买臣五十七岁,刘辟强四十六岁,平阳公主四十四岁,东方朔四十三岁,卓文君四十二岁,枚皋四十一岁,夏侯胜二十九岁,司马迁二十七岁,苏武二十六岁,韦贤二十五岁,终军二十二岁,霍去病二十二岁,赵充国十九岁,刘据十岁,贡禹六岁,韦玄成二岁,刘德一岁

1.武帝作《益封霍去病》。

见《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详后)。

2.霍去病封狼居胥,作《琴歌》。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元狩四年春,上令大将军青、骠骑将军去病将各五万骑……骠骑将军亦将五万骑,车重与大将军军等,而无裨将。悉以李敢等为大校,当裨将,出代、右北平千余里,直左方兵,所斩捕功已多大将军。军既还,天子曰”云云,是为《益封霍去病》。诏中称赞去病“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翰海”。又:“乃益置大司马位,大将军、骠骑将军皆为大司马。定令,令骠骑将军秩禄与大将军等。自是之后,大将军青日退,而骠骑日益贵。”《乐府诗集》卷六十载霍去病《琴歌》曰:“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载戢干戈,弓矢藏兮。麒麟来臻,凤凰翔兮。与天相保,永无疆兮。亲亲百年,各延长兮。”郭氏引《古今乐录》曰:“霍将军去病益封万五千户,秩禄与大将军等,于是得意欢而作歌。”又按曰:“《琴操》有《霍将军渡河操》,去病所作也。”

3.吾丘寿王作《骠骑论功论》。

《艺文类聚》卷五十九载《骠骑论功论》曰:“骠骑将军霍去病征匈奴,立克胜之功,寿王作士大夫之论,称武帝之德曰”云云。据《汉书·百官公卿表》,去病元狩三年(前120)始为骠骑将军。其后的“克胜之功”,唯今年耳,故系于此。

4.司马相如作《封禅文》。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既病免,家居茂陵。天子曰:‘司马相如病甚,可往后悉取其书;若不然,后失之矣。’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家无书。问其妻,对曰:‘长卿固未尝有书也。时时著书,人又取去,即空居。长卿未死时,为一卷书,曰有使者来求书,奏之。无他书。’其遗札书言封禅事,奏所忠。忠奏其书,天子异之。其书曰”云云。按相如死于明年,此文为其“未死”时作,故系本年。

5.刘德约生于本年。

《汉书·楚元王传》:“辟强子德……德字路叔。”后载昭帝始元二年(前85)刘德三十余。以五计余,刘德当时三十五,则生于本年。

元狩五年癸亥,前118

刘彻三十九岁,董仲舒七十四岁,刘嫖七十三岁,司马相如六十二岁,朱买臣五十八岁,刘辟强四十七岁,平阳公主四十五岁,东方朔四十四岁,卓文君四十三岁,枚皋四十二岁,夏侯胜三十岁,司马迁二十八岁,苏武二十七岁,韦贤二十六岁,终军二十三岁,霍去病二十三岁,赵充国二十岁,刘据十一岁,贡禹七岁,韦玄成三岁,刘德二岁

1.武帝病鼎湖甚。

《史记·封禅书》:“文成死明年,天子病鼎湖甚,巫医无所不致,不愈。游水发根言上郡有巫,病而鬼神下之。上召置祠之甘泉。及病,使人问神君。神君言曰:‘天子无忧病。病少愈,强与我会甘泉。’于是病愈,遂起,幸甘泉,病良已。大赦,置寿宫神君……神君所言,上使人受书其言,命之曰‘画法’。其所语,世俗之所知也,无绝殊者,而天子心独喜。其事秘,世莫知也。”下文言“其后三年……其明年”云云,叙封周后为周子南君和封栾大为乐通侯事,均在元鼎四年,由之上推四年,则武帝病鼎湖在本年。按《汉书·酷吏传》:“上幸鼎湖,病久,已而卒起幸甘泉,道不治。上怒曰:‘(义)纵以我为不行此道乎?’衔之。”义纵后因此获罪弃市。

2.司马相如去世。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既病免,家居茂陵。天子曰:‘司马相如病甚,可往后悉取其书;若不然,后失之矣。’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司马相如既卒五岁,天子始祭后土。八年而遂先礼中岳,封于太山,至梁父禅肃然。”集解徐广曰:“元狩五年也。”按元鼎四年(前113)立后土祠,在元狩五年后五年;元封元年(前110)封泰山,在其后八年。

司马相如作品:《司马相如列传》:“相如他所著,若《遗平陵侯书》、《与五公子相难》、《草木书》篇不采,采其尤著公卿者云。”《汉书·艺文志》小学家:“《凡将》一篇。”本注:“司马相如作。”又杂家:“《荆轲论》五篇。”本注:“轲为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马相如等论之。”又赋家:“司马相如赋二十九篇。”《隋书·经籍志》四:“汉孝文园令《司马相如集》一卷。”《全汉文》辑入十五篇,十一篇已编年,余四篇待考,它们是:《梨赋》、《鱼俎赋》、《报卓文君书》、《凡将篇》。《汉诗》辑入三首,已编年。又有《荆轲赞》、《钓竿诗》及《乐歌》。《文章缘起》:“司马相如《荆轲赞》。”可能为《汉志》所言《荆轲论》五篇之一。《古今注》卷中:“《钓竿》,伯常子妻所作也。伯常子避仇河滨,为渔父,其妻思之,每至河侧,作《钓竿》之歌。后司马相如作《钓竿》之诗,今传为古曲也。”《乐府古题要解》卷一:“右旧说有伯常子避仇河滨为渔者,其妻思之,而为《钓竿歌》,每至河侧,辄歌之。后司马相如作《钓竿诗》,遂传以为乐曲。”《南方草木状》卷上:“司马相如《乐歌》曰:‘太尊蔗浆折朝酲’,是其义也。”

3.卓文君作《司马相如诔》。

《西京杂记》卷二:“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乃作《美人赋》,欲以自刺,而终不能改,卒以此疾至死。文君为诔,传于世。”此后卓文君事无考。

卓文君作品:《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又有《白头吟》诗。《西京杂记》卷三:“相如将聘茂陵人女为妾,卓文君作《白头吟》以自绝,相如乃止。”《乐府古题要解》卷上:“右古词‘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又云‘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始言良人有两意,故来与之相决绝,次言别于沟水之上,叙其本情,终言男儿当重意气,何用于钱刀也。一说司马相如将聘茂陵人女为妾,文君作《白头吟》以自绝,相如乃止。”按《玉台新咏》题为《皑如山上雪》,断入古诗,不题卓文君作。

4.霍去病射杀李敢。

《史记·李将军列传》:“李敢以校尉从骠骑将军击胡左贤王,力战,夺左贤王鼓旗,斩首多,赐爵关内侯,食邑二百户,代广为郎中令。顷之,怨大将军青之恨其父,乃击伤大将军,大将军匿讳之。居无何,敢从上雍,至甘泉宫猎。骠骑将军去病与青有亲,射杀敢。去病时方贵幸,上讳云鹿触杀之。”按李广自杀于元狩四年,霍去病卒于元狩六年,故系李敢事于居中的五年。

5.董仲舒作《论御匈奴》。

《汉书·匈奴传》:“仲舒亲见四世之事,犹复欲守旧文,颇增其约。以为”云云。又:“初,汉两将大出围单于,所杀虏八九万,而汉士物故者亦万数,汉马死者十余万匹。匈奴虽病,远去,而汉马亦少,无以复往。单于用赵信计,遣使好辞请和亲……汉方复收士马,会票骑将军去病死,于是汉久不北击胡。”按《武帝纪》,两将大出围单于在元狩四年,复收马匹在五年,霍去病去世在六年,则匈奴请和亲当在元狩五年,仲舒议或在其时。《西汉年纪》系于四年。

6.终军作《自请使匈奴》,拜谏大夫。

《汉书·终军传》:“当发使匈奴,军自请曰……诏问画吉凶之状,上奇军对,擢为谏大夫。”按军上书中言及“得列宿卫,食禄五年”。从终军元狩元年(前122)上书拜为谒者,至此五年。

7.盐铁实行专卖。

《汉书·食货志》:“有司言三铢钱轻,轻钱易作奸诈,乃更请郡国铸五铢钱,周郭其质,令不可得摩取鋊。大农上盐铁丞孔仅、咸阳言……使仅、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孔仅使天下铸作器,三年中至大司农,列于九卿。”《汉书·百官公卿表》元鼎二年(前115):“大农令孔仅。”从元鼎二年到本年,是为三年。《汉书·武帝纪》本年:“罢半两钱,行五铢钱。”

元狩六年甲子,前117

刘彻四十岁,董仲舒七十五岁,刘嫖七十四岁,朱买臣五十九岁,刘辟强四十八岁,平阳公主四十六岁,东方朔四十五岁,枚皋四十三岁,夏侯胜三十一岁,司马迁二十九岁,苏武二十八岁,韦贤二十七岁,终军二十四岁,霍去病二十四岁,赵充国二十一岁,刘据十二岁,贡禹八岁,韦玄成四岁,刘德三岁

1.武帝作六诏:《遣博士褚大等循行天下诏》、《诏封皇子制》、《封皇子制》、《策封齐王闳》、《策封燕王旦》、《策封广陵王胥》。

前一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后五诏见《史记·三王世家》:“大司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云云,是为《请立皇子为诸侯王疏》。“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奏未央宫。制曰:‘下御史。’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丞非,下御史书到,言……制曰”云云,是为《诏封皇子制》。“三月丙子,奏未央宫……制曰”云云,“四月戊寅,奏未央宫……四月癸未,奏未央宫,留中不下……制曰:‘可。’四月丙申,奏未央宫……制曰”云云,是为《封皇子制》。“维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汤庙立子闳为齐王。曰”云云,是为《策封齐王闳》。“维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汤庙立子旦为燕王。曰”云云,是为《策封燕王旦》。“维六年四月乙巳,皇帝使御史大夫汤庙立子胥为广陵王。曰”云云,是为《策封广陵王胥》。《汉书·武帝纪》本年:“夏四月乙巳,庙立皇子闳为齐王,旦为燕王,胥为广陵王。初作诰。”

2.刘旦立为燕王。

见上。

3.刘胥立为广陵王。

见上。

4.霍去病作《请立皇子为诸侯王疏》,去世。

见上。又《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骠骑将军自四年军后三年,元狩六年而卒。天子悼之,发属国玄甲军,陈自长安至茂陵,为冢象祁连山。”《汉书·武帝纪》本年:“秋九月,大司马骠骑将军去病薨。”

霍去病作品:《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5.馆陶公主刘嫖丧董偃。

《汉书·东方朔传》:东方朔谏武帝宴董偃于宣室,“董君之宠由是日衰,至年三十而终”。按元光元年(前129)嫖寡居,幸董偃,时偃年十八,至此年三十而终。此后刘嫖事不可考。

6.董仲舒作《又言限民名田》。

《汉书·食货志》:“(董仲舒)又言:‘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汉兴,循而未改。古井田法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澹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铁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然后可善治也。’”按文中言请归盐铁于民,而孔仅作盐铁始于元狩五年,专杀之威当指本年直指夏兰之属,故系此文于此。荀悦《汉纪》次此文于元狩四年,不确。《秦汉文学编年史》系此文于元封元年,太晚。

7.腹非之法起。

《汉书·食货志》:“自造白金五铢钱后五岁,而赦吏民之坐盗铸金钱死者数十万人。其不发觉相杀者,不可胜计。赦自出者百余万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氐无虑皆铸金钱矣。犯法者众,吏不能尽诛,于是遣博士褚大、徐偃等分行郡国,举并兼之徒守相为利者。而御史大夫张汤方贵用事,减宣、杜周等为中丞,义纵、尹齐、王温舒等用急刻为九卿,直指夏兰之属始出。而大农颜异诛矣……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比,而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汉书·百官公卿表》元狩四年(前119):“大农令颜异,二年坐腹非诛。”至本年适为二年。

元鼎元年乙丑,前116

刘彻四十一岁,董仲舒七十六岁,朱买臣六十岁,刘辟强四十九岁,平阳公主四十七岁,东方朔四十六岁,枚皋四十四岁,夏侯胜三十二岁,司马迁三十岁,苏武二十九岁,韦贤二十八岁,终军二十五岁,赵充国二十二岁,刘据十三岁,贡禹九岁,韦玄成五岁,刘德四岁

1.吾丘寿王贺上得汉鼎。

《汉书·吾丘寿王传》:“及汾阴得宝鼎,武帝嘉之,荐见宗庙,藏于甘泉宫。群臣皆上寿贺曰:‘陛下得周鼎。’寿王独曰非周鼎。上闻之,召而问之,曰:‘今朕得周鼎,群臣皆以为然,寿王独以为非,何也?有说则可,无说则死。’寿王对曰:‘臣安敢无说……天祚有德而宝鼎自出,此天之所以兴汉,乃汉宝,非周宝也。’上曰:‘善。’群臣皆称万岁。是日,赐寿王黄金十斤。”按《汉书·武帝纪》本年:“得鼎汾水上。”据此,寿王之贺在今年。按《鼎录》卷二:“元鼎元年汾阴得宝鼎,即吾丘寿王所识之鼎。高一丈二尺,受十二石。杂金银铜锡为之。四面蛟龙,两耳能鸣。三足,马蹄,刻山云奇怪之象,纪灵图未然之状。其文曰:‘寿考天地,百祥臻侍,山伏其灵,海伏其异。’此铭在底,下又别有铭。或浮或沉,皆古文复篆。此上古之铸造也。总有九枚。”

2.终军作《奉诏诘徐偃矫制状》。

《汉书·终军传》:“元鼎中,博士徐偃使行风俗。偃矫制,使胶东、鲁国鼓铸盐铁。还,奏事,徙为太常丞。御史大夫张汤劾偃矫制大害,法至死。偃以为《春秋》之义,大夫出疆,有可以安社稷,存万民,专之可也。汤以致其法,不能诎其义。有诏下军问状,军诘偃曰”云云。“奏可。上善其诘,有诏示御史大夫。”按《汉书·武帝纪》元狩六年六月诏曰:“今遣博士大等六人循行天下,存问鳏寡废疾,无以自振业者贷与之。”博士大与徐偃等出使在去年,归而受诘则在今年。

元鼎二年丙寅,前115

刘彻四十二岁,董仲舒七十七岁,朱买臣六十一岁,刘辟强五十岁,平阳公主四十八岁,东方朔四十七岁,枚皋四十五岁,夏侯胜三十三岁,司马迁三十一岁,苏武三十岁,韦贤二十九岁,终军二十六岁,赵充国二十三岁,刘据十四岁,贡禹十岁,韦玄成六岁,刘德五岁

1.武帝作《遣博士循行振饥诏》、《振流民诏》;建柏梁台,作《柏梁诗》。

《遣博士循行振饥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振流民诏》见《史记·平准书》:“是时山东被河灾,及岁不登数年,人或相食,方一二千里。天子怜之,诏曰”云云。“遣使冠盖相属于道,护之,下巴蜀粟以振之。”内容与《遣博士循行振饥诏》内容相近,故系此。

又《武帝纪》本年:“春,起柏梁台。”《汉武故事》:“又起柏梁台,高二十丈,悉以香柏,香闻数十里,以处神君。神君者,长陵女子也,死而有灵。”按《三辅黄图》卷五:“柏梁台,武帝元鼎二年春起。此台在长安城中北阙内。《三辅旧事》云:‘以香柏为梁也,帝尝置酒其上,诏群臣和诗,能七言诗者乃得上。太初中台灾。’”《艺文类聚》卷五十六:“汉孝武皇帝元封三年作柏梁台。诏群臣二千石有能为七言者,乃得上坐。皇帝曰:‘日月星辰和四时。’梁王曰:‘骖驾驷马从梁来。’……东方朔曰:‘迫窘诘屈几穷哉。’”此言元封三年,然柏梁台实起于元鼎二年,故从《三辅黄图》。后人颇疑《柏梁诗》伪,然古文献多有记载。《文章缘起》:“汉武帝《柏梁殿联句》。”《世说新语·排调》刘孝标注:“《东方朔传》曰:‘汉武帝在柏梁台上,使群臣作七言诗。’七言诗自此始也。”《文心雕龙·明诗》:“孝武爱文,柏梁列韵,严马之徒,属辞无方。”《乐府古题要解》卷下:“右起汉武帝柏梁宴作,人为一句,连以成文,本七言诗,诗有七言始于此也。”

2.东方朔作《柏梁诗》。

见上。

3.刘彭祖作《上书告张汤奸状》。

《汉书·张汤传》:张汤有所爱史鲁谒居,“谒居病卧闾里主人,汤自往视病,为谒居摩足。赵国以冶铸为业,王数讼铁官事,汤常排赵王。赵王求汤阴事。谒居尝案赵王,赵王怨之,并上书告:‘汤大臣也,史谒居有病,汤至为摩足,疑与为大奸。’”张汤事发,实始于此。随后朱买臣等继之,武帝乃诛张汤,事在本年,故系于此。

4.朱买臣被诛。

《汉书·朱买臣传》:“始买臣与严助俱侍中,贵用事,汤尚为小吏,趋走买臣等前。后汤以廷尉治淮南狱,排陷严助,买臣怨汤。及买臣为长史,汤数行丞相事,知买臣素贵,故陵折之。买臣见汤,坐床上弗为礼。买臣深怨,常欲死之。后遂告汤阴事,汤自杀,上亦诛买臣。”按《汉书·张汤传》:“始,长史朱买臣素怨汤,语在其传。王朝,齐人,以术至右内史。边通学短长,刚暴人也,官至济南相。故皆居汤右,已而失官,守长史,诎体于汤。汤数行丞相事,知此三长史素贵,常陵折之,故三长史合谋曰……(汤)遂自杀。汤死,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它赢。昆弟诸子欲厚葬汤,汤母曰:‘汤为天子大臣,被恶言而死,何厚葬为!’载以牛车,有棺而无椁。上闻之,曰:‘非此母不生此子。’乃尽按诛三长史。”《汉书·武帝纪》本年冬十一月:“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

朱买臣作品:《汉书·艺文志》赋家:“朱买臣赋三篇。”

5.吾丘寿王被诛。

《汉书·吾丘寿王传》载其贺武帝得汉鼎之后言:“后坐事诛。”寿王坐何事被诛,史无明言,颇疑与张汤之死有关。武帝一怒而按诛三长史,但凡与致张汤之死有关的人必遭重罪。按张汤案实始于赵王刘彭祖之告。赵王不在京,而能知汤阴事,必得之于在京者。谨按寿王为赵人,元朔四年入为光禄大夫侍中,一直到元鼎元年贺上得汉鼎之后(前125—前116)。而严助也为侍中,元狩元年(前122)被诛;朱买臣从元朔三年到六年(前126—前123)之间为中大夫:可见三人曾同为侍中,关系应该不错。后张汤因刘安谋反请诛严助,而朱买臣又为汤长史,因此对张汤不满的寿王极有可能知道张汤阴事并提供给赵王。武帝不能法办赵王,必然更加迁怒于告密者,寿王可能因此与朱买臣等一起被诛。

吾丘寿王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吾丘寿王六篇。”又赋家:“吾丘寿王赋十五篇。”《隋书·经籍志》四:“梁有汉光禄大夫《吾丘寿王集》二卷,亡。”《全汉文》辑入三篇,两篇已编年,《失题》一篇待考。

6.张骞作《请招乌孙居浑邪故地》、《谕指乌孙》,拜为大行。

《史记·大宛列传》:“是后天子数问骞大夏之属。骞既失侯,因言曰”云云,是为《请招乌孙居浑邪故地》。“天子以为然,拜骞为中郎将,将三百人,马各二匹,牛羊以万数,赍金币帛直数千巨万,多持节副使,道可使,使遗之他旁国。骞既至乌孙,乌孙王昆莫见汉使如单于礼,骞大惭,知蛮夷贪,乃曰:‘天子致赐,王不拜则还赐。’昆莫起拜赐,其他如故。骞谕使指曰”云云,是为《谕指乌孙》。“骞还到,拜为大行,列于九卿。”按《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中郎将张骞为大行令。”则张骞文作于本年还为大行令之前。

7.董仲舒去世。

《汉书·董仲舒传》:“年老,以寿终于家。”《汉书·食货志》:“仲舒死后,功费愈甚,天下虚耗,人复相食。”仲舒元狩三年(前120)说上种宿麦关中之后,人复相食的记载首见于元鼎三年,则仲舒之死当在其前。姑定于其前一年的元鼎二年。

董仲舒作品:《董仲舒传》:“仲舒所著,皆明经术之意,及上疏条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说《春秋》事得失,《闻举》、《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属,复数十篇,十余万言,皆传于后世。掇其切当世施朝廷者著于篇。”《汉书·艺文志》春秋家:“《公羊董仲舒治狱》十六篇。”又儒家:“董仲舒百二十三篇。”《隋书·经籍志》一:“《春秋繁露》十七卷,汉胶西相董仲舒撰。”“《春秋决事》十卷,董仲舒撰。”又四:“汉胶西相《董仲舒集》二卷。”本注:“梁二卷。”《全汉文》辑入十八篇,十二篇已编年,另六篇待考,它们是:《七言琴歌》、《请雨书》、《山川颂》、《救日食祝》、《请雨祝》、《李少君家书》。加上严氏失辑的《元光五年举贤良对策》,实际编年十三篇。

元鼎三年丁卯,前114

刘彻四十三岁,刘辟强五十一岁,平阳公主四十九岁,东方朔四十八岁,枚皋四十六岁,夏侯胜三十四岁,司马迁三十二岁,苏武三十一岁,韦贤三十岁,终军二十七岁,赵充国二十四岁,刘据十五岁,贡禹十一岁,韦玄成七岁,刘德六岁

1.武帝作《封常山王二子诏》。

《史记·五宗世家》:常山宪王刘舜之子刘勃,“勃王数月,迁于房陵,国绝。月余,天子为最亲,乃诏有司曰”云云。《汉书·诸侯王表》常山宪王舜:“元鼎三年,王勃嗣,坐宪王丧服奸,废徙房陵。”《全汉文》入元鼎五年,误。

2.兒宽有重罪系,被贳。

《汉书·刘向传》载刘向上变事言:“孝武帝时,兒宽有重罪系,按道侯韩说谏曰:‘前吾丘寿王死,陛下至今恨之;今杀宽,后将复大恨矣!’上感其言,遂贳宽,复用之,位至御史大夫,御史大夫未有及宽者也。”兒宽元鼎四年(前113)为左内史,元封元年(前110)为御史大夫,任内均无中废事,则其下狱必在明年任左内史前,而在前年吾丘寿王被诛之后,故系宽犯重罪被贳事于本年。

元鼎四年戊辰,前113

刘彻四十四岁,刘辟强五十二岁,平阳公主五十岁,东方朔四十九岁,枚皋四十七岁,夏侯胜三十五岁,司马迁三十三岁,苏武三十二岁,韦贤三十一岁,终军二十八岁,赵充国二十五岁,刘据十六岁,贡禹十二岁,韦玄成八岁,刘德七岁

1.武帝作《封周子南君诏》、《封栾大为乐通侯诏》、《得宝鼎》三诏,又作《宝鼎》(《景星》)、《天马之歌》、《帝临》、《华烨烨》、《秋风辞》五诗。

《封周子南君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又:“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十一月甲子,立后土祠于汾阴脽上。礼毕,行幸荥阳……夏,封方士栾大为乐通侯,位上将军。六月,得宝鼎后土祠旁。秋,马生渥洼水中。作《宝鼎》、《天马之歌》。”《汉书·郊祀志》:“是时,上方忧河决而黄金不就,乃拜大为五利将军。居月余,得四印;得天士将军、地士将军、大通将军印。制诏御史”云云,是为《封栾大为乐通侯诏》。又:汾阴宝鼎迎至长安,“公卿大夫皆议尊宝鼎,天子曰”云云,是为《得宝鼎》。

《汉书·礼乐志》:“景星显见……《景星》十二。元鼎五年得鼎汾阴作。”《汉书补注》:“《武纪》得鼎在四年,五当作四。”《礼乐志》又载《帝临》:“……清和六合,制数以五。海内安宁,兴文偃武。后土富媪,昭明三光。穆穆优游,嘉服上黄。《帝临》二。”张晏曰:“此后土之歌也,土数五。”《汉书补注》引王念孙曰:“此即《月令》所云‘其神后土,其数五’,张以为祭后土之歌,是也。”《礼乐志》又载《华烨烨》:“……沛施祐,汾之阿,扬金光,横泰河,莽若云,增阳波。偏胪欢,腾天歌。《华烨烨》十五。”《汉书补注》:“此礼后土祠毕,济汾河作。”

《秋风辞》见《文选》卷四十五:“上行幸河东,祠后土,顾视帝京欣然,中流与群臣饮燕,上欢甚,乃自作《秋风辞》曰”云云。《汉书·郊祀志》:“其夏六月,汾阴巫锦为民祠魏睢后土营旁,见地如钩状,掊视得鼎。鼎大异于众鼎,文镂无款识,怪之,言吏。吏告河东太守胜,胜以闻。天子使验问巫得鼎无奸诈,乃以礼祠,迎鼎至甘泉,从上行,荐之。”《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逯钦立先生按:“得鼎既在六月中,并经遣使验问,则帝之河东当值秋时。《秋风辞》其即此行之作乎?”甚是,可从。《西汉年纪》入天汉元年,不确。

2.皇太子刘据纳史良娣。

《汉书·武五子传》刘据:“少壮,诏受《公羊春秋》,又从瑕丘江公受《穀梁》。及冠就宫,上为立博望苑,使通宾客,从其所好,故多以异端进者。元鼎四年,纳史良娣,产子男进,号曰史皇孙。”

3.中山王刘胜去世。

《史记·五宗世家》:“胜为人乐酒好内,有子枝属百二十余人……立四十二年卒。”《汉书·武帝纪》本年:“春二月,中山王胜薨。”《汉书·景十三王传》:“四十三年薨。”从景帝三年(前154)初王到本年,实为四十二年。

刘胜作品:《汉书·艺文志》:“诏赐中山靖王子哙及儒子妾冰未央材人歌诗四篇。”《全汉文》辑入两篇,一篇编年,另一篇《文木赋》待考。

4.兒宽迁左内史。

《汉书·兒宽传》:“擢为中大夫,迁左内史。”《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中大夫兒宽为左内史,三年迁。”

5.终军作《自请使南越》。

《汉书·终军传》:“南越与汉和亲,乃遣军使南越,说其王,欲令入朝,比内诸侯。军自请:‘愿受长缨,必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军遂往说越王,越王听许,请举国内属。天子大说,赐南越大臣印绶,一用汉法,以新改其俗,令使者留镇抚之。”《汉书·南越传》:“元鼎四年,汉使安国少季谕王、王太后入朝,令辩士谏大夫终军等宣其辞……诸使者皆留镇抚之。”

6.司马谈作《祠后土议》。

《史记·孝武本纪》:“其明年冬,天子郊雍,议曰:‘今上帝朕亲郊,而后土毋祀,则礼不答也。’有司与太史公、祠官宽舒等议”云云。“于是天子遂东,始立后土祠汾阴脽上,如宽舒等议。上亲望拜,如上帝礼。礼毕,天子遂至荥阳而还。”《汉书·郊祀志》则明言太史公为司马谈。

7.张骞去世。

《史记·大宛列传》言其列于九卿后:“岁余,卒。”《汉书·百官公卿表》言其元鼎二年(前115)为大行令后,“三年卒。”至本年为三年。

张骞作品:《全汉文》辑入四篇,已编年。又有《出关志》。《古今注》卷下:“酒杯藤……张骞出大宛得之,事出张骞《出关志》。”按《隋书·经籍志》二:“张骞《出关志》一卷。”又引进胡乐。《古今注》卷中:“《横吹》,胡乐也。张博望入西域,传其法于西京。唯得《摩诃》、《兜勒》二曲。”张骞影响甚巨。《史记·大宛列传》太史公言:“《禹本纪》言‘河出昆仑。昆仑其高二千五百余里,日月所相避隐为光明也。其上有醴泉、瑶池’。今自张骞使大夏之后也,穷河源,恶睹本纪所谓昆仑者乎?故言九州山川,《尚书》近之矣。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因此张骞凿孔西域之于中国,犹哥伦布发现美洲之于欧洲。

元鼎五年己巳,前112

刘彻四十五岁,刘辟强五十三岁,平阳公主五十一岁,东方朔五十岁,枚皋四十八岁,夏侯胜三十六岁,司马迁三十四岁,苏武三十三岁,韦贤三十二岁,终军二十九岁,赵充国二十六岁,刘据十七岁,贡禹十三岁,韦玄成九岁,刘德八岁

1.武帝作五诏:《郊祠泰畤诏》、《以石庆为丞相诏》、《赐卜式爵诏》、《封韩千秋子等》、《征南粤诏》。

《郊祠泰畤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以石庆为丞相诏》见《汉书·石庆传》:“元鼎五年,丞相赵周坐酎金免,制诏御史”云云。《赐卜式爵诏》见《汉书·卜式传》:会吕嘉反,卜式上书请击南越,“上贤之,下诏曰”云云。《封韩千秋子等》见《汉书·南粤传》:南越吕嘉反,尽杀汉使者,击灭韩千秋军,“于是天子曰”云云。“乃赦天下,曰”云云,是为《征南粤诏》。《汉书·景武昭宣先成功臣表》成安侯韩延年:“父千秋以校尉击南越死事,子侯……(元鼎五年)三月壬午封。”按《汉书·武帝纪》本年:“夏四月,南越王相吕嘉反,杀汉使者及其王、王太后。”

2.司马谈作《议立泰畤坛》(严题《议立太畤坛》)。

《史记·孝武本纪》本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昧爽,天子始郊拜泰一。朝朝日,夕夕月,则揖;而见泰一如雍礼……太史公、祠官宽舒等曰”云云。《汉书·郊祀志》则以“太史令谈”代“太史公”。《汉书·武帝纪》本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于甘泉。天子亲郊见,朝日夕月。”

3.有司作《惟泰元》、《天地》。

《汉书·礼乐志》载《惟泰元》:“惟泰元尊,媪神蕃禧,经纬天地,作成四时……”师古曰:“祠太一也。”《汉书补注》引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说:“泰元者,泰一也。泰一与天地并,而非天也。《志》载天子‘祠三一:天一、地一、泰一。’”《礼乐志》又载《天地》:“天地并况,惟予有慕,爰熙紫坛,思求厥路。恭承禋祀,蕴豫为纷,黼绣周张,承神至尊。千童罗舞成八溢,合好效欢虞泰一……”按泰畤立于本年,故系于此。

4.郎中司马迁从上西至空同。

《汉书·武帝纪》本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遂逾陇,登空同,西临祖厉河而还。”《太史公行年考略》:“案《五帝本纪》:‘余尝至空同。’……公西至空同当是是岁十月扈从时事。”

5.东方朔言栾大无状。

《史记·孝武本纪》:“其秋,为伐南越,告祷泰一……而五利将军使不敢入海,之泰山祠。上使人微随验,实无所见。五利妄言见其师,其方尽,多不雠。上乃诛五利。”正义引《汉武故事》云:“东方朔言栾大无状,上发怒,乃斩之。”按五利将军即栾大。

6.终军死于南越。

《汉书·终军传》:“越相吕嘉不欲内属,发兵攻杀其王,及汉使者皆死。语在《南越传》。军死时年二十余,故世谓之‘终童’。”《汉书·南越传》:“王之上书,(吕嘉)数谏止王,王不听。有畔心,数称病不见汉使者……乃与其弟将卒攻杀太后、王,尽杀汉使者。”

终军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终军八篇。”《全汉文》辑入四篇,已编年。

元鼎六年庚午,前111

刘彻四十六岁,刘辟强五十四岁,平阳公主五十二岁,东方朔五十一岁,枚皋四十九岁,夏侯胜三十七岁,司马迁三十五岁,苏武三十四岁,韦贤三十三岁,赵充国二十七岁,刘据十八岁,贡禹十四岁,韦玄成十岁,刘德九岁

1.武帝作《减内史稻田租挈诏》、《敕责杨仆书》、《议郊祀乐》。

《减内史稻田租挈诏》见《汉书·沟洫志》:“自郑国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岁,而兒宽为左内史,奏请穿凿六辅渠,以益溉郑国傍高卬之田。上曰”云云。《敕责杨仆书》见《汉书·杨仆传》:“南越反,(杨仆)拜为楼船将军,有功,封将梁侯。东越反,上欲复使将,为其伐前劳,以书敕责之曰”云云。“仆惶恐,对曰:‘愿尽死赎罪!’与王温舒俱破东越。”《汉书·武帝纪》本年:“秋,东越王余善反,攻杀汉将吏。遣横海将军韩说、中尉王温舒出会稽,楼船将军杨仆出豫章,击之。”《议郊祀乐》见《汉书·郊祀志》(详后乐府条)。

2.乐府乃立。

《汉书·郊祀志》:“其春,既灭南越,嬖臣李延年以好音见。上善之,下公卿议,曰:‘民间祠有鼓舞乐,今郊祀而无乐,岂称乎?’”是为《议郊祀乐》。“公卿曰:‘古者祠天地皆有乐,而神祗可得而礼。’或曰:‘泰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于是塞南越,祷祠泰一、后土,始用乐舞。益召歌儿,作二十五弦及空侯瑟自此起。”按《汉书·武帝纪》本年:“行东,将幸缑氏,至左邑桐乡,闻南越破,以为闻喜县……遂定越地。”

《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乾位也;祭后土于汾阴,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以正月上辛用事甘泉圜丘,使童男女七十人俱歌,昏祠至明。夜常有神光如流星止集于祠坛,天子自竹宫而望拜,百官侍祠者数百人皆肃然动心焉。”《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少府,秦官,掌山海池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导官、乐府、若卢。”师古曰:“大司农供军国之用,少府以养天子也。”乐府属少府,是供皇帝私人娱乐的音乐机构,可以随皇帝个人的兴趣爱好而不断变化充实。《汉书·艺文志》:“自孝武立乐府而采歌谣,于是有代赵之讴,秦楚之风,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亦可以观风俗,知薄厚云。”太乐令属太常,主宗庙乐,虽然地位很高,但却日益僵化萎缩。《汉书·礼乐志》:“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大乐官,但能纪其铿锵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孝惠二年,使乐府令夏侯宽备其箫管,更(《房中乐》)名曰《安世乐》。”太乐令掌管的《房中乐》,尚须求助于乐府;新郊祀需要的新乐,自然也不能在太乐那里获得,而只能求诸乐府。因此武帝“立乐府”,就是将宗教祭祀音乐立于乐府这种俗乐机关,不再由太乐那种雅乐机关负责了。

3.李延年作新声为侍中,又作《歌》。

《汉书·佞幸传》:“李延年,中山人,身及父母兄弟皆故倡也。延年坐法腐刑,给事狗监中。女弟得幸于上,号李夫人,列《外戚传》。延年善歌,为新变声。是时上方兴天地诸祠,欲造乐,令司马相如等作诗颂。延年辄承意弦歌所造诗,为之新声曲。”《史记·佞幸列传》:“延年坐法腐,给事狗中。而平阳公主言延年女弟善舞,上见,心说之,及入永巷,而召贵延年。延年善歌,为变新声,而上方兴天地祠,欲造乐诗歌弦之。延年善承意,弦次初诗。”《汉书·百官公卿表》:“太初元年更名……永巷为掖廷。”则李夫人入宫的上限在此年。《汉书·外戚传》:“孝武李夫人,本以倡进。初,夫人兄延年性知音,善歌舞,武帝爱之。每为新声变曲,闻者莫不感动。延年侍上起舞,歌曰:‘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上叹息曰:‘善!世岂有此人乎?’平阳主因言延年有女弟,上乃召见之,实妙丽善舞。由是得幸,生一男,是为昌邑哀王。”

4.李夫人入幸。

见上。《汉书补注》沈钦韩曰:“《西京杂记》:武帝过李夫人,就取玉簪搔头,自此后宫人搔头皆用玉,玉价倍贵焉。”

5.左内史兒宽课最,请开六辅渠,作《议封禅对》。

《汉书·兒宽传》:“宽既治民,劝农业,缓刑罚,理狱讼,卑体下士,务在于得人心;择用仁厚士,推情与下,不求声名,吏民大信爱之。宽表奏开六辅渠,定水令以广溉田。收租税,时裁阔狭,与民相假贷,以故租多不入。后有军发,左内史以负租课殿,当免。民闻当免,皆恐失之,大家牛车,小家担负,繦属不绝,课更以最。上由此愈奇宽。及议欲放古巡狩封禅之事,诸儒对者五十余人,未能有所定。先是,司马相如病死,有遗书,颂功德,言符瑞,足以封泰山。上奇其书,以问宽,宽对曰”云云,“上然之,乃自制仪,采儒术以文焉。”《汉书·沟洫志》:“自郑国渠起,至元鼎六年,百三十六岁,而兒宽为左内史,奏请穿凿六辅渠,以益溉郑国傍高卬之田。”《汉书·艺文志》礼家:“《封禅议对》十九篇。”本注:“武帝时也。”《秦汉文学编年史》认为是兒宽等人之作。

6.司马迁奉使西南。

《史记·太史公自序》:“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南略邛、筰、昆明,还报命。”集解徐广曰:“元鼎六年,平西南夷,以为五郡。”《汉书·武帝纪》:元鼎六年平西南夷之后,“驰义侯遣兵未及下,上便令征西南夷,平之……定西南夷,以为武都、牂牁、越嶲、沈黎、文山郡。”据此,司马迁出使在本年定西南夷之后。

7.南越七郡假鼓吹。

《乐府诗集》卷十六引《晋中兴书》曰:“汉武帝时,南越加置交趾、九真、日南、合浦、南海、郁林、苍梧七郡,皆假鼓吹。”《汉书·武帝纪》本年:“遂定越地,以为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厓、儋耳郡。”

8.侯调作坎侯。

《风俗通义·声音》:“孝武皇帝赛南越,祷祠太乙、后土,始用乐人侯调依琴作坎坎之乐,言其坎坎应节奏也,侯以姓冠章耳。或说空侯取其空中。琴瑟皆空,何独坎侯耶,斯论是也。”《宋书·乐志》:“空侯,初名坎侯。汉武帝塞灭南越,祠太一后土用乐,令乐人侯晖依琴作坎侯,言其坎坎应节奏也。侯者,因工人姓尔。后言空,音讹也。”

元封元年辛未,前110

刘彻四十七岁,刘辟强五十五岁,平阳公主五十三岁,东方朔五十二岁,枚皋五十岁,夏侯胜三十八岁,司马迁三十六岁,苏武三十五岁,韦贤三十四岁,赵充国二十八岁,刘据十九岁,贡禹十五岁,韦玄成十一岁,刘德十岁

1.武帝作八诏:《巡边诏》、《临北河遣使者告单于》、《迁东越民诏》、《增太室祠诏》、《改元大赦诏》;《令诸侯治邸泰山下诏》、《泰山刻石文》、《与奉车子侯家诏》;又作《思奉车子侯歌》、《天门》。

前五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其中《临北河遣使者告单于》又见《汉书·匈奴传》。《汉书·郊祀志》:“天子从禅还,坐明堂,群臣更上寿。下诏改元为元封。语在《武纪》。又曰”云云,是为《令诸侯治邸泰山下诏》。《后汉书志·祭祀》上:“元封元年,上以方士言作封禅器,以示群儒,多言不合古,于是罢诸儒不用。三月,上东上泰山,乃上石立之泰山巅。”注引《风俗通》曰:“石高二丈一尺,刻之曰”云云,是为《泰山刻石文》。《史记·封禅书》:“天子既已封泰山……奉车子侯暴病,一日死。”索隐:“《新论》云:‘武帝出玺印石,财有朕兆,子侯则没印,帝畏恶,故杀之。’《风俗通》亦云然。顾胤按:《武帝集》帝与子侯家语云:‘道士皆言子侯得仙,不足悲。’此说是也。”是为《与奉车子侯家诏》。

《思奉车子侯歌》见《云笈七讖》卷一百一十《洞仙传》:“车子侯者,扶风人也。汉武帝爱其清净,稍迁其位至侍中。一朝语家云:‘我今补仙官,此春应去。至夏中当暂还,还少时复去。’如其言。武帝思之,乃作歌曰:‘嘉幽兰兮延秀,蕈妖媱兮中溏。华斐斐兮丽景,风徘徊兮流芳。皇天兮无慧,至人逝兮仙乡。天路远兮无期,不觉涕下兮沾裳。’”《天门》见《汉书·礼乐志》:“天门开,img9荡荡,穆并骋,以临飨。光夜烛,德言著,灵浸鸿,长生豫……专精厉意逝九阂,纷云六幕浮大海。”《汉书补注》:“《郊祀志》:‘封禅祠其夜若有光’,所谓‘光夜烛’也。又云‘已封泰山,方士更言蓬莱诸神,若将可得;上欣欣然,庶几遇之,复东至海上望焉’。故末云‘专精厉意逝九阙,纷云六幕浮大海’也。”

2.兒宽拜御史大夫,作《封泰山还登明堂上寿》。

《史记·儒林列传》:“张汤死后六年,兒宽位至御史大夫。”集解徐广曰:“元封元年。”《汉书·兒宽传》:“(上)乃自制仪,采儒术以文焉。既成,将用事,拜宽为御史大夫,从东封泰山,还登明堂。宽上寿曰……制曰:‘敬举君之觞。’”《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左内史兒宽为御史大夫。”

3.东方朔谏武帝勿浮海求仙,作《封泰山》。

《资治通鉴》本年:“元封元年……上欲自浮海求蓬莱,群臣谏,莫能止。东方朔曰:‘夫仙者,得之自然,不必躁求。若其有道,不忧不得;若其无道,虽至蓬莱见仙人,亦无益也。臣愿陛下第还宫静处以须之,仙人将自至。’上乃止。”《汉书·东方朔传》言“朔之文辞……其余有《封泰山》”等。此文今不存。

4.枚皋从行封泰山。

《汉书·枚皋传》:“从行至甘泉、雍、河东,东巡狩,封泰山。”

5.司马谈嘱子作史,去世。

《史记·太史公自序》:“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滞周南,不得与从事,故发愤且卒。而子迁适使反,见父于河洛之间。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

司马谈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6.司马迁受命作史,扈从封禅。

《太史公系年考略》:“史公见父后,复从封泰山,故《封禅书》曰:余从巡祭天地诸神名山川而封禅焉,后复从帝海上自碣石至辽西。故《齐太公世家》曰:吾适齐自泰山属之琅邪,北被于海,又历北边九原归于甘泉。故《蒙恬传》曰:吾适北边自直道归。直道者,自九原抵云阳(即甘泉)之道,《秦始皇本纪》所谓除道,道九原抵云阳,堑山湮谷,直通之者也。父谈之卒当在是秋,或在史公扈驾之日矣。”按《汉书·武帝纪》本年:“春正月,行幸缑氏……夏四月癸卯,上还,登封泰山,降坐明堂……行自泰山,复东巡海上,至碣石。自辽西历北边九原,归于甘泉。”

7.虞初出使寻仙。

《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本注:“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应劭曰:“其说以《周书》为本。”《史记·封禅书》言武帝封禅后:“上遂东巡海上……上即见大迹,未信,及群臣有言老父,则大以为仙人也。宿留海上,予方士传车及间使求仙人以千数。”据此则虞初于元封元年作为黄车使者出使[6]

元封二年壬申,前109

刘彻四十八岁,刘辟强五十六岁,平阳公主五十四岁,东方朔五十三岁,枚皋五十一岁,夏侯胜三十九岁,司马迁三十七岁,苏武三十六岁,韦贤三十五岁,赵充国二十九岁,刘据二十岁,贡禹十六岁,韦玄成十二岁,刘德十一岁

1.武帝作《产芝赦诏》、《尊祠灵星诏》、《使公孙遂往朝鲜》三诏;又作《瓠子歌》、《芝房之歌》(《齐房》)。

《产芝赦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尊祠灵星诏》见《汉书·郊祀志》:“其明年,伐朝鲜。夏,旱。公孙卿曰:‘黄帝时封则天旱,干封三年。’上乃下诏”云云。《使公孙遂往朝鲜》见《汉书·朝鲜传》:楼船将军杨仆与左将军荀彘不和,事久不决,“天子曰”云云。按《汉书·武帝纪》本年:“朝鲜王攻杀辽东都尉,乃募天下死罪击朝鲜。”

《史记·河渠书》:“于是天子已用事万里沙,则还自临决河,沈白马玉璧于河,令群臣从官自将军已下皆负薪置决河。是时东郡烧草,以故薪柴少,而下淇园之竹以为楗。天子既临河决,悼功之不成,乃作歌曰”云云,是为《瓠子歌》。“于是卒塞瓠子,筑宫其上,名曰宣房宫。而道河北行二渠,复禹旧迹,而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汉书·礼乐志》:“《齐房》十三,元封二年芝生甘泉齐房作。”其辞曰:“齐房产草……”师古曰:“齐读曰斋。其下并同。”《汉书·武帝纪》本年:“夏四月,还祠泰山。至瓠子,临决河,命从臣将军以下皆负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六月,诏曰:‘甘泉宫内中产芝,九茎连叶。上帝博临,不异下房,赐朕弘休。其赦天下,赐云阳都百户牛酒。’作《芝房之歌》。”《汉书·沟洫志》所载《瓠子之歌》文字与《史记》略有不同。《齐房》即《芝房之歌》。

2.司马迁扈从塞河。

《史记·河渠书》太史公曰:“余从负薪塞宣房,悲《瓠子之诗》而作《河渠书》。”《太史公系年考略》:“史公既从塞宣房,则亦从至缑氏、东莱、泰山矣。”

3.枚皋从行塞河。

《汉书·枚皋传》:“从行……塞决河宣房……上有所感,辄使赋之。为文疾,受诏辄成,故所赋者多。司马相如善为文而迟,故所作少而善于皋。皋赋辞中自言为赋不如相如,又言为赋乃俳,见视如倡,自悔类倡也。故其赋有诋娸东方朔,又自诋娸。”此后枚皋事无考。

枚皋作品:《枚皋传》:“其文骫骳,曲随其事,皆得其意,颇诙笑,不甚闲靡。凡可读者百二十篇,其尤嫚戏不可读者尚数十篇。”《艺文志》赋家:“枚皋百二十篇。”

元封三年癸酉,前108

刘彻四十九岁,刘辟强五十七岁,平阳公主五十五岁,东方朔五十四岁,枚皋五十二岁,夏侯胜四十岁,司马迁三十八岁,苏武三十七岁,韦贤三十六岁,赵充国三十岁,刘据二十一岁,贡禹十七岁,韦玄成十三岁,刘德十二岁

1.作角抵戏。

《汉书·武帝纪》:“三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文颖曰:“名此乐为角抵者,两两相当角力,角技艺射御,故名角抵,盖杂技乐也。巴俞戏、鱼龙曼延之属也。汉后更名平乐观。”《汉武故事》亦言:“未央庭中设角抵戏,享外国,三百里内皆观。角抵者,六国所造也;秦并天下,兼而增广之;汉兴虽罢,然犹不都绝。至上复采用之,并四夷之乐,杂以奇幻,有若鬼神。角抵者,使角力相抵触者也。其云雨雷电,无异于真,画地为川,聚石成山,倏忽变化,无所不为。”

2.司马迁为太史令,准备写作《史记》。

《史记·太史公自序》:“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䌷史记石室金匮之书。”索隐《博物志》:“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又索隐案:“石室、金匮皆国家藏书之处。”按司马谈卒于元封元年,至此三年。

元封四年甲戌,前107

刘彻五十岁,刘辟强五十八岁,平阳公主五十六岁,东方朔五十五岁,枚皋五十三岁,夏侯胜四十一岁,司马迁三十九岁,苏武三十八岁,韦贤三十七岁,赵充国三十一岁,刘据二十二岁,贡禹十八岁,韦玄成十四岁,刘德十三岁,萧望之一岁

1.武帝作《祠后土诏》、《报石庆》。

《祠后土诏》见《汉书·武帝纪》本年。《报石庆》见《汉书·石庆传》:“元封四年,关东流民二百万口,无名数者四十万,公卿议欲请徙流民于边以适之。上以为庆老谨,不能与其议,乃赐丞相告归,而案御史大夫以下议为请者。庆惭不任职,上书曰……上报曰”云云。

2.司马迁扈从过涿鹿。

《史记·五帝本纪》:“(余尝)北过涿鹿。”《汉书·武帝纪》本年:“冬十月……历独鹿,鸣泽,自代而还。”服虔曰:“独鹿,山名也。鸣泽,泽名也。皆在涿郡遒县北界也。”《太史公系年考略》:“史公北过涿鹿,盖是年扈跸时所经。”此从之。

3.东方朔对武帝问。

《汉书·东方朔传》:“是时朝廷多贤材,上复问朔:‘方今公孙丞相、兒大夫、董仲舒、夏侯始昌、司马相如、吾丘寿王、主父偃、朱买臣、严助、汲黯、胶仓、终军、严安、徐乐、司马迁之伦,皆辩知闳达,溢于文辞,先生自视,何与比哉?’朔对曰:‘臣观其臿齿牙,树颊胲,吐唇吻,擢项颐,结股脚,连脽尻,遗蛇其迹,行步偊旅,臣朔虽不肖,尚兼此数子者。’朔之进对赡辞,皆此类也。”《汉晋学术编年》卷二系此事于本年,曰:“东方朔对辞既称引兒大夫,则至早必在兒宽为御史大夫之后,即在元封元年之后也。又言及夏侯始昌,始昌曾预言太初元年之柏梁台灾日,武帝始得之之时,当在其前。则东方朔之称引之,当在是年左右,姑志之于此以俟考。”除去元封元年(前110)的上限与太初元年(前104)的下限,刘先生盖取居中之年,可从。

4.萧望之出生。

《汉书·萧望之传》:“萧望之字长倩,东海兰陵人也。”后载其自杀前叹曰:“吾尝备位将相,年逾六十矣,老入牢狱,苟求生活,不亦鄙乎!”年逾六十,则至少六十一。按望之自杀于元帝初元二年(前47),时年六十一,则生于本年。

元封五年乙亥,前106

刘彻五十一岁,刘辟强五十九岁,平阳公主五十七岁,东方朔五十六岁,枚皋五十四岁,夏侯胜四十二岁,司马迁四十岁,苏武三十九岁,韦贤三十八岁,赵充国三十二岁,刘据二十三岁,贡禹十九岁,韦玄成十五岁,刘德十四岁,萧望之二岁

1.武帝作《增封泰山诏》、《求贤诏》,又作《盛唐枞阳之歌》。

见《武帝纪》本年。又:“五年冬,行南巡狩,至于盛唐望祀虞舜于九嶷。登潜天柱山,自寻阳浮江,亲射蛟江中,获之。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作《盛唐枞阳之歌》。”按《求贤诏》曰:“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驾之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

2.司马迁随武帝南巡。

《史记·河渠书》:“余南登庐山,观禹疏九江。”《史记·孝武本纪》:“其明年冬,上巡南郡,至江陵而东。登礼潜之天柱山,号曰南岳。浮江,自寻阳出枞阳,过彭蠡,祀其名山川。北至琅邪,并海上。”集解徐广曰:“元封五年。”郑鹤声《司马迁年谱》以为司马迁登庐山,观九江,当在本年扈从时。

3.平阳主寡居。(附周长孺)

《汉书·武帝纪》本年:“大司马大将军青薨。”距元朔五年(前124)平阳主再嫁卫青,已十九年矣。此后平阳主事无可考。

平阳主府邸是一个乐舞人才备出的地方,卫子夫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又有赋家周长孺。《汉书·艺文志》赋家:“平阳公主舍人周长孺赋二篇。”

4.初置部刺史,以六条问事。

《汉书·百官公卿表》:“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师古注引《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祆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元封六年丙子,前105

刘彻五十二岁,刘辟强六十岁,东方朔五十七岁,枚皋五十五岁,夏侯胜四十三岁,司马迁四十一岁,苏武四十岁,韦贤三十九岁,赵充国三十三岁,刘据二十四岁,贡禹二十岁,韦玄成十六岁,刘德十五岁,萧望之三岁

1.武帝作《礼首山祠后土诏》。

见《汉书·武帝纪》本年。

2.刘细君入乌孙,作《歌》。

《汉书·西域传》:“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乌孙昆莫以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昆莫以为左夫人。公主至其国,自治宫室居,岁时一再与昆莫会,置酒饮食,以币帛赐王左右贵人。昆莫年老,语言不通,公主悲愁,自为作歌曰:‘吾家嫁我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天子闻而怜之,间岁遣使者持帷帐锦绣给遗焉。”《通鉴》系此事于本年,此从之。《玉台新咏》卷二石崇《王昭君辞》序:“昔公主嫁乌孙,令琵琶马上作乐,以慰其道路之思,其送明君亦必尔也。”此后刘细君事不可考。

刘细君作品:《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3.上林作角抵戏。

《汉书·武帝纪》本年:“夏,京师民观角抵于上林平乐馆。”再次作角抵戏,表明武帝开边后文化娱乐的新变。《汉书·西域传》:“孝武之世,图制匈奴,患其兼从西国,结党南羌,乃表河西,列四郡,开玉门,通西域,以断匈奴右臂,隔绝南羌、月氏。单于失援,由是远遁,而幕南无王庭。遭值文、景玄默,养民五世,天下殷富,财力有余,士马强盛。故能睹犀布、玳瑁则建珠崖七郡,感枸酱、竹杖则开牂柯、越巂,闻天马、蒲陶则通大宛、安息。自是之后,明珠、文甲、通犀、翠羽之珍盈于后宫,薄梢、龙文、鱼目、汗血之马充于黄门,巨象、师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殊方异物,四面而至。于是广开上林,穿昆明池,营千门万户之宫,立神明通天之台,兴造甲乙之帐,落以随珠和璧,天子负黼依,袭翠被,冯玉几,而处其中。设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作《巴俞》都卢、海中《砀极》、漫衍鱼龙、角抵之戏以观视之。”

太初元年丁丑,前104

刘彻五十三岁,刘辟强六十一岁,东方朔五十八岁,枚皋五十六岁,夏侯胜四十四岁,司马迁四十二岁,苏武四十一岁,韦贤四十岁,赵充国三十四岁,刘据二十五岁,贡禹二十一岁,韦玄成十七岁,刘德十六岁,萧望之四岁

1.武帝作《李夫人歌》、《李夫人赋》与《落叶哀蝉赋》;又作《定礼仪诏》、《诏兒宽》、《定正朔改元太初诏》。

《汉书·外戚传》:李夫人去世后,“上思念李夫人不已,方士齐人少翁言能致其神。乃夜张灯烛,设帷帐,陈酒肉,而令上居他帐,遥望见好女如李夫人之貌,还幄坐而步。又不得就视,上愈益相思悲感,为作诗曰:‘是邪,非邪?立而望之,偏何姗姗其来迟!’令乐府诸音家弦歌之。上又自为作赋,以伤悼夫人,其辞曰”云云,是为《李夫人歌》与《李夫人赋》。《拾遗记》卷三:“汉武帝思怀往者李夫人,不可复得。时始穿昆灵之池,泛翔禽之舟。帝自造歌曲,使女伶歌之。时日已西倾,凉风激水,女伶歌声甚遒,因赋《落叶哀蝉》之曲曰:‘罗袂兮无声,玉墀兮尘生。虚房冷而寂寞,落叶依于重扃。望彼美之女兮安得,感余心之未宁!’帝闻唱动心,闷闷不自支持,命龙膏之灯以照舟内,悲不自止。”

《史记·礼书》:“或言古者太平,万民和喜,瑞应辨至,乃采风俗,定制作。上闻之,制诏御史曰”云云,是为《定礼仪诏》。“乃以太初之元改正朔,易服色。”《诏兒宽》、《定正朔改元太初诏》见《汉书·律历志》(详后兒宽条)。

2.李延年为协律都尉。

《汉书·佞幸传》:“延年辄承意弦歌所造诗,为之新声曲。而李夫人产昌邑王,延年由是贵为协律都尉,佩二千石印绶,而与上卧起,其爱幸埒韩嫣。”《史记·乐书》:“至今上即位,作十九章,令侍中李延年次序其声,拜为协律都尉。通一经之士不能独知其辞,皆集会五经家,相与共讲习读之,乃能通知其意,多尔雅之文。”《汉书·礼乐志》:“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按十九章非一时之作,故《武帝纪》和《礼乐志》注明各自作年。

李延年为协律都尉的具体时间,与协律之官的设立有关。《汉书·武帝纪》本年:“夏五月,正历,以正月为岁首。色上黄,数用五,定官名,协音律。”也与李广利为贰师将军有关。《汉书·外戚传》:“及(李)夫人卒,上以后礼葬焉。其后,上以夫人兄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封海西侯,延年为协律都尉。”按《汉书·李广利传》:“太初元年,以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以往,期至贰师城取善马,故号贰师将军。”这两件事都在太初元年,故系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于此。

3.李夫人去世。

见上。又《汉书·外戚传》:“李夫人少而早卒,上怜闵焉,图画其形于甘泉宫……及夫人卒,上以后礼葬焉。”李夫人卒于其兄李广利本年拜贰师将军之前,则本年为李夫人去世的下限年。

李夫人作品:《汉书·艺文志》:“李夫人及幸贵人歌诗三篇。”

4.《薤露》、《蒿里》分为二曲。

《古今注》卷中:“《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至孝武时,李延年乃分为二曲。《薤露》送王公贵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呼为挽歌。”

5.柏梁台灾,作建章宫以压之。

《史记·孝武本纪》本年:“十一月乙酉,柏梁灾。十二月甲午朔,上亲禅高里,祠后土。临渤海,将以望祠蓬莱之属,冀至殊庭焉。上还,以柏梁灾故,朝受计甘泉……勇之乃曰:‘越俗有火灾,复起屋必以大,用胜服之。’于是作建章宫,度为千门万户。前殿度高未央。其东则凤阙,高二十余丈。其西则唐中,数十里虎圈。其北治大池,渐台高二十余丈,名曰泰液池,中有蓬莱、方丈、瀛州、壶梁,象海中神山龟鱼之属。其南有玉堂、璧门、大鸟之属。乃立神明台、井干楼,度五十余丈,辇道相属焉。”《汉书·武帝纪》本年十一月:“乙酉,柏梁台灾。”“二月,起建章宫。”

6.初行太初历,改易官号。

《汉书·律历志》:“遂诏卿、遂、迁与侍郎尊、大典星射姓等议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于四方,举终以定朔晦分至,躔离弦望。乃以前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岁,至于元封七年,复得阏逢摄提格之岁,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在建星,太岁在子,已得太初本星度新正……乃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按太初改历之前以十月为岁首,改历之后以正月为岁首。太初新历于本年五月制定,因此发生于本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的事情,改历前要断入下一年,改历后则断入本年。本书遵之。

改易官号,详《百官公卿表》。据《西汉年纪》统计,主要有:“更郎中令为光禄勋,大行令为大鸿胪,大农令为大司农,中尉为执金吾,右内史为京兆尹,左内史为左冯翊,主爵中尉为右扶风,右扶风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皆有两丞。”等等。

7.兒宽作《改正朔议》。

《汉书·律历志》:“至武帝元封七年,汉兴百二岁矣,太中大夫公孙卿、壶遂、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宜改正朔’。是时御史大夫兒宽明经术,上乃诏宽曰:‘与博士共议,今宜何以为正朔?服色何上?’”是为《诏兒宽》。“宽与博士赐等议,皆曰”云云,是为《改正朔议》;“于是乃诏御史曰”云云,是为《定正朔改元太初诏》。

8.司马迁与定太初历;开始写作《史记》。

见上。又《汉书·窦田灌韩传》:“壶遂与太史迁等定汉律历,官至詹事,其人深中笃行君子。上方倚欲以为相,会其病卒。”《汉书·兒宽传》:“后太史令司马迁等言:‘历纪坏废,汉兴未改正朔,宜可正。’上乃诏宽与迁等共定汉太初历。”

《史记·太史公自序》:“五年而当太初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天历始改,建于明堂,诸神受纪。太史公曰:‘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集解李奇曰:“迁为太史后五年,适当于武帝太初元年,此时述《史记》。”正义案:“迁年四十二岁。”《史记会注考证》:“中井积德曰:孔子卒至元封元年,三百七十五年,而云五百岁,牵合夸张之言耳。王鸣盛曰:此言虽夸,而其尊慕孔子,则可以解先黄老后六经之疑矣。崔适曰:云五百岁者,此以祖述之意相比,所谓断章取义,不必以实数求也。由今观之,有孔子,而尧舜藉以祖述,文武藉以宪章;有太史公,而孔子列于世家,儒林表其经业,是孔子后不可无太史公,犹周公后不可无孔子也。”

9.李陵为侍中建章监。

《史记·李将军列传》:“李陵既壮,选为建章监,监诸骑。”《汉书·李陵传》:“陵字少卿,少为侍中建章监。善骑射,爱人,谦让下士,甚得名誉。”按建章宫起于本年,李陵为侍中建章监,当在其时。《汉书·百官公卿表》:“羽林掌送从,次期门,武帝太初元年初置,名曰建章营骑,后更名羽林骑。”

10.苏武为侍中。

《汉书·苏武传》:“少以父任,兄弟并为郎,稍迁至栘中厩监……初,武与李陵俱为侍中。”按李陵侍中建章不久,即拜骑都尉将兵备边,苏武与之俱为侍中当在本年前后。

11.东方朔作《化民有道对》。

《汉书·东方朔传》:“时天下侈靡趋末,百姓多离农亩。上从容问朔:‘吾欲化民,岂有道乎?’朔对曰”云云。按对中言“今陛下以城中为小,图起建章,左凤阙,右神明,号称千门万户。”按建章宫之起在本年,故系此对于此。《西汉年纪》入元光六年,不确。

12.虞初祝诅匈奴。

《史记·孝武本纪》:“因为太初元年。是岁,西伐大宛。蝗大起。丁夫人、洛阳虞初等以方祠诅匈奴、大宛焉。”

太初二年戊寅,前103

刘彻五十四岁,刘辟强六十二岁,东方朔五十九岁,枚皋五十七岁,夏侯胜四十五岁,司马迁四十三岁,苏武四十二岁,韦贤四十一岁,赵充国三十五岁,刘据二十六岁,贡禹二十二岁,韦玄成十八岁,刘德十七岁,萧望之五岁

1.武帝作《幸河东诏》。

见《汉书·武帝纪》本年。

2.兒宽去世。

《汉书·兒宽传》:“宽为御史大夫,以称意任职,故久无有所匡谏于上,官属易之。居位九年,以官卒。”《汉书·武帝纪》本年:“冬十二月,御史大夫兒宽卒。”按兒宽元封元年(前110)为御史大夫,至此实为八年。《汉书补注》先谦曰:“表作八年卒。案太初三年正月延广为御史大夫,则八年是也。”《汉晋学术编年》卷二系兒宽之卒于太初元年,误。

兒宽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兒宽九篇。”又赋家:“兒宽赋二篇。”《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3.商丘成为大鸿胪。

《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大鸿胪商丘成,十二年迁。”

4.《鸡鸣谣》起。

《拾遗记》卷五:“太初二年,大月氏国贡双头鸡,四足一尾,鸣则俱鸣。武帝置于甘泉故馆,更以余鸡混之,得其种类而不能鸣。谏者曰:‘诗云:‘牝鸡无晨。’一云:‘牝鸡之晨,惟家之索。’今雄类不鸣,非吉祥也。’帝乃送还西域。行至西关,鸡反顾望汉宫而哀鸣。故谣言曰:‘三七末世,鸡不鸣,犬不吠,宫中荆棘乱相系,当有九虎争为帝。’至王莽篡位,将军有九虎之号。其后丧乱弥多,宫掖中生蒿棘,家无鸡鸣犬吠。”

太初三年己卯,前102

刘彻五十五岁,刘辟强六十三岁,东方朔六十岁,枚皋五十八岁,夏侯胜四十六岁,司马迁四十四岁,苏武四十三岁,韦贤四十二岁,赵充国三十六岁,刘据二十七岁,贡禹二十三岁,韦玄成十九岁,刘德十八岁,萧望之六岁

1.李延年被诛。

《史记·外戚世家》李夫人:“其兄李延年以音幸,号协律。协律者,故倡也。兄弟皆坐奸,族。是时其长兄广利为贰师将军,伐大宛,不及诛,还,而上既夷李氏,后怜其家,乃封为海西侯。”《汉书·佞幸传》:“久之,延年弟季与中人乱,出入骄恣。及李夫人卒后,其爱弛,上遂诛延年兄弟宗族。”可见李延年死因有二:一是女弟李夫人去世而爱弛,二是其弟季与中人乱。李延年被诛的具体时间在李广利伐大宛与还封海西侯之间。按李广利封海西侯在太初四年伐大宛归来后,则延年之诛当在三年伐大宛未返时。《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谓延年卒于武帝后二年(前87),殊误。

李延年作品:《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又造新声。《乐府古题要解》卷上:“以上乐府横吹曲,有鼓角……又有胡角者,本以应胡笳之声,后渐用之,有双角,即胡乐也。汉博望侯张骞入西域传其法,唯得《摩诃》、《兜勒》二曲,李延年因胡曲更造新声二十八解,乘舆以为武乐。”

2.李陵拜骑都尉,于酒泉张掖备胡。

《汉书·李陵传》:“武帝以为有广之风,使将八百骑,深入匈奴二千余里,过居延视地形,不见虏,还。拜为骑都尉,将勇敢五千人,教射酒泉,张掖以备胡。”按明年李陵即迎贰师,故以本年为其备胡事的下限年。

太初四年庚辰,前101

刘彻五十六岁,刘辟强六十四岁,东方朔六十一岁,枚皋五十九岁,夏侯胜四十七岁,司马迁四十五岁,苏武四十四岁,韦贤四十三岁,赵充国三十七岁,刘据二十八岁,贡禹二十四岁,韦玄成二十岁,刘德十九岁,萧望之七岁

1.武帝作《西极天马歌》;又作《封李广利为海西侯诏》、《击匈奴诏》。

《史记·乐书》:“后伐大宛得千里马,马名蒲梢,次作以为歌。歌诗曰:‘天马来兮从西极,经万里兮归有德。承灵威兮降外国,涉流沙兮四夷服。’”《汉书·礼乐志》:“天马来,从西极,涉流沙,九夷服……太初四年诛宛王获宛马作。”《汉书·武帝纪》:“(太初)四年春,贰师将军广利斩大宛王首,获汗血马来。作《西极天马之歌》。”

《汉书·李广利传》:广利为贰师将军,破大宛后,“军还,入玉门者万余人,马千余匹。后行,非乏食,战死不甚多,而将吏贪,不爱卒,侵牟之,以此物故者众。天子为万里而伐,不录其过,乃下诏曰”云云,是为《封李广利为海西侯诏》。《汉书·匈奴传》:“汉既诛大宛,威震外国,天子意欲遂困胡,乃下诏曰”云云,是为《击匈奴诏》。“是岁,太初四年也。”

2.东方朔作《答客难》、《非有先生论》。

《汉书·东方朔传》载此两文于《化民有道对》之后。按《化民有道对》末言:“陛下诚能用臣朔之计,推甲乙之帐燔之于四通之衢,却走马示不复用,则尧舜之隆宜可与比治矣。”而《非有先生论》末言:“于是……躬节俭,减后宫之费,损车马之用;放郑声,远佞人,省庖厨,去侈靡;卑宫馆,坏苑囿,填池堑,以予贫民无产业者……行此三年,海内晏然,天下大洽。”前后通观,可以认为后文所言的天下大洽正是《化民有道对》之计的实现。《化民有道对》作于太初元年,则《答客难》、《非有先生论》作于其后三年的太初四年[7]

3.李陵迎贰师还。

《汉书·李陵传》:“数年,汉遣贰师将军伐大宛,使陵将五校兵随后。行至塞,会贰师还。上赐陵书,陵留吏士,与轻骑五百出敦煌,至盐水,迎贰师还,复留屯张掖。”据《汉书·李广利传》,广利伐大宛有两次:一在太初元年,次年败归,武帝使使遮玉门关;二在太初三年获胜得马而于四年还。李陵奉命迎接李广利,显然是获胜归来的第二次,即太初四年。

天汉元年辛巳,前100

刘彻五十七岁,刘辟强六十五岁,东方朔六十二岁,枚皋六十岁,夏侯胜四十八岁,司马迁四十六岁,苏武四十五岁,韦贤四十四岁,赵充国三十八岁,刘据二十九岁,贡禹二十五岁,韦玄成二十一岁,刘德二十岁,萧望之八岁

1.武帝作《制书报胡建》。

《汉书·胡建传》:“胡建字子孟,河东人也。孝武天汉中,守军正丞,贫亡车马,常步与走卒起居,所以尉荐走卒,甚得其心。时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建欲诛之……遂斩御史。护军诸校皆愕惊,不知所以。建亦已有成奏在其怀中,遂上奏曰……制曰”云云,是为《制书报胡建》。此事《汉纪》载于本年,可从。

2.苏武出使匈奴。

《汉书·苏武传》:“天汉元年,且鞮侯单于初立,恐汉袭之,乃曰:‘汉天子我丈人行也。’尽归汉使路充国等。武帝嘉其义,乃遣武以中郎将使持节送匈奴使留在汉者,因厚赂单于,答其善意。武与副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募士斥候百余人俱。既至匈奴,置币遗单于。单于益骄,非汉所望也。方欲发使送武等,会缑王与长水虞常等谋反匈奴中……单于使卫律召武受辞,武谓惠等:‘屈节辱命,虽生,何面目以归汉!’引佩刀自刺。卫律惊,自抱持武,驰召医。凿地为坎,置煴火,覆武其上,蹈其背以出血。武气绝,半日复息。惠等哭,舆归营。单于壮其节,朝夕遣人候问武,而收系张胜。武益愈,单于使使晓武。会论虞常,欲因此时降武……单于愈益欲降之,乃幽武置大窖中,绝不饮食。天雨雪,武卧啮雪与旃毛并咽之,数日不死,匈奴以为神,乃徙武北海上无人处,使牧羝,羝乳乃得归。别其官属常惠等,各置他所。”《汉书·武帝纪》本年:“匈奴归汉使者,使使来献。”

天汉二年壬午,前99

刘彻五十八岁,刘辟强六十六岁,东方朔六十三岁,枚皋六十一岁,夏侯胜四十九岁,司马迁四十七岁,苏武四十六岁,韦贤四十五岁,赵充国三十九岁,刘据三十岁,贡禹二十六岁,韦玄成二十二岁,刘德二十一岁,萧望之九岁

1.武帝作《诏关都尉》、《诏路博德》、《诏李陵》。

前一见《汉书·武帝纪》本年,后二见《汉书·李陵传》(详后)。

2.赵充国陷阵建奇功。

《汉书·赵充国传》:“武帝时,以假司马从贰师将军击匈奴,大为虏所围。汉军乏稂食数日,死伤者多,充国乃与壮士百余人溃围陷阵,贰师引兵随之,遂得解。身被二十余创,贰师奏状,诏征充国诣行在所。武帝亲见视其创,嗟叹之,拜为中郎,迁车骑将军长史。”《汉书·武帝纪》本年:“夏五月,贰师将军三万骑出酒泉,与右贤王战于天山,斩首虏万余级。”《汉书·匈奴传》:“其明年,汉使贰师将军三万骑出酒泉,击右贤王于天山,得首虏万余级而还。匈奴大围贰师,几不得脱。汉兵物故什六七。”充国之壮举,当在是年。

3.李陵兵败降匈奴。

《汉书·李陵传》:“天汉二年,贰师将三万骑出酒泉,击右贤王于天山。召陵,欲使为贰师将辎重。陵召见武台,叩头自请曰……上壮而许之,因诏强弩都尉路博德将兵半道迎陵军。博德故伏波将军,亦羞为陵后距,奏言……书奏,上怒,疑陵悔不欲出而教博德上书,乃诏博德”云云,是为《诏路博德》。“诏陵”云云,是为《诏李陵》。李陵于是将其步卒五千人出居延,至浚稽山,与单于相直,被匈奴重兵包围。兵疲食尽,不得已突围。“陵与韩延年俱上马,壮士从者十余人。虏骑数千人追之,韩延年战死。陵曰:‘无面目报陛下!’遂降。”《汉书·匈奴传》:“使骑都尉李陵将步兵五千人出居延北千余里,与单于会,合战,陵所杀伤万余人,兵食尽,欲归,单于围陵,陵降匈奴,其兵得脱归汉者四百人。单于乃贵陵,以其女妻之。”

4.司马迁下狱。

《汉书·李陵传》:“陵败处去塞百余里,边塞以闻。上欲陵死战,召陵母及妇,使相者视之,无死丧色。后闻陵降,上怒甚,责问陈步乐,步乐自杀。群臣皆罪陵,上以问太史令司马迁,迁盛言……初,上遣贰师大军出,财令陵为助兵,及陵与单于相值,而贰师功少。上以迁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文选》卷四十一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夫人臣出万死不顾一生之计,赴公家之难,斯以奇矣。今举事一不当,而全躯保妻子之臣,随而媒孽其短,仆诚私心痛之……仆怀欲陈之,而未有路,适会召问,即以此指推言陵之功,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未能尽明,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

5.苏武牧羊北海。

《汉书·苏武传》:“武既至海上,廪食不至,掘野鼠去草实而食之。杖汉节牧羊,卧起操持,节旄尽落。”按苏武出使被留在前年,故系北海事于其后的本年。

天汉三年癸未,前98

刘彻五十九岁,刘辟强六十七岁,东方朔六十四岁,枚皋六十二岁,夏侯胜五十岁,司马迁四十八岁,苏武四十七岁,韦贤四十六岁,赵充国四十岁,刘据三十一岁,贡禹二十七岁,韦玄成二十三岁,刘德二十二岁,萧望之十岁

1.武帝得拳夫人。

《汉书·外戚传》:“孝武钩弋赵倢伃,昭帝母也,家在河间。武帝巡狩过河间,望气者言此有奇女,天子亟使使召之。既至,女两手皆拳,上自披之,手即时伸。由是得幸,号曰拳夫人。”《汉武故事》:“上巡狩过河间,见有青紫气自地属天。望气者以为其下有奇女,必天子之祥。求之,见一女子在空馆中,姿貌殊绝,两手一拳。上令开其手,数百人擘莫能开,上自披,手即申。由是得幸,为拳夫人。进为婕妤,居钩弋宫。”拳夫人即昭帝母。昭帝生于太始三年(前94),其前武帝行幸经过河间的记载,较早的当属本年。《汉书·武帝纪》本年:“三月,行幸泰山,修封,祀明堂,因受计。还幸北地,祠常山,瘗玄玉。”河间在常山附近,武帝得拳夫人当在这次行幸途中。

2.司马迁被刑。

《史记·太史公自序》:“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集解徐广曰:“天汉三年。”正义案:“从太初元年至天汉三年,乃七年也。”《文选》卷四十一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因为诬上,卒从吏议。家贫,货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身非木石,独与法吏为伍。深幽囹圄之中,谁可告诉者。此真少卿所亲见,仆行事岂不然乎?李陵既生降,颓其家声,而仆又佴之蚕室,重为天下观笑。”

天汉四年甲申,前97

刘彻六十岁,刘辟强六十八岁,东方朔六十五岁,枚皋六十三岁,夏侯胜五十一岁,司马迁四十九岁,苏武四十八岁,韦贤四十七岁,赵充国四十一岁,刘据三十二岁,贡禹二十八岁,韦玄成二十四岁,刘德二十三岁,萧望之十一岁

1.李陵家被族。

《汉书·李陵传》:“陵在匈奴岁余,上遣因杅将军公孙敖将兵深入匈奴迎陵。敖军无功还,曰:‘捕得生口,言李陵教单于为兵以备汉军,故臣无所得。’上闻,于是族陵家,母弟妻子皆伏诛……陵痛其家以李绪而诛,使人刺杀绪。大阏氏欲杀陵,单于匿之北方,大阏氏死乃还。”《汉书·武帝纪》本年:“发天下七科谪及勇敢士,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将六万骑、步兵七万人出朔方,因杅将军公孙敖万骑、步兵三万人出雁门……皆引还。”李陵家被族,当在公孙敖这次军事行动之后。

2.司马迁任中书令,继续写作《史记》,及《悲士不遇赋》。

《汉书·司马迁传》:“迁既被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按《盐铁论·周秦》:“今无行之人,贪利以陷其身,蒙戮辱而捐礼义,恒于苟生,何者?一日下蚕室,创未瘳,宿卫人主,出入宫殿,得由受奉禄食,太官享赐,身以尊荣,妻子获其饶,故或载卿相之列,就刀锯而不见闵,况众庶乎?”《太史公系年考略》:“是当时下蚕室者,刑竟即任以事。史公父子素以文学登用,奉使扈从,光宠有加,一旦以言获罪,帝未尝不惜其才。中书令一官始于武帝,或竟为公而设亦未可知也。”然系此事太始元年(前90)之后,未免太晚。

《文选》卷四十一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略考其行事,综其终始,稽其成败兴坏之纪。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草创未就,会遭此祸。惜其不成,已就极刑而无愠色。仆诚以著此书,藏诸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都,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由此可知,李陵之祸使司马迁中断了《史记》的写作。郑鹤声《司马迁年谱》却认为,从天汉三年到四年,司马迁都在狱中著述《太史公书》,不确。

《艺文类聚》卷三十载其《悲士不遇赋》云:“昏昏罔觉,内生毒也。”与《报任少卿书》言其刑后心情相同:“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又赋云:“没世无闻,古人惟耻。”也与《报任少卿书》相同:“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彩不表于后世也。”

太始元年乙酉,前96

刘彻六十一岁,刘辟强六十九岁,东方朔六十六岁,枚皋六十四岁,夏侯胜五十二岁,司马迁五十岁,苏武四十九岁,韦贤四十八岁,赵充国四十二岁,刘据三十三岁,贡禹二十九岁,韦玄成二十五岁,刘德二十四岁,萧望之十二岁

1.刘彭祖作《讼太子丹》。

《汉书·江充传》:江充女弟嫁赵王彭祖太子丹,太子疑江充以己阴私告王,乃杀江充父兄。江充西入关,“诣阙告太子丹与同产姊及王后宫奸乱,交通郡国豪猾,攻剽为奸,吏不能禁。书奏,天子怒,遣使者诏郡发吏卒围赵王宫,收捕太子丹,移系魏郡诏狱,与廷尉杂治,法至死。赵王彭祖,帝异母兄也,上书讼太子辠,言……上不许,竟败赵太子。”之后即言江充得宠于武帝,竟迁为水衡都尉。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江充迁水衡都尉在太始三年(前94)。又《汉书·景十三王传》:“彭祖上书冤讼丹,愿从国中勇敢击匈奴,赎丹罪,上不许。久之,竟赦出。”在太始三年江充迁水衡都尉以前,较早的赦事见本年。《汉书·武帝纪》太始元年:“夏六月,赦天下。”刘彭祖讼太子丹而遇赦,当在本年赦天下之前。

太始二年丙戌,前95

刘彻六十二岁,刘辟强七十岁,东方朔六十七岁,枚皋六十五岁,夏侯胜五十三岁,司马迁五十一岁,苏武五十岁,韦贤四十九岁,赵充国四十三岁,刘据三十四岁,贡禹三十岁,韦玄成二十六岁,刘德二十五岁,萧望之十三岁

1.武帝作《改铸黄金诏》。

《汉书·武帝纪》本年:“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趾褭蹄以协瑞焉。’因以班赐诸侯王。”

2.司马迁《史记》述史至于麟趾。

《史记·太史公自序》:迁受刑之后,“于是卒述陶唐以来,至于麟止,自黄帝始。”索隐:“服虔云:‘武帝至雍获白麟,而铸金作麟足形,故云‘麟止’。迁作《史记》止于此,犹《春秋》终于获麟然也。’《史记》以黄帝为首,而云‘述陶唐者’,案《五帝本纪》赞云‘五帝尚矣,然《尚书》载尧以来。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故述黄帝为本纪之首,而以《尚书》雅正,故称‘起于陶唐’。”铸金作麟足形,与本年《改铸黄金诏》内容一致。《后汉书·班彪列传》:“孝武之世,太史令司马迁采《左氏》、《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时事,上自黄帝,下讫获麟。”章怀注:“武帝太始二年,登陇首,获白麟,迁作《史记》,绝笔于此年也。”按《汉书·司马迁传》赞语:“故司马迁据《左氏》、《国语》、采《世本》、《战国策》,述《楚汉春秋》,接其后事,讫于天汉。”如此则叙史止于天汉,与迁自言不同。

3.《郑白渠歌》出现。

《汉书·沟洫志》:“太始二年,赵中大夫白公复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因名曰白渠。民得其饶,歌之曰:‘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起后。举臿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粪,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言此两渠饶也。”

太始三年丁亥,前94

刘彻六十三岁,刘辟强七十一岁,东方朔六十八岁,枚皋六十六岁,夏侯胜五十四岁,司马迁五十二岁,苏武五十一岁,韦贤五十岁,赵充国四十四岁,刘据三十五岁,贡禹三十一岁,韦玄成二十七岁,刘德二十六岁,萧望之十四岁,刘弗陵一岁

1.武帝作《象载瑜》(《朱雁之歌》)、《日出入》。

《汉书·礼乐志》:“象载瑜,白集西,食甘露,饮荣泉。赤雁集,六纷员,殊翁杂,五采文。神所见,施祉福,登蓬莱,结无极。《象载瑜》十八,太始三年行幸东海获赤雁作。”《汉书·武帝纪》本年:“二月,令天下大酺五日。行幸东海,获赤雁,作《朱雁之歌》。”则《象载瑜》本名《朱雁之歌》,后来协律时更名。

《日出入》也载《礼乐志》。“《日出入》祭日”,“据史料记载,武帝本年礼日成山,此为其生平唯一一次祭日,故此诗很可能作于本年”[8]本年武帝六十三,长生成仙之愿强烈。故诗中云:“日出入安穷?时世不与人同……吾知所乐,独乐六龙。六龙之调,使我心若。訾黄其何不来下!”

2.刘弗陵出生。

《汉书·昭帝纪》:“孝昭皇帝,武帝少子也。母曰赵倢伃,本以有奇异得幸,及生帝,亦奇异。”《汉书·外戚传》:“拳夫人进为倢伃,居钩弋宫,大有宠。太始三年生昭帝,号钩弋子。任身十四月乃生。上曰:‘闻昔尧十四月而生,今钩弋亦然。’乃命其所生门曰尧母门。”

3.苏武逢於靬王。

《汉书·苏武传》言武至海上:“积五六年,单于弟於靬王弋射海上。武能网纺缴,檠弓弩,於靬王爱之,给其衣食。”本年距天汉元年(前100)苏武出使被留而放牧海上,适为五六年。

太始四年戊子,前93

刘彻六十四岁,刘辟强七十二岁,东方朔六十九岁,枚皋六十七岁,夏侯胜五十五岁,司马迁五十三岁,苏武五十二岁,韦贤五十一岁,赵充国四十五岁,刘据三十六岁,贡禹三十二岁,韦玄成二十八岁,刘德二十七岁,萧望之十五岁,刘弗陵二岁

1.武帝作《交门之歌》、《泰山鼎文》。

《汉书·武帝纪》:“四年春三月,行幸泰山……夏四月,幸不其,祠神人于交门宫,若有向坐拜者。作《交门之歌》。”《鼎录》卷二:“武帝登泰山,铸一鼎,高四尺,铜银为之。其形如瓮,有三足。太始四年造。其文曰:‘登于泰山,万寿无疆,四海宁谧,神鼎传芳。’大篆书。”

2.司马迁作《报任少卿书》。

《汉书·司马迁传》:“迁既被刑之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故人益州刺史任安予迁书,责以古贤臣之义。迁报之曰”云云。《太史公系年考略》:“案公报益州刺史任安书在是岁十一月。《汉书·武帝纪》是岁春三月,行幸太山,夏四月幸不其,五月还幸建章宫,《书》所云‘会从东上来’者也。又冬十二月行幸雍,祠五畤,书所云‘今少卿报不测之罪,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上雍’者也。是报安书作于是冬十一月无疑。”又云:“或以任安下狱坐受卫太子节当在征和二年。然是年无东巡事,又行幸雍在次年正月,均与报书不合。《田叔列传》后载褚先生所述武帝语曰:‘任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尝活之。’是安于征和二年前曾坐他事。公报安书自在太始末审矣。”甚是,可从。

3.孔安国献《尚书传》。

《文选》卷四五孔安国《尚书序》:“《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既毕,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之子孙,以贻后世。”“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于是遂研精覃思,博考经籍,采摭群言,以立训传,约文申义,敷畅厥旨,庶几有补于将来。”则孔安国为《尚书》作传在巫蛊事发之前。巫蛊事发于征和元年、二年(前92—前91)之间,因此孔安国作传之后献书当在本年前后。《史记·孔子世家》:“(孔)武生延年及安国。安国为今皇帝博士,至临淮太守,早卒。”安国所献《古文尚书》来自鲁恭王。《汉书·艺文志》:“武帝末,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汉书·楚元王传》:“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卒之难,未及施行。及《春秋》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旧书,多者二十余通,臧于秘府,伏而未发。”《隋书·经籍志》一:“初汉武帝时,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得其末孙惠所藏之书,字皆古文。孔安国以今文校之,得二十五篇。其《泰誓》与河内女子所献不同。又济南伏生所诵,有五篇相合。安国并依古文,开其篇第,以隶古字写之,合成五十八篇。其余篇简错乱,不可复读,并送之官府。安国又为五十八篇作传,会巫蛊事起,不得奏上,私传其业于都尉朝,朝授胶东庸生,谓之《尚书》古文之学,而未得立。”此后孔安国事无考。

孔安国作品:《隋书·经籍志》一:“《古文尚书》十三卷,汉临淮太守孔安国传。《今文尚书》十四卷,孔安国传。”“梁有《尚书音》五卷,孔安国、郑玄、李轨、徐邈等撰。”“《古文孝经》一卷,孔安国传。梁末亡逸。”“又有古《论语》,与《古文尚书》同出,章句烦省,与鲁论不异,唯分《子张》为二篇,故有二十一篇。孔安国为之传。”《全汉文》辑入四篇,未编年,它们是:《尚书序》、《古文孝经训传序》、《家语序》、《秘记》。

征和元年己丑,前92

刘彻六十五岁,刘辟强七十三岁,东方朔七十岁,枚皋六十八岁,夏侯胜五十六岁,司马迁五十四岁,苏武五十三岁,韦贤五十二岁,赵充国四十六岁,刘据三十七岁,贡禹三十三岁,韦玄成二十九岁,刘德二十八岁,萧望之十六岁,刘弗陵三岁

1.武帝作《报楼兰国请立质子》。

《汉书·西域传》:“征和元年,楼兰王死,国人来请质子在汉者,欲立之。质子常坐汉法,下蚕室宫刑,故不遣。报曰”云云。

2.东方朔作《临终谏天子》、《诫子》,去世。

《史记·滑稽列传》:“至老,朔且死时,谏曰:‘诗云“营营青蝇,止于蕃。恺悌君子,无信谗言。谗言罔极,交乱四国。”愿陛下远巧佞,退谗言。’帝曰:‘今顾东方朔多善言?’怪之。居无几何,朔果病死。”明年武帝信谗而巫蛊起,朔之此谏或在其前。《艺文类聚》卷二十三:“汉东方朔《诫子》曰:‘明者处世,莫尚于中。优哉游哉,与道相从。首阳为拙,柳惠为工。饱食安步,以仕代农……’”亦当作于此时。

东方朔作品:《汉书·东方朔传》:“朔之文辞,此二篇(按指《答客难》与《非有先生论》)最善。其余有《封泰山》,《责和氏璧》及《皇太子生禖》,《屏风》,《殿上柏柱》,《平乐观赋猎》,八言、七言上下,《从公孙弘借车》,凡刘向所录朔书具是矣。世所传他事皆非也。”晋灼曰:“八言、七言诗,各有上下篇。”据此,则仅十三篇。然赞语中又提及“戒其子以上容”,即《艺文类聚》所载《诫子》,则不只十三篇。而《汉书·艺文志》杂家言:“东方朔二十篇。”《隋书·经籍志》二:“《十洲记》一卷,东方朔撰。《神异经》一卷,东方朔撰,张华注。”又三:“《东方朔占》二卷,《东方朔书》二卷,《东方朔书钞》二卷,《东方朔历》一卷,《东方朔占候水旱下人善恶》一卷。”又四:“汉太中大夫《东方朔集》二卷。”

《全汉文》辑入十八篇,八篇已编年,十篇待考,它们是:《七谏》、《嗟伯夷》、《对诏》、《与友人书》、《隐真论》、《答骠骑难》、《十洲记序》、《旱颂》、《宝瓮铭》、《东方朔占》。按其中的《旱颂》,赵逵夫先生考定为贾谊《旱云赋》中的文字,可从[9]这样,尚有九篇待考。又《泰阶》、《皇太子生禖》、《皇太子生赋》、《封泰山》四篇存目,《全汉文》未收,本书系之,故实际编年者十二篇。《汉诗》辑入四篇,一篇编年,另三篇《嗟伯夷》、《七言》、《六言》未编年。按《汉诗》未辑《自责歌》与《柏梁诗》,故实际编年者三篇。又有《琐语》、《林邑记》。《南方草木状》卷中:“按东方朔《琐语》曰:‘木履起于晋文公时,介之推逃禄自隐,抱树而死。公抚木哀叹,遂以为履。每怀从亡之功,辄俯视其履曰:悲乎足下!’足下之称,亦自此始也。”又卷下:“东方朔《林邑记》曰:林邑山杨梅,其大如杯碗,青时极酸,既红,味如崖蜜,以酝酒,号梅香酎。”又有《骂鬼之书》、《难公孙弘书》。《文心雕龙·祝盟》:“至如黄帝有祝邪之文,东方朔有骂鬼之书,于是后之谴咒,务于善骂。”又《书记》:“观史迁之《报任安》,东方朔之《难公孙》。”

3.枚皋从游建章宫。

《汉书·枚皋传》:“从行……游观三辅离宫馆,临山泽,弋猎射驭狗马蹴鞠刻镂。”《汉书·武帝纪》:“征和元年春正月,还,行幸建章宫。”建章宫在三辅,据《武帝纪》,本年为武帝最后一次行幸三辅离宫(不计武帝驾崩于五柞宫的后二年),故以本年为枚皋从游的下限年。此后枚皋事不可考。

枚皋作品:《枚皋传》:“为文疾,受诏辄成,故所赋者多……凡可读者百二十篇,其尤嫚戏不可读者尚数十篇。”《汉书·艺文志》赋家:“枚皋赋百二十篇。”

4.庄怱奇作赋若干篇。

《汉书·艺文志》赋家:“常侍郎庄怱奇赋十一篇。枚皋同时。”师古引《七略》曰:“怱奇者,或言庄夫子子,或言族家子庄助昆弟也。从行至茂陵,诏造赋。”既与枚皋同时,姑系于此。

5.刘彭祖去世。

《汉书·景十三王传》:“彭祖以征和元年薨,谥敬肃王。”《汉书·武帝纪》本年:“三月,赵王彭祖薨。”

刘彭祖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征和二年庚寅,前91

刘彻六十六岁,刘辟强七十四岁,夏侯胜五十七岁,司马迁五十五岁,苏武五十四岁,韦贤五十三岁,赵充国四十七岁,刘据三十八岁,贡禹三十四岁,韦玄成三十岁,刘德二十九岁,萧望之十七岁,刘弗陵四岁,刘询一岁

1.武帝作六诏:《以刘屈氂为左丞相诏》、《赐丞相刘屈氂玺书》、《责问暴胜之》、《封莽通等诏》、《封李寿张富昌诏》、《以刘去为广川王诏》。

《汉书·刘屈氂传》:“征和二年春,制诏御史”云云,是为《以刘屈氂为左丞相诏》;“其秋,戾太子为江充所谮,杀充,发兵入丞相府,屈氂挺身逃,亡其印绶。是时上避暑在甘泉宫,丞相长史乘疾置以闻。上问‘丞相何为?’对曰:‘丞相秘之,未敢发兵。’上怒曰:‘事籍籍如此,何谓秘也?丞相无周公之风矣。周公不诛管蔡乎?’乃赐丞相玺书曰”云云,是为《赐丞相刘屈氂玺书》;太子兵败出逃,司直田仁坐令太子得出,丞相欲斩之,御史大夫暴胜之阻之,“上闻而大怒,下吏责问御史大夫曰”云云,是为《责问暴胜之》;“上曰”云云,是为《封莽通等诏》。《封李寿张富昌诏》见《汉书·武五子传》(详后刘据条)。《以刘去为广川王诏》见《汉书·景十三王传》(详后)。

2.卫子夫自杀。

《汉书·外戚传》:“卫后立三十八年,遭巫蛊事起,江充为奸,太子惧不能自明,遂与皇后共诛充,发兵,兵败,太子亡走。诏遣宗正刘长乐、执金吾刘敢奉策收皇后玺绶,自杀。黄门苏文、姚定汉舆置公车令空舍,盛以小棺,瘗之城南桐柏。卫氏悉灭。”

3.皇太子刘据死于巫蛊之祸。

《汉书·武五子传》:武帝末,卫后宠衰,江充用事。充与太子及卫氏有隙,恐上晏驾后为太子所诛,会巫蛊事起,充因此为奸。“征和二年七月壬午,乃使客为使者收捕充等……乃斩充以徇,炙胡巫上林中。遂部宾客为将率,与丞相刘屈氂等战。长安中扰乱,言太子反,以故众不肯附。太子兵败,亡……吏围捕太子,太子自度不得脱,即入室距户自经。山阳男子张富昌为卒,足蹋开户,新安令史李寿趋报解太子,主人公遂格斗死,皇孙二人皆并遇害。上既伤太子,乃下诏曰”云云,是为《封李寿张富昌诏》。《汉书·武帝纪》本年:“秋七月,按道侯韩说、使者江充等掘蛊太子宫。壬午,太子与皇后谋斩充,以节发兵与丞相刘屈氂大战长安,死者数万人。庚寅,太子亡,皇后自杀。初置城门屯兵。更节加黄旄。御史大夫暴胜之、司直田仁坐失纵,胜之自杀,仁要斩。八月辛亥,太子自杀于湖。”

4.皇曾孙刘询出生。

《汉书·宣帝纪》:“孝宣皇帝,武帝曾孙,戾太子孙也。太子纳史良娣,生史皇孙。皇孙纳王夫人,生宣帝,号曰皇曾孙。生数月,遭巫蛊事,太子、良娣、皇孙、王夫人皆遇害。”荀悦曰:“讳询,字次卿。询之字曰谋。”《汉书·外戚传》:“卫太子史良娣,宣帝祖母也。太子有妃,有良娣,有孺子,妻妾凡三等,子皆称皇孙。史良娣家本鲁国,有母贞君,兄恭。以元鼎四年入为良娣,生男进,号史皇孙。武帝末,巫蛊事起,卫太子及良娣、史皇孙皆遭害。史皇孙有一男,号皇曾孙,时生数月,犹坐太子系狱。”又:“史皇孙王夫人,宣帝母也,名翁须,太始中得幸于史皇孙。皇孙妻妾无号位,皆称家人子。征和二年,生宣帝。帝生数月,卫太子、皇孙败,家人子皆坐诛,莫有收葬者,唯宣帝得全。”

5.商丘成为御史大夫。

《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秺侯商丘成:“以大鸿胪击卫太子,力战,亡它意,侯,二千一百二十户。”“延(征)和二年七月癸巳封。”《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九月大鸿胪商丘成为御史大夫。”

6.燕王刘旦上书求入宿卫。

《史记·外戚世家》:“卫太子废后,未复立太子。而燕王旦上书,愿归国入宿卫。武帝怒,立斩其使者于北阙。”《汉书·武五子传》:“及卫太子败,齐怀王又薨,旦自以次第当立,上书求入宿卫。上怒,下其使狱。”

7.皇子刘去为广川王。

《汉书·景十三王传》:“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立,十三年薨。子缪王齐嗣,四十四年薨。”又:“后数月,下诏曰:‘广川惠王于朕为兄,朕不忍绝其宗庙,其以惠王孙去为广川王。’”是为《以刘去为广川王诏》。“去即缪王齐太子也,师受《易》、《论语》、《孝经》皆通,好文辞、方技、博弈、倡优。其殿门有成庆画,短衣大绔长剑,去好之,作七尺五寸剑,被服皆效焉。”《汉书·诸侯王表》广川王越:“征和二年,王去嗣。”

8.苏武复穷厄于海上。

《汉书·苏武传》:“三岁余,(於靬)王病,赐武马畜服匿穹庐。王死后,人众徙去。其冬,丁令盗武牛羊,武复穷厄。”苏武天汉元年出使被扣,次年(前99)到海上牧羊,积五六年而於靬王至海上,时约在太始三年(前94),又历三岁余而至本年。

征和三年辛卯,前90

刘彻六十七岁,刘辟强七十五岁,夏侯胜五十八岁,司马迁五十六岁,苏武五十五岁,韦贤五十四岁,赵充国四十八岁,贡禹三十五岁,韦玄成三十一岁,刘德三十岁,萧望之十八岁,刘弗陵五岁,刘询二岁

1.商丘成出河西击匈奴。

《汉书·匈奴传》:“于是汉遣贰师将军七万人出五原,御史大夫商丘成将三万人出西河……御史大夫军至追邪径,无所见,还。匈奴使大将与李陵将三万余骑追汉军,至浚稽山合,转战九日,汉兵陷阵却敌,杀伤虏甚众。至蒲奴水,虏不利,还去。”《汉书·武帝纪》本年:“三月,遣贰师将军广利将七万人出五原,御史大夫商丘成二万人出西河,重合侯马通四万骑出酒泉。成至浚稽山,与虏战,多斩首。”

2.李陵追汉军。

见上。

3.司马迁《史记》基本成书。

《太史公系年考略》:“今观《史记》中最晚之记事得信为出自公手者唯《匈奴列传》之李广利降匈奴事(征和三年),余皆出后人续补也。”据此,则《史记》本年基本成书。

征和四年壬辰,前89

刘彻六十八岁,刘辟强七十六岁,夏侯胜五十九岁,苏武五十六岁,韦贤五十五岁,赵充国四十九岁,贡禹三十六岁,韦玄成三十二岁,刘德三十一岁,萧望之十九岁,刘弗陵六岁,刘询三岁,朱云一岁

1.武帝自责,作《报桑弘羊等请屯田轮台诏》(俗称《轮台罪己诏》)、《报车千秋》、《力农诏》。

《汉书·西域传》:“是时军旅连出,师行三十二年,海内虚耗。征和中,贰师将军李广利以军降匈奴。上既悔远征伐,而搜粟都尉桑弘羊与丞相御史奏言:‘故轮台东捷枝、渠犁……臣愚以为可遣屯田卒诣故轮台以东……’上乃下诏,深陈既往之悔,曰”云云,是为《报桑弘羊等请屯田轮台诏》(俗称《轮台罪己诏》)。“由是不复出军。而封丞相车千秋为富民侯,以明休息,思富养民也。”《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六月丁巳,大鸿胪田千秋为丞相。”则轮台诏当在该年六月之前作。《汉书·车千秋传》:“初,千秋始视事,见上连年治太子狱,诛罚尤多,群下恐惧,思欲宽广上意,慰安众庶。乃与御史、中二千石共上寿颂德美,劝上施恩惠,缓刑罚,玩听音乐,养志和神,为天下自虞乐。上报曰”云云,是为《报车千秋》。《汉书·食货志》:“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为富民侯。下诏曰”云云,是为《力农诏》。《汉书·外戚恩泽侯表》富民侯车千秋:“征和四年六月丁巳封。”

2.虞初等方士被罢。(附小说家)

《资治通鉴》本年:“三月,上耕于钜定,还,幸泰山,修封。庚寅,祀于明堂。癸巳,禅石闾,见群臣,上乃言曰:‘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田千秋曰:‘方士言神仙者甚众,而无显功,臣请皆罢斥遣之!’上曰:‘大鸿胪言是也。’于是悉罢诸方士候神人者。是后上每对群臣自叹:‘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妄耳!节食服药,差可少病而已。’”“若虞初此时尚在朝中,亦应被罢。因此,虞初在武帝朝活动的时间,最晚至征和四年。”[10]

虞初是汉代最大的小说家。《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本注:“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应劭曰:“其说以《周书》为本。”《文选》卷二《西京赋》:“小说九百,本自虞初。”

附小说家。《汉书·艺文志》载西汉小说家六,另五家是:“《封禅方说》十八篇。武帝时。”“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武帝时。”“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臣寿《周纪》七篇。项国圉人,宣帝时。”“《百家》百三十九卷。”

3.朱云出生。

《汉书·朱云传》:“朱云字游,鲁人也。”又云:“年四十,乃变节从博士白子友受《易》,又事前将军萧望之受《论语》。”按望之为前将军,在宣帝黄龙元年(前49),朱云变节受学当在其前。以前一年,即甘露四年(前50)计算,朱云时年四十,则当生于本年。

后元年癸巳,前88

刘彻六十九岁,刘辟强七十七岁,夏侯胜六十岁,苏武五十七岁,韦贤五十六岁,赵充国五十岁,贡禹三十七岁,韦玄成三十三岁,刘德三十二岁,萧望之二十岁,刘弗陵七岁,刘询四岁,朱云二岁

1.武帝作《赦诏》(朕郊)。

见《汉书·武帝纪》本年。

2.商丘成作《醉歌》,自杀。

《汉书·武帝纪》本年:“夏六月,御史大夫商丘成有罪自杀。”《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秺侯商丘成:“后二年,坐为詹事侍祠孝文庙,醉歌堂下曰:‘出居,安能郁郁’,大不敬,自杀。”

商丘成作品;《汉诗》辑入一篇,已编年。

3.李陵到海上劝苏武。

《汉书·苏武传》:“久之,单于使陵至海上,为武置酒设乐……武曰:‘自分已死久矣!王必欲降武,请毕今日之欢,效死于前!’陵见其至诚,喟然叹曰:‘嗟乎,义士!陵与卫律之罪上通于天。’因泣下沾衿,与武决去。陵恶自赐武,使其妻赐武牛羊数十头。”按明年李陵即复至海上告苏武以武帝之崩,故以本年为其劝苏武的下限年。

后二年甲午,前87

刘彻七十岁,刘辟强七十八岁,夏侯胜六十一岁,苏武五十八岁,韦贤五十七岁,赵充国五十一岁,贡禹三十八岁,韦玄成三十四岁,刘德三十三岁,萧望之二十一岁,刘弗陵八岁,刘询五岁,朱云三岁

1.武帝崩。

《汉书·武帝纪》本年:“二月,行幸盩厔五柞宫。乙丑,立皇子弗陵为皇太子。丁卯,帝崩于五柞宫,入殡于未央宫前殿。三月甲申,葬茂陵。”臣瓒曰:“帝年十七即位,即位五十四年,寿七十一。”按武帝生于景帝元年(前156),寿当为七十,臣瓒说非。

武帝作品:《汉书·艺文志》赋家:“上所自造赋二篇。”师古曰:“武帝也。”《隋书·经籍志》四:“《汉武帝集》一卷。梁二卷。”《汉诗》辑入七篇,另有十一篇《汉诗》未辑,它们是:《白麟之歌》(《朝陇首》)、《宝鼎》(《景星》)、《天马之歌》(存目)、《帝临》、《华烨烨》、《天门》、《芝房之歌》(《齐房》)、《盛唐枞阳之歌》(存目)、《象载瑜》(《朱雁之歌》)、《日出入》、《交门之歌》(存目),其中存目三篇。以上十八篇俱已编年。《全汉文》辑入一百篇,其中《建元鼎文》严氏言辑自《鼎录》,然查《鼎录》则无。又《秋风辞》是典型的骚体诗,应辑入《汉诗》,不应辑入《全汉文》。除去此二篇,武帝文应为九十八篇。其中九十五篇已编年,余三篇《削梁王地》、《扳齐人延年》与《沉命法》待考。

2.太子刘弗陵即位。

《汉书·昭帝纪》:“后元二年二月上疾病,遂立昭帝为太子,年八岁。以侍中奉车都尉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少主。明日,武帝崩。戊辰,太子即皇帝位,谒高庙。帝娣鄂邑公主益汤沐邑,为长公主,共养省中。大将军光秉政,领尚书事,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副焉。”

3.皇曾孙刘询得赦。

《汉书·宣帝纪》:“巫蛊事连岁不决。至后元二年,武帝疾,往来长杨、五柞宫,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因遭大赦,吉乃载曾孙送祖母史良娣家。”《汉书·武帝纪》本年:“二月,诏曰:‘朕郊见上帝,巡于北边,见群鹤留止,以不罗网,靡所获献,荐于泰畤,光景并见。其赦天下。’”则刘询之赦,在后二年二月无疑。

4.燕王刘旦作《上书请立武帝庙》。

《汉书·武五子传》:“帝崩,太子立,是为孝昭帝,赐诸侯王玺书。旦得书,不肯哭,曰:‘玺书封小。京师疑有变。’遣幸臣寿西长、孙纵之、王孺等之长安,以问礼仪为名。王孺见执金吾广意,问帝崩所病,立者谁子,年几岁。广意言待诏五柞宫,宫中讙言帝崩,诸将军共立太子为帝,年八九岁,葬时不出临。归以报王。王曰:‘上弃群臣,无语言,盖主又不得见,甚可怪也。’复遣中大夫至京师上书言”云云。

5.李陵告苏武以武帝之崩。

《汉书·苏武传》:“后陵复至北海上,语武:‘区脱捕得云中生口,言太守以下吏民皆白服,曰上崩。’武闻之,南向号泣,呕血,旦夕临。”

6.苏武哭临武帝。

见上。

【注释】

[1]施丁《董仲舒天人三策作于元光元年辨》,《社会科学辑刊》1980年第3期。

[2]魏文华《儒学大师董仲舒》,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194页。

[3]本作遗,师古注:“受遣者,由郡遣诣京师。”据改。

[4]魏文华《儒学大师董仲舒》,北京:新华出版社2000年版,196页。

[5]包明明《汉赋中的汉武帝:从〈长门赋〉到〈李夫人赋〉》,《古典文学知识》1999年第1期。

[6]龙文玲《汉武帝与西汉文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359页。

[7]龙文玲《汉武帝与西汉文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291页。

[8]龙文玲《汉武帝与西汉文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版,522页。

[9]赵逵夫《汉晋赋管窥》,《甘肃社会科学》2003年5期。

[10]龙文玲《汉武帝与西汉文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版,3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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