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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中国社会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社会性质的争论中,核心的焦点之一是中国的土地性质。二是中国像印度一样,时时遭到北方游牧民族的侵略与骚扰。此外,中国的独特的地理环境也有利于中国的集权统一。早在三皇五帝时代,中国就进入了农业社会。因此,水的问题始终是中华民族的生存命脉,这是中国必须保持中央集权的重要原因。因此,为了巩固统一,防止分裂,中国的历史就表现为中央皇权不断调节地主和农民的关系,并保证皇权不断巩固的历史。
前资本主义时期的中国社会_资本与历史唯物主义:《资本论》及其手稿当代解读

中国古代也是亚细亚生产方式,而且可能是更加典型的亚细亚生产方式。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你在某一地方看到有垄沟痕迹的小块土地组成的棋盘状耕地,那你就不必怀疑,这就是已经消失的农业公社的地产!”[43]今天中国到处还保留着这种棋盘状耕地,这正是中国曾经存在亚细亚生产方式的一个重要佐证。自秦汉以来,正是在这种带有垄沟的土地上发展出一种比印度和俄国更强的中央专制皇权,其原因在什么地方呢?

在中国社会性质的争论中,核心的焦点之一是中国的土地性质。许多学者根据清朝末年皇家土地只占全国耕地的6%,大部分土地已经私有,因而不是土地国家所有的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种现象如何解释呢?

中国有这样两件事,必须保持统一。

一是中国像印度一样,属于灌溉治水农业。长江、黄河、淮河三条江河,既哺育了中华大地,同时也时时威胁着人民的生存,治水的需要,使中华民族逐渐并必须走向集权统一,这是任何地方势力和个人所不能代替也无法代替的。从大禹治水开始,直到1991年、199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抗洪救灾,上下五千年,没有一个朝代政府能视治水于不顾,这是中华民族必须统一并中央集权的根本原因。

二是中国像印度一样,时时遭到北方游牧民族的侵略与骚扰。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前各国修建长城开始,直到《义勇军进行曲》在人们心头筑起新的万里长城止,中华民族的历史,既是一部治水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抗击北方游牧民族骚扰的历史。与印度不同,印度在这种打击面前走向分裂,而中国则走向统一,这是中华民族必须保持集权统一的又一重要原因。

此外,中国的独特的地理环境也有利于中国的集权统一。由于缺乏天然屏障,因而在农业时代,印度往往成为西方骑马民族的“猎获物”。而中国则由于太平洋、云贵高原、青藏高原、西北大沙漠等天然屏障,一方面阻断了中亚骑马民族的入侵(历史上马其顿亚历山大、阿拉伯帝国都由于青藏高原的阻挡而无法进入中国);另一方面则造成了中国的长期闭关自守,加上农村公社的天然孤立性,由于这三方面的原因,中国走了一条既不同于西方,同时又区别于印度、俄国的独特发展道路。

早在三皇五帝时代,中国就进入了农业社会。大禹治水,“然后中国可得而食也”(《孟子·滕文公》)。显然,中国之所以要统一,与治水有很大的关系,因为这些水不是一家一户、一村一县所能解决,必须集中全国的一切人力物力。秦始皇之所以能统一中国,与秦国解决水的问题有很大关系,都江堰、郑国渠这些著名的水利工程使成都平原成为粮仓,秦国才有这样的实力统一中国。自唐至清1300年间,长江发生水灾223次,黄河水灾110次,大旱95次。史书上记载,仅唐代就兴修水利260余处。因此,水的问题始终是中华民族的生存命脉,这是中国必须保持中央集权的重要原因。

治水以后,最佳的生产方式,不是西方的奴隶制、农奴制,而是亚细亚生产方式,即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每家每户耕种一块,并将一部分收获物上缴国家。如果实行西方的奴隶制,那么洪水一年一泛滥,第二年就没人治水了。由于大家都一样,求大同才成为中华民族的理想。历史上夏、商、周三朝是典型的亚细亚时期,“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夏后代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说明当时已进入土地公有、平均授田并私人耕作时期,土地公有表现在当时普遍实行的井田制,按户分配土地,而“贡”、“助”、“彻”三种贡赋方式则微妙地说明了公有制下私有制因素的增长。夏人每户五十亩,每年将收获物一部以贡物形式上缴夏王室,称为“万民之贡”。由于贡物数量很难确定,殷人改为“助”,即井田九块地中,除每户耕种其中一块并将收获物占为己有外,中间一块必须大家共同耕作,并上缴王室[44]。这种公田大家一起种的方式称作“助”。久而久之,农民无心于公田,周才改为“彻”,即事先并不确定那一块为公田,每户耕种一百亩,到收获季节,才有官方用标尺确定其中十亩为公田,并将收获物上缴国家,即赵岐在《孟子注》中所说:“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由此可见,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则是中国土地制度演进之必然,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保证王室的固定收入。然而初税亩的实行,必然导致两极分化和地主经济的产生,而地主经济强大后,必然会进一步要求政治权力和军事权力,其自然趋势必然是西方的领主经济和国家的分裂。因此,为了巩固统一,防止分裂,中国的历史就表现为中央皇权不断调节地主和农民的关系,并保证皇权不断巩固的历史。

从商鞅变法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开始,中国地主经济就逐渐发展起来了,为了防止地主经济西欧领主化,中央从经济、政治、军事三方面对地主经济的恶性发展作了限制。

在经济上,中央始终握有最高的土地所有权和支配权。因此,中国历史上的土地私有权从来就不是完整意义的土地私有权,而是亚细亚的土地所有权。马克思认为:“土地所有权的前提是某一些人独占着地体的一定部分,把它当作他们的私人意志的专有领域,排斥一切其他的人去支配它”[45],“完全的、自由的土地所有权,不仅意味着毫无阻碍和毫无限制地占有土地的可能性,而且也意味着把它出让的可能性”[46]。中国的土地一定程度上可以出让,但是绝不能毫无阻碍、毫无限制地占有土地,不管你官做多大,地拥多广,国家始终掌握着最终的土地所有权,随时可以追夺、追收、追赐、籍没,以至可以用迁徙的方式使人、地分离。至于小农,则始终处于国家的监督、管理之下,连耕种的内容都要受到国家的限制和束缚。中国历史上的官田、屯田、营田,以及西晋的占田课田制,北魏、北齐、北周、隋、唐的均田制,是典型的亚细亚土地国家所有制,这里地租和课税合一,“国家既作为土地所有者,同时又作为主权者而同直接生产者相对立”,“国家就是最高的地主”[47]。每一个朝代之所以把地分给无地的农民,其目的也在于保证国家的收入。只有从唐中叶实行“二税法”起,中国的封建社会才开始走向成熟,王亚南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一书中详细地分析了这一点,因为这时税收主要不是按户籍和人头,而是按照土地,这样虽然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但并不减少国家的收入。经过明朝“一条鞭法”到清朝“推丁入亩”、“地丁合一”,废除人口税,虽然不再限制地主土地的增长,但实际上地主已成为封建国家上税的大户。到清朝末年,虽然地主拥有很多土地,但是国家依然是最大的地主,并握有土地的所有权。

为了防止地主像西方领主一样握有政权和兵权,中国古代在政治上采取的最主要措施就是科举制。从两汉独尊儒术起,到隋、唐、明、清的诗赋取士和八股取士,都防止了地主阶级的直接政治权力,使政权始终牢牢掌握在有儒家信仰的地主知识分子手里,而不掌握在一般地主手里。也就是说,不管你多么有钱,也不能直接掌握政治权力,而必须经过国家的挑选,从而使地主阶级的直接政治权力变为间接,使地主政治经济权力合一变为权力分散。中国之所以不搞西方的分封制,其目的就是为了国家的统一,因为分封的结果很容易另立山头,与中央对抗,不管是亲兄弟还是亲儿子。

在军事上则实行中央统一领导的府兵制,废止地主阶级直接掌握军权。这样三管齐下,从政治、经济、军事三方面保证了中央权力的集中,地主阶级的遗产均分制也避免了财力的过分集中。因此,中国历史上的地主,不是西欧意义上的领主,中国历史上的地主经济,也不是西欧历史上的领主经济。所以,从现象上看,中国虽然存在着地主,存在着土地的自由买卖,但本质上,中国始终是一个亚细亚国家。

如果说次生阶段中国的高度集权与统一,曾经保证了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并创造了灿烂的东方文明,那么在世界历史进入再次生阶段的时候,中国的亚细亚集权统一,却成为中国迟迟不能进入资本主义的原因。

我们知道,与自然经济相对应的社会瓦解的根本原因在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商品经济是不能达到欧洲封建社会后期的程度的,其首要原因,在于农业与手工业结合的自然经济。正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的:“在印度和中国,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是由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的。在印度,还有以土地共有为基础的村落共同体的形态,并且在中国这也是原始形态。……由农业和制造业直接结合引起的巨大经济和时间节省,在这里,对于大工业的生产物,提出了极强的反抗。”[48]其次,地主也不愿意商业经济超过自己,使自己失去政治上的地位。再次,中央政府认为商业是瓦解大一统的腐蚀剂,它会阻碍儒家伦理、宗法观念贯彻到底,使世风日下、人心不古。最后,在上述三者的限制下,商人阶层也以农为本,发了财以购置田地为目的。

自古以来,重农抑商是封建帝国基本国策之一,商人为四民之末,处工就官府,四民不杂居,“工商食官”,“盐铁官营”,商人在社会缝隙中生存。至于东方的城市,也与西方不同,西方的城市是商品贸易的产物(指近代),从而孕育着资产阶级,而东方的城市,“只能干脆看作王公的营垒,看作真正的经济结构上的赘疣”[49]。它是皇帝、官僚、士兵的大本营,而农民则根本不需要城市。

当19世纪大英帝国用枪炮打开中国大门以后,紧接着而来的是比枪炮更厉害的商品经济。正像马克思所说:“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50],“与外界完全隔绝曾是保有旧中国的首要条件,而当这种隔绝状态在英国的势力之下被暴力所打破的时候,接踵而来的必然是解体的过程,正如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木里的木乃伊一接触新鲜空气便必然要解体一样”[51],在马克思看来,这样一个帝国终于要在这样一场殊死的决斗中死去。在这场决斗中,陈腐世界的代表是激于道义原则,而最现代的社会之代表却是为了获得贱买贵卖的特权——这的确是一种悲剧,甚至诗人的幻想也永远不敢创造出这种离奇的悲剧题材。然而事实竟是如此。

中国、印度、俄国在原生阶段同属于亚细亚生产方式,然而在次生阶段尽管三者有很大的相似,但是所走的道路却有很大的不同。中国专制政权最强,俄国次之,印度最弱;印度村社结构最强,俄国次之,中国最弱;中国社会带有明显的地主经济色彩,而俄国更接近农奴制,印度更接近于奴隶制;即使是意识形态,也是与三种社会结构相对应。中国笃信主张大一统的儒家学说,印度崇拜使种姓制度神圣化的婆罗门教和印度教,而俄国则信仰比天主教更主张国家统一的东正教。这种多样性的特征,正是由于在不同的内外条件下,三种村社在次生阶段走了三条不同的道路。在这里,如果离开了亚细亚的村社经济,我们就不能理解三者的同一性,而离开了具体的历史条件,我们又不能理解它们的多样性。只有辩证思考,才能真正理解历史过程的统一性与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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