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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景时期文学编年(前—前)

时间:2022-05-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前六诏见《汉书·文帝纪》本年。按本年陆贾出使南越,赵佗称臣,文帝要求陈武等“且无议军”当在其前。《西汉年纪》系于文帝三年,不确。从高祖六年初为楚王至此,适为二十三年。按刘郢客归楚继位在文帝二年(详后),申公为文帝博士必在其前,故系于元年。张苍时为御史大夫,贾谊入京后正好有机会向他学习《左传》。孝文八年刘安八岁,则生于本年。据《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景帝时梁孝王入朝四次。

文景时期文学编年(前—前)

第二章 文景时期文学编年(前179—前141)

文帝元年壬戌,前179

刘恒二十五岁,伏生八十六岁,张苍七十八岁,辕固五十六岁,韦孟四十六岁,申公四十六岁,刘濞三十七岁,刘章二十二岁,贾谊二十二岁,晁错二十二岁,公孙弘二十一岁,刘长二十岁,主父偃二十岁,董仲舒十三岁,刘嫖十二岁,刘启十岁,刘武八岁,刘安一岁,司马相如一岁

1.文帝作九诏:《封赐周勃等诏》、《答有司请建太子诏》、《振贷诏》、《养老诏》、《修代来功诏》、《益封高帝从臣诏》、《却献千里马诏》、《答陈武》、《赐南粤王赵佗书》。

前六诏见《汉书·文帝纪》本年。《却献千里马诏》见《汉书·贾捐之传》:“至孝文皇帝,闵中国未安,偃武行文,则断狱数百,民赋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时有献千里马者,诏曰”云云。《汉书·文帝纪》本年:“六月,令郡国无来献。”《答陈武》见《史记·律书》:孝文即位,将军陈武等议请征讨南越、朝鲜,“孝文曰”云云。按本年陆贾出使南越,赵佗称臣,文帝要求陈武等“且无议军”当在其前。《西汉年纪》系于文帝三年,不确。《赐南粤王赵佗书》见《汉书·南粤传》(详后陆贾条)。

2.刘启立为皇太子。

《史记·孝文本纪》元年正月:“有司言曰:‘早建太子,所以尊宗庙。请立太子。’……有司皆固请曰:‘……子某最长,纯厚慈仁,请建以为太子。’上乃许之。”《汉书》明言“子某”为“子启”。《史记会注考证》吕祖谦曰:“文帝之元年,景帝方十岁耳。平、勃所以亟请建太子者,惩惠帝继嗣不明之祸。文帝所以固让者,盖践祚之始,惧不克胜所言者。皆发于中心,非好名也。”

3.窦氏立为皇后。

《史记·外戚世家》:“窦太后,赵之清河观津人也……孝文帝立数月,公卿请立太子,而窦姬长男最长,立为太子。立窦姬为皇后。”《史记·孝文本纪》:“(元年)三月,有司请立皇后。薄太后曰:‘诸侯皆同姓,立太子母为皇后。’皇后姓窦氏。”《汉书·外戚传》:“孝文窦皇后,景帝母也。”

4.楚元王刘交薨。

《史记·楚元王世家》:“(交)即位二十三年卒,子夷王郢立。”《汉书·文帝纪》元年三月:“楚元王交薨。”从高祖六年(前201)初为楚王至此,适为二十三年。

刘交有《诗》传,号曰“元王《诗》”。《汉书·楚元王传》:“元王好《诗》,诸子皆读《诗》,申公始为《诗》传,号《鲁诗》。元王亦次之《诗》传,号曰《元王诗》,世或有之。”《汉书补注》王先慎曰:“《艺文志》不载元王《诗》传,志本《七略》,刘歆不应数典忘祖,当是次而未成,故班史传疑云‘或有’,以示未见之意。”楚元王好《鲁诗》,其后嗣刘郢、刘向等也好《鲁诗》,加之一批《鲁诗》学者如申公、韦孟等汇聚楚国,这对于楚国《诗经》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5.申公为《鲁诗》初成,为博士。

见上。元王《诗》形成的下限在本年,而申公的《鲁诗》必然更早。又《汉书·楚元王传》:“文帝时,闻申公为《诗》最精,以为博士。”“申公为博士,失官,随郢客归,复以为中大夫。”按刘郢客归楚继位在文帝二年(详后),申公为文帝博士必在其前,故系于元年。

6.陆贾再使南越。

《史记·陆贾列传》:“孝文帝即位,欲使人之南越。陈丞相等乃言陆生为太中大夫,往使尉他,令尉他去黄屋称制,令比诸侯,皆如意旨。”《汉书·南粤传》:“文帝元年……诏丞相平举可使粤者,平言陆贾先帝时使粤。上召贾为太中大夫,谒者一人为副使,赐佗书曰”云云,是为《赐南粤王赵佗书》。此后陆贾事不可考。

陆贾作品:《汉书·艺文志》春秋家:“《楚汉春秋》九篇。”本注:“陆贾所记。”又儒家:“陆贾二十三篇。”又赋家:“陆贾赋三篇。”《后汉书·班彪列传》:“汉兴定天下,太中大夫陆贾记录时功,作《楚汉春秋》九篇。”《隋书·经籍志》二:“《楚汉春秋》九卷,陆贾撰。”又三:“《新语》二卷,陆贾撰。”又有《南越行记》。《南方草木状》卷上:“陆贾《南越行纪》曰:南越之境,五谷无味,百花不香。”又卷下:“陆贾《南越行纪》曰:罗浮山顶有胡杨梅,山桃绕其际,海人时登采拾,止得于上饱啖,不得持下。”又有《孟春赋》。《文心雕龙·才略篇》:“汉室陆贾,首案奇采,赋《孟春》而选典诰,其辩之富矣。”范文澜注:“《汉志》陆贾赋三篇,当有篇名《孟春》者,彦和时尚存,今则无可考矣。”又《诠赋》:“汉初词人,顺流而作,陆贾扣其端。”

7.赵佗作《下令国中》、《上文帝书》。

《汉书·南粤传》:“陆贾至,南粤王恐,乃顿首谢,愿奉明诏,长为藩臣,奉贡职。于是下令国中曰”云云,是为《下令国中》。“因为书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昧死再拜上书皇帝陛下……’”是为《上文帝书》。

8.贾谊入为博士,迁太中大夫;从张苍学习《左传》。

《史记·贾生列传》:“孝文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常学事焉,乃征为廷尉。廷尉乃言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是时贾生年二十余,最为少。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不能言,贾生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欲出。诸生于是乃以为能,不及也。孝文帝悦之,超迁,一岁中至太中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河南守吴公为廷尉。”其荐贾谊当在入为廷尉之后。《经典释文叙录》云:“左丘明作传,以授曾申,申传卫人吴起,起传其子期,期传楚人铎椒,椒传赵人虞卿,卿传同郡荀卿名况,况传武威张苍,苍传洛阳贾谊。”张苍时为御史大夫,贾谊入京后正好有机会向他学习《左传》。

9.刘安出生。

《汉书·淮南王传》:“孝文八年,怜淮南王,王有子四人,年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城侯。”刘安排在其他三人之前,后来继号为淮南王,显然是刘长之长子,当为八岁。孝文八年(前172)刘安八岁,则生于本年。

10.司马相如出生。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司马相如者,蜀郡成都人也,字长卿。”又言其以赀为郎,会景帝不好辞赋,是时梁孝王来朝,从游说之士齐人邹阳、淮阴枚乘、吴庄忌夫子之徒,相如见而说之,因病免,客游梁。据《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景帝时梁孝王入朝四次。刘开扬先生《论司马相如及其作品》以为,相如入梁在景帝二年:“梁王二十四年即景帝二年,如果相如见梁王在这年,则其出仕约在景帝元年。汉制男子二十三而傅,仕宦之年亦应同。那么相如生年约为文帝元年。”[1]此说得到学界的广泛认同,此从之。

文帝二年癸亥,前178

刘恒二十六岁,伏生八十七岁,张苍七十九岁,辕固五十七岁,韦孟四十七岁,申公四十七岁,刘濞三十八岁,刘章二十三岁,贾谊二十三岁,晁错二十三岁,公孙弘二十二岁,刘长二十一岁,主父偃二十一岁,董仲舒十四岁,刘嫖十三岁,刘启十一岁,刘武九岁,刘安二岁,司马相如二岁

1.文帝作七诏:《令列侯之国诏》、《日食求言诏》、《开藉田诏》、《王辟强等诏》、《除诽谤妖言法诏》、《劝农诏》(农天下之大本也)、《议除连坐诏》。

前六诏均见《汉书·文帝纪》本年。其中《除诽谤妖言诏》曰:“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日食求言诏》曰:“朕闻之,天生民,为之置君以养治之。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乃十一月晦,日有食之,适见于天,灾孰大焉……令至,其悉思朕之过失,及知见之所不及,丐以启告朕。及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史记会注考证》何焯曰:“自秦以来,不畏于天,至文帝始闻此言。”这两道著名的诏书,揭开了西汉陆贾《新语》之后的第二波政论文大潮,贾谊、贾山等脱颖而出。《议除连坐诏》见《汉书·刑法志》:“孝文二年,又诏丞相、太尉、御史:‘法者,治之正,所以禁暴而卫善人也。今犯法者已论,而使无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收,朕甚弗取。其议。’左右丞相周勃、陈平奏言……文帝复曰……平、勃乃曰”云云,是为《奉诏除连坐法议》。乃除连坐法,然《文帝纪》载于元年:“尽除收帑相坐律令。”此从《刑法志》。

2.陈平作《奉诏除连坐法议》;去世。

见上。又《汉书·陈平传》:“孝文二年,平薨,谥曰献侯。”《汉书·文帝纪》本年:“二年冬十月,丞相陈平薨。”

陈平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3.刘章为城阳王。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孝文二年,以齐之城阳郡立章为城阳王。”《史记·孝文本纪》本年:“以齐剧郡立朱虚侯为城阳王。”

4.刘武为代王。

《史记·梁孝王世家》:“孝文帝即位二年,以武为代王。”《史记·孝文本纪》本年:“三月……皇子武为代王。”

5.贾谊作《过秦论》、《忧民》。

《史记·秦始皇本纪》太史公引贾谊《过秦论》曰:“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曰‘秦并兼诸侯山东三十余郡……’”《过秦论》今分为三篇,上篇叙述秦自孝公至始皇期间秦的强大,蚕食诸侯和最终统一,以及秦的速亡,指出其失在“攻守异势”之后的“仁义不施”;中篇分析二世重以无道而危民戮己的过失,说明牧民务在安民的道理;下篇论述子婴庸主无佐而亡国为虏,指出秦多“忌讳”,言路不通,君臣雍蔽以至灭亡的教训。三篇的现实意义是很明显的,就是要求汉统治者施仁义,务安民,重言谏。这显然是针对本年文帝举贤良方正求直言极谏的诏书而作。《忧民》见《汉书·食货志》:“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时民近战国,皆背本趋末,贾谊说上曰……于是上感谊言,始开藉田,躬耕以劝百姓。”按《汉书·文帝纪》二年诏曰:“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疏中云“汉之为汉几四十年矣”。按《贾谊集校注·忧民》则云“今汉兴三十年矣”。从汉兴至本年,实为二十九年。据李尔钢先生的考证,《食货志》所载实为贾谊文帝十二年作的《无蓄》,本年作的则为《忧民》,可从。[2]

6.贾山作《至言》。

《汉书·贾山传》:“贾山,颍川人也……孝文时,言治乱之道,借秦为谕,名曰《至言》。”《汉书补注》先谦曰:“《贾子·先醒篇》:‘君好谄谀而恶至言’,至言与谄谀为对,是至言即直言之谓,至之为言极也。”按《至言》中言:“今陛下念思祖考,述追厥功,图所以昭光洪业休德,使天下举贤良方正之士,天下皆䜣䜣焉。曰将兴尧舜之道,三王之功矣。天下之士莫不精白以承休德。”显然是对文帝本年诏书“直言极谏”的响应。

7.刘郢嗣为楚王。

《汉书·楚元王传》:“元王立二十三年薨,太子辟非先卒,文帝乃以宗正上邳侯郢客嗣,是为夷王。”元王刘交去世在元年,刘郢嗣位则在二年。《汉书·诸侯王表》楚元王交:“孝文二年,夷王郢客嗣。”

8.申公为楚中大夫,傅太子。

《汉书·楚元王传》:“申公为博士,失官,随郢客归,复以为中大夫。”《史记·儒林列传》:“已而郢为楚王,令申公傅其太子戊。戊不好学,疾申公。”

文帝三年甲子,前177

刘恒二十七岁,伏生八十八岁,张苍八十岁,辕固五十八岁,韦孟四十八岁,申公四十八岁,刘濞三十九岁,刘章二十四岁,贾谊二十四岁,晁错二十四岁,公孙弘二十三岁,刘长二十二岁,主父偃二十二岁,董仲舒十五岁,刘嫖十四岁,刘启十二岁,刘武十岁,刘安三岁,司马相如三岁

1.文帝作三诏:《复遣周勃率列侯之国诏》、《赦济北吏民诏》、《遣灌婴击匈奴诏》。

前二诏见《汉书·文帝纪》本年。《遣灌婴击匈奴诏》见《汉书·匈奴传》:“至文帝即位,复修和亲。其三年夏,匈奴右贤王入居河南地为寇,于是文帝下诏曰”云云。《汉书·文帝纪》本年:“五月,匈奴入居北地、河南为寇。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婴击匈奴,匈奴去。”

2.贾谊出为长沙王太傅,作《吊屈原赋》(严题《吊屈原文》)。

《汉书·贾谊传》:“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文帝谦让未皇也。然诸法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谊发之。于是天子议以谊任公卿之位。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乃毁谊曰:‘洛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于是天子后亦疏之,不用其议,以谊为长沙王太傅。谊既以适去,意不自得。及度湘水,为赋以吊屈原……其辞曰”云云。《汉书补注》先谦曰:“傅吴芮元孙差。”按贾谊于文帝六年(前174)作《服鸟赋》时为长沙太傅已三年(详后),则出为长沙太傅当在今年。贾谊之出与绛、灌之属有关,也与文帝佞幸邓通有关。《风俗通义·正失》曰:“及太中大夫邓通以佞幸吮癕疡脓汁见爱,拟于至亲,赐以蜀郡铜山,令得铸钱,通私家之富,侔于王者、封君。又为微行,数幸通家……是时(贾)谊与邓通俱侍中同位,谊又恶通为人,数廷讥之,由是疏远,迁为长沙太傅。既之官,内不自得。及渡湘水,投吊书曰:‘阘茸尊显,佞谀得意。’以哀屈原离谗邪之咎,亦因自伤为邓通等所诉也。”

3.城阳王刘章去世。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城阳景王章:“立二年卒。”《史记·孝文本纪》文帝三年:“四月,城阳王章薨。”

刘章作品:《汉诗》辑入一首,已编年。

4.淮南王刘长椎杀审食其。

《史记·淮南列传》:“三年,入朝。甚横……厉王有材力,力能扛鼎,乃往请辟阳侯。辟阳侯出见之,即自袖铁椎椎辟阳侯,令从者魏敬刭之。厉王乃驰走阙下,肉袒谢曰……孝文伤其志,为亲故,弗治,赦厉王。”《史记·孝文本纪》本年:“淮南王长与从者魏敬杀辟阳侯审食其。”

5.朱建自杀。

《汉书·朱建传》:“孝文时,淮南厉王杀辟阳侯,以党诸吕故。孝文闻其客朱建为其策,使吏捕欲治。闻吏至门,建欲自杀。诸子及吏皆曰:‘事未可知,何自杀为?’建曰:‘我死祸绝,不及乃身矣。’遂自刭。文帝闻而惜之,曰:‘吾无杀建意也。’乃召其子,拜为中大夫。”按刘长杀审食其在本年,朱建自杀当在其后不久。

朱建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平原君七篇。”本注:“朱建也。”又赋家:“朱建赋二篇。”

文帝四年乙丑,前176

刘恒二十八岁,伏生八十九岁,张苍八十一岁,辕固五十九岁,韦孟四十九岁,申公四十九岁,刘濞四十岁,贾谊二十五岁,晁错二十五岁,公孙弘二十四岁,刘长二十三岁,主父偃二十三岁,董仲舒十六岁,刘嫖十五岁,刘启十三岁,刘武十一岁,刘安四岁,司马相如四岁

1.张苍为丞相,卒绪正律历。

《史记·张丞相列传》:“四年,丞相灌婴卒,张苍为丞相。”又:“张苍为计相时,绪正律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时本以十月为岁首,弗革。推五德之运,以为汉当水德之时,尚黑如故。吹律调乐,入之音声,及以比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于为丞相,卒就之,故汉家言律历者,本之张苍。苍本好书,无所不观,无所不通,而尤善律历。”《史记·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本年:“正月甲午,御史大夫北平侯张苍为丞相。”

2.韦孟征为御史大夫,未至。

荀悦《汉纪》文帝四年:“正月,御史大夫张苍为丞相,袁盎为御史大夫。时御史大夫韦孟缺,是时上征河东太守季布,欲以为御史大夫。”此事《史记》、《汉书》未载,故录之。

3.贾谊作《上疏陈政事》、《阶级》。

《汉书·贾谊传》:“天下初定,制度疏阔。诸侯王僭拟,地过古制,淮南、济北王皆为逆诛。谊数上疏陈政事,多所欲匡建,其大略曰”云云,是为《上疏陈政事》。“是时丞相绛侯周勃免就国,人有告勃谋反,逮系长安狱治,卒亡事,复爵邑,故贾谊以此讥上。上深纳其言,养臣下有节。”师古曰:“谊上疏言可为长太息者六,今此至三而止,盖史家直取其要切者耳。故下赞云掇其切于世事者著于传。”所言极是。又《汉书·文帝纪》四年:“绛侯周勃有罪,逮诣廷尉诏狱。”按此文“人主之尊”以下内容与《新书·阶级》篇基本相同。

4.代王刘武徙为淮阳王。

《史记·梁孝王世家》:“孝文即帝位二年,以武为代王……二岁,徙代王为淮阳王。”《汉书·文三王传》:“梁孝王武以孝文二年与太原王参、梁王揖同日立。武为代王,四年徙为淮阳王。”《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代王武徙淮阳。”按《通鉴》与荀悦《汉纪》载此事于文帝五年,未详所据。

5.冒顿作《遗文帝书》。

《史记·匈奴列传》:“其三年五月……其明年,单于遗汉书曰:‘天所立匈奴大单于敬问皇帝无恙……’以六月中来至薪望之地。”文帝三年之明年,即是四年。

文帝五年丙寅,前175

刘恒二十九岁,伏生九十岁,张苍八十二岁,辕固六十岁,韦孟五十岁,申公五十岁,刘濞四十一岁,贾谊二十六岁,晁错二十六岁,公孙弘二十五岁,刘长二十四岁,主父偃二十四岁,董仲舒十七岁,刘嫖十六岁,刘启十四岁,刘武十二岁,刘安五岁,司马相如五岁,朱买臣一岁

1.吴王刘濞大铸钱。

《史记·吴王濞列传》:“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吴有豫章郡铜山,濞则招致天下亡命者盗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国用富饶。”《汉书·文帝纪》五年:“夏四月,除盗铸钱令。更造四铢钱。”则刘濞除令前就已盗铸,除令后更甚。

2.贾谊作《谏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铜布》、《铸钱》。

《汉书·食货志》:“孝文五年,为钱益多而轻,乃更铸四铢钱,其文为‘半两’,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贾谊谏曰”云云,是为《谏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新书》中《铜布》和《铸钱》二篇与此内容相近,也当作于此时。

3.贾山作《对诘谏除盗铸钱令》。

《汉书·贾山传》:“其后文帝除铸钱令,山复上书谏,以为变先帝法,非是……章下诘责,对以为”云云。

4.朱买臣约生于本年。

《汉书·朱买臣传》:“朱买臣字翁子,吴人也。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呕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买臣笑曰:‘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女苦日久,待我富贵报女功。’”这里言“四十余”,荀悦《汉纪》则言“四十八”。按买臣发迹始自为中大夫难公孙弘的元朔三年(前126),如果其时买臣果真“五十”,则生于本年。

5.楚王刘郢去世。

《史记·楚元王世家》:“夷王四年卒。”《汉书·诸侯王表》楚元王:“孝文二年,夷王郢客嗣,四年薨。”夷王四年,即文帝五年。

文帝六年丁卯,前174

刘恒三十岁,伏生九十一岁,张苍八十三岁,辕固六十一岁,韦孟五十一岁,申公五十一岁,刘濞四十二岁,贾谊二十七岁,晁错二十七岁,公孙弘二十六岁,刘长二十五岁,主父偃二十五岁,董仲舒十八岁,刘嫖十七岁,刘启十五岁,刘武十三岁,刘安六岁,司马相如六岁,朱买臣二岁

1.文帝作二诏:《徙淮南王长制》、《遗匈奴书》。

《徙淮南王长制》见《史记·淮南列传》(详后)。《遗匈奴书》见《汉书·匈奴传》:“孝文前六年,遗匈奴书曰……后顷之,冒顿死,子稽粥立,号曰老上单于。”

2.冒顿去世。

见上。冒顿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3.淮南王刘长谋反,徙蜀,死途中。

《史记·淮南列传》:“(文帝)六年,令男子但等七十人与棘蒲侯柴武太子奇谋,以拲车四十乘反谷口,令人使闽越、匈奴。事觉,治之,使使召淮南王。淮南王至长安……制曰”云云,是为《徙淮南王长制》。“于是乃遣淮南王,载以辎车,令县以次传……县传淮南王者皆不敢发车封。淮南王乃谓侍者曰:‘谁谓乃公勇者?吾安能勇!吾以骄故不闻吾过至此。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汉书·文帝纪》本年:“十一月,淮南王长谋反,废迁蜀严道,死雍。”

4.贾山讼淮南王。

《汉书·贾山传》:“又讼淮南王无大罪,宜急令反国。”此后贾山事无考。

贾山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贾山八篇。”《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

5.张苍作《奏论淮南王长罪》。

《汉书·淮南王传》言刘长反事觉后:“王至长安,丞相张苍,典客冯敬行御史大夫事,与宗正、廷尉杂奏”云云。

6.长沙太傅贾谊作《服鸟赋》。

《史记·贾生列传》:“贾生为长沙王太傅三年,有鸮飞入贾生舍,止于坐隅。楚人命鸮曰‘服’。贾生既以谪居长沙,长沙卑湿,自以为寿不得长,伤悼之,乃为赋以自广。其辞曰”云云。按赋中言“单阏之岁兮,四月孟夏”,集解徐广曰:“岁在卯曰单阏。文帝六年岁在丁卯。”《西京杂记》卷五:“贾谊在长沙,鵩鸟集其承尘。长沙俗以鵩鸟至人家,主人死。谊作《鵩鸟赋》,齐死生,等荣辱,以遣忧累焉。”

7.申公留傅楚王刘戊。

《汉书·楚元王传》:“初,元王敬礼申公等,穆生不耆酒,元王每置酒,常为穆生设醴。及王戊即位,常设,后忘设焉。穆生退曰……遂谢病去。申公、白生独留。”据《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夷王郢于文帝五年(前174)卒,六年子刘戊嗣。

文帝七年戊辰,前173

刘恒三十一岁,伏生九十二岁,张苍八十四岁,辕固六十二岁,韦孟五十二岁,申公五十二岁,刘濞四十三岁,贾谊二十八岁,晁错二十八岁,公孙弘二十七岁,主父偃二十六岁,董仲舒十九岁,刘嫖十八岁,刘启十六岁,刘武十四岁,刘安七岁,司马相如七岁,朱买臣三岁,刘荣一岁

1.吴王刘濞怨太子之死,称疾不朝。

《汉书·吴王濞传》:“孝文时,吴太子入见,得侍皇太子饮博。吴太子师傅皆楚人,轻悍,又素骄。博争道,不恭,皇太子引博局提吴太子,杀之。于是遣其丧归葬吴。吴王愠曰:‘天下一宗,死长安即葬长安,何必来葬!’复遣丧之长安葬。吴王由是怨望,稍失藩臣礼,称疾不朝。”下文载景帝三年(前154)吴王濞反后,景帝诏数吴王罪曰:“称疾不朝二十余年。”其时距本年为二十年。据《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文帝三年(前177)吴与淮南来朝;七年(前173)赵王、梁王、淮阳王、代王均入朝,吴王不与。其后也不见有吴王入朝的记录。则吴王称疾不朝,始于文帝七年。

2.长沙王太傅贾谊入见文帝,拜为梁怀王太傅,作《宗旨》、《先醒》。

《汉书·贾谊传》:“后岁余,文帝思谊,征之。至,入见,上方受禧,坐宣室。上因感鬼神事,而问鬼神之本。谊具道所以然之故。至夜半,文帝前席。既罢,曰:‘吾久不见贾生,自以为过之,今不及也。’乃拜谊为梁怀王太傅。怀王,上少子,爱,而好书,故令谊傅之,数问以得失。”《汉书·文三王传》:“梁怀王揖,文帝少子也。好《诗》、《书》,帝爱之,异于他子。”作《宗旨》曰:“今或亲弟谋为东帝,亲兄之子西向而击,今吴又见告矣。”亲弟,指淮南王刘长六年谋反之事;亲兄,指齐悼惠王子刘兴居三年谋反。今吴,当指本年吴王刘濞不朝,而汉系吴使案责之事。又作《先醒》。《秦汉文学编年史》曰:“《先醒》开篇:‘怀王问于贾君曰’云云,说明作于为梁怀王傅之后。独醉先醒之说,原本是《楚辞·渔父》中语,贾谊从长沙回来之后,作此篇。”

3.刘荣约生于本年。

《史记·外戚世家》:“景帝长男荣,其母栗姬。栗姬,齐人也。”《史记·五宗世家》:“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为宗亲。栗姬子曰荣、德、阏于。”可见刘荣为景帝长子。又:“吴楚反时,非年十五。”吴楚反于景帝三年(前154),则刘非生于文帝十二年(前168)。景帝程姬生余、非、端三子,刘非为程姬第二子,以常理论,刘余比非大两岁左右,则大约生于文帝十年(前170)。而刘荣为景帝长子,自然生于余、非之前,姑定于文帝七年(前173)。

文帝八年己巳,前172

刘恒三十二岁,伏生九十三岁,张苍八十五岁,辕固六十三岁,韦孟五十三岁,申公五十三岁,刘濞四十四岁,贾谊二十九岁,晁错二十九岁,公孙弘二十八岁,主父偃二十七岁,董仲舒二十岁,刘嫖十九岁,刘启十七岁,刘武十五岁,刘安八岁,司马相如八岁,朱买臣四岁,刘荣二岁

1.刘安封阜陵侯。

《汉书·淮南王传》:“孝文八年,怜淮南王,王有子四人,年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城侯。”《汉书·文帝纪》:“八年夏,封淮南厉王长子四人为列侯。”

2.梁太傅贾谊作《上疏谏王淮南诸子》、《淮难篇》。

《汉书·贾谊传》:“时又封淮南厉王四子皆为列侯。谊知上必将复王之也,上疏谏曰……”是为《上疏谏王淮南诸子》。内容与《新书》中的《淮难篇》相近,则《淮难篇》也作于本年。

文帝九年庚午,前171

刘恒三十三岁,伏生九十四岁,张苍八十六岁,辕固六十四岁,韦孟五十四岁,申公五十四岁,刘濞四十五岁,贾谊三十岁,晁错三十岁,公孙弘二十九岁,主父偃二十八岁,董仲舒二十一岁,刘嫖二十岁,刘启十八岁,刘武十六岁,刘安九岁,司马相如九岁,朱买臣五岁,刘荣三岁,刘德一岁

1.贾谊作《旱云赋》。

《汉书·文帝纪》:“九年春,大旱。”据《贾谊集校注》的考证,贾谊的《旱云赋》作于此时。

2.孔藏嗣为蓼侯。

《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蓼侯:文帝九年,“侯臧元年。”据《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孔藏为蓼夷侯孔聚之子。

3.刘德约生于本年。

据《史记·五宗世家》,刘德同母兄刘荣约生于文帝七年(见前),以常理而言,刘德当比其兄小两岁左右,如此则生于本年。

文帝十年辛未,前170

刘恒三十四岁,伏生九十五岁,张苍八十七岁,辕固六十五岁,韦孟五十五岁,申公五十五岁,刘濞四十六岁,贾谊三十一岁,晁错三十一岁,公孙弘三十岁,主父偃二十九岁,董仲舒二十二岁,刘嫖二十一岁,刘启十九岁,刘武十七岁,刘安十岁,司马相如十岁,朱买臣六岁,刘荣四岁,刘德二岁

1.伏生传《尚书》于掌故晁错。

《史记·儒林列传》:“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往受之。”《汉书·儒林传》师古曰:“卫宏《定古文尚书序》云‘伏生老,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也,使其女传言教错。齐人语多与颍川异,错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属读而已’。”《先儒年表》本年:“《汉帝年纪》以晁错受《书》在是年。是时先儒年适九十余岁。”此后伏生事迹不可考。

伏生为汉代今文《尚书》传人。《汉书·艺文志》:“秦燔书禁学,济南伏生独壁藏之。汉兴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齐鲁之间。”

2.晁错受《尚书》,还作《上书言皇太子宜知术数》。

见上。《汉书·晁错传》:“还,因上书称说。诏以为太子舍人,门大夫,迁博士。又上书言……上善之,于是拜错为太子家令。以其辩得幸太子,太子家号曰‘智囊’。”

3.立传记博士。

赵岐《孟子题辞》:“孝文皇帝欲广游学之路,《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后罢传记博士,独立五经而已。”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曰:“至孝文皇帝,始使掌故朝错从伏生受《尚书》。《尚书》初出于屋壁,朽折散绝,今其书见在,时师传读而已。《诗》始萌牙。天下众书往往颇出,皆诸子传说,犹广立于学官,为置博士。在汉朝之儒,唯贾生而已。”传记博士之立,《西汉年纪》系于朝错受《尚书》之后,可从。

4.窦公献《大司乐》。

《汉书·艺文志》:“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此事不可确考,姑系于本年诏受《尚书》之后。

文帝十一年壬申,前169

刘恒三十五岁,张苍八十八岁,辕固六十六岁,韦孟五十六岁,申公五十六岁,刘濞四十七岁,贾谊三十二岁,晁错三十二岁,公孙弘三十一岁,主父偃三十岁,董仲舒二十三岁,刘嫖二十二岁,刘启二十岁,刘武十八岁,刘安十一岁,司马相如十一岁,朱买臣七岁,刘荣五岁,刘德三岁

1.贾谊作《上疏请封建子弟》、《权重》、《益壤》。

《汉书·文帝纪》本年:“夏六月,梁王揖薨。”《汉书·贾谊传》:“居数年,梁王胜死,亡子。谊复上疏曰”云云,是为《上疏请封建子弟》。按下文:“梁王胜坠马死。”李奇曰:“《文三王传》言揖,此言胜,为有两名。”窃疑揖为其名,胜则其字也。疏中建议文帝扩大亲子刘武、刘参的封国,以蕃屏汉室。据《贾谊集校注》考证,此文与《新书》中的《益壤》、《权重》基本相同,当作于同期。

文帝十二年癸酉,前168

刘恒三十六岁,张苍八十九岁,辕固六十七岁,韦孟五十七岁,申公五十七岁,刘濞四十八岁,贾谊三十三岁,晁错三十三岁,公孙弘三十二岁,主父偃三十一岁,董仲舒二十四岁,刘嫖二十三岁,刘启二十一岁,刘武十九岁,刘安十二岁,司马相如十二岁,朱买臣八岁,刘荣六岁,刘德四岁

1.文帝作《劝农诏》(道民之路)、《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诏》二诏。

见《汉书·文帝纪》本年。

2.贾谊作《一通》、《无蓄》(严题《说积贮》),去世。

《汉书·文帝纪》十二年:“三月,除关无用传。”《新书》中的《一通》申述“罢关一通天下”的必要性,当作于此时。又作《无蓄》。据李尔钢先生考证,《食货志》所载实贾谊文帝十二年所作的《无蓄》,文帝二年贾谊所作的为《忧民》。班固“未细考贾谊两篇文章写作于不同时间,将贾谊原作于文帝十二年的《无蓄》摘录,并在其后定下了本应记在贾谊写于文帝二年的《忧民》篇后的一件事,即‘于是上感其言,始开藉田’,结果将时间弄混了十年。[3]其论证严密,可从。

《史记·贾生列传》:“居数年,怀王骑,堕马而死,无后。贾生自伤为傅无状,哭泣岁余,亦死。贾生之死时年三十三矣。”

贾谊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贾谊五十八篇。”阴阳家:“《五曹官制》五篇。”本注:“汉制,似贾谊所条。”赋家:“贾谊赋七篇。”《隋书·经籍志》三:“《贾子》十卷,录一卷。汉梁太傅贾谊撰。”又四:“又有《贾谊集》四卷。”《全汉文》辑入十一篇,九篇已编年,《虡赋》、《惜誓》二篇待考。又通《国语》,为《左氏传》训故。韦昭《国语解叙》:“遭秦之乱,幽而复光,贾生、史迁颇综述焉。”《汉书·儒林传》:“汉兴,北平侯张苍及梁太傅贾谊、京兆尹张敞、太中大夫刘公子皆修《春秋左氏传》。谊为《左氏传》训故,授赵人贯公,为河间献王博士。”《后汉书·儒林列传》:“梁太傅贾谊为《春秋左氏传训诂》,授赵人贯公。”

3.晁错作《说文帝令民入粟受爵》(今作《论贵粟疏》)、《复奏勿收农民租》。

《汉书·食货志》:“晁错复说上曰”云云,是为《说文帝令民入粟受爵》。“于是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又:“错复奏言”云云,是为《复奏勿收农民租》。“上复从其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按《汉书·文帝纪》本年诏:“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这里的“今年”,即文帝十二年。

4.《民为淮南厉王歌》出现。

《汉书·淮南王传》:“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孟康曰:“尺帛斗粟犹尚不弃,况于兄弟而更相逐乎!”臣瓒曰:“一尺帛可缝而共衣,一斗粟可舂而共食,况以天下之广,而不相容也。”高诱《淮南子叙目》载歌与此略异:“一尺缯,好童童。一升粟,饱蓬蓬。兄弟二人,不能相容。”

5.淮阳王刘武徙为梁王。

《史记·梁孝王世家》:“初,武为淮阳王十年,而梁王胜卒,谥为梁怀王。怀王最少子,爱幸异于他子。其明年,徙淮阳王武为梁王。梁王之初王梁,孝文帝之十二年也。”《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淮阳王武徙梁,年是为孝王。”

文帝十三年甲戌,前167

刘恒三十七岁,张苍九十岁,辕固六十八岁,韦孟五十八岁,申公五十八岁,刘濞四十九岁,晁错三十四岁,公孙弘三十三岁,主父偃三十二岁,董仲舒二十五岁,刘嫖二十四岁,刘启二十二岁,刘武二十岁,刘安十三岁,司马相如十三岁,朱买臣九岁,刘荣七岁,刘德五岁

1.文帝作五诏:《耕桑诏》、《劝农诏》(农天下之本)、《除秘祝诏》、《增神祠制》、《除肉刑诏》。

前二见《汉书·文帝纪》本年。《除秘祝诏》见《史记·封禅书》:“孝文帝即位,即位十三年,下诏曰:‘今秘祝移过于下,朕甚不取。自今除之。’”又:“是岁,制曰:‘朕即位十三年于今……’”是为《增神祠制》。《除肉刑诏》见《汉书·刑法志》:“(孝文)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其少女缇萦……上书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云云。

2.张苍作《奏议除肉刑》。

《汉书·刑法志》:文帝即位十三年,因齐淳于缇萦上书而下诏除肉刑,“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奏言”云云。

文帝十四年乙亥,前166

刘恒三十八岁,张苍九十一岁,辕固六十九岁,韦孟五十九岁,申公五十九岁,刘濞五十岁,晁错三十五岁,公孙弘三十四岁,主父偃三十三岁,董仲舒二十六岁,刘嫖二十五岁,刘启二十三岁,刘武二十一岁,刘安十四岁,司马相如十四岁,朱买臣十岁,刘荣八岁,刘德六岁

1.文帝作《增祀无所祈诏》、《玺书赐答晁错》。

《增祀无所祈诏》见《汉书·文帝纪》本年。《玺书赐答晁错》见《汉书·晁错传》(详后)。

2.张苍作《奏驳公孙臣汉应土德议》。

《史记·张丞相列传》:“苍为丞相十余年,鲁人公孙臣上书言汉土德时,其符有黄龙当见。诏下其议张苍,张苍以为非是,罢之。”《汉书·郊祀志》:“鲁人公孙臣上书曰:‘始秦得水德,及汉受之,推终始传,则汉当土德,土德之应黄龙见。宜改正朔,服色上黄。’时丞相张苍好律历,以为”云云。按《史记·孝文本纪》本年:“天子下其事与丞相议。丞相推以为今水德,始明正十月上黑事,以为其言非是,请罢之。”

3.太子家令晁错作《上书言兵事》、《言守边备塞务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复言募民徙塞下》。

《汉书·晁错传》:“是时匈奴强,数寇边,上发兵以御之。错上言兵事,曰”云云,是为《上书言兵事》。“文帝嘉之,乃赐错玺书宠答焉。曰”云云,是为《玺书赐答晁错》。“错复言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当世急务二事,曰”云云,是为《言守边备塞二事》。“上从其言,募民徙塞下。错复言”云云,是为《复言募民徙塞下》。按《汉书·文帝纪》:“十四年冬,匈奴寇边,杀北地都尉卬。遣三将军军陇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为卫将军,郎中令张武为车骑将军,军渭北,车千乘,骑卒十万人。上亲劳军,勒兵,申教令,赐吏卒。”荀悦《汉纪》系于本年,《通鉴》系于十一年。此从荀说。

文帝十五年丙子,前165

刘恒三十九岁,张苍九十二岁,辕固七十岁,韦孟六十岁,申公六十岁,刘濞五十一岁,晁错三十六岁,公孙弘三十五岁,主父偃三十四岁,董仲舒二十七岁,刘嫖二十六岁,刘启二十四岁,刘武二十二岁,刘安十五岁,司马相如十五岁,朱买臣十一岁,刘荣九岁,刘德七岁

1.文帝作《议郊祀诏》、《策贤良文学诏》二诏;幸雍,始郊见五帝。

《汉书·郊祀志》:“明年,黄龙见成纪。文帝召公孙臣,拜为博士,与诸生申明土德,草改历服色事。其夏,下诏曰”云云,是为《议郊祀诏》。“于是夏四月,文帝始幸雍郊见五畤,祠衣皆上赤。”《汉书·晁错传》:“后诏有司举贤良文学士,错在选中。上亲策诏之,曰”云云,是为《策贤良文学诏》。《汉书·文帝纪》:“十五年春,黄龙见于成纪。上乃下诏议郊祀。公孙臣明服色,新垣平设五庙。语在《郊祀志》。夏四月,上幸雍,始郊见五帝,赦天下,修名山大川尝祀而绝者,有司以岁时致礼。九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

2.新垣平作《上言设五庙》。

见上。又《汉书·郊祀志》:“文帝即位十三年……明年……明年……赵人新垣平以望气见上,言”云云。“于是作渭阳五帝庙,同宇,帝一殿,面五门。”十三年之后两年,即十五年。

3.黄龙见,张苍自绌。

《史记·张丞相列传》:“其后黄龙见成纪,于是文帝召公孙臣以为博士,草土德之历制度,更元年。张丞相由此自绌,谢病称老。”

文帝十六年丁丑,前164

刘恒四十岁,张苍九十三岁,辕固七十一岁,韦孟六十一岁,申公六十一岁,刘濞五十二岁,晁错三十七岁,公孙弘三十六岁,主父偃三十五岁,董仲舒二十八岁,刘嫖二十七岁,刘启二十五岁,刘武二十三岁,刘安十六岁,司马相如十六岁,朱买臣十二岁,刘荣十岁,刘德八岁,刘辟强一岁

1.文帝郊见渭阳五帝。

《汉书·文帝纪》:“十六年夏四月,上郊祀五帝于渭阳。”“秋九月,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寿’。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汉书·郊祀志》:“明年夏四月,文帝亲拜霸渭之会,以郊见渭阳五帝。”结合《文帝纪》,这里的“明年”即文帝十六年。

2.博士诸生作《王制》。

《汉书·郊祀志》:本年文帝亲拜霸渭之会,以郊见渭阳五帝之后,“而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谋议巡狩封禅事”。

3.刘安为淮南王。

《史记·淮南列传》:“孝文十六年,徙淮南王喜复故城阳。上怜淮南厉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死,乃立其三子: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皆复得厉王时地,参分之。”《汉书·文帝纪》本年:“淮南厉王子三人皆为王。”《汉书·诸侯王表》淮南厉王长:“十六年四月丙寅,王安以厉王子阜陵侯绍封。”

4.晁错作《贤良文学对策》,迁中大夫,作书三十篇;谏立齐后。

《汉书·晁错传》:“后诏有司举贤良文学士,错在选中。上亲策诏之……错对曰:‘平阳侯臣窋、汝阴侯臣灶、颍阴侯臣何、廷尉臣宜昌、陇西太守臣昆邪所选贤良太子家令臣错昧死再拜言……’时贾谊已死,对策者百余人,唯错为高第,由是迁中大夫。错又言宜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书凡三十篇。”晁错对策中说:“今以陛下神明德厚,资财不下五帝,临制天下,至今十有六年。”文帝时以十月为岁首,九月为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故文帝下诏在十五年末,晁错对策则在十六年初。《汉书·文帝纪》本年:“五月,立齐悼惠王子六人。”《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文帝元年……后十六年,帝庶兄齐悼惠王之孙文王则薨,无子,帝分齐地,立悼惠王庶子六人皆为王。贾谊、晁错谏,以为违古制,恐为乱。”按贾谊早已去世,本年唯晁错耳。

5.公孙浑邪与荐晁错。

见上。

6.刘辟强出生。

《汉书·楚元王传》:刘富为元王交之子,“富子辟强等四人供养,仕于朝……辟强字少卿,亦好读《诗》,能属文……遂拜辟强为光禄大夫,守长乐卫尉,时年已八十矣”。《汉书·昭帝纪》始元二年春正月:“举茂才刘辟强、刘长乐皆为光禄大夫,辟强守长乐卫尉。”昭帝始元二年(前85)刘辟强八十岁,则生于本年。

7.刘偃为杨丘侯。

《汉书·王子侯表》杨丘共侯刘安:“齐悼惠王(刘肥)子,(文帝四年)五月甲寅封,十二年薨。(文帝)十六年,侯偃嗣。”这个刘偃,《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以为就是《汉书·艺文志》诗赋略所言的阳丘侯刘隁:“刘偃为扬丘(一作阳丘)侯。”此从之。

文帝后元年戊寅,前163

刘恒四十一岁,张苍九十四岁,辕固七十二岁,韦孟六十二岁,申公六十二岁,刘濞五十三岁,晁错三十八岁,公孙弘三十七岁,主父偃三十六岁,董仲舒二十九岁,刘嫖二十八岁,刘启二十六岁,刘武二十四岁,刘安十七岁,司马相如十七岁,朱买臣十三岁,刘荣十一岁,刘德九岁,刘辟强二岁

1.文帝诛新垣平,作《求言诏》。

《汉书·郊祀志》:“人有上书告平所言皆诈也。下吏治,诛夷平。是后,文帝怠于改正服鬼神之事,而渭阳、长门五帝使祠官领,以时致礼,不往焉。”《汉书·文帝纪》:“后元年冬十月,新垣平诈觉,谋反,夷三族……诏曰:‘……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文帝由事神转而事民。

2.新垣平作《又言日中》、《又言迎周鼎》,被诛。

见上。《汉书·郊祀志》:“平又言:‘臣候日再中……’”是为《又言日中》。“于是始更以十七年为元年,令天下大酺。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是为《又言迎周鼎》。以文帝十七年为元年,即后元年。“于是上使使治庙汾阴南,临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书告平所言皆诈也。下吏治,诛夷平。”

新垣平作品:《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

文帝后二年己卯,前162

刘恒四十二岁,张苍九十五岁,辕固七十三岁,韦孟六十三岁,申公六十三岁,刘濞五十四岁,晁错三十九岁,公孙弘三十八岁,主父偃三十七岁,董仲舒三十岁,刘嫖二十九岁,刘启二十七岁,刘武二十五岁,刘安十八岁,司马相如十八岁,朱买臣十四岁,刘荣十二岁,刘德十岁,刘辟强三岁,平阳公主一岁

1.文帝作《与匈奴和亲诏》、《遗匈奴和亲书》、《与匈奴和亲布告天下诏》。

前一见《汉书·文帝纪》本年。后二见《汉书·匈奴传》:“孝文后二年,使使遗匈奴书曰”云云,是为《遗匈奴和亲书》。“单于既约和亲,于是制诏御史”云云,是为《与匈奴和亲布告天下诏》。

2.张苍免相。

《史记·张丞相列传》:“苍任人为中侯,大为奸利,上以让苍,苍遂病免。苍为丞相十五岁而免。”从文帝四年(前176)任相至此,为十五年。《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八月戊戌,丞相苍免。庚午,御史大夫申屠嘉为丞相。”

3.平阳公主出生。

据《汉书·外戚传》,武帝刘彻母纳太子刘启宫之后,“太子幸爱之,生三女一男”。这三女是:“长女为平阳公主,次南宫公主,次隆虑公主。”按刘彻生于景帝元年(前156),假设刘彻四姊妹年龄间距为二岁,则其大姐平阳公主可能比刘彻大六岁左右,如此则平阳公主可能生于本年。

文帝后三年庚辰,前161

刘恒四十三岁,张苍九十六岁,辕固七十四岁,韦孟六十四岁,申公六十四岁,刘濞五十五岁,晁错四十岁,公孙弘三十九岁,主父偃三十八岁,董仲舒三十一岁,刘嫖三十岁,刘启二十八岁,刘武二十六岁,刘安十九岁,司马相如十九岁,朱买臣十五岁,刘荣十三岁,刘德十一岁,刘辟强四岁,平阳公主二岁,东方朔一岁

1.东方朔出生。

据《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建元元年(前140)东方朔上书时,自言“年二十二”,则生于本年。《汉武帝别国洞冥记》卷一:“东方朔,字曼倩。父张夷,字少平,妻田氏女。夷年二百岁,颜如童子。朔生三日,而田氏死,时景帝三年也。邻母拾而养之。”不少论著据此系朔生年为景帝三年(前154),如姜亮夫《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吴海林《中国历史人物生卒年表》、吴文治《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等。然《洞冥记》属于小说家言,可靠性不高,故此从《汉书》。

文帝后四年辛巳,前160

刘恒四十四岁,张苍九十七岁,辕固七十五岁,韦孟六十五岁,申公六十五岁,刘濞五十六岁,晁错四十一岁,公孙弘四十岁,主父偃三十九岁,董仲舒三十二岁,刘嫖三十一岁,刘启二十九岁,刘武二十七岁,刘安二十岁,司马相如二十岁,朱买臣十六岁,刘荣十四岁,刘德十二岁,刘辟强五岁,平阳公主三岁,东方朔二岁,卓文君一岁

1.枚乘去吴之梁,作《上书谏吴王》。

《汉书·枚乘传》:“枚乘字叔,淮阴人也,为吴王濞郎中。吴王之初怨望谋为逆也,乘奏书谏曰……吴王不纳,乘等去而之梁,从孝王游。”下文即言“景帝即位”,按枚乘子皋生于后五年(前159),则乘娶皋母当在本年。故以本年为枚乘之梁的下限年。

2.卓文君出生。

《西京杂记》卷二:“文君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悦长卿之才而越礼焉。”按文君与司马相如私奔在景帝中六年(前144),其时她十七岁,则生于本年。

文帝后五年壬午,前159

刘恒四十五岁,张苍九十八岁,辕固七十六岁,韦孟六十六岁,申公六十六岁,刘濞五十七岁,晁错四十二岁,公孙弘四十一岁,主父偃四十岁,董仲舒三十三岁,刘嫖三十二岁,刘启三十岁,刘武二十八岁,刘安二十一岁,司马相如二十一岁,朱买臣十七岁,刘荣十五岁,刘德十三岁,刘辟强六岁,平阳公主四岁,东方朔三岁,卓文君二岁,枚皋一岁

1.枚皋出生。

《汉书·枚乘传》:“皋字少孺。乘在梁时,取皋母为小妻。乘之东归也,皋母不肯随乘,乘怒,分皋数千钱,留与母居。年十七,上书梁共王,得召为郎。三年,为王使,与冗从争,见谗恶遇罪,家室没入。皋亡至长安。会赦,上书北阙,自陈枚乘之子。上得之大喜,召入见待诏。”据此,皋亡梁上书时二十岁。按武帝征乘在建元元年,同年赦天下。枚皋时二十岁,则生于文帝后五年。赵逵夫先生《七发与枚乘生平新探》一文以为皋生于文帝后四年,不确[4]

文帝后六年癸未,前158

刘恒四十六岁,张苍九十九岁,辕固七十七岁,韦孟六十七岁,申公六十七岁,刘濞五十八岁,晁错四十三岁,公孙弘四十二岁,主父偃四十一岁,董仲舒三十四岁,刘嫖三十三岁,刘启三十一岁,刘武二十九岁,刘安二十二岁,司马相如二十二岁,朱买臣十八岁,刘荣十六岁,刘德十四岁,刘辟强七岁,平阳公主五岁,东方朔四岁,卓文君三岁,枚皋二岁

文帝后七年甲申,前157

刘恒四十七岁,张苍一百岁,辕固七十八岁,韦孟六十八岁,申公六十八岁,刘濞五十九岁,晁错四十四岁,公孙弘四十三岁,主父偃四十二岁,董仲舒三十五岁,刘嫖三十四岁,刘启三十二岁,刘武三十岁,刘安二十三岁,司马相如二十三岁,朱买臣十九岁,刘荣十七岁,刘德十五岁,刘辟强八岁,平阳公主六岁,东方朔五岁,卓文君四岁,枚皋三岁

1.文帝作《遗诏》,崩。

《史记·孝文本纪》:“后七年六月己亥,帝崩于未央宫。遗诏曰”云云。徐广曰:“年四十七。”《汉书·文帝纪》臣瓒曰:“帝年二十三即位,即位二十三年,寿四十六也。”按文帝高后八年即位时二十四岁,又在位二十三年,寿当为四十七,徐广说是。

文帝作品:《汉书·艺文志》儒家:“《孝文传》十一篇。文帝所称及诏策。”《全汉文》辑入三十九篇,三十八篇已编年,《酎金律》待考。

2.景帝即位。

《汉书·景帝纪》:“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景帝元年乙酉,前156

刘启三十三岁,张苍一百一岁,辕固七十九岁,韦孟六十九岁,申公六十九岁,刘濞六十岁,晁错四十五岁,公孙弘四十四岁,主父偃四十三岁,董仲舒三十六岁,刘嫖三十五岁,刘武三十一岁,刘安二十四岁,司马相如二十四岁,朱买臣二十岁,刘荣十八岁,刘德十六岁,刘辟强九岁,平阳公主七岁,东方朔六岁,卓文君五岁,枚皋四岁,刘彻一岁

1.景帝作四诏:《定孝文帝庙乐诏》、《听民徙宽大地诏》、《议著令诏》、《减笞诏》;尊文帝为太宗,立《昭德舞》。

前三诏《汉书·景帝纪》本年。其四见《汉书·刑法志》:“景帝元年,下诏曰”云云,是为《减笞诏》。

《汉书·礼乐志》:“孝文庙奏《昭德》、《文始》、《四时》、《五行》之舞。”“《四时》舞者,孝文所作,以示天下之安和也……孝景采《武德》舞以为《昭德》,以尊大宗庙。”又《景帝纪》:“元年冬十月,诏曰:‘……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之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2.中大夫晁错为左内史。

《汉书·晁错传》:“景帝即位,以错为内史。”《汉书·百官公卿表》本年:“中大夫晁错为左内史,一年迁。”

3.刘彻出生。

《汉书·武帝纪》:“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荀悦曰:“讳彻之字曰通。”景帝后三年(前141)刘彻十六岁,则生于本年。又《史记·外戚世家》言刘彻“未生而孝文帝崩,孝景帝即位,王夫人生男”。索隐曰:“即武帝也。”按《汉武故事》:“汉景皇帝王皇后内太子宫,得幸,有娠,梦日入其怀。帝又梦高祖谓己曰:‘王夫人生子,可名为彘。’及生男,因名焉。是为武帝。帝以乙酉年七月七日旦生于猗兰殿。”

4.邹阳作《上书吴王》,去吴之梁。

《汉书·邹阳传》:“邹阳,齐人也。汉兴,诸侯王皆自治民聘贤。吴王濞招致四方游士,阳与吴严忌、枚乘等俱仕吴,皆以文辩著名。久之,吴王以太子事怨望,称疾不朝,阴有邪谋,阳奏书谏。为其事尚隐,恶指斥言,故先引秦为谕,因道胡、越、齐、赵、淮南之难,然后乃致其意。其辞曰……吴王不内其言。是时,景帝少弟梁孝王贵盛,亦待士。于是邹阳、枚乘、严忌知吴不可说,皆去之梁,从孝王游。”按文中言“始孝文皇帝”,已称文帝之谥,可见在文帝崩后;又言“今天子新据先帝之遗业”,可见是在景帝即位之初。明年梁孝王来朝,邹阳等从之,则邹阳等去吴之梁当在本年。

5.枚乘去吴之梁。

见上。

6.严忌去吴之梁。

见上。《史记·邹阳列传》:“邹阳者,齐人也。游于梁,与故吴人庄忌夫子……之徒交。”索隐曰:“忌,会稽人,姓庄氏,字夫子。后避汉明帝讳,改姓曰严。”

景帝二年丙戌,前155

刘启三十四岁,张苍一百二岁,辕固八十岁,韦孟七十岁,申公七十岁,刘濞六十一岁,晁错四十六岁,公孙弘四十五岁,主父偃四十四岁,董仲舒三十七岁,刘嫖三十六岁,刘武三十二岁,刘安二十五岁,司马相如二十五岁,朱买臣二十一岁,刘荣十九岁,刘德十七岁,刘辟强十岁,平阳公主八岁,东方朔七岁,卓文君六岁,枚皋五岁,刘彻二岁

1.景帝作《封萧何孙嘉诏》。

《汉书·萧何传》:“景帝二年,制诏御史:‘故相国萧何,高皇帝大功臣,所与为天下也。今其祀绝,朕甚怜之。其以武阳县户二千封何孙嘉为列侯。’”

2.男子始傅从年二十三更为二十。

《汉书·景帝纪》二年:“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师古曰:“旧法二十三,今此二十,更为异制也。”按《汉书·高帝纪》二年(前205):“五月,汉王屯荥阳,萧何发关中老弱未傅者悉诣军。”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各从其父畴学之,高不满六尺二寸以下为罢癃。《汉仪注》云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为卫士,一岁为材官骑士,习射御骑驰战阵。又曰年五十六衰老,乃得免为庶民,就田里。今老弱未尝傅者皆发之。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师古曰:“傅,著也。言著名籍,给公家徭役也。”以汉元年计算,男子年二十三始傅实行了五十年。

3.刘德为河间王,修学好古。

《汉书·景十三王传》:“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由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是时,淮南王安亦好书,所招致率多浮辩。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修礼乐,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多从而游。”《西京杂记》卷四:“河间王德筑日华宫,置客馆二十余区,以待学士。自奉养不逾宾客。”《汉书·景帝纪》本年:“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余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4.晁错为御史大夫,作《说景帝削吴》。

《史记·晁错列传》:“错常数请间言事,辄听,宠幸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丞相申屠嘉心弗便,力未有以伤……丞相遂发病死。错以此愈贵。”《汉书·百官公卿表》景帝二年:“八月丁巳,左内史朝错为御史大夫。”《汉书·景帝纪》本年:“六月,丞相嘉薨。”《汉书·荆燕吴传》:“及景帝即位,错为御史大夫,说上曰”云云。之后即言“三年冬”,则说在二年。

5.梁王刘武来朝。

据《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景帝二年,梁王来朝,与楚王、济北王、赵王一起。《史记·梁孝王世家》:“二十四年,入朝。”梁孝王二十四年,即景帝二年。

6.司马相如入梁。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既学,慕蔺相如之为人,更名相如。以赀为郎,事孝景帝,为武骑常侍,非其好也。会景帝不好辞赋,是时梁孝王来朝,从游说之士齐人邹阳、淮阴枚乘、吴庄忌夫子之徒,相如见而悦之,因病免,客游梁。梁孝王令与诸生同舍。”本年为景帝时梁孝王的首次入朝,刘开扬先生认为相如从梁王游即在是年[5]可从。

7.申公受刑,归鲁传《诗》。

《史记·儒林列传》:“戊立为楚王,胥靡申公。申公耻之,归鲁,退居家教,终身不出门,复谢绝宾客,独王命召之乃往。弟子自远方至受业者百余人。申公独以《诗》经为训以教,无传,疑者则阙不传。”按申公归鲁在景帝二年楚王戊削封之后。《汉书·楚元王传》:“王戊稍淫暴,二十年,为薄太后服私奸,削东海、薛郡,乃与吴王通谋。二人(指申人公、白公)谏,不听,胥靡之,衣之赭衣,使杵臼雅舂于市。”据《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王戊二十年即景帝二年。程世和先生《汉初士风与汉初文学》定申公归鲁在文帝六年(前174):“申公因新立楚王戊(登位于文帝六年)的不礼敬而归鲁家教。”[6]显误。

8.韦孟作《讽谏诗》,又作《在邹诗》。

《汉书·韦贤传》:“戊荒淫不遵道,孟作诗风谏。后遂去位,徙家于邹,又作一篇。其谏诗曰:‘……如何我王,曾不是察!既藐下臣,追欲从逸,嫚彼显祖,轻兹削黜。’”按“削黜”事在今年,则《讽谏诗》当作于其时。其《在邹诗》曰:“嗟我小子,岂不怀土?庶我王寤,越迁于鲁。”应劭曰:“言岂不怀土乎?庶几王之寤觉,欲还辅相之,相近居鲁也。”据此,韦孟近迁于鲁,是希望有机会能尽快返楚辅王。然而明年楚王刘戊即与吴王刘濞起兵谋反而诛,《在邹诗》之作,当在其前的本年。《文心雕龙·明诗》:“汉初四言,韦孟首唱,匡谏之义,继轨周人。”此后韦孟事不可考。

韦孟作品:《汉诗》辑入二篇,已编年。

9.刘发为长沙王。

《汉书·景十三王传》:“长沙王定发,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避,不愿进,而饰侍者唐儿使夜进。上醉,不知,以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觉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名曰发。以孝景前二年立。”《汉书·景帝纪》二年:“春三月,立皇子……发为长沙王。”

10.刘余为淮阳王。

《史记·五宗世家》:“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为王……程姬子曰余、非、端。”又:“鲁共王余,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为淮阳王。”《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三月甲寅,初王余,元年。”

11.公孙弘始学《春秋》。

《史记·平津侯列传》:“(弘)少时为薛狱吏,有罪,免。家贫,牧豕海上。年四十余,乃学《春秋》杂说。”以五计余,公孙弘本年四十五。按《史记·儒林列传》:“胡毋生,齐人也。孝景时为博士,以老归教授。齐之言《春秋》者多受胡毋生,公孙弘亦颇受焉。”《汉书·儒林传》:“胡毋生字子都,齐人也。治《公羊春秋》,为景帝博士。与董仲舒同业,仲舒著书称其德。年老,归教于齐,齐之言《春秋》者宗事之,公孙弘亦颇受焉。”

12.董仲舒为博士。

见上。《汉书·董仲舒传》:“董仲舒,广川人也。少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下帷讲诵,弟子传以久次相授业,或莫见其面。盖三年不窥园,其精如此。进退容止,非礼不行,学士皆师尊之。”仲舒为博士时间不可确考,今附于公孙弘事后。

景帝三年丁亥,前154

刘启三十五岁,张苍一百三岁,辕固八十一岁,申公七十一岁,刘濞六十二岁,晁错四十七岁,公孙弘四十六岁,主父偃四十五岁,董仲舒三十八岁,刘嫖三十七岁,刘武三十三岁,刘安二十六岁,司马相如二十六岁,朱买臣二十二岁,刘荣二十岁,刘德十八岁,刘辟强十一岁,平阳公主九岁,东方朔八岁,卓文君七岁,枚皋六岁,刘彻三岁

1.景帝作《原襄平侯纪嘉诏》、《赦吴吏民诏》、《击七国诏》三诏,平定七国之乱。

前二诏见《汉书·景帝纪》本年。《击七国诏》见《汉书·吴王濞传》景帝三年:“二月,吴王兵既破,败走,于是天子制诏将军”云云。又《景帝纪》本年:“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淄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淄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2.梁王入朝,距破吴楚;解济北王之难。

《史记·梁孝王世家》:“二十五年,复入朝。是时上未置太子也。上与梁王燕饮,尝从容言曰:‘千秋万岁后传于王。’王辞谢。虽知非至言,然心内喜。太后亦然。其春,吴楚齐赵七国反。吴楚先击梁棘壁,杀数万人。梁孝王城守睢阳,而使韩安国、张羽等为大将军,以距吴楚。吴楚以梁为限,不敢过而西,与太尉亚夫等相距三月。吴楚破,而梁所破杀虏略与汉中分。”梁王二十五年,即景帝三年。《汉书·邹阳传》:“吴王濞与七国谋反,及发,齐、济北两国城守不行。汉既破吴,齐王自杀,不得立嗣。济北王亦欲自杀,幸全其妻子。齐人公孙玃谓济北王曰:‘臣请试为大王明说梁王,通意天子,说而不用,死未晚也。’公孙玃遂见梁王,曰……孝王大悦,使人驰以闻。济北王得不坐,徙封于淄川。”

3.刘濞作《下令国中》、《发使遗诸侯王书》,谋反被杀。

《史记·吴王濞列传》:“及削吴会稽、豫章郡书至,则吴王先起兵……七国之发也,吴王悉其士卒,下令国中曰”云云,是为《下令国中》。“孝景帝三年正月甲子,初起兵于广陵。西涉淮,因并楚兵。发使遗诸侯书曰”云云,是为《发使遗诸侯王书》。刘濞起兵,三月而败。吴王保东越,“汉使人以利啗东越,东越即绐吴王,吴王出劳军,即使人img2杀吴王”。

刘濞作品:《全汉文》辑入二篇,已编年。

4.晁错作《请诛楚王》,腰斩。

《汉书·吴王濞传》:“三年冬,楚王来朝,错因言”云云,是为《请诛楚王》。《史记·晁错列传》:“错所更令三十章,诸侯皆喧哗疾晁错……吴楚七国果反,以诛错为名。及窦婴、袁盎进说,上令晁错衣朝衣斩东市。”《史记·孝景本纪》三年:“吴王濞……反,发兵西向。天子为诛晁错。”

晁错作品:《汉书·晁错传》:“错又言宜削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书凡三十篇。”《汉书·艺文志》法家:“晁错三十一篇。”《隋书·经籍志》三:“梁有《朝氏新书》三卷,汉御史大夫晁错撰,亡。”又四:“《晁错集》三卷。”《全汉文》辑入九篇,已编年。

5.河间王刘德遣兵击吴楚。

《汉书·卫绾传》:“乃拜绾为河间王太傅。吴楚反,诏绾为将,将河间兵击吴楚有功,拜为中尉。”

6.枚乘作《上书重谏吴王》,拜弘农都尉,去官。

《汉书·枚乘传》:“景帝即位,御史大夫晁错为汉定制度,损削诸侯,吴王遂与六国谋反,举兵西向,以诛错为名。汉闻之,斩错以谢诸侯。枚乘复说吴王曰”云云。“汉既平七国,乘由是知名。景帝召拜乘为弘农都尉。乘久为大国上宾,与英俊并游,得其所好,不乐郡吏,以病去官。”按《汉晋学术编年》卷一系于景帝四年。

7.淮南王刘安欲应吴楚反,未遂。

《汉书·淮南王传》:“孝景三年,吴楚七国反,吴使者至淮南,王欲发兵应之。其相曰:‘王必欲应吴,臣愿为将。’王乃属之。相已将兵,因城守,不听王而为汉。汉亦使曲城侯将兵救淮南,淮南以故得完。”

8.刘余为鲁王。

《汉书·景十三王传》:“吴楚反破后,以孝景前三年徙王鲁。好治宫室苑囿狗马,季年好音,不喜辞。”《史记·孝景本纪》三年:“立皇子端为胶西王,子胜为中山王。徙济北王志为淄川王,淮阳王余为鲁王,汝南王非为江都王。”

9.刘胜为中山王。

见上。又《史记·五宗世家》:“贾夫人子曰彭祖、胜。”又:“中山靖王胜,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为中山王。”《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六月乙亥,靖王胜元年。”

景帝四年戊子,前153

刘启三十六岁,张苍一百四岁,辕固八十二岁,申公七十二岁,公孙弘四十七岁,主父偃四十六岁,董仲舒三十九岁,刘嫖三十八岁,刘武三十四岁,刘安二十七岁,司马相如二十七岁,朱买臣二十三岁,刘荣二十一岁,刘德十九岁,刘辟强十二岁,平阳公主十岁,东方朔九岁,卓文君八岁,枚皋七岁,刘彻四岁

1.刘荣为太子。

《汉书·景帝纪》四年:“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汉书·景十三王传》:“临江闵王荣以孝景前四年为皇太子。”

2.刘彻为胶东王。

见上。又《汉书·武帝纪》:“年四岁立为胶东王。”

3.梁孝王刘武筑东苑,集游士于忘忧馆作赋。

《史记·梁孝王世家》言前年梁王来朝之后,“明年,汉立太子。其后梁最亲,有功,又为大国,居天下膏腴地。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阳,四十余城,皆多大县。孝王,窦太后少子也,爱之,赏赐不可胜道。于是孝王筑东苑,方三百余里。广睢阳城七十里。大治宫室,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余里。得赐天子旌旗,出从千乘万骑。东西驰猎,拟于天子。出言跸,入言警”。索隐引《太康地理记》曰:“城方十三里,梁孝王筑之。鼓倡节杵而后下和之者,称《睢阳曲》。”《宋书·乐志》:“(梁)孝王筑睢阳城,方十二里,造倡声,以小鼓为节,筑者下杵以和之。后世谓此声为《睢阳曲》,至今传之。”

《西京杂记》卷二:“梁孝王好营宫室苑囿之乐,作曜华之宫,筑兔园。园中有百灵山,山有肤寸石、落猿岩、栖龙岫。又有雁池,池间有鹤洲凫渚。其诸宫观相连,延亘数十里,奇果异树,瑰禽怪兽毕备。王日与宫人宾客弋钓其中。”又卷四:“梁孝王游于忘忧之馆,集诸游士,各使为赋。枚乘为《柳赋》,其辞曰……路乔如为《鹤赋》,其词曰……公孙诡为《文鹿赋》,其词曰……邹阳为《酒赋》,其词曰……公孙乘为《月赋》,其辞曰……羊胜为《屏风赋》,其辞曰……韩安国作《几赋》不成,邹阳代作,其辞曰……邹阳、安国罚酒三升,赐枚乘、路乔如绢,人五匹。”按公孙诡《文鹿赋》曰:“叹丘山之比岁,逢梁王于一时。”邹阳《酒赋》曰:“哲王临国,绰矣多暇。召皤皤之臣,聚肃肃之宾。”细玩其意味,似为游士初至梁国时所作。本年孝王广招游士,故系于此。

4.《睢阳曲》出现。

见上。

5.羊胜游梁,作《屏风赋》。

见上。又《史记·梁孝王世家》:“招延四方豪杰,自山以东游说之士莫不毕至。齐人羊胜、公孙诡、邹阳之属。公孙诡多奇邪计,初见王,赐千金,官至中尉,梁号之曰公孙将军。梁多作兵器弩弓矛数十万,而府库金钱且百巨万,珠玉宝器多于京师。”

6.公孙诡游梁,作《文鹿赋》。

见上。

7.邹阳游梁,作《酒赋》、《几赋》。

见上。

8.枚乘作《柳赋》、《梁王菟园赋》。

作《柳赋》见上。《古文苑》卷三载枚乘《梁王菟园赋》曰:“修竹檀栾夹池水,旋菟园,并驰道,临广衍,长冗坂……”或与其《柳赋》为同期之作,姑系于此。《汉书·枚乘传》:“复游梁,梁客皆善属辞赋,乘尤高。”《文心雕龙·比兴》:“枚乘《兔园》云:焱焱纷纷,若尘埃之间白云。此则比貌之类也。”所引文字与《古文苑》略同。

9.路乔如作《鹤赋》。

见上。此后路乔如生平无考。

路乔如作品:《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

10.公孙乘作《月赋》。

见上。此后公孙乘生平无考。

公孙乘作品:《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

11.刘偃出国界,耐为司寇。

《汉书·王子侯表》杨丘侯刘偃于文帝十六年嗣侯:“十一年,孝景四年,坐出国界,耐为司寇。”此后刘偃事不可考。

刘偃作品:《汉书·艺文志》赋家:“阳丘侯刘隁(偃)赋十九篇。”

景帝五年己丑,前152

刘启三十七岁,张苍一百五岁,辕固八十三岁,申公七十三岁,公孙弘四十八岁,主父偃四十七岁,董仲舒四十岁,刘嫖三十九岁,刘武三十五岁,刘安二十八岁,司马相如二十八岁,朱买臣二十四岁,刘荣二十二岁,刘德二十岁,刘辟强十三岁,平阳公主十一岁,东方朔十岁,卓文君九岁,枚皋八岁,刘彻五岁

1.张苍去世。

《史记·张丞相列传》:“孝景前五年,苍卒,谥曰文侯……苍年百有余岁而卒。”从秦昭王五十五年(前252)出生至此,张苍一百五岁。

张苍作品:《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汉相张苍历谱五德。”索隐案:“张苍著《终始五德传》也。”《汉书·张丞相传》:“著书十八篇,言阴阳律历事。”《汉书·艺文志》阴阳家:“张苍十六篇。”本注:“丞相北平侯。”《全汉文》辑入三篇,已编年。又为《左传》传人。《汉书·儒林传》:“汉兴,北平侯张苍……修《春秋左氏传》。”《隋书·经籍志》一:“而《左氏》,汉初出于张苍之家,本无传者。至文帝时,梁太傅贾谊为训诂,授赵人贯公。”

景帝六年庚寅,前151

刘启三十八岁,辕固八十四岁,申公七十四岁,公孙弘四十九岁,主父偃四十八岁,董仲舒四十一岁,刘嫖四十岁,刘武三十六岁,刘安二十九岁,司马相如二十九岁,朱买臣二十五岁,刘荣二十三岁,刘德二十一岁,刘辟强十四岁,平阳公主十二岁,东方朔十一岁,卓文君十岁,枚皋九岁,刘彻六岁

1.公孙浑邪为平曲侯。

《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平曲侯公孙浑邪:“以将军击吴楚,用陇西太守侯。”“(景帝六年)四月己巳封。”

景帝七年辛卯,前150

刘启三十九岁,辕固八十五岁,申公七十五岁,公孙弘五十岁,主父偃四十九岁,董仲舒四十二岁,刘嫖四十一岁,刘武三十七岁,刘安三十岁,司马相如三十岁,朱买臣二十六岁,刘荣二十四岁,刘德二十二岁,刘辟强十五岁,平阳公主十三岁,东方朔十二岁,卓文君十一岁,枚皋十岁,刘彻七岁

1.皇太子刘荣废为临江王。

《汉书·景帝纪》七年:“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汉书·景十三王传》:“临江闵王荣以孝景前四年为皇太子,四岁废为临江王。”

2.胶东王刘彻立为皇太子。

《史记·外戚世家》:“长公主日誉王夫人男之美,景帝亦贤之,又有曩者所梦日符,计未有所定……卒立王夫人为皇后。其男为太子。”《汉武故事》曰:“年四岁,立为胶东王。数岁,长公主嫖抱置膝上,问曰:‘儿欲得妇不?’胶东王曰:‘欲得妇。’长主指左右长御百余人,皆云不用。末指其女问曰:‘阿娇好不?’于是乃笑对曰:‘好!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长主大悦,乃苦要上,遂成婚焉。是时皇后无子,立栗姬子为太子。皇后既废,栗姬次应立,而长主伺其短,辄微白之。上尝与栗姬语,栗姬怒弗肯应。又骂上老狗,上心衔之。长主日谮之,因誉王夫人男之美,上亦贤之,废太子为王,栗姬自杀,遂立王夫人为后。胶东王为皇太子时,年七岁,上曰:‘彘者彻也。’因改曰彻。”《汉书·景帝纪》本年:“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3.梁王刘武入朝,求嗣不得。

《史记·梁孝王世家》:“二十九年十月,梁孝王入朝。景帝使使持节乘舆驷马,迎梁王于关下。既朝,上疏因留……十一月,上废栗太子,窦太后心欲以孝王为后嗣。大臣及袁盎等有所关说于景帝,窦太后义格,亦遂不复言以梁王为嗣事由此。以事秘,世莫知。乃辞归国。”梁王二十九年即景帝七年。

景帝中元年壬辰,前149

刘启四十岁,辕固八十六岁,申公七十六岁,公孙弘五十一岁,主父偃五十岁,董仲舒四十三岁,刘嫖四十二岁,刘武三十八岁,刘安三十一岁,司马相如三十一岁,朱买臣二十七岁,刘荣二十五岁,刘德二十三岁,刘辟强十六岁,平阳公主十四岁,东方朔十三岁,卓文君十二岁,枚皋十一岁,刘彻八岁

1.邹阳谏梁王下狱,作《狱中上书自明》。

《史记·邹阳列传》:“上书而介于羊胜、公孙诡之间。胜等嫉邹阳,恶之梁孝王。孝王怒,下之吏,将欲杀之。邹阳客游,以谗见禽,恐死而负累,乃从狱中上书曰”云云。邹阳下狱,是因为他反对梁王刺杀汉臣:“初,胜、诡欲使王求为汉嗣,王又尝上书,愿赐容车之地径至长乐宫,自使梁国士众筑作甬道朝太后。爰盎等皆建以为不可。天子不许。梁王怒,令人刺杀盎。上疑梁杀之,使者冠盖相望责梁王。梁王始与胜、诡有谋,阳争以为不可,故见谗。枚先生、严夫子皆不敢谏。”邹阳下狱,显然在梁王为逆刺盎之前,而梁王刺盎在明年(详后),故系此文于今年。

2.《邹阳引谚》出现。

邹阳《狱中上书自明》:“谚曰:‘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何则?知与不知也。”

3.羊胜谗邹阳下狱。

见上。

4.枚乘作《七发》与《歌》。

《文选六臣注》卷三十四载枚乘《七发》李注:“孝王时,恐孝王反,故作《七发》以谏之。”王增文先生《关于枚乘七发主旨的商榷》一文也认为是谏梁王之作,析之甚详:其一,从作品中“太子方富于年”一句看,《七发》所劝“楚太子”不是指吴王刘濞,而是指梁孝王刘武。枚乘在吴时刘濞已有五十多岁,枚乘居梁时刘武才三十余岁,与此相合。其二,作品中写楚太子生活腐朽,与刘濞“节衣食之用”以积聚事不合,而与刘武“大治宫室”、“东西驰猎”的事迹相合。其三,《汉书·枚乘传》明言:“梁客皆善属辞赋,乘尤高”,未载其在吴作赋事。其四,《文选》卷二十七谢朓《休沐重还道中》李善注:“《枚乘集》有《临灞池远诀赋》。”可知初唐李善见过《枚乘集》,他对《七发》写作时间的判断,当有据可信[7]按孝王之反其最著者,盖为中二年(前148)之刺袁盎。《七发》之作,当在其前谋而未发之时,故系于暗杀事前一年。按《文心雕龙·杂文》:“及枚乘摛艳,首制《七发》,腴辞云构,夸丽风骇。盖七窍所发,发乎嗜欲,始邪末正,所以戒膏梁之子也。”与李注不同。

《歌》载《七发》:“使师堂操畅,伯子牙为之歌。歌曰:‘麦秀蔪兮雉朝飞,向虚壑兮背槁槐,依绝区兮临回溪。’”

5.严忌作《哀时命》。

《楚辞》卷十四:“《哀时命》者,严夫子之所作也。夫子名忌,与司马相如俱好辞赋,客游于梁,梁孝王甚奇重之。忌哀屈原受性忠贞,不遭明君而遇暗世,斐然作辞,叹而述之,故曰《哀时命》也。”按文中言“夜炯炯而不寐兮,怀隐忧而历兹。”“释管晏而任臧获兮,何权衡之能称?”“宁幽隐以远祸兮,孰侵辱之可为?”“聊窜端而匿迹兮,嗼寂默而无声。”所谓“隐忧”,盖指孝王与胜、诡等谋刺盎之事。面对孝王“任臧获”而“不悟”的狂妄行径,严忌采取了远祸全身的“寂默”。这与《邹阳传》中所言的“不敢谏”相符。此后严忌生平无考。

严忌作品:《汉书·艺文志》赋家:“庄夫子赋二十四篇。名忌,吴人。”《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

6.东方朔学书。

《汉书·东方朔传》:“年十三学书,三冬文史足用。”

景帝中二年癸巳,前148

刘启四十一岁,辕固八十七岁,申公七十七岁,公孙弘五十二岁,主父偃五十一岁,董仲舒四十四岁,刘嫖四十三岁,刘武三十九岁,刘安三十二岁,司马相如三十二岁,朱买臣二十八岁,刘荣二十六岁,刘德二十四岁,刘辟强十七岁,平阳公主十五岁,东方朔十四岁,卓文君十三岁,枚皋十二岁,刘彻九岁

1.临江王刘荣自杀。

《汉书·景十三王传》:“三岁,坐侵庙壖地为宫,上征荣。荣行,祖于江陵北门,既上车,轴折车废。江陵父老流涕窃言曰:‘吾王不反矣!’荣至,诣中尉府对簿。中尉郅都簿责讯王,王恐,自杀。”《汉书·景帝纪》中二年:“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自杀。”

刘荣作品:《汉书·艺文志》:“临江王及愁思节士歌诗四篇。”

2.梁王刘武使人刺杀袁盎,入朝谢罪。

《史记·梁孝王世家》:“梁王怨袁盎及议臣,乃与羊胜、公孙诡之属阴使人刺杀袁盎及他议臣十余人……于是梁王伏斧质于阙下,谢罪,然后太后、景帝大喜,相泣,复如故。悉召王从官入关。然景帝益疏王,不同车辇矣。”《汉书·天文志》:“中元年……其二年……是时梁王欲为汉嗣,使人杀汉争臣袁盎。汉桉诛梁大臣,斧戉用。梁王恐惧,布车入关,伏斧戉谢罪,然后得免。”《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梁王“来朝”。赵逵夫先生《七发与枚乘生平新探》一文未用《天文志》材料而定此事在景帝七年(前150),不确。[8]

3.韩安国谏梁王。

《史记·韩长孺列传》:“公孙诡、羊胜说孝王求为帝太子及益地事,恐汉大臣不听,乃阴使人刺汉用事谋臣。及杀故吴相袁盎,景帝遂闻诡、胜等计画,乃遣使捕诡、胜,必得。汉使十辈至梁,相以下举国大索,月余不得。内史安国闻诡、胜匿孝王所,安国入见王而泣曰……语未卒,孝王泣数行下,谢安国曰:‘吾今出诡、胜。’诡、胜自杀。汉使还报,梁事皆得释,安国之力也。”

4.《韩安国引语》出现。

韩安国谏梁王引语曰:“虽有亲父,安知其不为虎?虽有亲兄,安知其不为狼?”

5.公孙诡自杀。

《史记·梁孝王世家》:“于是天子意梁王,逐贼,果梁使之。乃遣使冠盖相望于道,覆按梁,捕公孙诡、羊胜。公孙诡、羊胜匿王后宫。使者责二千石急,梁相轩丘豹及内史韩安国进谏王,王乃令胜、诡皆自杀,出之。”

公孙诡作品:《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

6.羊胜自杀。

见上。羊胜作品:《全汉文》辑入一篇,已编年。

7.邹阳解梁王罪。

《汉书·邹阳传》:“及梁事败,胜、诡死,孝王恐诛,乃思阳言,深辞谢之,赍以千金,令求方略解罪于上者……径至长安,因客见王长君。长君者,王美人兄也,后封为盖侯。邹阳留数日,乘间而请曰……长君曰:‘诺。’乘间入而言之。及韩安国亦见长公主,事果得不治。”《汉晋学术编年》卷一系此事于景帝七年(前150),不确。此后邹阳事迹不可考。

邹阳作品:《汉书·艺文志》纵横家:“邹阳七篇。”《全汉文》辑入四篇,已编年。

8.枚乘作《灞池远诀赋》。

《文选》卷二七谢朓《休沐重还道中》:“霸池不可别,伊川难重违。”李善注:“《枚乘集》有《临灞池远诀赋》。”本年梁孝王犯下重罪,从此失宠。枚乘预感这可能是自己与孝王入京的最后一次机会了,故返梁途中过灞池时作此赋。

9.刘越为广川王。

《汉书·景十三王传》:“广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立。”又:“王夫人生广川惠王越。”师古曰:“王夫人,即王皇后之妹也。”

10.初定诸侯谥诔策之制。

《汉书·景帝纪》:“(中)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禭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大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

景帝中三年甲午,前147

刘启四十二岁,辕固八十八岁,申公七十八岁,公孙弘五十三岁,主父偃五十二岁,董仲舒四十五岁,刘嫖四十四岁,刘武四十岁,刘安三十三岁,司马相如三十三岁,朱买臣二十九岁,刘德二十五岁,刘辟强十八岁,平阳公主十六岁,东方朔十五岁,卓文君十四岁,枚皋十三岁,刘彻十岁,夏侯胜一岁

1.东方朔学击剑。

《汉书·东方朔传》:“十五学击剑。”

2.辕固与黄生争论,触怒窦太后,出为清河王太傅。

《史记·儒林列传》:“清河王太傅辕固生者,齐人也。以治《诗》,孝景时为博士。与黄生争论景帝前……辕固生曰:‘必若所云,是高帝代秦即天子之位,非邪?’于是景帝曰:‘食肉不食马肝,不为不知味;言学者无言汤武受命,不为愚。’遂罢。是后学者莫敢明受命放杀者。窦太后好《老子》书,召辕固生问《老子》书。固曰:‘此是家人言耳。’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乃使固入圈刺豕。景帝知太后怒而固直言无罪,乃假固利兵,下圈刺豕,正中其心,一刺,豕应手而倒。太后默然,无以复罪,罢之。居顷之,景帝以固为廉直,拜为清河王太傅。久之,病免。”《汉晋学术编年》卷一系固为清河王太傅事于此,曰:“按辕固之为清河王太傅,史不明载何年。然考《汉书·景十三王传》,清河王立于是年,后六年而景帝崩。《史记》辕固本传既称‘为清河王太傅,久之病免,武帝初即位,复以质良征。’则至迟当免于景帝之末,至久亦不得过六年。故志之于此。”可从,本年为辕固任清河王太傅的上限年。按《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三月丁巳,哀王乘元年。景帝子。”《西汉年纪》系之于景帝元年,误。

3.鲁王刘余营鲁灵光殿,得古文经传。

《文选》卷十一载王逸《鲁灵光殿赋》:“鲁灵光殿者,盖景帝程姬之子恭王余之所立也。初恭王始都下国,好治宫室,遂因鲁僖基兆而营焉。”《汉书·景十三王传》:“恭王初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宫,闻钟磬琴瑟之声,遂不敢复坏,于其壁中得古文经传。”《汉书·艺文志》:“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闻鼓琴瑟钟磬之音,于是惧,乃止不坏。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汉书新证》:“在抗战期间,经日人盗掘,出现有北陛石题字,为鲁六年九月,当汉景帝十年,为鲁恭王余之物也。(原石现藏北京大学历史系。)[9]景帝前七年加上中三年,是为十年。

4.夏侯胜出生。

《汉书·夏侯胜传》:“夏侯胜字长公。初,鲁共王分鲁西宁乡以封子节侯,别属大河,大河后更名为东平,故胜为东平人……年九十卒官。”按夏侯胜神爵四年(前58)卒,时年九十,则生于本年。

景帝中四年乙未,前146

刘启四十三岁,辕固八十九岁,申公七十九岁,公孙弘五十四岁,主父偃五十三岁,董仲舒四十六岁,刘嫖四十五岁,刘武四十一岁,刘安三十四岁,司马相如三十四岁,朱买臣三十岁,刘德二十六岁,刘辟强十九岁,平阳公主十七岁,东方朔十六岁,卓文君十五岁,枚皋十四岁,刘彻十一岁,夏侯胜二岁

1.东方朔学《诗》。

《汉书·东方朔传》:“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

2.公孙浑邪免侯。

《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平曲侯公孙浑邪:“(景帝六年)四月己巳封。五年,中四年,有罪免。”此后公孙浑邪事不可考。

公孙浑邪作品:《汉书·公孙贺传》:“公孙贺字子叔,北地义渠人也。贺祖父昆邪,景帝时为陇西守,以将军击吴楚有功,封平曲侯,著书十余篇。”师古曰:“《艺文志》阴阳家有公孙浑邪十五篇是也。”《汉书·艺文志》阴阳家:“《公孙浑邪》十五篇。”本注:“平曲侯。”

景帝中五年丙申,前145

刘启四十四岁,辕固九十岁,申公八十岁,公孙弘五十五岁,主父偃五十四岁,董仲舒四十七岁,刘嫖四十六岁,刘武四十二岁,刘安三十五岁,司马相如三十五岁,朱买臣三十一岁,刘德二十七岁,刘辟强二十岁,平阳公主十八岁,东方朔十七岁,卓文君十六岁,枚皋十五岁,刘彻十二岁,夏侯胜三岁,司马迁一岁

1.景帝作《谳狱诏》(法令度量)。

见《汉书·景帝纪》本年,又见《汉书·刑法志》。

2.刘彻断疑案。

《通典》卷一六六《杂议上》:“汉景帝时廷尉上囚。防年继母陈论杀防年父,防年杀陈。依律,杀母以大逆论,帝疑之。武帝时年十二为太子在旁,帝遂问之,太子答曰:‘夫继母如母,明不及母,缘父之故,比之于母。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则下手之日,母恩绝矣。宜与杀人者同,不宜与大逆论。’从之。”

3.司马相如作《子虚赋》。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得与诸生游士居数岁,乃著《子虚之赋》。”其后即言“会梁孝王卒”之事。孝王卒于明年,相如之作《子虚》,当在其前。《中国文学史大事年表》系此赋于本年,可从。按赋中子虚言“幸得宿卫十有余年”,当有所本。相如自景帝二年(前155)入梁至此,适为十一年。又赋中乌有先生言齐王“游孟诸”,集解郭璞曰:“宋之薮泽名。”王增文先生《论梁苑辞赋》一文指出:“孟诸是古代薮泽名,其地在今河南商丘县东北,是两汉梁国所辖之地,并且毗邻梁苑。可见所谓齐国是暗指当时的梁国,夸耀齐国就是夸耀梁国和梁孝王,因《子虚赋》作于梁国无疑。[10]

4.韩婴为常山太傅。

《汉书·儒林传》:“韩婴,燕人也。孝文时为博士,景帝时至常山太傅。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归一也。淮南贲生受之。燕赵间言《诗》者由韩生。”《汉晋学术编年》卷一系于本年:“按韩婴为常山太傅之年,史无明文。《汉书》本传称景帝时至常山太傅。考《汉书·景十三王传》,常山宪王舜以是年立,而是后不过四年,景帝即崩。则婴之为太傅,当在舜初封王之时,故志之于此。”则本年为韩婴为常山王太傅的上限年。按《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本年:“四月丁巳,初王宪王舜元年,孝景子。”此后韩婴事迹不可考。

韩婴作品:《汉书·艺文志》易家:“《韩氏》二篇。名婴。”诗家:“《韩故》三十六卷。《韩内传》四卷。《韩外传》六卷。《韩说》四十一卷。”《隋书·经籍志》诗家:“《韩诗》二十二卷,汉常山太傅韩婴,薛氏章句。”“《韩诗外传》十卷。”

5.令诸侯不得复治国。

《汉书·百官公卿表》:“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盩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

6.司马迁出生。

《史记·太史公自序》:“迁生龙门。”又:“五年而当太初元年。”正义按:“迁年四十二岁。”太初元年(前104)司马迁四十二岁,则生于景帝中五年。又:“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索隐《博物志》曰:“太史令茂陵显武里大夫司马迁,年二十八,三年六月乙卯除,六百石。”卒三岁,指迁父谈所卒的元封元年之后的元封三年(前108),时司马迁二十八,则生于武帝建元六年(前135)。对于索隐与正义记载的差异,王国维《太史公系年考略》曰:“迁年四十二岁与索隐所引《博物志》差十岁,正义所云亦当本《博物志》。疑今本索隐所引《博物志》年二十八,张守节所见本作三十八。三讹为二,乃事之常,三讹为四,则于理为远。以此观之,则史公生年当为孝景中五年而非孝武建元六年矣。”甚是,此从之。

景帝中六年丁酉,前144

刘启四十五岁,辕固九十一岁,申公八十一岁,公孙弘五十六岁,主父偃五十五岁,董仲舒四十八岁,刘嫖四十七岁,刘武四十三岁,刘安三十六岁,司马相如三十六岁,朱买臣三十二岁,刘德二十八岁,刘辟强二十一岁,平阳公主十九岁,东方朔十八岁,卓文君十七岁,枚皋十六岁,刘彻十三岁,夏侯胜四岁,司马迁二岁,苏武一岁

1.景帝作《定长吏车服诏》、《减笞法诏》、《诏定箠令》三诏,又作《食鼎文》。

《定长吏车服诏》见《汉书·景帝纪》本年。《汉书·刑法志》:景帝元年下诏减笞之后:“犹尚不全。至中六年,又下诏曰”云云,是为《减笞法诏》。“又曰:‘笞者,所以教之也,其定箠令。’”是为《诏定箠令》。《食鼎文》见《鼎录》卷一:“汉孝景帝铸一鼎,名曰食鼎。高二尺,铜金银杂为之,形若瓦甑,无足。中元六年造。其文曰:‘五熟是滋,君王膳之。’小篆书。”

2.梁孝王刘武去世。

《史记·梁孝王世家》:“三十五年冬,复朝。上疏欲留,上弗许。归国,意忽忽不乐。北猎良山,有献牛,足出背上,孝王恶之。六月中,病热,六日卒,谥曰孝王。”梁王三十五年即景帝中六年。《汉书·景帝纪》本年:“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梁孝王在汉赋发展史上颇有地位。王增文先生《论梁苑辞赋》一文指出:“对梁苑赋坛来说,梁孝王是一个很好的组织者和倡导者,在某种意义上讲,没有梁孝王,就没有梁苑辞赋的繁荣。后来梁孝王一死,梁苑作家纷纷出走,正可以反证这一点。”“辞赋从一种地方文学发展成为宫廷文学,梁苑赋坛是一个过渡时期。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梁苑辞赋的繁荣,就没有后来武帝时期宫廷辞赋的繁荣。”[11]

3.枚乘归乡,留下子皋在梁。

《汉书·枚乘传》:“孝王薨,乘归淮阴……乘之东归也,皋母不肯随乘,乘怒,分皋数千钱,留与母居。”

4.司马相如归蜀,作《琴歌》(《凤凰歌》)二首、《美人赋》及《歌》。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会梁孝王卒,相如归,而家贫,无以自业。素与临邛令王吉相善,吉曰:‘长卿久宦游不遂,而来过我。’于是相如往……是时卓王孙有女文君新寡,好音,故相如缪与令相重,而以琴心挑之。相如之临邛,从车骑,雍容闲雅甚都;及饮卓氏,弄琴,文君窃从户窥之,心悦而好之,恐不得当也。既罢,相如乃使人重赐文君侍者通殷勤。文君夜亡奔相如,相如乃与驰归成都。家居徒四壁立。卓王孙大怒曰:‘女至不材,我不忍杀,不分一钱也。’人或谓王孙,王孙终不听。文君久之不乐,曰:‘长卿第俱如临邛,从昆弟假贷犹足为生,何至自苦如此!’相如与俱之临邛,尽卖其车骑,买一酒舍酤酒,而令文君当垆。相如身自著犊鼻裈,与保佣杂作,涤器于市中……卓王孙不得已,分予文君僮百人,钱百万,及其嫁时衣被财物。文君乃与相如归成都,买田宅,为富人。”索隐载其诗曰:“凤兮凤兮归故乡,游遨四海求其皇,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又曰:“凤兮凤兮从皇栖,得托子尾永为妃。交情通体必和谐。中夜相从别有谁。”《玉台新咏》卷九所载《琴歌》二首略有不同:“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时未通遇无所将,何悟今夕升斯堂。有艳淑女在此方,室迩人遐独我肠。何缘交颈为鸳鸯。”又曰:“皇兮皇兮从我栖,得托字尾永为妃。交情通体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双兴俱起翻高飞,无感我心使予悲。”

《西京杂记》卷二:“文君姣好,眉色如望远山,脸际常若芙蓉,肌肤柔滑如脂,十七而寡,为人放诞风流,故悦长卿之才而越礼焉。长卿素有消渴疾,及还成都,悦文君之色,遂以发痼疾。乃作《美人赋》,欲以自刺。”按《美人赋》载《古文苑》卷三,章樵注曰:“美人者,相如自谓也。诗人骚客所称美人盖以才德为美,相如乃托其容体之都冶以自媚于世,鄙矣。”与此不同。赋中载《歌》曰:“独处室兮廓无依,思佳人兮情伤悲,彼君子兮来何迟。日既暮兮华色衰,敢托身兮长自私。”

5.卓文君作歌。

见上。

6.苏武出生。

《汉书·苏武传》:“苏建,杜陵人也……中子武最知名。”又:“武年八十余,神爵二年病卒。”以五计余,神爵二年(前60)苏武八十五,则生于景帝中六年。

景帝后元年戊戌,前143

刘启四十六岁,辕固九十二岁,申公八十二岁,公孙弘五十七岁,主父偃五十六岁,董仲舒四十九岁,刘嫖四十八岁,刘安三十七岁,司马相如三十七岁,朱买臣三十三岁,刘德二十九岁,刘辟强二十二岁,平阳公主二十岁,东方朔十九岁,卓文君十八岁,枚皋十七岁,刘彻十四岁,夏侯胜五岁,司马迁三岁,苏武二岁,韦贤一岁

1.景帝作《谳狱诏》(狱重事)。

见《汉书·景帝纪》本年,又见《汉书·刑法志》。

2.董仲舒论五行于河间王。

《春秋繁露·五行对》:“河间献王问温城董君曰:‘《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对曰:‘天有五行……’”《汉晋学术编年》卷一系此事于中二年,曰:“按仲舒之见献王,当在献王来朝时。然当武帝时献王来朝,仲舒已出为江都相,无由得见。故知必在景帝时。考《史记·诸侯年表》,献王当景帝时来朝者凡三,姑志之于此以俟考。”按献王景帝时来朝三次分别是景帝三年(前154)、中二年(前148)和后元年(前143)。刘汝霖先生系于中二年,盖取其中。本书系于后元年,为河间王景帝时来朝的下限年。

3.东方朔习兵法。

《汉书·东方朔传》:“十九学孙吴兵法,战阵之具,钲鼓之教,亦诵二十二万言。”

4.枚皋上书梁共王。

《汉书·枚乘传》:“年十七,上书梁共王,得召为郎。”《汉书·诸侯王表》梁孝王武:“孝景后元年,恭王买嗣。”《汉晋学术编年》卷一系此事于后二年,不确。

5.韦贤出生。

《汉书·韦贤传》:“韦贤字长孺,鲁国邹人也。其先韦孟。”又:“年八十二薨,谥曰节侯。”《汉书·外戚恩泽侯表》扶阳侯韦贤:“(本始)三年六月甲辰封,十年薨。”从本始三年(前71)到元康四年(前62),是为十年。元康四年韦贤八十二,则生于景帝后元年。梁廷灿《历代名人生卒年表》、姜亮夫《历代人物年里碑传综表》、吴荣光《历代名人年谱》、吴海林《中国历史人物生卒年表》定于中二年(前148),显误。

景帝后二年己亥,前142

刘启四十七岁,辕固九十三岁,申公八十三岁,公孙弘五十八岁,主父偃五十七岁,董仲舒五十岁,刘嫖四十九岁,刘安三十八岁,司马相如三十八岁,朱买臣三十四岁,刘德三十岁,刘辟强二十三岁,平阳公主二十一岁,东方朔二十岁,卓文君十九岁,枚皋十八岁,刘彻十五岁,夏侯胜六岁,司马迁四岁,苏武三岁,韦贤二岁

1.景帝作《重廉士诏》、《令二千石修职诏》;募求遗书。

见《汉书·景帝纪》本年。孔安国《孔子家语序》:“孝景皇帝末年,募求天下遗书。”明年正月景帝崩,姑系求书事于此。

2.为吏由訾十算减为四算。

景帝《重廉士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宦,无訾又不得宦,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宦,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服虔曰:“訾万钱,算百二十七也。”应劭曰:“古者疾吏之贫,衣食足知荣辱,限訾十算乃得为吏。十算,十万也。贾人有财不得为吏,廉士无訾又不得宦,故减訾四算得宦矣。”

3.长沙王刘发来朝,益封。

《汉书·景十三王传》:“以其母微无宠,故王卑湿贫国。”应劭曰:“景帝后二年诸王来朝,有诏更前称寿歌舞。定王但张袖小举手,左右笑其拙。上怪问之,对曰:‘臣国小地狭,不足回旋。’帝乃以武陵、零陵、桂阳益焉。”

景帝后三年庚子,前141

刘启四十八岁,辕固九十四岁,申公八十四岁,公孙弘五十九岁,主父偃五十八岁,董仲舒五十一岁,刘嫖五十岁,刘安三十九岁,司马相如三十九岁,朱买臣三十五岁,刘德三十一岁,刘辟强二十四岁,平阳公主二十二岁,东方朔二十一岁,卓文君二十岁,枚皋十九岁,刘彻十六岁,夏侯胜七岁,司马迁五岁,苏武四岁,韦贤三岁

1.景帝作《颂系老幼诏》、《劝农桑诏》二诏;崩。

《颂系老幼诏》见《汉书·刑法志》:“(孝景)后元年……三年复下诏曰:‘高年老长……’”《劝农桑诏》见《汉书·景帝纪》本年。又:“甲子,帝崩于未央宫。”臣瓒曰:“帝年三十二即位,即位十六年,寿四十八。”《史记·孝景本纪》后三年春正月:“甲子,孝景皇帝崩。”皇甫谧曰:“帝以孝惠七年生,年四十八。”

景帝作品:《全汉文》辑入十七篇,已编年。加上严氏未辑的《食鼎文》,实际编年十八篇。

2.皇太子刘彻即位。

《汉书·武帝纪》:“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注释】

[1]刘开扬《论司马相如及其作品》,《江海学刊》1962年第2期。

[2]李尔钢《汉兴三十年、四十年与贾谊书不伪说》,《古典文学知识》1999年第1期。

[3]李尔钢《汉兴三十年、四十年与贾谊书不伪说》,《古典文学知识》1999年第1期。

[4]赵逵夫《七发与枚乘生平新探》,《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

[5]刘开扬《论司马相如及其作品》,《江海学刊》1962年第2期。

[6]程世和《汉初士风与汉初文学》,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113页。

[7]王增文《关于枚乘七发主旨的商榷》,《商丘师专学报》1988年第1期。

[8]赵逵夫《七发与枚乘生平新探》,《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

[9]陈直《汉书新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310页。

[10]王增文《关于枚乘七发主旨的商榷》,《商丘师专学报》1988年第1期。

[11]王增文《关于枚乘七发主旨的商榷》,《商丘师专学报》198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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