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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商品购进与储存的核算

时间:2022-12-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出口商品购进是外贸企业为了出口或内销,通过货币结算取得国内商品所有权的交易行为。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已购入、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商品的采购成本。同城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一般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购进计划与供货单位签定购销合同。异地商品购进,主要是外贸企业采购外地企业的商品或收购外地的农副产品。

第二节 出口商品购进与储存的核算

一、出口商品购进的核算范围

出口商品购进是外贸企业为了出口或内销,通过货币结算取得国内商品所有权的交易行为。商品购进是商品经营的起点,也是进行商品销售的物质基础。外贸企业进行商品收购的核算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商品购进必须通过货币结算。不通过货币结算而增加的商品,不能作为商品购进核算,如收回委托加工的商品、商品溢余等。

2.商品购进必须以销售为目的。通过货币结算而购进自用的商品,也不作为商品购进的核算,如办公用品、周转材料等。

3.购进商品必须进行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代管的商品以及企业销售后取得手续费、保管费的商品,由于没有取得所有权,也不能作为商品购进的核算。

二、国内商品采购成本的构成

商品的采购成本一般为商品的进价成本以及进货费用。我国原准则制度要求商贸企业的存货成本购成仅包含买价、可以计入成本的税金等,而进货环节的费用是要计入到当期损益(营业费用)中。按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规定,关于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行归集,期末按照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商贸企业的存货成本构成已经比照生产企业来核算了。商贸企业商品的采购成本构成应为买价加应分摊的进货费用。

三、国内商品采购的核算

(一)国内商品采购的核算

1.商品购进的交接方式和货款结算方式

常用的商品交接方式有:送货制、提货制和发货制。送货制是指供货单位将商品送到外贸企业仓库或指定地点交货。提货制是指外贸企业到供货单位仓库或指定地点提货。发货制是指供货单位将商品委托运输部门将商品发运到外贸企业指定地点交货。

货款结算一般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常用的银行转账结算方式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国内信用证等。

2.商品购进的确认

商品购进以实质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时间为入账时间。

(二)账户设置

1.“在途物资”账户

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已购入、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商品的采购成本。借方登记购入商品的买价、采购费用等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商品到达验收入库转出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在途商品的实际采购成本。本科目可按供应单位和物资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2.“库存商品”账户

资产类账户,用以核算企业库存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借方登记购进验收入库商品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因销售等原因发出出库商品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库存商品的实际成本。该科目可按经营类别,如“库存进口商品”、“库存出口商品”、“库存内销商品”等设置二级明细账,按商品的类别、品种、规格等设置三级明细账。

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

负债类账户,应交税费按税种设二级明细账,应交增值税是应交税费总账科目下设二级科目,在应交增值税的二级科目下,分别再设多栏的三级科目(专栏)。在借方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等,在贷方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借方登记购进商品应计算的进项税额和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贷方登记销售商品应计算的销项税额、出口商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额以及由于购进退货、销售折让等原因转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商品购进的账务处理

按商品交接方式和货款结算方式不同,商品购进分同城购进和异地购进两种形式,其账务处理各不相同。

1.同城购进业务的核算

同城购进,主要包括收购当地企业的产品或直接收购农副产品。商品的交接方式,一般采用送货制或提货制。货款的结算方式,通常采用支票、银行本票或商业汇票结算。

同城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一般由业务部门根据商品购进计划与供货单位签定购销合同。供货单位按合同规定向外贸企业购货,或外贸企业自行到指定地点提货。业务部门对供货单位开来的销货发票进行审核,若与合同一致,则开出“商品入库通知单”。当商品送达指定的仓库时,由验收人员验收无误后在入库通知单上加盖“收货讫”戳记,作为商品交接凭证。供货单位凭此和“销货发票”到财务部门结算货款。财务部门凭入库通知单和发票等入账。

【例7-1】某外贸公司向服装厂购进棉衣1 000打,增值税发票所列价格100元/打,总价10万元,增值税17 000元,货已验收入库,开出30天商业汇票。

借:在途物资——棉睡衣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000

  贷:应付票据                 117 000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棉睡衣     100 000

  贷:在途物资——棉睡衣            100 000

【例7-2】某外贸公司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甲商品,普通发票所列商品总价20 000元,货已验收入库,用转账支票付款。

借:在途物资——甲商品     20 000

  贷:银行存款         20 000

借:库存商品——甲商品      20 000

  贷:在途物资——甲商品     20 000

2.异地商品购进的核算

异地商品购进,主要是外贸企业采购外地企业的商品或收购外地的农副产品。商品的交接方式一般采用“发货制”、“就地代保管”或“直接发运”。货款的结算方式一般采用异地托收承付、银行汇票、国内信用证或商业汇票等进行结算。

异地商品购进的业务程序,一般是供货单位根据购销合同发运商品以后,即可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货款和代垫运费。购货单位收到银行转来的“托收凭证及所附的专用发票和运输单据,与购销合同审核无误后,填制商品接受通知单一式数联,并通知有关部门接收商品并承付货款。

【例7-3】采用异地托收承付方式由外地购入男西装100套,托收凭证已到,货款50 000元,增值税8 500元,对方代垫的运费1 000元,按规定可以抵扣增值税7%。(1)经审核无误同意付款。(2)上项男西装货到验收无误入库。

(1)借:在途物资             50 9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 570

  贷:银行存款               59 500

(2)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59 930

  贷:在途物资               59 930

【例7-4】光明厂按合同将甲产品100套,货款56 000元,增值税9 520元,直运青岛港装船发运,凭发票和提单向本公司结算,审核无误付款。

借:在途物资                  5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 520

  贷:银行存款                 65 5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6 000

  贷:在途物资      56 000

四、出口商品储存的核算

外贸企业在国内组织商品购进,作为出口销售与国内销售的基础。而购进的商品,除出口和内销外,必然会保留一部分库存,作为继续销售的准备。加强对停留在储存状态的商品的管理和核算,可以正确地提供业务经营和商品库存情况,有利于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加强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

商品储存的核算是通过设置“库存商品”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进行的。其核算内容为,购进或其他原因增加库存时登记借方,销售或其他原因减少库存时登记贷方,月末借方余额表示结存的库存商品。总分类核算总括反映库存商品的进、销、存情况,同时统驭和控制下设的各明细账,以便加强管理。明细分类核算指按库存商品的品种设置明细账户,反映每种商品的购入、发出、结存的数量、单价、金额,商品明细账一般采用数量金额式明细账格式。

(一)入库的核算

依据入库单填制的记账凭证登记入账,明细账应依据购货发票以及入库单载明的品名、规格、花色、单价、金额详细登记入账。

(二)发出及库存的核算

商品销售以后,必须结转已售商品的成本,并据以计算结存商品的成本。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方法,按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可以逐笔结转,即销售一笔结转一笔的成本,也可以期末集中结转本月已售商品的成本。外贸企业在结转已售出商品的进价成本时,一般采取“一单一清”的配对结转成本的做法,即每实现一笔出口销售收入,都应立即计算和结转其销售成本,以实现每批出口销售收入与成本的配比。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进的商品先发出为假定前提的一个计价方法,当商品销售以后,按照库存商品明细账上的进货顺序,由先往后顺次选用单价,作为已售商品的进价成本。其计算方法如表7-1所示。

表7-1   存货发出的先进先出法

2.分批实际进价法

分批实际进价法是以每批购进商品的实际进价作为每批商品进价成本的方法。运用此法计算,既能保证结转进价的正确,也能保证库存结余金额计算的正确性。但在出入库批次过多的情况下,分别查找原进价和逐笔计算的工作较繁重。因此,采用这种方法时,为严格分清批次,一般采取在出库单上注明原入库单号码(即批卡制度)的方法,这样既可以加强仓库物资管理,又可以做到原进原出,正确核算销售成本。凡进销批次较少、价格较高的商品,一般采用此法。

3.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每次发货后,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与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之和,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每次发出存货的成本和结存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移动加权平均单价=(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商品金额)/(本次收入前结存商品数量+本次收入商品数量)

 本次销售商品的成本=本次销售商品数量×本次计算的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本次结存存货成本=结存商品数量×本次计算的移动加权平均单价

由于外贸企业在销售成本的核算上采用一单一清的方法,因此只能选用以上方法之一计算结转销售成本,不宜用月末一次性加权平均法一次性计算结转出口商品的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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