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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开放区生态产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目标是内生动力和“无形之手”,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普遍存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和社会责任的现象,环境成为被外部化成为主要趋势。因此,内陆开放区生态产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政府的主导作用,把环境经济政策作为阻隔“无形之手”危害的有效手段。

市场经济条件下,利润目标是内生动力和“无形之手”,企业等微观经济主体普遍存在注重经济效益,忽视环境效益和社会责任的现象,环境成为被外部化成为主要趋势。因此,内陆开放区生态产业发展必须高度重视政府的主导作用,把环境经济政策作为阻隔“无形之手”危害的有效手段。

1.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政府的投资是产业生态化建设的资金主渠道,通过政府对重大生态项目的直接投资、专项资金补贴、贷款贴息等措施,大力支持和发展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的新领域、新工艺和新方法。

2.政府通过信贷杠杆,引导企业增强资源利用率。通过实施对环保项目或绿色产品生产提供优惠贷款,鼓励企业加强生产全过程的污染防治和废弃物回收利用,规定凡是用于防治污染或综合利用“三废”项目的资金,均可向银行申请优惠贷款。

3.实施产业生态化税收调节机制。主要包括对废水、废气、废旧物资商品等收取治理费、保证金等制度,对生态产业项目减免税费等制度,加强企业和公众对产品回收和利用的义务和责任。

4.设立废弃物循环利用基金。政府充分利用废弃物循环利用基金,鼓励和支持对环境保护和无害化处理的技术创新、管理服务创新,为生产生态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5.建立完整的环境资源价格体系,加强环境会计和环境审计,使环境价值得到相对完整的体现,遏制环境滥用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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