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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哪三部分

时间:2022-10-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特定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且使得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

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特定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工程保修等工作内容,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之一,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

4.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选择

1.施工合同的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以付款方式进行划分,合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是合同总价不变,或影响合同价格的关键因素是固定的一种合同。采用这种合同,对业主支付款项来说比较简单,评标时易于按低价定标,业主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方式付款,在施工中可集中精力控制质量和进度。

总价合同又可以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达成的由承包人完成某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并且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发包人支付固定不变的工程总价格的协议。这种合同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承包价,一笔包死,一般不得变动。这种形式适合于工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的项目。

(2)可调总价合同。

这种合同基本同固定总价合同一样,所不同的是在合同中规定了由于通货膨胀引起的工料成本增加到某一规定的限度时,合同总价应作相应的调整。

这种合同,承包方承担施工的有关工期、成本等因素变化的风险;发包人承担因通货膨胀引起的人工、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工期较长(如一年以上)的工程,适合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2)单价合同

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使用同一合同单价,而工程量则按实际完成量结算,这种合同称为单价合同。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但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单方承担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比较适宜。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比较宽,由业主和承包商共同承担风险,是较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可以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1)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是经常采用的合同形式。特别是在设计或其他建设条件(如地质条件)还不太落实的情况下(计算条件应明确),而以后又需增加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时,可以按单价适当追加合同内容。在每月(或每阶段)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竣工图的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

(2)可调单价合同。

合同单价可调,一般是在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在合同中签订的单价,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物价发生变化等,可作调整。有的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因某些不确定因素而在合同中暂定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和约定合同单价进行调整,确定实际结算单价。

3)成本加酬金合同

该合同形式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按不同方法商定的酬金,确定总造价。这种合同形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工程内容变更可能性大,人工、材料支出较大,或业主在设计工作及说明书尚未完成之前,因工期要求紧迫而先行开工的情况。这类合同中,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担了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由于工程成本费用可按实报实销的方式,所以承包商对降低成本不太感兴趣。

2.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在工程实践中,采用哪一种施工合同,是选用总价合同,单价合同还是成本加酬金合同,采用固定价还是可调价格,应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业主对筹建工作的设想,对工程费用、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等,综合考虑后进行确定。

1)项目自身因素

项目的自身因素主要包括项目规模、项目的复杂程度、工期长短、项目准备时间长短等。一般项目规模小,工期较短,风险少,则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都可选择。

如果项目较复杂,则对承包商的技术水平要求高,一般风险也较大,对这类项目承包商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一般不会选总价合同;相反,如果项目简单,则业主对合同的选择有较大的主动权,则选有利于业主的合同形式。

如果项目准备时间长,有详细的图纸和明确的工程量,则可选用的合同类型较多。如果项目准备时间短,急于开工,没有详细的图纸和明确的工程量,一般不宜选总价合同,应优选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项目的竞争形势因素

如果项目竞争激烈,愿意承包项目的承包商较多,则业主的主动权大,可选择有利于业主的合同形式;如果参加投标的承包商少,则承包商的主动权大,可以尽量选择承包商乐于接受的合同类型。

3)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

项目的外部环境因素主要包括项目所在地区的政治局势是否稳定、经济局势因素(如通货膨胀、经济发展速度等)、劳动力素质(当地)、交通、生活条件等。如果项目的外部环境恶劣,则意味着项目的成本高、风险大、不可预测的因素多,承包商很难接受总价合同方式,而较适合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总之,在选择合同类型时,一般情况下是业主占有主动权,但业主不能单纯考虑己方利益,应当综合考虑项目的各种因素,考虑承包商的承受能力,确定双方都能认可的合同类型。

4.2.2 我国施工合同条件范本

1.我国现行的施工合同条件范本的定义和种类

施工合同条件范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指导性文件。该范本可以提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对防止合同纠纷起到积极的作用。

施工合同条件范本按照合同对象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概述

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发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文本》),是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样本。

《施工合同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附件一是《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二是《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三是《工程质量保修书》。

《协议书》是《施工合同文本》中总纲性的文件,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双方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并且合同当事人在这份文件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有专家编制的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的规定,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基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了修改、补充或取消外,双方都必须履行。

《专用条款》的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当事人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明确或者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

《施工合同文本》的附件则是对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进一步明确,并且使得施工合同当事人的有关工作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和管理。

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文件如下。

①施工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

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上述合同文件应能够互相解释、互相说明。当合同文件中出现不一致时,上面的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当合同文件中出现含糊不清或者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时,按照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处理。

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为了加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的管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管理水平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健康有序地进行,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7年10月1日联合颁布《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97—0208),并于2000年2月23日对原合同条件进行修订,形成《水利水电土建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根据规定,凡列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应使用《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

4.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为了规范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等于2007年11月1日联合发布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文件的合同条款由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两部分组成,且附有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等三个格式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主要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的政府投资项目,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商承担的工程施工招标。

4.2.3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范本

1.FIDIC简介

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法文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inieurs Conseils)的缩写。FIDIC合同条件是目前世界上运用最广泛、影响最大的国际通用合同之一,并且已成为土木建筑行业的具有国际权威的标准范本。FIDIC合同条件常用的有三个版本,一个是1977年的第三版,另一个是1988年的第四次修订版,再一个就是最近出版的1999年版第一版。它包括以下四份新的合同文本。

(1)施工合同条件(简称“新红皮书”)。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简称“新黄皮书”)。

(3)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简称“银皮书”)。

(4)合同的简短格式(简称“绿皮书”)。

在FIDIC编制的合同条件中,以施工合同条件影响最大,应用最广,它主要适用于土木工程施工。如果没有特别指明,FIDIC合同条件仅指FIDIC施工合同条件。

2.FIDIC合同条件的构成

FIDIC合同条件由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两部分构成,且附有合同协议书、投标函和争端仲裁协议书。

FIDIC通用条件是固定不变的,工程建设项目只要是属于房屋建筑或者工程的施工,如工民建工程、水电工程、路桥工程等建设项目的施工,都可以适用。通用条件中的条款非常具体而明确,一般规定了业主、工程师、承包商、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索赔等20个方面的问题。

FIDIC专用合同条件是考虑到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所在地区的情况可能予以必要的变动而设置的。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一起构成了决定一个具体工程项目各方的权利义务及对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的合同条件。

3.FIDIC合同条件的具体应用

FIDIC合同条件在应用时对工程类别、合同性质、前提条件等都有一定的要求。

(1)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工程类别。FIDIC合同条件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各种工程,其中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土壤改善工程、道桥工程、水利工程港口工程等。

(2)FIDIC合同条件适用的合同性质。FIDIC合同条件在传统上主要适用于国际工程施工,但对FIDIC合同条件进行适当修改后,同样也适用于国内合同。

(3)应用FIDID合同条件的前提。FIDIC合同条件注重业主、承包商、工程师三方的关系协调,强调工程师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在土木工程施工中应用FIDIC合同条件应具备以下前提。

①通过竞争性招标确定承包商。

②委托工程师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

③按照单价合同方式编制招标文件。

4.FIDIC合同条件下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优先次序

在FIDIC合同条件下,合同文件除合同条件外,还包括其他对业主、承包方都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这些文件应该是互相说明、互相补充的,但是这些文件有时会产生冲突或含义不清。此时,应由工程师进行解释,其解释应按构成合同文件的如下先后次序进行。

1)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有业主和承包商的签字,有对合同文件组成的约定,是使合同文件对业主和承包商产生约束力的法律形式和手续。

2)中标函

中标函是由业主签署的正式接受投标函的文件,即业主向中标的承包商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它的内容很简单,除明确中标的承包商外,还明确项目名称、中标标价、工期、质量等事项。

3)投标函

投标函是由承包商填写的,提交给业主的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其主要内容是工程报价。

4)合同条件的专用部分条款

这部分的效力高于通用条款,有可能对通用条款进行修改。

5)合同条件的通用条款

这部分内容若与专用条款冲突,应以专用条款为准。

6)规范

规范是招标文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写规范时可引用某一通用外国规范,但一定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环境和要求来选用,同时还包括按照合同根据具体工程的要求对选用规范的补充和修改内容。

7)图纸

图纸是指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图纸、标准图集,也包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图纸进行的修改和补充。这些修改和补充的图纸均须经工程师签字后正式下达,才能作为施工及结算的依据。

8)资料表和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资料表包括工程量表、数据、表册、费率或价格表等。标价的工程量表是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完成的。作为招标文件的工程量表中有工程的每一类目或分项工程的名称、估计数量以及计量单位,但留出单价和合价的空格,这些空格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入单价和合价后的工程量表称为“标价的工程量表”,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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