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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范本介绍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际工程适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将在下章介绍。《协议书》是施工合同范本中的总纲性文件。合同协议书指明具体的甲方、乙方为兴建指明的工程达成的七点协议。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3条合同范围指明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因此,合同双方要将通用条款中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事项进行协商确定。中标后,在此基础上签订水运工程合同。

15.4 施工合同范本介绍

施工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的特点和作用外,还具有其特定作用。它的突出作用有两点:其一是明确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二是工程施工阶段实行社会监理的依据。

国内外的一些部门把大量的施工合同文书加以归纳、提炼,从中选出每一合同文书都必须具备的带有共性的项目和内容,制定出适合于该类合同需要的、具备比较固定的合同条款项目每一项条款又可以让当事人按实际情况和意志填写具体内容或数字等内容的合同文本,这就是施工合同的示范文本。国际工程适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将在下章介绍。国内水运工程现采用《港口工程施工合同范本(试行)》。

15.4.1 施工合同范本的构成

施工合同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5.4.2 合同《协议书》的基本内容

《协议书》是施工合同范本中的总纲性文件。虽然其文字量不大,但却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最主要的权利义务,规定了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义务的承诺。双方当事人都要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因此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合同协议书指明具体的甲方、乙方为兴建指明的工程达成的七点协议。

1.词语定义

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合同价款

填入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按中标决定的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4.合同施工期

填入双方议定的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可填写多少个月(天),或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

5.双方的承诺

合同当事人双方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合同份数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若干份,双方各执若干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协议书的最后是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处,并要注明签字日期,各自单位的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及开户银行、账号;最后写明签约日期及签约地点。

15.4.3 合同《通用条款》的基本内容

《通用条款》是对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规定,除双方协商一致对其中的某些条款作了修改或补充外,双方都必须履行。《通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通用性,基本上可以适用于各类水运工程。

《通用条款》共有22条102款。简介如下。

1.一般规定

共有5条。第1条词语定义共用20款解释合同涉及的20个专用名词和用语。这些词语的定义是根据水运工程施工合同的需要而制定的,它可能不同于其他文件或词典的定义或解释,除合同的《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不能任意解释。第2条合同文件说明了其组成和解释顺序,规定了设计文件和补充设计文件的提供和提出。第3条合同范围指明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第4条技术标准规定了对工程应采用的技术标准。第5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则规定以汉语文本为准,适用我国的法律法规和部颁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法规,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2.双方的责任

共有3条。第6、7条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而第8条则对工程监理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进行了规范。

3.施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

第9条和第10条规定了进度控制方面的内容。

4.质量控制

第11条规定了对工程材料设备及工程本身质量检验、验收、评定及监督的规定。

5.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2条规定了合同价款的计算、调整和支付,工程量的确认等投资控制的内容。

6.设计变更

第13条规定了各方提出设计变更的程序和确定变更价款的方法。

7.施工安全

第15条规定了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及事故处理的责任。

8.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18条规定了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程序、资料和结算的责任。

9.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第20条规定了争议的解决方式、违约的处理、索赔的程序及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的情况。

10.合同的管理及其他

共有6条。分别对转让与分包、保险、工程保修、奖励以及合同的中断与中止做出了规定。

15.4.4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专用条款内的多数条款都是空白的,需要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后,将一致意见写入相应条款内。双方协商的依据如下。

1.法律、行政法规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是订立施工合同的最基本原则,必须遵守。因此,双方在协商专用条款内容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其相抵触;否则,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是无效的。

2.通用条款

合同的通用条款内有许多处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具体内容。因此,合同双方要将通用条款中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事项进行协商确定。

3.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的约定和施工场地的情况

水运工程具有工程地点固定、施工流动、施工工期长和涉及面广等特点,使合同双方都要结合具体工程,在施工准备、施工过程和竣工结束后做大量工作,而许多工作都是涉及对方的。因此,双方都要依据各自的工作情况和涉及对方的情况以及施工场地的环境、条件等,在专用条款内,协商约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的条款内容。

但是,在施行招标投标制时,通常的做法是发包人起草招标文件,包括专用条款的内容,承包人依据其条件进行投标。中标后,在此基础上签订水运工程合同。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两者条款编号相对应。应对照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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