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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构成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并表示双方愿意遵守规定的各项义务,以及明确造价咨询合同文件的组成。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产生背景及作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概念及特点;订立造价咨询合同的必要性;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内容。

二、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的构成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下称“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是一个总的协议,是纲领性文件。主要内容是当事人双方确认的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名称、服务类别、措词和用语、合同实施,终结的期限、履约方式、酬金、币种等。并表示双方愿意遵守规定的各项义务,以及明确造价咨询合同文件的组成。除“造价咨询合同”之外,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造价咨询合同”是一份标准的格式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在有限的空格内填写具体规定的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合同标准条件共32条,其内容涵盖了合同中所用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签约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合同变更与终止、酬金、风险分担以及履行过程中应遵循的程序及其他一些情况作了详细的规定。它是造价咨询合同的通用文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是所有签约工程都应遵守的基本条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由于标准条件适用于所有的工程建设造价咨询委托,因此其中的某些条款规定的比较笼统,需要在签订具体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时,就地域特点、专业特点和委托咨询项目的工程特点,对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补充、修正。如对委托的咨询工作内容而言,认为标准条件中的条款还不够全面,允许在专用条件中增加合同双方议定的条款内容。

1.对标准条件某些条款的补充

所谓“补充”是指标准条件中的某些条款,在该条款确定的原则下,在专用条件的条款中进一步明确具体内容,使两个条件中相同序号的条款共同组成一条内容完备的条款。如标准条件第二条中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这就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在专用条件的相同序号条款内写入应遵循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的名称及工程计价有关办法和规定,作为双方都必须遵守的条件。

又如标准条件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本条是明示要在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实施咨询业务的范围,因此在专用条件第四条中首先应明确咨询业务范围,如是工程项目,还是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是否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如仅是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中部分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

专用条件第四条中“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

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预付30%预付款,当工作量完成70%时,包括预付款在内应预付70%的工程咨询款,剩余部分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内支付。

2.对标准条件某些条款的修正

所谓“修正”是指标准条件中规定的程序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认为不合适,可以协议修改。如标准条件第二十六条中规定:“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如果委托人认为“2日内”这个时间太短,在与咨询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在专用条件相同序号的条款内进行延长。

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介绍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产生背景及作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概念及特点;订立造价咨询合同的必要性;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主要条款内容。

关键词

工程造价 咨询合同 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标准条件 合同专用条件

复习思考题

1.造价咨询合同的特点体现在哪些方面?

2.造价咨询合同的标的是什么?有哪两个方面特殊性?

3.合同示范文本主要作用是什么?

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哪些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

5.什么是对标准条件条款的补充?

6.什么是对标准条件某些条款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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