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北京都市计划大纲》所体现的近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评介

《北京都市计划大纲》所体现的近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评介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日本人主持编制《大纲》时,正值集世界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之大成的《雅典宪章》发布后不久。因此,《大纲》可以说是作为历史古都的北京在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经验指导下进行的首次城市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之前进行详细的基础资料调查是近现代城市规划制订的主要准备工作之一。因此《大纲》对路网规划非常重视。

4.1.2 《北京都市计划大纲》所体现的近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评介

日本人主持编制《大纲》时,正值集世界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之大成的《雅典宪章》发布后不久。总的看来,《大纲》的编制借鉴了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的主要方法和实践经验,受到“田园城市”、“卫星城市”、“工业城市”、“带形城市”等理论,以及当时美国兴起的保护城市自然、建设绿地和公园系统等城市规划建设实践的影响,注意城市的居住、工作、游憩、交通四个主要功能区域的布局,并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保留旧城名胜古迹历史建筑。因此,《大纲》可以说是作为历史古都的北京在近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和实践经验指导下进行的首次城市规划编制。当然,日本人作为侵略者和占领者,其规划主要目的是为保护和强化日本占领当局以及来华居民和工商业者利益,并把北京营造为侵华的军事、经济基地。这一点在日本人的军事和居住生活用地的安排、环境和公用设施规划、工商业用地布局等方面都有明显体现。

日本国内1907年就印行了霍华德1902年再版的《明日的田园城市》一书,其他当时先进的近现代城市规划思想也在20世纪初期陆续传入日本。《大纲》在引用当时先进的规划概念和方法,如区域概念、功能分区、绿地带、放射路网、邻里单位、土地利用分区和管制、园林与广场的配置等方面都比较突出。

在规划编制之前进行详细的基础资料调查是近现代城市规划制订的主要准备工作之一。为制订《大纲》,日本规划师和伪建设总署都市局进行了专门的较详尽的调查,其中的调查资料和成果会集的图表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图、人口统计表、面积和人口密度表、交通机关配置图、上下水道配置图、风景名胜图[16]

伪建设总署民国30年(1941年)7月在《地域地区计划标准》中明确:“凡在都市计划区域内决定地域地区时,须考虑交通、保健、卫生、保安、经济、地形风貌、风向等项,并应将都市沿革及发展要素等调查研究以期保持各地域之连续而设定之”[17],体现了编制城市规划的合理程序和方法;此外,确定城市性质,明确城市规划的范围,采用功能分区的手法确定用地分区规划以及新市区和新工业区,并且“在街市计划地域内,就专用居住商业混合工业各用途实施分区制”等,都是欧美近现代城市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也体现了近代城市规划的功能主义思想。

早在1919年,日本国内的城市规划法和城市建筑法就引入了土地使用区划制度,但当时仅分为居住区、商业区和工业区三种类型。《大纲》深化了这种功能分区制,并扩展到城市和区域整体。在城市局部地区,“为街市之保安、卫生、居住安宁,对居住区为细胞式近邻住宅单位,设置临近公园、儿童体育场、学校、图书馆、商店、诊疗所、托儿所等建筑……”(参见表4.1,显示西郊新区土地用途比率,相当于现今的用地平衡表)。同时,规划对整个城市的功能分区也比较明确,即疏解旧城人口和工商业,建设西郊以行政、居住为主的新的综合功能区和东郊工业区,并在城市外围设置绿地区、风景地区等生态功能区。对于主城与新区的功能划分,规划也明确提出,“建设西郊新市区为一能自立之近郊市,利用已有建筑道路设施,疏散城区人口,解决市民居住问题。新市区周围绕以绿带,与城区隔离。保留空地以备将来发展”。东郊新市区则是危险工业、污染工业的集中地。

表4.1 西郊规划分区面积比率

img73

当时日本规划师在其国内城市规划建设中,即视道路为一种都市的开放空间而存在,在规划中重视其多重功能。例如商业中心的道路有聚集人潮的功能,形成都市中购物的重要场所;林阴道与公园道路提供都市休憩娱乐生活;祭奠及活动(游行、升旗典礼)也可在道路上举行,又具有了政治文化功能。因此《大纲》对路网规划非常重视。规划明确“道路为构筑都市之根干,在都市计划之内容中为最重要之一项”。在规划中特别注意了道路的分级标准和沿路绿地带的布置,对主次干道的断面均有详细规定。

《大纲》还注意了规定“留保地”,并划定都市保安、卫生区域,规定城市周边的农耕地、森林山地、原野、牧场、河岸等地“永不街市化而保存之”。这种规划禁止建设区域的手法,是在规划发展建设用地之外的一种逆向思路,在今天也是一种先进的规划思维。

《大纲》还从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功能和美化城市的角度出发,规划了若干绿带、公园和广场。当然,究其动机和从分布区位来看,这主要是以改善日本人居住地区的公共卫生、安全和环境美化为主要目的。例如为了避免与中国人混居,日本人在西部新市区规划了大量的绿带和公园,划出了大量的保留地。从客观上看,这种手法体现了当时欧洲规划理论中的“Green Belt”建设理念。“Green Belt”概念传入日本后,被译为“绿地带”。东京绿地协议会在1932年明确了绿地的定义和分类,绿地被定义为“永续性的空地”,并把绿地分类为准绿地(景园地、风景地、保存地)、生产绿地(渔业地区、牧野地区、林业地区、普通农业地区)、普通绿地(游园地、公用绿地、公开绿地、墓苑、行乐道路、公园)。另外,其“都市公园体系”包括街区公园、近邻公园、地区公园、综合公园、运动公园等。日本提出的这一套绿地理论和规范被应用到其殖民地的试验中,几乎没有时间差。

但是,《大纲》在吸取西方先进的规划理念和技法的同时,也存在突出的问题,最具代表性的问题是对旧城的处理缺乏积极的考虑。北平工务局1948年所编资料认为,日伪时《北京都市计划大纲》“对旧城完全不顾,纯注重与建设租界性质之郊外新区域。以西郊为居住区,东郊为工业区,并以东西长安街为东西新市区之联络干路而贯通两端之新辟城门。依此计划建设完成后,北平之繁荣中心即将完全转移于日本人掌握之新街市,使北平旧城区沦为死市”[18]。客观分析,日本之所以放弃旧城,一方面缘于侵略者希望在短时间内通过新城开发把北京建设成为其在华北的统治中心和工商业中心,以更好地为扩大侵华战争服务;另一方面,日伪政府没有足够的实力来同时进行旧城改造与形成开发。同时,当时世界上对旧城特别是古都的保护与改造、更新等的理论和实践的探索尚未形成可操作性的结论,这恐怕也是日本“弃旧立新”的原因之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