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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时间:2022-09-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统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9)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命题1次)

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必须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2/9)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重要考点,命题11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统一。

(一)人民民主专政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因为它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相同,作用、职能相同,历史使命也相同。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也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这一制度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多党合作是核心内容。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是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其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

2.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把政治因素与经济因素相结合、把历史因素与现实因素相结合,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是党和各族人民的一个伟大创举。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它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2.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3/9)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4/9)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离开了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基础。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也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总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必须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5/9)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统一。

(一)人民民主专政—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政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因为它与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相同,作用、职能相同,历史使命也相同。实践证明,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一方面,要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另一方面,要在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基础上,加强国家政权的专政力量,打击各种敌对势力和各种犯罪活动,用人民民主专政来维护人民的政权,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巩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党制度,也是当代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这项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制度,是在中国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是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界民主人士的共同选择。 在这一制度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多党合作是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也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而不可分离的国家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实行区域自治。其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五)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它是一种基层自治和民主管理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全国各地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增多,民主的实现形式日益丰富。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6/9) 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党提出并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大方针。十五大明确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任务。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正式写入宪法。党的十六大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新征程。    

依法治国是一项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综合性系统工程。要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战略目标,任务艰巨而繁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是,有法不依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比较突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还不够强,需要中国人民以更强的决心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2)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从严治党、保持长治久安,都必须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法治是框架和轨道,也是理念和方法。重大改革需要于法有据。全面依法治国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制度规则。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又是基本保障。要让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从严治党本质一致、辩证统一。要跳出历史周期律、走好中国道路,必须落实好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全社会都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落实到改革发展的大棋局,法治才能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

(7/9)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

(1)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2)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3)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

3.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法律制度与社会性质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社会性质,就必须实现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根本上规定和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4.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科学指引。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实际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5.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制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法律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但决不照搬外国法治理念和模式。

(8/9) 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在宪法的统帅下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之关键,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政府是执法主体,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法律实施的核心。各级政府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

(9/9)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一)政治体制的含义 政治体制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得以运行和发挥功能的体制安排,涉及政治制度运行的组成体系、功能结构、工作机制和程序安排。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它还很不完善,党和国家现行的具体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一些缺陷。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从世界各国政治发展的经验来看,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的确立、运行和巩固都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都有赖于不断改革和完善政治体制。从中国当前国情看,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必然对政治制度的功能和运行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政治制度必须不断适应这些要求而进行改革和完善。

(二)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三)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包括:

1.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2.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4.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三个更加注重):

1.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2.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五)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第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第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

(1)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

(2)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3)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

第三,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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