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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文化软权力化中的大众传播策略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正因为如此,国际文化关系和文化软权力化现象在国际关系中日益突显出来。早在文化“冷战”初期的1948年,美国国会特地通过了促进对外文化信息传播与交流的《史密斯-蒙特法案》。该法案强调,要使用包括印刷品、无线电广播、电影等各种现代化通讯手段,传播美国的文化信息,促进全世界人民对美国的了解。这使得美国政府运用大众媒介从事对外文化传播有了法律依据。基于大众传播媒介在文化软权力化中的重要作用,以至于约瑟夫

论我国文化软权力化中的大众传播策略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关系学系

李 智 肖欢容

文化是一种权力资源,但它本身并不是权力。文化只有在国际社会广为传播并为目标国民众所普遍认同的时候,才成为一种软权力。

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权力是一个关系范畴,它表示的不是某种实体,而是一种关系,一种非对等、不均衡的压迫性关系。而文化,按文化学者的一般性理解,是一个相对封闭的价值系统,带有某种实体色彩,属于实体范畴。由此可见,文化与权力分属于不同的范畴系列,二者绝不能等同。权力只存在于人(国家)与人(国家)之间的关系中,而文化只有进入到个人(一国)与他者(他国)的关系中,才可能附带有权力的属性。

事实上,软权力学者约瑟夫·奈就是从权力资源即“无形的力量资源”而非权力本身的角度来界说文化(广义的文化,包括观念、意识形态和国际制度,包含着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的,它是一种软权力资源(soft power resource),区别于软权力(soft power)本身。[1]他说:“软权力可以建立在对观念或文化的诉求之上”,[2]“一个国家文化的全球普及性和它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norm)而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准则(standard)与制度(institution)的能力,都是它重要的力量来源。”[3](美国)文化是“一种相对廉价和有用的软权力资源。”[4]正是在权力“资源”的意义上,奈认为,“所有国家,包括美国,都要学会通过新的权力源泉来实现其目标:操纵全球相互依存、管理国际体系结构、共享人类文化价值”。[5]显然,此处的文化价值本身并不等于外交标的实现。对美国来说,要实现在国际舞台上控制他国、影响国际事件的外交目标,就要让他国民众和国际社会追随或认可并分享到美国的文化价值观,从而“把他人转化为按美国人的思维方式进行思维的人”,[6]即被对方民众所认同,并把对方同化,进而对对象国的对外决策施加影响,使对方按照我方的目标、意愿、意图或意志采取预期的行动。可见,控制权(包括对思想、态度、行为的影响和控制)是在这种文化“认同”和“同化”中得以实现的。至此,一国的控制力得以增强,作为一种权力资源的该国文化也就转化为真正的权力,被彻底软权力化了。由此可见,对一国来说,只有当自己的文化观念与价值取向在国际社会广为传播并得到普遍认同的时候,文化才变为真正的软权力。相反,单有文化价值观而无认同、同化及认同、同化所带来的影响和控制,那么是无软权力可言的。

约瑟夫·奈把软权力说成是“软吸纳(或同化)力”(soft cooptive power),以区别于“硬强制力”(hard command power),[7]它是一种社会的相互沟通和文化思想的交互作用,即“相互依赖”的权力,是一种劝服力(persuasiveness)、感召力或吸引力(attraction),“让他人(他国)想做你想要对方去做的事情”。[8]如果说垄断性是硬权力的基本特性,它表现为对抗性、排他(排异)性,那么,非垄断性则是软权力的基本特性,它表现为吸纳(同化)性、包容性。可以说,正是软权力的这种非垄断性、吸纳性、包容性大大拓展了权力的传统内涵。

软、硬权力在性质上的区别——垄断或非垄断、对抗或吸纳、排斥或包容——表现为软、硬权力资源发挥作用的方式上的差异。硬权力资源由军事实力(military strength)或更准确地说由军备(military preparedness)的垄断性决定了,它只要存在,即便不使用或充其量只需炫耀(display),也能给目标国施加一定的压力,因为军力优势(preponderance)的自然显露就可以给对方造成不定向的心理压力,从而引发政治影响力,即所谓的国际威望(political prestige)。[9]这一点从“冷战”时期美苏之间的军备竞赛中就可以看出来。但就软权力资源如文化而言,由于它是非垄断的,因此,只要是没有输出、传播和扩散,没有为对方所接收、接纳和认同,就不可能影响目标国,就不可能对对方的意志和行动施加任何影响。反过来说,文化的“力量”就在于其扩散性,越是对外扩散和推广,其辐射力就越强,其潜在的软权力就越大。借用培根对知识的论述,文化如同知识,“其力量不仅取决于其自身的价值大小,更取决于是否被传播,以及被传播的深度和广度”。相反,“如果封闭或垄断一种文化,那么就不能使它构成‘软权力’的基本支柱”。[10]

由此可见,相比于硬权力资源,文化软权力资源鲜明的关系性特征更能反映国际“关系”的关系性——国际关系本来就直接表现为交流、传播关系。正如美国国际关系学者艾克拉·爱里亚(Akira Iriye)从文化关系的角度解读国际关系所言,国际关系就是“意识的共享与传递……记忆、思想、感情、生活方式、学术与艺术以及其他形式符号的交流”。[11]正因为如此,国际文化关系和文化软权力化现象在国际关系中日益突显出来。

大众传播媒体是对外文化传播的重要媒介和载体,它在文化软权力化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对外文化传播主要通过两条途径来实现,一是人际传播(表现为各种跨国人际交往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一是大众传播(是指运用大众传媒对外传播文化信息)。相比而言,在文化的对外传播上,无论是传播的深度还是广度,大众传播都优于人际传播,因为大众传媒大容量、高速度、高密度的信息传输特点能使各种文化信息资源最大限度地得到展示和共享。这一点越来越被世界对外文化传播所证明。早在文化“冷战”初期的1948年,美国国会特地通过了促进对外文化信息传播与交流的《史密斯-蒙特法案》。该法案强调,要使用包括印刷品、无线电广播、电影等各种现代化通讯手段,传播美国的文化信息,促进全世界人民对美国的了解。[12]该法案经杜鲁门总统签署生效,正式成为美国的法律。这使得美国政府运用大众媒介从事对外文化传播有了法律依据。正是在国家立法和制度、政策框架的规范和保护下,美国大众媒介极其有效地向国际社会传播了美国的文化,成功地实现了美国文化的软权力化。包括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书籍和互联网等在内的美国大众媒介几乎在世界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造成了“其他国家了解美国要胜过美国人了解其他国家,甚至要胜过美国人了解自己的国家”的巨大影响。

基于大众传播媒介在文化软权力化中的重要作用,以至于约瑟夫·奈把大众媒介视为文化软权力资源的有机组成部分。他曾指出,“特别是文化、教育、大众媒介等方面,软权力的性质无法用传统的地缘政治学来解释和评估”。[13]在此,他把大众媒介当成了像文化一样的软权力资源来看待。在2004年出版的《软权力——世界政治中的制胜之道》一书中,为证明美国软权力仍然强大,他描述了美国文化、教育资源的拥有量,其中就罗列出“电影和电视节目第一出口国”、“书籍出版最多”、“互联网主机最多”等等大众媒介“指标”。

围绕大众传播媒介在文化软权力化过程中的运作,中国必须尽快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大众传播策略。

原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现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的赵启正在2006年3月9日政协会议上发言指出中国文化的严重“入超”状况。他认为,这其中的关键在于中国的文化对外传播力不强。而文化只有传播,才有影响力,国家强大才有持续的力量。确实,我们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尽管我国拥有悠久灿烂的传统文化,具备丰厚的文化软权力资源,但是我国文化的对外传播力和影响力却很弱小,文化的软权力化程度还很低。之所以出现这种困局,除了在客观上信息传播技术手段还相对落后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在主观层面上我们尚缺乏必要的文化软权力化的战略规划,以及相应的制度(包括法律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

要想尽快改变这种文化软权力化程度低的局面,当务之急不在于实现对外传播物质技术手段上的飞跃,也不仅仅在于构建起政府宣传控制与媒介专业约束之间良性互动、行之有效的对外传播机制,而是要遵循大众传媒在对外文化传播上的运作要求和规律,制定出一套一以贯之而长期有效的大众传播策略来。

为此,我们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对外大众传播策略的关键环节:

第一,在传播主体上,要明确对外战略目标。

策略是应战略之需而制定的,要制定策略,必先有明确而稳定的战略可供参照和遵循。

文化的软权力化是在国家主导和控制下实现的,它具体落实到政府直接或间接从事的对外文化传播活动上,尤其体现在政府指导大众媒介向国际社会或目标国传播本国文化的行为中。在此,政府对大众媒介的指导根本性地集中在对外战略的确立上。

根据国际关系学中建构主义理论,一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国际“权威”或威望并不取决于——起码不完全取决于——它的军事、经济实力等客观物质性因素,而取决于国际间的社会性观念,即它同对象国或者说目标国之间所达成和构成的共有观念或所谓的“共识”(共有知识),它是由主观的文化观念(结构或模式)社会地建构起来的。具体来说,如果它同对方共享一种积极的合作性观念,那么它们彼此就会把对方当朋友看待;而如果它同对方共享一种中性的竞争性观念乃至消极的敌对性(冲突性或对抗性)观念,那么它们彼此就把对方当竞争对手乃至敌人看待。由此可见,在国际社会中,每一个国家的身份都从属于集体中的身份,是集体认同(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的产物。

进一步说,建构主义认为,“国家利益(包括最高意义上的安全利益)源于国家身份”,[14]依赖于自我身份认同。一国是在确立了自我身份之后,才相应地界定和选择自身利益,确定其利益的范围、程度和数量。可见,就像国家身份,国家“利益也不是‘自在地’存在那里等待被发现,而是通过社会互动而建构起来的”,[15]或者说,是从与他国共同缔结的国际社会中学习的结果。最终,国家行为是由国家利益决定的,国家依照自身的身份和利益相应地采取与之相符的行动。总而言之,无论是国家身份、国家利益还是国家行为都是由文化观念所建构的,都是在“集体预期(或期望)”(collective expectation)中完成的。作为国际社会中的成员,每一个国家都是从共有的文化观念中首先获知自己是谁,进而知道最需要什么,最后懂得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

由上文可以看出,对一个国家来说,对外文化传播的战略目标无疑是:制造和供给“共有(文化)观念”,从而引导和规范相关国家确立其国家身份,定义其国家利益(包括国家安全),支配其国家行为,最终达到在文化观念上影响和控制目标国的目的。

根据上述意义来说,文化软权力化的大众传播策略首要关注的是,运用大众媒介向国际社会提供“共有(文化)观念”。为此,一国的大众媒介要积极地通过对外传播力促进民族文化(所谓的“私有观念”)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和认同,从而上升和转化为相关国家共享的国际文化乃至世界文化即共有观念。

比方说,就国家安全而言,一个国家就可以利用传播出去的文化的同化作用,将自己的安全认知灌输给其他国家,使得与对方共享一套安全知识(观念),从而塑造和改变他国对自身安全利益的认知。譬如,美国文化在中国的大众传播无疑可以起到软权力的作用,即通过宣传美国观念影响中国对自身安全的看法,促使中国认同美国的战略思维进而融合到美国所期望的战略格局中去。[16]

另外,作为世界霸权国,美国为国际社会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大多是要求所有参与国共同遵守的国际制度(体制、机制或规制)。而从本质上说,这些制度无一例外都是规范即社会性的文化约定,都是“共有观念”,它们通常表现为积极的合作观念,其中也有少量中性的竞争观念,而较少消极的敌对观念。[17]美国就是靠大众媒介向国际社会传播这些“共有观念”来让其他国家认同,由此同化对方的思想观念,从而在“合作”和“竞争”中达到“规范”和控制对方国家行为的目的。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正在“创造性地融入”(或者说,“选择性地融入”)到国际社会中去。在参与、学习和接纳其中的国际制度的同时,我们有能力也有义务向国际社会提供能够被人认同以至于同化对方的“共有文化”(最好是合作观念,以免人为地树敌和树立竞争对手)。当下,我们不妨把文化输出的对外战略目标有重点地锁定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动用各种大众传媒积极地向它们传播“北京共识”(Bei-jing Consensus),[18]有效地“影响”这些国家发展模式的选择。

第二,在传播内容上,要兼顾文化的民族性和世界性。

“如果一国的文化和意识形态有吸引力,其他国家就更有可能自愿地追随”。[19]可见,什么样的文化最容易被国际社会认同,让对象国民众接受它的价值取向和思维方式,从而具有与之相仿的文化价值观,是传播内容方面首要考虑的问题。

无疑,一国对外所要传播的文化是本民族的文化。民族文化必然带有鲜明的民族个体性特征,是一国所特有、独有的。无论就文化的存在还是传播而言,民族的才是世界的,甚至可以说,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因为文化的跨民族、跨国家魅力或者说吸引力就在于它的民族独特性。文化的民族性与世界性是一种辩证的对立统一关系。

不难发现,在人类文化传播和交流史上,凡是文化交流盛行的时期同时也是各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时期。比如,古希腊城邦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唐朝时中国与周边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等等都发生在各民族文化特色突出的时期。同样,美国流行文化之所以在世界各地如此“流行”,就在于它那种由特定的自然、社会环境(如殖民地移民、西部拓荒运动等)所造就的专属于美国的独特性:强烈的平等意识和自由精神。

文化与众不同的一国特性同它的世界普遍适用性即所谓的“普世性”(或“普适性”)是相通的。例如,颇具民族特色的意大利歌剧历经数百年乃至上千年的发展,极其深刻地规范了欧洲其他国家的歌剧,并融入到其他国家的文化之中。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其主题是人类所共享的——爱情与死亡,其终极关怀是各国民众所共同追求的——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我们应该向国际社会传播什么样的中国文化?众所周知,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并不是它所有的文化元素都适合对外传播,都具有为国外民众所认同的对外同化能力。对此,我们要对自身的文化软权力资源有所选择和萃取,创制出针对国外民众的“亲近性文本”(proximity context)。如果从比较文化的角度看,相比于西方文化,中国文化最鲜明的民族特性是“和”,表现为“致中和”、“和而不同”、“和合”、“天人合(和)一”、“和为贵”、“协和万邦”、“和谐”、“平和”、“和气生财”等价值观念。与此同时,“和”又是宇宙之基,人性之本,是超民族、种族、地域和国界的。“和”文化不仅属于中国,也属于世界——在当今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国家与国家之间日益严重分裂和尖锐对立的现实下,更是如此。这一独具民族特色的中国文化思想已经为国外众多知名人士所认知。“人类已经掌握了可以毁灭自己的高科技文明手段,同时又分处于极端对立的政治意识形态壁垒,最要紧的精神就是中国文明的精髓——和谐”。在展望人类走向“一个世界”和“单一社会”的前景时,有人甚至断言,这个统一的“轴心不在美国、欧洲和苏联,而是在东亚”。[20]

今天,我们借助大众传媒向国际社会所要传播的就是这样一种兼具民族性和世界性的中国“和”文化,如“和谐世界”、“和平崛起”、“和平发展”等文化理念。为此,我们要大力发展外向型文化产业,政府要重点扶持能传播和宣扬既有中国特性又具普世性的文化价值观的广播、影视作品,以基金会、奖励、补贴和免税等方式开拓相关的大众媒介产品的国际市场

约瑟夫·奈发表在2005年12月29日《华尔街日报》(亚洲版)的文章《中国软权力的崛起》指出,中国的传统文化一向很有吸引力,而且如今已经进入到世界性的通俗文化范畴内。在文章中,他着重提到了影片《藏龙卧虎》被国际观众广为认可,创下了非英语影片的最高票房价值。也许,这部影片在海外的成功就在于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向国际社会传递了我们的“和”文化。

第三,在传播介质上,要注重语言的传播。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M.Heidegger)曾言:“语言是存在之家。”他道出了语言在人类生存中的意义。人活在文化中,而文化信息以语言符号为载体,因此,归根结底,人是活在语言中的。运用一种语言(包括话语和文本)就是接受一种思想,用一种语言言说和书写的过程,也就是自己认同这种语言并为之同化的过程。从上述语言观中,我们可以看到:传播一种语言就是传播一种文化;对一个国家来说,要对外传播本民族的文化,最基本的途径是传播自己的语言,让目标国民众接收、接受和使用这种语言。作为文化传播的基础,语言的传播度无疑是衡量一个国家软权力大小的最根本指标。正如美国语言学家所言:“英语训练将是美国软权力投射政策的重心,这是很符合逻辑的。(他国)允许或限制英语语言训练对美国有着非常大的影响。简而言之,英语语言训练等同于软权力。”[21]

目前,包括日本、韩国等中小国家在内的众多国家都制定并实施了语言推广战略,借助大众传播媒介不遗余力地扩大其民族语言的国际影响。在这方面,尤为显著的是法国。法国人有独特的“语言政治”。他们认为,对内,语言是凝聚一国文化的基本;对外,是一国文化和思想进入外国灵魂和心智的通行证,因而是对外文化传播的核心所在。自近代殖民扩张以来,法国从未停止过法语的对外传播。历史上的“法语联盟”就形成了一个遍及全世界的法语教学网络。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面对英语“语言帝国主义”的威胁,法国政府进一步提出了“保卫法语”的口号,想方设法、不惜工本地维持法语的国际地位,把法语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同自身在联合国安理会的位置看得同等重要。为此,在国际传播中,直接用法语而不借助包括英语在内的任何其他语种作为传播媒介;出口的图书、音像制品等大多是法文,很少翻译成外文;努力在外国电台和电视台开办法语课;与国际社会合作开通法语卫星电视,向全球传递法语节目等。当然,法国的大众媒介对外传播法语是有法律、制度和政策上的保障的,如颁布《关于法语使用的法案》、在文化部下设法语总局法语推广处、在外交部下设文化合作与法语司法语处。法国对外传播语言的诸多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已经重视起了语言——汉语或中文的海外传播。比如,近年来,以海外华语观众为主要对象的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CCTV-4)不断进行改版和升级,逐步提高汉语的规范化、标准化、普及化水平。目前,汉语传播范围覆盖了港、澳、台地区和亚洲、大洋洲、俄罗斯、东欧、中东和非洲的80多个国家和地区。我国的大众媒介还积极向国际社会介绍以圣人“孔子”为名、旨在全球推广汉语的孔子学院,其在海外的兴办受到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欢迎。截至2006年3月,已有54所孔子学院在30个国家和地区启动建设,另外还有30多个国家的70多家机构正在向中国政府申请开办孔子学院。大众媒介对汉语的对外推广和文化信息传播都将使国际社会业已存在的“汉语热”进一步升温。

当前,我们迫切要做的是让中文上因特网。在新世纪,互联网已成为软权力争夺的新战场。在全世界的互联网服务器的内存中,中文的信息只有4%(而英文的信息超过了90%)。为此,我们加快信息产业的发展,积极推广汉语网络信息(不只是商业信息,更多的应是自由信息即一般性的文化信息)服务,让中文真正成为中国文化沟通和影响世界的“使者”。

第四,在传播对象上,要讲求感化和有的放矢。

文化,既不能以纯粹“文化主义”的方式被看待,也不能以“泛权力主义”(泛政治)的态度处之;作为一种“软吸纳力”资源,文化的对外传播所诉诸的不是强制力,而是自身的吸引力。因而,文化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政策意图;而更多的时候,软权力只不过是一种漫不经心的副产品”。[22]由此可见,文化软权力化是一个从长计议、循循善诱、潜移默化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平和的“软推销”(soft sell)[23]过程。这就决定了,虽然文化软权力化的关键在于文化同化,但这个同化往往是通过“感化”和发挥“移情”作用——所谓“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来实现的。如果文化对外传播的方式是单向灌输的,不尊重对象的文化信息选择权利,也不重视来自对象的反馈,而过于武断、急躁乃至粗暴,那么文化同化就有可能遭遇阻力,反而被对方国家指认为“文化侵略”或“文化殖民”。

近年来,为“反恐”和打击伊拉克,美国开动“快媒介”(如广播、电视、电影、互联网等)、“慢媒介”(如书籍、报纸、杂志等)一齐向阿拉伯和穆斯林世界传播“价值观共享倡议”和“反恐文化”。然而,事与愿违,美国的这种文化传播行为被国际社会和目标国斥之为“文化霸权”、“文化帝国主义”或“文化恐怖主义”,当地民众对此反感不已。这表明,美国的文化对外传播不仅没有使文化软权力化,反而造成了彼此间新的“文化冲突”。

面对国际受众,一国大众媒介在传播本国文化时,如果不顾对象的特殊性,同样会遭遇传播和认同上的阻力。虽然从理论上讲,任何国家的文化都有在某种程度上软权力化的可能,且文化软权力资源是无限的,可以无止境地挖掘,但文化在实际的软权力转化上则是受限制的,是有限的。因为并非一国“文化的所有方面对每个人都有吸引力”,“很显然,美国文化的某些方面对其他民族的人就没有什么吸引力”。[24]譬如,在某些保守的伊斯兰国家,许多好莱坞的东西并无吸引力,美国文化对塔利班政权是无效的。

如果文化对某些人无吸引力,那么就很难被人所认同,更别说同化对方了。在此种情形下,动用再强大的大众媒体对外传播它,也无济于事,它也转化不成软权力。因此,一国运用大众媒体展开对外文化传播时,要突破“以我为主”的传统传播模式,要以受众为中心进行国际受众定位。传播前,必先对所面对的国际“大众”予以细化,细分出众多不同个性需求(包括不同的宗教信仰、价值取向、政治态度、思维方式、审美趣味、接受能力等)的“小众”或“分众”,从而把国际“广播”转化为有效的“窄播”。讲求针对性、有的放矢是我们的大众媒介对外传播文化所要把握的基本准则。

中国有着“文化天下”——以“文”同“化”天下——而“协和万邦”的和平外交传统。“文化天下”无疑是文化软权力化的最高境界。在全球化而文化多元主义日盛的今天,我们当然不敢企望也不应该靠传播中国的“和”文化去“社会地”建构起建立在完全积极的集体认同基础之上的集体身份——“世界文化共同体”。但是,只要我们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大众传播策略,并以贯彻国家战略的意志持之以恒地实施下去,我国文化的软权力化程度就一定能提升到与其应有价值相称的水平上——在积极地影响世界的同时,为国际社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注释】

[1]Joseph Nye,“Soft Power”,Foreign Policy,Fall 1990,p.167.

[2]Robert Keohane & Joseph Nye,“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in the Information Age”,Foreign Affairs,Sep./Oct.1998,p.86.

[3]〔美〕约瑟夫·奈著,何小东、盖玉云译:《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Bound to Lead: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军事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26页。

[4]Joseph Nye,“Soft Power”,Foreign Policy,Fall 1990,p.168.

[5]Joseph Nye,“The Transformation of World Power”,Dialogue,No.4,1990.

[6]William Preston,Hope and Folly:The United States and UNESCO 1945~1985,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1989,p.31.

[7]Joseph Nye,“Soft Power”,Foreign Policy,Fall 1990,p.166.

[8]Joseph Nye,“Soft Power”,Foreign Policy,Fall 1990,p.167.

[9]Hans J.Morgenthau,Politics among Nations: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6th edition),New York:Alfred A.Knopf,Inc.,1985,p.87.

[10]王沪宁:《作为国家实力的文化:软权力》,《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

[11]Akira Iriye,“Culture and International History”,in Michael J.Hogan and Thomas G.Paterson(eds.),Explaining the History of American Foreign Relation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pp.214~225.

[12]Department of State Bulletin,Nov.28,1948,pp.672~676.

[13]Joseph Nye,“Soft Power”,Foreign Policy,Fall 1990,p.154.

[14]Samuel Huntington,“The Erosion of American National Interests”,Foreign Affairs,Sep./Oct.1997,p.28.

[15]Cf.Martha Finnemore,National Interests in International Society,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96,p.2.

[16]陈玉聃:《论文化软权力的边界》,《现代国际关系》2006年第1期。

[17]当然,美国有时也向他国灌输冲突性的共有观念或文化,导致被同化的对象国有可能反过来向美国发起挑战,反而威胁其国家安全,削弱其相对实力。

[18]“北京共识”是由美国高盛公司咨询顾问乔舒亚·库珀·拉莫(Joshua Cooper Ramo)总结出来的一套表述中国改革和发展模式的文化观念:国家主权利益至上、效率与公平兼顾、注重生活质量的高质量增长以及循序渐进,它成为鼓吹“三化”(贸易自由化、价格市场化、私有化)而导致“拉美化”危机的“华盛顿共识”的对立面。

[19]Joseph Nye,“Soft Power”,Foreign Policy,Fall 1990,p.167.

[20]参见〔英〕汤因比、〔日〕池田大作著,荀春生、朱继征、陈国梁译:《展望二十一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年版。

[21]Thomas Molloy,“English Language Training as a Projection of Soft Power”,The DISAM Journal,summer 2003,p.101.

[22]Robert Keohane & Joseph Nye,“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in the Information Age”,Foreign Affairs,Sep./Oct.1998,p.87.

[23]Thomas C.Sorensen,The Word War:The Story of American Propaganda,New York:Harper and Row,1968,p.105.

[24]Joseph Nye,“Soft Power”,Foreign Policy,Fall 1990,p.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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