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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舆论和公共领域

时间:2022-02-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公共舆论和公共领域公众舆论至今依然是一个充满分歧,同时在不断发展的概念。为了使公众舆论能够形成和表达,一个公共领域成为必需之物。这是说,公众舆论对于以国家为核心的公共管理主要起到监督作用,而国家机器的行政管理力量则不应对公众舆论有所作为。出于对国家机器的防范,国家对公众舆论的干预被视为非法,国家被视为表达自由的敌人。
公共舆论和公共领域_文化研究概论

第一节 公共舆论和公共领域

公众舆论(public opinion)至今依然是一个充满分歧,同时在不断发展的概念。1965年,美国政治科学家哈伍德·恰尔兹发表专著,总结了历史上近五十种不同的界定。从已知的材料上看,古罗马政治思想家西塞罗在写给友人的信中最早使用这个词汇,同义词在马基雅弗利、约翰·洛克、托马斯·霍布斯等重要思想家笔下均有所提及,而公众舆论概念的真正成型还是在18世纪。当时的主流舆论观具有三个特点:以理性自然主义为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提倡舆论的自由表达,注重舆论的社会立法、道德维系功能(2)

受启蒙运动的“唯理乐观主义”影响,启蒙思想家对人类理性充满信心,并由此推导出对民主的信仰——既然个人具有理性判断能力,负责的公民将凭借理性以商谈的方式进行政治参与,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这样形成的公众舆论不仅最具有民主精神,而且理应是政治权力的来源和基础。1739年,大卫·休谟指出:“舆论是政府的唯一基础,这一格言对于最专制的、最军事化的政府,以及最自由、最受欢迎的政府,同样适用。”(3)1762年,让-雅克·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将公众舆论定义为人们对社会性的或者公共事务方面的意见,更将舆论视为“不成文法”。经由伏尔泰等思想家的阐释,“公众舆论是权力基础”不仅成为启蒙运动的重要成果,也成为西方世界最有影响的公众舆论。同时,启蒙思想家认为,在一个公民可以畅所欲言、协商对话的环境中,真理必将战胜谬误,所以不受政府控制的舆论自由十分重要,就这样,言论、出版、新闻自由成为首要人权被写进美国的《人权法案》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舆论观的出发点在于公共利益,充满集体主义色彩和共和主义精神,强调公众舆论对公民道德的维系功能,寄望于舆论统一所产生的社会凝聚力。按照卢梭的经典表述:“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4)

为了使公众舆论能够形成和表达,一个公共领域成为必需之物。对此哈贝马斯强调:“公共领域对其功能的自我理解具体表现为‘公众舆论’范畴”(5)。这是说,公众舆论对于以国家为核心的公共管理主要起到监督作用,而国家机器的行政管理力量则不应对公众舆论有所作为。以这种公众舆论观念为基础,“市民社会至上论”成为启蒙运动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思想模式,体现出民主主义精神。从历史语境上看,这一模式在18世纪的勃兴,主要是为了满足新兴资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的需要。在这一派理论家看来,国家的权力源自人民,人民既是“委托人”也是“裁判者”。人民通过契约将部分权力让渡给国家,主要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仅仅是“守夜人”而已。这种模式强调大社会、小政府,认为社会有自生性秩序和自治的能力,公众完全可以自主管理,所以国家被视为一种“必要的罪恶”,如无必要,它的权力不应增加,这个原则被称为“自由主义的奥卡姆剃刀”。出于对国家机器的防范,国家对公众舆论的干预被视为非法,国家被视为表达自由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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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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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托克维尔

与唯理乐观主义者不同,18世纪也有一些思想家对人类理性持悲观态度,他们认为人类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交流能力都很有限,容易受到环境的影响,被他人的意见所左右,所以公众舆论不仅不具备真理性,还极易被操纵。比如美国政治家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就指出:“人民是扰攘多变的,他们的判断和决定极少正确,他们的意见也只是诉诸感情而已。”(6)尤其是法国大革命中“语言的暴力”,使很多思想者开始反思“多数的暴虐”和“社会的暴虐”。至19世纪,唯理乐观主义开始退潮,个人主义和功利主义大行其道,近代舆论观也开始转型。这其中,19世纪法国思想家亚历山大·托克维尔对民主的“大众化”颇为怀疑,认为以公意为目标的现代民主会堕落成一种“温和的专制”(7)。英国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指出:与政府的专制相比更为危险的是舆论的专制,这也就是“社会的暴虐”,因为社会本身具备一种规范力量,经常通过公众舆论对个人形成强而有力的约束作用,迫使非主流意见向主流意见靠拢,最终达至一种“同化”,造就“大众的平庸”(8)。显然,如果说乐观主义者所要求的是从共和角度出发、以达成共识为目的的公共舆论的自由,悲观主义者所要求的却是从个人主义角度出发、以个人利益为目的的持不同见解的自由。

介于乐观与悲观之间的,是认识到公众舆论理性与非理性二重性特点的一批思想家。典型如黑格尔,既肯定公众舆论的非凡力量,也看到公众舆论中真理和谬误的混杂性,认可公众舆论是人们表达他们意志和意见的无机方式,其中有一切种类的错误和真理。而马克思、恩格斯更是发现了公众舆论的工具价值,特别是在社会变革和夺取政权中的巨大作用,马克思充分强调大凡需要变革现实的任何阶级、集团或政党,都必须占有和运用舆论工具这一斗争武器。进一步而言,公众舆论的力量实际上与理性与否无关,在社会政治系统中,它既可能起到正面维护作用,也可能起到反面颠覆作用。至20世纪20年代,西方出现了以沃尔特·李普曼为代表的现代舆论观。现代舆论观在承认舆论的“立法性”的同时,体现出三个新的特点:一是以经验权能主义为舆论研究的指导思想,二是注重舆论的大众传播,三是注重舆论的社会日常控制功能。在公众舆论观念上的思想分歧,形成了充满张力的两种政治思想模式:“市场至上论”和“国家至上论”。

“国家至上论”充满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精神,从历史语境上看,顺应了19世纪之后西方民族解放运动的潮流。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指出,在市民社会里,一切人都追求着各自的利益和目的,因此“市民社会是个私利的战场,是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场”(9),要克服这种非正义缺陷,只有诉诸一个外在于社会的但却是最高的公共机构,也就是国家。国家的本质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结合,国家的目的在于普遍利益或公共福利,国家代表着伦理精神发展的最高阶段(10)。在这种模式中,政府的权力必须扩大,自生自发于社会的公众舆论成了政治国家必须加以控制的力量,而公众舆论的不一致性、不稳定性和不同质性,注定了其可以“被管理”的命运。于是宣传机器成了国家进行意识形态统治的重要工具,“正面舆论”和“舆论一律”成了官方宣传的主要目的,引导和同化公众舆论的做法已成为公共管理的标准动作。始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舆论管理技术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日益炉火纯青,在某种意义上,公众已经从理想中的公众舆论的主体逐渐沦落为现实中的公众舆论的客体。

“市场至上论”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必然产物,洋溢着自由主义色彩。从历史语境上看,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无论是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还是垄断的资本主义,皆相信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即便是市民社会模式和国家模式,其实也并不排斥市场的作用。“市场至上论”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认为经济自由主义比政治自由主义更为根本。基于对市场自动调协机制的信任,弥尔顿笔下的“观念战场”至20世纪被阐释为“观念的自由市场”(marketplace of ideas)。“观念的自由市场”重点在于政府的不干预,着眼点本在于“观点”的自由传播。但是当这一隐喻不胫而走之后,却契合了资本主义的“市场神话”,所以受制于文化的制约,很多人“读出”了市场机制对于观点的重要性,无形中也就把重心转向了“市场”。在这里,思想本身不是市场,思想是市场上的商品,通过顾客的多寡,来证明是否具有真理性。越是能满足受众需要的产品就越具有公共价值和商业价值。比如,媒体大亨鲁伯特·默多克就认为,在法律限度之内,任何人提供了公众希望并以可能支付的价格得到的文化产品,都是在提供公共服务。

就20世纪的西方现实而言,“国家”和“市场”占据主流地位,彼此不断较量,相形之下“市民社会”急剧衰落。当小国寡民式的古代民主向地域广大、人口众多、观念多元、利益冲突的现代民主转型之际,“间接民主”和“消极自由”大行其道,在制度设计上,公民的政治参与化解为竞选中的投票。公民的“表达权”与“知情权”部分转移到大众传媒身上,使它成了“公共领域”的替代物,也成了公众舆论的代名词,直至膨胀为“第四种权力”。在这种“结构转型”之后,富了媒介,穷了民主。对公共事务的安排并非集体意志或共同决定的结果,而更像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和一只“看得见的手”的合谋或搏斗。如人所言,“在国家及其所属机构影响公众舆论的努力、媒体的民主功能和追逐利益的动机之间存在着紧张和冲突,这些成为现代自由民主国家的公共领域的特征”(11)

值得说明的是,在整个20世纪,尽管李普曼式的现实主义的舆论学占据绝对优势,但是启蒙运动所开创的理想主义也并未消亡。从20年代杜威与李普曼的论战,到哈贝马斯对交往理性的提倡,再到新兴的公共新闻运动,民主一派始终相信公众理性辩论的可能性,相信公众舆论对于统治的纠偏作用,也相信公众舆论应该具有积极的政治参与的作用。在20世纪末期,对社会正义的呼吁日益响亮,兴起了重建公共领域的思潮,协商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颇富号召力,希望在“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之外寻找“第三只手”,以期实现政府、市场与市民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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