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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和合共生”的审美境界

时间:2022-02-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道法自然”的天人和合观是在承认并保持天人各自本然之美和衍化之美前提下的和合审美观。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动、植物互助呼吸:动物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植物吸进二氧化碳,呼出氧气,从而演绎出自然万物“和合共生”、千姿百态的大美境界。说的就是“适者生存”的道理,就是“和合共生”的审美生存观。“和合共生”是一种始终充满生机的生态美学思想。同时,“道”又是人类追求的至美境界。
万物“和合共生”的审美境界_回乡之路寻皈审

一、万物“和合共生”的审美境界

“和合”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和为贵”、“知和曰常”、“和而不同”、“天地和而万物生”、“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这些都是历代哲人与美学家的重要观点,万物和合共生是生态哲学与美学的重要命题。

中华和合文化源远流长,和、合二字都见之于甲骨文和金文。《周易》首先提出保合太和的观念:“保合太和,乃利贞。”(《周易集解》卷一)重视合与和的价值,认为保持完满的和谐,万物就能顺利发展。《国语・郑语》首先将和与合连用成单词:“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并记述了史伯关于和同的论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认为阴阳和而万物生,完全相同的东西则无所生。可见和合中包含了不同事物的差异,矛盾多样性的统一,才能生物,才能生长,才能生化。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思想,认为道蕴含着阴阳两个相反方面,万物都包含着阴阳,阴阳在气的中和下相互作用而构成和合。和合是宇宙万物的本质以及天地万物生存的基础。孔子强调:“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既承认差异,又和合不同的事物,通过互济互补,达到统一、和谐。《管子》将和合并举,指出:“畜之以道,则民和;养之以德,则民合。和合故能习。”(《管子集校》第八)认为畜养道德,人们就会和合,和合便能和谐,和谐就团聚,就不会受到伤害,就能安身立命。中国古代先哲们通过对天地自然界、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和合现象作了大量观察和探索,从而提出了和合的概念,对和合现象作本质的概括,由此促进事物的发展和新事物的产生。在这个过程中,中华和合文化得以产生、流传和发展,成为中国文化的精髓和被普遍认同的极具审美意蕴的人文精神。

老庄和合思想整体生态审美观的核心是“道法自然”,是一种主张天、地、人齐等,共同遵循“天道”的天人和谐审美观。“道法自然”的天人和合观是在承认并保持天人各自本然之美和衍化之美前提下的和合审美观。在老庄那里,“自然”范畴不是一个实体概念,而是对天、地、人与自然万物的本然之美的状态、衍化之美的一种确认。老子曰:“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通行本第64章)这种“道法自然”的和合审美观是要确保万物各自的历史由来、现实状态和发展趋势,就是要保持每一事物的独特美,承认事物差异的个性美,保护每一个体美的存在权利和审美权利。老庄生态美学思想的“天人合一”之“一”就是“自然”,和合审美观是构筑在“自然论”前提之上的。

(一)自然生物“适者生存”演化美

1859年,震撼全球的《物种的起源》一书正式出版,英国博物学家、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达尔文(Char1es Robert Darwin)提出:相似的物种都是相互联系的,起源于一个共同的祖先;自然界中存在着“优胜劣汰”的竞争,旧种被消灭,新种不断产生,呈现物种的连续变化。自然万物进化的原因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达尔文的进化论用自然来解释自然,用非目的论来解释进化,生物界给我们的启示是自然万物不仅互相竞争,更多是“和合共生”的。最简单的例子就是动、植物互助呼吸:动物吸进氧气,呼出二氧化碳,植物吸进二氧化碳,呼出氧气,从而演绎出自然万物“和合共生”、千姿百态的大美境界。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演进的根本法则。所谓“适者”,莫过于“和合”者。佛教有个著名故事,叫“山不过来我过去”,说的就是人要顺乎自然、融合自然,做一个“适者”。只有“适者”才能“生存”,只有“适者”才能“审美生存”。老子曰:“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至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老子》通行本第7章)说的就是“适者生存”的道理,就是“和合共生”的审美生存观。庄子的《齐物论》、《养生主》,道教的经典著作《太平经》、《淮南子》、《抱朴子》,讲的都是这个道理。

“和合共生”是一种始终充满生机的生态美学思想。在老庄生态美学中,人与自然万物皆有着共同的本原,又有着共同的内在美之韵律。老子十分强调“复命曰常”的和合与循环观念。和合是自然根本的规律,循环是自然根本的趋势。也就是说,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内在规律,“道”先于天地而存在,是天地万物的根源;它也是天地万物运行的规律,也是整个宇宙的最本质、最普遍的美的韵律,万物都产生于“道”,又都遵循着“道”。同时,“道”又是人类追求的至美境界。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是宇宙的本原,是宇宙万物美的本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要求人们按照天地间的“天道”审美生存,反对以人为去破坏自然的本原之美。这就是“适者生存”,适者才能成万物之美、人性之美。人如何当“适者”求审美生存?老子提出“静”与“常”的审美观:“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老子》通行本第16章)他认为,万物生生不息,都要回复到自身的根,这就是“静”,要恢复自己的本性,这就是“常”。知常,即认识自然美的韵律,才能“明”,处才公,才全,才能持久,人才能成为“适者”,才能审美生存;不知常,是妄作,是凶,人就难以“生存”。老子还认为,只有“道法自然”,才是符合道德的。万物“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这就是说,“道”生长万物,“德”繁殖万物;体质构成万物的形状,样式完成万物的品类。这就是自然大美之境,因而万物都崇“道”贵“德”。它们之所以被尊崇和贵重,因为自然有衍化创生万物的大美之德性。这就是说顺乎自然本性,是最高尚、最深远、最具美的精神的德性。“道”和由它而产生的天地万物都遵守循环往复的规律,都是在这种周期的动态平衡之中维持其生存和发展。“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人类只有效法自然这种不自生的“玄德”才能长存不败,才能进入大美之境。老子以“无为”来概括自然界那种无目的、无意志的本质美的属性,将其称为“玄德”,从人应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出发,得出人应“无为”的结论。达尔文“适者生存”的生物进化观与老子的自然无为生存审美观其理论基础是一致的。在老庄看来,既然万物都在遵循自身内在规律而运动,人就不应以人为去妄加干涉,而应该遵从天道,顺应自然,让自然万物“适者生存”,不断演进。这就是自然万物衍化的大美境界。

(二)自然万物“互为依存”整体美

生态之美首先是一种和谐的整体之美,这种和谐的整体之美是生命之间相互支持、互惠共生以及与环境融为一体所展现出来的美的特性。这种和谐之美源于地球生命物种多元共生、协同进化的自然精神。生命物种进化的历史告诉我们,自从蓝藻、绿藻等早期地球生命产生以来,经过大约35亿年的衍化创生过程,到目前大约有1000万种生物,正是这些多种多样、形形色色的生命物种,构成了地球的生物圈。生物圈的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生命物种的多元共生与协同进化。地球上不同的地理分布和各种生态因子作用的千差万别,造成了生态景观和生命物种的千奇百怪。各种不同的生态景观和生命物种,在自然精神的作用下演化着、创生着、延续着生生不息的生态气象。同时,不同生物有机体和生态子系统之间,在自然法则的规定下往往都通过竞争与合作求得生存与进化。合作共生是自然物种生存与进化的根本法则,即便是那些自然界中互相对立的生命物种之间也存在着互济共生的生态合作关系,它们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态位”,且相互依赖共同构成生命物种不可或缺的循环结构。因此,在大自然中,生命物种之间不是一个物种消灭另一个物种的相互排斥关系,各个不同的生态子系统之间也不是一个子系统消灭另一个子系统的相互排斥关系,而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既对立又利用的相互依存的关系。正如美国生态环境伦理学家罗尔斯顿(Hudd1eston)所说的:“处在生态系统有规则地自发地产生着秩序的状态,在丰富、美丽、完整和动态平衡方面,这种秩序要比该系统任一组成部分的秩序高出一筹,它维持着这些组成部分的丰富、美丽和完整。”[17]

《周易・乾・彖辞》说:“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在周人看来,在天道运行规律的作用下,自然万物各自禀受其性,赋予其命,纯正而不相离,于是就能够保持和调整着生命物种的全面和谐关系,这是普遍有利于万物的和合气象。这里的“太和”,又称“大和”,是指顺应天道、阴阳平衡、竞争合作、和合共生之境,是至高、永恒的和谐;“保合”是指阴阳双方保持在一个动态平衡的统一体中,结合而不分离。只有阴阳不分离,才有可能实现阴阳和谐协调;只有阴阳始终和谐协调,才能保持阴阳不分离。故“保合”与“太和”是互为前提的,它们共同为阴阳相互交感创造条件,而阴阳交感是阴阳和合的最高境界。这种阴阳交感有利于万物生存发展,故曰:“保合太和,乃利贞。”《周易・睽・象传》说:“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周易》的“以同而异”与儒学的“和而不同”是一个意思,“和而不同”来源于“以同而异”。睽卦主要讲同异问题,而且提出“以同而异”这一生成论与价值观的重要命题。对自然界来讲,是“和而不同”,是各种自然因素之间的和谐统一;对人类社会来讲,要求人们“求同存异”,重视交往对话,以包容的心态允许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和谐共存;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讲,要求我们以开放博大的生态情怀善待万物,哪怕是毒蛇猛兽,只要它不危及到人类生存的根本利益,人就不应该歼灭它们,更不应该赶尽杀绝,因为自然界生物间是相克相济而求得平衡的,它们作为生命物体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依然是必不可少的,事物是普遍联系、相互作用的。这就是“太和”。小学四年级语文课本有篇课文叫《蛇与庄稼》,写的就是事物的普遍联系性和相互作用性:

几十年前,广东沿海发生了一次海啸,是台风引起的,许多田地和村庄被海水淹没了。这场洪水过后,那儿的庄稼总得不到好收成,接连几年都是这样,即使风调雨顺,也不见起色。后来,老农们想出了一个办法,他们托人去外地买了一批蛇回来,把蛇放到田里。说也奇怪,那一年庄稼就获得了丰收。大家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老农把秘密说破了,原来那场洪水把深藏在洞里的蛇都给淹死了,鼠却游到树上和山坡上,保住了性命。后来洪水退了,田鼠又回到田里糟蹋庄稼,没有蛇来捕捉它们,它们繁殖得特别快,庄稼都让田鼠给糟蹋了。现在田里又有了蛇,大量的田鼠让蛇给吃掉了,因而庄稼又得到了好收成。生物学家达尔文说过猫和苜蓿的故事。他说在英国的好些地方,看村子喂的猫多还是少,就可以知道那里的苜蓿长得怎么样。苜蓿靠土蜂传播花粉,地里田鼠太多,土蜂的活动就受到影响。村子里喂的猫多,田鼠就不能那么放肆了。因此猫的多少,竟和苜蓿的收获有密切的关系。

1963年,美国气象学家罗伦兹(Edward Lorenz)在一篇提交纽约科学院的论文中提出了一个叫“蝴蝶效应”的命题。其大意为:

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一只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两周后可能在美国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其原因在于:蝴蝶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引起微弱气流的产生,而微弱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它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

“蝴蝶效应”说明,事物发展的结果,对初始条件具有极为敏感的依赖性,初始条件的极小偏差,将会引起结果的极大差异。由此可以推出,自然界的某个小生命体或者某个微小的非生命体遭受破坏,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引起连锁反应继而会引发出一场殃及某个区域、某个民族乃至全球的灾难。生态学理论认为,任何生态问题都是从某个机理的动态平衡遭受破坏而发端的。美国古生物学家摩尔(G. E. M oore)认为,人、社会、自然是处于一种有机统一的动态变化之中的。他说:“一方面,一个整体的部分的任何变化,一定会在某种程度上改变整体,那么也可以假定地说,如果具有不同的部分就是一个不同的整体。另一方面,他认为有机联系不是一种部分为了它们的存在而相互依赖于部分的东西,而是整体为了它的性质和价值而依赖于部分的东西。”[18]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美学是以生态系统为一个整体,将人、社会、万物等看作部分,所以要求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人与自我要达到有机平衡才能实现整个生态系统的适者生存、和合共生的宇宙大美之境。

老庄生态美学思想认为,人与万物同源于道,同构于物,同归于根,同合于一,人的自然本性同宇宙万物一样处于无极衍化大美的过程中。老子曰:“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老子》通行本第7章)这是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存在,是因为它们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自然地运行着,所以能够长久生存。也就是说,“不自生”是普遍的“天道”,是万物和合共生的基础思想与先决条件。这就要求人性之美要效法天道之美,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在万物和合共生的生物圈里安身立命。老子曰:“是以至人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始也,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不居也。夫惟不居,是以不去。”(《老子》通行本第2章)倡导人们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有所施为但不加自己的倾向,功成业就而不自居。这就是与自然之美相近相合的人性之大美,有了这种美德人才能与万物和合共生、共存共荣。老庄和合共生审美观认为宇宙万物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自然界每一个生命体都具有各自的生命美的韵律和神圣的内在价值,每一个存有生命的物体对自然界的动态平衡与有序运行都起着重要作用,人类生命的维持与发展依赖于整个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有序运行,因而人类必然要自觉融入宇宙永续衍化的大美境界之中。

老庄生态美学思想,一向把自然看作是一个充满生命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之中,所有的事物都相互有机地联系着,彼此相需相摄、相融相洽,自然万物虽然形态各异,但它们在本原上是相同的,自然万物与人类是平等的关系,因而自然万物在审美价值上与人类也是平等的关系。庄子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思想认为,一切事物都是相对的,要达到“逍遥”自由就必须齐物;人的主观认识能力和知识的可靠性也是相对的,没有客观标准,所以知与不知是不可证明和区分的。庄子认为探索事物的是非真假,也是彼此认识上的差异,因而是非都是相对的。“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庄子・齐物论》)事物的这一面也就是事物的那一面,事物的那一面也就是事物的这一面。事物的那一面同样存在是与非,事物的这一面也同样存在正与误。只有齐是非、齐物我、齐彼此、齐寿夭,取消一切差别、放弃一切对立,才能回到“道”的本原大美之境。人类与天地万物共生共存,就应与天地万物保持和美的关系。只有与“天道”“无违”,才不会扼杀宇宙的生机,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才会成为可能。如果反其道而“有违”、“妄作”,对自然界过分掠夺,最终必然危害人类自身的生存,更谈不上审美生存了。老庄生态美学还把万物“和合共生”看作富足的标志,“天以万物悉生出为富足”(《太平经》卷三十五),特别强调万物“和合共生”对审美生存的重要性。人与大自然的关系问题,是生态哲学与美学的核心问题,也是人类永恒关注的生存主题。人既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与价值目标,又是自然生态的组织成员与义务承担者。现代生态学研究发现,作为整体的大自然是一个互相影响、互相依赖的共同体。在生物圈中即使是最不复杂的生命形式也具有稳定整个生物群落的作用,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任何生命体的内在价值和内在之美都是不可替代的。人类的安身立命与永续演进,只能依赖于整个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的大美境界,从这个层面上理解,人类在无视自然物种的存在价值,在毫不在乎地消灭动物、砍伐森林、开垦草原的时候,其实已为自己预设了毁灭自我的恐怖陷阱。

1973年,奈斯在《浅层与深层:一个长序的生态运动》中概括了深层生态运动的七大特点,其中前三条是:(1)“以互相关联的全方位思想,反对人在环境中的随意想象”,任何有机体都是生物圈网络中的一个点,没有万物之间的联系,有机体不能生存;(2)“生物圈平等原则”,任何生命体都有其自身的内在价值,生存与发展的权利是平等的;(3)“多样性和共生原则”,生态系统中的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进行着复杂而有序的物质、信息和能量的交换,构成动态平衡的有机统一体。奈斯指出,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经历了从“本能自我”到“社会自我”,再从社会的自我,到形而上的“大自我”即“生态自我”的过程。这种“生态自我”,才是具有人性之美的真正的自我、是审美生存最高境界的自我。这种自我是在人性之美与自然之美相融洽的关系中实现的。余潇枫指出,“全球生态是一个交互连通的系统,人类作为大自然的一分子,谋求以丧失生态安全为代价的片面发展无异于杀鸡取卵或自杀。‘人再也不是世界的中心,而是世界系统中的一部分。作为世界的一员,人应当关注自己切实的生存命运,重视与自然的和谐。’‘生态家园’意识鞭策人类走向‘深绿’,即从人与自然对立、相争转向人与自然相容、相养。”[19]深层生态学倡导的最高规范是“自我与整个大自然密不可分”和“生物中心主义的平等”,强调的是,个体特征与整体特征的密不可分,人的自我存在之美和生态系统的大美是不可分离的;在生物圈中所有的有机体和存在物,作为不可分割的整体的一部分,在内在价值上是平等的。道学家施清纯认为,在西方哲学界,没有任何人比奈斯更与庄子走得这么近了。奈斯的“生物圈民主精髓”与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齐物思想,完全是一脉相承的。从这个层面上看,西方深层生态学的理论渊源在中国古老的庄学,至少与庄子生态审美生存思想有极其密切的关系。

老庄和合思想整体生态审美观的基础是“天人合一”。天是宇宙自然之天,天道是宇宙自然规律之道;人与万物同源于道,同归于根,同合于天,达到万物共生的理想境界。天道抚育万物,“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老子》通行本第51章),以促进万物和合共生;同时“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老子》通行本第77章),以调适万物之间的关系;而且“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老子》通行本第56章),以挫损消磨浮躁锋芒,化解纷繁矛盾,协调各类关系,达到万物和合共生的“玄同”大美之境。以天之道,合人之德,是“和”的相合,即为“和合”,是老子哲学思维的精髓。战国时期已经有学者把老子哲学的精髓视为“和合”精神。“保合大和乃贞利,首出庶物,万国咸宁”《易、干卦篆辞》,阴与阳的和合,主观与客观的和合,意识与物质的和合,是达到完美形态的重要条件。

老庄生态美学将和合精神看作最高的美学形态。这种和合精神强调人与自然之间、自然界各物种之间的和谐,其核心是生命的存在之美与衍化之美,是自然万物相互支持以及与环境融为一体展现出来的和合之美,这种和合美是通过一定自然万物共生形态来表现的。地球上不同的地理分布和各种不同的生态因素构成了生物体的多样性,物种之间的竞争是通过广泛合作进行的,而并不是单一的优势物种取得生存权,如高大的乔木底下生长着矮小的灌木或更低矮的草本植物甚至极为微小的微生物,它们和谐相处,相互依存,和合共生。动物亦然,各物种之间也相互依赖,相互制约,共生共荣。总而言之,自然万物共同创造了大千世界的和合之美。

(三)“和合共生”是“天道”的至美境界

老庄“和合共生”思想的特质,是从“道法自然”出发,强调顺应自然,合乎天道,以之来规定人性,要求人返朴归真,使人性趋向天道,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万物和合共生的审美生存境界。老庄“和合共生”思想在天人关系上可归结为“道法自然”的天人和合审美观。“道”既是“宇宙之道”的本原,又是人类之德的本原,也是天道之美与人性之美的本原。老子点明了“道法自然”的天道之美的法则,庄子则给出了“物我齐一”的人性之美的准则。老庄从“道法自然”、“物我齐一”的最高原理出发,强调人性向天道的复归。所谓“道法自然”即“道”的本质为“自然而然”,以自然为法则,维护宇宙万物衍化的自然本性。所谓“物我齐一”即天地万物都来源于“道”,都有按照道赋予它的本性自然生长的权利,人作为宇宙共同体中的一员,理应顺应天道、“无为而为”,与自然万物平等相处,和合共生。只有维护自然和合之美,世界才会有生机,人类才能安身立命、永续衍化。胡孚琛认为:“在中国,这种信念归根结蒂来源于对‘道’的终极信仰。中国科学技术史上的发明创造,中国哲学史上的诸家学说,说穿了,都是古人对天地人之道的忘我追求,他们揭示道的奥秘的理性思维是建立在对道的本体存在的非理性终极信仰之上的。”[20]

现代生态哲学与美学认为,大自然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每一生命物种和无机物都对其他生命形式的进化和自然的整体功能的完善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这是万物共同构成的自然大美。因而,自然万物都有内在的存在价值和审美价值,人类作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物种,不仅要爱护自己的生命,还应该尊重一切生命体,并且要将这种情感升华为一种博爱于宇宙一切生命与非生命体的泛生态审美情怀。这是人类应有的生态自觉,也是人类的一种有价值、有尊严的存在方式。所以,当代人应确立正确的整体生态精神和高超的生态信仰。

首先,确立“万物有灵”的生态信仰。老庄认为,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有浑然而成的“道”,实质上就是一种自然精神,也即宇宙灵魂。正因为宇宙是有灵魂的,自然万物就无不赋予灵性。这就是“万物有灵”的理论基石。万物有灵论是一种相信某种神灵能够使物体具有生命现象的信仰,即相信所有物体都有灵性和未来的存在转换方式。万物有灵论相信自然是一个有灵魂的、生气贯注的整体,它代表宇宙运行的至高准则,向人类以及自然万物启示着理性无法穷尽的生命真谛,能够将个体有限的世俗生命向更完美的境界超越。黄信阳认为:“道教信仰的神,既有宗教予以神话的宇宙观,也有民族感精神。神是什么?神是对崇拜对象至高的尊称。一个民族对自己民族先贤崇拜,用至高的情感尊敬之为神,用俗已成规仪式去祭祀、去追思、去跪拜,正是一种心理表现。……道教尊黄帝为民族始祖,尊老子为道祖,这既是道教信仰精神,也是中国民族精神。”[21]万物有灵论认为,不仅人有灵魂,日月山河、竹木花草、飞禽走兽等无不具有灵魂,而且人的灵魂与自然万物的灵魂是相通的,是可以相互交流、欣赏和转化的。万物有灵思想促进了生态哲学观向生态审美情怀引渡:在一块岩石脚下生长着几株竹子,还有几丛兰花,当月光下一阵清风吹过,人看到竹子盈盈美妙的舞姿和闻到兰花悠悠飘然的清香,在一个有着生态审美情怀的诗人看来,这不仅仅有竹子美、兰花美,还有月光的美、清风的美,同时还会想到长期滋养竹子与兰花的岩石和土地那种深沉无私的美,甚至还会发现与竹子和兰花昼夜相伴的蜂蝶、青苔等小生命之美,并相信它们都是有灵性的生命之美,它们在互相合作、互相欣赏、互相学习。“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浪漫主义生态诗人陶渊明、李白、王维、苏轼、李清照笔下的自然,不仅仅是令人赏心悦目的用来抒发情志的风景,更是蕴含在山水中一个超越的有生命灵性的形而上本体。这一超然的本体赋有神圣的自然精神,并与崇高宗教信仰相贯通,它可以寄托人的精神,使人的心灵有了一个可以诗意栖居的家园。“万物有灵”是中西宗教以及哲学与美学思想源头共同的认知与价值取向:人与自然万物都是有灵魂的存在者,其灵魂都是宇宙自然的平等恩泽,生命是天赋予万物的最美。因而,万物平等,善待生命,真诚地维护万物和合共生是自然法则,这是人类应有的生态精神,也是生态美学的基本信仰。

其次,确立“生生不息”的生态精神。老庄认为,宇宙自然至美之境,就是一体万化的系统性衍化精神:因生而变,由变而生,由生而再变,生生不息。《周易》、《老子》、《庄子》等中国先哲典籍揭示了自然、生命、人互动生存、生生不息的自然精神。正如蒙培元先生指出:“《易传》进而提出天地以‘生’为‘德’,这就不只是讲生成问题,而是赋予天地以某种道德意义。冯友兰先生所说‘天’之诸义中之一义,就有义理之天、道德之天,《易传》中的‘天地之大德曰生’庶乎近之。但是仔细说来,天地虽以‘生’为‘大德’,但天还是那个自然之天,地还是那个自然之地,天地只是‘生生不息’,并没有某种人格化的道德目的、道德意识……所说‘天’(或‘天地’),并不是实体,而是‘大化流行’的过程,以其‘流行’表明其‘存在’,以其‘生生’表明其‘本体’。”[22]老庄创立的无极衍化、无为创生的自然精神,对西方哲学宇宙本体论和生成论的构筑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古希腊前期的自然哲学家们关于世界本原论和宇宙生成论的哲学领悟,同样从不同的角度揭示出自然、生命、人此三者本原于一而终归于一的生生不息原则。可以说,20世纪现象学运动的全部努力就是“回到事物本身”。回到事物本身的哲学目标就是回到自然、生命、人的整体存在本身:自然、生命、人,此三者原本一体,互动生存,生生不息。其思想的源头是中国圣哲老庄创立的无极衍化、无为创生的生态哲学与美学精神。

第三,确立“亲和包容”的生态审美情怀。中西生态哲学源头的天启智慧是“万物有灵”的生态信仰和“生生不息”的自然精神,而生态审美的深层情怀和实践意义则是“亲和包容”,即人与自然万物和谐共处、共生共荣。在老子看来,“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就是对自然万物的最大亲和与包容。庄子继承老子的自然和合审美观,提出“夫至乐者,先应之以人事,顺之以天理,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然后调理四时,太和万物”(《庄子・天运》)。倡导以人类之德顺应“天道”,以至臻“调理四时,太和万物”的和美状态。老庄认为,人与自然之间不应该是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而应该是顺其自然、和谐共处、互相依存、“亲和包容”的审美关系。人与自然万物具有审美同构性,互为主体,任由事物自然发展,人应该以己推人,由己及物。“为而不争”、“为而不恃”的哲学思想使中国古代人具有一种天然的生态包容的审美情怀。在老庄那里,“人”不是一个孤立的宇宙存在物,而是一个与自然万物有密切亲缘关系的“生态分子”。这个“生态分子”内在地蕴含着亲和包容、灵动融通的精神基因。它不仅需要人类自身的亲和包容,更需要人类以一种博大的胸怀包容自然万物,认同人与生态系统中每一要素都来自于“道”,都是同源的,承认与尊重自然万物内在的生存价值与审美价值。成中英先生将这种包容性意识称之为“包容性人道主义”,认为这一人类精神是“一种转化权力意志成为仁爱精神的朝向和谐的意志”[23]

“和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髓,“和合”之境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追求的审美境界。张岱年先生曾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即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统一。程思远先生把中国传统文化命名为“中华和合文化”,认为“中华民族已经形成了运用和合概念与和合文化研究自然界的生成和人的生成,研究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研究人与自然和人与社会的关系,研究人的身心一体规律和养生之道的文化传统”。“和合”思想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中最富生命力的文化内核和因素。余潇枫教授指出:“《易经》‘保合太和’的安全哲学源自于‘自强不息’精神与‘厚德载物’德性的完美统一,反映着中国文化传统的‘和合’待人情怀与‘中庸’处事原则的完美结合。”[24]“和合文化”不仅要求个体身心和谐、人际和谐、群体与社会和谐,更要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体现为“天人合一”的整体审美精神,始终以宽容、博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张扬着丰富的天道与人性和合的思想,对于当前消解人与自然逆行、与社会冲突以及人的身心分离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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