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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两制”的构想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78年11月,邓小平在同缅甸总统的会谈中,初步表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充分尊重台湾的现实。表明“一国两制”的构想已经成熟。这表明,实行“一国两制”有了宪法的保证。承认在国际上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两制”构想及其实践,不仅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开创了光明的前景,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

45 如何认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

要点分析

(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形成和确立

1.1978年底至1981年8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萌芽阶段。

1978年11月,邓小平在同缅甸总统的会谈中,初步表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构想:在解决台湾问题时,我们会充分尊重台湾的现实。比如,台湾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动,美日在台湾的投资可以不动,那边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动,但是要统一。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解放台湾”的提法。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布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标志着我们党对台方针政策的重大转变。其要点有:强调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强调在解决统一问题时,一定要考虑台湾的现实情况,不使台湾人民蒙受损失;提出寄希望于台湾人民;提出首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之间的商谈结束军事对峙状态;提出尽快实现通航、通邮和进行经济贸易交流,后来被概括为“三通”。

2.1981年9月至1982年9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正式提出阶段。

1981年9月,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被称为“叶九条”的谈话,进一步阐明了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

1982年1月10日,邓小平在接见来华访问的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滋时第一次使用了“一国两制”的概念。他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副主席的名义提出来的,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两种制度是可以允许的,他们不要破坏大陆的制度,我们也不要破坏他那个制度。”

1982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撒切尔夫人时,全面阐述了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三个基本立场。表明“一国两制”的构想已经成熟。

3、1982年10月至1993年,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逐步系统化、法制化的阶段。

1982年12月,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其中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这一条所载明的“设立特别行政区”,指的就是实行“一国两制”。这表明,实行“一国两制”有了宪法的保证。

1983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美籍华人学者时,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后来被称为“邓六条”。“邓六条”使“一国两制”的构想更加完备、充实,更加具体化、系统化。

1984年6月,邓小平接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时明确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签订。

1985年3月,六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987年中葡联合声明签订。

1990年和1993年通过的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贯彻了“一国两制”的精神,使“一国两制”进一步法制化。

(二)“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基本内容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其基本内容就是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在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具体来说,有十个方面内容。

1.一个中国。

即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香港、澳门都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承认在国际上代表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2.两制并存。

即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两种制度长期并存、和平共处,共同为国家的繁荣和民族的振兴作贡献。

3.高度自治。

祖国完全统一后,台湾、香港、澳门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不同于中国其他省、市自治区的高度自治权。不仅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现有各种权益将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而且他们希望获得的其他权益也将得到充分实现,真正实现当家作主的夙愿,充分行使选择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的权利,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管理国家大事。

4.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

和平统一,有利于两岸社会的共同发展,有利于两岸同胞感情的融合,有利于统一后台湾的长期繁荣稳定,也有利于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台湾分裂势力搞“台湾独立”图谋的。

5.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

台湾同胞具有光荣的爱国主义传统,是发展两岸关系的重要力量。

6.积极促谈,争取通过谈判实现统一。

以和平的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就需要通过谈判解决问题。

7.积极促进两岸“三通”和各项交流,增进两岸同胞的相互了解和感情,密切两岸经济、文化关系,为实现和平统一创造条件。

8.坚决反对任何“台湾独立”的言行。

台独”将使台湾沦为外国附庸。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

9.坚决反对外国势力插手和干涉台湾问题。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任何国家无权干涉。

10.集中力量搞好经济建设,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也是实现国家统一的基础。

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靠自己的发展。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归根到底还是要把自己的事情搞好。

(三)“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重要意义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

按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实现国家统一后,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部,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甚至对立的社会制度可以长期并存,并且通过宪法和法律确立下来,突破了在一个国家内部只有一种社会制度及其相应的政权组织形式,突破了单一制国家中地方政府的传统权力范围,是一种新型的国家结构组织形式,即不仅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下带有某些复合制的特点,而且容纳了两种性质不同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重大发展。

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也体现了照顾历史实际和现实可能的策略灵活性,避免了武力统一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

首先,它体现了邓小平在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原则问题上的坚定性;其次,“一国两制”构想又是在一个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允许非主体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存在及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

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国两制”构想及其实践,不仅为中国的和平统一开创了光明的前景,而且为解决国际争端和世界遗留的类似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

案例呈现

香港“三大中心”地位更加稳固[1]

香港回归祖国10年来,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年轻的特别行政区显示出巨大的灵活性和适应能力,金融、贸易、航运三大产业联手发力,成为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海内外资金和企业进驻香港。

“回归10年来,香港作为国际贸易、航运和金融中心的地位没有改变,相对于10年前泡沫式的增长,今日香港经济向上突破的动力强劲,而且潜力和后劲充足。”香港利丰集团主席冯国经说。

金融市场:令同行刮目相看

回归以来,香港经济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禽流感、全球经济放缓、非典疫情等一次次的冲击。然而,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在特区政府的领导和全体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百折不挠,愈挫愈强。

10年过去,香港证券交易所现在的市值以及筹资能力,令国际同行刮目相看。香港股市市值从1997年的4万多亿港元猛增至目前的16万亿港元,晋升全球第六大股票市场;集资总额2006年达5245亿港元,是1997年的两倍,其中首次公开招股集资额逾3000亿港元,超过纽约,仅次伦敦,全球排名第二。

内地企业来港上市更为香港证券市场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1996年,只有71家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集资额为102亿港元,而到2006年,共有367家企业在港上市,集资总额达到3042亿港元。

目前,全球排名前100位的银行中,有70多家在香港营运。香港现有310多家银行机构和180多家保险公司,另有大约700家证券经纪行和1900家单位信托基金或互惠基金公司。

与此同时,香港的外汇市场也不断发展完善,买卖活跃,目前已成为世界第六外汇市场;香港继续成为全球最开放的保险市场之一;香港还是世界最活跃的黄金市场之一;香港的资产管理业高度国际化;债券市场也发展迅速。

贸易中心:占据世界有利位置

今天的香港,依然是名副其实的世界贸易中心,从香港出口或转口的货物遍及五大洲,而世界各地的货物也在源源不断地进入香港或经过香港进入内地。官方统计显示,香港外贸总额在1997年只有2.9万亿港元,而到去年已劲升至5万多亿港元;整体货物贸易出口已连续4年获得两位数的增幅。

韩国驻港领事姜秉韩表示,香港是韩国的第六大出口地,因为香港地理位置优越,同时还有健全的制度和简单的低税制,更重要的是香港有巨大的分销网络和优秀的国际贸易人才,因此韩国商人通过香港进行贸易“会省心,放心。”

香港贸发局总裁林天福认为,21世纪,世界贸易最重要的发展就是中国内地市场的开放和崛起。香港各行各业未来最大的机遇,就是在内地的消费市场上占据有利位置。

据香港贸发局统计,1996年,香港从内地进口价值5704亿港元的货品,至2006年,这一数字增加至近1.2万亿港元,增幅达109%。同期,香港输往内地的货品值由4793亿港元增至11562亿港元,增幅达141%。

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香港的航运业也出现了结构性的变化。香港国际机场1998年启用后,一直是全球最繁忙的国际航空货运中心之一,目前有86家航空公司为香港国际机场服务,每周约有5600个航班往返世界各地超过150个城市,其中包括40个内地目的地。

作为世界第七大航运中心,每3分钟有一艘船舶进入香港,每两秒钟处理1.4个标准货柜。香港船东拥有及管理的船舶载重吨位,由1997年的5500万吨,升至去年的6400万吨。航运业的收益,由1997年的700多亿港元,上升至2005年的1300多亿港元。目前在港的约80家国际航运公司每星期提供超过500个航班,目的地遍及全球500个港口

未来发展:竞争力名列第一

祖国内地的快速发展,是香港保持“三大中心”地位的坚强后盾。回归以来,当香港面临一次次严峻考验时,中央政府总是及时推出各项措施,帮助香港纾困解难。10年间,中央先后推出CEPA、内地居民赴港“个人游”、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开放人民币业务、推动国企赴港上市等一系列重要措施,不仅创造了内地与香港互利互惠的双赢局面,更巩固了香港的“三大中心”地位。

香港东亚银行近日发表的研究报告显示,香港贸易相关行业占名义本地生产总值的比重已从1997年的22%升至2006年的30%,金融相关行业占名义本地生产1997年的1400多万个标准箱,增长到去年的2300多万个,航空运输货运量则从1997年的179万吨,升至去年的358万吨。

2006年,国家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支持香港发展金融、物流、旅游、资讯服务等服务业,保持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这为香港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机会。

2007年6月,日本经济委员会联合多个经济研究机构发表的题为《进化中的香港》的报告称:香港发展势头强劲,潜在竞争力在世界50个主要经济体中名列第一。

案例点评

“一国两制”构想的提出,反映了时代的特点,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平与发展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维护世界各个地区的和平、安定、经济繁荣,已成为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可能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一个国家内部社会制度的不同的地区,由于共同的民族利益,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可以消除隔阂,和睦共处,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产物,是指导我们完成国家和民族统一大业的重要的理论基石,而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更证明了该理论的正确。

红色链接

叶九条[2]

198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32周年国庆前夕,叶剑英进一步阐明了关于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方针政策:

(一)为了尽早结束中华民族陷于分裂的不幸局面,我们建议举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共同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双方可先派入接触,充分交换意见。

(二)海峡两岸各族人民迫切希望互通音讯、亲人团聚、开展贸易、增进了解。我们建议双方共同为通邮、通商、通航、探亲、旅游以及开展学术、文化、体育交流提供方便,达成有关协议。

(三)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可保留军队。中央政府不干预台湾地方事务

(四)台湾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和外国投资不受侵犯。

(五)台湾当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担任全国性政治机构的领导职务,参与国家管理。

(六)台湾地方财政遇有困难时,可由中央政府酌情补助。

(七)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愿回祖国大陆定居者,保证妥善安排,不受歧视,来去自由。

(八)欢迎台湾工商界人士回祖国大陆投资,兴办各种经济事业,保证其合法权益和利润。

(九)统一祖国,人人有责。我们热诚欢迎台湾各族人民、各界人士、民众团体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各种方式提供建议,共商国是。

台湾回归祖国,完成统一大业是我们这一代人光荣、伟大的历史使命。中国的统一和富强,不仅是祖国大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同样是台湾各族同胞的根本利益所在,而且有利于远东和世界和平。

我们希望广大台湾同胞,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促进全民族大团结早日实现,共享民族荣誉。希望港澳同胞、国外侨胞继续努力,发挥桥梁作用,为统一祖国贡献力量。

我们希望国民党当局坚持一个中国、反对“两个中国”的立场,以民族大义为重,捐弃前嫌,同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完成统一祖国大业,实现振兴中华的宏图,为列祖列宗争光,为子孙后代造福,在中华民族历史上谱写新的光辉篇章。

邓六条[3]

1982年1月10日,邓小平在接见来华访问的美国华人协会主席李耀基时说:“在实现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性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

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同志在会见美国西东大学教授杨力宇时,又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大陆和平统一的六条具体构想(简称“邓六条”)。

(一)台湾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

(二)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三)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自治不能没有限度,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

(四)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五)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不现实。

(六)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方式。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国共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从“叶九条”到“邓六条”,“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内容更加完备、明确和系统化,“一国两制”方针的大体框架基本形成。

【注释】

[1]摘编自新华网《香港“三大中心”地位更加稳固》http://news.xinhuanet.com/tai_gang_ao/2007-06/28/content_6303594.htm

[2]《人民日报》,1981年10月1日。

[3]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chinese/zhuanti/ffl/7337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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