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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原子论到整体论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正如蒯因所指出的,“还原论这个教条仍然以一种更加微妙、更加精巧的形式,继续影响着经验主义者的思想。”到50年代,这种还原论的观点遭到蒯因的猛烈抨击,他提出“整体论的检验理论”,以取代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原子论”的检验理论。总之,按照蒯因的观点,在对假说进行经验检验时,从原则上说,以上四个方面没有任何一个命题可以免于被否定或修正。

第四节 从原子论到整体论

逻辑实证主义者的意义证实理论,不论如何缓和或降低它的意义标准,始终是一种还原论,即认为命题和经验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直接记述的关系;每个有意义的命题都可以直接或间接地还原为一个或者正确或者错误的关于直接经验的命题,也就是说,每个有意义的命题都相当于一个由若干与直接经验有关的词组成的逻辑结构。卡尔纳普不仅主张可以把科学命题还原为直接经验的命题,而且还为实现这种还原作了许多工作。在《世界的逻辑构造》一书中,他对感觉材料的语言进行了详细阐述,并谈到如何把有意义的语句翻译成感觉材料的语言。在他后期的著作中,卡尔纳普放弃了这种彻底的还原论,不再认为可以把关于物质世界的命题还原为直接经验的命题。但是,他仍然主张每个关于物质世界的、有意义的命题,即使与其他有关命题分离开,也是能够加以证实或者加以反证的。其他逻辑实证主义者也大多持这样的还原论观点。正如蒯因所指出的,“还原论这个教条仍然以一种更加微妙、更加精巧的形式,继续影响着经验主义者的思想。”[40]这种主张每个关于物质世界的有意义的命题,即使与其他有关命题分离开来,也能够加以证实或者加以反证的观点,可以称为“原子论”的检验理论。

到50年代,这种还原论的观点遭到蒯因的猛烈抨击,他提出“整体论的检验理论”,以取代逻辑实证主义者的“原子论”的检验理论。整体论的检验理论的基本思想是:我们关于物质世界的诸命题在接受感性经验的检验时,不是单独地出现,而是作为一个组合起来的整体。不论提出什么样的经验检验,都不能单独地证明某个叙述语句是假的,因为对语句体系中的其他语句作些调整,总是能够抵消这种反证。他说:“在任何情况下,任何陈述都能够被决定是真的,只要我们在系统的其他部分作出足够剧烈的调整。即使一个很靠近边缘的陈述面对着顽强不屈的经验,也能够由于以发生幻觉来辩护或者由于修改被称为逻辑规律的那一类的某些陈述而被决定是真的。反过来,由于同样的原因,没有任何陈述是可以免于修改的。”[41]他认为经验的检验始终只是针对语句的整个体系,而不是针对任何孤立的语句,换句话说,具有经验意义的单位是语句的整个体系,而不是孤立的语句。

蒯因对这种理论的提出与他对整个科学的看法有关。在他看来,整个科学,或者说,我们的全部知识或信息,从地理的和历史的最偶然的事件到原子物理学甚至纯数学和逻辑的最深刻的规律,都是人工的构造物,它只是在边缘部分与经验紧密相接触。蒯因形象地把整个科学比作一个力场,它的边界条件是经验,离经验最近的是关于感觉经验的命题和物理对象的命题,其次是普遍的和最普遍的自然规律,最后是逻辑规律和本体论命题。这几类命题是根据其不同的普遍性来划分的,越靠近中心的命题是普遍性最强的命题,相反,靠近边界的命题是普遍性最弱的命题。在这个力场的周围同经验的冲突,引起力场内部各部分的重新调整。首先要调整的,是那些离经验最近的关于感觉经验的命题和物理对象的命题,其次是普遍的和最普遍的自然规律,最后才是逻辑规律和本体论命题。这几个部分再调整的速率同它们与经验的距离成反比。以上这几个部分在与经验相冲突时之所以需要依次调整,是由于这些命题相互之间具有逻辑联系。我们在重新评定某个命题时,也必须重新评定某些与之相关的命题,后面这些命题也许是与头一个命题有逻辑联系的命题,也许是关于逻辑联系自身的命题。不过,整个力场并没有完全被它的边界条件,即经验所决定,以致在根据任何单一的相反经验对哪些命题重新评价上,人们有很大的选择自由。这就是说,当与经验发生冲突时,整个力场的任何一个部分都可能被调整。

整体论的检验理论发源于法国物理学家杜恒(P.Duhen),他在其著作《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和结构》一书中提出了不可能对孤立的假说进行经验检验的观点。按照经验主义者的传统观点,对假说进行经验检验的逻辑结构是这样的:首先是某个有待检验的假说,其次是由某些命题表述的初始条件,最后是由此推出的某些观察结果。如果观察结果没有出现,那就从经验上否定了有关的假说,换句话说,结论的错误证明了作为前提的假说的错误。例如,要检验“地球是平的”这个假说是否正确,其检验的逻辑结构为:

假说:地球是平的,

初始条件:一条船笔直地驶出港口

结论:因此,这条船到一定时候会立刻全部消失(因为它从地球平面的边缘掉下去了)。

但是,我们实际上看见这条船是逐渐消失的,因此地球是平的这个假说不能成立。按照杜恒的观点,对于假说进行经验检验的上述逻辑结构是不完善的,比较合理的逻辑结构是:

假说1,假说2……假说n

初始条件

因此(“因此”代表为实现这种推理所使用的逻辑规则或数学原理),观察结果。

在这种逻辑结构中,如果观察结果最后没有出现,我们不能立即明确地指出其中哪一个假说应当被否定。在这里被否定的不是某个孤立的假说,而是一组假说。因此在确定我们应否定的是哪个假说上,我们有很大的活动余地。

蒯因继承了杜恒的这个观点,并大大加以发展。他认为在假说与观察结果发生矛盾的情况下,可以对假说、初始条件、观察结果或者用以推出观察结果的原理,进行否定或修正,从而使假说与观察结果相一致。按照他的观点,当假说与观察结果发生矛盾时,首先,我们可以修正一个或更多个有关的假说。通常,我们根据对这些假说的信任程度,把最不大信任的假说排除掉。其次,他认为可以否定作为初始条件的命题。例如,当某项实验没有达到预期结果时,教师可以否定学生的实验,说这次实验是在学生没有严格遵照操作规则的情况下作出的。在所检验的对象相当复杂的情况下,某些初始条件可能预先要求研究某些作为背景的理论,某些检验工具也可能涉及某些辅助性假说,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被否定或修正。再次,我们也可以否定或者至少重新解释所观察的结果。在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否定与我们的坚定信念相抵触的观察结果。例如,当我们看到木棍半截插入水中仿佛变弯时,我们宁愿相信我们的光学理论,而否定我们的视觉提供的结果。最后,我们还可以修正或否定我们在推理时使用的逻辑规则或数学原理。例如,在牛顿的物理学被爱因斯坦的物理学所取代的情况下,在进行这方面的检验时,就可以用非欧几里得几何学取代欧几里得几何学。同样地,在量子力学中进行检验时所使用的逻辑原理,不应是二值逻辑,而应是多值逻辑。总之,按照蒯因的观点,在对假说进行经验检验时,从原则上说,以上四个方面没有任何一个命题可以免于被否定或修正。为了使假说与观察相一致,其中任何一个命题都可以成为修正或否定的对象。任何命题作为体系的一部分,可以具有一定的经验意义,但整个体系才是经验意义的主要传递手段。换句话说,具有经验意义的是我们的整个知识体系,其中各种知识只具有这种意义的一部分,因此应当把整个知识体系,而不是孤立的命题当作经验的单位。

一般认为,蒯因是这种整体论的检验理论的主要倡导者。不过,在他之前,维也纳学派的重要代表纽纳特(O.Neurath)早已提出类似的观点。纽纳特在真理观上持贯通论的立场,他在论证其贯通论时曾提出与此类似的观点。在他看来,要确定一个命题的真假,就要把它与同一体系中其他有关命题相比较,如果它与其他有关命题相一致,它便是真的,否则就是假的。当出现某个命题与同一体系内的其他有关命题发生冲突时,不仅可以抛弃这个命题(因为它是假的),而且可以接受这个命题而改变那个体系本身,以便在纳入这个命题后也能保持体系内部的一致性。关于纽纳特的这种观点,我们将在第六章详述。

此外,亨普尔在50年代从不同的问题出发,也得出了与这个理论大致相同的观点。在他看来,孤立地谈论一个词项或一个语句的经验意义,那是不正确的。因为,在一种经验主义的语言里,一个陈述的认识意义反映在它与该语言里的其他一切陈述的逻辑关系的整体之中,而不是仅仅与观察命题有关。他说:“在科学的语言中,由于同样的理由甚至在前科学的议论中,单独一个句子通常并没有经验蕴涵。在科学理论中,单独一个句子照例不能推出任何观察句;要能从它推导出断定某种可观察现象的推论,非把它同其他辅助假说的某个集合连接在一起不可。在后者之中,有一些通常是观察句,另一些是预先采纳的理论命题。”[42]换句话说,意义的基本单位不是单独的、孤立的陈述,而是陈述的整个系统。亨普尔强调认识意义具有解释系统的特征,认识意义只能为整个理论系统所具有。他说:“所以,假使认识意义是能够赋与某种东西的,也只能够赋与表述在良好结构的语言中的整个理论系统。”[43]

与此相关,亨普尔还认为,实证主义者关于仅仅利用观察名词就能给科学中的理论名词下明确定义的观点是错误的,因为理论名词必须由理论本身引入科学之中,科学家不是借助于观察名词,而是通过理论本身来给理论名词下定义的。具有经验意义的单位只能是作为整体的理论,那里包含有为推出观察语句所需要的各种可能的命题。他还认为,一个假说是否值得信任,这不是只取决于这个假说本身,而是取决于这个时期整个科学知识的有关部分,包括与这个假说和当时被公认为对它有影响的所有假说和理论的有关证据。这就是说,一个假说的可信性也就是这一假说相对于一定知识体系的可信性,把这一假说和与它相关的知识体系分割开来,就无法断定这一假说是否可信。

蒯因等人的“整体论”检验理论提出后,在语言哲学家中间引起很大反响,博得许多人的赞同,但也遭到一些人的反驳。费格尔(H.Feigl)就不赞同下述观点:任何一个孤立的陈述句都不具有明确的意义,只有根据由许多陈述句所组成的整个体系才能加以检验。他说,如果一门科学的理论不能用一些在逻辑上相互独立的假说加以陈述,那么这门科学就会处于非常困难的境地。因为,要通过经验的检验对这门科学进行系统的考察,就必须把这门科学的理论分解为最大数量的、可以独立地加以检验的假说。例如,只有把狭义相对论原理分解为若干不同的成分,我们才能确定什么样的实验验证了什么样的规律。诚然,费格尔也承认,科学中没有任何一个部分可以被看作是最终地确定了的。但是,他强调说,逻辑学家们不要被这个情况引入迷路,而否认连续验证方法的价值。亨普尔、蒯因等逻辑学家由于过分强调日常语言和科学方法论的模糊方面,因而否认经验和逻辑之间的明确界限。

波普尔也持类似的观点,他在论证其证伪理论时,强调演绎推理的下述基本法则,即如果前提是真的,那么它的结论也一定是真的,反之,如果结论是假的,那么它的前提也一定是假的。他说,“证伪的演绎推理方法”也就是“从结论的被证伪而导致该整个理论系统的被证伪的方法”[44]。由此出发,他认为经验的检验方法能够保证从理论中推演出来的每个单独的命题可以被经验证明是假的,因此,不论引进一些辅助性的假说,或者通过修改一个定义,或者通过否定某种作出反证的经验,都不能使理论免于被经验所证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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