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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企业理论到组织人力资本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把企业和市场看成是完全可以相互替代的、几乎相似的人力资本及其物力资本相合作的交易方式,这是有缺陷的。也就是说,科斯忽视了企业内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分工合作、指挥与被指挥、追逐和回避风险的协调关系。

第一节 从企业理论到组织人力资本

如果说,任何企业理论都是经过概念化和模式化的、可用以解释和预期企业的特征和行为的理论[1],那么,这样的企业理论在经济学说史上可追溯到很早,至少在亚当·斯密那里就可以找到片断论述。但问题在于,在西方居于主流地位的传统经济学中,长期以来都仅停留在将企业视为一个抽象的生产者的意义上,去分析企业的特征和行为;至于企业本身究竟是什么,却始终都只是一个“黑匣子”。直至以罗纳德·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的兴起,情况才有所改观。此后,现代企业理论渐成主流之势。然而,尽管现代企业理论已经将经济学界对企业理论的关注引到对企业本身的理解上,但此一学派的理论并未能令人满意地解释企业本身。

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就在于该学派始终都未把企业视为一个组织,始终没有研究企业组织中的人力资本问题,因而其理论也就没有涉及企业作为一个组织的活动特征以及由此引起的本书要研究的组织人力资本问题。

1.科斯的企业理论对认识人力资本的启发

理论经济学对企业的认识,可大致粗分为两个阶段:在科斯之前为一个阶段,主要是在西方居主流地位的传统经济学,包括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其对企业的认识以厂商理论为中心;在科斯之后为另一个阶段,称为现代企业理论,主要包括企业性质理论、企业产权理论和企业的契约理论等,20世纪80年代以后又以企业契约论为主流。

一般认为,西方现代企业理论起始于罗纳德·科斯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一文。从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成本——交易费用的角度,科斯是第一个去研究企业存在合理性的经济学家。他认为,市场和企业是配置资源的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手段。两者之间的不同表现为:在市场内,资源配置由非人格化的价格来调节;而在企业内,相同的工作通过管理权威来实现,这种权威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企业所拥有的人力资本,尤其是企业家型的人力资本[2]

对市场和企业的选择,依赖于市场定价的成本与企业组织运行成本之间的对比关系。企业的存在是因为市场的运行存在交易成本,如果将通过市场协调的活动内在化于企业,由企业通过权威关系统一协调,就可以节约这种市场交易成本,因此企业是节约市场交易费用的替代物。在企业内,按照企业合约,对投入物行使有限使用权的企业家或代理人可以用行政管理方式指挥生产。

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是经济学的革命性发现,它开辟了企业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研究的新领域。循此有可能进入到替代市场的企业内部去,对企业内部组织结构进行探讨,进一步阐述企业如何利用权威或权利来组织生产,即企业家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如何代替市场机制,也就是人力资本如何以自觉的力量代替市场中不自觉的力量,对自觉的人力资本又应如何给予产权制度上的激励。这样,对人力资本的研究就成为企业理论研究中极为重要的一个部分,以企业家人力资本为代表的人力资本研究似乎应当成为企业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尽管科斯开启了一扇应用人力资本理论研究企业问题的窗口,但科斯却止步于此,并转向他所认为更重要的“外部性问题”,不再探究企业内部问题。他把交易费用为零的初始产权安排作为起点,论述交易费用的存在对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方式的影响。从新古典经济学的逻辑来看,科斯还是在追求交易费用为正(即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的最优均衡,即“初始权利安排”的自动调整,如何导致企业和市场之间的边界产生移动,企业规模如何发生变化,人们如何改变对资源配置的计划生产和市场交换的比例。在分析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抽象成同质的“交易契约”,致使在他的交易成本理论中,人与人之间的产权关系仍然是静态的、预先给定的,人力资本的性质和特征仍是像古典主义描述的那样机械化、非人化[3]

科斯的交易费用理论,把企业和市场看成是完全可以相互替代的、几乎相似的人力资本及其物力资本相合作的交易方式,这是有缺陷的。科斯一方面强调交易费用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却忽视组织(团队生产)对生产成本的影响。也就是说,科斯忽视了企业内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的分工合作、指挥与被指挥、追逐和回避风险的协调关系。

针对科斯企业理论中的缺陷,曹正汉教授指出:“企业的功能不仅体现在节约交易费用上,甚至在有些情况下并不必然节约交易费用。企业的另一项重要功能,在于将市场不能专业化的市场协调和风险活动通过企业内部分工形成专业化。协调和专业化所带来的效率提高和单位成本的降低是企业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4]也就是说,企业存在的充分条件不仅仅是节约交易费用,而且是企业组织制度对不确定性市场风险的协调和决策,这是人力资本管理才能的专业化带来的不可代替的制度安排。这个说法抓住了科斯理论缺陷的辫子,但遗憾的是,曹正汉教授没有将问题继续说透彻,因为企业制度与专业化都不是天生的,是要靠人力资本共同努力营造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企业存在与发展的原因这一问题做出进一步的探索。

从现实中不难发现,企业中存在着人力资本对物力资本以及一种人力资本对其他人力资本的主导关系,这与市场上商品交换者之间平等的交换关系截然不同。近年来,挟持特殊技术的人力资本在市场中越来越处于有利的谈判地位,而物力资本在博弈中的地位相对下降,因此从美国的硅谷到中国的中关村所出现的比比皆是的情形是:人力资本主导物力资本,这是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个新特征。正如方竹兰教授所指出的:“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是一个趋势。”[5]

2.对人力资本及其产权理论的深化认识

通过对现代企业理论的进一步研究,我们可以得到对人力资本理论及其产权理论的深化认识。现代企业理论以企业的契约理论最具代表性,它由科斯开创,后来得到了诸多经济学者的继承和发展。典型的代表人物有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威廉姆森和麦克林、利兰和派尔、张五常、格罗斯曼和哈特、霍姆斯特姆和泰若勒、哈特和莫尔、阿根亚和博尔腾以及杨小凯和黄有光等人。这些学者的观点虽然各有侧重,但都表达了“企业是一系列合约的联合”的基本思想。其中最有影响的是:交易费用理论和代理理论,前者着重研究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后者侧重于分析企业的内部结构和代理关系。本书的研究重点将放在后者。如果企业与市场的关系属于中观层次的话,那么本书将集中于微观层次(即企业本身)的研究。

科斯、张五常及杨小凯和黄有光对于企业的基本观点是一致的,那就是:企业的功能在于节约交易费用[6]。科斯创立的交易费用理论使得现代企业理论有了巨大的发展,所形成的经济学新流派——新制度经济学派——对人力资本特征和产权制度安排及其意义做了发现性的贡献。

张五常提出了一个关于企业性质的崭新解释,进而改进了科斯的企业理论。他指出,科斯所说的“企业”代替了“市场”并非完全正确,企业并非为取代“市场”而设立,而仅仅是用要素市场取代产品市场,或者说是“一种合约取代另一种合约”。他所认为的一种契约代替另一种契约,指的是生产要素契约代替商品交易(市场)契约。生产要素契约使得要素所有权得以转让给代理人,这个契约显然不同于市场契约,因为生产要素中包括了特殊的人力资本。企业的合约性质为人们对人力资本与企业治理之间的内在关系研究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张维迎教授针对张五常的上述观点提出了新的认识。他认为,由于信息具有不对称性,两种合约安排取决于由企业替代市场而节约的交易费用,是否能弥补信息不足造成的损失。这样,机会主义就会由市场进入企业内部,照常理,“下一步应对要素交易合约(例如劳动合约与资本合约)进行考察,由此将导致阿尔钦和德姆塞茨关于企业内部结构系由激励—监督问题决定的论式。遗憾的是张五常没能继续深入。”[7]

与科斯和张五常相比,杨小凯和黄有光似乎更强调企业间接定价的特征,并明确指出企业权威应归于管理者,因为相对于资本和劳动,管理服务的直接定价成本太高,即管理者的贡献最难度量,而且其行为又最难监督。但这种分析只讨论了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本产品——企业家的管理知识,而且对于企业家人力资本与一般人力资本的差别分析仅限于交易费用[8]

区别于上述学者的观点,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资产专用性理论(区别于交易费用理论的另一种观点)主张:由于市场合约的不完全,为了确保投资资产专用性一方的利益,就要实施纵向一体化,即通过企业来防止机会主义行为。尽管在分析过程中,威廉姆森也注意到人力资本具有一定的企业专用性,但却把它认为是事后的投资,从而使其依附于物力资本的专用性。但正如阿尔钦和伍德沃德所说的那样,由于拥有企业专用性资源的企业成员的价值与企业的成败紧密相关,所以企业成员愿意付出最高代价取得团队的控制权。按照他们是企业专业资源的所有者的逻辑推理,他们应当占有企业剩余,这样他们就会成为企业的所有者。由此得出的结论便不是单纯的物力资本所有者独占企业所有权,而是人力资本所有者也可能实际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和占有企业的剩余收益,即人力资本可能主导着物力资本。

3.从企业理论到组织人力资本

从上述分析来看,企业理论的研究虽然已经涉及人力资本的性质与特征等问题,但是并没有对此展开更深入更全面的研究。

与交易费用理论相比,代理理论将研究重点放在企业的内部结构问题上。企业内部实行的是“团队生产”方式,而团队生产由于是若干集体成员协调工作,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偷懒和搭便车行为。为了避免此种情况,就必须设计一套合理的机制,解决委托人如何选择合适的代理人的问题。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为了激励和约束监督者,企业团队必须给予那些专门从事监督的人剩余索取权。还要给予监督者对其他成员的指挥权以及企业合约条款的修改权,这样,监督者的最后人选是企业家,因为他们更关心生产。

这种理论遭到许多批评。周其仁教授认为监督不等于激励,监督权会被滥用而导致集体反抗。刘云鹏博士认为,把企业家解释为监督者,舍弃了企业家真正重要的经营决策职能[9]。张维迎教授则对团队成员在人力资本上的同质性前提和资本家充当监督者成本低的看法提出质疑,指出监督者职能只是具有市场开拓能力并承担风险的企业家的一种功能,并且这种功能也可由企业家授予他人。

综上所述,企业理论作为一种契约理论。它从研究交易费用开始,在分析企业与市场界点的基础之上,从对生产要素的研究转向企业内部结构分析。在此过程中,人力资本的作用得到不断的发掘。但直到今天,在笔者看来有一点尚未得到很好地说明,那就是团队生产从何而来,交易费用如何得到节约;如果交易费用的节约小于企业管理成本的增加,是否企业就不能存续呢?这就是本书设法要解决的主题。

团队生产的产生是由于企业的第一合约——个体人力资本与物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签订的合约,这一合约的完成意味着企业组织的产生或形成。按照传统的企业契约理论,企业替代市场是因为有的交易在企业内部进行成本更小,但是如果成本高于市场是否就不能在企业内进行呢?回答是否定的。企业的出现,不仅降低了劳动力市场上的交易频率,节约了因不断签约而造成的交易成本。笔者认为交易在企业内进行是因为不仅能节约交易费用,而且能有一个价值的增加(通过企业组织生产)。为什么通过企业团队的生产,会有一个价值的增加呢?这有赖于企业的第二次合约——个体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签订的合约。随着企业的运行,企业会形成自己独特的品质,由此引出组织人力资本(不同于个体人力资本)。它附着在企业组织上,由企业内个体人力资本所有者的行动或行为所决定。它的存在解释了团队生产不仅能节约交易费用还能有一个价值的增值,从而也就解释了企业存续与发展的根本原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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