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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新的科技人才政策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家的科技方针和基本任务确定以后,新政府意识到科技人才极度匮乏的状况严重制约了科技发展,从而影响工业、农业、军事的发展。因此制定了包括接收大部分旧有科技人员,并对其进行教育改造;培养新一代科技人才,争取海外科学家回国效力等一系列政策来建设科技人才队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政府首要任务就是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政权、肃清反动势力。

国家的科技方针和基本任务确定以后,新政府意识到科技人才极度匮乏的状况严重制约了科技发展,从而影响工业、农业、军事的发展。因此制定了包括接收大部分旧有科技人员,并对其进行教育改造;培养新一代科技人才,争取海外科学家回国效力等一系列政策来建设科技人才队伍。

建国初期的科技知识分子政策主要受三种因素的影响,首先是基本国情。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连年的战争,整个国家一穷二白,百废待兴,各行各业停滞不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政府首要任务就是恢复国民经济、巩固新政权、肃清反动势力。因此,所有政策均是以此为出发点,知识分子政策也不例外,鉴于此,新政府实施了让大多数知识分子充分就业的“包下来”政策。其次,建国初期的科技知识分子政策沿袭了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的知识分子政策,突出表现为实施了“团结、教育、改造”政策;最后新政府还借鉴了苏联的一些经验做法,集中体现在对科技人才的培养政策方面。

(一)对旧知识分子的“团结、教育、改造”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期,大部分知识分子选择留在大陆,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新政府对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包括科技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政策,即“凡有一技之长而无严重的反动行为或严重的劣迹者,人民政府当予分别录用。”[9]绝大多数知识分子获得工作,生活稳定。“包下来”的政策在当时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使国家各项事业得以正常运转。

被包下来的知识分子虽然可以继续从事科研、教学、宣传、文艺等领域的工作,但服务的对象却发生了变化。1949年以前是为国民党统治的旧社会工作, 1949年以后是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政府服务,为人民服务。新政府自有新主张,中国共产党的理想信念与国民党有着天壤之别。当时绝大多数知识分子都不是中共党员,只有很少的一部分曾经参加过共产党的革命斗争,因此多数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共产党的理想信念不甚了解,而且还普遍带有旧社会的观念和习气。对这些旧知识分子来说,接受新政府的领导并不困难,但是要其改变世界观,接受新思想,就很难一蹴而就,这需要时间和努力。

面对旧知识分子的这种思想状况,中共中央没有等待他们自觉学习,慢慢转变,而是采取了全面彻底的思想改造,实施全方位的洗脑措施。这就是“团结、教育、改造”政策。这一政策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团结旧知识分子,使他们参与到新中国的建设中来;第二个任务就是教育,使旧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第三个任务就是改造,帮助旧社会过来的知识分子转变立场,形成新的世界观,成为无产阶级知识分子。这一政策的核心是改造,具体措施是政治学习、思想批判、实践锻炼。这项政策是面向所有旧知识分子的,科技人才是旧知识分子的一部分,必然成为该项政策的实施对象之一。

对知识分子进行“团结、教育、改造”的想法最先是由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提出的。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指出,“要争取一切爱国的知识分子为人民服务”,“对知识分子,要办各种训练班,办军政大学、革命大学,要使用他们,同时对他们进行教育和改造”[10]。6月23日,他又在一届政协二次会议上讲话,号召文教战线的知识分子开展一个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运动,做一个完全的革命派”[11]

在毛泽东的号召下,北京大学等一批京津地区的高校率先做出反应,开展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的政治学习,在教师中间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改造运动。1951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文学艺术界开展整风学习的指示》,要求全国各地“文学艺术界开展一个有准备的有目的的整风学习运动”[12];11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学校中进行思想改造和组织清理工作的指示》,要求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的于一两年内,在所有大中小学教职员工和高中以上的学生中开展政治学习运动,进行初步的思想改造。1952年1月5日,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第34次会议做出《关于开展各界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决定》,决定组织各民主党派人士、各无党派人士、工商界人士、宗教界人士以自愿为原则,参加思想改造运动。1952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统战会议,制定《关于继续加强各界民主人士思想改造的学习运动的意见》,指出:“对于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思想改造的基本要求是让他们确立‘接受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思想’,而不是要求他们具有工人阶级的立场和思想,他们内部共同的准则只能是《共同纲领》。”[13]至此,思想改造运动就由教育界扩展到科技界,再到文艺界直至整个知识文化界,其中在文艺界进行得最彻底,出现了对电影《武训传》的批判、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对胡适资产阶级唯心主义的批判、对胡风文艺思想的批判等多次针对文艺界知识分子思想的批判运动。

这次思想改造运动在时间上从1950年持续到1952年,经历了动员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清理总结三个阶段。思想改造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知识分子思想中存在的欧美反动资产阶级思想,即崇美、亲美的倾向;理论与实际分离的教条主义思想,即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倾向;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倾向等,使知识分子克服和肃清这些不正确的观念和作风。

中国科技界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是从中国科学院开始的。1950年6月,为响应毛泽东的号召,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发出指示,要求中科院加强科研人员的政治学习,初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学习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纠正过去脱离实际、脱离政治的传统观念,由此达到科技界思想上与行动上的空前团结。[14]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号召,1951年11月22日,中国科学院成立“中国科学院研究人员学习委员会”,郭沫若任主任委员,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桢、吴有训任副主任委员。12月8日,中国科学院举行思想改造学习动员大会,会后组成5人小组学习讨论。[15]此后,科技界的思想改造运动由中国科学院扩展到全国各地科研机构,从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到参与“三反”“五反”斗争,开展批与自我批评;从参观农村和工厂,向农民和工人学习到出访苏联(1953年2月,以钱三强为团长,由19门各学科的26位科学家组成的中国科学院代表团出访苏联),向苏联学习组织领导科技研究工作的经验;科技界的知识分子经历了一次精神上的洗礼和观念上的更新。

由于思想改造对象的重心在高校和文艺界,这场运动在取得显著效果的同时也对不少文艺界的知识分子造成了伤害。相比起来,在这场思想改造运动中,科技界采取的方法相对温和,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弱,科技人才受到的伤害也要小得多。这一点从《中央对科学院党组报告的批示》(1954年3月8日,以下简称《批示》)中可见一二,《批示》的基本要点第2条“团结科学家是党在科学工作中的重要政策。科学家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经过解放后4年多的教育,中国科学家绝大多数都愿意接受党的领导,在科学工作上做出一番成绩,贡献给国家。……对科学家也应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但必须是在尊重他们的科学工作,发扬其科研积极性的前提下,而不是以损伤他们的自尊心的方式来进行的。科学家在政治上受到歧视,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得不到保证的状况,在某些地方、某种程度上仍然存在着,这是不能允许的,必须坚决予以改变。”[16]

从“团结、教育、改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过程,可以看出新政策的出台模式是,先由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人在一些重要会上发出某一号召,再由某一“先头部队”(直接相关的单位)先行响应,根据先行先试的情况,政府针对该单位所属领域制定某一政策并发布文件,此时该政策仅在小范围内实施;政府再根据该政策的实施情况,如果效果好就将其扩展到更大乃至全国各行各业内实施,如果效果不好就叫停。为使政策顺利实施,政府相关部门会成立(临时或者长期)负责该项政策落实的领导小组,指定相关人员(通常是该单位的主要领导)负责实施。

“团结、教育、改造”政策可以说贯彻落实得非常彻底,取得的成效十分显著。一般说来,解决思想问题的政策很难落实到位,因为人的思想不像实物那样看得见、摸得着,思想观念的改变不容易确认。改造思想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流于形式,被改造人可能只是口服心不服。但是,建国初期的这次思想改造运动不但没有走形式,而且执行得有些过火,足见中共中央领导的新政府执行能力非常强大。这种强大的政府执行力部分是依靠了粗暴的手段,这种依靠暴力执政的方式在以后的“反右”斗争和“文化大革命”中发挥到了极致。

(二)建立社会主义教育新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政府,一方面十分重视对旧知识分子的改造和使用,另一方面积极开展培养社会主义新知识分子。人才培养必须要有完善的教育制度作保障,旧社会的教育体制显然不适用于新社会,改革旧的教育体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新体制是新政府开展教育事业的首要任务。

《共同纲领》对新中国的教育性质和任务,以及教育改革做出了明确说明,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第41条)[17]同时提出“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第46条)还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加强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注重技术教育,加强劳动者的业余教育和在职干部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以应革命工作和国家建设工作的广泛需要。”(第47条)[18]《共同纲领》成为日后新政府人才培养工作的总方针,建国初期多数的教育政策是依据《共同纲领》中关于文化教育的规定制定和执行。

1.成立教育主管机构

教育工作的开展首先从成立教育主管部门开始,1949年10月19日,新中国文教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即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成立,郭沫若任主任。同时成立了全国教育工作的最高教育行政机构,即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马叙伦任第一任教育部长。在这两个部门的领导下,依托旧社会留下来的各级各类学校,借鉴苏联的教育模式,逐步完成了对旧社会的公立学校的接收和对私立学校以及外国在华创办的教会学校的改造,实施了对高等院校的课程改革和院系调整,开设各种形式的短训班,创办了社会主义大学,逐步建立起了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

由于新中国的工业、农业、军事等领域发展都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才,而原来的可供使用的科技人才根本不能满足各行各业的需要,因此培养青年科研力量成为建国初期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新政府对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视程度从周恩来宣布的《过渡时期总路线》(1953年)中可见一二,“培养技术人才是我们国家建设的关键。我们的技术人才还很不够,培养人才是—个重大的任务。要从各面培养人才,除各种专门学校外,还要在工厂中培养技术工人、要使干部学习业务,学习技术”[19]。作为中共中央重要的宣传阵地——《人民日报》也在1954年发表社论,呼吁全社会培养科技人才:“我国科学人员十分欠缺,青年科学干部的培养不能不是我国科学工作中长期的重要任务。各科学机构都应当认真进行这项工作,并建立必要的制度加以保证。在每年分配大学毕业生时应该选拔相当数量的最优秀的青年去做科学研究工作,在高等学校招生和选派留学生时,除应有大量学生学习技术科学外,还应保证相当数量的优秀学生去学习基础科学和社会科学,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科学工作的力量不断增长。”[20]

2.高校院系调整和课程改革

新中国的高等教育,是在接管旧中国高等教育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随着新中国成立后初期各项建设事业的开展,高等院校的学科设置与新中国建设所需人才的矛盾日渐凸显,为了使高等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更好地服务于新中国政治、经济、国防和文化建设的需要,从195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大规模的、以调整院系专业设置为主要内容的高等学校改革。院系调整的总方针是:以培养工业建设干部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和专科学校,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逐步地创办函授学校和夜大学,将工农速成中学有计划地改属各高等学校,作为预备班,以便大量吸收工农成分的学生进入高等学校。[21]

根据《共同纲领》关于文化教育政策的规定,结合建国初期的实际情况, 1950年7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实施高等教育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这个政策是针对高校原有课程的混乱情况与不适合新中国的需要而制定。其目的是使高等教育与反动思想作斗争,与不切实际作斗争。这就要求高等教育的内容要是“新民主主义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符合新中国建设的。”“一方面克服‘为科学而科学’的空洞教条主义偏向,力求与国家建设的实际相结合;另一方面要防止忽视理论学习的狭隘实用主义经验主义的偏向。”[22]这些教育目的反映到具体的课程设置就是“废除政治上的反动课程,开设新民主主义的革命的政治课程”,“各系课程应以密切配合国家经济、政治、国防和文化建设当前与长期的需要,”[23]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该文件还对高等学校提出了具体要求,“为加强教学与实际结合,高等学校应与政府各业务部门所属的企业和机关,建立密切的联系。高等学校的教师应与上述部门的工作、生产和科学研究,作适当的配合;应该有计划地组织学生的实习和参观,”[24]该文件的条款反映出当时新政府的人才培养导向,体现了科学国家化的宗旨。高等学校的教育目标可以概括为,在思想上,肃清一切反动思想;在知识上,普及与国家建设密切相关的所有知识。由此可以看出,新政府不但要求旧知识分子改造思想,以为国家为人民服务的立场来从事科学研究;对未来的科技人才,也要求其具有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念,要求其学习研究必须与国家建设实际相结合。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种人才培养的导向在当时的情况下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国家建设急需人才,而建国初期的高等学校的师资和校舍等资源都十分缺乏,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把有限的资源应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1953年年底,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基本完成。经过调整,全国共有高等学校184所,其中综合大学14所、工科院校38所、师范院校33所、农林院校24所、少数民族院校3所。[25]

经过院系调整,中国高等工科院校基本上形成了以机械电机、建筑、化工等为主要专业的比较齐全的体系,同时师范、农林、医药院校的校数也有所增加,布局不合理的状况有所改变,院系调整加速了工业人才和师范类人才的培养,调整后工科学生数大量增加。1946年,全国高等学校工学院的学生只占18.9%,1953年达到高等学校学生总数的35.4%,占各科学生数的第一位。[26]院系调整很好地适应了当时的政治和经济建设需要,改变了旧中国不能培养配套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落后状况,为中国的工业化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培养高技术人才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新中国的建设不仅需要高层次科技人才,也需要大量的中等技术人才。中等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造就依赖于中等技术教育的发展。但是,建国初期的中等技术教育状况不容乐观,中等技术学校不仅数量少,而且质量也不高,很难承担起培养大批高质量技术人才的重任。为了尽快培养出大批的中、初级技术人才,参与到各项建设事业中去,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央政府就把发展中等技术教育作为培养中等技术人才的主要途径提上了议事日程。1951年6月1日,第一次全国中等技术教育会议召开,会议指出:“中等技术教育的基本方针任务是根据新民主主义的教育政策,从国家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培养具有一般文化、科学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的生产技术,体格健康,全心全意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初、中级技术人才。”[27]这就明确了中等技术教育的发展方向,为初、中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制度基础。

1951年10月1日公布的《政务院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中规定了技术学校在整个教育系统中的地位,明确规定其任务是“培养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方面的中级和初级技术人才。”[28]由此开创了我国中等技术人才的培养之路。为提高中等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使其更能够满足经济建设的需要,新中国采取了相当灵活有效的办法,最为突出的是采取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并举,中央和地方分工的办法大力发展中等技术教育。

1952年3月31日,中央发布了《政务院关于整顿和发展中等技术教育的指示》文件,对中等技术教育的调整和发展方向做出指示。调整的方向是通过调整专业结构,把原来的按大科类进行人才培训转为按专业设置进行人才培养。这就实现了人才培养的专业化,使得中级技术人才的培养和新中国建设事业的发展紧密相连。该文件还对中等技术人才的培养方式提出新的建议,要求各地“还应根据实际需要举办各种速成性质的技术训练班,或在各工矿企业农场中以及各技术学校中附设各种业余性质的技术补习班或训练班,务使正规的、速成的、业余的各种技术学校或训练班得到适当的配合发展。”[29]这种灵活多样的速成班是与文盲,愚昧无知作斗争的有力措施,它把最简单、最实用的技术普及下去,满足了社会生产建设对科学技术的最基本需要。为更大范围地培养中等技术人才,该文件要求扩大招收对象,明确指出“各类各级中等技术学校应有计划地吸收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产业工人、参加革命多年的干部和农民劳动模范入学,培养他们成为国家生产建设的技术干部,对他们的入学应给以种种便利和必要的优待。各机关、团体、工厂、矿山、农场均应从国家建设的长远利益着眼,认真地选送上述人员到中等技术学校学习。”[30]同年,教育部还颁发了《中等技术学校暂行实施办法》,使中等技术学校的办学方向更加明确,目标更加清晰,管理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了中等技术学校的平稳、有序发展。

从1949-1956年,我国的中等专业学校发展很快,1949年全国共有各类中等专业学校561所,到1956年已经发展到755所,增幅34.58%。在校生人数从77100人发展到538500人,增长598%。7年中,中专学校共为国家输送毕业生33.5万人。技工学校发展尤为迅猛,学校数从1949年的3所发展到212所,增幅高达69倍。在校生人数由2700人增加到110867人,增长40倍。7年间技工学校为国家输送毕业生5.4万人。此外,企业还举办各种技术训练班和采用“学徒制”的方式培养技术人才,7年间,约培养了50万人(次)。[31]大大缓解了国家建设在人才方面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国家经济建设对各类初、中级人才的需求。

建国初期的这些教育政策为日后科技人才的培养奠定了基础,由此形成的科技人才培养体制一直延续到现在,虽然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度间断,但在改革开放以后很快得以恢复,并不断发展成现在的模式。

(三)建国初期其他方面的科技人才政策

1.科技人才激励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鼓励科学研究,奖励科技发明和创造,新政府还颁布了许多科技法规:1950年8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45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奖励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决定》,批准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同年10月9日,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发明审查委员会章程》。1954年5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215次政务会议通过了《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并于同年8月27日公布实施。1955年8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7次会议通过中国科学院制定的《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暂行条例》,并于8月31日由国务院发布施行。现在看来,这些科技奖励条例所涉及的范围十分有限,主要以生产领域的科学技术发明改进为奖励对象,但在当时激发了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新中国奖励制度由此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

2.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回国政策

新中国成立前在海外的留学生约有5500多人[32],争取海外留学生回国效力,是壮大我国科技队伍的关键。新政府采取一切措施,促使广大留学生加入到祖国建设中来。1949年12月,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成立了办理留学生回国事务委员会,统一领导海外科学家留学生回国的各项事宜。委员会由教育部部长马叙伦担任,该委员会制定了《中国留学生调查表》和《欢迎回国证》两份文件。新政府在归国人员待遇上尽可能提供方便,对归国人员的就业问题、生活问题均做了妥善安排。1950年1月27日,中国科学工作者协会向海外科学家和留学生发出号召:“新中国诞生后各种建设已逐步展开,每方面都迫切需要人才,诸学友学有专长,思想进步,政府方面亟盼能火速回国,参加工作。”[33]

1951年3月,教育部提出了《争取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我国留学生回国的原则》。内容包括:学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的财经、技术学科的留学生,如果学业尚未告一段落,则一般劝他们继续坚持学习,鼓励他们学成早日回国;对业已学成者,鼓励他们回国;学习文科、政法财经理论等学科的留学生,劝他们早日回国。[34]1952年4月,教育部发布《接济国外留学生回国旅费暂行办法》,对回国留学人员提供经费资助。从新中国成立后到1957年,归国科技专家已达3000人左右,约占建国前留学海外学者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主要是从欧洲和北美国家回国的留学生。[35]他们中就包括华罗庚、钱学森、邓稼先等著名科学家,许多人成为新中国高科技领域一些学科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在航空航天、地质矿产、核能利用、医药卫生、工农业生产、基础科学研究等方面都做出了卓越的贡献。[36]

3.向国外派遣留学生政策

在积极吸引海外留学生回国的同时,新中国成立后初期中国还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派遣留学生,把派遣留学生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1950年,中国首批派出35名留学人员赴波兰、前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匈牙利、保加利亚等五国学习。1951年8月,中国第一批派往苏联的375名留学生启程,其中有研究生136名。[37]由此,中国拉开了向苏联大批派遣留学生的序幕。

1952年8月,中苏两国签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苏联高等学校学习之协定》。该协定对中国派遣留苏学生的数量、入学要求、学习专业、语言能力、学习费用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从而为中国向苏联大量派遣留学生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保障。从1951-1956年间,中国共向苏联派遣各类留学人员6570人,这些人员主要包括大学生、研究生、进修教师和实习人员,以前两类为主。在专业学习方面,当时中国确立的派赴苏联留学生的目标是:“为着培养高级建设人才以适应今后国家建设的需要……选一批优秀的青年学生、有专长的革命干部及教师赴苏联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经验”。[38]因此,学习的专业以工科为主,文教、卫生次之。1953年,中国留苏学生学习工科的有424名,占总数的75%;学习文教、卫生专业的有67名,占总数的12%;其他专业的有75名,占总数的13%。工科的专业包括地质、采矿、冶金、机械制造、土木建筑等。[39]显然,这些专业都是新中国成立后初期中国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所急需的。据统计,从1950-1953年,中央确定的方针是“严格选拔,宁少勿滥”,三年间中国派赴苏联和东欧的留学生与研究生共1700多名。1954-1956年,为适应科学技术加速发展的需要,中共中央确定了“严格审查、争取多派”和“以理工科为重点兼顾全面需要”的方针,三年间共派出留学生4600多名、研究生1200余名。[40]大批派遣留学生,充分反映了新中国大胆利用国际上的有利条件,为国家经济建设培养各类人才的灵活政策。这些人才培养政策也为后来的派遣留学生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在各方面的资源都极度短缺的情况下,中共中央克服种种困难,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绩。到1955年,中国科学院、高等学校、工业部门(包括所属厂矿)和地方政府所属科研机构四部分构成的新中国科学技术研究组织体系已初步形成。据统计:到1956年,全国共有独立研究机构410个,比建国初期40个增长10倍多;研究人员1.96万人,比建国初期增长33倍左右。其中,中科院有研究机构66个,研究人员0.51万人;国务院所属部门有研究机构105个,研究人员1.03万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有机构239个,研究人员0.42万人;高等学校参加研究工作的教师有1.71万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有0.45万人。[41]

【注释】

[1]崔禄春.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科技政策研究.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版,5-6页。

[2]《共同纲领》第43条规定:“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版, 249页。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版,9页。

[5]李成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工作简史(1949-2004),中国人才前沿NO.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版,377页。

[6]同上。

[7]钱临照,谷羽主编.中国科学院,当代中国出版社,1994版,63页。

[8]李和风.中国科学院五十五年人才工作实践.中国科学院院刊,2004年第19卷,第2期。

[9]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二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版,258页。

[10]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版,19页。

[11]毛泽东选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版,23页。

[1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二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1992版, 461页。

[13]潘晔.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变迁与创新.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版,111页。

[14]崔禄春.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科技政策研究.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版,14页。

[15]潘晔.中国共产党知识分子政策的变迁与创新.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8版,111页。

[16]中国科学院编年史(1954)[EB/OL].中国科学院网.http://www/cas.cn/jzzky/ysss/bns/ 200909/t200928-2520074.shtml.

[17]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版,9页。

[1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版,10页。

[1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四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1993版, 354页。

[20]崔禄春.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科技政策研究.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版,16页。

[21]李成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工作简史(1949-2004),中国人才前沿NO.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版,378页。

[22]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福建政报,1950-3-14.

[23]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福建政报,1950-3-14.

[24]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福建政报,1950-3-14.

[25]李成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工作简史(1949-2004),中国人才前沿NO.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版,379页。

[26]马叙伦.三年来中国人才教育事业的成就.人民日报,1952年9月24日。

[27]刘英杰主编.中国教育大事典.浙江教育出版社,1993版,1686页。

[2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版, 120页。

[2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版, 121页。

[3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三册.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版, 122页。

[31]闻有信,杨金梅.职业教育史.海南出版社,2000版,48-49页。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编.中国科技发展60年.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2009版,20页。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编.中国科技发展60年.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2009版,21页。

[34]李成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工作简史(1949-2004),中国人才前沿NO.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版,374页。

[35]于富增等主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史.海南出版社,2001版,20页。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编.中国科技发展60年.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科学出版社, 2009版,22页。

[37]何东昌主编.当代中国的教育.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版,489页。

[38]李成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才工作简史(1949-2004),中国人才前沿NO.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版,376页。

[39]于富增等主编.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史.海南出版社,2001版,29-39页。

[40]武衡,杨浚主编.当代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版,10页。

[41]胡维佳.中国科技规划计划与政策研究.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7版,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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