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第五章新中国成立后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演变

第五章新中国成立后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演变

时间:2022-07-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30年,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可谓曲曲折折,复杂多变,始终未能形成适合中国生产力水平发展状况的稳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遗憾的是,这些好的思想在实践中并没有形成稳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随着党的指导思想的“左”倾,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政策。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30年,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可谓曲曲折折,复杂多变,始终未能形成适合中国生产力水平发展状况的稳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本章正是通过对新中国前30年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演变过程的历史回顾,分析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发生严重失误的主要原因,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对我们当前深入理解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问题的新思路、新政策,不断探索和完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有所助益。

  一、新中国成立后30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历史轨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民主革命取得胜利,建立全国性政权以后,应当实行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采取何种经济政策?对于这个问题,党在民主革命过程中就开始了理论探讨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到新中国成立前夕,党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已相当成熟。在19499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是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国家应在经营范围、原材料供给、销售市场、技术设备、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方面,调剂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使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对于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党采取了利用和限制的政策。这一政策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就已被明确提出。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指出:

  “在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在这个时期内,一切不是于国民经济有害而是于国民经济有利的城乡资本主义成分,都应当容许其存在和发展。”他同时还指出,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对资本主义要在活动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劳动条件等方面,进行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对农村个体经济政策,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及新中国成立初期有过科学的分析与决策。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对中国农村的形势及大政方针及时地进行了分析与构想。全会指出:在新中国诞生后,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经济大约占国民经济的90%。由于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就有可能和必须谨慎地、逐步地而又积极地引导它们向着现代化和集体化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社会主义国营经济还十分弱小,由于中国经济现在还处在落后状态,因此,在今天,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的农业和手工业,就其基本形态来说,还将是分散和个体的。”全会的论述,既提出了个体农民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又充分肯定了个体经济在新中国成立后一个长时期内的地位与作用,是符合当时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可以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政策是较为正确的,这些政策在经济发展中的绩效足以说明这一点,到1952年,工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140亿元增加到343亿元,年均增长速度348%,农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326亿元,增加到484亿元,年均增长161%。

  “一五”时期是我国在所有制关系方面急剧变革的时期。在新生人民政权站稳了脚跟、国民经济得到恢复的情况下,毛泽东认为消灭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条件已经具备,由此改变了原先“让新民主主义社会充分发展”的设想,加快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步伐。19526月,毛泽东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与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自从19529月下旬以后,毛泽东多次在中央高层会议上讲到他对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思路,提出国家工业化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并举的新主张。毛泽东认为,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是一个渐变的过程,需要采取逐渐推进的社会主义改造步骤和政策,一步一步地向前过渡,争取用10年到15年或更多一点时间完成这一过渡,而不是等到10年至15年以后,才采取社会主义政策,实行向资产阶级全线进攻的突变。1953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10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12月公布的由中宣部拟定,经毛泽东审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对“总路线”作了更加准确的表述,将“基本上完成”改为“逐步实现”。但在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上述设想未能全部成为现实。由于党的指导思想发生“左”的偏向,原定从1953年起用1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结果仅用三年就基本完成,以致于留下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的“四过”问题。彻底消灭私有制经济给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很快便暴露出来。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在“三大改造”基本完成后不久已经发现并提出要解决这个问题。195612月,针对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有些地方出现的“地下工厂”、“地下商店”,毛泽东约见工商界人士谈话,在谈话中,毛泽东说:“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刘少奇也认为,对个体经济也应允许其存在,主张农民可以搞副业,可以喂鸡喂猪,甚至允许有个人的经济发展计划。周恩来在1957年国务院会议上同样指出:“工农商学兵除兵以外,每行都可以来点自由,搞一点私营的”,“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搞一点私营的,活一点有好处”。遗憾的是,这些好的思想在实践中并没有形成稳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随着党的指导思想的“左”倾,党对非公有制经济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政策。

  “大跃进”一开始,就急于消灭个体所有制。1958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继续加强对残存的私营工业、个体手工业和对小商小贩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指示》规定:对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户,不允许继续存在;对个体手工业户,要加入手工业合作社;对小商小贩,组成合作小组、合作商店或者使他们成为国营商业的代购代销人员;对某些收入过高的个体工商户,国家还要从原料、订货、税收等方面加以控制。19588月,北戴河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建立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并提出自留地“在并社中变为集体经营,零星果树仍暂归私有,过些时候再处理,股份基金等可以再拖一、二年,随着生产的发展,收入的增加和人们觉悟的提高,自然地变为公有。”从195811月第一次郑州会议起,党中央开始对“左”的经济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的国民经济调整,使非公有制经济又获得一次喘息和恢复的机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形势开始好转,给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好的契机。但是,在经济好转的同时,政治气氛却愈益紧张。自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残存的非公有制经济再次遭受毁灭性的打击。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和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一总的政治背景下,片面强调发展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轻视和削弱集体所有制经济,大搞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升级过渡”,歪曲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如《手工业三十五条》、《商业四十条》被扣上“修正主义黑货”的罪名;合作经济被诬蔑为“小生产自发势力的温床”、“旧社会的残余”。此外,农民的家庭副业也被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荒谬地认为发展家庭副业就是给资本主义“输氧供血”,于是,对农民家庭饲养的畜禽数量进行严格限制,每户只准许养12头猪,几只鸡,甚至一猪一鸡,不准养母猪,不准从事手工业生产。集市贸易在城市几乎被禁绝,在农村则处于萎缩状态,到1976年底,全国农村集市只有39227个,比1965年减少7770个,更有许多市场有集无市,上市商品很少。这些超越中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做法,致使非公有制经济几乎完全绝迹,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新中国成立后30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发生曲折失误的原因

  中国共产党及中国人民在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上,既有与科学分析相分离的直观的价值判断,也有建立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理性价值判断。对资本主义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必须以建立在科学分析基础上的理性价值判断为指导,这样才能符合人民的长远利益,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新中国建立前后,中共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等在对资本主义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对其作用作出了理性的价值判断。其最基本观点是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比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进步。这种进步性表现在对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而私人资本主义这种进步性和对生产力发展的促进作用正是落后的中国所需要的。毛泽东认为:中国人民的生产力是应该发展的,中国应该发展成为现代化的国家、丰衣足食的国家、富强的国家,这就要解放生产力,破坏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

  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他明确指出,在中国的条件下,发展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主义,不但有利于资本主义,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然而,中共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对资本主义的科学分析和正确认识,并未能稳定地坚持下去。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毛泽东对于资本主义在一定历史阶段中存在的合理性的认识发生了改变。从1953年中共中央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提纲中可以看出,党和毛泽东当时认为,私人资本主义和个体农民经济这两种私有制的存在已经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发展。晚年毛泽东对资本主义的认识更是进入误区,全国城乡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达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完全否定了资本主义在一定历史阶段存在的历史价值。

  对于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马克思、恩格斯曾作过科学的预测,论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应具有的一些基本特征。但是,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及发展水平的差异,这就要求各国共产党在本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时,必须以马克思、恩格斯所概括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特征的基本原则为指针,结合本国的历史实际和生产力发展水平,对其目标模式作出科学的探讨和精心勾画。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民主革命斗争中,对中国的国情特别是对中国的社会性质及其生产力特点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并且有了明确的认识,但是中国共产党并没有在此基础上逻辑地对将来必然建立的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面貌和特征作出科学的研究和精心构画,而是简单地认同苏联社会主义模式。虽然自苏共二十大暴露出苏联社会主义模式的若干弊端之后,毛泽东敏锐地提出“以苏为鉴”,实现对苏联模式的超越,走自己的路。然而在实践中并未触及到苏联模式的实质——所有制结构上的单一公有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上的计划体制。因此,整体看来新中国在前30年基本上未摆脱苏联模式,社会主义建设基本上是沿着这一模式进行的。既然社会主义在所有制结构上只能实行单一的公有制,那么一切非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形式都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处于被排斥和被消灭的地位。这是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及其残存形式采取严厉措施的重要依据。

  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它是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长期存在于党内的“左”倾错误密不可分的。八大以后,社会主义阵营发生了苏共二十大反斯大林事件和波匈事件,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阵营,趁机在全世界掀起一股反苏反华反共的逆流。这些事件引起了中国共产党的高度重视,仅195610月,中央常委和政治局就开了14次会议讨论此事。1956年底至1957年初,毛泽东多次谈论苏波匈问题,认为:“斯大林这把刀子,俄国人丢了”,“波兰、匈牙利出了乱子”,“匈牙利有那么多反革命,这一下子暴露出来了”,他们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对国际风浪的错误判断,加上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导致了毛泽东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错误判断。在1957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讲话中断然肯定:“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毫无疑问,这是当前我国的主要矛盾。”这是对八大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根本性改变,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失误。既然国内主要矛盾是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矛盾,那么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就成为国内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的主题。在这种“左”的政治氛围中,党在思想观念上避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弦越绷越紧。这样也就不难理解党为什么在凡是可能与资本主义有关的经济领域都采取十分严厉的措施了。

  三、新中国成立后30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反思

  回顾新中国成立后30年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深刻的的教训。在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的今天,对其进行深刻反思,显得尤为必要。

  正确认识所有制关系是作为社会主义的目的还是手段,是党制定正确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关键。所有制作为生产关系体系的核心,对于社会主义来说是属于目的范畴还是手段范畴,对这个问题的不同理解,必然导致在所有制问题上的不同主张。如果认为所有制关系属于社会主义的目的范畴,就必然会把既定的或理想的所有制关系看得至高无上,于是任何妨碍这种所有制关系的因素都要被排除,一切努力都要服从这种所有制关系,所有试图改变这种所有制关系的主张都不能允许。如果认为所有制关系属于社会主义的手段范畴,则必然会把所有制关系看成是服从目的和被选择、被检验的,从而围绕目的来选择最适当的所有制关系及其实现形式。毫无疑问,我国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之后,党是将所有制关系归属于社会主义目的来看待的,认为公有制=社会主义,私有制=资本主义,并形成思维定势,而且认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尖锐对立的,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能共生共存,不存在互相补充的关系。用这样的逻辑思维去思考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关系,必然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的范围和规模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公越好、越纯越好。不难想像,这种认识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个多么大的障碍。实践证明,颠倒所有制关系之于社会主义的目的手段定位,把所有制关系目的化,进而神圣化、僵化,给社会主义带来的损害是严重的。同时,这种错误观念的根深蒂固,也是今天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体制,实现所有制关系再造的一个严重障碍。

  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落后于生产力水平的生产关系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超前于生产力现状的生产关系也会破坏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社会停滞和倒退。我国生产力水平的实际状况,决定了与其适应的所有制结构应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因此,超越客观的物质技术条件,超越实际生产力水平,企图过早地、彻底地消灭私有制,只能是有害无益,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30年经济发展史实证明:哪个时期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都比较适当,这个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就快;哪个时期公有制经济占有的比重过大、非公有制经济占有的比重过小,这个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就慢。这可以说是适应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性现象。总结历史,可以看出,“左”的错误给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造成巨大的损失。后来,邓小平在总结这一历史教训时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七八年,我们吃亏都在‘左’”。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制定与更改,太多地受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的个人意志所左右。毛泽东心目中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模式是党制定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标准。事实上,党内(包括最高领导层)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的看法不尽一致,如果能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在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那或许是另外一种情况。1957年以后,我国政治体制上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缺乏民主。由于此时毛泽东在全党全国人民中享有崇高威望和巨大权威,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人们的独立思考,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形成了以个人决策为特征的权力结构和不能反映多方面声音的信息反馈渠道,这就很难确保用党内正常民主生活的方法来解决内部的意见分歧,而这一体制又缺乏独立的监督机制和正常的调节机能。因此,一系列重大问题的决策,基本上是以毛泽东的意见为基准的,很难出现不同的意见。可见,制度上的缺陷对党的经济政策制定的影响是不可小视的。只有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原则,才能做到科学决策。唯其如此,方能避免或减少工作中的失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