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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粮食补贴政策是如何演变的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粮食生产是弱质产业,粮食生产者和城市贫民是弱势群体,而粮食产业本身又具有公共品和正外部性的特点,所以很多国家都对粮农、低收入者和粮食生产进行补贴。为弥补国营粮食部门的亏损,政府对粮食企业给予购销差价补贴。同时,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把对消费者的补贴逐渐转变为对粮食流通部门的补贴。目前实行的粮食补贴主要有4项。

由于粮食生产是弱质产业,粮食生产者和城市贫民是弱势群体,而粮食产业本身又具有公共品和正外部性的特点,所以很多国家都对粮农、低收入者和粮食生产进行补贴。我国的粮食补贴政策始于1953年。整个政策的演变过程大致可分为6个阶段:

1953—1960年为第一阶段。这一时期,政府为控制粮源和稳定粮价,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当时产不足需的大环境下,采用行政手段进行征购和配给,实际上是对城镇居民的一种隐形补贴。

1960—1978年为第二阶段。这一时期,政府对城镇居民进行“明补”。1957—1961年的3次提价,导致粮食购销价格倒挂。政府在提高粮食销售价格的同时,给城镇职工发放粮价补贴。

1978—1990年为第三阶段。这一时期,政府在维持粮食销售价格基本稳定的同时,大幅度提高粮食收购价格。为弥补国营粮食部门的亏损,政府对粮食企业给予购销差价补贴。这种补贴实质上是对城镇居民的“暗补”。

1990—1993年为第四阶段。这一时期,政府取消价格补贴,要求粮食部门“顺价销售”。同时,国家建立粮食风险基金,把对消费者的补贴逐渐转变为对粮食流通部门的补贴。

1993—2003年为第五阶段。这一时期,政府将补贴重点放在粮食生产者和粮食流通部门上,在对粮食流通部门进行直接补贴的同时,利用保护价的形式对粮食生产者进行间接补贴。

2004年以来为第六阶段。这一时期,政府取消了农业税,并在2000—2003年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对粮食生产者进行大规模的生产和收入补贴。目前实行的粮食补贴主要有4项。一是粮食直接补贴,简称粮食直补,是为进一步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国家财政按一定的补贴标准和粮食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户直接给予的补贴。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为151亿元。二是农资综合补贴。2015年1月,中央财政向地方预拨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三是良种补贴。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四是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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