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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对外贸易发展的条件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古代历史上,除了受到交通与通信条件的限制外,封闭的政治体制和自给自足的经济也抑制了开拓海外市场的动力和对外贸易的规模。贸易重心也相应南移,进口商品的主要消费市场与沿海地区贸易港口更加接近。随着宋王朝与北方、西北少数民族政权对立加深,西夏控制下的陆上丝绸之路逐渐萎缩,海上贸易因此而成为最主要的对外贸易线路。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除了受到交通与通信条件的限制外,封闭的政治体制和自给自足的经济也抑制了开拓海外市场的动力和对外贸易的规模。到了宋朝,不仅农业、手工业、商业等各个领域发展都引人瞩目,特别是宋朝商业被誉为中国历史上发生的第一次“商业革命”,而且特殊的外部政治环境也对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产生了一定冲击,客观上对发展对外贸易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

一、经济重心的南移

中国地域广阔,地理条件、资源分布千差万别,古代南北方的经济差距由来已久。由于中国文明首先在北方的中原地区发祥,汉代以前中国的政治经济中心一直在北方,但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南方经济也开始加快发展。实际上,到隋朝时,南北方经济实力已旗鼓相当。到了唐后期,已经开始呈现出经济中心南移的趋势,江南、华南地区迅速得到开发。宋代以后,经济重心南移的格局进一步得到巩固,特别是南宋朝廷南迁后,政治中心的南移更加剧了这一趋势。南方农业生产快速发展,既提供了更多用于交换的品种多样的富余农产品和用于手工业生产的原材料,也解放出更多劳动力从事非农业生产,从而带动了手工业和商业的进步,促进了商品化程度不断扩大。贸易重心也相应南移,进口商品的主要消费市场与沿海地区贸易港口更加接近。南方就此逐渐成为重要的出口供货地、进口商品加工地和消费市场。

随着宋王朝与北方、西北少数民族政权对立加深,西夏控制下的陆上丝绸之路逐渐萎缩,海上贸易因此而成为最主要的对外贸易线路。尽管北方边境还设立有多个榷场,与辽、夏、金开展边境贸易并未完全中断,但时战时和的不稳定关系令榷场的废置也是反复无常,并且出于对国家安全的考虑,禁榷物品涵盖广泛,限制了陆上贸易往来。相反,宋朝的海上贸易往来大大盛于前朝,不仅海上线路拓展,而且贸易范围扩大。宋朝与一海之隔的高丽通过明州港频繁往来,在广州、泉州与南洋诸国进行海外贸易,西南的四川和广西也经由广南西路的多个港口开展海外贸易。

二、宋代沿海经济的发展

(一)城镇与市民阶层的产生与壮大

宋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经济、文化、教育与科技最繁荣的时代,人口也不断增加。中国古代人口统计以户为单位。宋初太宗年间,全国约有65万户,此后人口呈现出迅速增长的态势。据《元丰九域志》记载,元丰(公元1078—1085年)年间,全国超过1 600万户。元祐三年(公元1088年),全国共有18 289 335户。[1]按每户5口计算,加上未入户的少数民族人口,北宋末年宋朝最盛时人口已经过亿。

宋朝也是中国古代城市和镇市兴旺发达的时期,城镇星罗棋布,以经济功能分,可分为商业型城市、手工业型城市、工商型城市、对外贸易型城市等。宋朝的城镇按行政建制分为首都、路城、府州城、县城、镇、市六级,总计多达3 000个,城镇总人口比例在10%以上,南方经济较发达,城市人口比例更达到20%以上。其中,开封、杭州等6个城市人口超过20万户,10万户以上的城市由唐代的十几个增加到北宋末年的52个。作为基层行政中心的县城遍布全国,有1 000余个,基层经济中心镇市则有1 800多个。[2]人口增加、城市人口比例提高,使宋朝得以成为中国社会市民阶级正式产生的年代,大批手工业者、商人、小业主构成了宋朝的中产阶级。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国家承平岁久,兼并之家,徭役不及,坐取厚利。京城资产百万者至多,十万而上,比比皆是。”由于市民阶级的发展壮大,消费能力提高,商品经济繁荣。

(二)农业的巨大发展

北宋实行自由放任的土地政策,支持和鼓励土地私有制度的发展,鼓励垦荒,放任土地自由买卖。乾德四年(公元966年)太祖诏令“有能广植桑枣、开垦荒田者,并只纳旧租,永不通检”。[3]至道元年(公元995年)太宗进一步诏令“许民请佃,便为永业,仍免三年租调,三年后输税十之三”。[4]农民垦荒积极性大增,垦田面积迅速增长。据统计,太宗至道二年(公元996年)到真宗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25年间垦田面积增加了近68%。[5]“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趋势,使得土地能够集约化经营,耕地面积扩大,生产效率提高。加之朝廷兴修水利、推广农业技术,农业有了巨大发展,特别是江南、两浙、荆湖、广南、福建地区,粮食产量成倍增长。即使到了南宋,大规模土地兼并、苛捐杂税、官府克扣抑制了农民垦田积极性和农业发展,但“犹席东南地产之饶,足以裕国”。[6]

北宋粮食产量大幅增加,在保证自给自足的同时,还能够大量输出海外,同时也腾出更多耕地,使得经济作物的普遍种植成为可能,蚕桑、棉花、茶、麻、糖、果、菜、药等经济作物大量种植。“耕桑之外,令益树杂木蔬果,孳畜羊犬鸡豚。”[7]除了提供了更多可供大众消费的农产品外,农产品的商品化也进一步推动了手工业的发展,从而提供更多的贸易商品。

1.粮食

北宋建立后,南北方交通障碍逐步消除,各地方得以交流农作物品种、农业专用器具和农耕技术。江南、两浙、岭南、福建等地开始种植小麦,北方则向南方学习种植水稻的技术。宋朝“岁赋之物,其类有四:曰谷,曰帛,曰金、铁,曰物产是也”,其中“谷之品七:一曰粟,二曰稻,三曰麦,四曰黍,五曰穄,六曰菽,七曰杂子”。[8]可见当时粮食作物品种之丰富。南方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也逐步向其他地区推广。南北方交流调剂了品种,增加了复种面积,为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粮食产量提供了可能。在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两浙路、成都府路、福建路等地区,粮食亩产一般已稳定在2~3石。到南宋时,以太湖流域为中心的两浙地区,亩产可达到6~7石,前所未有。[9]

2.丝麻棉

丝和麻是中国传统纺织手工业的主要原料。宋以前,桑蚕主要产于北方的河北东路、河北西路、京东路以及成都府路。到了宋朝,手工业的发展使桑蚕收益愈加丰厚,更兼桑蚕生产受到朝廷重视和支持,因此发展迅速。两浙路等具备生产条件的东南地区后来居上,成为主要产地,且生产的专业化和商业化更为明显。

麻是除丝以外的另一种主要纺织纤维,苎麻生产虽不如桑蚕丝重要,但宋朝时也比前朝有了扩大和发展,各地广泛种植,其中尤以广南西路(今广西、雷州半岛和海南岛一带)为主产地。由于地处偏僻,贸易不便,售价较低,种麻织布收益不高。为鼓励苎麻生产,北宋朝廷采取了提高收购价以及“春给以钱而秋令纳布”的“和买”方式等措施。

除传统的丝麻外,宋朝的棉花种植地域开始扩散,由原来海南岛局部种植向两广、福建乃至江浙地区发展。到南宋中后期,棉纺织品已成为江南东路、江南西路、两浙路的著名农产品。宋代植棉业和棉纺织业的发展,在我国纺织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3.茶

茶是中国古代传统的经济作物,宋朝时已成为不可或缺的日用消费品,并成为朝廷专营产品,实行榷茶制度,由朝廷垄断茶的收购和销售价格,是朝廷岁入的重要来源。茶的种植在南方各地非常普遍,种植面积、产量、质量均有提高。北宋时,仅江南、两浙、荆湖、福建等地每年输送给专卖机构的茶叶就达数千万斤以上。“总为岁课江南千二十七万余斤,两浙百二十七万九千余斤,荆湖二百四十七万余斤,福建三十九万三千余斤,悉送六榷务鬻之。”[10]

(三)手工业的迅速发展

农业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相当一部分人力从农业中分离出来,转而从事手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分工。另一方面为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宋朝是中国古代手工业迅速发展的时期。制造技术、品种、产量、经营方式都比以往有明显进步。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中的三项(指南针、印刷术火药)都是在宋朝开始广泛应用,推动了海船建造和航海业、印刷业的发展。其他如纺织、矿冶等各种加工技术的改进,促进了各类手工业产品的开发和产量的增加。手工作坊、专业工匠大量涌现,许多地方发展了独具特色的品种,出现了一些以专门生产某种工业产品而闻名的城市。纺织品、瓷器、日用器皿等商品的大批量生产,也使大规模海外贸易成为可能,贸易商品也从奢侈品为主向大众消费品为主过渡。

1.纺织业

北宋时期就有大量官营和私营的纺织作坊,农村妇女也多从事纺织,丝、麻、棉织物数量和品种都有增加。宋朝以前,丝织业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北宋以后南方逐渐超过北方,两浙、四川成为丝织业中心,整个沿海地区的丝织业都很发达,丝绸产品种类多、产量大。各地发展了许多著名的丝织品。印染技术提高,有专门从事印染的染坊,独立于纺织作坊。

2.制瓷业

宋朝瓷器业集前代之大成,全国从北到南,名窑遍布,河北曲阳定窑、河南汝州汝窑禹州的钧窑、开封官窑、浙江龙泉哥弟窑、江西景德镇景德窑、福建建阳建窑七大名窑不仅知名度高,而且各有特点。此外还有分布在各地的许多大小瓷窑,不仅有专供皇宫贵族的高级瓷器,还生产了大量一般日用瓷器,供普通民众消费。南方瓷器还大量出口海外。

3.矿冶业

宋朝采矿业以金、银、铜、铅、锡、铁、煤为主,用于生产奢侈品、铜钱、兵器和农具铸造、燃料。北宋初年,全国共有201处矿冶,北宋后期增加到271处。皇祐年间(公元1049—1053年),金、银、铜、铅、锡、铁年产量分别达到15 095两、219 829两、5 100 834斤、98 151斤、330 695斤、7 124万斤。铜、铅、锡年产量在神宗年间(公元1067—1084年)达到最高纪录,分别为1 400多万斤、919万斤和232万斤。[11]矿冶业的发达,是铸造业和造船业的基础,也得以令所铸兵器、器具、铜钱大量输往海外。

4.兵器制造

北宋朝廷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兵器制造,以开封的兵器作坊规模最大,生产品种繁多。北宋初年每年可制造铁甲3万余、弓弩千余万。宋朝火器制造技术发展迅速,已可生产用于战争的火器。南宋高宗时,兵器制造全由官府严格控制,设立了御前军器所,管理兵器制造。工匠分军匠、民匠两种,宋孝宗备战时,最多曾役使工匠5 700多人。

5.造纸印刷

宋朝民间造纸业发展很快,各地因造纸原料和技术的不同,生产品种繁多,一般都达到薄、软、轻、韧、细的水准。所造纸张不仅用于书画、印刷,坚韧厚实的还可用于制造衣、被、帐等御寒用品。由于造纸业的发达和印刷术的普及,宋朝的官府和民间都大量印制书籍,多集中在开封、四川、杭州、福建。纸张、书籍都有大量出口。

三、造船、航海技术的提高

宋朝发达的造船业和航运业也是海外贸易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水路交通是宋朝重要的交通方式,以长江、运河(贯通黄河、淮河、长江)和汴水(连接汴京和运河)为主。因此船舶成为必不可少的运输工具。为了支持运输业的发展,朝廷设立了专门机构“造船务”管理战船和漕船的建造,商船、游船则主要由民间作坊打造。当时,两浙、江西、荆湖、福建等地是主要的造船中心。内河航运中最大的船只“万石船”可载漕粮数百吨。民用海船称为“客舟”,具有抛泊、驾驶、起碇、转帆、测深等设备,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海船,往来中国的中外商人大多乘用“客舟”。北宋后期神宗元丰元年,朝廷在明州建造出了更大的海船“神舟”,相当于“客舟”的3倍。[12]“神舟”载重可达10 000~12 000石(500~600吨),同时还可搭载500~600人。“客舟”可载重2 000~4 000石(100~200吨),并搭载200~300人。1974年夏天在泉州湾发掘出一艘宋朝远洋木造货船,长达34米、宽11米、型深4米,排水量近400吨,载重量200吨。船上发现2 000多公斤的香料药物,还发现有木牌木签、铜钱铁钱、航海量天尺、几十件各地精美陶瓷器。“诸州岁造运船,至道末三千二百三十七艘,天禧末减四百二十一。”[13]这还仅仅是官造船只,民间造船数量更多。

唐朝末年,朝廷统治曾经一度经历衰落过程,中国随之丧失了控制通过中亚地区路段的能力,陆上丝绸之路逐渐被海上贸易代替。航海业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到宋朝时海商已积累了丰富的海洋知识,并通过改良海船、改进航海技术,大大提高了海运速度和载货量。例如,北宋时期将指南针应用于航海,使得跨洋航行成为可能,相对于沿岸近海航行来说是一个巨大飞跃,是航海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事件。到了南宋时期,指南针已成为中国海船普遍的导航手段。《诸蕃志》记载:“渺茫无际,天水一色,舟舶来往,唯以指南针为则,昼夜导视惟谨,毫厘之差,生死系矣。”[14]有了大规模的中国商品、先进的中国海船和大批中国商人水手,中国从此逐渐替代阿拉伯商人,成为东亚海上贸易的主导。

四、商品经济的发展

在农业和手工业发展的基础上,由于朝廷的政策相对宽松,宋朝的商业发展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称得上是中国封建社会商业的成熟形态,宋朝的对外贸易也因此而达到了中国古代贸易的鼎盛时期。

(一)鼓励商业发展的政策

宋朝一改前朝重农抑商的思想,农商并重的观念深入人心,重视发展经济,减少对商业的限制。

宋朝初年,朝野上下普遍热衷于求富之道。朝廷为获取更大财政利益,研究施行了专卖法,如盐法、酒法、茶法等法令,成为中国古代经济立法最为活跃的一个时期。这些商业法令客观上规范了国家与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顺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规律,使得商贸发展更为迅猛,商业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提高。自唐朝开始建立的商税制度到了宋朝进一步规范,从中央到地方,逐渐形成了一整套完备、严密的商税制度和机构。《文献通考·征榷一》记载太祖诏令:“榜商税则例于务门,无得擅改更增损及创收。”太宗淳化五年(公元994年)颁布的一道诏令更加明确、具体而规范:“自今除商旅货币外,其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并不得收其算。当算之物,令有司件析,颁行天下,揭于板榜,置官宇之屋壁以遵守焉。”[15]

表面上看,商税的制度化、规范化是国家强行分割商业利润,而实质上透露了国家承认和保护私营商业的信息,即只要照章纳税,商人就可以合法经营、自由兴贩。其政策结果是,打破了以往各地对商品流通设置的障碍,便利了商品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推动了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

(二)发达的市场网络

宋朝城市格局发生变化,商业区与居住区界限逐渐消失,镇市大量兴起,城镇市场功能延伸和扩大,不再只是服务于城市中的居民日常生活,还有货物集散功能。城市功能也不再局限于政治中心和行政中心,而是政治、经济并重。北宋京城开封和南宋京城临安(今杭州)都是全国性的重要商业城市,许多中小城市也发展为地区性经济中心。商业的繁荣反过来又推动了城市手工业发展,城市周围农村则为手工业提供原料,形成了农工商业的良性互动,并由此衍生出不同功能的城市群落:水陆交通要道上的商业型城市,例如长江沿岸的鄂州(今湖北武昌)、真州(今江苏仪征),运河沿岸的扬州等;独特的手工业集聚的手工业型城市,例如印刷业中心汴京、福建建阳,造船基地虔州(今江西赣州)、吉州(今江西吉安)、温州,冶铁中心邢台、彭城(今江苏徐州)等,以及星罗棋布的陶瓷产地;手工业与商业兼而有之的工商型城市,例如临安府(今杭州)、江宁府(今南京)、平江府(苏州)、扬州、湖州等;此外,还有沿海对外贸易港口城市,例如泉州、广州、明州。

(三)大商人的产生和商业资本的积累

宋朝的社会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早期的雇佣关系。由于土地私有制度进一步发展,宋朝农村以地主经济取代了原有的庄园经济,地主与佃户不再是人身依附关系。与此同时,根据宋朝的户籍制度,只要正式编户、承担国家徭役,即可获得人身自由。因此,一方面,严重的土地兼并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创造出部分自由劳动力,为宋朝雇工的大量形成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产生了大批农业(主要是经济作物)和手工业的专业经营者。这些专业经营者雇佣劳动力,从事面向市场的商品生产,促进了商业的繁荣,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大商人。

宋代社会的商人势力较前朝有所壮大,轻商的传统观念也有所削弱,大商人已有相当高的社会地位。这促使宋朝各个阶层——包括商人,也包括官僚、地主、士人、农民、手工业者都被直接卷入了商品经济中。一些商人将商品交换得来的货币转化为资本,投入生产。宋朝的商业资本迅速雄厚起来,并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资本汇聚。同时,频繁的商业活动引起对信贷活动和通货的需求,高利贷资本也随之迅速膨胀起来。

(四)金融货币

宋朝是中国古代货币经济全面发展时期,金属货币地位得到完全恢复。北宋货币以铜钱为主,铁钱作为辅币,而金银除了在岭南地区外,基本上是财富收藏手段,很少用于流通。由于铜钱中含铜价值超过铜钱面值,大量铜钱被富裕人家贮藏起来、改铸或流向朝廷统治区域之外甚至海外,因此宋朝经常出现“钱荒”。

北宋时期还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以适应商业活动中对货币轻便、易携带的要求。交子在10世纪末真宗年间出现,在成都商人之间使用,后朝廷批准由官办的交子务发放。此后陆续还出现了券引、“关子”、“会子”等纸币。到了南宋时期,各地广泛发行和使用货币,与金属货币同时流通,导致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加剧了社会动荡、经济崩溃和政权衰落。

五、宋朝与对外贸易发展有关的经济思想

重视经济的思想一直贯穿于宋朝,这是宋朝经济贸易得以发展到中国古代一个高峰期的重要前提。宋太祖赵匡胤就曾鼓励官员“多积金,市田宅以遗子孙,歌儿舞女以享天年”。宋太宗也“令两制议政丰之术以闻”。神宗在位时“尤先理财”,“政事之先,理财为急”。中国古代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以朝贡贸易和官营贸易为主。到了宋朝,政治、经济、军事、外交各方面环境的变化,使得政府有了鼓励民间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推动了私商贸易的繁荣发展,成为海外贸易的主流。

宋朝建国不久就面临财政危机,冗官、冗兵、冗费十分严重。两宋朝廷长期与西夏、辽、金军事对峙,大笔战争经费和每年巨额纳贡赔款,令财政十分拮据。北宋中期财政状况开始不断恶化,旨在挽救财政危机的主张不断出现,朝廷也多次实施新政或变法,试图从开源与节流两方面改善财政状况,其中王安石变法加强对商业贸易的控制,重新分配商业利益。到了南宋,浙东事功派则站在商人立场,反对重农抑商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宋朝在鼓励海上贸易的同时,也保持着对海上贸易的控制,最主要目的就是要增加财政收入,以获取海上贸易之利。

从北宋到南宋,无论什么学派、如何改革,对外贸易收入越来越成为宋朝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这一点朝野上下均无可否认。因此宋朝从最初就秉承对外开放的经济思想。

宋太宗时(公元976—996年),积极推动市舶贸易。“雍熙中,遣内侍八人赍敕书金帛,分四路招致海南诸蕃。”[16]宋神宗时(公元1067—1084年),于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颁布实施《市易法》,在边境和重要城市设立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场上滞销货物,以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平抑物价。《市易法》因遭到利益派别的反对,于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后陆续废止。在《市易法》实施期间,中央政府也继续支持外贸,鼓励民间贸易,减少市易务对外贸的干扰。“时广州市舶亏岁课二十万缗,或以为市易司扰之,故海商不至,令提举司究诘以闻。既而市易务吕邈入舶司阑取蕃商物,诏提举司劾之。”[17]到了南宋,朝廷更加重视和鼓励对外贸易,甚至将外贸收入当做官员考核指标。宋高宗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诸市舶纲首能招诱舶舟、抽解物货、累价及五万贯十万贯者,补官有差。”[18]在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的上谕中说:“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19]绍兴十六年(公元1146年)又在上谕中说:“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20]

在大力鼓励海外贸易的思想指导下,宋朝建立了完备的贸易管理制度,设立了专门机构市舶司负责海外贸易的管理和征税,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海外贸易发展的措施,这一切极大地促进了海外贸易的发展。

海外贸易也的确为宋朝政权带来了丰厚的收入。北宋初,天下岁入1 600万缗,市舶之利可得30~50万缗,占全国岁入的2%~3%。朝廷南迁后,财政更加困窘,岁入不满千万。绍兴二十九年(公元1159年),仅闽浙广“三舶司岁抽及和买约可得二百万缗”,[21]是北宋时的两倍,占当时朝廷财政收入的1/5,可见朝廷对市舶之利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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