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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时期银钱业的继续发展和票号的没落

时间:2022-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北洋政府时期银钱业的继续发展和票号的没落_中国近代经济史(下)三、北洋政府时期银钱业的继续发展和票号的没落进入民国,华资银行的设立产生了一个飞跃。表66是该时期各年华资银行的设立情况。其中2家资本额不详。资料来源:根据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附录编制。如果不计中、交两行,上海华资银行业的资力,在全国华资银行业中占有很高比例,而事实上中、交两行的经营重心也有一个由北向南的转移趋势。

三、北洋政府时期银钱业的继续发展和票号的没落

进入民国,华资银行的设立产生了一个飞跃。从1912~1927年15年间新设银行达304家,为上一阶段设立银行数的10倍。表66是该时期各年华资银行的设立情况。

表66 华资银行设立概况

资料来源:根据杜恂诚《民族资本主义与旧中国政府,1840~1937》附录编制

从表66可以看出,1912年是官办银行设立最多的年份,而1919~1923年则是商办银行设立最兴旺的时期,1912年一年之内新设银行达24家,占总数7.9%,而1919~1923年的5年中,共设立了143家,占总数的57.9%,5年创办实收资本共5916.8万元,占1912~1927年新设商办银行创办实收资本总额的53.5%(尚未计此5年内11家创办资本额不详的银行)。1912年新设银行的激增是否与国内政局的变化有关,值得研究,而1919~1923年的兴旺,则显然与欧战后期国内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着密切的联系。

这304家新设银行的平均创办资本为58.1万元,规模不大。创办资本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大银行总共才新设18家,100万~200万元的银行也只新设29家。可见大多数新设银行都是中小型银行。另据统计,实收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银行,1915年实存数占同期实存银行总家数的66.1%,而实收资本数则仅占总资本的15.7%;1925年这两个比例分别为59.5%和14%。而资本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大型银行,1915年实存数只有3家,仅占实存总家数的5.6%,1925年增加到16家,占总家数的10.1%,而它们的实收资本额,1915年为50.1%,1925年为54.6%。(57)小银行在家数上占大头,而在实收资本上仅占小头;大银行则正好相反,家数上占小头,实收资本上占大头。可见在华资银行中占主导地位的,就是为数不多的大银行。

表67 华资银行开设、停业和实存家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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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1918~1920年和1921~1925年的停业银行数,因资料不全,故未分年统计。

资料来源:唐传泗、黄汉民:《试论1927年以前的中国银行业》。

1912~1927年间新设银行颇多,而停歇者也不少,这同辛亥革命前的情况有相似之处,当然停歇的原因有所不同。

实存的银行大约仅为新设银行总数的一半左右。凡是以投机为经营主旨的银行,大抵寿命不长。一些发展较好的银行,无一不是脚踏实地、稳扎稳打的银行。当然,这也只是相对而言的,能够长期生存下来的银行也并非完全不涉足投机。例如聚兴诚银行,在放款出路不畅时,常常做一些花纱和公债投机买卖。(58)以下是1918年和1926年主要华资银行的资本、存放款等情况的统计。分见表68和表69。

表68 1918年14家主要华资银行概况

注:原表单位为元,现以四舍五入法,改单位为千元。

资料来源:《银行周报》3卷29号, 1919年8月12日。

表69 1926年25家主要华资银行概况

注:原统计单位为元,现以四舍五入法改单位为千元。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经济研究室:《中国重要银行最近十年营业概况研究》,1933年版,第303页。该统计将四行储蓄会也包括在内。

统计数字显示:14家主要华资银行的实收资本额总共才3000多万元,加上公积,也只4000余万元。这14家银行总的放款额高于总的存款额,这是由交通、中国通商和四明3家银行的存放款逆差所造成的,其他银行的统计数字都显示存款额高于放款额。

就1926年同1918年相比,主要华资银行的总实力已有数倍的增长。以实收资本、公积和存款三项合计,1926年主要华资银行的总实力是1918年主要华资银行总实力的3.5倍。1918年时的各主要华资银行,到了1926年时,也都分别有颇为可观的扩展。

这时的华资银行,已有同外资银行和钱庄相抗衡的实力。这在统计中能得到清楚的显示(见表70)。

表70 中外银行和钱庄资力的比较(59)

原注:①资力包括实收资本、公积金、盈利滚存、存款和发行兑换券之和。②资力估计,大多数主要银行根据各该行当年资产负债表计算,一部分中型银行因缺乏资产负债表,系根据实收资本数参照其他银行资力对实收资本的比例数推算。外商银行以外币计的,按当年实际汇率计算,在中国部分的比重,以日人调查的1936年实际比重为标准。③本国银行的其他156家中包括省地方银行在内。因资料不足,未剔出。

资料来源:唐传泗、黄汉民:《试论1927年以前的中国银行业》。

华资银行的实收资本和公积金占37.5%,资力占40.8%,都超过了1/3,已成“一方诸侯”,而与外国银行和钱庄成鼎足之势。当然,所谓鼎足,不是绝对平均,在许多方面,外资银行的优势仍是明显的。

表71 1927年底有营业报告可稽各华资银行之实收资本与营业资力比

原注:第一类银行:总行设在上海,而在外埠未设分行。第二类银行:总行设在上海,并在外埠设有分行。第三类银行:外埠银行在上海所设之分行。

资料来源:杨荫溥:《杨著中国金融论》,第74~75页。

华资银行业有两个中心:一个是北京,另一个是上海。前者为财政金融中心,后者为商业金融中心。这两个中心好像是“椭圆形的两个焦点”,(60)华资银行业发展得特别快。1912~1927年,总行设在京津地区的新设银行共有69家,而总行设在上海的新设银行共有55家,还不包括设在上海周围的松江、嘉定地区的银行在内。(61)据调查统计,1920年时上海的华资银行总资力总计在2亿元左右,(62)1925年则达到2.7亿元左右。(63)1925年的估计并不完整,因而是偏低的。

如果不计中、交两行,上海华资银行业的资力,在全国华资银行业中占有很高比例,而事实上中、交两行的经营重心也有一个由北向南的转移趋势。到1920年时,中、交两行的“分行合计有180余所,但其营业重心,实在沪滨”。(64)几乎所有重要的华资银行,即使早期将总行设在京津地区的,也无一不把上海作为其最重的经营场所,到了后来,基本上都先后把总行迁到上海。

金融业的集中相呼应的,是上海的银存激增现象。1917年上海银存最高2573万两,最低1635万两,而1925年最高达6210万两,最低达4745万两。而华商银行和钱庄的银存从1917年7月7日的336万两增至1925年2月14日的3238万两,后者超过了外商银行。(65)银存的增加同时局的动乱也有很大的关系。原来上海向以高利著称,现在由于存款激增,短期借款,二厘至三厘五就能借到。(66)

银行业的地区分布,除了政治因素外,同工商业状况、交通状况等密切相关。拿四川来说,1914年即有聚兴诚银行的设立,但其经营却十分艰难。聚兴诚银行是由聚兴诚商号改组而成的,并且不像其他重要银行那样都是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它是一家股份两合公司,“纯未脱商号性质,是以频年以来迭生问题,而人心之涣散,业务之停阻,弊病之丛积,遂酝酿于不知不觉之中”。(67)聚兴诚主要业主杨氏家族决定以富有眼光的杨粲三(培英)替换杨希仲担任总经理,着手加以整顿。杨粲三在整顿过程中,深切感到除了内部管理等问题外,地理位置对于银行业务的重要性和聚兴诚总行所处地域的不利,“川境交通闭锢,无同业之竞争,行员囿于识见,乏进取之精神”。(68)四川交通不畅,总行与汉、沪等分行“遇有互商事件”,函使往返“最短期间亦在一月以上”,“若夫冬春间水浅轮停,恐为时不止一月以上者”。由于联络不便,总行难以号令,分行又恐越权,因而在生意上常常痛失良机。(69)该行“往来槭件素依班期寄发,又立副号信以补正信之不逮”,但因班期常常延误,以致“各行所做即期汇款,往往收款人已持信票来兑,而我咨根报单未到,致收款人感不能即时兑现之苦,而受理行亦有唇敝舌焦之艰”。(70)因此,杨粲三力主将总行迁至交通枢纽汉口。(71)交通不发达地区的银行业难以发达,由此可见一斑。

我们说北洋政府时期的华资银行业有较大的发展,并不是否定北洋军阀政治的腐败对于中国金融业有着非常消极的影响。事实是,这种消极影响始终存在着。只是由于作为金融中心的上海及其他一些重要的金融城市有一种摆脱军阀控制的倾向,并愈来愈见实效,才使华资银行业不致为政治的腐败所窒息。大家都很熟悉的1916年和1921年两次挤兑大风潮,从根本上说,都是由军阀政治的腐败和财政问题激起的,险些对华资银行业造成致命的打击。在1916年风潮中,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等拒受北京政府的停兑令,才挽狂澜于即倒,维护了中行的信誉,也维护了华资银行业。

在军阀势力所及的范围内,特别是在内地,金融紊乱的状况一以贯之,北洋初期的情形与北洋后期的情形几乎没有什么两样。这同少数中心城市的金融发展和金融秩序形成鲜明的对照。下面挑几个有具体材料的省份看一看:

1914年,江西地方长官“对于金融一事,不第不设法恢复,且复加发纸币,又复滥用无度,日向民国银行挪垫款项,以为饮鸩止渴之计”。江西民国银行监理官被逼无奈,只得向财政部币制局呼吁:“赣省金融紧迫,市面恐慌,恳请急行设法补救,以弭后患。”(72)

民国初年,湖南省地方当局滥发纸币,到1914年初止,湖南银行等3家地方官办银行共发行银行纸币900余万两,“均绝不兑现”,而“各银行准备现款合计不过10余万”,加上市面流通的500余万串不兑换纸币和限制兑现的银元、铜元纸币,造成湖南省严重的通货膨胀局面。(73)湖南省地方军阀将湖南银行视为其军政费用开支的出纳机关,“全仰给于银行”,“滥用之款尤多”。(74)而湖南银行总经理刘昌宪又“任用私人,串通钱店,朋比为奸”,垄断金融,买空卖空,私人赚取巨额汇水。(75)汤芗铭整饬湖南金融,好景只维持一二年,“至民国五六年,南北两军往来数次兵灾以后,民生凋敝,各行贸易萧条,而湖南银行票币已滥发至七千余万”。(76)

民国初年,贵州迭遭军匪肆虐,贵州省银行的存款和银根被军队抽尽,所收各项税款又“尽为附近军队借支,卒至该行底全无着,愈无法准备兑现,纸币价格日见低落”,1913~1914年,“纸币每元不敌实银三钱”。(77)

民初新疆军费“百凡滥用,毫无限制”,新疆全省岁入不过160余万两,而伊犁一处的军费支出竟达一百数十万两之多。新疆军阀只能靠滥发纸币来维持。1913年秋间,“伊票每两仅换纹银叁钱有奇,以致百物昂贵,民不聊生,而外商则以贱价收买伊币,以为垄断之计”。(78)为此,迪化杨增新还给袁世凯发了密电,要求北京政府设法解决。(79)自己被财政问题弄得焦头烂额的袁世凯又能为稳定新疆金融开出什么良方来呢?

其他各省也大同小异。陕西“财政奇绌,金融窘滞,旧发秦丰银行银票360余万两,市价跌落不及四成”。(80)东三省“纸币滥发”,币制混乱,与关内币制又有不同。(81)

以上大抵是1914年前后的情况,那时袁世凯的权力还比较集中。到了后来,地方军阀对各地金融的破坏愈演愈烈。1920年,湖北主客各军皆“以库券强商铺兑现”,这类库券“纷拥而来,既无止数,又无止期”,商民既得罪不起军队,又不甘毁家输财,只好将商店、企业关门落锁,以求平安。(82)1926年江西地方军阀“发行公债,滥发纸币,吸收赣省精华殆尽”,增发的地方库券和纸币达1900多万元,甚至将破获的伪钞,加盖“赣省银行”四字,依然发出通用,“创纸币界未有之奇闻”。而江西当权者与江西银行的主管沆瀣一气,上下其手,操纵金融,中饱私囊。(83)地方官办的赣省银行和江西银行合并后,共亏欠江西商界1900余万元,主要是因“官厅借欠该行1400余万元”,该行“转欠于市面之所致”,而“一般奸商又利用时机,为买空卖空之举,是故金融紊乱,一至于此”。(84)山西阎锡山为了军阀战争的需要,把山西省银行作为他70万军队的筹饷机关,滥发晋钞,给山西人民造成了敲骨吸髓的灾难。(85)1926年河南金融“大糟特糟”,“省钞不能行使”,“铜元票亦等于废纸”,贫民家庭“均有每日谋一粥而不可得之势”,开封有万余贫妇大闹督署,郑州也有“老婆队大闹衙门”。(86)同年广西军阀为“扩充实力”,滥发纸币一千数百万元。(87)东三省则“现金缺乏,纸币落价,物价腾贵,实为三省财政与金融疾患潜伏期末段之现象”。(88)

军阀政治甚至对两个金融中心——北京和上海——也有影响。如1924年初,北京的银行因过去放款给政府,一直得不到偿还,而陷入难以名状的窘境,有的银行竟然3个多月不给行员发薪。(89)1925年因“时局多故,商业不振”,上海的银钱两业“身当其冲,颇难支持”。(90)军阀战争造成了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的严重收缩,对华资银行业的发展十分不利。

所以,在北洋时期,华资银行业既有相当的发展,又发展不足。这种发展,是在摆脱军阀政治控制的条件下取得的,但是军阀政治对银行业毕竟还是有一定影响,加上其他社会条件,又使华资银行业发展的后劲不继。

随着本国银行的增设,银行业的同业公会也组织起来了。上海银行公会始于1915年春,是由中国、交通、浙江兴业、浙江实业、上海商业储蓄、盐业、中孚等7家银行发起,每日中午,各行要员聚餐一次,讨论业务。1918年上海银行公会正式成立,会员银行有十几家。(91)北京、天津、汉口等本国银行比较集中的大城市,也都陆续成立了银行公会。1921年各地银行公会联合成立了全国银行公会。(92)1922年,各地银行公会会员计有上海21家、北京22家、天津19家、汉口11家、杭州7家、南京7家、蚌埠5家、济南9家。(93)

1912~1927年,钱业在银行业发展的同时仍然继续发展。

民国初年因受前述“橡皮风潮”的影响,加上政局动荡不稳,钱业活动一度呈萎缩状态。在上海,1910年橡皮风潮前共有钱庄132家,“此中多数不甚可靠”,到1913年,上海钱庄“为洋商所信用而其庄票得以通行者仅剩18家左右”。(94)1913年在汉口,外国银行拒收庄票,使华商贸易和钱庄活动都大受影响,“华人贸易全恃期票往来,现在已开之庄号,资本短缺,故支付之间不能活动”。(95)但这种钱业不景气的现象是由贸易活动受阻引起的。一旦贸易恢复,钱庄也因其在贸易中所处的关键地位而重新发展起来(见表72)。

表72 中国钱业的家数、资本和资力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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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第九次农商统计表》,(1924年6月),第408~413页的数字整理计算。

北洋时期,上海的钱庄有比中国平均水平更为显著的发展。这从表73中历年新设、实存的钱庄和资本的增长情况中看得出来。

表73 上海钱庄历年新设、歇业、实存家数及资本额

资料来源:《上海钱庄史料》,第188~191、260~262页。

1917年《银行周报》说:上海钱业呈兴旺景象,“获利之多为各业之冠,统计全市各庄,共有余利约计规元银150万两”。(96)是年上海钱庄增至49家,1920年为71家,1926年达87家;以资本来看,1912年上海全市钱庄资本总额还不到150万元,平均每家仅5.3万元,1920年资本总额增至776.8万元,平均每家10.9万元,1926年资本总额更增至1875.7万元,平均每家约21.6万元。(97)1922年,上海南北市汇划庄和未入园各庄盈利总额达310.5万两,合434.7万元。而同年上海11家华资银行的盈利总额为595.4万元。(98)尽管有关银行的统计并不完整,但粗略比较,钱庄的实力还是相当可观的。

上海的钱庄以规模可分三类:①汇划庄,即头等钱庄。这类钱庄资本雄厚,所谓“汇划”,系指可相互往来及交换票据。②挑打庄,即二等钱庄。其资本较头等薄弱,所有票据须单独自行取赎,此种手续,俗称“挑打”。③零兑庄,即三等钱庄。这类小钱庄的营业范围只是兑换钱币,不能以其票据介入金融市场。

除了上述分类外,钱庄尚有大同行与小同行,及入园与未入园等多种分别。(99)

钱庄的内部管理分为四房:即经管账目的账房、经管现银和银票的银房、经管铜元及小银币的钱房和经管往来信札事务的信房。

上海钱庄还组织了四种团体,遇有争端,可对内调停或对外交涉:

(1)钱业公所。由南市、闸北钱庄分别组织,每年正月十三日开会选举所长。

(2)钱业会馆。南市及闸北各有一会馆,不相联属,每年初选举董事若干。

(3)钱业公会(即钱行)。1917年由南市和闸北钱庄共同组织领导上海钱业,每日晨间公议洋厘及银拆。

(4)汇划总会。凡汇划庄可加入。入会各庄于每日下午2时以后,将所收得其他各庄所发的票据汇齐,于下午4时前交入汇划总会,相互汇划,结清账目。

1920年12月21日,上海钱业公会在给上海银行公会的一封信中说,钱业的信用放款是“为调剂盈虚”所必需,“如收茧,如办茶,均须先运现银带往内地,有货可办。其余采办土货,大都如是。银行于各乡各镇尚未遍设,无从押汇,设再无信用放款,为之周转,影响各业实非浅鲜”。(100)确实,钱庄在收购土产方面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

钱庄顺乎中国商人的经营习惯,因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钱庄在商品流通渠道中的作用优于银行。1915年,中国银行沙市分号的一份报告中说:“各洋行与华商做买卖,汇票均向钱庄收售为多,因彼不索抵押及保人,悉凭信用”,因而营业非常发达。(101)同年绍兴分号的报告也说,当地商业融通资金“向赖钱庄,是以钱庄最占势力”。(102)在兰溪,进出口商人的融通资金“无不仰给于钱庄”,钱庄在当地的商业金融圈中占有无可争辩的主导地位。(103)在湖南长沙,“金融机关完全以钱业为中心”,民初钱庄最多时达200余家,由于投机,钱业亏折倒闭100多家,1923年时,剩下的80多家汲取教训,稳健经营。其中资本在40万元以上、每比(一月两比)出进约四五十万者有四五家,其资本约10万、每比出进约10余万者七八家。(104)在芜湖,“该业为各业之枢纽,可以操纵市情。洋厘往往不以申电为标准,每元任意勒小一二厘至三四厘不等,故年终结束,均有盈无绌,是以创设钱庄者,日见增多”。晚清最盛时,芜湖有钱庄24家,1926年该地钱庄为31家,尚有5家正在筹设中。这些钱庄在入秋生意旺季,还从上海、镇江吸收金融放款约三四百万元之巨,“转放货店,三对月开期款,拆息每千元竟至九元五角”,因而获得颇为丰厚。(105)

最早开埠通商的五口中,除了上海以外,另四口都是以钱业支撑日常的金融市面的。钱庄是广州的“百业之首”。1918年,广州市面不景气,“盈余者寥寥,亏折者指不胜屈,能获厚利,则以银业行〔按:即钱庄〕为首屈一指”,获利1万~8.7万元的钱庄,共有26家,这26家的获利总额达72.8万元,而获利1万元以下者尚有多家。(106)翌年,获利在1万元以上的钱庄增至32家,获利总额达116万元。(107)

福州的钱业也曾是全市的金融重心。1918年,“因欧战及匪乱关系”,福州的大宗商业,如木、茶两帮,均未能获利,福建银行也遭亏损,而钱业却获利“尚可观”,是年31家钱庄共获利32.2万元。(108)次年两家亏本歇业,两家持平,其余28家盈利共33万元。(109)福州钱庄最多时达50余家。(110)

厦门的钱业产生于19世纪80年代。1899年间,全市约有钱庄10余家,1902年增至20余家,多系独资经营,以存放款为主要业务。与广州等地一样,厦门的钱业也是最能获利的行业。1918年,厦门的12家钱庄共获利16万余元,在不景气的商业中显得最能应付恶劣环境。第二年,开业钱庄一下子增加到25家。(111)

厦门的钱庄与他埠有所不同。厦门钱庄除了经营存放汇兑等普通业务外,还兼营货物买卖。如有的钱庄买卖营口豆饼,有的钱庄买卖煤炭,其他凡是可以获利的行当,几乎都可兼营,既无限制,又无定型。因为各钱庄多系华侨富商独资开设,经理又多为庄东自兼,所以会有这样广泛的营业范围。

宁波没有外国银行,20世纪30年代之前,也没有总行设在宁波的华资银行。因而钱庄的势力显得特别强大。宁波钱业对于收付款项,向用过账制度。这种过账制度大抵同上海钱庄的汇划制度相似,即该收该付之账相互划转抵冲,使结账显得简便、快捷,一般商家皆称便利。

钱庄主要经营信用放款,当新式银行出现后,上海钱庄也适时地向银行学习,逐步经营一些抵押贷款。1927年,刘鸿生、刘吉生两兄弟向上海安康昌记钱庄借款,以浦东码头财产作抵押,(112)盛传一时。上面我们也提到,福康钱庄的放款中,从1902年起,也开始有抵押放款。而在1903~1904两年中,抵押放款的数额均超过信用放款,可为明证。

在1927年以前,钱庄在各地的势力一直十分雄厚。1923年《银行周报》的一篇文章说:“庄票为上海商场中最有信用之票据,不特为本国商人所重视,即洋商亦以现金相待。故凡出货、定货、汇兑、贴现,莫不以获有汇划庄之庄票,以为无上之保障。”(113)另外,随着时势的推移,有些钱庄也改组为银行。如有上海钱业领袖之称的秦润卿,在1919年就将其所经理的豫源钱庄一度改组为豫源合资商业银行,投资方向也逐渐转向产业。尽管后来它又再改组为福康钱庄,但这一投资特色保留未变。(114)

据估计,1925年,本国银行的实收资本、公积金、存款、纸币发行量这四项资力合计约为145367.1万元,而钱庄的实收资本、公积金和存款这三项资力合计只为80000万元,前者约为后者的1.82倍。(115)但实际上钱庄的实力并不亚于银行,因为钱庄是无限责任组织,“资本虽仅一二万金,设遇市面紧急之时,股东垫款,恒数十万金”,(116)加上庄票信用超过银行本票,而且钱庄为减少现金准备起见,凡所出庄票次隔日兑现,以便易于匡计准备金额,尤足以表示钱庄组织之严密。(117)因而这一阶段钱庄的地位是十分稳固的。

保险、证券交易、信托、投资和储蓄会等,是以银行为主体的现代金融业的组成部分。但是,它们在当时的华资金融业中并不占主要地位。

据初步统计,1895~1911年这类金融企业一共设立有15家,其中14家是保险公司;1912~1927年则为64家,其中保险公司31家,证券交易所10家,储蓄会2家,信托投资公司21家。(118)

中国本国的保险公司主要是应航运业的需要而产生的,但也有一些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同航运业的关系不大。在1911年前成立的14家华商保险公司中,人寿保险公司有7家。1906年在重庆设立的两家人寿保险公司“基础扎实,生意做得很大,官员劝导人们做人寿保险”,(119)1904年和1909年分别在上海设立的华洋人寿保险公司和延年人寿保险公司也都有100万元以上的资本,但它们对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总的来看,本国保险业的产生虽然早于本国银行22年,(120)但在新式金融资本中毕竟范围比较窄小,同航运业有关的保险公司也为数不多,因而保险业的地位并不重要。

证券交易所原为调剂和活跃金融市场的一种金融机关,可是在近代中国,却无异于金融市场的“毒瘤”。这里只统计了正式立案的10家,实际数字(包括物品交易所)远远超出,大有洪水泛滥之势。

北洋政府大量发行公债,为适应公债买卖的需要,1918年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开张营业。这是第一家华资证券交易所。这以后,在上海等大都市中,交易所的设立便风起云涌。1920年左右,上海的证券交易所和物品交易所共有150多家,额定股金总额竟达20亿多元。有的股票价格已远远超过票面值。当时上海各银行的库存银总额通常不超过7000万元。大量出现这种虚假的信用显然会对金融的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海关十年报告》说:“它们除为中国人嗜赌的癖好提供一条出路之外,别无其他目标。”(121)这么多交易所中,只有10家经农商部正式立案,可称为合法,其他有2家在沪军使署立案,16家在法领署立案,17家在西班牙领署立案,1家在意大利领署立案,2家在公共租界会审公堂立案,4家在美国政府立案。(122)真可谓杂乱无章。即使如此,大多数交易所仍为无证经营。

这么多交易所一哄而起,完全不是反映经济和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正常需要,而只能说明当时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发育的幼稚和畸形,也反映了北洋政府的滥发公债和对金融市场的缺乏治理。这类唱“空城计”的交易所旨在投机,买空卖空,导致上海“市面金融危机四伏,各企业家有朝不谋夕之势”。(123)1920年8月,在北京,因投机者通过交易所的操纵和上下其手,使“各种公债暴跌,金融界大起恐慌”,一些经济和金融界的有识之士组织“金融维持会”,呼吁政府“查封交易所”。他们认为,当时“国家并无特别事变。公债基金亦未丝毫动摇,而公债暴落,每万每日竟至千元上下,此种不稳现象,为历来所未有,考其原因,实由交易所与奸商及银行勾结操纵所致,若听其扰乱,不加制止,则国家财政、社会金融,必至不堪设想”。(124)

政府并没有采取措施查封交易所,倒是交易所自己作法自毙,难逃厄运。1921年时,发生所谓“民十信交大风潮”,银根突紧,证券猛跌,交易所股票跌到一文不值,绝大多数交易所关门大吉,来去匆匆。这倒令一般工商业者去除了一块心病。正如当时《总商会月报》上刊登的一则“上海商情”消息所说:“此等交易所愈不支,则本埠市面愈有望。”(125)总之,交易所在近代中国是弊大于利,它的大起大落是金融市场以至整个经济形势不稳定的一个因素。

储蓄会中值得一提的是四行储蓄会。四行储蓄会是由金城、盐业、中南、大陆四银行联合创办的。为“厚集资力以图发展”,中南、金城、盐业三行于1921年订立联合营业契约,1922年又加入大陆银行。(126)四行联合营业所主要做两件事:一是“中南行愿以发行权公诸联合行组织发行,准备库以十足现金,由四联合行分担,公共发行兑换券以维持市面之金融”;(127)二是成立四行储蓄会。(128)由四银行的总经理,即金城的周作民、中南的胡筠、大陆的谈荔孙、盐业的吴鼎昌,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由吴鼎昌任主任,综理一切。(129)四行储蓄会独立自负盈亏,其“基本储金”为100万元,由四行平均分担。这种“基本储金”是不能随便提取或变售的,因而即可视同资本。(130)四行储蓄会开办以后,吸收存款情况很好,甚至出于四行意料之外。(131)1923年存款额为43.6万元,以后逐年增加到1927年的1714.7万元,增加38倍之多。(132)由于时局不靖,四行储蓄会同当时较为稳健的银行一样,慎于放款。在放款中则偏重于定期抵押放款。如1924年该储蓄会的收储额为303万余元,而下半年的定期抵押放款总额为244万余元,购入公债则有196.6万元。(133)此外,还做一些租界内的房地产生意。总的来看,四行储蓄会同四家股东银行一样,在这段时期内的经营是成功的。

此外,中国邮政局于1919年首次开办邮政储蓄,并且发展迅速。到1926年止,全国各地共有邮政储蓄机构345家。(134)

信托投资公司可分为两类:一类偏重证券交易,实质上等同于交易所。所谓“民十信交大风潮”,就包括此等信托公司在内。另一类则偏重于投资,经营十分扎实。投资公司一般是经营横向型综合投资的金融组织。试以通惠实业公司为例。1915年,孙多森和虞洽卿、施肇曾、周学熙等集资500万元开办。当时的报纸介绍说:“我国比来国力不振,民生凋敝。又值欧洲战祸经年未已。微论大小商埠金融异常滞塞,而我国各工商家因是受累者不知凡几。该公司有鉴于此,拟首先由公司独立创立一实业银行,以为兴办各种实业之枢纽。”(135)因此,1916年,以孙多森为核心人物的通惠公司在天津创办中孚银行,额定资本200万元,开办时实收102万元。继而通惠又投资于孙多森创办的上海阜丰面粉公司、河南新乡通丰面粉公司、烟台通益精盐公司等企业,(136)形成了一个合金融与产业的实力较为雄厚的横向企业集团。这些企业“虽属各办各事,而其中股东、资本、办事人员多互有联带关系,即平时款项调拨亦常有互相通融之处”。(137)通惠公司在中孚银行200万元额定资本中认购60万元。中孚银行因其创办之始,“大数资本均由通惠公司拨付前来,至开办时一切重要事务亦均由该公司帮同办理,本银行返本思源,对于通惠公司自应酌与相当特别权利以资酬报”。(138)这种特别酬报包括中孚有义务将其经营情况详细通报通惠或让其查账,每年在净利内提取若干送与通惠作为特别酬劳,(139)通惠向中孚借贷,利息可得优待等。当然,通惠对中孚也承担若干义务,如应认购中孚股份1/4以上,通惠与银行往来,中孚有优先承揽权等。应该说,像通惠这样的投资公司,对于中国金融和产业的发展是起了积极作用的,同交易所的情况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民初类似投资公司的银团组织,如梁士诒的中华银公司(1920年),张嘉img150购车借款银团、造币借款银团、盐垦借款银团(1921年),以及张謇的中华农业银公司(1912年)等,也都或多或少对经济的发展起过积极的作用。

在上述各类金融机构取得发展的同时,山西票号却濒于衰亡的状态。上文已经述及,山西票号的汇兑业务被华资银行和各省官银号(及所改组而成的地方官办银行)夺去,而其所扩展的存放业务又远不及钱庄,因而在清末,票号已如江河日下,只是苟延残喘而已。据调查,1917年时,山西票号仅余平遥帮9家、祁县帮6家、太谷帮5家,共20家,(140)三帮资本共700万两。(141)表面看来,票号尚有700万两资本,债权与债务的总差额也达1000余万两,(142)似乎还可支撑,但实际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

票号的信用放款没有钱庄那样的长期基础和市场信息,又多以势利取舍,所以放出去的款很多不能收回,(143)而对于作为债务的存款,又必须支付。所以这些票号名义上还在继续营业,实际上只是清理旧账而已。如果说:作为一种金融机构,山西票号已遭到淘汰,这是并不过分的。

票号的衰亡除了客观原因外,它自身的内在因素也是不容忽视的。它不能随着时代的发展,适时而合理地改革它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以它原来的经营特长国内汇兑来说,在竞争对手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按理说,它应该经营得更灵活,给客户以更多的方便和优惠,来吸引生意。可是,票号墨守成规,积习难改。如到银行汇款,数额多少可以听便,票号却执意地坚持非有一个大额基数不可;银行的汇水较低,票号的汇水较高;银行汇款迅速,区域覆盖面又广,票号汇款迟缓,区域覆盖面也小得多。在两者的优劣如此清楚的情况下,票号当然就要被银行打得一败涂地了。

票号的内部组织也过于落后。各地票号用人,重要职位都系山西原籍人,凡雇用熟悉情况的当地人,大抵只是充当打杂跑腿角色。票号的总号都设在山西,各地设有分号,由“掌柜”主持。分号掌柜由总号选派。既经派出之后,分号掌柜的家属即由总号赡养,实质上是被扣为人质,作为分号掌柜必须忠于总号的“保证”。分号掌柜同家属的通信,例由总号代转,以便检查,而不得自由寄发。直到任事期满,分号掌柜持账交总号审核,如无差讹,总号才能归还其家属,或者仍回原任;如有营私舞弊,一经查实,则按情节轻重予以惩戒,甚至没收其家产,拘留其妻孥,不稍宽容,毫无情面。(144)这样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方式,颇有点像封建帮会类型,而绝不是现代商业组织。从这个角度看,票号的衰亡也是必然的。

当然,票号也不会轻易退出历史舞台的。从清末一直到袁世凯当权,票号的局中和局外之人,都有过转票号为“普通银行”甚至是“监督政府财政”的中央银行的打算,而且据说也的确有过票号转为普通银行的事实。(145)这的确也可以说,“票号与银行之间,并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146)然而,票号毕竟是一去不复返了。鸿沟始终没有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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