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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与建设思路研究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与建设思路研究一、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近年来,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突出就业,完善保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并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1.02万人和28.97万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03.4%和102.7%。

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与建设思路研究

一、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按照“突出就业,完善保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总体思路,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并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劳动就业工作情况

2007年以来,兰州市全面落实新一轮就业政策,坚持把扩大就业作为就业服务工作发展的重要目标,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各项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工作。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完善“一站式”服务、提升水平和质量、全面落实各类人员的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发挥了公共就业服务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拓展社区平台服务项目,完善社区平台工作机制,促进劳动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就业安置:2007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48 460人,完成目标任务4.3万人的112.7%。其中,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18 801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全市共筹集下岗及再就业资金12 982万元,支出10 326.3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99笔,贷款资金2 402万元,帮助1 534名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截止2008年6月底,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7 851人,完成目标任务48 460万人的57.47%,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 884人,完成目标任务18 800万人的73.85%,困难人员再就业4 475人,完成目标任务5 660万人的79.06%。发放《再就业优惠证》9 973本(累计发放124 727本),城镇登记失业人数15 40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实现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的目标。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 093万元。

2.劳务输转:2007年全市劳务输转再创新高,输转规模达到41.19万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2.98%,比2006年增长1.2%;有组织输转15.63万人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2.8%,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劳务收入达到8.59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2.7%,比2006年增加4.1个百分点。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4.5万人次,其中引导性培训13.08万人,技能培训1.42万人。2008年上半年,全市共输转城乡剩余劳动力219 393人,完成目标任务270 000人的81.26%,其中有组织劳务输出84 336人,完成目标任务108 000人的78.09%,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10 640人,完成目标任务20 000人的53.2%。培训各类人员10 427人,完成目标任务15 000人的69.51%,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2%。

3.劳动关系:2007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了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集体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4%,非公企业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5.8%。加强了国企改革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全年审核、认定改制企业1户(次),涉及职工3 738人;审核、备案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288户(次),涉及职工2 780人。进一步规范了特殊工时工作制。全市核准各类经济类型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企业13户,121个工种,涉及职工2 146人。

4.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2007年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 760户,检查面达到89.6%,完成目标任务的112%,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318件,查处结案318件,结案率为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17.6%。追发和清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826.99万元,涉及劳动者8 900人,追回劳动者押金2.44万元;补签劳动合同11.2万份;督促59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20.2万元;检查民办职介机构22户,责令限期整改10户,依法取缔非法职介组织17户,清退非法使用童工17名,有效遏制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 052件,其中集体争议案件25件,立案处理515件,案外处理537件,已结案1 002件,结案率达95%以上,完成目标任务的105.6%。

5.职业技能培训:2007年共培训下岗失业及各类人员29 373人,完成目标任务2.5万人的117.5%,其中就业再就业培训22 741人,就业培训5 432人,创业培训(SYB)1 200人。2007年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属各职业、技工学校的招生再创历史新高,达到2 697人,比上年增长了68%。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兰州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管理办法》,明确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了鉴定质量。全年鉴定各类人员14 174人,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社会保险工作情况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的社会保险事业稳步发展,截止2008年,基本上形成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导的社会保险体系。特别是2005年至今这一时期,为了使更多的人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生活保障,兰州市结合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社会保险政策,并已全面实施。

2007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达到2 986户,参保职工达到20.88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4.4%。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达到4 325户,参保职工达到58.05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0.4%。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达到62万余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9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02.2%。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1.02万人和28.97万人,分别完成全年计划的103.4%和102.7%。全市为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9.26亿元,保发放率为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100%,纳入社区管理的占88%。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 000多万元,确保了这部分人员的基本生活。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参保率达到71.55%。加大社会保险费清欠力度,全市清欠养老和失业保险费分别为9 341万元和1 171万元。

图3-1 2007年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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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8年6月,兰州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4 449户,职工57.8万人,其中本年扩面新增参保职工10 877人,参保人数完成省下达的年末参保人数达57.7万人目标任务的100.2%,本年新增参保人数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17 300人的62.87%、市上下达目标任务19 030人的57.16%。确保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发放率为100%。

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数为65.2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68 5410万人的95.15%。其中:

农民工医疗保险:已参保人数7 212人,完成目标任务7 933人的90.91%。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已有24 257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医疗保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人数498 834人,占全年应参保目标任务561 742人的88.8%。

企业困难救助:共为3 909名困难救助人员办理了医疗救助,有34户破产关门走人企业的3 909名退休人员享受医疗求助待遇,发放门诊费85.72万元,报销114人的住院费用44.09万元。

离休干部统筹:共有3 406名离休干部实行医疗统筹。共有3 406人次享受门诊医疗待遇,发放门诊费用532.7万元,共有1 029人次享受住院医疗待遇,实际发生金额1 175.62万元。

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26 251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41 220人的95.61%。其中农民工16 890人。

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04 220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318 670人的95.47%。其中女职工133 136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3.76%。

图3-2 2008年上半年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情况(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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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就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长期存在,就业压力很大。据测算,我市每年需要安排就业的人数达9万人之多,而每年通过各种渠道只能安置4.5万人左右,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突出。我市地处内陆,经济欠发达,开发新的就业岗位任务艰巨,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难度很大。部分下岗失业人员一方面技能单一、文化偏低、年龄偏大,一些人就业观念尚未转变,不愿意到非公有制企业和社区就业。此外,职业介绍工作中错位现象严重。一方面有一部分人员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另一方面又有部分企业的大量岗位招不到合适的人员,特别是技能型人员,用工与求职不匹配。

2.就业政策落实不平衡。个别县区政策还未完全到位。由于有些配套政策出台不够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落实还不到位。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虽然已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相关文件,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情况复杂、形式多样、无法界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导致社保补贴政策难以落实。

3.失业保险扩面困难,参保人员流失严重。从近年的扩面情况看,仍然有个别事业单位的领导对失业保险制度认识不足,拖延参加失业保险;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因财政困难,没有能力缴纳失业保险费。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意识淡薄,不愿意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各种保险;部分三资私营企业因用人不规范,人员流动频繁,不愿或拒绝参保。对此仍然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措施,增加了扩面难度。加之国有企业改革,将大批职工推向社会,使得参保人员流失严重。

4.医疗保险参保率尚待提高。截至目前,仍有一部分行业或企业没有纳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虽然相关部门和经办机构多次上门进行宣传和督办,但是个别单位参保积极性不高,仍未在商定的期限内参保。困难企业参保难度大,兰州地区仍有一些特困企业无能力参保,而目前出台的各项医疗保险政策,又不能落实到位,致使这部分人群在政策面已经全覆盖的情况下,至今仍然游离于医疗保险之外。

5.社会信用环境的综合治理欠缺。部分下岗失业人员法律意识和信用观念较差,不明白借款责任和义务,加上目前缺乏欠贷制裁手段,存在恶意欠贷行为。财政贴息滞后,影响贷款行积极性,目前贷款发放速度减慢,对此下岗失业人员反映强烈。

6.职业培训资金投入不足。当前最大的困难和问题就是学校和基地建设缺乏资金。有些县区培训设施差,教学设备简陋,师资力量匮乏,缺少专职教师;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尤其是山区乡镇组织比较困难,且培训时间不够,直接影响到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质量。

二、推进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

(一)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就业

1.坚持统筹城乡就业,把解决农村就业放在更加重要的地位。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关键是统筹城乡就业,解决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过多、农民就业不充分的问题。必须改变重城市、轻农村的传统观念和做法,把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筹安排。要把增加农民就业纳入就业计划的考核体系,把促进农民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要目标,实行城乡统筹就业。这就要尽快打破城乡、地区就业壁垒,建立跨地区、跨城乡的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真正把解决好农村的就业问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2.发展劳务输出,推进城乡就业。要继续深化认识,强化措施,选准突破口,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在劳务输出中,主要是抓好组织发动,拓展用工市场;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发挥组织保障作用;取消流动就业限制,建立公共就业制度,改善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环境;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竞争力;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区域劳务合作,促进流动就业健康发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险保障问题。一要坚持把劳务培训与市场需求、群众意愿、转移就业相结合,集中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为农村劳动力提供零距离、一站式技能培训服务。二要进一步加强有组织输转。重点做好进疆摘棉、天津滨海新区建设用工、西藏基础设施建设用工的组织服务工作,培育发展境外劳务输出中介机构,畅通输转渠道,不断提高有组织输转比例。三要进一步加强劳务品牌建设,以建筑施工、电子装配工、牛肉拉面等在省内外劳务市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领域为突破口,打造兰州市劳务品牌集群,提升兰州市劳务形象。四要进一步开展回乡创业。要把推动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作为创新劳务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大力实施农民工“回乡创业工程”。五是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继续实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和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积极落实农民工及其子女就业、就医、就学、住房、免疫、计生等相关政策,使农民工充分享受政府公共管理服务,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3.抓住大项目建设快速发展机遇,努力开辟新的就业渠道。树立大就业观念,进一步拓展就业领域,把就业工作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社会发展中扩大就业,通过扩大就业促进社会的发展。围绕新建工业园区、新建企业和新建项目,搞好用工预测,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增强就业开发的针对性、主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发挥民营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扩大就业为目标,坚持正规就业与灵活就业一起抓,创造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

4.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探讨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制定促进就业政策,完善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专门性、过渡性政策,上升为为普惠性、长效性的制度,为全面提升我市就业数量和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全面落实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和社会保险、就业服务补贴的落实力度。建立失业预测预警机制,落实失业调控措施,全面做好失业调控工作。实行零就业家庭及时发现、充分了解和及时解决的动态管理制度,探索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基地,完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

5.加强就业管理服务,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劳动力市场体系,大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按照统筹城乡就业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成市上和8个县区人民政府设立的劳动力市场更名为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重点完善劳动力市场的服务功能和服务层次,进一步完善岗位开发机制,以服务企业为主线,充分发挥市场调节机制,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和充足的劳动力到市场求职,让企业和求职者都得到最大的便捷和实惠。制定《兰州市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完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坚持组织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努力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6.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市场就业的竞争力。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与就业紧密结合的职工培训体系。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未能升入高一级学校的城镇普通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建立一支符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金蓝领”后备军。及时分析和发布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指导培训机构合理地设置培训专业,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培训资源的作用,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根据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的年龄、文化和技能结构,科学设置专业,搞活培训形式,提高就业能力,鼓励开展定向型、定单式和储备式、输出型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大力推动全民创业促进就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对愿意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可根据其创业意向和自身条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自谋职业能力。进一步完善培训的竞争激励机制,优化培训资源,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二)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努力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就是要统筹考虑城乡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将各类人群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城乡统筹和应保尽保。在城镇,应当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逐步把各类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都纳入覆盖范围,同时抓紧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加紧研究制定城镇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困难集体企业和无工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在农村,应当全面健全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探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与家庭保障、土地保障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当前,要特别注意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做到即征即保,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2.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一是要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参保缴费与待遇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人们参保缴费;二是要改变目前主要依靠基本保险、保障形式单一的局面,推进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建立多层次的保障体系;三是要建立保障费用正常增长机制,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和提高保障水平。当然,保障水平的高低归根结蒂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保障过高,就会超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实际上难以做到;保障过低,又难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社会保障的作用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3.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不断提高支撑能力和安全程度。加强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是当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任务。当前,要扩大覆盖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强基金征缴工作,充分发挥其主渠道作用,同时要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加大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近年来,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快速增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基金安全程度逐步提高,基金管理的总体情况是好的。现阶段,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完善社会保障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基金安全教育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协同作用,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是长期积累型基金,能否做到保值增值,直接影响到职工退休后的保障水平,也关系到未来的支付能力。随着个人账户逐步做实,要制定基金投资管理办法,既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又确保获得较好的收益,避免基金贬值。

4.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在县以上地区普遍建立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街道社区普遍建立退休人员活动中心,搭建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工作平台,提供贴近基层、贴近社会保障对象的管理服务。二是发展老年服务业。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小型化趋势的发展,必须加快构建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服务体系。我们应当通过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选择一些区县进行试点。三是增强提供社会保障的能力建设。其核心是推进社会保障的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特别是社会保险机构,要优化业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改善管理服务手段,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真心、真情、真诚的服务,对社会保障对象“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

5.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把社会保障纳入法制化轨道。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已将社会保险法等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已进入修改论证阶段。同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企业年金条例等配套法规,目前也正在积极研究之中。加强法制建设,形成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相结合的法律政策体系,将为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推动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兰州市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建立和完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各类实施细则,把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6.开展社会保障理论和战略研究,为制度和机制创新提供支持。人口多,经济发展总体水平不高,城乡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市情。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换,这是我们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特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镇化呈加速发展态势,这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当前紧迫问题向建立长效机制转变,从解决城镇社会保障问题向统筹城乡社会保障转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但由于社会保障理论与战略研究滞后,社会保障规划和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政策不衔接,责任不清晰,使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影响和制约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迫切需要集思广益,推动社会各界深入开展有关社会保障的理论和战略研究。战略研究要在认真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条件的基础上,加强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主要任务,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执笔人:张玉斌 杨巧燕 刘心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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