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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研究

时间:2022-06-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兰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研究妇女儿童的发展是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兰州市重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改善和提升,通过多年的持续努力,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在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妇女儿童的卫生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兰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研究

妇女儿童的发展是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妇女儿童事业是整个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兰州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强化政府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妇女儿童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及社会环境日益优化,妇女儿童事业呈现全面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现状分析

(一)经济综合实力增强,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经济收入快速增长。兰州市境内居住着汉、回、满、东乡、裕固等38个民族,总人口361.62万人,其中妇女176.64万人,占总人口的48.85%;0—14岁儿童青少年47.52万人,占总人口的13.14%,近年来,兰州全市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大幅改善,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100.39亿元,比上年增长12.8%,地方财政收入303.00亿元,比上年增长18.91%。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加,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061元,比2000年增长1.4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587元,比2000年增长1.29倍。经济的快速发展,收入水平的稳步提高有效地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质量,为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政府用于妇女儿童事业的经费投入增加。妇女儿童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充足的经费投入是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2010年兰州全市教育经费投入达28.83亿元,比2000年增长5.66倍;卫生经费投入4.17亿元,比2000年增长4.79倍;妇幼保健经费投入3539万元,比2000年增长6.97倍;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投入7380万元,比2000年增长4.41倍;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1536万元,比2000年增长8.7%。经济的快速增长为妇女儿童事业各项经费投入提供了资金保障,妇女儿童事业在教育、卫生、妇幼保健等方面投入的不断增加,保证了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妇女儿童的健康是人类健康的基础。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不仅关系到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是提高整个民族素质的保证。提高和改善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对提高人口素质、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兰州市重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的改善和提升,通过多年的持续努力,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在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效,使妇女儿童的卫生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健康水平大幅提升。

1.卫生事业稳步发展。为保证妇女儿童卫生事业发展,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卫生和妇幼保健经费投入,市、区(县)、乡(镇)三级医疗保健网络逐步得到完善。2010年全市有妇幼保健院(所、站)机构10个,卫生技术人员764人,床位511张,基本满足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需求。医疗卫生条件的逐步改善,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提供了基本保障。

2.育龄妇女卫生保健逐步加强。育龄妇女卫生保健、孕产妇保健、合作医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广大妇女享受卫生保健的水平和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2010年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0.95‰,比2000年降低0.67个千分点;孕产妇死亡率27.31/10万,比2000年降低50.19/10万;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分别99.4%、98.62%和100%,比2000年分别提高19.2、41.1和6.9个百分点;城市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分别96.73、98.83%,比2001年分别提高6.75和20.94个百分点。

3.儿童保健和免疫工作不断加强。以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为主线,兰州市不断完善妇幼保健网络,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从源头上遏制新生儿疾病的发生,儿童死亡率逐年降低,出生人口质量持续提高。2010年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1.41%,比2000年提高了25.11个百分点。目前,遍布全市城乡的各个疫苗接种点,定期实行常规儿童免疫接种和强化免疫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水平大幅提升,2010年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99.16%,比2001年提高8.1个百分点,有效保证了儿童生命质量。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反映一个地区生活、卫生保健水平,衡量儿童生命质量的重要指标。兰州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多年来一直维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并且呈逐年下降趋势。2010年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6.55‰和7.37‰,分别比2000年下降16.2和17.9个千分点,远远超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所确定的目标值。

4.儿童营养水平不断提升,儿童体质增强。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绝大多数家庭对儿童的喂养由“温饱型”向“营养型”转变,对儿童的成长由“带大型”向“带好型”转变。妇幼保健机构对儿童的保健服务也由过去单纯的每年进行一次儿童健康检查,发展到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科学喂养指导和儿童系统管理等。2010年,五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低出生体重儿发病率分别为2.31%和3.67%,比2000年下降0.69和2.23个百分点,儿童的营养不良状况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三)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持续提高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加强妇女儿童教育事业是提高妇女儿童文化素质的主要途径。兰州市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规,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发展的原则,扎实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较好地促进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

1.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加快提升。近年来,兰州市通过省市级示范园创建、城乡结对帮扶等措施,初步形成了以教育部门办园为示范,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集体办园为补充的幼教格局。2010年兰州市共有幼儿园294所,其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9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21所,在园幼儿数5.2万人。2010年城市4~6岁幼儿入园率达到73.82%,农村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65.2%,分别比2005年提高3.16和1.67个百分点。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加快提升。

2.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得以巩固。兰州市严格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实施中小学校安全工程,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适龄儿童均获得了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提高。2010年,全市有中学219所、完全中学77所、初级中学79所、小学69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8所,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341300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96.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6.1%,;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4%。由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日益突出,兰州市探索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管理办法,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3.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不但反映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而且直接关系到妇女自身的就业机会、就业层次、社会地位和生活质量。兰州市切实保障妇女受教育的权利,妇女受教育水平逐年上升,促进了妇女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2010年,全市成人高等学校在校生7.89万人,其中女生3.63万人,占46%,比2000年增加3.21万人;成人中等学校在校生1.24万人,其中女生0.51万人,占41.13%,比2000年增加0.38万人。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降低妇女青壮年文盲率,通过举办各类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尤其是青壮年妇女的识字率,全市成人妇女识字率为87.65%;青壮年妇女识字率95.47%,比2000年提高了8.47个百分点。

(四)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近年来,兰州市一方面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另一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大力开展对弱势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利用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法制宣传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基础工作,兰州市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儿童的法律氛围。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尊重和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通过“五五”普法规划、“法律七进”等法制宣传活动,社会各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普遍增强,妇女儿童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显著提升。

2.强化执法保障妇女儿童的各项合法权益。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目标,加大执法力度,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妇女儿童生活文化环境、妇女儿童权益等问题,进行依法纠正和查处。2006年至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查破强奸案件356起;强制猥亵妇女案件38起;拐卖妇女案件10起20人;拐卖儿童案件4起6人;解救被拐卖妇女27人、儿童2人;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91起。被劳动监督部门查处使用童工案件13起,查处使用童工数13人;审结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各类刑事案件83件。2010年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和占同期犯罪嫌疑人的比例为5.2%,比上年下降2.1%。通过对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妇女儿童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得到了进一步的维护和保障。

3.完善法律援助构筑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防线。法律援助作为一项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司法公正和社会进步的标志。近年来,兰州市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不断完善,逐步构建起了妇女儿童咨询投诉、司法保护、社会救助维权网络平台,开通了“12338”、“12355”妇女维权热线和青少年服务台,成立法律顾问小组9个,设立维权站(点)969个,乡镇和街道建立民事调解小组2199个,青少年维权岗50余个,为处于相对弱势的妇女和儿童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全市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562人,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625件。

(五)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不断拓宽

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妇女参政领域不断扩展,女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学历层次逐步提高,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趋于合理,女干部的参政意识和参政能力显著增强,参政比例稳定上升。

1.妇女参政议政环境不断优化,参政议政人数增加。妇女参政是宪法赋予每一位女性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全体妇女分享国家政治权力的基本前提或依据。兰州市不断优化妇女参政议政环境,引导和鼓励妇女发挥个体优势,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使妇女参政议政意识和参政能力显著增强,妇女参政议政比例比2000年有了明显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女干部共有30940人,占干部总数的39.7%。兰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占的比例分别为19.42%和24.93%;兰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100%;公务员的女性比例为26%,女性地级领导干部4人;女性县级领导干部人数为234人,比2000年均有所增加。

2.妇女参与基层组织和企业管理踊跃。广大妇女以主人翁姿态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在基层民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为24.26%;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女性代表为21.22%。有女性成员的居民委员会的女性比重为100%,比2000年提高24%;有女性成员的村民委员会的女性比重为95%,比2000提高了77%。妇女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基层自治组织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3.女性科技人员和参与科技项目女性人数呈上升趋势。2010年,兰州市市级科技特派员中女性占31.85%,县区级科技特派员女性占45%。在2001—2010年科技局扶持的科研项目中,女性科研工作者所承担的项目占到了总项目的35%,2010年涉及妇女儿童健康的医疗卫生项目中,女性科研工作者的项目有12项,96%的科技项目都有女性科研人员参加。女性科研工作者参与项目和课堂研究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六)妇女就业领域拓宽,社会保障体系渐趋完善

兰州市认真落实稳定和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妇女就业领域进一步拓宽,就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就业队伍人数日趋扩大。

1.就业状况不断改善,就业水平稳步提高。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通过建立妇女培训基地,开展科技、家政等专业技能培训,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广开就业门路,以加大投入为保障、增加工作岗位为目标,为城镇下岗职工和待业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2010年,全市就业人员183.56万人,其中女性80.01万人,比2000年增加14.11万人,妇女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总数的44%;专业技术女性比例5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48%,困难人员再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42%。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2010年培训各类人员28.6万人,其中女性13.7万人,占培训总人数的47.9%。全市农业部门农民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女性7.1万人,农业部门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女性0.16万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管理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女性2.13万人。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妇女享有社会保险人数增加。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妇女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使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女性人数持续增加。2010年兰州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43.8万人,比上年增长15.93%,其中女性为21.1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为78.68万人,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女性为32.46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57.31万人,比上年增长1.4%,其中女性为28.0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41.01万人,比上年增长9.74%,其中女性为16.4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34.59万人,比上年增长6.5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7.66万人,比上年增长48.33%,其中女性为17.32万人。

(七)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日益优化

近年来,兰州市加大对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的投资力度,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妇女和儿童生存发展的自然环境日益优化。2010年完成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工程,城市污水处理率为60%,比2000年提高33%;林地面积从2001年的181.76万亩增加到2010年的242.7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01年的9.257%提高到2010年的12.21%;城市绿化覆盖率28.17%,比2001年提高10.47%,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93平方米。

农村妇女儿童的饮用水质量得到改善。兰州市加大投入,不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2001—2004年兰州市用于改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是7119.27万元,2005—2010年,争取农村饮水安全资金投入2.56亿元,共建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85项,解决53.9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100%,比2000年提高了92.9%;201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也达到了76%,比2000年提高41.0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大力推进使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饮用水质量大大提高,为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生活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程度提高。兰州市将改农村厕所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大力宣传改厕的益处,鼓励农民自觉改厕,并加强农民改厕的技术指导和服务。201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4.8%,比2000年提高21.45%;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16.65%,比上年提高4.23%。农村改厕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卫生效益提高,使妇女儿童亦从中受益。

儿童成长的文化环境进一步净化。一是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鼓励创作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宣传积极向上的儿童形象,丰富儿童精神生活,使文化市场管理更加规范;二是推广绿色上网软件,加大打击黑网吧的力度,网吧实行严格的消费者实名登记制,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成效显著;三是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禁设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等,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成效;四是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陆续对未成年人实行免费开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得到加强。

二、兰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展望

2010年是《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和《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两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终期评估年。规划实施十年来,兰州市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妇女儿童健康和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各项权益进一步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加速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截至2010年,规划所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但是,由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文化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妇女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许多问题与挑战:妇女参政程度、就业层次、受教育质量、卫生保健水平等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权益保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城乡之间儿童发展呈现出不平衡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拐卖、残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文化市场对儿童的不良影响亟待消除;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和城市融入问题突出等。因此,在全面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过程中,全面提高妇女综合素质,谋求两性平等,进一步改善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条件,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仍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兰州市新一轮妇女儿童十年发展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和《甘肃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甘肃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的相继颁布,《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和《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也即将付诸实施。在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妇女和儿童事业发展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兰州市紧抓机遇,确保妇女儿童事业获得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的良性健康发展是一项重要任务。在妇女儿童教育领域、健康领域、妇女经济地位与政治权利领域、妇女儿童法律保护和社会保障领域、优化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与社会环境等领域都将重点发展,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力争取得突破性成就。

(一)妇女儿童事业将健康稳步向前推进

国家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我国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领域的重要举措,起到了保障和促进妇女儿童随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妇女儿童发展“两纲”和甘肃省妇女儿童发展“两规划”,兰州市于2011年制定了兰州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年规划。在《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中以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为基本原则,确定了妇女就业保障、政治参与、素质技能、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及社会环境等方面为优先发展领域,致力于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两性和谐发展。《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普惠福利为主线,促进儿童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儿童事业的健康、全面发展。新一轮“两规划”为未来十年兰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描绘了发展蓝图,提出了明确的发展领域和目标任务,对今后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兰州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也将以“两规划”的发布实施为契机健康稳步向前推进。

(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无论是个人的发展还是国家、民族的富强都离不开强健体魄的支持,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更是整个民族素质提高的基础。兰州市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强调要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支持力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总经费的比例,并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各级政府的充分重视和切实行动为妇女儿童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和基础。在未来的发展中,兰州市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将更加健全,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建设,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就医环境,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预防和控制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疾病,不同城乡、区域之间妇女儿童享有的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也逐步缩小,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将进一步提升。

(三)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将进一步加强

教育是百年大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中,兰州市保障优先发展教育,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的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妇女儿童教育事业将进一步加强。儿童与教育领域,加强和规范学前教育,支持发展0~3岁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加快发展3~6岁学前教育,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试验区改革,城乡教育质量差距将加快缩小。妇女与教育领域,围绕实现两性平等接受教育,突出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平等、过程平等,倡导终身教育理念,加强妇女培训,进一步提高妇女受教育水平。

(四)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将进一步完善

社会保障是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要发展目标,兰州市将加大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力度,使妇女儿童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在未来十年中进一步健全完善,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生育保险的受益对象主要是妇女,所以在妇女与社会保障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妇女享有社会保障中的主要指标。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依托,继续完善城乡生育保障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参保率,并不断改善其保障水平。扩大儿童福利是实现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参与权利的重要保证。只有通过建立适度普惠型的儿童福利制度和儿童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儿童基本生活、健康、医疗、教育、救助、社会服务等发展需要,才能真正落实儿童优先和平等发展的原则,真正实现儿童权利。儿童福利方面,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特殊儿童群体的补缺型福利体系向全体儿童的普惠型福利体系的转变,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水平,为孤儿、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满足流动、留守儿童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提升儿童福利水平。

(五)妇女儿童将获得更为完善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援助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兰州市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将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单列一个领域,提出19条主要目标和27项策略措施,充分体现了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重视和加强妇女儿童法律保护工作力度的决心。妇女与法律保护方面,将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体系,加强对法规政策中违反男女平等原则内容的审查;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维护妇女在司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对侵害妇女人身、财产、婚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坚持严打,常抓不懈。儿童与法律保护方面,贯彻落实有关儿童的法律法规,强化执法,在执法中落实儿童优先和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的原则;加强法制宣传,定期开展儿童法律知识的社会宣传,加强学校法制教育,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儿童本人、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界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能力;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确保儿童在司法程序中获得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等。

参考文献:

1.兰州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兰州市实施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甘肃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R],2011-5-6.

2.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

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执笔:杨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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