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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坚持把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任务来落实,制定了未参保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等参保办法,部署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和市级统筹专项行动。伤残津贴人均月增加150元,达到1105元。已将25.2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4.23万人,占应参保的78.04%,“老工伤”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3.75万人,占应解决的56.82%。
甘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_2010~2011年甘肃省社会发展分析与预测

一、甘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

(一)积极稳定和扩大城乡就业

近年来,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应对经济发展做好就业工作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全力稳定企业就业,畅通基层就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强服务扶持就业,采取有效措施安排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一是就业总体局势保持稳定上升的态势。在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就业总体局势保持稳定上升的态势。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4.2万人,完成年计划的96.8%,比去年同期增长5.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6.78万人,完成年计划的84.75%,比去年同期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3.12%,控制在年计划4%的目标以内。全省共支出就业补助资金6.5亿元,同比增长55%。二是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甘肃省就业促进条例已于2010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甘肃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三年发展计划(2010—2012年)。三是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进一步显现。截至9月底,全省各地共使用就业补助资金1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3.7%。新增小额担保基金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2亿元。全省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4.8亿元。四是重点群体的就业体系进一步完善。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报请省政府批转了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选拔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民生实事工程。全省共有805户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993人实现就业,巩固了动态消零的目标。目前已帮助2.3万名就业困难对象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五是就业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集政务办理、人力资源开发配置、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等功能为一体的省级人社服务中心如期落成启用。12个市级市场正在建设中。六是劳务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截至9月底,全省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495.05万人,同比增长8.42%,创劳务收入339.52亿元。

(二)不断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坚持把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任务来落实,制定了未参保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等参保办法,部署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和市级统筹专项行动。一是养老等五项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渐趋上升。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41.38万人、290.17万人、293万人、164.75万人、129.18万人和80.19万人,同比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平均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7%和54%。二是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9月底,全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0个试点县共参保141.04万人,平均参保率为94.95%。60周岁以上参保领取基础养老金人数达到29.51万人,发放养老金1.5亿元,发放率达到100%。(1)三是特殊群体参保工作逐步推开。全省大学生实际参保31.1万人,参保率达到了88.9%。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万人,参保率达到了98.27%。全省共有6669名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5.81万名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有30.52万名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四是统筹层次进一步提升。在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失业、工伤保险正在不断完善巩固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初步实现市级统筹,增强了基金的互济作用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五是优待标准进一步提高。为67万退休(职)人员月人均增加180元基本养老金,达到1540元,高于全国水平。伤残津贴人均月增加150元,达到1105元。失业保险金四个类区发放标准平均月提高50元。六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有新突破。已将25.2万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4.23万人,占应参保的78.04%,“老工伤”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3.75万人,占应解决的56.82%。研究拟定了将原“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指导意见。

(三)人才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在坚持“两个轮子”(公共就业服务、市场经营服务)一起转的前提下,更加突出人才的引领作用,更加突出面向一线、企业的人才开发,更加突出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及领军人才工程和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文章。一是加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从a page="74"/>65万名专业技术人员中遴选出了涉及六大学科、涵盖全省重点发展领域的943名领军人才(其中,柔性引进12名两院院士和21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达到54个,在站博士后210人,已培养出站179人。二是不断引进国外智力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全省共实施引智项目计划28项,引进各类外国专家及项目负责人80人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8名。三是技能人才培养得到提升。对全省78所技工院校经过严格筛选,报请省政府批准设立了第一批9所技师学院,不断推动了全省技能人才培养向高层次、规模化发展。截至9月底,全省共有30723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四是技能培训规模不断扩大。认真组织实施省委、省政府14万农民技能培训民生工程。开展了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截至2010年9月底,全省共评出农村实用人才924人,其中高级194人。继续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已培训35万人次。在汽车驾驶、计算机操作、收银审核等6个工种、7.7万人中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考核改革试点工作。

(四)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深化

公务员法全面入轨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能力和作风建设有了新的提高。一是不断坚持和完善从基层一线选拔公务员制度。2010年配合省委组织部从1600多名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中招录295名乡镇公务员。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市州、中央在甘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对省政府组成部门的评议工作;三是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全面展开,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制度逐步推行。目前已核定岗位总数47.6万个,占应设岗位总数的77.3%。已有28.8万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占应实行聘用制管理的47.4%。积极规范事业单位的进人制度,拟定了《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四是开展了绩效工资改革试点。工资收入分配工作进行绩效工资改革试点,选择11个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开展了绩效工资改革试点,向省委、省政府上报了甘肃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实施准备工作有序推进。五是进行健康休养办法路子探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报经省政府审议下发了优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先进工作者健康休养办法。

(五)积极构建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

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备案制度。制定了《甘肃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办法》,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集体合同“彩虹计划”,截至目前,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8.8%。同时,不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举报投诉专查等方式,有效促进了《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二是不断推进农民工权益保障。深入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10项行动计划,积极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2万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6万多人参加医疗保险。三是推动企业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以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关系工作体系为依托,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企业工资调整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推动企业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四是认真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通知》,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创新调解方式,简化办案程序,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权利,畅通信访渠道,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积极推行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方式,集中开展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及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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