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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问题研究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问题研究李世东[1]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我国现阶段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对我国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青州市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早的县级市之一。近年来,青州市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问题研究

李世东[1]

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我国现阶段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对我国农村经济乃至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青州市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早的县级市之一。本文从青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现状入手,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对策。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现代农业 运行机制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青州市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比较早的县级市之一,全面了解和掌握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总体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对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一、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特点

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体经历了萌芽阶段、探索阶段和快速发展阶段。20世纪80年代,青州各地开始出现具有合作经济性质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进入90年代以后,青州市政府确立了以合作制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工作思路,农业市场化和产业化发展迅速,随即在王坟镇、庙子镇等地率先涌现出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青州市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引导和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止到2010年底,青州市共成立了以互惠互利、联合协作、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85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92个,农民专业协会52个。共吸纳农户2.1万户,农民入股资金达到2575万元。

1.组织类型多样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出台和实施,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有效促进了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和发展。在合作社组建形式上,有的是以劳动、产品联合组建合作组织,还有的是以资本入股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的土地合作组织;在合作社经营内容上,有的合作组织侧重于农业技术服务,有的则注重在农产品销售,还有的实行产供销一体化经营;在利益分配关系上,合作组织实行服务让利、销售返利、按股分红等形式。

2.合作领域逐步拓宽。在各级各部门的引导和支持下,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合作范围不断拓展,合作内容日益丰富,服务功能日臻健全。从传统的技术推广、农资供应、销售服务,逐步拓展到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和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从单纯的农业生产经营,逐步拓展到资源开发、农村用水、农机作业、农村沼气、资金互助等方面。从单一的劳动联合、生产协作,逐步拓展到标准化生产、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品牌培育、市场营销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行业自律、维权和法律援助等。

3.运行机制日趋完善。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走出了一条适合当地特色的路子,逐步形成了自我联合、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越来越多的合作组织逐渐由“松散型、封闭型、服务型”变成“紧密型、外向型、经营型”,以发展特色农产品和优势产业为纽带,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市场竞争。越来越多的合作组织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章程、制度、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出资、交易、分配机制,组织成员的各项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

4.辐射带动能力日益增强。伴随着市场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带动辐射区域不断扩大,已由本乡本村为主,逐步向邻近乡村辐射,有的已开始跨县、跨市进行合作。合作组织之间的联合步伐也进一步加快,横向一体化和纵向一体化发展迅速,形成了一批区域性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会(社)和一批产业性的农产品行业协会。

二、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

青州市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和组织保障。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在生产上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经营规模小,交易成本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低。面对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政府与农民之间很难建立起有效的政策传导和意愿表达机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农民组织起来,既发挥了家庭经营的灵活性,又弥补了村级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弱化的不足。通过资金、技术、购销等环节的联合,可以把广大农户的意愿和要求集中起来,反映给当地政府和有关业务部门,又可以把政府支持农业的政策、科技、信息等措施直接传导给农民,实现了上情下达的良好沟通。政府部门通过合作组织引导和促进农业发展,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既转变了行政方式,也提高了行政效率。

2.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了农业优势产业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的步伐。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青州市的特色产业、优势产品,走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路子,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从而带动优势产品、优势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竞争力强的产业带和产业集群。青州市天容食品集团正在发展100个“生猪产销合作社”、1000个标准化养殖小区,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集饲料加工、良种繁育、饲养育肥、屠宰分割、肉品加工、生物科技于一体的生猪产业体系,可实现总产值15亿元,利税1.6亿元。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了农民的市场地位和收入水平,提高了农民的合作意识和综合素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市场需求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不对称、谈判地位不平等、利益分配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农户获得了理想的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小农经济生产方式决定了农民既有朴素的一面,也有自私的一面,所以不遵守合同、不讲信用的现象时有发生,而将单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就可以有效规避这些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青州市诚信肉鸭产销服务合作社成立一年多来,社员由最初的27户增加到目前的500多户,其中年赢利超过5万元的有130多户,占社员总数的四分之一。

三、青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青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1.合作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不规范。突出表现在:一是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的问题,合作组织的产权制度没有全部归社员所有。二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不够完善,生产经营和内部管理随意性大、缺乏可操作且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章程、民主管理制度,普通社员的参与度偏低。三是存在政府干预过多的现象,致使许多合作经济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过强。而且,青州市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很多是在“能人效应”的影响下成立起来的,主要靠共同经营的产品相联结,靠“牵头人”的个人权威来凝聚,所以存在民主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2.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层的素质不高,人才短缺问题较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层人员不仅要具备丰富的专门经验和技术,还要能够以其人格力量来引导、团结和凝聚社员。但由于青州市农村人口中普遍存在科技文化素质低的问题,加之缺少长效系统的教育培训机制,从而造成了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带头人缺乏现代组织管理知识,合作经济组织没有一个宏大的发展思路作指引,使其发展缺乏清晰明确的目标。以青州市南张楼村为例,从文化程度上来看,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数占被调查者总数的45.1%;从从业地点上来看,在本乡镇工作的人数最多,约占被调查者总数的78.2%,尤其应该注意的是该村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没有一个在本乡镇从事工作。合作经济组织普遍存在着人才缺乏问题。

3.政府财政补贴不够,部分扶助优惠政策没能得到充分落实。青州市共有1060个行政村。其中,收入不到1万元的村642个,村委会名存实亡。集体经济的薄弱导致村集体没有实力去发展具有公益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事业,而政府财政补贴又不够,从而造成农村部分扶助优惠政策(如税收、信贷、合作社用地、用电等方面)无法得到充分落实。

四、发展思路与对策

1.加强和完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自身建设。青州市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发展壮大,关键还是要依靠其自身的建设,内因是关键。借鉴国内外和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青州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一是要建立健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这就需要青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不断健全其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其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合作组织内部的制衡作用,保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规范运作。二是要创新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外部组织形式。龙头企业、基地带动型的组织模式比较适应合作组织发展的初期阶段,但从利益主体看,农户与企业毕竟属于不同的利益主体,农民相对于企业来说,处于相对劣势状态,企业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可能会损害农户利益。这就需要鼓励青州市农民对组织形式进行外部创新,真正把合作经济组织建成农民自己的合作组织,实现农户之间的互助合作,利益由入社农户共享,风险由入社农户共担,最终实现共同致富的目标。

2.拓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服务范围,努力开展多种经营。通过组织自身的经济活动,为入社社员提供各种有效的综合服务,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作用。青州市的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增强自身的吸引力,使更多的农民入社,从而建成规模更大、服务更完善的合作经济组织。同时,合作组织还要提高自身造血功能,为解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紧张问题开辟一条新的出路,从而达到延长合作经济组织服务链条的目的。

3.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人才供应。农村精英人才的流失,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面临人才缺乏、发展后劲缺乏的问题。必须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进而组建起一支能够带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良好发展的人才队伍。这就要求青州市各级政府部门尽快制定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教育培训计划。要充分调动青州市、县和乡镇的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其进行有关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知识的培训,使他们能够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和巨大作用。其次,要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了解党和国家对发展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而出台的最新的法律法规、有关组织原则和运行机制,掌握最新农业发展技术和现代农业信息技术等,努力提高他们的组织能力和文化修养。

4.加大扶持力度。财政部门应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业,就是扶持农民的观念,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促进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要把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适当地向合作组织倾斜,并使有条件的合作组织直接参与或承担建设任务。引导和鼓励合作组织进一步扩大合作经营范围,开展贷款担保、土地经营、信用合作、资金互助、农业保险等新的农业合作方式,在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采取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方式对龙头企业进行扶持,形成多层次、多元化资金投入新机制。

参考文献

[1]唐约垒.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研究[D].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2]孙亚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机制及其激励效应评析[J].学会,2010(1).

【注释】

[1]李世东(1972—),男,山东青州人。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2010级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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