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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消费思想的内容

时间:2022-06-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回族消费思想的内容一、“从俭、适度”的消费原则回族受伊斯兰教两世吉庆人生观的影响,充分肯定人们在现世的物质追求,重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获取,允许人们通过勤劳致富并适当地享受生活,主张消费节俭,反对奢华浪费,倡导适度消费。

第一节 回族消费思想的内容

一、“从俭、适度”的消费原则

回族受伊斯兰教两世吉庆人生观的影响,充分肯定人们在现世的物质追求,重视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获取,允许人们通过勤劳致富并适当地享受生活,主张消费节俭,反对奢华浪费,倡导适度消费。

财富获得的角度来看,回族人一方面肯定勤劳可以创造财富,但是另一方面则明确指出节俭才是财富的源泉,如果在拥有财富的时候不节俭最终必然导致贫困,“勤劳富之本,俭者富之源。少不勤苦,老必艰辛,有不节俭,无必困苦。”[1]节俭消费除了能够带来物质上的富足之外,而且还有助于一个人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忠厚以立其本,勤俭以培其根”,[2]节俭是做人之根本,“广取不如俭用,是可以养气也;俭则不贪不淫,是可以养德也;量入为出,调剂有方,简省淡薄,自有长久之理”[3]。过度消费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把人们引向腐化和堕落,而且可以助长奢靡之风蔓延,导致人为的贫困,“天地生财,只有此数,若平时少有积储,便生侈心,事事妄图革故鼎新,奢华过度,其或不足,又思称贷而益,如此之人,贫困乃其自取,吾族务须思患预防,事事检点,件件收拾。”[4]每一个人都应该从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检点谨慎,防微杜渐。马注对社会上的侈靡消费现象非常愤慨,他抨击挥金如土、纸醉金迷的生活:“歌妓匪友,挥金若土。或为灾祸牵连而费,或为争讼疾厄而费;或为焚屋冲田而费,或为劫掳遗亡而费,如火燎毛,如日照霜。及至追悔,恩慈已远其有”[5],即浮华奢靡都是过眼云烟,过于贪恋荣华富贵将适得其反,而且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奢侈浪费容易使人们的价值目标错位,使人们耽于物质享受之中而难以自拔,“视浮生为长住,贪图吝啬,无有宁期,……罪惩之报,不可具说。”[6]此外,还容易造成个人享乐主义、物质主义和利己主义盛行,“奢则妄取苟求,志气卑辱,无分义利,只图贪得,贪必招祸,有损无益。一从俭约,则于人无求,于己无愧。”[7]从善恶有报的角度看,奢靡无度之人来世必将遭到惩罚,甚至在今生也会遭人唾弃,“富足骄奢,……不得谓之穆民。”[8]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回族人尤其注意食物消费问题,重视粮食的节约,并通过民间故事的形式警示人们浪费粮食的恶果,如《人与五谷》[9]的故事,传说阿丹和好娃因偷吃禁果被真主打下凡间,五百年来,人们丰衣足食,拥有面山米岭、油缸醋井,根本不用劳作。但是后来由于人们的贪婪,开始对五谷造孽,传说造孽米的是一个石匠,为获得更多的米,他用凿子将淌米的洞凿大,造孽醋的是几个年轻人,闲来无事,用醋来打仗。真主为了惩罚人们,从此石洞也不再淌米,油和醋也消失了,人们要靠自己双手的辛勤劳动,才能有所收获。这一故事告诫人们,任何事物都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人们应当杜绝奢侈浪费,珍惜粮食,勤劳致富。此类故事还有《顿亚的粮食》《三吃一打扮》《米钵山》《谷穗和狗》《人为啥和狗亲近》《阿术拉饭》和《淌米沟的传说》等。

反对浪费和奢华并不意味着鼓励苛刻吝啬,从发展经济的角度看,吝啬会降低消费水平,减少需求量,削弱对生产和供给的刺激,使整个经济停滞不前,而且也有违真主对人类的恩泽,辜负真主造福人类并为人类创造万物的初衷,“万物因人而设,……宇宙无人,天地亦属顽空”,[10]所以,该消费的地方必须消费,否则也是对信仰的不虔诚,他们将过分节俭和吝啬也列为罪恶之一,“吝啬是坏事之根源,是恶行之缰绳”,[11]回族谚语说:“白黑里[12]的人不能进天堂”。

众所周知,将财物用在真主喜爱的事业上是能够得到喜爱的,但是即便如此也必须有限度,不宜浪费奢侈,那么什么是取用的限度呢?王岱舆将取舍的时机视做判断消费行为的标准:“当舍而不舍,谓之吝;不当舍而舍之,谓之妄;当取而不取,谓之迂;不当取而取之,谓之贪。取舍不明,受弊多矣”[13];“当舍即舍,当取即取”才是消费之道,人们日常的衣、食、住、行各方面都不宜过度,所谓过犹不及,“衣为御寒而遮体,食为充饥而度命,倘过食则神昏而多睡,阴盛阳衰,精明无贮,若油过灯草,其灯必灭;水逾田苗,其苗必损,此自然之理也。”[14]

所以,总体来看,回族的消费原则以适度为主,注重节俭。对个人的消费来讲,应该以自己的实际担负能力为准,超过自己负担能力的消费就是奢,它将导致家庭的贫穷和社会的不安定,而有能力消费又过分抑制消费的行为就是吝,容易造成社会有效需求的不足,既不利于增加就业,又会阻碍经济的发展,总之,节俭不是绝对地好,奢侈也不是绝对地坏,一切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崇尚精神健康的消费理念

回族人不仅注重物质消费规范,强调身心和谐,同时对消费在精神方面给人的影响也相当关注,积极倡导能够促进人的良好精神面貌的消费,而对于使人沉醉或萎靡不振,对生产生活容易产生消极影响的消费坚决予以禁止,比如禁酒的原则正是源于此,王岱舆认为饮酒容易使人迷乱心性,他将酒视为事端的祸首,“惟兹博饮,能惑其心。是故此心一摇,恍然无主,则魔乘而诱之矣。”[15]马注痛斥酒是万恶之源:“清真严禁饮酒。盖谓酒乃是恶之媒,邪魔入罪之恨。古来丧国倾家、败伦灭理者不可胜纪。奉主禁谕,所以清蒙晦,禁逸乐,斩万罪之源也。”[16]而且醉酒可以使人道德败坏,消磨人的意志,迷惑人的心灵,扰乱人的思维,蛊惑人的残暴,所以“圣人不欲人因口腹而乱大事,是以痛切禁之也。”[17]回民中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喝了酒,跟着伊卜利斯(魔鬼)走”,唐晋徽认为:“以酒得祸,民为酒困,即天降灾也。”[18]饮酒的恶果昭然若揭,而且制造酒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粮食,这是引起百姓饥饿的主要根源,“夫人之食,日不过一升,而善饮者,何啻倍蓰,所以天下不得不饥。故能止酒,在天下无饥寒之患;在己身无亡灭之忧”。[19]

回族穆斯林一般也不抽烟,认为抽烟,特别是抽鸦片是一种犯罪,是精神的腐化剂,“日用耗费,津液薰枯,全不暇思,足征其性能迷人也”,[20]长辈对晚辈,妇对夫常常进行劝导教育,有一首歌谣就是妻子劝丈夫不要抽鸦片的:“你不要抽洋烟,抽上洋烟光花钱,到老受艰难,一时发了瘾,浑身乏瘫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说话无人听。”[21]过去回族抽鸦片的很少,我国现代新闻史上最杰出的新闻工作者之一范长江在20世纪30年代对西北进行考察之后说过这样一句话:“惟人事方面则汉人身体孱弱,衣服褴褛,鸦片残害后的苍黄瘦脸,挂在多半的汉人头上!凡是身体壮实,衣服整齐,骑高骡大马者,都是回回。”[22]除了烟酒之外,另外一种有损人精神的消费是赌博,回族人视靠赌博获得的收入为不义之财。解放前,有首回族民歌流传甚广,它形象生动地揭示了赌博的恶果:“一病未好百病危,腰子曲得像笼袢,头上枕得半截子砖,屁股上盖的是窟窿毡”[23]。20世纪30年代,哈德成[24]在《回教对于赌博》一文中痛斥赌博的十大危害:“坏良心,丧品行,伤性命,祖宗玷,失家教,荡家产,生事变,离骨肉,犯国法,遭天谴。”[25]

以上关于精神消费的禁戒往往记入家谱:“一入赌场,钱财遂成粪土;家业萧条,君子转为小人,身名狼藉”。[26]“酒烟本吾教禁戒之物,近又各有洋烟,食者更甚于好赌贪色,为国法所不容,凡倾家荡产,丧身忘家,系由于此,吾族且宜痛戒……赌博为盗贼之源,小之则害及一家,大之则影响全国……酒能惑乱精神,烟易消耗脑力,二者妨碍卫生,皆不可近”。[27]其他有关精神消费的规范还包括反对迷信、禁止抽签、算卦和崇拜偶像,一般在回族人家中也不摆放各种人物和动物塑像和图片,即使挂了人物和动物的图像,在礼拜的时候也要在画像的眼睛上盖一张白纸,以示对主忠诚。王岱舆将上述禁戒从“清真”二字内涵的角度进行了阐释:“吾教自生民以来,不拜像,灭诸邪,故谓之清;尊独一,无二主,故谓之真。”[28]对于回族人来讲,坚持这些禁戒是作为虔信者的根本要求:“戒烟,戒酒、戒盗、戒秽行,坚持穆斯林传统美德;持念、持礼、持斋,持课朝,看守伊玛尼基本精神。”[29]

三、保持生态平衡的消费意识

“绿色消费是一种文明消费,绿色消费是消费观念、消费方式乃至生存方式的革命,反映了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反映了一种文化,一种文明”,[30]它被誉为一种全新的消费理念。资料显示,回民很早就有这种思想,比如刘智在阐述有关回族饮食中的规范标准时,将不可食鸟兽按外部特征和习性总结为:“暴目者、锯牙者、环喙者、钩爪者、啮生肉者、杀生鸟者、同类相食者、恶者、暴者、贪者、吝者、性贼者、污浊者、秽食者、乱群者、异形者、妖形者、似人者、善变化者。”[31]近二十种之多,实际上这些不可食用的珍稀动物多处于生物圈食物链的顶端,在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发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对这些鸟兽的禁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回族人珍爱自然、保护生态平衡的意识。

除了正式著述之外,回族民间故事中,也有许多反映号召大家保护生态的例子,如《借粮种的故事》[32]:“以前,人类不会种粮食,所以一年四季靠打猎维持生计。结果人类越来越多,而动物却越来越少,结果面临动物绝种,大家挨饿的危险。于是,尧王派燕子去西夏粮国借粮种,燕子历尽千辛万苦借回粮种,但粮种却因不小心被风吹进石缝里,又派麻雀去借粮种,麻雀终于为人们借来了粮种。从此,人类开始种植庄稼,不再挨饿”。这则民间故事,一方面,警告人们不宜过度捕杀动物,否则将导致生态失衡,生物绝种;另一方面,教育人们,粮食来之不易,大家应该懂得珍惜,适度消费,不要浪费每一粒粮食。这种环保意识已经渗透到回族人的家庭生活中,并记入家训:“凡山之有树,所以培植冈陵也;树有鸟鸣,所以热闹种植也。故凡结穴之地,必有茂林修林之雅,又有禽声上下之和,登斯山者莫不以为钟灵毓秀之美境也。……闻祖山近来间有铳打鸟鹊者,嗣后必戒之,慎之,以为培植祖茔固然,抑以养其好生之德,以效古人惠及禽鱼者,则其人莫大焉已”[33],劝诫子孙后代善待生物,保护自然。当提到为什么穆民在宰割动物的时候必须诵经时,也体现了浓厚的生态保护思想,金天柱说:“有云‘刑罚可省者省,草木皆天生命。’草木亦云天生,不可滥用,何况禽兽,实为有命之物,何不慎诸?”[34]宰牲的时候呼唤主宰之名是体认主宰创造万物的大能,其目的在于告诫大家要谨慎杀生。唐晋徽强调:“万物皆受命于天,天所生者,人不宜私行杀之。”[35]这种对生命的敬畏有助于促使广大回族穆斯林群众珍惜自然,保护环境,对日常消费行为有很强的约束作用。

四、重视宗教教育消费的思想

注重宗教消费是回族穆斯林消费行为的主要特点,他们向来把宗教消费视为虔信者必须履行的职责,体现了穆斯林个人的精神追求,宗教消费已经成为穆斯林个人消费支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上一章中我们讨论的施济行善行为不仅是穆斯林对财富进行再分配的一种方式,如果从消费的角度来看,它同时也属于宗教消费的重要内容,穆斯林通过各种途径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用于道德施舍和宗教事业,寻找机会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一切孤寡贫弱残疾者,都能得到照顾,这可以称之为宗教道德消费。

本节我们重点考察回族穆斯林有关宗教教育消费的思想内容,先知穆罕默德很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他说“求知是每个男女穆斯林的天职”,又说:“踏上求学道路的人,真主已经使他踏上直达乐园的坦途。”[36]受伊斯兰教影响,回族穆斯林也非常重视教育事业,倡导教育消费,因为“学校者智慧之渊源也,教育者文明之起点也”,[37]读书对人格气质的培养、行为道德的规范和知识人才的培育都大有益处,“自来诗书之化,迁移气质,约束筋骸,习俗籍以变,风化赖以成,以育贤才,以储俊秀,学校之所系大矣哉”。[38]经堂教育活动有助于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发展:“曾闻经学者,乃回教之根本也。有根而后发枝叶,有枝叶而后开花结果,而后熟成,重重无尽矣。有本而后资生,资生而后能生千倍万倍,叠叠无穷矣。吾教若习会经文,传教子孙,辈辈不息矣。”[39]回民对宗教教育方面的消费有如下几点认识:

首先,他们将捐资助学视为善功之一,“建寺延师,兴学置田,所以遵教典,化愚氓,资给用,图善缘也”,[40]许多穆斯林积极为本教经堂教育捐资捐物,如湖南常德清真寺碑记载了俱善堂穆斯林典卖房屋资助办学的事迹,“我清真寺,清末迭遭大火,土木工兴,负债累累。荀余年来,除履行债务外余甚渺。尚使年复一年,必致经学废弛,宗教闭塞,合方穆斯林靡不心焉伤之,思振顿而无策!幸本寺俱善贵堂诸君,不忍袖视,慨然以维持寺款为前提,扩充回文学堂为己任,再三讨论,众以该堂建筑沙河街房屋一栋,契卖屋价钱一十串文,全数捐出,以轻重累,其命意实堪嘉尚”[41]

其次,除了直接捐资之外,有的穆斯林还自愿将自家房产或地产捐给清真寺,助其出租获息,“今乃将氏先夫讳圣超所遗,又加年月积(畜)蓄,置有南圣(胜)里□约,坐北向南屋一间,深一进,阔十五桁,每月现租银壹大员,敬送于大寺为尝业,以为添助经学费用。”[42]甘肃广河县三甲集西大寺回民马得良、马吉叔侄捐献水浇地做寺产,“两家共合捐地一十五晌一分,共额粮一斗五升一合。情愿出捐于清真寺,众乡老永远经营为业。……准委(围)于稳妥之人耕种,每晌议定租,干净粮食三斗,照种交租。银粮、渠工,种地人承纳。租粮准作寺内大小学学课、油灯正项之费。”[43]该做法得到回民的普遍认可和效仿,租息收入逐渐成为经堂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最后,坚持教育经费专款专用思想。穆斯林将房产捐给寺院作为经堂教育的场所后,往往还设碑专门明确该笔款项的用途,从而保证用在实处,比如专为远来求学者设置的资金:“金公讳德山,……将花儿市之门牌一百一十二号自置店房一所,共二十余间,捐于花儿市清真寺,……以每月房租为供给外方投学之海里凡所用。如本地人入学,不得分用此款。其人数之多寡,量入而定,务使部分平均,数尽而止。……惟必须天方文字之学生,方可享用。”[44]

五、个案研究:婚丧习俗中的消费思想

回族穆斯林的生活习俗具有浓郁的宗教特色,特别是聚居区穆民的婚丧嫁娶形式一直固守着伊斯兰文化的传统,回民婚俗“须媒妁三人,掌教一人,方能议婚。男女主婚人如同意,握手为信,不立婚约,不亲迎,无鼓乐。新妇下轿,由其兄弟行抱入洞房,不见亲友,待阿衡来为之诵经、赞圣。及夕,新郎询新妇以八句原跟,能答,始行成礼”,[45]“回民凡遇丧事,始死,其子、夫必告知舅、岳之家来视。以水洗尸,请阿訇诵经。殓不用棺,不著衣,惟以布缠之。缠毕,各庄清真寺有公置木匣一具,名曰‘塔布儿’,葬于各寺公地。……葬不择期,不得逾三日。”[46]回民婚丧花销以遵从伊斯兰教教义为主,有如下注意事项,首先,强调根据个人经济实力而定,量力而为,“婚丧之厚薄,量家之有无,如家道殷实,不可过省以薄亲;倘家道寒苦,不必奢费以累身。所谓婚丧无奢则家足,农丧无怠则家肥”。[47]其次,坚决反对争强斗富行为,“婚勒财礼,怨女旷男;丧争孝帛,变产倾家。富者因婚丧而贫,贫者因婚丧而走。利不思义,财不顾亲。人情如此,世道如此,风俗焉得不薄?”。[48]

(一)婚娶——周到、简朴、谨合礼仪

伊斯兰教倡导“两世兼顾”,婚姻是穆斯林人生中最重要的一项“圣行”,穆斯林视男女成年后缔结婚姻组成家庭是一项严肃的义务,并认为婚姻可以为人们带来许多物质的、道德的、伦理的社会利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结婚不是绝对的,不强求婚配。对聘礼问题,伊斯兰教提倡从轻从简,“最优秀的妇女,是仪表最美、聘礼最轻的”[49];“简化订婚手续,少要彩礼,是妇女吉祥的一种表现。”[50]

回族的婚俗提倡以尊礼为原则,严禁谈资论财,“故凡结婚姻者,须偱六礼以成,若婚姻论财,乃是陋俗,穷于夫妇之道夫,亲戚之情薄矣。”[51]依据个人财力,聘礼的物品随意,“男氏具币帛,为聘礼,馈于女氏。币帛之资称男氏之富贵,以为丰俭,至少不过一两,多随意。(或除币帛之外,增用金银、衣物、钗钏之类,亦可。)”[52]刘智认为婚礼只要礼仪周到即可,不能过于铺张奢侈,更不宜以此炫耀:“婚姻之有聘礼,益也……谨合礼仪,无奢华,……设馔量力,不图嗜好,不为夸富斗胜”。[53]他对婚娶风俗问题的认识非常客观,他认为,穆斯林分散全国各地,难免受地方风俗影响而有所改变,只要不违反教义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婚姻之事,各地风俗多殊。比屋尚自不同,况殊乡异域。……吾人既生此土,自不能尽异此俗,但可从者从之”,当然必须以符合伊斯兰教基本原则为准,而不合乎教义“不可从者,仍当依礼而行”,特别是“问八字,争聘财,讲奁资,吝婚期,奠雁,跨鞍,用音乐,姑迎母送,甚至居丧婚嫁,皆风俗之大悖谬者,断乎不可从也。”[54]

事实上,随着回汉人民彼此之间交往的加深,世俗生活中的一些不良风气也难免对回民产生一定影响,刘智对此大加批判:“今俗女家以争聘财为事,几成售鬻,致使两家失和,夫妇失爱,或力不从心,蹉跎岁月,标梅致叹,坏婚姻之义矣。凡有子女者,断勿行此丑俗。”[55]河北省保定市清真西寺的“俭可养廉”碑,就是针对当时清苑县回民婚嫁中奢侈颓废之风盛行的情况而设立的:“惟婚姻之道贵在礼节周全,不贵采币丰盛,此先贤婚姻不论财之义。……回民人等一体知悉,自示之后,所有婚嫁等事务当遵照新章办理,不得任意要索。并由各寺掌教等随时稽查,妥为劝诫,以除积习而挽颓风。倘敢故违,即行送究,勿得徇隐。切切!”。[56]

(二)丧葬——朴素、平等、葬唯从俭

穆斯林的人生信条是以死亡为“正命”,安拉说:“我从大地上创造你们,我使你们复返于大地,我再一次使你们从大地上复活。”(20:55)回族穆斯林坚信生死乃为“定数”,生死是命定的,有生必有死,生是死的开始,死是生的必然结果。“从来人生寄物耳,惟死乃实归也”,[57]坚信生前行善信道之人死后将奔向真主,得到后世的吉祥,正是这种“返本还原,复命归真”的人生观,使得穆斯林对待死亡非常坦然,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上一般不以“死”相称,而是称为“口唤”[58]“归真”。王岱舆说:“夫人之生死,乃真幻交关,古今公事,复命归真,圣凡不免,何谓不详也?”[59]。伊斯兰教认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的精华创造的,真主把灵气吹入人体,所以,人之生源于灵魂的存在,灵魂是人的核心,而肉身只是为完成生命过程之工具。“夫人之死,乃身形之觉性,非人之灵性也。灵性在身,若拘于狱;此身若死,如囚出禁,其灵倍增。凡知命者不以死为难,归回原所,各有定位,不得自迁。”[60]对于穆斯林来说,死亡只是肉体的消逝,灵魂却得到了解脱和升华,而且这一过程是真主考验信徒的方式,是从今生过渡到后世的一个阶段,是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所以他们对丧葬的形式并不讲究,主张“葬唯从俭”,[61]反对兴师动众、铺张浪费,劳民伤财。

1.实行土葬,求真务实思想。根据伊斯兰教教义,穆斯林的遗体都贴土而葬,因为“地土之终,于死者之功亦至大”。[62]王岱舆从宗教与自然的角度就土葬形式进行阐释:“不用棺椁,至理有二:一乃‘自然’,一乃‘清净’。自然者,缘人之本来乃土也,返本还原,复归于土,谓之自然;清净者,乃人之血肉,葬于大地,遂可化而成土。若以不洁之水,投于江海,即无不洁之味;若倾于器中,其秽越甚。较之此理,岂非清净乎。夫人本出地土,终贮棺椁,直若冰炭同炉,必不契合,斯谓忘本。忘本必不自然,若亡者无知,虽金棺玉椁,何益于彼;若其有知,身处脓血之中,绝无可避之地,贴体肮脏,何得清净。”[63]刘智则追根溯源,据其考证,中国古代自殷周时期开始使用棺椁,殷周以前,都是“穴地而葬”,土葬是最适宜的安葬形式,因为泥土百年不变,而棺柩却非常容易腐朽,而且穆斯林选择墓地向来有一番讲究,“先择其地之最高而无水者,次择其地之最坚而不崩者。抉扩极其深,穿穴极其密,尸涂冰、麝、香膏以绝内虫之作,穴铺群香、樟脑以杜外虫之侵。震动不能崩,盗贼不能发,虽石室未有若是之固者……气归风,煖归火,津液、骨肉归于土,秽汁随出随渗,败味渐起渐消是清洁自在之方也”[64]

2.入土为安,复命归真思想。伊斯兰教讲究亡人尽早入土为安,认为尘世人为的延误是对亡人的不敬,亦是对真主的不敬,回民遵教义坚持速葬的原则,该原则有利于减少家属的经济负担,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浪费,“父母亡时,宜哀尽其诚,遵遗言,毫莫违悖;治丧事,竭尽心力;勿信堪舆,停柩择地,以致不葬而求自利,纵使葬之致福,奚忍使亲暴露?”[65]治丧以心诚为主,不宜奢侈,更不能为所谓的风水而延误掩埋,否则是对父母双亲的不孝。“今俗有既葬而迁者,又卒于旅途,千里之外载尸回乡者;甚至既葬旅所,复破冢起尸,尸已零落,仍包裹盘载,以归故土者,皆与圣人立教之义,大相悖谬矣,孝子仁人讵忍为之乎”[66],民间有“亡人早入土为安”,“亡人奔土如奔金”的说法,一般来讲,回族穆斯林提倡在24小时之内埋葬亡者,当然不排除有特殊情况无法安葬,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但是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回族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3.倡导薄葬,一切从简思想。回民丧葬习俗中提倡不分富贵贫贱,都不用任何陪葬品,这既符合节俭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伊斯兰教人人平等的精神。伊斯兰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对于后世在真主面前的审判毫无意义。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今世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多少,一切炫耀气派,争竞虚荣等被视为“异端”,“以人贵于万物,富贵虽有殊分,死生原同一致。始酌定葬法,勿使富贵有厚葬之侈,而贫者受暴露之惨……故葬法无分富贵贫贱。”[67]在葬礼中不论贫富贵贱量力而行,既不能因为攀比而造成浪费,也不能因为吝啬而失礼。回族谚语说:“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布”,无论其生前富有或是贫穷,一般来讲,穆斯林亡故后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不具衣衾棺椁者,意如人之初生,不分贫富,惟具衣胞”[68],从而使“富者勿徒作耀外之观;贫者不至有暴露之惨”[69]。有的回族家谱中也对此有详细规定,以使后人遵从,如“家禁用功果追荐冥金冥纸冥人及一概纸料;家禁用尼姑超度神者邪说;家禁用纸料冥银缴库;家禁用神巫医法;家禁用时俗术家替身过关;家禁用冥金冥银于祀毕之侯(此又吾家之所最忌也);家禁用火葬瓦葬。”[70]先知穆罕默德说过:“人一旦殁亡,一切皆无。只有三件事情长存:济人的技艺、有益的学问和不朽的功德”,[71]受伊斯兰教宗教信仰的影响,回族穆斯林对待生死及死后世界的态度都非常平和,绝大多数的回族老人常常抱着淡泊世事的态度,欣然接受传统的薄葬主张,他们笃信“坟坑似鼻眼前见,短暂人生如住店。死后盼人求恕饶,不如活着多行善”,他们都能以平静乐观的心态来对待晚年生活,走向人生的最后归宿。他们不忙于准备寿衣寿材,不热心于建坟造墓,而是积极参加宗教功修和公益事业,为后世吉祥积攒善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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