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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发展现状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发展现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的政治与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也随之出现了重大的变化。3.管理贸易制度在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基础上,出现了管理贸易制度。

第一节 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对外贸易发展现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也随之出现了重大的变化。在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贸易政策中,先后出现了两种主要倾向。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初,主要是贸易自由化倾向,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在贸易自由化趋势继续发展的同时,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这两种倾向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结合,同时并存。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有时贸易自由化占上风,有时贸易保护主义占上风。

一、美国的对外贸易

美国目前是世界头号经济大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前,美国的GDP占世界GDP的23%,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后,世界各国清理战争创伤的恢复时期,美国的GDP占世界GDP的一半以上。其对外贸易与其强大的经济实力相辉映,出口曾经一度占世界出口总额的1/4。进入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霸主地位屡屡受到德国和日本的挑战,特别是在工业制成品贸易方面,其市场不断被日欧蚕食,但是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经济重现蓬勃生机,和日欧经济的长期低谷徘徊形成鲜明对比。

(一)美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演变

1.贸易自由化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美国贸易政策倾向主要是贸易自由化。美国积极倡导和奉行贸易自由化政策,推动关贸总协定的建立,推动全球范围内的多边贸易谈判。1947年美国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一起签订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同意平均降低关税21%。1962年10月4日,肯尼迪政府为了迅速摆脱1960—1961年经济危机的影响,以及突破西欧共同市场的关税壁垒,制定并签署了《1962年贸易拓展法》,《1962年贸易拓展法》授权总统可以削减关税50%以上,直至100%。美国政府依据上述贸易法案同西欧共同市场及其他国家共50余国于1964年5月开始举行肯尼迪回合减税谈判,1967年6月30日勉强达成协议,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范围内工业品关税平均削减了35%,减税分五期进行,至1972年1月1日全部完成。在肯尼迪回合减税谈判实现后,1974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了《1974年贸易法》。通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的八轮贸易谈判,美国的关税壁垒大大降低,1964年美国进口商品平均关税水平为26.4%,到1987年东京回合减税完成后,美国除石油以外的工业品关税减至4.3%,到1993年乌拉圭回合的减税完成之后,美国除石油以外的工业品关税减至3.5%。

2.新贸易保护主义

到20世纪70年代,随着西欧和日本经济的恢复和迅速发展,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崛起,美国在国内外市场上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美国贸易收支开始恶化,受到进口打击的有关行业强烈要求政府采取保护措施,代表相应地区和产业利益的国会议员也不断向国会和美国政府施加压力。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在政策指导思想上仍主张贸易自由化政策,但在实际行动上则采取了对国内部分产业给予保护的措施。1983年以后的经济复苏并未影响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加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表现是:第一,限制进口的主要措施从关税壁垒转向非关税壁垒;第二,扩大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行动;第三,加强财政、金融、外汇等鼓励出口的措施。

3.管理贸易制度

在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基础上,出现了管理贸易制度。进入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对外贸易逆差急剧增长。面对这一现实,美国政府必须考虑其外贸政策的立足点,并作出重大调整。1985年9月里根总统提出了美国政府的“自由与公平”贸易方针,重申了贸易自由化的重要性,但同时又非常明确地表示:如果国际贸易不利于美国企业,美国将以强硬的态度实行贸易保护。第一,以立法形式强调单边协调管理,使管理贸易制度法制化。1984年10月30日,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一项规定美国以后10年贸易政策的法律——《1984年关税与贸易法》。1988年8月23日美国总统签署了保护贸易色彩十分浓厚的《1988年综合贸易法》,该法又称为《一揽子贸易法案》。第二,从加强国际多边合作转为更多地使用双边协调管理的方式,美国以《1988年综合贸易法》为依据,加强针对性双边贸易谈判,强调对等互惠条件,1989年生效的《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计划在10年内实现商品的自由流通,给美国带来更多的出口机会。第三,突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1988年综合贸易法》针对外国对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而制定了“特殊301条款”,授权美国代表对知识产权没有提供保护的国家认定为“重点国家”,并可自行根据该条款对上述国家的“不公正”贸易做法进行调查和采取报复措施。

(二)美国的对外贸易现状

据美国商务部统计,2010年,美国货物和服务对外贸易总额为41614.94亿美元,同比(下同)上升18.34%;其中,出口18318.35亿美元,上升16.62%;进口23296.59亿美元,上升19.73%;逆差4978.24亿美元,上升32.79%。在货物贸易方面,美国进出口总额为32246.58亿美元,上升21.96%;其中,出口总额为12890.59亿美元,上升20.64%;进口总额为19355.99亿美元,上升22.86%;逆差6465.4亿美元,上升27.54%。在服务贸易方面,进出口总额为9368.35亿美元,上升7.37%;其中,出口总额为5427.76亿美元,上升8.06%;进口总额为3940.59亿美元,上升6.43%;逆差1487.17亿美元,上升12.63%。美国贸易逆差的激增主要源于石油、食品、汽车和其他消费品进口的增长,其中石油进口是最主要的逆差来源。长时间的贸易逆差使得美国自2000年以来,在制造业领域丧失了巨大的就业机会,很多产业因此遭受严重打击,很多行业的产品在国外廉价产品的挤压下销路堵塞,有的被迫退出市场,结果是相关行业居民收入水平降低,失业率升高。

美国一直保持着较高贸易赤字,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整体上纵观世界经济,美国经济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居民收入水平处在世界前三位,在世界范围内看,美国居民的实际购买力是非常强的,但相对于美国国内较高的产品价格,美国居民的实际购买力就要下降许多。简而言之,在一个贸易发达的国际市场上,收入水平高的居民会倾向于购买价格较低的市场上的产品,而收入水平低的居民却不会去购买价格较高的市场上的产品,因此美国的贸易逆差也是理所当然的。

其次,世界经济、社会和科技等发展的不平衡也导致了美国的贸易逆差。当今世界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居多,经济、社会和科技水平落后的居多,这些国家可供出口的往往是低端的产品和服务,特别是一些原材料和基础能源,价格也相对低廉;这些国家需要进口的往往是科技含量高和价格高的产品和服务,单是从世界范围内看,由于发展中国家的购买力水平较低,这些产品和服务的实际进口数量有限。相反,美国出口的往往是科技含量高的高端产品和服务,由于国内需求旺盛而真正需要大量进口的反而是一些低端的原材料和能源产品,由于政治地位、经济水平和科技实力的差别,发达国家往往也能从发展中国家以偏低的价格获得这些产品。这种发展不平衡的结果就是美国等一些国家更容易出现贸易赤字。

最后,美国的贸易逆差也是资源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的结果。像中国这类人口多、资金少的发展中国家正好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人口少、资金富裕的资源现状相反,再加上发展中国家市场亟待开发,更具投资价值。国际资本会大量流入这些市场,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和相对较为充裕的资源和原材料,生产成本更低的产品,然后以较高的价格销往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反,发达国家的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制造需要高科技人才,生产成本较高,而对这种产品的真正需求也来自国内和其他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对高端产品的需求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这种资源分布的特点和发达的国际贸易也致使美国的贸易逆差成为必然。

二、欧盟的对外贸易

欧盟是以国家集团形式出现的欧洲国家的国际联盟。目前欧洲联盟包括27个成员国,总人口为5亿,总面积432.2万平方公里,GDP为16万亿美元,年进出口总额3万亿美元,成为全球最大的贸易集团。欧盟在其发展历程中,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已经实现或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一)欧盟的对外贸易政策

1.建立关税同盟,取消内部关税,统一对外关税税率

关税同盟是欧共体的重要支柱,已于1968年建成。1968年7月1日,6个成员国各自的对外关税税率均已执行共同规定的关税税率,后加入的3个国家,从1997年开始,也统一执行共同市场统一的关税税率。希腊、葡萄牙和西班牙分别从1980年和1993年开始按共同对外的关税税则征收关税。1995年欧盟实行新的普惠制,缩小优惠关税的覆盖面,对发达国家和地区先是减少,继而全部取消最具竞争力的商品优惠关税。

2.限制进口

欧盟交替使用各种措施限制进口,其措施主要如下。第一,非关税壁垒。欧盟进口商品有50%受非关税壁垒的影响较大,而美国和日本则分别为15.9%和10.7%。从20世纪80年代起,欧共体对农产品进口实行新的数量限制和最低进口价格限制等措施。欧盟有80%的进口纺织品受到不同程度的数量限制和价格限制,受到进口限制的国家逐渐增多。此外,欧盟先后同14个国家签订铜产品自动出口限制协定。欧盟同日本签订商业用车辆、铲车、石英表的出口限制协定,并对机床同时采取最低限价和自动出口限制双项限制措施。第二,对进口产品按不同种类和国别实行差别关税;对某些农产品,诸如谷物、猪肉、禽肉蛋品、奶制品等产品的出口征收差价税。通过差价税使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等国的出口农产品,在共同市场内部失去竞争力。第三,采取反倾销措施限制进口。在一项关于对第三国进口商品实行反倾销及反补贴措施的修正条例中规定,征收反倾销税至少在5年内起作用,即欧盟一旦对某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则该产品至少在5年以上退出欧盟市场。最近几年,欧盟的反倾销主要针对纺织品和电子产品。

3.对农产品出口实行补贴政策

根据欧盟的农业政策,欧盟对其成员国的农产品出口实行价格补贴,各成员国要把征收到的农产品进口差额税上缴欧盟,旨在建立农业共同基金以补贴农产品出口。

4.积极发展同各国的经贸关系,扩大对外贸易

欧盟建立以来,通过签订贸易条约和协定等方式,发展同各种类型的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特别是在发展同发展中国家和地中海沿岸国家的经贸关系上,大做文章。欧盟成员国大多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殖民地宗主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如何把那些独立后的殖民地继续留在自己的贸易圈内,是这些失去殖民地的国家极为关注的问题。“洛美协定”不仅建立起与原殖民地的密切联系,而且进一步把这种联系扩大到非洲和加勒比海地区。此外,欧盟先后同地中海沿岸国家签订特别贸易和援助协定。例如,同突尼斯、摩洛哥、阿尔及利亚,以及约旦、叙利亚、埃及等国家签订经贸合作协定和财政援助协定。

(二)欧盟的对外贸易现状

据欧盟统计局统计,2011年1—9月欧盟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为33551.0亿美元,较上年同期(下同)增长22.6%。其中,出口总额为15849.5亿美元,增长23.0%;进口总额为17701.5亿美元,增长22.2%;逆差1852亿美元,增长15.3%。

分国别(地区)看,2011年1—9月欧盟对美国、中国、瑞士、俄罗斯和土耳其的出口额分别占欧盟出口总额的16.8%、8.8%、7.9%、7.0%和4.9%,分别为2665.0亿美元、1395.1亿美元、1250.2亿美元、1106.6亿美元和773.4亿美元,分别增长16.9%、30.1%、26.4%、39.5%和35.5%;自中国、俄罗斯、美国、瑞士和挪威的进口额分别占欧盟进口总额的17.2%、11.0%、10.8%、5.5%和4.8%,分别为3052.2亿美元、1938.9亿美元、1902.8亿美元、973.2亿美元和853.0亿美元,分别增长13.8%、37.7%、18.1%、20.7%和35.1%。欧盟前五大逆差来源地依次是中国、俄罗斯、挪威、日本和哈萨克斯坦,逆差分别为1657.1亿美元、832.3亿美元、372.1亿美元、216.3亿美元和167.9亿美元,其中对中国、俄罗斯、挪威和哈萨克斯坦的逆差分别增长2.9%、35.4%、59.2%和61.2%,而对日本的逆差则减少3.5%;顺差主要来自美国、瑞士和土耳其等,分别为762.2亿美元、277.0亿美元和269.1亿美元,分别增长14.1%、51.4%和64.4%。

分商品看,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和运输设备是欧盟的主要出口商品,2011年1—9月出口额分别占欧盟出口总额的27.8%、14.7%和14.5%,分别为4407.6亿美元、2331.6亿美元和2294.5亿美元,分别增长23.3%、12.4%和25.4%。另外,矿产品和贵金属及制品的出口额增长较为突出,分别增长41.6%和43.7%。矿产品、机电产品和化工产品是欧盟进口的前三大类商品,1—9月进口额分别为5371.8亿美元、3625.9亿美元和1451.7亿美元,分别增长37.1%、11.5%和17.9%,另外,普通金属及制品、贵金属及制品和植物产品的进口额增长最快,分别增长36.1%、32.8%和30.8%。

三、日本的对外贸易

日本是一个后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是战败国,经济遭到了严重破坏。日本是贸易立国的国家:一方面,日本能源贫乏,原油、天然气、铁矿石等原材料主要依靠进口,肉、鱼、水果等食品的进口也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日本的机械、半导体、汽车大量出口。日本资源贫乏,主要从国外进口原材料进行加工,制成工业制成品再出口到国外,是典型的加工贸易国。出口的产品主要是高、精、尖、高附加值产品,进口的主要是初级产品和资源型产品。日本的主要贸易伙伴是美国、中国和欧盟。

(一)日本的对外贸易政策

1.“奖出限入”的贸易保护政策

日本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基本上推行“奖出限入”的贸易保护政策,把鼓励出口作为对外贸易的重点。日本鼓励出口的主要措施有:第一,实行外汇分配优惠制度,建立进出口限制制度,提供出口信贷;第二,为出口商提供税收上的优惠;第三,制定并实施出口信用保险法,加强商品检验,保证出口商品质量,开展对等贸易;第四,制定进出口交易法,允许贸易商建立卡特尔。日本限制进口的主要措施有:第一,设立外汇管理委员会;第二,加强外汇管理;第三,制定外汇法,通过外汇分配,严格限制工业品进口;第四,保护与扶持幼稚工业;第五,把工业品的进口替代与扩大出口统一起来。

2.贸易自由化政策

到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工业在政府的保护、扶持下发展很快,不少工业品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很强的竞争力。因此,外国政府和企业强烈要求日本实行贸易自由化和汇兑自由化。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也对日本施加压力。从20世纪60年代起,日本不得不逐步放弃贸易保护政策,开放国内市场,推行贸易自由化政策。1960年6月日本推行《贸易汇兑自由化大纲》,1965年汽车进口自由化的程度高达93%,受限制的商品减少到27种(其中工矿品5种,农产品22种)。日本的贸易自由化是从属于保护、扶植需要的,在推进自由化进程中明显表现出“有选择性”的特征,即根据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的状况陆续开放。日本分期分批放宽进口限制,其原则是:第一,国内需要的产业原料,尽快实行进口自由化;第二,有竞争能力的工业品及同本国工业品竞争不强烈的工业品,尽快实行进口自由化;第三,正在受到扶持的汽车、电子计算机、重型机械之类的产业,要在提高竞争能力的基础上实行自由化;第四,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中小企业产品,推迟实行自由化。

进入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贸易政策出现两个根本性的变化:其一,为了减少对外贸易的摩擦,由强调规模经济和独占垄断利润转向强调国际产业合理分工和公平贸易利益分配;其二,由默许暂时垄断转向鼓励竞争,以重新构造日本的微观经济基础,激活企业家的创新精神,迎接新产业革命和知识经济的挑战。

(二)日本的对外贸易现状

日本海关统计,2006年日本进出口贸易额为12252.24亿美元,同比增长10.0%,其中,出口6464.41亿美元,增长7.9%,进口5787.83亿美元,增长12.5%;实现贸易顺差676.5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7%。日本顺差持续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2006年8月以后原油价格回落并和日本经济回暖所带来的进口需求升温有关,同时日本企业近年来加大对中国投资,也将一部分顺差转移给了中国。

从出口国别和地区看,2006年日本对美国和北美自由贸易区出口贸易增长势头强劲。其中,对美国增长8.4%,对北美自由贸易区增长10.1%,均超出同期平均出口增长水平。美国、中国和韩国仍保持日本前3位主要出口国地位,出口额继续呈增长态势,占比也未发生大的变化。

在出口产品方面,2006年占出口比重21.7%的汽车及零配件出口1029.1亿美元,增长11.8%,依然是日本出口增长的主要来源。出口增幅最为显著的3类产品是:铜及其制品,增长64.2%;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产品,增长66.8%;珠宝、贵金属及制品,增长98.4%。从进口方面看,2006年居于前两位的进口来源国(中国和美国)的进口增长分别为7.2%和5.1%,低于12.7%的进口平均增长水平。从石油生产国的进口增长仍然强劲,沙特阿拉伯、阿联酋、伊朗、卡塔尔和科威特5国均位于日本前15位主要进口贸易伙伴行列之中。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部件是日本从亚洲及美国市场进口的两大类产品,日本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集成电路及微电子组件金额为52.4亿美元,占日本该类产品进口额的31.5%;从美国进口达33亿美元,占比19.8%。同期日本从中国进口的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部件金额为79.7亿美元,占比58.1%。

据日本海关统计,2009年1—7月,日本货物进出口额为6011.5亿美元,比上年同期(下同)下降34.2%。其中,出口额为3022.5亿美元,下降35.9%;进口额为2989.0亿美元,下降32.4%。贸易逆差33.5亿美元,下降88.5%。2009年7月,日本货物进出口额为986.6亿美元,下降30.5%。其中,出口额为513.3亿美元,下降28.1%;进口额为473.3亿美元,下降33.0%。贸易顺差40.0美元,增长420.4%。2009年1—7月,日本和中国双边货物进出额达到1229.3亿美元,下降21.1%。其中,日本对中国出口563.2亿美元,下降24.4%,占日本出口总额的18.6%,提高了2.8个百分点;日本自中国进口666.1亿美元,下降18.1%,占日本进口总额的22.3%,提高了3.9个百分点。日本与中国的贸易逆差为102.8美元,增长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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