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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途径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论法学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途径_首都法学教育研究论法学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途径陈洪忠[1]摘 要 立足法学院,国际化培养可以通过课堂两大途径和课外三个渠道来实现。最后,要注意教育国际化的目的是培养国际化的中国人,而不是中国人的国际化。相比其他学科,法学专业在国内就可以交流对比,就可以进行法学课程的国际化教学研究。法学的经典性,决定了我们法学专业国际化师资培养同样具有优势。

法学专业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途径

陈洪忠[1]

摘 要 立足法学院,国际化培养可以通过课堂两大途径和课外三个渠道来实现。课堂上,一是法学院的课程设置最具优势,学生如果把法律知识学好了,就基本上可以称得上国际化人才了;二是借助与港澳台相对便利的学习交流条件,尽快实现师资培训的国际化。法学专业的课外活动,可以在国防教育活动中、学生实习基地的第二课堂学习中、互联网交流中注重国际化培养。最后,要注意教育国际化的目的是培养国际化的中国人,而不是中国人的国际化。

关键词 国际化 法学师生 培养途径

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不断加深的今天,我们法学院在这里探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如何培养具有国际观念、全球意识和具有国际交流能力、竞争能力的人才,很具有现实意义。

当今,在50岁以上的人群中,许多人不会电脑操作,有人连手机短信都不会发,只会接打电话,更不懂得什么3G、4G和用手机上网了。仅从这一点上就可以判断,他们中间很少有人能算得上是现代国际化人才。而IT行业的大佬们,许多人已经在行业内领头(或者说成为亿万富翁开始算)十多年了,现在才刚刚40岁左右,这个行业的中坚力量大都30多岁。所以,与传统人才不同,国际化人才不是靠传、帮、带能够解决的,通过高等教育注重培养国际化人才非常重要。

那么,我们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阶段如何培养国际化人才呢?

我看许多院校总结的培养国际化人才的渠道和方法都很不错,都可以借鉴。例如,“引进课程培养模式”“双学位培养模式”“学分互认学生交流模式”“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验模式”“国内学历教育+国外执业资格教育培养模式”等等。但是,具体到我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我认为,就目前状况看,大部分做法都不适合我们。立足我们法学院的学科特点,我认为可以通过课堂教学的两大途径和课外三个渠道来加强国际化的培养。

一、课堂教学的两大途径

本科阶段的课程任务十分繁重,培养国际化人才,寓于课堂教学必定是主旋律。归纳起来主要有两大途径。

途径一:课程内容的国际化。

开设传授国际先进技术和应用技术、外国语言与文化跨文化研究、比较研究等课程,都属于课程国际化的范畴。其实,现代的国际化文明就是法治文明,中国现代法学就是系统的国际化知识与中国实际结合的产物。

我们法学院开设的国际法海商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西方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英美契约法、世贸组织法、欧盟法、外国公司法等课程,本身就是国际上通用的法律知识。其他如宪法学、经济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竞争法、证券法、票据法等课程,都是从国外引进以后发展起来的,本身也具有国际性。

我们学校的人文学院、对外交流学院和会计学院等,他们开设了许多国际上先进的经济学科,法学院的学生也应当努力去选修一些课程,加强对国际通行经济模式的了解。还可以有计划地剖析一些如移民政策、种族隔离以及文化和宗教差异等容易引起国际纷争的问题,使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相关知识更加全面。

总的来说,与首经贸的其他院系相比,我们法学院在国际化方面,课程设置本身就是占据了很大优势的,立足课堂学习来完成国际化人才培养非常重要。

途径二:师资培训的国际化。

许多高校的做法是,采取多种形式增加教师出国访问进修的数量,多选派教师到国外进修、访问、讲学,进行合作研究,学习和吸取新知识,了解和接触当代最新学术动态和实验设备,从而获取国际经验。这些都是值得尝试的。

相比其他学科,法学专业在国内就可以交流对比,就可以进行法学课程的国际化教学研究。香港、澳门回归以后,内地和港、澳、台法律制度研讨会越来越频繁地举办,我参加过几次刑事诉讼制度的研讨会,受益匪浅。香港法律属于典型的英美法系,澳门是较为纯正的大陆法系。而台湾地区的法律基础,则是我国清朝末期沈家本主持的大修法,结合中华民族的传统,大量兼容了西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精华,台湾地区的法律相当于部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律制度在中华民族传统地区的“临床应用”,其历史经验和教训都非常值得借鉴。

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教师走出去和请进来,更加前沿地加强师资培训的国际化。同时,相对于走出国门,在内地或者港澳台地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要容易一些,机会也相对要多一些,针对性也更强一些。法学的经典性,决定了我们法学专业国际化师资培养同样具有优势。

二、课外学习的三个渠道

除了通过课堂上的学习以外,法学专业也可以抓住课外活动一些机会进行国际化培养。

(一)在国防教育活动中注重国际化培养

国防教育,是国家为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卫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对全体公民进行的具有特定目的和内容的普及性教育活动。国防教育是国防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大学本科教育的一项内容。如果将国防教育与法学专业的国际法课程结合起来,则会达到一个最佳效果,实现法学实践与国际化的双赢。

全民国防教育大纲》第3条明确规定:“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普及国防知识,培训军事技能,培育国防后备人才,激发爱国热情,强化国防观念,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向心力,提高公民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国防教育工作更要坚持服务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体现战略性。学生参加军训,到部队参观了解现代化的武器装备等活动,这是普及国防知识和培训初步军事技能的途径。如果真正要达到国防教育的目的,做到强化国防观念和激发起师生的爱国热情,应当依靠对国际法知识的学习和应用。

首先,学习和应用国际法知识,开展反分裂、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等爱国活动。

当前和今后的一段时间内,我国都会面临着严峻的反对“台独”、反对达赖喇嘛集团分裂势力、反对东突分裂主义的反分裂斗争。美国康伦协会等思想库提出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对华政策理念,曾影响中美建交前美国政府的对华政策,至今仍然阴魂不散。近年来,美国不断出售给台湾当局大量武器,一些重要的思想库更是明目张胆地资助、“包装”达赖、热比娅、李登辉之流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几乎每一次骚乱的背后都有西方势力纵容、支持的身影。透过现象看本质,不排除西方霸权国家打着“人权高于主权”等旗号正在积极酝酿着一场给分裂分子武力支持以加速分裂我国的罪恶活动。还有,西方一些思想库和日本的右翼团体等,抛出的“中国七块论”,算计着如何将中国肢解成“满、汉、蒙、疆、藏、台、港”等七块,以便自己国家不受阻碍地推行东亚霸权。重要的是,类似这些分裂中国的图谋都是与现行的国际法原则相违背的。

我们法学院的师生可以通过开展研讨会、讲座、演讲比赛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依照国际法原则进行反击。既能激发爱国热情,又能结合实践掌握国际法知识,更能在一定程度上为捍卫国家的国防安全发挥作用。

其次,学习和应用国际法知识维护我国海外资产的安全、维护世界资源的合理公平应用、维护全球环境。

2011年年底,中国持有的美国国债就有1.16万亿美元之多,这些都是中国人民的血汗钱。但是我们发现,这笔钱已经令美国一些思想库眼红和开始算计了。如何从法律角度维护这些宝贵资产的安全,让这些财产保值增值?这些都是我们法学专业学生应当认真思考的国际化理性问题,也是检验国际会计学知识掌握、学生国际化素质、国家安全意识提高的途径。

对全人类共同资源状况进行了解,和如何对这些资源合法、合理、公平地持续利用,以及如何依法对地球环境进行保护,这些问题都是法学专业学生必须关注的焦点。探讨这些焦点法律规制的过程,就是培养国际化人才的过程。

关于环境问题,西方工业大国百余年的无序排放给人类环境带来了较大损害。日本地震海啸给日本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全世界人民都深表同情和给予了大力援助。但是,日本政府却为了减小自己一国的损害将核泄漏受到严重污染的水排入大海,威胁了海洋环境。这同样也危害了我们的国家和公民的安全健康。如果我们能够发出一些理性的声音,就是国防教育活动中的生动实践,也是对国际化法律知识的积累检验。

最后,研究如何用国际法限制战争、替代战争和消灭战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作为“地球村”的一员,维护世界的和平就等于巩固了国防。

我们用法律视角关注利比亚、关注伊拉克、关注阿富汗的战争局势,揭露和控诉侵略、伤及平民百姓、虐待战俘等严重违反国际法的战争罪行。这既能起到遏制战争、维护世界和平和树立国际正义形象的作用,也会大大促进我们法学专业学生对专业课学习的浓厚兴趣和对相关法律理论的深刻理解。

(二)通过学生实习基地的第二课堂学习,注重国际化能力的培养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是首经贸法学院、北大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五所法学院校的挂牌学生实习基地。按照实习基地的《教学工作规则》规定:“以公益活动为纽带,基地有选择地聘请部分资深法官、资深检察官,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大律师、大法官为基地指导教师,努力打造一所高效、实用、公益的学生实习基地。”在实习基地设计上,我们之所以要有选择地聘请港、澳、台地区的大律师、大法官为基地的指导教师,就是想通过第二课堂的形式加强法学学生的国际化能力的培养。

我们曾计划在各学校校内举办“司法实践大讲堂”系列讲座活动,其中就包括由实习基地聘请港、澳、台地区的大律师、大法官、警官等进校演讲,系统介绍港、澳、台的法律体系实践和法治理念。但是,由于我们一些学校教师对于这些讲座内容把握尺度比较担心,加上事务所的业务一直较忙,沟通和准备不足,至今还没有全面开展这样的讲座。

我们有必要借贯彻北京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春风,法学院与律师事务所一起,共同探讨实施这一行动。

(三)通过互联网交流进行国际化培养

通过首经贸的宣传材料知道:“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较早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和招收海外留学生的高等院校之一。……已与50多所大学正式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研究机构、社会团体等有学术交流与合作往来。”

促进学生的跨国流动无疑是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最佳途径。但是,据统计,只有10%的欧洲学生有海外学习经验,在美国,这一比例不足1%,何况中国?何况我们首经贸法学院?于是,“本土国际化(Internationalization at Home,IaH)”的概念应运而生,在教育理论界和实践界引起轰动。

网络是本土国际化的关键手段,一些学者甚至提出,高等教育国际化很可能是各国学术界大量使用互联网的必然结果。各国师生可以召开视频会议,可以通过虚拟图书馆查阅各国资料,教师也可以把事先录好的演讲放在网上,供各国人士下载观看。最重要的是,各国师生可以通过互联网,形成虚拟社区。虚拟社区与外语教学密切相关,因为各国师生要相互合作,必须使用某种国际语言,如英语。20世纪90年代末,比利时、美国、阿根廷、法国、苏格兰和西班牙的一些高校启动了Marctica项目,目的是让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学生,共同学习国际市场营销课程,并在此过程中发展跨文化交流和理解能力,项目的工作语言为英语。国际市场营销课程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学生通过网络,自学由各成员学校共同开发的课程软件包——国际与跨文化市场营销;二是虚拟交换,也就是成员国学生不必出国,而是利用电子邮件、聊天室、网络论坛和视频会议,组成团队,撰写论文,解决实际问题,从而达到与出国留学相似的效果;三是各小组利用网络,开展国别分析。

三、结语

作为曾经的一名大学生和现在的学生家长,通过律师事务所实习基地有机会与一批批学生进行交流,在接受这次任务以后,结合自己对相关领域的了解总结出了国际化培养的课堂两途径和课外三渠道。

最后,我们一定要注意,“教育国际化的目的是培养国际化的中国人,而不是中国人的国际化”。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方面,要坚持为我所用,以我为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引进、嫁接、合成、本土国际化上,要将中国的实际融入国际化过程中,努力使国际经济法治中国化,这才是真正的经济全球化。

【注释】

[1] 陈洪忠,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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