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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官兵素质的军事训练法思想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二、提高官兵素质的军事训练法思想军事训练,是指军队组织官兵进行的,以军事理论、共同科目、战役、战术和技术等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指挥作战、组织锻炼、管理部队的能力和业务水平,掌握执行战斗任务和保障任务的技术战术,形成整体作战能力和保障能力为目标的经常性教练活动。士兵在进行军事训练时必须勤学苦练,不得有所懈怠。

二、提高官兵素质的军事训练法思想

军事训练,是指军队组织官兵进行的,以军事理论、共同科目、战役、战术和技术等训练为基本内容,以提高指挥作战、组织锻炼、管理部队的能力和业务水平,掌握执行战斗任务和保障任务的技术战术,形成整体作战能力和保障能力为目标的经常性教练活动。与军事训练对应的是军事训练法,它指的是适用于现役部队的军事训练,调整现役部队在军事训练中发生的军事社会关系。[24]近代以来,军事训练法在西方国家的军事制度上占据重要地位,在保证一国军队正常训练和提升战斗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比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对军事训练和军事训练法的重视,清朝落后的封建军事制度决定了上至统治者,下至大多数普通官兵,都不注重军事训练和军事训练法的作用,更不用提制定近代军事训练法并以此来指导和规范军队的训练了。正是因为缺少正规的军事训练,导致清军在鸦片战争、中法之战、中日甲午战争等战争中“自始至终中国未获一胜仗”。[25]郑观应认为造成失利后果的重要原因在于:“中国将帅无才,文员为帅,纸上谈兵,并无历练,安得不败?惟知平日克扣兵饷。兵饷克扣,素有怨言,安肯死战?勇多新募,绝无死战之心;将各一心,各不相救;水、陆分界,呼应不灵。非但操练不熟,临时手足无措,且军械不精,或有枪无弹,或弹不配枪,欲省费而费反多。……身为将帅,事不躬亲,临战则相率退避。”[26]郑观应在此一针见血地指出:正是因为清军缺乏近代化的军事训练,士兵操练不熟,将领们只知克扣军饷,纸上谈兵,而不知如何指挥作战,才导致清军在战争中“未获一胜仗”。郑观应认为,要想改变清军这种作战不利的局面,必须重视军事训练,模仿西方制定近代军事训练法,对各级军官、士兵进行军事训练,提高他们的整体作战素质,才能确保清军在对外作战中获得胜利。

(一)对士兵的军事训练法

郑观应在《盛世危言》的《练兵上》开篇明义,写道:“内安外攘莫先于兵,整顿行师莫重于练。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备。……古之时春搜夏苗,秋狝冬狩,其训练之勤如此。今之为将者不言练兵,而专言募勇。营哨粗具,重费饷需,观美徒存,难收实效。行成则立加裁撤,戒严又仓促招罗。不知训练端在平时,岂猝募即可驱以临敌耶?……虽有强悍之勇,而训练不得其人,则有勇与无勇等。”[27]郑观应认为军事训练在整个军队各项工作中处于首要地位,士兵不管是在和平状态下还是在战争期间,都必须坚持军事训练,而不能稍有懈怠,而封建军队官僚不注重军事训练,只知道大量招募兵员来骗取军饷,由于这些士兵平时缺乏训练,作战时往往消极被动,即使有人较为强悍,也因为没有受到系统军事训练,在正规作战中也无法发挥作用。

针对这种情况,郑观应建议清政府学习西方国家的军事训练法,加强对士兵的军事训练,所谓:“计惟将各省所设制兵、练勇,一律仿西法操选。每省练兵若干,其不入选者汰之,就地另募精壮补充。月饷悉归一律,平时撙节,临战酌增。训练精勤,勿稍疏懈。”[28]郑观应主张将各省征集的常备军一律按照西方军事训练法进行操练,从中选拔出能够较好地完成训练任务的士兵,淘汰那些不能完成训练任务的士兵,再就地征募精壮兵员补充不足人数。至于士兵的月饷,则每月统一发给,平时要节约,战时可以酌情增加。士兵在进行军事训练时必须勤学苦练,不得有所懈怠。

在《练兵下》篇中,郑观应进一步指出了清军在军事训练上与西方国家军事训练法的差距,他写道:“泰西兵制我国有不可及者四端:练之以手足,习之以号令,导之以超越,二三年之后始给以火枪,中国无如是之课程也。授之以舆图,教之以兵法,中国无如是之训教也。……虽中国亦仿西法练兵,计已十余年,而仍不强者,因将帅非武备学堂出身,未谙韬略,又无胆识,惟延西人教习口号,步伐整齐、枪炮命中而已。不知此特兵法之绪余也。”[29]郑观应认为清军在军事训练的内容上不及西方国家之处包括:1.在技术训练课程上,西方国家在训练士兵掌握武器、器材和技术装备的操作使用所进行的教练活动上,主要进行出操、射击理论、基本射击动作等步兵技术训练,待士兵掌握基本理论要领后,才开始发给火枪进行实际射击训练,而中国却无这种军事训练法的规定;2.在战术、战役训练课程上,西方军队训练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地形特点进行训练,以及为提高官兵战役作战理论水平和战役组织指挥能力所进行的兵法教学,中国军队亦无此方面内容。郑观应认为清朝军队的将领并非像西方国家那样在军校受到过系统严格的指挥训练,既不了解西方近代军事指挥理论,也没有胆识,只得聘请西方军官训练部队士兵,在训练中也不是遵循上述西方军事训练法进行训练,只不过学会空喊口号、操练步法、射击准确,而这其实也不过是西方军事训练法的皮毛而已,不可能真正提高士兵的战斗力。

除了加强正规训练外,郑观应还建议清军在军事训练法中学习西方,将实战演练作为军事训练的重要部分加以练习。他认为:“夫未经战阵之兵,虽训练娴熟,器械精利,一旦猝临大敌,鲜不目骇心惊、手足无措,苟非将帅得人,法令严肃,未有不鸟兽散者。……中日之战我军无一胜仗,职是故也。非但陆兵如是,水师亦复如是。”[30]郑观应根据其参加过的战役,清醒地认识到士兵即使训练得当,能够熟练使用武器装备,但是在初经战阵之时,总会惊恐失措,这时如果军队将领没有指挥经验,并且军法严肃,军队必然会逃散,陆军、海军都有可能出现这种状况,清军在甲午战争中的失败正是这一原因所致。因而,郑观应强烈主张清军学习西方,在军事训练法中对实战演练部分作出规定,正所谓:“外国练兵既行以上所论四端,又于操练之时必设假敌与正军对列,互相攻击,出奇设伏,因地制宜,一如交战状,俾习惯于平时。不如是,则临事仓皇,而欲战必胜、攻必克也难矣。”[31]郑观应认为只有学习西方军队,在平时训练中加入实战演练,假设敌军和己军相遇,互相攻防,如同正规作战一样,才能在平时就使士兵克服初次上阵的心理恐惧,避免将来初次作战时仓皇失措,进而可以做到“战必胜、攻必克”。

(二)对军官的军事训练法

仅有高素质的士兵,若缺乏优秀的将帅,军队最终也只会是一盘散沙。当时的清军将帅“位尊爵崇,富贵已极,平日优于自奉,性耽安逸,不能与士卒同甘苦;无事之时只知酒色怡情、赌博逞志,及其临事又复贪财惜命,如是人谁肯为之用哉?”[32]故郑观应指出,“全军之性命系于将帅,将帅之存亡关于国家,可不慎欤?故吾谓练兵必先自练将始”[33]。郑观应强调优秀的军队将领在率领士兵,指挥作战时对整个部队的重要作用,认为将领乃是一支部队的灵魂,因此必须加强对军官的军事训练,使他们能够像古代名将那样,“经文纬武,谋勇双全。能得人,能知人,能爱人,能制人,省天时之机,察地理之要,顺人和之情,详安危之势,凡古今之得失治乱,阵法之变化周密,兵家之虚实奇正,器械之精粗巧拙,无不洞识。……与今之泰西各国讲求将才者无异”[34]。郑观应特将“泰西水、陆军学堂及技艺学堂章程大略,缮呈醇贤亲王暨曾忠襄、彭刚直”[35],希望这些当权者能够“于各省仿西法设水、陆军武备学堂”[36],采用西方近代军校培养机制,专门对部队军官进行军事训练,其中所涉及的与培养近代军官有关的军事训练法内容,主要集中于《盛世危言》一书的《练将》和《练兵上》两篇中。

郑观应在《练将》篇中主张:“于各省仿西法设水、陆军武备学堂,选各营兵、官身体精壮,年约三十余岁能通书史而有胆略者,又选曾习枪法、颇有胆识,年三十左右身体强壮之武科人员,分为二班:已通中西文字、算法者为第一班,延武备学堂出身兼有阅历之师教之;不通泰西文字、算法者为第二班,先入初学堂,延深通中西文字、算法之师教之。必如西士所云,要由武备学堂出身,熟识《武经七书》、中外兵法、测算、天文、地理、图说,及古今战阵胜负根源,乃能鞠旅陈师,为三军之司命。”[37]在各省建立水、陆军武备学堂,选拔人才作为后备军官进行培养,具体规定为:

一在选拔对象上:武备学堂学员的来源主要有两种,其一是由各营常备军中选拔身体精壮、年龄为三十多岁,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并且有胆略的普通士兵或军官入学;其二是在前文曾经提到过的武科中选拔曾经学习射击、较有胆识、身体强壮、年约三十左右的学员进入武备学堂学习深造;

二在培养模式上:武备学堂将其学员分为两个班级,将那些已经有一定的西方文字、算术基础的学员编为第一班,请原先毕业于武备学堂并且有着实际作战经验的教师对其教学;而对那些不懂西方语言文字和数学知识的学员,则将他们编入第二班,专门由熟悉西方语言文字和数学知识的教师进行教学;

三在训练目标上:凡是由武备学堂毕业的学员,必须要熟悉《孙子兵法》、《吴子兵法》、《六韬》、《司马法》、《三略》、《尉缭子》、《李卫公问对》等中国古代的军事教科书(《武经七书》),中外军事理论、测算、天文、地理、图说,以及古今重大战役的胜负得失之根源,才能充任军队将领。

海军军官还要有专门的培养方式,郑观应建议清政府“又于南、北洋设水师学堂及练船,一切舟楫、樯帆、测风、防飓、量星、探石、枪炮命中,凡行船布阵一切诸大端,必须悉如泰西水师事事精能,庶他日敌船犯境,与其交战,指挥操纵悉合机宜,不致临时手足无措,徒糜巨饷也”[38]。水军将领还须进入南、北洋水师所设立的水师学堂学习海战理论以及舰船驾驶,海军将领必须了解船舶驾驶、天文气象、水文测绘、枪炮射击、行军布阵等诸多内容,应当像西方海军那样事事精通,在敌国海军侵犯中国海疆时能够指挥得当,不致届时手足失措,像北洋水师在甲午海战中那样被日军击溃,“徒糜巨饷”。

除了在军事训练章程所规定的具体训练内容方面加以论述外,郑观应还在《练兵上》篇中专门论及军事训练保障问题,希望能够通过军事训练中的保障机制来加强军事训练法制,调动清军官兵训练积极性。他主张严格执行军事训练法,通过军事训练来整顿军纪,淘汰那些加入军队只为冒领军饷的老弱无赖,“同此饷额,同此制兵,在精不在多,留强不留弱”[39]。这样一来,“闲暇之时整顿经营,以期养一兵得一兵之用”[40]。通过这一手段,可以精简兵员,减少冗兵吃饷的情况,而将裁军所得余额用于精兵日常的训练和后勤保障之上,又可以维持军事训练的正常进行,提高清军的战斗力,实乃一举两得之效。

纵观郑观应的军事法制思想,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其有关军事法制的内容在他的全部著述中并不占据明显的位置,但是他主张依据法律手段来解决中国边疆危机,依靠军事法来整顿海防,引进西方近代军事法制,改革封建兵制等军事法制思想在当时社会还是相当新颖的,而且郑观应军事法制思想中的许多内容也反映了资产阶级要求加强国防,抵御外侮的呼声,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具体而言,又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郑观应的军事法制思想反映出他全新的国防价值观,纵观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国防价值观都以维护其专制统治为基本内涵,统治者把“攘外必先安内”奉为圭臬,近代国防价值观则更注重国防力量在抵御外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方面的作用。针对广泛发动和训练群众恐会引起民变的忧虑,郑观应指出,“当今之世与古昔情形不同,防外侮更重于防内患,练民兵庶足以助官军,可不因时制宜,亟为应变之举乎?”[41]这种国防力量“攘外”重于“安内”的主张,体现了新的近代国防价值观。[42]这证明在当时中国社会逐渐陷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渊的形势下,郑观应开始认识到中华民族和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因而他才提出了“防外侮更重于防内患”的进步主张,而这种认识已超出了同时代的思想家

其次,郑观应的军事法制思想还反映了其要求清政府变法图强,富国强兵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希望通过改革军事制度来挽救中国当时所面临的危急状况。郑观应在其有关加强边防、改革兵制、巩固国防等军事法制思想的篇章中,多次提到“变法图强”的字句,如在甲午战后完成的《边防八》篇里,郑观应就写道:“中国当此创巨痛深,仍不于胜负得失之故,穷究本原,大加整顿,窃恐前车之陷,后辙益危。徒鳃鳃然以丧地偿饷为耻,不思力矫前弊,痛除积习,卧薪尝胆,以图自强,庸有裨乎?……总而言之,欲振兴中华之国体,当从实事求是始;欲实事求是,当从借法自强始。”[43]郑观应在这里,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只有学习西方,变法图强,才能解决中国所面临的危机。可见,他有关军事法制的论述,在很大程度上而言仍然是为其变法论所服务,整顿军备、加强国防的军事法制思想也因此构成了其以“变法自强”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体系的一个部分。

当然,作为一名深受传统封建教育的思想家,郑观应的军事法制思想也有着明显的不足之处,他所说的“惟愿我师彼法,必须守经固本;彼师我道,亦知王者法天。彼此洞识阴阳造化之几,形上形下之旨,无分畛域,永息兵戈”[44]。则充分反映出他在处理国防问题上所抱有的空洞幻想。此外,郑观应在提出组织民团守卫乡里,抵御外侮建议的同时,竟然还主张“或虑民心良莠不齐,恐有意外之变。如设立保甲、连环保结,皆能防患未萌,又何惧之有?”[45],可见其在思想上仍具有一定的落后性。事实上,郑观应生活在清末那样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关系急剧变革的时代,这一时期,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在外国资本主义势力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双重压迫下艰难地起步,作为这一新生阶级的代表,郑观应的思想体系中进步的成分和传统的局限并存,这恰恰是当时民族资产阶级发展不成熟的表现。综观郑观应的军事法制思想,其进步的方面是主要的,它丰富了近代国防思想的宝库,而其中的落后不足之处,也值得我们今天去分析批判,以免重蹈覆辙。

【注释】

[1]谭锐:《郑观应国防思想初探》,载《五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第62页。

[2]《郑观应集》(上),第113~114页。

[3]《郑观应集》(上),第773~774页。

[4]《郑观应集》(上),第115页。

[5]《郑观应集》(上),第794页。

[6]《郑观应集》(上),第794~795页。

[7]《海防下》,《郑观应集》(上),第763页。

[8]《海防下》,《郑观应集》(上),第763页。

[9]《郑观应集》(上),第755页。

[10]《郑观应集》(上),第755~756页。

[11]《郑观应集》(上),第759页。

[12]《郑观应集》(上),第758页。

[13]《郑观应集》(上),第856~857页。

[14]《郑观应集》(上),第824页。

[15]《郑观应集》(上),第776页。

[16]《郑观应集》(上),第776页。

[17]《郑观应集》(上),第899页。

[18]《郑观应集》(上),第899页。

[19]《郑观应集》(上),第900页。

[20]《郑观应集》(上),第900页。

[21]《民团下》,《郑观应集》(上),第903页。

[22]《民团下》,《郑观应集》(上),第903页。

[23]《郑观应集》(上),第902~903页。

[24]陈学会主编:《军事法学》,解放军出版社,1994年版,第446页。

[25]《边防八》,《郑观应集》(上),第816页。

[26]《边防八》,《郑观应集》(上),第816页。

[27]《郑观应集》(上),第853页。

[28]《练兵上》,《郑观应集》(上),第857页。

[29]《郑观应集》(上),第870页。

[30]《郑观应集》(上),第870页。

[31]《郑观应集》(上),第870页。

[32]《练将》,《郑观应集》(上),第841页。

[33]《练将》,《郑观应集》(上),第842页。

[34]《练将》,《郑观应集》(上),第840页。

[35]《练将》,《郑观应集》(上),第842页。

[36]《练将》,《郑观应集》(上),第842页。

[37]《郑观应集》(上),第842页。

[38]《郑观应集》(上),第842页。

[39]《郑观应集》(上),第859~860页。

[40]《郑观应集》(上),第859页。

[41]《民团下》,《郑观应集》(上),第903页。

[42]李彦宏、李柏云:《郑观应国防思想略论》,载《安徽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期,第25页。

[43]《郑观应集》(上),第819页。

[44]《道器》,《郑观应集》(上),第244页。

[45]《民团下》,《郑观应集》(上),第9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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