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激励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基于日本的成败经验

激励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基于日本的成败经验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4 激励自主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基于日本的成败经验5.4.1 日本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启示与借鉴我国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的在于为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制度性保障。日本经验表明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是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率的主要途径。Lerner针对200多个国家的实证检验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强度与技术创新呈倒U型关系。

5.4 激励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基于日本的成败经验

5.4.1 日本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启示与借鉴

我国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目的在于为实现创新型国家,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制度性保障。这与日本谋求“知识产权立国”的战略定位不同。不过,两国依然面临很多共同性问题,因此,解读日本为解决现存问题而进行的战略调整以及“知识产权立国”战略在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发展动态,可以为进一步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参考。

1.促进产学合作,推动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实现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是推行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目的之一。从日本经验看,产学合作被认为是实现知识产权成果商业化的重要途径。日本企业大多在贴近商业化阶段的区域开展研发活动,因而希望借助产学合作,从高校得到基础研究方面的技术和专利信息,用于开发新产品或服务;相比之下,日本高校进行产学合作的动机不足,许多大学的研究人员不愿深入探讨企业领域的问题。为促进产学合作,日本规定在政府资助开展的产学合作研究中,必须按照企业需求选择科研题目,并以实现知识产权成果商业化为科研目的。在高校申请专利时,要求企业提供有助于实现转化的信息,获得专利后,该企业具有优先使用权。这种做法将高校科研项目与企业生产联系起来,增加了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概率。

此外,日本政府还积极为高校开展的产学合作活动提供补贴,并在高校的评价标准中将产学合作相关内容列为考核指标。

2.扶持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很多日本中小企业拥有优良的技术技能,却不重视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例如,有的企业在研发新技术后,没有申请专利,在与资本实力雄厚、销售渠道多元化的企业竞争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有的企业虽然取得专利权,但是难以负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权利行使费用,在遭遇侵权时,其权益也很难得到实质性保障。

为了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诸如缺乏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难以负担知识产权维权费用等问题,日本政府专门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如,设置专门服务中小企业的行政窗口;减免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申请和审查费用;简化知识产权授权手续等。一些日本地方政府还规定由商工会议所统一负责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运用服务,如帮助中小企业以专利为标的办理银行信托、配备法律顾问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等。这些措施可以为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走“专、精、特、新”的发展道路,提供借鉴。

3.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率

推进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鼓励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因此,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同等重要。特别是对企业的休眠专利等未利用的知识产权,如何加以充分运用已经成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政策课题。

日本经验表明促进知识产权交易是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率的主要途径。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可以促成企业引进休眠技术,避免资源浪费。为了保障交易得以顺利开展,日本政府采取诸如完善技术交易市场、培育交易中介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和交易平台等措施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随着知识产权交易增多,日本政府除进一步加强对专利出让方的保护外,还引入相应机制,防止过度保护带来垄断问题,避免社会福利净损失。

4.实施国际标准化战略

实施国际标准化战略具有两方面作用:一是敦促行业协会在国际标准基础上建立国家标准,通过行业标准规范企业生产,帮助企业赢得世界市场;二是突破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壁垒。当前的市场竞争更多地体现为信息战,发达国家一直致力于将本国技术标准转变为国际标准,通过设置技术标准阻挡他国产品准入。实施国际标准化战略,可以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防患于未然,并在此基础上更好地开发国际标准。

开发国际标准一般分三个阶段:第一步是设计标准所要实现的功能;第二步是确定标准的基本结构;第三步才是研发实现标准功能所需的技术。企业如果从技术研发开始,即使拥有领先技术,并占领国际市场,而一旦国际标准化机构采用其他的技术方案,也可能轻而易举地被其他企业从国际市场挤走。

日本经验表明,除重视国际标准化战略外,培养标准化人才也至关重要。从事标准化活动的人才既要是全球化人才,又要是懂技术、具有高度判断力的人才,只有如此,才能准确搜集世界标准化的相关信息,及时反映到本公司的产品中,并将该产品成功地推销到世界市场中。我国依托巨大的国内市场,应当建立一套独自的标准,以摆脱对欧美技术的依赖,将我国标准作为国际标准的选项。

5.4.2 创新型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基于日本的成败经验

知识产权制度型构创新,又为创新所型构。新技术的迅速普及、全球化、网络化进程的加快发展使开放式创新成为主流,创新性质的改变给传统知识产权制度带来新的挑战。为避免陷入知识产权困境,2008年我国提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此后,我国专利申请量迅速增长,2010年的增长率达到56.2%,远远高于2003年至2009年间26%的年均增速,2011年我国专利申请总数首次超过日本跃居全球第二;研发投入也以每年约10%的速度递增。研发投入的增加和专利数量的增长需要知识产权制度随之调整。日本知识产权制度的变迁历程在以下方面为我国构建适合国情的知识产权制度提供了有益参考。

1.构建创新促进型知识产权制度

从演进历程看,日本知识产权制度一直向强化保护的方向发展。这既是代表日本医药行业和娱乐业等强势产业利益的政治集团推动的结果,也与日本国内坚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促进技术创新的逻辑论断密切相关。但是,近年来日本在软件产业、互联网产业的竞争力滞后使强化制度保护的创新效果受到质疑。

Lerner针对200多个国家的实证检验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强度与技术创新呈倒U型关系。即在保护力度较弱的情形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产生正向效应,促进技术创新,之后遵循边际递减规律,在达到一定保护程度后,再一味强化保护力度,将带来负面影响,反而阻碍技术创新。特别是随着创新日益呈现渐进性互补型特征,扩大同类专利的保护范围,可能大幅增加在研技术侵权的可能性,也更容易被先期技术的专利持有人投诉侵权。此时,强化保护不仅对技术创新的作用不明确,还会增加知识产权的维持成本。这也是近年来国际社会出现弱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因所在。

因此,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必然促进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制度的选择应当结合技术创新的发展特征,在激励创新与降低非效率之间寻找平衡,从纷繁复杂的个案中提升出来,细化为在整体上和全局中促进创新的共性,知识产权制度应当由强化保护向创新促进型转化。

2.建立技术匹配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必须与一国的技术发展水平保持协调,才能体现其价值。日本在大量引进欧美先进技术时期和拥有世界领先技术后,知识产权保护呈现由弱到强的变迁趋势。其中,第一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动向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中期,当时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期已经结束,企业技术实力大幅提升,技术水平的提升一方面要求出台新的知识产权制度与之适应,另一方面又带动出口增加,形成外部压力,促使日本国内强化制度保护。

以1975年日本出台物质发明专利制度为例,该制度借助扩大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强化保护力度。制度生效后,药品专利得到承认,新药的研发受到知识产权保护。而当时日本的医药企业已经具备较强的技术消化吸收能力,因此,该制度的出台带动日本新药的专利迅速增加。与之相比,同样在美国的压力下,实施物质发明专利制度的韩国和意大利等国,由于企业还不具备研发新药能力,并没有出现新药专利大幅增长的局面,反而造成企业利润在短期内迅速下降。

由此,强化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效果不仅与一国的保护水平有关,还依赖于一国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对于研发能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出台和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可能在短期内造成垄断,降低社会福利。如果产品依赖进口,还会产生向发达国家的租金转移。只有具备实现技术创新的实力,才能充分利用强化制度保护带来的激励效应。

3.建构功能重视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重在激励技术创新,而大部分创新技术将物化为知识产权,一方面通过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转让等方式获得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将知识产权成果商业化,形成高附加值差异化产品,在产品市场获得高额垄断收益。由此,创新收益来自于知识产权带来的技术或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的提高,而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也是知识产权制度发挥创新激励作用的重要体现。日本的经验同样例证了这一点。日本在技术赶超时代,并不拥有自主研发的关键技术,而是在引进欧美技术基础上,实施改良,开发出更适合市场需求的核心技术,使原本拥有领先技术的外国厂商反而要向后进入的日本企业购买改良技术的知识产权,否则,无法在国际市场上与日本产品竞争。由此可见,一国拥有核心技术还不足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只有借助有效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才能最终形成市场竞争优势,这也是一些经济和科技大国往往是专利大国和强国的原因所在。

此外,创新分为基础科学发现型创新和客户需求导向型创新,发现型创新是基础,但是必须通过实现商品化和产业化,才能带来经济效益。商业化的过程通常也是客户需求导向型创新过程,这一过程同样需要花费额外的时间,并追加大量投资,才能专注于具体目标需求开展研发。因此,设计知识产权制度时,应当注重构建客户需求导向型创新的激励机制,使科技创新动力来自商业化。促进创新成果商业化,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是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激励功能的重要途径。

5.4.3 创新促进型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的确立

1.创新促进型知识产权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国家的一个重要发展战略,主要服务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从经济各部门职能看,应当加强政府对知识产权的领导和组织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有效的激励机制,保护和鼓励发明人、科技人员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扶持和促进企业开发和实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技术,通过政策激励,促使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高校等科研机构的商业性研发;大力推进高校与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以及国外科研机构的深度合作,探索适应于不同需求的协同创新模式,营造有利于协同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强化知识产权制度的人力资源基础。在工作机制上,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制度的组织保障。

2.协调共进型知识产权制度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一种全局性、长期性和国策性的发展战略,体现为国家以制度配置为基础,对市场主体自主创新的推动和引导,因此,需要集中政府、企业、行业、社会等主体的力量,形成合力,并使之形成一个协调、配合的战略体系。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指引下,知识产权政策应与国家的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文化政策、教育政策、外贸政策相互配合,并在有关政策出台时增加知识产权条款。在产业政策方面,应着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在科技政策等方面,应加大对发明创造者的保护力度,注重科技成果的产权化、产业化;在对外贸易方面,应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商品出口;在文化政策、教育政策方面,应鼓励文化创新,推动文化的版权化、市场化;在投资政策方面,应加强创新资金扶持,细化研发的财政投入。因此,应当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实践经验,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公共政策体系。

3.强化国际合作型知识产权制度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并成为各国激烈竞争的焦点之一。表现为:第一,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挑战,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如在专利领域中,美国已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载体基因工程、网络上的经营模式等发明给予了专利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空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专利保护的范围,已成为一个紧迫而重大的研究课题。世界银行早在1998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就指出:“日益强化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面临着扩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差距的危险。”第二,某些发达国家近年来极力推行专利审查的国际化,提出打破专利审查的地域限制,建立“世界专利”,即少数几个国家负责专利审查,并授予专利权,其他国家承认其审查结果。所谓“世界专利”,实质上是世界各国的专利审查工作,由美、日、欧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来进行。第三,知识产权已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重,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并且将货物贸易的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引入知识产权领域。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世贸组织任何成员将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遭到贸易方面的交叉报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前沿阵地,随着关税的逐步减让直至取消,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更加突出。第四,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调整和制定其面向新世纪的知识产权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

结合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的最新动向,应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的交流与合作。我国作为一个在全球有重大政治影响力的发展中大国,应当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及外商投资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广泛开展对话和沟通,尤其应当注重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新一轮的谈判中发挥建设性作用,争取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的修改和制定时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一是加强传统资源(包括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和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推动在传统中医药、民间文学艺术表达形式、遗传资源、生物多样性、地理标志等领域对我国具有优势的知识产权资源的国际保护,争取降低我国处于劣势的知识产品的保护水平;二是重视保持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平衡。要在国际知识产权体系的构建中考虑发展中国家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增加与发展中国家成员有切身利益关系的技术转化与援助,使其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三是促进知识产权与人权的协调发展。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实现其他人权紧密结合,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作者精神权利、公众表达自由、公民隐私权、公众健康权、发展权等的协调发展。

目前,发达国家政府扶持企业的政策有向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阶段扩展的趋势,同时技术创新的性质也日趋复杂,这也要求我国必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自主创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