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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自主创新激励的类型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企业内部的激励制度。日本的大部分企业不仅用加薪晋级等一般的物质激励方法,作为对有贡献的职员的激励手段,而且还采用记功勉励、终身雇佣等精神激励措施,使职员在心理上有稳定感、自豪感,从而起到双重激励的作用。前面提到的日本的终身雇佣这一精神激励也属于同样的性质。内部激励是指存在于保险企业系统内部,对创新活动产生的内驱力。

三、保险业自主创新激励的类型

(一)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

从激励机制的着力点来分类,可以将其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以人的自利动机为激励对象的物质型激励机制;第二类是以人的精神动机为激励对象的精神激励机制。事实上,纯粹的物质型激励机制或纯粹的精神型激励机制,只是作为事物的两个抽象的理论极端,现实中总是两种激励机制同时存在、共同发挥作用的。最典型的例子是日本企业内部的激励制度。日本的大部分企业不仅用加薪晋级等一般的物质激励方法,作为对有贡献的职员的激励手段,而且还采用记功勉励、终身雇佣等精神激励措施,使职员在心理上有稳定感、自豪感,从而起到双重激励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物质型的激励机制总是占主导地位。在宏观上,各国促进创新的政策几乎都是以免(减)税、让利、补贴、风险低息贷款等金融、财政手段为主要内容。当然,许多情况下是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同时进行的。但实际上,精神激励也是有“含金量”的,因为精神奖励实际上等于给被奖励者贴上了某种标签,证明他(她)的能力和成就,这往往能够给被激励者带来更多的无形资产:人力资本。商品经济下的名人效应就是例证。前面提到的日本的终身雇佣这一精神激励也属于同样的性质。

(二)内部激励与外部激励

从创新的动力来源看,可再将激励机制分为两类,即源自于保险企业内部的激励和源自于保险企业外部的激励。内部激励是指存在于保险企业系统内部,对创新活动产生的内驱力。保险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主体,自主创新是保险企业出于获取创新收益,并在对与创新决策有关的经济、社会变量进行分析预测基础上做出的理性选择。影响保险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因素有:(1)保险企业对创新活动的收益预期;(2)保险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风险,即使其对创新活动有极高的收益预期,但如果创新成功的可能性极小,保险企业仍不会有创新的内在动力。外部激励是指保险企业因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产生的创新积极性。因为保险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受外界环境的制约,因此自主创新动力受市场环境、社会技术水平、政府支持程度的影响。影响保险企业自主创新的外在因素有:(1)社会技术供给程度,主要指社会科学技术水平,如网络信息技术、精算技术等的发展程度;(2)保险市场供求状况,指保险市场对保险创新的回报率;(3)政府对保险创新的鼓励与保护政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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