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强化社会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强化社会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改进治安管理方式,实现由突击性清理整治向日常化有序管理的转变突出重点,设立“严管区”强化区域管理。因此,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为社会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三、强化社会管理的思路与对策

(一)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实现由控制管理型向服务管理型的转变

转变政府工作职能,积极适应城市人口增长,把流动人口纳入城市人口管理,保障流动人口和城市人口一样,平等参与城市管理的各项事务,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并履行应尽义务。是社会转型期作好人口流动就业工作的关键,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践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社会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必须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一是建立区流动人口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对原属公安、计生以及职能部门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队伍进行整合,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需要办理的各种业务集中在服务中心窗口“一站式”办理,租房入住与基本信息采集登记同步完成,形成高效服务管理链条。二是大力推行协管员制度,按照登记在册管理对象3‰的比例组建专职综合协管员队伍,真正解决无人管理和权属不清的问题。三是尽快确定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发展问题。逐步提高对管理对象的服务和维权水平,推动相关部门和社区认真落实涉及重点人口、重点场所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子女就学、劳动技能培训、工资支付、社区保障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服务、管理和教育工作。要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让人口流动工作管理有序,服务到位,就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长效服务与管理机制。政府就要走向前台,面向社区,提供服务,加强管理。政府不但是城市常人口的政府,为常住人口提供服务,同样也是城市中流动人口的政府,也要为流动人口提供同城市常住人口一样的服务,履行政府职能。政府在编制人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拨付各项管理经费时,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情况,改变过去以常住人口为统计基础的计算方式,要依据年人口增减情况进行增减。

(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手段,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的转变

一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大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劳动人事执法力度,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妥善处理劳动纠纷。二要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在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和有关协会,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化解矛盾和扶危济困方面的积极作用。三要坚持以规范管理为主线,规范执法行为,为社会管理工作做后盾。以“执法行为规范年”活动为契机,规范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尤其是涉及到社会管理的各职能部门,在打击、处理管理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中既要坚持公平正义又要严格执法,确保全区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四要及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对混杂在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分子,做到“发现得了,控制得住,适时处理”,有效遏制流窜犯罪高发势头,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三)改革社会管理办法,实现由单纯的“以证管人”向全面推行“以房管人”和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的转变

加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和创新。探索建立新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改革暂住证制度,暂住证只是登记凭证,不能取代法定身份证件,改变捆绑办证、以证管人的模式,逐步探索统一的身份证管理方式,逐步实现暂住与常住的融合式管理。要创新管理手段,工作信息向网络延伸。尽管各试点单位调配了部分电脑,并配备了专职人员,但由于我们技术、人力及管理经费上的原因,登记、做证等方面的信息仅限于本单位查询,未曾互联共享,距信息互动、资源共享的工作要求差距甚远,为现实工作服务的作用还未真正发挥。因此要建立一个信息平台,把各乡镇、街道的电脑进行互联,达到资源共享和互动,管理部门可在信息平台上看到最快最新最准确的管理状况。从而实现“以证管人”向全面推行“以房管人”和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的转变。

(四)改进治安管理方式,实现由突击性清理整治向日常化有序管理的转变

突出重点,设立“严管区”强化区域管理。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相对集中的部分区域,如长安乡南关村、新墩南闸村等,列入“严管区”强化管理,在区域内安装视频监控等高科技管理手段。在加强流动人口上门服务工作的同时,充分运用法律规定,让出租屋主、雇用单位负起管理责任,改变以往只收租不管理的陋习,通过法律手段使管理对象切实承担应该负担的申报责任。因此,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为社会管理工作提供执法保障。

(五)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实现由党委、政府包揽一切管理事务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转变

要突出社会管理的重点,在全面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经营场所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将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在册吸毒人员、邪教骨干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城乡留守儿童等重点管理人口全部纳入社会管理范围。目前,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远远滞后,因此,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政府及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分工和执法、管理责任及管理办法,为加强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政策依据。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执法,充分运用法律规定,让管理对象负起管理责任,让公众参与、监督社会管理工作,形成共同全民参与管理的工作新格局。

(六)落实社会管理责任,实现由条块共管向以块落实管理,以条提供服务,条块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的转变

以块落实管理就是以行政辖区划分责任,行政单位肩负起具体管理责任;以条提供服务就是分清相关部门的管理服务职能,明确服务责任,在明确职责的情况下共同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对行业特征明显的,以部门管理为主,比如文化、卫生、教育、交通、公安、建设、经贸和宗教部门管理的公共娱乐场所、各类医疗服务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客货运输企业(户)、建筑工地和宗教活动场所等,由于行业特征较为明显,实行条条管理;对行业特征不明显的,以街道社区管理为主,比如出租房屋、社会闲散青少年和本区的人户分离人员的管理登记,由于行业特征不明显,实行块块管理;对虽有行业特征,但靠一家难以管理的,实行部门和街道共同管理、条块结合管理的工作模式。最终实现工作以块落实管理,以条提供服务,条块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的转变。

流动人口的增加,既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也给社会治安等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工作,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作为管理的双方,政府和流动人员的目标如果不一致,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流动人员的信息的缺失和管理的困境。因此,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树立“服务+管理”的工作理念,整合服务资源,强化社会服务维权,把流动人口纳入各级政府人口管理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使他们在就业、社会保障、维权、教育等方面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只有这样,才能使流动人口群体增强认同感和归属感,自觉维护当地的治安社会稳定,积极投身于第二故乡的建设洪流中,促进社会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陈毅:《甘州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调研》。

〔2〕新疆平安网郭训勇:《关于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思考》2007年9月2日。

〔3〕扬州民建网黄金山:《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打造和谐包容新扬州》。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