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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世宗族制度的典范,宗族与家礼

时间:2022-09-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朱熹对于家庭、宗族礼仪的规划,经由精英们的躬行实践,自觉地运用于宗族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从各个层面对宗族成员施加切实的影响。而将朱子家礼理念贯彻的较为彻底、社会影响较大的,应属浦江义门郑氏。浦江郑氏,是传统社会中义门大家族的典型代表。其以孝义传家,自宋至明,累世同居共财长达三百多年。浦江郑氏义门兴起、繁荣的历史,十分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近世宗族制度的发展历程[57]。

三 宗族与家礼

朱熹所规划的宗族制度中,建设家礼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认为:“凡礼有本有文。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份之守,爱敬之实,其本也。冠婚丧祭仪章度数者,其文也。其本者,有家曰用之常体,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其文又皆所以纪纲人道之经始。虽其行之有时,施之有所,然非讲之素明,习之素熟,则其临事之际,亦无以合宜而应节,是不可以一日而不讲且习焉也。”[52]朱熹一生都重视家礼建设,曾先后编纂《古今家祭礼》、《家礼》、《祭礼》等书,撰写了《乞颁降礼书状》、《乞增修礼书状》、《申严婚礼状》等书状,希望统治者能够给予足够的重视。朱熹关于家族制度的建设思想,随着朱学的传承以及上升为官方哲学而不断被传播开来,影响日渐增强。许多地方精英秉承朱子的理念,将其理论进一步贯彻到宗族的日常生活当中,通过自身不断努力来实践朱子重建宗族制度的蓝图。

婺州路东阳县人蒋玄,“以礼齐其家,奉先祠谒拜祀祭,取朱子所修仪文行之。岁时,率族人祭始迁祖墓,祭毕,序长幼列坐,告之亲睦之道。属之近者,朔望必会,贫者岁周以两月之粟”[53]湖州路长兴人陈良能,“君自幼机警……长习国子学,干禄于执政者不合,即退闭门读书,务求圣贤。旨趣皆思吴公以躬行之,要其言曰:在正心,心正则上合天理,近当人情,尽此之谓忠,推此之谓恕,时时诵习,其语以自儆。莫年治生,赀业益裕,复拓居之北偏创宅一区,莳花竹设器玩奉,恒斋公(陈良能父——笔者注)以老,寿九?乃终。君居丧水浆不入口者三日,丧纪一遵朱氏《家礼》。岁时祀享极于精诚,亲所嗜好,必具荐之,缁黄淫祀皆屏去不惑。伯兄早世,奉伯嫂以礼,事仲兄情好怡如,抚孤侄恩賊如子。交友以信,遇宗族以仁厚,与同诸老月为乡饮以相乐”[54]。江阴州人陆篨,“治家整而有法,内言不出于阃,外言不入于阃,家人十指,给廪称事。丧祭一用朱子《家礼》,不谄鬼神,不佞老佛。扁所居斋曰义。尝曰:‘吾平生受用义字不尽。’待宗族尤有恩,捐私租,仿范文正公立义庄法,计口而散之,婚嫁丧葬皆有助”[55]。温州路平阳州人林元彬,“治家以法,冠婚丧祭,一本朱子《家礼》,未尝若流俗人惑浮屠之法,修淫昏之祀。性至孝,其母以其父之没也,哭之过而丧明。处士百方医疗,榻于母卧榻傍,以便奉承。旦则抱坐堂上,暮抱入卧内以为常,顷刻不离左右。自食饮以至便液,躬扶持之凡二十余年。母乃卒,处士治丧执礼甚哀戚。与从弟平阳州医学录元启友爱尤笃,无子,命庶子悌为之后”[56]

朱熹对于家庭、宗族礼仪的规划,经由精英们的躬行实践,自觉地运用于宗族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从各个层面对宗族成员施加切实的影响。而将朱子家礼理念贯彻的较为彻底、社会影响较大的,应属浦江义门郑氏。浦江郑氏,是传统社会中义门大家族的典型代表。其以孝义传家,自宋至明,累世同居共财长达三百多年。元、明两朝都予以旌表,其事迹亦列入宋、元、明三朝正史中的《孝义传》。浦江郑氏义门兴起、繁荣的历史,十分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近世宗族制度的发展历程[57]

浦江郑氏到了第六代主家者郑大和(亦名郑文融)时,逐渐进入家族的繁荣期。史载郑大和为人“方正,不奉浮屠、老子教,冠婚丧葬,必稽朱熹《家礼》而行执。亲丧,哀甚,三年不御酒肉,子孙从化,皆孝谨。虽常仕宦,不敢一毫有违《家礼》”。郑大和对朱子家礼践行颇深,同时也将对《家礼》的尊奉渗透入对家族日常生活的管理当中,郑氏的家规——《郑氏规范》便是集中体现。譬如《规范》中提到:“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正,至朔望必参,俗节必荐时物。四时祭祀,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然各用仲月望日行事。事毕,更行会拜之礼;子弟当冠,须延有德之宾,庶可责以成人之道。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婚姻乃人道之本,亲迎醮啐奠雁授绥之礼,人多违之。今一时俗之习,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丧礼久废,多惑于释老之说,今皆绝之。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58]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都要遵依朱子《家礼》而行事,不得有违礼之举。郑大和就是用浸透朱子理念的家规来统治这个庞大的家族,史载大和主家事,“严而有恩,家庭中凛如公府,子弟稍有过,颁白者犹鞭之。每遇岁时,大和坐堂上,群从子皆盛衣冠,雁行立左序下,以次进。拜跪奉觞上寿毕,皆肃容拱手,自右趋出,足武相衔,无敢参差者。见者嗟慕,谓有三代遗风”[59]。郑大和对于《家礼》的尊行,有助于强化自身在宗族内部的统治地位,他也能够利用这种权威来掌控郑氏家族。在整个家族都遵行家规的气氛中,每个家族成员都成为宗法等级秩序中的一级,高低有别,尊卑分明。族人不得有违家礼,否则,即便是发已斑白之人也依然难逃鞭笞的惩罚。如此,整个家族就被建构在了宗族礼法的基础之上,族人日常的生活也要围绕“家礼”这个核心进行运转。

郑氏义门以孝义传家,十世同居,子孙不分财异爨,为其赢得了广泛赞誉,“名闻天下,自皇太子暨丞相诸公卿,多作大书及赋诗以美其行。部使者武威余阙行县,以其孝友七郡或莫之,复篆‘东浙第一家’以褒之”[60]。郑氏义门不仅受到朝廷旌表,同时也得到士人阶层的广泛认可与支持。这种局面的出现,与郑氏几代主持家事者的努力经营有密切关系,如郑大和执掌义门之后,从宗族的长远发展出发,苦心经营起一个以郑氏为核心的士人网络。而郑氏家族在元末明初声望势力趋于鼎盛,更是与这个网络的建立有直接关系[61]。同时,义门郑氏“孝义传家”的治家理念,主事者如郑大和等对于朱子《家礼》的遵行实践,能够使士人在精神上、心理上产生共鸣。士人们往往把郑氏当作是教化风俗、维系伦理的典范,认为其“实中流之砥柱,彝伦赖以扶树,名教赖以增重”[62]。因此,他们也将对郑氏的宣扬和溢美作为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时之元夫巨子、髦士俊生,莫不为之感叹而歆羡,或形诸诗以道其美,或著于文以纪其实”[63]。这样,郑氏义门的声誉便会愈发传播开去,成为人们效法的榜样。绍兴路诸暨州人吴宗元,“闻浦阳郑顺卿家十世同爨,特往谒焉。顺卿示以《家范》数千言,府君如获宝璐而归,力遵行之。十有余年,家政蔚然可观,户庭之间穆如春风,人无间言者。……府君益坚为善之志,制家教一篇,诲饬剀切,洪纤无不及。而惠利邻族之事居多,召子孙示之曰:‘天之畀矜吾者甚厚矣!脱有余财,可坐视颠连而弗之恤乎?吾就地之日近,故为尔辈言之’”[64]。浦江郑氏之里深溪有王氏讳澄者,“尝慕郑氏名,教其子孙取以为法。子孙承其志,今越五世亦不少变。乡人遂亦称之士君子,亦从而赞美之”[65]

地方精英设立义庄、义田,意在尽力消除宗族内部的贫困现象,同时亦是想为宗族的长远发展提供较为稳固的物质基础。义学的设立,不仅能够使族众接受到免费的教育,而且也增加了族人借此登科入仕的机会。义学与义田,一“教”一“养”,惠利了宗族,聚拢了人心。随着朱子学的影响日渐扩大,服膺朱学的地方精英们则不断将朱子对于重建宗族制度的设计理念应用于实践,造就了一批颇具影响力的地方宗族。

【注释】

[1]参见冯尔康等:《中国宗族社会》,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

[2]参见李文治、江太新:《中国宗法宗族制和族田义庄》第二章“宋代由门阀权贵等级性宗法宗族制向一般宦室及庶民户类型宗法宗族制的过渡”,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27~55页。

[3]参见冯尔康等:《中国宗族社会》“宋元时期宗族社会的特征”,209~211页。常建华先生在《宗族志》一书中也曾总结道:“宋元明清宗族制度的总体特征是通过祭祖及建祠堂、选族长、修族谱、设族田、建族学使之组织化,其历史发展的趋势是体现其民间社会的普及和自治化。新的宗族制度与国家政权分离,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构成该时期引人注目的历史内容。”见氏著:《宗族志》,刘泽华主编:《中华文化通志·制度文化典》第4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38页。

[4]王善军对宋代旌表的义门大家庭进行了数量及分布地域的统计,见氏著:《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下篇第一项“同居共财大家庭”,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141~160页。

[5]张载:《张子全书》卷四《宗法》,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程颢程颐:《河南程氏外书》卷一《朱公脄录拾遗》,《二程集》,王孝鱼点校本,中华书局1981年,352页。

[7]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入阙语录》,《二程集》,167页。

[8]常建华:《宗族志》,40~41页。

[9]欧阳修:《欧阳文忠公文集》外集卷二十一《谱例》,四部丛刊初编本。

[10]苏洵:《嘉集》卷十三《谱例》,四部丛刊初编本。

[11]常建华:《宗族志》,265页。

[12]关于范氏义庄的研究,可参看邢铁:《宋代的义庄》,《历史教学》1987年第5期。廖志豪、李茂高:《略论范仲淹与范氏义庄》,《学术月刊》1991年第10期。

[13]王善军认为,范氏义庄的设立动机,一方面是出于公心仁爱,另外亦是对“敬宗收族”观念的具体实践;但更为重要的是,义庄的设立是要为家族长保富贵提供稳固的物质基础。见氏著:《范氏义庄与宋代范氏家族的发展》,《中国农史》2004年第2期。

[14]关于宋元时代的族田(包括祭田、义田、义学田)义庄的设立情况,可参见冯尔康、常建华、王善军等先生的相关论述,分见于《中国宗族社会》、《宗族志》、《宋代宗族和宗族制度研究》等著作内。

[15]王善军:《唐宋之际宗族制度变革概论》,邓广铭、王云海主编:《宋史研究论文集》,河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157页。

[16]常建华所统计的数据只有19例,见氏著:《宗族志》,325~326页。

[17]吴师道:《吴礼部文集》卷十八《虞学士书南丰拟岘台记荆公诗及所作曾文定公祠堂记》。

[18]黄蟳:《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十《傅氏义田记》。

[19]黄蟳:《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十《沈氏义庄记》。

[20]日本学者清水盛光研究认为,“然义田之规模,依照族人对睦族所怀抱关心的程度之深浅而规定,同时亦依存与此等人士经济余力之大小有无”,“故族中有富人存在乃成为设置义田之第一重要条件。然时代之义田,多起于地方大姓名族之间”。见氏著:《中国族产制度考》,宋念慈译,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1987年,126、114页。

[21]吴师道:《吴礼部文集》卷十八《虞学士书南丰拟岘台记荆公诗及所作曾文定公祠堂记》。

[22]吴澄:《吴文正公集》卷四十二《金陵王居士墓志铭》。

[23]陈旅:《安雅堂集》卷九《义庄记》。

[24]陈高:《不系舟渔集》卷十二《义田记》。

[25]贡师泰:《玩斋集》卷七《黄氏义田记》。

[26]黄蟳:《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十《汤氏义田记》。

[27]黄蟳:《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十《沈氏义庄记》。

[28]陈旅:《安雅堂集》卷九《义庄记》。

[29]陆文圭:《墙东类稿》卷十四《陆庄简公家传》。

[30]范仲淹:《范文正公集》附录《续定规矩》,四部丛刊初编本。

[31]刘岳申:《申斋集》卷九《有元隐君子冷正叔桐乡阡碣》。

[32]刘岳申:《申斋集》卷九《有元隐君子冷正叔桐乡阡碣》。

[33]吴澄:《吴文正公集》卷三十九《故平山舒府君墓志铭》。

[34]宋濂:《故龙泉汤师尹甫墓碣铭有序》,《宋濂全集》,823页。

[35]关于元代义学的情况,请见“元代的义学”一节。

[36]牟img47《义学记》,《范仲淹全集》,1015页。

[37]凌迪知:《万姓统谱》卷五十七《应本仁》。

[38]张元忭:《万历绍兴府志》卷四十五《人物十一·元》。

[39]黄蟳:《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十《沈氏义庄记》。

[40]贡师泰:《玩斋集》卷八《跋程氏遗安义学本末》。

[41]刘基:《诚意伯文集》卷十《季氏湖山义塾记》。

[42]陈高:《不系舟渔集》卷十二《赵氏书塾记》。

[43]黄蟳:《金华黄先生文集》卷十《戴氏义塾记》。

[44]陈旅:《安雅堂集》卷十二《赵县尹墓志铭》。

[45]陈荣捷先生认为,“元代(一二七七—一六三八)新儒学,实际上即朱子之新儒学。朱子学自始至终即统驭有元一代”。参见氏著:《元代之朱子学》,《朱学论集》,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194~214页。

[46]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三十六《瑞昌蔡氏义学记》。

[47]程端学:《积斋集》卷四《东湖书院记》。

[48]汪舜民:《弘治徽州府志》卷五《学校》,明弘治刻本。

[49]黄蟳:《文献集》卷九下《戚君墓志铭》。

[50]郑真:《荥阳外史集》卷四十二《亡兄金华府义乌县儒学教谕郑先生行状》。

[51]虞集:《道园学古录》卷三十六《瑞昌蔡氏义学记》。

[52]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五《家礼序》,四部丛刊初编本。

[53]宋濂:《东阳贞节处士蒋府君墓铭》,《宋濂全集》,1742页。

[54]杨维桢:《东维子集》卷二十六《元故陈处士墓志铭》。

[55]陆文圭:《墙东类稿》卷十四《陆庄简公家传》。

[56]苏伯衡:《苏平仲文集》卷十二《故梅轩处士林君碣铭》。

[57]关于浦江郑氏的研究成果较多,主要有檀上宽:《义门郑氏と元末の社会》、《元、明交替の理念と现实——义门郑氏を手挂かりとして》、《〈郑氏规范〉の世界——明朝:力と富民层》,收入氏著:《明朝专制支配の史的构造》,东京汲古书院1995年,189~310页。John W.Dardess,The Cheng Communal Family-Social Organization and Neo-Confucianism in Yuan and Ming China,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34,1974,pp.7~52。许怀林:《〈郑氏规范〉剖析——兼论“义门”聚居的凝聚力》,收入《中日宋史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社1991年,153~165页。毛策:《浙江浦江郑氏家族考述》,《谱牒学研究》第2辑,文化艺术出版社1991年,143~175页。漆侠:《宋元时期浦阳郑氏家族之研究——宋元社会阶级结构探索之一》,收入《刘子建博士颂寿纪念宋史论文集》,东京同朋舍1989年,159~166页。徐儒宗:《儒家治家的典型——论郑义门的孝义家风》,《宁波大学学报》1995年第1期,32~39页。芮顺淦:《江南第一家——浦江郑义门琐谈》,《东南文化》2003年第1期,48~52页。申万里:《元代的浦江郑氏——中国古代同居共财家族的一个个案考察》,收入冯天瑜主编:《人文论丛》2005年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年,371~400页。许守泯:《江南第一家:元代浦江郑氏的发展及其士人网络》,《元史论丛》第十辑,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5年,278~301页。

[58]郑大和:《郑氏规范》,清道光学海类编本。

[59]《元史》卷一百九十七《孝友一·郑大和》,4452页。

[60]黄蟳:《文献集》卷九下《青;居士郑君墓铭》,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1]台湾学者许守泯认为,“整体而言,士人网络的建立,是元代浦江郑氏发展的重要凭借。可以说,郑氏因累世同居、孝义风范而与士人建立网络以获得认同,所以不仅是义门郑氏,也是士人郑氏;接着仍借助士人的力量,于社会(扩大宣扬义门名声)、文化(延揽士人教学)、政治(依靠士人援引)等方面获得发展,用以巩固与维持家族的发展。”见氏著:《江南第一家:元代浦江郑氏的发展及其士人网络》,《元史论丛》第十辑,296页。

[62]宋濂:《故浦江义门第八世郑府君墓版文》,《宋濂全集》,1383页。

[63]王:《王忠文公集》卷六《麟溪集序》。

[64]宋濂:《故筠西吴府君墓碑》,《宋濂全集》,1228页。

[65]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十三《王氏深溪集后》,四部丛刊初编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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