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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流动人口生存状态研究

时间:2022-09-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市流动人口生存状态研究钱雪飞进城农民工是当代中国城市的特殊居民群体,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身份的中国人,他们的生存状态不仅反映了城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这一群体所面临的问题,而且也是转型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问题共同交织的结果。这次在南京市调查的578名流动人口中有42.38%的来自江苏本省,共245人,其中来自南京市市郊的有24人,占4.2%。

南京市流动人口生存状态研究

钱雪飞

进城农民工是当代中国城市的特殊居民群体,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身份的中国人,他们的生存状态不仅反映了城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这一群体所面临的问题,而且也是转型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问题共同交织的结果。近几年来,关于农民工基本状况的抽样调查很多,然而,多数的研究还处于“摸清情况”的阶段,针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生活状况的全面细致的调查尚不多见。2002年下半年,“城市新移民”课题组在全市开展了一次“城市新移民的生存状态”问卷调查,采用了三阶段抽样方法与配额抽样相结合的抽样方法,第一阶段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南京城区的五个区中抽出了白下、玄武、鼓楼三个区。第二阶段从选中的白下、玄武和鼓楼三个区中抽出16个居委会,在抽样的时候兼顾了经济的发达程度,在抽中的居委会中有经济发达的商业区4个:新街口步行区、延龄巷、中山东路、网巾市;有高校、大单位所在区5个:钟灵街、南京农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江苏省农科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较偏的城郊结合部、同时又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居住区7个:中山陵社区居委会、红山社区居委会、藤子村、蓝旗新村、大光路、海福巷、光华路。第三阶段则在抽中的社区居委会中按照职业进行配额抽样,建筑工、小商贩、零售店店主、清洁工、门卫或保安、经商、家政服务员(包括服务员)、营业员、企业临时工、饭店老板,以上10种职业在每个抽中的社区居委会中进行配额调查。调查采取问卷与访谈相结合的形式。本次调查问卷由76个问题组成,主要询问了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个人及家庭特征、生活工作情况、婚姻家庭及计划生育状况、子女及本人教育状况及社会交往状况等五个方面的问题。实际发放问卷620份,回收580份,有效问卷578份,有效回收率93.22%。

本文主要将通过对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居住、消费、收入等状况的描述,揭示与分析农民工在南京市生存的基本状况、特点、成因、存在问题以及提高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生存质量的对策思考。

一、南京市流动人口生存的基本状况

(一)578名被调查对象的自然情况

1.性别。共调查578人,其中8人未回答,回答的人中,男385人,女185人,分别是总调查人数的1.4%、66.6%和32.0%。

2.婚姻状况。221人未婚,占总调查样本578人的38.2%;326人已婚,占56.4%;15人离婚,占2.6%;8人丧偶,占1.4%;另有8人未填或所填为无效答案,占1.4%。

3.年龄。从表1我们可以看到,在南京的这578名流动人口,年龄在21~30周岁的占到47.1%,61.3%的人年龄在21~35周岁,86.2%的人年龄在21~40周岁,97.6%的人年龄在16~40周岁,除去未填写的11人,只有2.9%的人年龄在41周岁以上。这次调查中年龄最大的为68周岁,年龄最小的为16周岁,平均年龄为30.17周岁,中位数为28.00周岁,众数为24周岁,标准差为9.235周岁。

表1 南京市578名流动人员的年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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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调查者配偶的年龄。在578名被调查者中有340名有配偶,占58.8%。从表2我们可以看到,在有配偶的340名南京市流动人口中,他们配偶的年龄在21~30周岁的占到36.8%,61.5%的人年龄在21~35周岁,83.5%的人年龄在21~40周岁,这次调查中配偶年龄最大的为65周岁,年龄最小的为17周岁,平均年龄为33.88周岁,中位数为33.00周岁,众数为35周岁,标准差为8.208周岁。

表2 南京市流动人员配偶的年龄分布(N=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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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全家共有几口人。从表3可以看到,南京市这578名流动人口中,74.5%的家庭人口数是3~5人,剔除未填者及其他类型人口规模家庭,按所占比例从多到少的顺序排列,依次是4口之家、5口之家、3口之家、6口之家、7口之家、2人家庭、8口之家和1人家庭。

表3 南京市流动人员的家庭人口总数的分布(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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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籍贯。这次在南京市调查的578名流动人口中有42.38%的来自江苏本省,共245人,其中来自南京市市郊的有24人,占4.2%。来自苏南的共有121人,占20.9%。外省的则主要是来自邻近省份安徽,共168人,占所调查人数的29.1%。此外,还有15人来自江西,占2.6%。13人来自湖北,占2.2%。5人来自河北,占0.9%。28人来自河南,占4.8%。4人来自甘肃,占0.7%;14人来自浙江,占2.4%。另外,未填写和填写其他地方的还有86人,占14.9%。

7.被调查人的文化程度。调查资料表明,在这578名被调查者中,有2/5多的人是初中文化程度,1/5左右的人是高中毕业,其次依次为小学毕业、大专及以上、小学没有毕业和中专毕业,具体情况参见表4。

表4 南京市流动人员的文化教育程度(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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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南京居住时间。不到1年的有137人,占23.7%;1~2年的有129人,占22.3%;2~3年的有80人,占13.8%;3~4年的有52人,占9.0%;4~5年的有41人,占7.1%;5年以上的有120人,占20.8%。此外,还有明确回答在南京居住的时间有7年、8年、14年和15年的分别有1人、1人、2人和2人。未填写及所填为无效答案的共13人,占2.3%。

据研究[1],中国当前的乡—城迁移具有选择性,在迁出的农民中,男性比例远高于女性是普遍现象,外迁劳动力中35岁以下的青壮年劳动力的比例高,从总体看来,外出劳动力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是肯定的,流动人口的婚姻状况与年龄结构直接相关,未婚比例较高。对照一般的情况,南京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与当前中国乡-城迁移者的一般情况基本类似。

(二)生存的基本状态

1.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这578名南京市流动人口在离开农村前一年的职业分别是:在家种地的有244人,占42.2%;有时务农,有时经商的有81人,占14.0%;经商的有48人,占8.3%;为乡镇企业工人的有66人,占11.4%;其他职业的有120人,占20.8%;还有13人未填写,占2.2%,此外还有无效答案6份,占1.1%(图1)。

目前的职业:建筑工人43人,占7.4%;清洁工13名,占2.2%;门卫或保安有13人,占2.2%;小商贩58名,占10.0%;零售店店主46人,占8.0%;家政服务人员21人,占3.6%;饭店老板或打工者71人,占12.3%;批发商21人,占3.6%;企业临时工46人,占8.0%;其他职业114名,占19.72%,有123人未填写,占21.3%;另有2名系统丢失(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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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南京市流动人口离开农村前一年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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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南京市流动人口现在职业

从这次调查来看,南京市流动人口的工作时间普遍较长,因为只有1/3稍多一点的被调查者回答其劳动时间为每天8小时及以下,而将近一半的被调查者回答他们每天的劳动时间都超过8小时,甚至还有不少人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18小时以下。具体情况参见表5。笔者访谈的一个在南京做建筑工的流动人员的话非常有代表性,他说:“我们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工作,必须吃苦耐劳,发扬吃三、睡五、干十六的精神。清晨,当别人还在睡梦中时,我们早已打着号子来到了施工场地,万家灯火时分,我们还在脚手架上挥汗如雨。”

表5 南京市流动人员每天劳动时间(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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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的这些流动人口每周工作多少天呢?从表6我们可以看到,只有1/50不到的人平均每周工作不满5天,有1/4左右的人平均每周工作5天,有1/10的人平均每周工作6天,而一半多一点的人明确回答是天天上班,此外还有15人属于无效答案,164人未回答。调查中还有一个数据颇能说明南京市流动人口的工作时间状况的,那就是在调查中,有240人明确回答他们没有节假日休息,这一人数占总被调查人数的比率高达41.5%。

表6 南京市流动人员每周工作天数(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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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数据我们也可以推论,在南京市的流动人口平常可能是经常加班,而且加班时间较长。那么,具体情况如何呢?这次调查中,我们问及“有无加班?加班时间长短?加班费能否拿到?”这样三个问题,调查结果分析如下:尽管有158人未答,仍有196人明确回答老板要求加班,只有215人明确回答老板不要求加班;有251人填写了加班时间,可见加班的人次占总被调查人数的43.4%;加班时间在1小时之内的,有36人,占加班人次的14.3%;有162人加班时间在1~3小时,占64.5%;有31人加班时间在3~5小时,占12.4%;还有22人加班时间在5小时以上,占8.8%。在有替老板加班经历的人中只有59.5%的人拿到了加班费,还有40.5%的人未拿到加班费。

那么,劳动时间与职业的关系如何呢?以每周工作7天的307人为例,我们可以知道,营业员、小商贩、清洁工、批发商、零售店店主这五种职业的流动人口十之八九要每天上班,门卫或保安、建筑工、饭店老板这三种职业的流动人口2/3左右要每天上班,而其他职业如家政服务人员、企业临时工一半左右要每天上班。具体分布情况参见表7。

表7 南京市流动人员每周工作7天的人的职业分布情况(N=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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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较低但有所分化。从表8可以看出,有146名南京市流动人口目前从事的工作月收入在200元以下,占25.3%;有200人月收入在400元以下,占34.6%;有293人的月收入在600元以下,占50.7%;另有160人月收入在601~1 000元,占27.6%;也有123人月收入在1 001元以上,占21.3%。这些人在南京挣的钱与在农村相比,差不多的有121人,占20.9%;有139人比在农村多1 000元左右,占24.0%;有89人比在农村多2 000元左右,占15.4%;有64人比在农村多3 000元左右,占11.1%;有99人比在农村多4 000元以上,占17.1%,此外,有66人未回答,占11.5%。调查资料同时显示,在578位南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中,对现在的收入比较满意及很满意的有160人,占27.7%;一般的有272人,占47.7%;也有90人对现在的收入比较不满意或很不满意,占15.6%。

表8 南京市流动人员每月的收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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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这578位流动人口每周劳动天数与收入的关系如何呢?我们将每周工作天数分为两类:每周工作5天及以下和超过5天,将月收入分为三类:收入低、收入中等及收入较高。从表9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到,劳动时间较长的,其获得中等收入的比例最高,其次为较高的收入,只有17.3%的收入较低;而劳动时间较短的人中,则高达65.2%的人收入较低,比劳动天数多的人多47.9%。其次为收入中等,只有11.6%的人收入较高,比劳动时间长的人低15.4%。工作天数与收入存在相关性吗?经过计算,以收入为因变量,相关系数Gamma值为0.575,而且Pearson Chi-Square的值为0.000,远低于0.01的显著性水平,劳动天数多少与收入高低之间存在相关关系。

表9 南京市流动人员工作天数和收入交互分类表(N=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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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职业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笔者按照职业类型分别计算了这578位流动者收入的平均值、中位值、众值及最大值及标准差(表10)。

表10 南京市流动人员各职业的收入状况(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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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教育程度与收入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笔者将收入及文化教育程度分别分为三类,做了交互分类,并计算了两者之间的相关系数dy=0.206,Pearson Chi-Square值为40.029,df=6,p<0.05,即南京市的农民工收入与文化教育程度之间存在正相关,其显著度大于0.05,在样本中用文化教育程度可以削减20.6%的误差。两者的具体分布情况参见表11。

表11 南京市农民工的文化教育程度与收入(N=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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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宿条件差。一般而言,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居住状况与就业状况、收入状况有很大关系。在工厂就业的大多住在企业单位的集体宿舍或工棚,而在建筑业就业的大多吃住在工地,没有固定雇主的零散流动者,大多在城市郊区租赁民房。因此,一般流入城市的农民都能有居所,并没有出现许多发展中国家农民流入城市后成片出现大规模露宿街头和搭建棚户区的现象。

本次的抽样调查资料表明,在南京市的务工经商人员的住宿情况如下:租房者:345人,占59.7%;自己买房者:51人,占8.8%;借用亲戚朋友的住房者:19人,占3.3%;住工棚者:38人,占6.6%;住单位宿舍者:60人,占10.4%;住自己搭的房屋的有14人,占2.4%;住在老板家里的,有27人,占4.7%;其他方式的有6人,占1.0%;未回答及无效答案的共18人,比例为3.1%。

这些流动人口在南京与谁同住?答案是与配偶同住的有197人,占34.1%;与孩子同住的有475人,占82.2%;同父母同住的有37人,占6.4%;同兄弟姐妹或者他们的配偶同住的有24人,占4.2%;独自一人居住的有124人,占21.5%;与打工的老乡住一起的有98人,占17.0%;与城里的亲戚同住的有12人,占2.1%;与一起打工的亲戚同住的有22人,占3.8%;与打工的外地人同住的有41人,占7.1%。

所住房子的面积:在7平方米以下的有117人,占20.2%。在8~20平方米之间的有228人,占39.4%;在21~30平方米之间的有80人,占13.8%;在31~50平方米之间的有48人,占8.3%;在51~100平方米之间的有63人,占10.9%;在101平方米以上的有20人,占3.5%。可见,有59.6%的人所住房子的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有73.4%的人所住房子的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下。只有1/5的人是一人独住,80%左右的人是多人合住,因而,住房狭窄、拥挤是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住宿处的基本特征。

除此之外,住宿处的基本生活设施也比较差。根据调查的资料分析,在被调查到的578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中,尽管有500人回答其住房内有水,占86.5%;有519人回答其住房内有电,占89.8%;有283人回答其住房内有煤气,占49.0%;有225人回答其住房内有卫生间,占38.9%;有248人回答其住房内有厨房,占42.9%;有122人回答其住房内有客厅,占21.1%;有107人回答其住房内有阳台,占18.5%。但毕竟仍有13.5%的住宿处没有自来水,有10.2%的住宿处没有电,有51%没有煤气,有61.1%没有卫生间或厕所,有57.1%没有厨房,有78.9%没有客厅,有81.5%没有阳台。而且住处往往只有一张床、一只煤炉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居住条件差在南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中具有相当高的同质性。

【个案】农民进城后一般没有固定的场所,就拿老丁来说吧,他在南京的几年里,就搬了五、六次家了。问他为什么这样频繁地搬家,“便宜啊!”他很快地回答了我的问题。走进他的宿舍(实际上又可以称为房东的厨房),圆圆的锅台占去了半个房间,他见我发呆,指着那个锅台说:“它让我少交了15元的月租费呢”。在他自己的一半空间中,摆着一个小炉子,那便是他的厨房,他的床横在户主锅口的对面。这是一个仓库,同时又是一个宿舍和厨房。

【个案】一个来自安徽的女孩接受了我们的访谈,她说:“我们可随便了,在厂里找一个空房,再找一张床便可以住下了。”她指着床头的电饭煲,对我笑道:“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可无论怎么说,这只是一个集宿舍与厨房于一体的房间。

房租:在南京的务工经商人员中1/5多一点的人不用交房租,还有1/3多的人房租费用在200元以下,只有1/5不到的人其房租费用在200元以上(表12)。可见,在南京的务工经商人员不愿或没有在房租方面花费多少钱。从房租中,我们也可想象在南京市的务工经商人员的住宿状况。他们的房租费用平均值为162.295元,中位数为100元,但标准差为330.46元,有一定的分化。

表12 南京市流动人口每月房租支出(N=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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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消费结构。伙食费:578名被调查对象平均每月的伙食费为201.5元,中位值为150元,标准差为339.1元。在578名被调查者中,1/3多的被调查者不用交伙食费用,另外将近1/3的被调查者伙食费用在200元以下,1/5稍多的被调查者伙食费用在201~400元,只有11.1%的人伙食费在400元以上。自己不用交伙食费者有214人,占37.0%;有260人其伙食费用在1~300元,占45%;有77人的伙食费用在301~600元,占13.3%;有8人的伙食费用在601~900元,占1.4%;另有19人的伙食费用在901元之上,占3.3%。

表13 南京市流动人口每月伙食费(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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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费:平均水电气费是42.23元,中位数为11元,标准差为84.52元。具体分布参见表14。

表14 南京市流动人口每月水电气费(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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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管理费:在南京市的流动人口70.8%的人不用交任何管理费用,有85%的人所交费用在60元以下,有89.3%的人所交费用在100元以下。平均为41.12元,标准差为132.33元。具体情况参见表15。

表15 南京市流动人口每月各类管理费用(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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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费:虽然统计下来,578人平均有39.7元的娱乐消费,但其标准误差达265.07元,最大消费与最小消费相差4 600元,剔除4个每月有千元及千元以上娱乐消费的个案后,其余574人平均每月的娱乐消费费用只有20.648元,绝大多数的进城经商务工的农民工是舍不得进行任何娱乐消费的。具体情况参见表16。

表16 南京市流动人口每月娱乐费用(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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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学习费:平均文化学习费用是16.02元,但标准差为94.48元,最大值是1 500元,最小值是0元。在被调查的578人中,有576人回答了此问题,但有508人回答其每月的文化学习费用是零元,占被调查人数的88.2%。不过可喜的是还有11.8%的人有多少不等的学习费用,其中有25人学习费用在1~30元,占被调查人数的4.3%;有11人学习费用在31~60元,占1.9%,61~100元的有14人,占2.4%;101~200元的有11人,占1.9%;其余有4、1、2和1人其学习费用分别为300、400、1 000和1 500元。

交通费:平均为30.658 6元,但标准差为169.261 61元,最小花费为0元,最高花费为3 000元,平均每天为100元,主要是做生意的日常运输费用。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在南京的务工经商人员很少坐公交车,因为有432人、即占总被调查人数74.7%的人回答其平时每月的交通费为零元,此外,有41人的交通费在1~30元,占7.1%,有56人其交通费用在31~60元,占9.7%,另有48人交通费用在60元以上,占8.3%。

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平均为46.81元,中位值为0元,众值也是0元,但标准差为391.34元,有分化。最大值为7 000元,最小值为0元。在578名被调查对象中,有513人无其他费用,占88.9%;5.6%的人其他费用在1~150元,分布较为均匀;另有5.5%的人其他费用在151元以上。

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南京市的日常生活最大的特点是节俭。以下是笔者与一位今年17岁的安徽姑娘的一段笔录。她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前两年一直在外地打工,刚到南京才2个月,坐在街头替人擦鞋子。

【个案】笔者:“你来这儿2个月了,已经往家里寄钱了吧?”

小杨:“是的,我自己用不了多少钱,我和一些老乡合租了一个房子,虽然很小,但价钱便宜,只要能住就行了。”

笔者:“吃饭要不要很多钱呢?”

小杨:“吃饭?”她似乎很惊讶,“吃饭很好解决的,我们几个人一起,烧一锅白菜什么的,煮些饭就行了,我们从家里带了干咸菜过来,可以吃很长时间的。”

根据我们对调查资料所做的进一步分析(表17、图3)可以看到,进城农民工的月平均消费是580.3元,其中吃饭是一项最主要的开支,平均201.48元,占34.7%,其他依次为:房租平均162.29元,占28%,水电气费为42.23元,占7.3%,交通费用为30.65元,占5.3%。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每月用于住、吃、行三方面的费用总和平均为436.65元,所占比例高达75.23%,而每月用于娱乐、文化学习及其他方面的开支平均仅为143.65元。可见,大多数进城农民工基本上奉行“能省则省”的原则,除了用于生活的必需消费如食、住、行之外,几乎不花什么钱,每月用于娱乐等其他消费的费用极少,农民工日常消费中的恩格尔系数很高。

表17 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每月每人的各项平均开支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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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南京市流动人口消费结构图

南京市流动人口或其家庭在南京平均每人每月的开支合计多少元?资料显示,578名被调查者中有291人的月生活费支出在200元及以下,占50.3%,其中月人均生活费支出在100元以下者有229人,占39.6%;月生活费支出在201~400元者有122人,占21.1%,其中生活费支出在201~300元者有70人,占12.1%;有70人的月生活费用支出在401~600元,占12.1%,其中在401~500元者有46人,占8.0%;在601~800元的有36人,占6.2%;801元以上者有59人,占10.2%。可见,有71.4%的被调查者每人每月的平均开支在400元以下,有12.1%的人月生活费用支出在401~600元,另有16.4%的被调查者其每人每月的平均开支在601元以上。578名被调查者平均每人每月的开支为378.04元,中位数为200元,标准差为692元,有一定程度的分化。

通过分析数据,我们可以知道南京市流动人口在南京市目前职业的平均收入是850.88元,南京市流动人口或其家庭在南京市平均每人每月的开支为378.04元,我们可以大体推算出流动人口收入的44.43%都在南京市进行了消费,根据我们的测算,南京市大约有80万人的流动人口,那么每年流动人口就能为南京市创造302 432 000元即3亿多元的各式消费和收入。

5.闲暇生活较为单调。对于大多数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而言,在南京市的业余生活是孤独寂寞的。多数人不能和家人生活在一起,不能享受哪怕是最贫苦的家庭生活。而且,他们是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社区生活,因此常有孤独寂寞感。在调查对象中有不少人表示常有孤独寂寞感。

调查问卷中有这样一个问题“在业余时间,你主要干什么?”,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答案的分析。看电视是目前中国人最喜爱的娱乐方式。尽管在南京的务工经商人员中有近一半的人很难看到电视,但从调查结果来看,总共只有57.3%的人选择了看电视或听广播,它们仍然是在南京市的务工经商人员的主要闲暇生活方式。排在第二位的是看书看报。调查对象中有近1/3的人选了看书看报。这种方式不要太多投资,不要合作又可获得信息。与同乡或者是亲友聊天排在第三位。这种方式简便易行,又能交流信息,消除寂寞。逛街或者去公园、去娱乐场所社交与应酬、到练歌房等娱乐中心的人占总人数的百分比分别仅为12.1%、7.3%和2.9%。可见,许多在南京市的务工经商人员并未享用城市的各种文化设施,他们的生活没有因为在大城市而变得丰富多彩,受到城市文明的影响就少了。

【个案】从采访中笔者知道,陈大哥是南通人,自1995年就跟随村上的建筑队进城打工,家中有他年迈的母亲和他的妻儿。当回答他们在城里的生活状况的问题时,他很无奈地回答:“干了一天的活儿,也很累了,大多时候会几个人聚在一起打打牌,偶尔会去逛逛街,城里人大多瞧不起我们乡下来的民工。”对于笔者的这个问题,陈大哥的话很少。对于这个敏感的问题,笔者也不便太多过问。

6.自我满意度较高。迁移和流动通常是改善生活的手段。当问到“与您以前在自己的家乡的生活相比较,您觉得现在的生活怎么样?”时,被调查的在南京市的578名务工经商人员中有277人认为比以前好多了,占总被调查人数的47.9%;有185人认为差不多,占32.0%;有39人认为不如以前,占6.7%;还有58人说不清楚,占10.0%。另有19人属无效答案,占3.4%。

在南京市的务工经商人员在南京的时间越长,生活越好。据调查,与在自己家乡的生活相比较,在南京不到1年的人中有32.6%的人认为比原来的生活状况好多了,而在南京市5年以上的人中却有56.4%认为比原来好多了(表18)。看来,一方面时间在淘汰不能适应城市生活或是没有竞争能力的农村人口;另一方面,能适应城市生活,有竞争能力的人也在逐渐改变生活。

表18 在南京时间的长短与在南京市的生活(与自己原来在家乡的生活状况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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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问到“您觉得在南京的生活是否容易?”这一问题时,回答“很容易”的仅有42人,占7.3%;回答“不容易但还过得去”的有412人,占71.3%;回答“很困难”的有68人,占11.8%;回答“说不清楚”的有46人,占8.0%;另有10人是无效答案,占1.6%。而问到“你更喜欢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这一问题时,有301人明确地回答更喜欢在南京的务工经商生活,占52.1%;有87人回答更喜欢从前的生活,占15.1%;此外,还有170人回答是说不清楚,占29.4%;另外还有20人未回答,占3.4%。从表19中我们可以看到,更喜欢什么样的生活方式似乎与年龄并没有什么必然的关系。他们原来的生活水平以及生活质量并不高,再加上期望不高,因此尽管大部分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南京市生活并不容易,只是过得去,但他们中的大部分依旧喜欢南京市的生活方式,并感觉到在南京市的生活要比在家乡的生活好多了或是差不多(表19)。

表19 年龄与更喜欢什么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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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困难与要求。南京市的流动人口在南京生活有哪些困难与要求呢?调查资料表明:分别有20%左右的人感到南京的消费水平高,无法承受,住房小;分别有10%多的人感到在南京工作难找和孩子上学困难;分别有5%左右的人感到在南京生活受到当地人的歧视、语言不通以及没有安全感(表20)。应该说这些困难都从另一个方面反映了南京市农民工的生存状态。

表20 南京市流动人口在南京生活最大的困难(N=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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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调查问卷的最后设计了一道开放题,让南京市流动人口谈谈他们在南京工作生活中有些什么样的要求。在被调查的578名流动人口中,共有227人回答了此问题,占总调查人数的39.27%。他们的要求大概可分为以下8类(表21)。

一是关于工作方面的,他们希望南京市能为他们提供就业岗位、就业信息、就业培训机会和寻找工作场所以及介绍工作,笔者将上述要求均概括为希望能提供就业服务,合计有23人,此外,还有5人次希望能改善工作环境和减少劳动时间。这样,在工作方面,共有28人提出相关的要求,占总回答人数的12.3%。

二是关于收入方面的,他们大多希望能上调工资、提高福利待遇,也有希望能追讨工资、保障利益的,还有人提出希望能提供社会保障,合计48人,占总回答人数的21.1%。

三是关于流动人口子女方面的,他们希望能减免子女就学赞助费,解决子女上学时的户口问题,并提出希望进行教育改革,合计19人,占总回答人数的8.4%。

四是关于户口问题的,他们希望能解决就业者本人以及孩子在南京上学时的户口问题,合计20人,占总回答人数的8.8%。

五是关于减免费用的问题,如希望免除一切不合理费用、减免各项税收的共有33人,占总回答人数的14.54%。

六是关于生活方面的,如有6人提出改善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有2人希望改善生活条件,6人在住房方面提出了要求,还有8人希望南京能平等对待外来人,此类合计共有22人,占总回答人数的9.7%。

第七类是关于管理和政策方面的,他们或希望政策能放宽松,或希望能加强管理,合计有37人;还有就是希望政府能多关心他们,并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的共13人。两类合计50人,占总回答人数的22%。

第八类是属于未提出明确要求或认为没什么要求的,也有人说“不需要”、“说了也没用”、“说不清”、“没想过”,此类共有14人,占总回答人数的6.2%。

表21 南京市流动人口的要求和希望(N=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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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南京市流动人口的生存特点

(一)“双栖”性

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生存状态具有“双栖”性。这首先表现在他们的实际生活场所、工作职业边界上,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一部分时间生活在南京市,一部分时间要回到他们的家乡从事农业生产。毕竟在农村,按照规定他们还承包有一份或大或小的土地,对这块土地他们需要耕种。当我们问“您到南京来主要是为了什么?”时,有383人明确回答是为了挣更多的钱,占66.3%,这是占第一位的答案;有153人是为见世面,占26.5%;有117人是为了寻找施展才华和发展的机会,占20.2%;有108人是因为村里好多人出来挣了钱,也想来试试的,占18.7%;有101人回答是为了学技术而来城市的,占17.5%;有96人回答是城里生活比农村有意思,占16.6%;也有53人回答是家里劳力多,农闲时没活干,占9.2%;另外有14人和8人回答是为了逃避不幸的婚姻、出来生孩子,分别占2.4%、1.4%。还有17人选择了是为了其他,占2.9%。分析以上对这一问题的答案,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人或是因为在农村挣不到多少钱且又劳动力过剩,或是因为村里好多人出来挣了钱,也想来试试,或是为了寻找施展才华和发展的机会而来到城市从事另一份挣钱的工作。

其次,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生存的“双栖性”表现为:他们在职业上是工人,他们的角色行为也已是城市的“准市民”,而在身份上却仍然是农民。民工、农民工、城市农民工或城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这些略有差异的称谓指的都是同一类人,即由农村进入城市打工的农民,仅从称谓上就可看出,农民工已经成了农民和工人(市民)之间的一个亦工亦农的社会阶层。因为从职业上看,农民工已是在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工人,但从身份上看,他们仍然是农民,因为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他们的“家”仍然在农村。一般而言,角色是指社会规定的用以表现社会地位的模式行为,即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角色是身份的具体体现,是社会地位的外在形式,在通常情况下,角色转换与身份的转换是一致的。在个体扮演的众多社会角色中,职业是最主要的正式角色,一个人获得了某种职业,他就具体地扮演了这个社会角色,随之也就获得了相应的社会身份,占据了一定的社会位置,但这一状况在农民工身上却发生了变异,出现了角色与身份相分离的情况。尽管从角色上看,农民工已通过职业的非农化过程完成了从农民到工人的转换,但农民工的身份却没有发生相应的变换。原因是农民工角色的转换可以通过个人的努力来实现,但农民工具有先赋性性质的农民身份的转换则需要得到制度的认可和社会的认同,而这就不是仅凭个人的努力就可做到的了。正因为这样,虽然农民工在城市已有几年甚至十几年的历史,在职业、观念、生活方式上也与城市市民逐渐接近,但他们仍然被政府(制度认可)与城市居民(社会认可)看作是农民,从而造成了农民工角色转换和身份转换的分离,南京市的外来农民工也同样呈现出身份上的农民、角色上的准市民的双栖性。而这一点正表明我国城市里的农民工其实是一个职业与身份不一致的群体。

再次,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生存的“双栖性”还表现为:在职业行为和角色行为中,他们尽的是与城镇国有企业的工人同样的义务,但在经济收入、政治待遇等方面他们却相对得差。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便是“干的是工人的活,拿的是农民工的钱”。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已经从事非农产业,实际上便是工人,应该与城镇国有企业的工人没有什么不同,都属于工人阶层。但是,他们因为有农民身份,在政治上享受不到工人待遇,比如工会不管他们的事情,碰到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往往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在社会福利上,他们不享受国家给予城镇国有企业工人的待遇;在经济上,农民工的状况虽然比农业劳动者好,但一直只能获得低工资,没有任何增加,尽管国家职工的工资在不断地得到提高。

也许正因为农民工不能在城市中取得正式身份,只能将农村的家庭视为自己永久的家庭,他们的生存具有循环流动性。首先,从生存空间来看,绝大部分的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市和农村间循环流动,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每年从农村流入城市,再从城市流入农村,年复一年地循环往复;其次,从生存时间来看,循环流动表现为他们在每年春节之前由城市流回农村,春节后再由农村流回城市,有些外出的农民工在农忙时回家帮忙,因而其循环流动性表现为农忙时回家种地,农闲时外出打工;再次,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循环流动于劳动力市场,一方面表现为农民工自己一生中的循环,即农民工在自己劳动力最丰富的年龄往返于城乡之间,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代际循环,即老一代的农民工因年龄大返回农村,而他们的子女又开始在城乡间流动;此外,循环流动性还表现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工作场所甚至职业方面较大的变动性,他们中的不少人一般要不断地变换、寻找,最终找到自己适合的工作和喜欢的城市,而这种职业和工作场所并不一定是他们的终点。他们在不断地漂。漂是这些人的生活状态,就像浮萍一样,没有根,不固定。他们喜欢南京这座城市,但并不一定能成为南京人。在他们的生活旅途中,南京既非起点,也非终点,只不过是个中转的车站,在这儿稍作停留又得踏上新的路程,走向新的目标。

(二)底层性

底层性是指从整体上来看,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生存水平与质量处在城市社会的底层,他们的经济与社会地位低下,是城市中相对贫困的特殊群体。按理说,农民工和雇工都是工人,应该与城镇国有企业的工人没有什么不同,都属于工人阶层。但是,他们因为有农民身份,所以在政治上享受不到工人待遇。比如,工会不管他们的事情,碰到劳动纠纷、工伤事故等,往往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在社会福利上,他们不享受国家给予城镇国有企业的工人的待遇;在经济上,农民工的状况虽然比农业劳动者好,但一直只能获得低工资,在最近的十多年里,有很大部分进城农民的工资一直处在400~500元的水平,没有任何增加,尽管国家职工的工资在不断地得到提高。所以尽管许多农民因为务农实在无利可图而纷纷外出打工,但在城市里,在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农民工却处于社会的最底层,其社会地位甚至比在自己家乡还低,他们不仅工作辛苦,而且居住环境恶劣,备受歧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社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2]这次调查表明,南京市的流动人口在这方面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首先,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大多数就业于收入水平低、工作环境差、待遇差、福利低劣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劳动辛苦,收入较低。

这578名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目前工作的收入中有50.7%的人其月收入在600元以下,只有160人月收入在601~1 000元,占27.6%;也有123人月收入在1 001元以上,占21.6%。而他们又为工作付出了多少辛勤劳动呢?通过调查我们看到,这些人中只有9.7%的人明确回答其平均每天劳动时间为8小时及以下,高达42.7%的人回答其平均每天的劳动时间在8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还有5.7%的人回答其平均每天劳动时间在12小时以上,另有23.5%的人未回答此问题。那么,这578名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每周工作多少天呢?数据表明:有9人平均每周工作5天以下,占1.6%,有25人平均每周工作5天,占4.3%,另有58人平均每周工作5天以上7天以下,占10%;有307人要工作7天,高达53.2%,另有15人属于无效答案,164人未回答,分别占2.5%、28.6%。有240人明确回答没有节假日休息,占41.5%。可见,这些农村进城的务工经商人员的收入相对于他们的付出而言,无疑是十分低下的。

其次,这些农村进城的务工经商人员虽然付出了远多于或相当于南京市市民的劳动后,但作为非城市居民,不能享有城市居民所拥有的住房、医疗、失业、义务教育、养老等方面的社会福利,他们完全处于一种非福利、低福利状态。当问到“老板有没有为您和您的同事购买保险?”时有336人明确地回答“没有”,占总被调查人数的58.1%,另有123人未回答,占21.3%,只有117人明确地回答“有”,仅占20.2%。而当被问到“购买的保险主要有什么?”时,有3人回答是失业保险,有36人回答是医疗保险,有18人回答是意外伤害保险,有11人回答是养老保险,还有3人回答是“其他”。通过此问,我们可以看到,实际上老板为职工购买保险的只有77人,占总被调查人数的13.32%。正因为这种非福利和低福利状态,在他们的支出中,租房占到很大的比例,这些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与城市居民相比最核心的差距还在于失业保障方面,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失业补助,但农民工却没有。不仅仅如此,如果一个农民工长时间在城市中找不到工作,他就很可能丧失在城市里的居住权,被当作“三无人员”强制地遣返回乡。

再次,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生活质量也较差。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进城的目的都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甚或为了赚够孩子的或自己的学费,为此他们只能超负荷地劳作。在生活上,则尽可能地节衣缩食,对住宿的要求极低,现实中他们的居住工作条件极为恶劣,所得也只能满足他们自己最起码的生活。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家庭的最基本特征就是家庭成员的长期分居,即为了挣钱,大多数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必须长时期地与家庭其他成员分居,但家庭关系还是维持着。他们中的多数人也舍不得在文化娱乐生活方面花钱,过着单调的生活,绝大多数农民工除了做工时间,便是吃饭、休息、睡觉,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从宿舍到工作地点,再从工作地点到宿舍的循环过程。即使是休息时间,也是守在屋里无所事事,极少到外面接触一些新的消费方式。他们在时间的充分利用、科技知识的学习、有利于人的舒适及全面发展诸方面十分欠缺。可见,他们在城市的生存质量远不如城市居民,而且他们在城市的社会地位也不是很高,在城市社会中,他们只能处于底层。

(三)分化性

农民工进城后,由于个体的素质与能力有差异,在年龄、体力等自然条件与技能、经验等文化条件方面存在较大的区别,因此,他们在城市中经过一段时间的生存奋斗后,会出现较大的分化。有些成功者,在事业上和生活上更上一层楼,其经济收入与社会地位比普通的城市市民都要高;不适应者,其生存的状态与在农村相比并无实质性的改变,仍然处在城市社会的最底层[3]。这次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化性,例如,在578位被调查者中也有21.6%的人目前从事的工作每月收入在1 000元以上,其中月收入在1 001~1 500元的有61人,占10.6%,有30人月收入在1 501~2 000元,占5.2%,另有5.6%的人其月收入在2 000元以上,最高的月收入为10 000元,共有3人;有10.5%的人在南京购买了住房;有1.9%的人其每月娱乐费用在300元以上,每日超过10元;有11.2%的人每月都有学习费用支出。

三、影响南京市流动人口生存模式的主要因素

(一)户籍制度问题

南京市的这些外来流动人口其生存方式具有“双栖性”和“循环流动性”,从根本上说有两个原因:一是户籍制度,二是这些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与农村的关系。户籍制度问题是这些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难以融入城市社会的最大障碍,也是一个最根本性的阻碍因素。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对人口流动的限制逐步放宽,农民有了进城打工、就业的自由,但户口政策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之间仍然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鸿沟,进城农民无法在城市生根。由户籍制度衍生出来的其他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如教育制度、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政策等形成了强大的阻止农民工融入城市的制度性障碍。经济系统的接纳,社会系统的排斥,使近亿名农民工成了我国最大的人户分离的群体,使农民工无法长期地、稳定地在城市生存下去,使他们成了一个城市当中“无根”的社会阶层。农民工身份与职业和角色的分离,正是这种户籍制度的直接后果。因而,他们不得不在城市和农村、农民和工人两者之间不断地循环流动,并且哪方都不完全属于。

(二)与农村的稳定密切的关系

农村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与农村的稳定密切的关系也是进城农民工生存方式带有循环流动性和在城市生存质量不高的原因。我国农村经济虽然发展迟缓,但不同于西方国家城市化过程中机器大工业发展摧毁传统农业,从而将断了生计的农民赶入城市,实现完全的城市化这样一种情形,而是一直把几亿农民维系在土地上不至于流离失所。在南京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尽管有的已离家多年,但与农村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在这次调查中,当我们问到“您离开农村多少年了?”这一问题时,有9人离开农村长达20年以上,占1.6%,最长的1位则离开农村25年了;有17人离开农村长达15~19年,占2.9%;有49人离开农村长达10~14年,占8.5%;离开农村5~9年的有143人,占24.7%;有110人离开农村3~4年,占19%;99人离开农村2年,占17.1%,有121人离开农村1年,占21.0%,离开农村不到1年的有30人,占5.2%。这些被调查对象平均离开农村4.43年,中位值为3年,众值是1年,平均方差为4.236年。而当问及“您出来后,老家里的承包地怎么办了?”这个问题时,他们的回答情况如下:还给集体的仅有33人,占5.7%;租给别人的有78人,占13.5%;由家人种的有317人,占54.8%;农忙时自己回去种的有54人,占9.3%;荒了的有19人,占3.3%;未填写及无效回答的有77人,占13.4%。从以上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在农村仍拥有土地,仍然保持着土地承包者的身份。我国农民与农村这种稳定的关系,使外来户仍把农村作为其经营的后盾。进城农民工与农村的这种斩不断的联系,客观上妨碍了其与城市融合的过程。他们要将自己在城市务工经商所得带回农村的家进行消费,当然影响了其在城市的生存质量。进城的务工经商人员大多一边卖力地干活,一边尽量地积攒钱财。他们为了多积攒些钱财,一般都节衣缩食,找最便宜的住处,千方百计地降低迁移的成本。结果每年都能将相当可观的收入以汇款的形式汇回家乡。而且,20多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民在农村积累了相当数量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他们不是一无所有的农业工人,而是一个个小的农场主,他们在农村有自己的住房和几乎所有的社会关系。他们要离开这个环境意味着巨大的退出成本,除非有足够大的利益吸引,否则可能性是很小的,这实际上是长期以来城市打工农村消费模式作用的直接结果。正是因为这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仍然保持着与农村的稳定关系,因此,当被问到“你来南京,家里人怎么看?”时,我们提供的答案有支持、无所谓和不支持三个。调查结果表明,在南京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是得到了家人的支持的。因为回答支持的有410人,占70.9%;无所谓的有127人,占22.0%;不支持的是29人,占5.0%;不回答或无效回答的有12人,占2.1%。

(三)城市中的社会歧视

农民工虽然进城务工,但在家乡他们都有一份土地,这是他们生活的最后保障。农民工进城打工主要是为了增加现金收入,如果收入不理想仍可回乡务农种田。这样他们一般就不做在城市发展的长远打算。由于农民工无法割断与土地的脐带关联,在经济上农民工便不能产生对城市依赖的条件,在心理上也就不能产生对城市的归属意识。

不可否认,农民工与土地的关系是阻碍他们与城市融合的重要因素。但是,导致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在城市生活边缘性的更主要原因则是社会歧视。正是城市社会对这些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多种社会歧视阻碍了他们与城市社会的认同和靠拢。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是二元社会结构下发生的城市居民与农民两个不同的社会群体在城市空间的大规模的直接接触,这难免会引发摩擦与碰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处于优势地位的城市居民群体,一时难以转变自己的观念,仍然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农民工,农民工在求职、生活、交往、教育等许多方面都常常受到来自城市的歧视,各地时常发生的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侵害的事件就是这种歧视的具体表现。农民工遭受的歧视不仅来自一般的城市居民群体,有些甚至是政府以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的,如有些地方为了保护本地居民的利益,劳动部门对外来农民工的职业、行业做了严格的规定。由于受到种种制度性和非制度性歧视,农民工的交往活动受到了极大的局限。他们在进城求职方面不得不主要以自我组织形式为主,通过初级群体的网络关系,以亲缘关系与地缘关系为纽带,在城市立住脚跟。由于职业的和居住的特性,大多数农民工的社会交往圈子通常只能局限于农民工群体之内,形成了“在城市里的村庄”与“城市里的老乡”这一特殊的居住场所与社交圈子,使农民工虽然身处城市之内,却不能与市民进行全面的社会互动。而经济地位、语言文化的差异,也使农民工与城市居民缺少生活中的感情互动。所有这些都不利于农民工真正地融入城市社会。

(四)城市的用工制度

城市的用工制度也决定了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受到社会发展的先天性制度的整体排斥。在职业选择方面,农民工受到城市管理部门“换笼腾鸟”政策的制约,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苦、险”等职业。在工资方面,城市居民就业的工资与福利一直由政府有关部门做出客观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得到强制性的执行,具有先天的保证性。而对农民工则没有这样的规定,他们被视为体制以外的“三不管”群体,由老板与用工单位自行决定农民工的收入。在这种没有强制标准的情况下,用工单位为了自己的利润总是尽可能地压低雇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也近乎没有。中国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一直是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用人单位不愁雇不到人。农民工也没有自己的工会组织,工资被压低,社会福利近乎于无等问题也就没有机会与组织向用人单位提出交涉,当前这些非公有制经济的运行还未规范化,缺乏应有的监督管理,使得次属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超时间工作、超强度劳动以及严厉的厂规厂纪、较低的薪酬、近乎于无的社会福利等现象的存在。

(五)农民工的文化素质

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大部分只有较低的文化程度,且接受过较少的职业技术培训。我们可以从他们的文化程度上来判断他们已接受文化教育的程度。调查资料表明,小学未毕业的有39人,占6.7%;小学毕业的有86人,占14.9%;初中文化的有249人,占43.1%;高中毕业的有121人,占20.9%;中专毕业的有33人,占5.7%;大专及以上的有41人,占7.1%;未填写的有9人,占1.6%;高中毕业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共有204人,占35.3%(表22)。与全国的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教育程度比例[4]相比,在南京市的这578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样的文化程度与城市市民相比,还是较低的。

表22 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文化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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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调查问卷中几个问题的回答情况,我们可以了解南京市的这578名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所接受的职业技能技术培训状况:当问到“你来南京之前接受过有关技能或技术的培训吗?”时,回答“是”的仅有173人,占29.9%;回答“没有”的有339人,占58.7%;另有66人未做回答,占11.4%。当问及“你来南京后是否参加过劳动技能的培训?”时,回答“没有”的有338人,占58.5%;回答“参加过单位必要的岗前培训”的有82人,占14.2%;回答“自己主动学习的”有71人,占12.3%;还有13人回答参加过“社区或有关部门提供的免费培训”,占2.2%;另有74人未作答,占12.8%。也就是说,虽有28.7%的人到了南京后接受过各种形式、时间或长或短的培训,仍有高达58.5%的人到南京后未参加过培训。

四、提高南京市流动人口生存质量的对策

当前南京市流动人口的生存有两大困扰,一种是他们和宏观体制结构的矛盾,他们的转移作为一种既有的社会现象还没有得到制度的确认,但户籍制度改革是一个宏观制度问题,它也是一个渐进的改革过程,这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解决的;另一种是他们的微观生存问题,即南京市流动人口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主体在新的社会位置上遇到了各种权益的损失,这倒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解决这方面的问题,那么纵使给农民工以市民待遇也改变不了其自身的处境。因此,提高南京市流动人口的生存质量和水平,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解决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微观生存问题

从这次南京市流动人口的调查中,我们不得不承认,目前城市农民工的微观生存问题非常突出,主要有:工时过长,生活条件差,随意拖欠和克扣工资,外来农民工在城市里有自我雇用式的生产经营活动时常受到种种干扰,基本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子女受教育困难以及城市用工政策的制度性排外等。这些都导致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利益受损。如何来解决这一问题呢?

首先,目前我国尚无一部全国性的管理农民工的完整法规,致使在农民工管理中缺乏法律依据和有效手段,削弱了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同地区自建管理机构,自订条例,自行处罚。其积极性诚然可贵,但形成了不统一、不协调的管理体制,而且由于尚未制定统一的、权威的法规,对现行有关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执行难免产生歧义和差异。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最好首先能由省一级地方政府或市一级政府就农民工的工资水准、劳动保护、医疗保健、养老保险等制定完备的统一规定,尽快改变目前各用人单位自定规矩、各行其法的状况。这样,个体、私营、外资、集体等企业中农民工工资偏低、动辄被解雇、生病无人照顾、遭受歧视等突出问题可望解决。

第二,城市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监督,以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劳动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用工状况进行检查,要遏制非法用工,如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内容违反劳动法规定,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克扣加班加点工资,违反有关职工福利规定等等。对这种用工单位,监察机构要给予行政或经济等处罚。虽然根据我国的劳动法,农民工也应享受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但是,在实践层面上,很多用人单位和雇工老板都只顾省事或多捞钱,拒不执行相应法规,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监督实施,虽然监督实施的责任主要应由各级政府的劳动部门来承担,但是,工会、青年团、妇联、各类民间NEO组织以及大众传媒等也应有所作为,而不应袖手旁观。[5]

再次,建立农民工的维权组织。近亿名农民工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只能依靠自己来克服困难。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没有组织力量抗衡。对此,除了政府部门要进行管理外,建议允许农民工在合法登记的前提下,建立诸如行业协会互助会、调解会、咨询组织等,以维护自身利益。允许建立公益性的、以援助农民工为主的社会团体,帮助农民工克服暂时性的困难。同时,在城市基层政权组织中,应吸纳农民工作为人大、政协的代表,反映他们的利益。要通过有效途径来把农民工从原始的地缘组织和血缘组织转移到正式的社会组织中来,将城市农民工的利益表达渠道合法化、制度化。

最后,城市政府及各用工单位还可实施温暖工程,以丰富外来流动人员的业余生活。在流动人员的管理工作中,应始终把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发挥他们的作用上。实施温暖工程,把流动人口与本地劳动力同等看待,坚持做到政治上一样平等,工作上一样安排,待遇上一样对待,生活上一样关心,以极大地调动流动人口建设第二故乡的积极性。尽量创造一个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使流动人员虽身处异乡,犹在家乡,安居乐业。除建造宿舍、食堂之外,配备其他生活、娱乐设施,如建立图书室、活动室等,尽量地丰富流动人口的业余生活。

(二)改革户籍制度,给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以市民待遇

当前我国的户籍制度是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主要障碍。现行的户口管理是将劳动用工、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公民权益同户口性质相挂钩,并划分为“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这种做法在历史上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现在其弊端越来越显现出来,主要是这种制度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影响资源有效配置,阻碍我国城市化进程,阻碍劳动力空间转移,限制公民的居住和迁徙自由及管理上的混乱。应进行户口制度改革,逐步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结构,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放宽户口迁移限制,为城乡人口特别是人才的跨区流动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抓紧制定户籍法,把户籍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逐步剥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赋予户口的诸多不合理功能,恢复户口的本来面目。但事实上,即使改革当前的户籍制度,城乡格局也不会迅速发生变化,我国工业化过程中城市化滞后的现象将长期存在。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意义在于消除劳动力城乡转移的人为障碍,为建立一种平等的、自由竞争的劳动力供求机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前不久,江苏省已实行新的户口管理制度,应该说这是户口制度改革的第一步,事实上,除此之外,还应逐渐剥离依附于户口制度之上的其他各种不尽合理的利益,真正地让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处于一个相对较为平等的地位。

(三)加强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减少城乡劳动者在知识和技能上的差别

年轻农民工在培训方面的需求是绝对旺盛的,因为在这次调查中,当问及“如果你有机会参加技能或技术培训班,你会考虑参加吗?”时,回答“会”的有353人,占61.1%,回答“不会”的高达129人,占22.3%;另外还有95人未作答,1人属于无效答案,占16.6%。而当问“你不考虑参加培训的原因是什么?”时,答案中选择最多的原因是培训费用太高,有近30%的人选择了此项原因,其余的原因依照被选择的频数从多到少依次为:没有时间学、培训班不规范怕上当受骗、目前的技能已经够谋生用、对学习不感兴趣、不知道怎样选择、学了不实用(表23)。

表23 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不考虑参加培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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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的数据分析中,我们看到培训费用太高是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不考虑参加培训的第一位原因。我们调查中设计了这样一个问题:“对于社会上开设的技能培训班的费用,你可以承受吗?”调查数据显示:选择完全可以承受的只有57人,占9.9%,表示勉强可以承受的有153人,占26.5%,可见大部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确实对培训费用不太能承受。

虽然不少人认为人口流动本身是一所没有围墙、不交学费的市场中的大学校,农村劳动力外流,能够借地成才,能低成本高效率地提高农民各方面的素质;农民转到城镇能够开阔眼界,经受磨炼,更新观念,树立市场经济意识,增长见识和才干,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但是仅靠流动人口本身这种自发的锻炼和培养是远远不够的。

为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适应城市化进程的要求,同时提高我国当前在城市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工作、生活质量,亟须提高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整体文化素质,为此,有必要尽快研究并实施农村转移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程,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各方面的素质,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从这次南京市流动人口调查中所得的启示有:

第一,应考虑减免培训费用。谁为农民培训买单?根据“谁受益、谁掏钱”的原则,农民接受培训应该自己买单。但是,我们在这次调查中却发现,培训费用太高是南京市外来务工经商人员不考虑参加培训的第一位原因,只有不到1/10的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完全可以承受社会上开设的技能培训班的费用,1/4稍多的人表示勉强可以承受,即大部分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确实对培训费用不太能承受。不少农民工正是因为拿不出培训费而丧失了提高就业竞争能力的机会。农民工的工资完全是由市场决定的。从全国看,由于农村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城市也有大量的失业者或隐性失业者,所以可以认为农民工的劳动力价格很低,甚至低于其劳动力的价值。那么,如此微薄的收入除了维持个人和家庭的生存之需外,还要用于农业投资,哪还有多余收入可以用于劳动者本人和子女的发展支出呢?也就是说,农村人力资本的积累能力是十分微弱的,因此笔者认为,像城市为下岗工人实施免费再就业培训那样,为农民建立类似的培训机制也应提到议事日程上了。当然,另一方面,也应当逐步减少兼工兼农现象,使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主要用于自身的消费和人力资本投资,而不是用于农业生产性投资。

第二,应规范城市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以保证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参加培训的时间。参加培训需要时间,在这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回答因为没有时间学是不参加培训的第二位原因。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大多只能进入城市的次属劳动力市场,从事城市居民不愿从事的“脏、累、苦、险”等职业,而且他们普遍是超时间工作、超强度劳动。学习是需要时间的,要农村进城的务工经商人员在这种超强度工作、超时间劳动的背景下还投入学习是不太可能的。那么如何来改变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这种超强度工作、超时间劳动状态呢?笔者认为,治标的措施是加强对城市次属劳动力市场的不规范状态的治理,而治本的措施则是尽快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竞争的城乡劳动力市场,而在目前则应努力标本兼治。

第三,培训可在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之前进行,更应在农民进城之后进行在职培训。人力资本理论早就证明,工人通过直接在生产中学习新技术,固然能够增加人力资本存量,但这个过程非常缓慢,一个比较主动的办法是在职培训。因此,在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前,农村应尽可能创造条件,对即将进城的农村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包括某些基本技能的培训,城市生活和法律规章制度的介绍等;在农民进城后,使用农民工的工商企业单位,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比较集中居住地的有关城市管理部门,更应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进行必要的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实施基本的法制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业余学校、夜大等,加强对农村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教育。

第四,其他主要举措。我们还有必要加强管理与监督,以确保教育培训质量;鼓励民间资本投入职业教育培训领域,加大对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并积极提供与鼓励各地成立教育工作者志愿服务团,并在各社区开设一定服务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这样既能增强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服务意识,又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注释】

[1]谢晋宇.当代中国乡村—城市迁移与经济发展.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0

[2]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朱力.中国民工潮.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2

[4]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编.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

[5]李强.当前我国城市化和流动人口的几个理论问题.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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