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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村“两委”选好“当家人”

时间:2022-09-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召开大学生“村官”参与换届选举的动员会,动员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积极竞选村“两委”干部。

换届村“两委”选好“当家人”

刘翠萍[1]

村“两委”换届选举,关系到村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和民主意愿的实现,影响到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关系着农村的稳定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存在优秀候选人不多,选择范围小;参选者年龄偏大,缺乏创新和活力;参选、当选女性比例偏少,性别结构不合理;外出人口数量大,选民难直接投票;贿选现象出现,影响竞选的公平性等问题。

“两委”换届选举应在选什么人,如何选人方面做好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鼓励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大学生“村官”、优秀农村女性积极参选,优化“两委”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人员结构,动员外出务工者回乡参选,有效遏制贿选。

一、鼓励大学生“村官”参选

大学生“村官”通过选举进入村“两委”班子,能够改善班子结构、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带来清新空气,创新工作方法。应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大力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参与选举,为大学生“村官”成长搭建平台,使大学生“村官”真正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广阔天地里干事创业。

1.广泛动员,激发大学生“村官”参选意愿

一是召开动员会。召开大学生“村官”参与换届选举的动员会,动员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三农”,积极竞选村“两委”干部。

二是培养参选兴趣。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引导大学生“村官”深入田间地头,与党员面对面、与群众心连心进行交流,让他们了解基层,热爱基层,培养他们服务基层的兴趣。培养他们“能干事,会干事,爱干事”的作风,在工作取得的成绩中感受到自身的价值,看到基层舞台的宽广,积极参与到村“两委”换届竞选中来。

三是实施“结对辅选”。安排专人对大学生“村官”进行"一对一"谈心动员,了解他们的内心想法、参与热情、存在顾虑等,帮助他们树立在农村干事创业的信心,增强他们扎根农村的主动性、积极性,增强他们参选的紧迫感、使命感,帮助他们在全面了解村情民意和自身条件的基础上,明确参选目的、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竞选信心。

2.媒体宣传,营造良好的参选氛围

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国家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意义,宣传大学生“村官”参与村级换届选举的政策;开设专栏,宣传全区大学生“村官”先进典型,全面展示他们在用技术帮助农民致富、实行村务管理信息化、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优势作用,提高广大选民对大学生“村官”的认同感、信任感,让更多的村民支持和接受大学生村干部,为大学生“村官”参选营造浓厚的氛围。

3.重点培养,提高参选当选率

乡镇成立摸底考察小组,对有参选意愿的大学生“村官”参选成功率进行科学预测,筛选确定重点培养人选,由组织、民政部门举办学习班对其参选村“两委”班子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农村法律法规、管理知识、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农村工作方法的培训;严格落实镇干部帮带制度,为重点培养人选配备“工作导师”,传授农村工作经验和方法,帮助他们提高个人能力和业务素质。

4.政策倾斜,打开参选“绿色通道

制定《关于选拔大学生“村官”进村“两委”班子的指导意见》,对大学生“村官”的参选资格和当选待遇进行规范。规定对户籍不在所任职村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一年以上的即具有参选资格。对任期未满留村担任村村“两委”成员的,任职期间继续纳入大学生“村官”名额,保留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任期满担任村“两委”委员的,除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外,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或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和相应待遇。

组织提供保障。一方面是多种方式推荐,可通过本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等形式参加村党组织委员选举;对于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官”,乡镇党委可以直接提名为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可参加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选举。对“两推会”提名的候选人中,有大学生“村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列入候选人名单,在提名中无大学生“村官”时,可由组织集体酝酿推荐优秀大学生“村官”作为候选人。另一方面是实行专职专选。专门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两委成员,实行专职专选,不和其他参选人共同竞争。

二、保证“两委”中至少有一个女性

女性进村“两委”,是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直接途径,也是提高基层妇女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手段。

1.舆论保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全社会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在组织部承办的手机报中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要确保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明确女性进村“两委”工作目标,提高基层群众对女性进村“两委”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大力宣传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教育妇女正确看待自己,克服自卑心理,保持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努力增强自己的参政意识和能力;积极宣传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开展女村官系列宣传活动,在电台设立“半边天”栏目,在电视台开设“魅力女村官”专题栏目,在报纸推出“魅力女村官”系列报道,开展“十大魅力女村官”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女村官、女能人、女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发她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妇女参政议政。

2.人才保障

实施“十百千万”培训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妇女干部的综合素质。依托“农村妇女大讲堂”、村村通等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她们提升参选参政的实力。实施“双带”“双富”致富工程,不断提高基层女干部的带头致富能力,为妇女干部进村“两委”提供丰富的人才储备。

进一步探索健全农村妇女人才制度。把女大学生村官、农村女党员、致富女能手等妇女骨干纳入“优秀妇女人才库”,确保每个村有1-2名“三高三强”型(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和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优秀妇女人才。在建立农村优秀妇女人才库的基础上,致力于培养新型农村女性干部,把致富女能人培养成党员,把女党员培养成村党组织委员,把女致富带头人培养成村干部,促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和新农村建设。

分层分级抓好对基层优秀女性参选的培训,培训对象要覆盖所有村妇代会主任、女大学生“村官”、女能手和农村知识女性,重点突出参选程序、岗位任职能力、竞选演讲技巧等方面内容,增强农村女性的参选能力和竞争能力,为提高她们的参选能力和参选成功率提供保障。

通过四条渠道,为妇女进入两委提供人才保障,一是从上届村“两委”女委员中留人。对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女干部,推动连任。二是从妇代会主任、计生专干中选人。三是从各类女能人中挖人。农村致富女能手、外出务工返乡女青年和女大学生“村官”,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发展经济意识较强,在群众中知名度高。四是从女党员中挑人,把培养发展女党员作为储备村“两委”后备干部的重要途径。

3.组织保障

注重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把推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纳入换届整体方案同步研究,市委组织部和民政局应吸纳市妇联参加换届工作协调会,参与方案制定。

在换届选举关键环节中,妇联、组织、民政部门应严格程序,依法引导,做好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正式选举、另行选举等各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环节,争取选举委员会中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在选民登记环节,动员组织有选举权的女性参选;在推选候选人环节,实行“三荐法”,即通过妇女自荐、群众联名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等方式,对优秀女党员、女产业带头人、女大学生“村官”、女科技致富带头人等,优先列入“两委”委员人选范围;在选举环节,实行“双直选”,即:“公推直选”,和“妇代会主任直接进入村委正式候选人名单”;在支委选举环节,实行女委员专职专选,在选举过程中,采取主持词中强调、选票上注明等办法,依法进行引导,力争女性候选人在正式选举中票数过半,在第一轮顺利当选。对第一轮未选出女性成员的,抓好另行选举和补选环节的工作,确保将女性候选人选进村“两委”班子。

4.政策保障

组织、民政部门专门制定意见,对农村妇女参选参政提出明确要求,将“每村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改选村民代表时,妇女代表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在村党组织换届中,各村在提名推荐候选人中要至少有1名妇女人选。”等刚性指标写入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明确女性委员可通过设岗定位、专职专选等方式选举产生,为女性进村“两委”提供政策支持。保证妇女在村“两委”换届中参选比例,确保女性当选率。具体做法是:提名候选人时,在提名票上专门设置“女委员”栏目,专门计票;鼓励和引导选民提名女性候选人,在主任、副主任、委员任何一个职务上,都没有女性因得票多而成为候选人的情况下,将“女委员”栏提名得票第一名并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但在正式选举时,女性候选人的当选条件与其他村“两委”成员相同,以得票多的当选。

各级妇联要积极主动参与组织协调、试点探索、文件起草、民主选举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过程,镇妇联主席进入村“两委”选举机构,成为选举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决策层,全程参与,推动政策落实到位。

三、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参选

经济社会的发展让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背井离乡,向往城市生活,不愿扎根农村,也不关心家乡的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这对农村发展极为不利。应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参加选举,并从外出务工人员中挖掘人才,加强“两委”力量。

1.多步骤准备,推动回乡参选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村选举委员会从选举当年的春节开始,利用外出务工者返乡过节的机会,采取“四个一”的方式,即“做一次上门宣传、寄一封告知信函、打一个问候电话、发一条动员短信”,广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选举办法、选举日期、选民的权利和义务,在务工人员集中的工地、工厂、车站等打出标语、放映宣传片和发放宣传册,同时,积极宣传外出务工人员当选“两委”的典型事例,从促进家乡发展的角度,要求在本省内、路程短的外出务工人员尽量回乡参加两委换届选举。

二是加强驻外联系。对外出务工人员集中的企业和工地,选定一名思想素质好、组织能力强的同志,或依托外建党组织,协助联系本区域内外出务工人员;对举家外出的,找知情人了解情况,人托人进行联系,鼓励广大选民在法定选举日回乡参加选举。对那些外出务工人员和流动党员,如果他们有意想回家参加选举的,由流出地党委向选民所在工厂发函进行说明,帮他们请假,确保他们能回乡参与选举。

三是做好委托投票。严格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对需要委托投票的,必须事先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请登记,得到审核确认,并以传真、信件、电报的形式进行书面委托的,才可行使委托权,保证委托投票选举的客观、真实和公正、合法。

2.多形式投票,创造参选条件

一是直接投票参选。换届选举前,镇党委与外出务工人员所在单位联系,争取他们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并在选举日前后提供假期。在距离家乡较近且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城市,在选举日前安排专门车辆,统一接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参选。为了实现参选选民投票全覆盖,在外出务工选民集中地设立固定投票点,同时还可组织流动票箱,方便在外务工的村民投票。

二是搭建“远程互动通道”,科技辅助异地参选。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视频平台、互联网“QQ”群视频室等其他在线视频、热线电话和手机短信平台等,开通一系列“远程互动通道”,进行直接或委托投票,增加外出务工人员参选途径。

三是严格“委托投票通道”,对于在外不能回乡或通过其他渠道参选,采取委托亲戚、家人投票的,应严明委托投票的程序、数量和纪律,对采取书面委托、当众电话委托等方式的,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委托投票的合法有效。

3.落实选举经费,保障回乡参选

统一由县在本县外出务工人员聚集地建立驻外工作站及驻外支部,并给予一定的选举活动经费,进行选民登记并帮助联络其他比较分散的选民回乡参与选举。条件较好的村,还可采取给予一定补助的方式鼓励外出选民回乡参加选举。

四、有效遏制贿选

1.完善村“两委”选举程序

一是在选举的准备阶段,通过制度规范候选人的竞选行为。规范候选人的竞选行为,防止贿选者“冲”进村“两委”班子。候选人在得到提名后就应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竞选纲领”,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竞选优势、本村发展规划、竞选支出、竞选方式;这些内容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如没有违法违纪的内容,就可以向选民张榜公布,接受选举委员会和选民的共同监督。候选人如果当选,那么竞选纲领中提出的“施政方针”作为在其任期内的承诺,如果候选人在选举中违反“竞选纲领”中的约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出现违法选举行为的,选举委员会可以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视为无效;违犯法律的,依法处罚。

二是在选举的进行过程中,确立村“两委”选举过程中的监督主体。加强对竞选过程的监督,防止贿选者“钻”进村“两委”班子。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前成立村“两委”选举监督小组,同时吸纳乡镇人大代表、媒体工作者、组织、民政、妇联等部门工作人员作为观察员参加,专门负责监督村“两委”选举工作,在选举之日,由监督小组对整个选举进行领票、写票、投票(包括委托投票)、唱票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防止贿选的发生。

三是在投票选举的现场,秘密画票,公开唱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

四是进一步规范委托投票和流动票箱。广西应制定或修订《村委会选举办法》,可以保留委托投票,但应当采用更为严格的限制,如明确将“外出”界定为“省外”,即只有投票期间在省外的选民,才可以书面委托投票;同时适当限制同一个人接受委托的人数,将贿选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对于流动票箱的适用,应当明确限定于老弱病残确实不能到现场投票的人。

2.将“贿选”纳入刑法打击范围

加大对贿选违法行为的制裁,建议在刑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章中增设“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罪”,即在村民选举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侮辱、诽谤、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故意损坏选举设施、扰乱选举秩序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碍村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剥夺政治权利;情节较轻的,可以单处剥夺政治权利。

3.将“贿选”纳入诉讼的渠道

应建立选举纠纷的救济机构,以解决司法救济缺位的现状,将“贿选”行为纳入诉讼的渠道。法院在换届选举年设立选举纠纷临时审判庭,建立选举诉讼简易程序及时解决选举纠纷,加强对选举行为的法律规制,树立处理选举纠纷的司法公信力

【注释】

[1]刘翠萍,女,1982级政治教育专业,现为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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