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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生源问题相关支撑理论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生源问题研究的支撑理论,主要有人力资本理论、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新经济增长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公共收入理论和系统理论。中等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其成本应由不同主体合理分担。如果我们在确定不同主要在中等教育成本分配比例时,不能充分考虑这一点,学生个人及其家庭所分担的教育成本就会高于其名义成本,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从而加剧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困境问题。

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生源问题研究的支撑理论,主要有人力资本理论、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新经济增长理论、公共物品理论、公共收入理论和系统理论。

一、人力资本理论

人力资本理论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亚当·斯密的《国富论》(1776)的“在社会固定资本中,可提供收入和利润的项目,除了物质资本之外,还包括社会上一切人民习得的有用才能。有用才能的习得需要教育,需进学校当学徒。这种才能的学习所费不少,这种费用的资本好像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他的人格之上,这对他个人来讲,固然是财富的一部分,对于他属于的社会,亦然。这种优越的技能,可能和职业上缩减劳动的机器工具,作同样的看法,就是社会上的固定资本。”由此可见,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已经把人力看成了资本。新古典学派的代表马歇尔认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都是对人的投资,在所有的投资中,最有价值的是对人的投资,即人力资本投资。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提出了精神资本的概念,认为各国的现状是一切发现、发明、改进和努力积累的结果,是人类精神资本积累的结果。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首次明确地提出了人力资本的概念,将资本区分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认为物质资本是凝结在具体的实物之上的、能带来新价值的价值,人力资本则是指个人在学校及社会获得的、与个人劳动能力有关的知识、技能和价值,并从宏观上说明了人力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以及增加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要意义。根据舒尔茨的人力资本理论,教育属于生产性人力资本投资,在教育支出基础上形成的教育资本,是人力资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教育投资通过提高人的劳动能力和生产效率,达到提高人的未来收入的目的。

“人力资本理论”解释了经济增长的源泉问题,以及经济增长之后的收益分配问题。根据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投资可以获得较高的回报,而高回报率可以给投资者带来高收入。由于人力资本投资大、周期长,如果完全依靠个人(或家庭)投资来完成,家庭贫富差距将直接影响其子女接受教育的机会,而教育又是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贫困家庭的教育投资能力有限,其子女获得的教育机会也越少,脱贫难度也就越大,这种贫困的代际传递机制,导致了教育事实上的不公平,客观上要求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参与教育投资,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这充分表明,无论是追求经济的最优增长,还是维护教育公平,都要求政府担当起人力资本投资主体的责任

教育投资形成的人力资本积累,是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增长,缩短与发达国家差别的主要动力和源泉。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在现阶段的财力有限,在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政府很难独立地承担其它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全部经费支出,家庭仍然是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的主要承担者。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经济条件相对较差,教育投资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有限。与高等教育及其它教育形式相比,中等职业教育投资相对较少,投资周期相对较短,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比较适合农村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特别是近几年,政府加大了对中等职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部分中等职业专业甚至免收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将会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农村子女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过程中,也将获得更高的教育投资回报率。

二、教育成本分担理论

与其它投资形式不同,教育投资具有一定的公共属性,赋予了政府分担部分教育成本的职责。同时,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尤其是教育机会公平,也要求政府在教育经费支出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是由美籍经济学家约翰·斯通在20世纪70年代提出来的。根据教育成本分担理论,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成本主要由政府承担。但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由于不同主体所接受的非义务教育是不均等的,接受非义务教育的质量也不尽相同,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不同主体的就业机会和预期收入。因此,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应根据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由不同主体来分担。

中等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其成本应由不同主体合理分担。中等职业教育的成本,可以分解为三大类,即:教育的直接成本、学生的生活成本,以及学生的机会成本(学生因接受教育而放弃的其它收入)。从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及其家庭来考虑,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获得劳动技能的提升,将有利于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更高的劳动收入,从而获得较高的教育投资收益;中等职业学校所培养的大量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最终将进入劳动力市场,被用人单位所聘用,为用人单位创造更多的财富,从而用人单位(雇主)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教育投资收益;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国民的素质,促进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进步,从而使国家、社会受益。由于中等职业教育的收益主体,包括学生家庭、学生个人、政府、企业和社会。因此,中等职业教育的成本,也应该根据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由学生家庭、学生个人、政府、企业和社会等不同主体共同承担。

合理核算教育成本,是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基础。马克·贝磊在《教育全成本核算》(1996)中强调,教育成本绝非教育的直接成本,还包括学生的生活成本以及机会成本。决策者在核算教育成本时,应该充分考虑后两种成本的影响,而不应该仅仅计算政府成本,或者简单计算学生的学费支出。事实上,与义务教育、初等教育相比,中等教育的成本更宽泛,学生接受中等教育的机会成本更高。如果我们在确定不同主要在中等教育成本分配比例时,不能充分考虑这一点,学生个人及其家庭所分担的教育成本就会高于其名义成本,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从而加剧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困境问题。

三、新经济增长理论

根据新经济增长理论,在技术水平及其他要素投入量不变的条件下,经济增长受要素(包括劳动和资本)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影响,存在着增长的极限。而技术进步可以克服要素边际收益递减的影响,提高要素的边际收益,实现更大程度的规模效益,突破新古典增长模型的缺陷,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新经济增长理论的两个代表性模型,是罗默的知识溢出模型和卢卡斯的人力资本溢出模型。

(一)知识溢出模型

新经济增长理论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美国经济学家保罗·罗默在借鉴阿罗“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思想,建立了知识溢出模型,将知识作为独立要素纳入经济增长模型,并将其视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罗默将知识分解为一般知识和专业知识,认为一般知识可以产生规模经济效益,而专业知识则可以提高要素的边际收益。两者共同作用,不仅能增加知识、技术、人力资本的收益,还能提高资本和劳动的边际收益,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罗默认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知识、技术是内生的动力源,是企业为获得利润最大化而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力度的结果。罗默认为,内生的知识之所以能提高其它要素的边际收益,源于知识的“溢出效应”(私人部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形成的知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非竞争公共产品属性,使知识的私人边际收益低于知识的社会边际收益,从而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罗默对政府干预经济增长持赞成态度,如政府可以制定相关优惠政策,诱导要素从消费品生产领域流向科研领域,或对知识生产、传播者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以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实现经济的“帕累托最优”。中等职业院校作为知识的生产者、传播者,应该得到政府财政的支持。

(二)人力资本溢出模型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卢卡斯将资本分解成为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将劳动分解为原始劳动和专业化的人力资本,认为专业化的人力资本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原动力。卢卡斯认为,人力资本是包括知识、经验在内的宽泛知识,人力资本的获得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和实践学习获得,而专业化的人力资本主要通过干中学获得。人力资本可以产生内在和外在两种效应,内在效应表现为由学校教育形成的人力资本使劳动力获得更高的边际收入;外在效应表现为由实践学习或边干边学形成的人力资本使劳动、资本及其它要素产生更高的边际收益。这种外在效应是人力资本溢出效应的结果,正是这种溢出效应,使人力资本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人力资本溢出模型解释了人力资本从发展中国家流向发达国家、从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的原因,认为人力资本的差异导致了各国经济增长率和收入水平的差异。卢卡斯认为,人力资本的外部效应不能给人力资本投资者(个人)带来收益,个人在人力资本投资决策中,不会考虑其社会效应。因此,缺乏政府干预的经济增长均衡是次优的增长,要实现最优的增长,政府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是必不可少的,政府的人力资本支出是一国经济增长的催化剂。因此,政府加大对教育的投资,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投资,是实现经济最优增长的必然选择。

四、公共物品理论

西方经济学家一般将企业消耗的物质生产资料和个人消费资料统称为私人物品,而将那些非物质形态的、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的服务型项目(或公共环境)称为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一般具有三大特征,即:消费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以及效用的不可分割性。纯公共物品是那种向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提供的且在消费上不具有竞争性、受益上不具有排他性的物品;纯私人物品是指向为其付款的个人(厂商)提供的具有竞争性、容易将未付款的个人或厂商排除在受益范围之外的物品;准公共物品是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纯私人物品之间的混合物品,从其性质来划分,准公共物品还可以区分为拥挤性的公共物品和价格排他性的公共物品。拥挤性的公共物品随着消费者人数的增加而产生拥挤,从而会减少每个消费者从中获得的效用。价格排他性的公共物品可以在技术上实现排他的目的,实现谁花钱谁受益。

中等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主要目标的教育形式,属于非义务教育的范畴,不带强制度性。在计划经济时代,中等职业教育作为纯公共物品,其运作效率低下,制度了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这一状况得以改善。目前,我国中等职业教育是一种介于纯公共物品和纯私人物品之间的准公共物品。一方面,中等职业院校所传播的知识和技能,可以广泛运用于绝大多数行业和企业,为国家和社会创造财富,因而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属性;另一方面,受过中等职业教育的人,能更快地适应工作需要,并在较短的时期内掌握使用机器、设备的各种技能,因而可以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获得更高的收入水平,因而具有一定的私人物品属性。作为企业,在聘用经过职业技能培训的职工之后,可以有效提高产品质量的劳动生产效率,帮助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社会、企业、个人都会成为受益主体。

五、公共收入理论

如何将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成本分摊给各社会成员承担,是经济学家所要解决的公共收入领域的重要课题之一。其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有关的原则,包括受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1)受益原则要求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的成本分摊,应与社会成员从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中获得的效用相联系。如果受益原则得以严格贯彻,则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的单位成本可以同这些物品(或服务)的边际效益挂钩,而如果所有社会成员都根据其从政府公共物品(或服务)中获得的边际收益缴纳费用,就实现了林达尔均衡,也就可以避免免费搭车行为;(2)支付能力原则要求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的成本分摊,应与社会成员的支付能力相联系。挣取收入能力较强的人,应当承担更高的税负。据此原则,政府所提供的物品(或服务)的成本分配,与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边际收益大小无关,仅按社会成员的支付能力进行。如果支付能力原则得以严格贯彻,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成本分摊,就可以通过税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促进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但是,在如何测度社会成员的“支付能力”问题上,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观点。

综观世界各国职业教育投资结构,资金来源多元化是世界各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趋势,这既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有其内在的理论依据。首先,受益原则和能力支付原则是各国(尤其是市场经济国家)筹措教育经费的理论依据,政府、企业、社会和个人都是利益获得者,都要共同承担教育经费;其次,资金来源结构多样化,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的影响力,强化政府的协调功能;再次,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必然引起各方对教育成本、收益、质量的关注和监督,从而有利于获得更好的社会、经济回报;最后,教育投资多元化,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多样化的内在要求。综上所述,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也要由政府、企业、社会、学生等不同主体共同承担。同时,学校利用各种可能的要素实现创收,也可以成为中等职业教育重要的经费来源渠道之一。作为生产力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劳动者素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最根本的因素。职业教育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最有效的手段,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竞争的原动力。从这个角度来讲,职业教育经费支出不再是消费性支出,而是培养合格劳动者的生产性投资,是社会生产、再生产所不可或缺的必要投资。

六、系统理论

系统是由若干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部分组成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可以视为一个系统,任何系统都具有整体性、动态性、开放性和环境适应性特征。政策是政党、国家机关或其它政治团体在特定时期为实现(或服务于)特定政治、经济、文化目标所采取的政治行为,或规定的行为准则。政策集中反映(体现)了统治阶级的意愿,是实现政治统治或阶级统治的工具和手段,是各种利益关系的调节器。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整体缺乏系统性,要求我们运用系统理论,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构建有效的职业教育管理系统,以获取更理想的职业教育效益。中等专业学校、技术工人学校、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是构成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大系统的四个子系统,各子系统都是以培养中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为目标,承担着岗前培训、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就业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或技能培训任务。在这个统一的大系统中,培养目标、发展规划、学校布局、专业设置、教学业务等各个方面,都应达成系统管理,否则将会影响部分和整体、局部和全局之间的关系,甚至导致违规竞争、恶性竞争,影响系统的综合效益。职业教育成熟国家的经验也表明,真正的教育权力下放并有效运转的国家,都有一个精干、灵活、高效和富于弹性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教育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以及教育政策与经济政策、文化政策的配合和协调,从而达到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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