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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立设置模式两种类型的利弊得失分析

时间:2022-03-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办学模式都是依附在中方一级大学之内,因此,两者在某些特点、优势和不足方面有共同性。在普通高校之内的合作办学可以分享中方大学长期积累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同时,二级学院对一级大学的依附性造成一级大学对其行政干预过多。

二、非独立设置模式两种类型的利弊得失分析

由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办学模式都是依附在中方一级大学之内,因此,两者在某些特点、优势和不足方面有共同性。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突出优势

首先,通过引进项目,达到中外文化、教育教学理念及其实践的高度融合。正是由于合作办学项目设置在中方大学内部的某一机构或部门之内,所以才使得中外双方在合作办学运作中的“零距离接触”成为可能。交流和融合贯穿于合作的自始至终。从对外方项目的审核、确定开始,中方合作大学才能认真权衡外方所提供项目的利弊;通过融合双方课程设置以及教学计划,合作双方可以真正了解对方的优势和特点;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中方亲眼目睹并实践着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法。涌现出一大批由融合而达到为我所用,促进国内高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实例。例如,山东经济学院将国外大学的合作项目按照专业分类,分别设置在国际贸易学院、信息技术学院等院、系,学院教师通过与国外大学的合作,借鉴国外的有关经验,改进了原有的国际贸易专业的课程设置,新增了商务英语专业以及电子商务专业等新专业,而且通过选用国外的工商管理、商务、信息技术等专业的教材、软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极大地改进了国内现有的传统教材。同时有关专业的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方法也逐步走进国内大学的课堂。

其次,合作项目的一次性以及阶段性特点使合作能在短时间内收到较明显的效果。一方面,如果对合作方所提供的项目不满意,或者因合作困难大而无法达到预期的目标,那么就可以在较小的范围内、较短的时间里,及时终止合作协议,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合作项目取得成功,随着合作水平的提高,可以继续该项目或进一步拓展其他相关项目的开展,将其发扬光大。因此,合作办学项目又起到了局部尝试、试验的作用。实践证明,全国很多合作办学的成功都是从起初的单一的项目合作开始,继而拓展开来的。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另一个优势就是,根据我国有关合作办学条例,对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批程序相对便捷。除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教育以外,其他合作办学的项目由省一级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以大大缩短审批的程序和周期,从而提高办事效率。

最后,由于合作项目的阶段性较强,由此导致的双方以资金方式的投资不多,主要以实物或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

2.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同样具有自身显著优势

第一,二级学院过渡性的特点使其成为独立设置的办学机构的有效探索途径。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需要,适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的体制形式,把二级学院从原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出来的任务已经摆上了议事日程,旨在保证高等教育的规模增长,扩大高等教育资源,逐步探索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学形式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在实践的基础上,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有条件在向独立设置机构过渡的过程中,积极总结经验教训,为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二,作为非独立设置二级学院,可以在更大的程度上与一级大学实行资源共享,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效率和效益。在普通高校之内的合作办学可以分享中方大学长期积累的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一方面可以利用大学的声誉、品牌和宝贵的人文精神、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及合作办学的质量和知名度;另一方面,中方一级大学的师资、校舍、图书等有形资产也为办学资金不足的合作办学二级学院提供了重要的教育资源。

第三,由于二级学院具有较大的办学自主权、较灵活的运行机制,并且可以利用中外高校的优势资源,所以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一般起点高、见效快,而且发展迅速,这是合作办学项目所不能比拟的。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不足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表现的不足之处主要源自“项目”所具有的典型特征。

首先,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一次性和阶段性特点带来的不足。一是无法达到我国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有建制、有系统地引进国外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和经验的目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注重的是在某一专业、课程或具体教育教学项目上的合作活动,因此合作的时间、范围局限性较大,可能导致我们对国外高等教育的片面认识和理解,对全面、整体的借鉴缺乏信心,以致无法在更大的程度上,对我国高等教育产生整体性、大范围的借鉴和促进作用。二是由于项目的阶段性特点,无法有计划地建设一支稳定的教师队伍。合作项目开展期间,一般由合作双方共同提供师资承担教学任务,尤其是中方大学中,从国外引进的很多专业具有跨学科的特点,因此,尽管把该合作项目置于中方合作大学的某一院、系、专业之内,但仍需从其他一些专业聘请有关师资,甚至是外校的师资,来共同承担应由中方承担的教学任务。项目一旦结束,这一临时组建的群体就要面临解散。所以,无法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有关专业的师资队伍;临时性观念也可能会影响部分教师的责任感和积极性。第三,阶段性还会导致运行和管理的不规范。阶段性的合作会导致领导体制中的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制度不完善、不严谨,管理体制中的财务运作、人事管理等方面缺乏规范性和长久性,由此影响合作办学项目的效果。第四,阶段性特点可能导致的最严重后果之一就是会极大地影响合作双方对合作项目投资、投入的信心。如果仅以有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的知识产权投入,合作办学项目的日常开支只能出自学生学费。缺乏足够的教育资金,不仅会影响在办的合作项目质量,而且还会影响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最后由于教育教学资源过分依赖母校,无独立的法人地位,无较大的办学自主权,合作办学项目的依附性特点突出,由此会引起学校在各方面干涉过多,从而影响合作办学项目的发展。

4.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的弱点

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争夺一级大学的有限资源,管理上受到上一级组织的干预过多,投资不足以致发展受限等问题。首先,如果在一级大学内设置的二级学院实施学历教育,一般省级以上的教育主管部门不单独为其划拨招生计划,故从大学的总体计划中划拨一部分作为计划内招生计划。与合作项目相比,二级学院招生规模更大,所以此类问题更加严重。对仍然主要依靠计划体制运行的我国高校而言,计划就是生命线,因此挤占计划就成了不可避免的事实。除非能在非学历教育方面有突出优势,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挤占计划内招生指标是大家不愿面对的现实。其次,在一级大学领导下的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很大程度上沿袭了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国办高等教育的思路和管理方式,教育教学特色不鲜明,缺乏管理制度和运作模式的创新。同时,二级学院对一级大学的依附性造成一级大学对其行政干预过多。究其原因,主要由于一级大学以及各级领导对中外合作办学地位、作用以及发展前景等问题缺乏正确、充分认识。领导之间认识不一致,致使合作办学二级学院在运作中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很常见,造成合作办学效率低下、进展困难,甚至可能造成举步维艰的办学局面,更何谈规模效益。如此的投入(投资)规模、如此的管理不规范,再加上宏观管理上的政策滞后等因素,使国外合作者缺乏大量投资的信心,从而使中外合作办学只是局限在小规模、小范围的运作,学科发展上无法制定长期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上,只能在有限的专业、课程上借鉴一些国外先进经验,很难从全局和整体的角度,有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教育理念、管理经验、教育经营等方面进行借鉴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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