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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高中教育投资体制的演变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农村高中教育投资体制自新中国建立后主要经历了两个时期,即1949—1985年的单一教育经费筹措时期和1985年至今的多元教育经费筹措时期。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了所有中学的办学经费。首先,教育战略地位得以确立,财政对教育扶持力度增大。农村教育费附加开征虽然明确指出是为义务教育而设,但是由于教育管理体制“以县为主”的特点,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也受益匪浅,特别是在设有普通高中的农村中学。《中国教育年鉴(

二、我国农村高中教育投资体制的演变

我国农村高中教育投资体制自新中国建立后主要经历了两个时期,即1949—1985年的单一教育经费筹措时期和1985年至今的多元教育经费筹措时期。[2]

(一)单一教育经费筹措时期

(1)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力图建立一个免费的教育系统,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主要依靠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安排。1950年3月,政务院通过《关于统一管理1950年财政收支的决定》中提出:“县立中学以上之教育事业费,列入大行政区及省(市)预算内开支。”[3]该时期公立学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财政支出,私立学校还可以通过收取少量学费、杂费以满足办学经费需求,但也被要求“通过必要和可能的改革,减低学费,多收学生,师生互助,多想办法,自力更生,解决困难。私立学校中,办学成绩较好,经多方设法而仍无法维持者,政府应予以适当的经费补助”。

(2)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2—1956年),国家学习苏联模式,接办、整顿旧教育。政府在全国范围内承担了所有中学的办学经费。庞大的教育经费国家无力承担,为解决教育经费困难问题,从1953年起,有些由其他办学主体、个人以及家庭承担办学经费的通知陆续发出。1953年3月,高等教育部、教育部、财政部在《关于1953年度“教育支出”预算的联合通知》中提出:“中学教育事业费:各业务部门自办的干部子女中学经费,均由主办单位负责,不包括在本项之内。”[4]1955年7月,教育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发出的《关于取消中小学、幼儿园公费待遇的联合通知》决定:“原在干部子弟学校或一般中小学、幼儿园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公费生,自今年8月份起一律停止供给,其在校一切费用均由学生家长自行负担。”[5]

(3)“文化大革命”前时期(1956—1966年),半工半读、勤工俭学、教育与劳动相结合成为该时期教育经费筹措的主要特征。该时期教育经费主要还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计划支出,但学校以及在校生数量的剧增,使得国家很难完全支付所需教育经费,中央提出了半工半读、勤工俭学、教育与劳动相结合的政策,以缓解教育经费压力。1958年2月,财政部部长薄一波在《关于1958年度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提出:“有步骤地实行半工半读的教育制度……凡有条件附设生产单位的学校,应当力争在一定时期以后使学校经费达到自给、半自给或者部分自给,以便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地发展我国教育事业。”[6]同年8月,陆定一发表了“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结合”的演讲,目的是希望学校内部能够创收,减轻对国家或地方财政的依赖。[7]同年11月,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财政部下发《关于全国文教的财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的报告》,充分肯定了教育与劳动结合的实践意义。[8]另一方面,国家为缓解办学经费压力,一些办学经费筹措权限也随之下放。1960年1月,财政部党组、文化部党组、教育部党组、卫生部党组《关于全国文教工作会议的报告》中提出:“各级财政、文教部门对机关团体、厂矿企业、人民公社主办的文教事业,应该给予大力支持”,“机关团体、厂矿企业举办各种业余学校或子弟学校,所需经费自行筹措,仍有不足,上级部门酌予补助”,“人民公社举办的文教事业所需经费,由人民公社解决”,同时“山区、少数民族地区、遭受严重灾害地区和经济条件较差地区的公社所举办的文教事业,应当给予临时性的、一定时期的补助(国家过去对群众举办的教育事业也是有补助的,1960年国家预算列有公社文教事业补助费6 000万元,比过去有较大增加)”[9]。总之,该段时期内,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还是以中央和地方财政为主,半工半读、勤工俭学等学校内部创收只是筹措的补充手段,国家对人民公社、群众团体自办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力所能及的财政补贴。

(4)“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国家教育经费锐减,教育陷于瘫痪状态。“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经费筹措主要还是延续“文化大革命”前一段时期的策略,但国家在教育经费投入上,在1966—1970年间,连年下滑,1971年后在投入绝对总量上虽有所上升,但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却始终不及1966年水平。与此同时,普通高中学校数量却急剧增加,仅在1966—1974年间,普通高中学校数就增加了27 477所,普通高中在校生人数也大幅增加,1966—1974年间,在校生数由130.82万人增加到1 002.74万人,其中大部分属于人民公社自设的农业普通高中,其办学经费多以自筹为主,办学条件简陋,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5)“文化大革命”后至改革开放初期(1977—1985年),教育战略地位得以确立,农村教育附加费增设。1980年前,我国教育状况还十分落后,“由于教育经费增长缓慢,‘文革’期间不正常的办学状态,致使中学生人均教育经费不断下降,1965年每个中学生平均教育经费为58.59元,到了1978降为39.81元,下降比例高达55.2%。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1975年,在全世界150个国家、地区中,我国人均教育经费仅居第141位”[10],教育成为整个国民经济中最薄弱环节之一,教育经费急需增加,需要得到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

首先,教育战略地位得以确立,财政对教育扶持力度增大。“在邓小平同志复出后,立即提出:‘教育经费应该增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把发展教育确立为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教育经费随之大幅度上涨。以1980年为例,中央年拨教育经费94.18亿元,是1975年的近两倍。”[11]

其次,开征农村教育费附加,开辟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农村教育费附加开征虽然明确指出是为义务教育而设,但是由于教育管理体制“以县为主”的特点,普通高中教育经费也受益匪浅,特别是在设有普通高中的农村中学。1984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有:“乡人民政府可以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并鼓励社会各方面和个人自愿在农村办学。所征收经费,要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挪用和平调,该项附加收入要取之于乡,用之于乡。”[12]

再次,勤工俭学依然是教育经费的一个来源。《中国教育年鉴(1982—1984)》中有组数据,1983年校办农、林场面积由1979年的433万亩增加到720万亩,增长了66%,农副业纯收入由1979年的7 328万元增加到13 299万元,增长了81%。[13]该项收入来源虽然不多,但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普通高中教育经费匮乏的燃眉之急。

由上述文献记载可见,在1949—1985年间,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来源主要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拨款,辅以勤工俭学、收取少量学杂费,在后期则增加了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这一来源。总体而言,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来自中央及地方财政。

(二)多元教育经费筹措时期

从1985年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基于“穷国办大教育”的窘迫、财政体制转变、管理权限下放、人们教育观念转变等因素考虑,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成为历史必然的选择,党和政府从不自觉到自觉、从局部到整体、从倡导到实施政策及最后制度规范,逐步形成了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筹资模式。

1985年,中共中央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做出了“两个增长”的决定:“发展教育事业不增加投入是不行的。在今后一定时期内,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生人数的平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14]这表明:中央和地方政府拨出的教育经费仍然是今后整个教育经费的大头,教育经费要成为一个硬性指标。同时,何东昌同志在《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的几点说明》中还提出:“中央还给政策,允许地方征收教育费附加,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费附加。同时,继续按照国家的规定,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集资办学。”[15]在这一时期,普通高中教育筹资形成了以“财”、“税”、“费”、“产”、“社”、“基”为途径的多渠道教育筹资模式,即:形成了以财政拨款为主,辅以征收教育税(或附加费)、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还收取学生学杂费、发展校办产业、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集资捐资办学、设立教育基金等的筹资格局。[16]新的筹资模式带来了可喜的变化,普通高中教育经费投入总量迅速增加,极大地改善了普通高中教育的物质条件。

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的思路确立以后,由于相关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各渠道经费来源并不稳定,各地在具体操作中也不尽统一,亟需通过规范的法令将其确定下来。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文件的形式将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筹资模式确立下来。此后,1994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意见》,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均对保证教育经费六个来源渠道的支出、增长与管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至此,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筹措迈向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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