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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针和政策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抗日战争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为了应付急剧变化的战争形势,在教育上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确定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教育政策和实施方案。

一、教育方针和政策

抗日战争爆发后,南京国民政府为了应付急剧变化的战争形势,在教育上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法规,确定了抗日战争时期的教育政策和实施方案。

1937年8月,南京国民政府在抗战爆发后不久即提出“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颁布了《总动员时督导教育工作办法纲要》,规定了抗战时期办理各级教育的基本政策:“(1)战争发生时,全国各地各级学校暨其他文化机关,务力持镇静,以就地维持课务为原则。(2)比较安全区域内之学校,尽可能范围内,设法扩充容量,收容战区学生。(3)各级学校之训练,应力求切合国防需要,但课程之变更,仍须遵照部定范围。(4)各级学校之教职员暨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得就其本地成立战时后方服务团体,但须严格遵照部定办法,不得以任何名义妨害学校之秩序。(5)为安定全国教育工作起见,中央及各省市教育经费,在战时仍应照常发给,倘至极万不得已有量予紧缩之必要时,在中央应由财教两部协商呈准行政院核定后办理,在地方应由主管财教厅局会商呈准省市政府核定后办理。(6)中央及各地方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对于战区内学校之经费,得为财政紧急处分,酌量变更其用途,必要时并得对于其全部主管教育经费,为权宜之处置,以适应实际需要。”[23]

1938年4月国民党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国国民党抗战建国纲领》,其中也对战时教育的开展和进行作了四点规定:(1)改订教育制度及教材,推行战时教程,注重于国民道德之修养,提高科学之研究与扩充其设备;(2)训练各种专门技术人员,与以适当之分配,以应抗战需要;(3)训练青年,俾能服务于战区及农村;(4)训练妇女,俾能服务于社会事业,以增加抗战力量。[24]在同一次会议上,还根据这四点规定拟定了实施教育的九点方针:“三育并进;文武合一;农村需要与工业需要并重;教育目的与政治目的一贯;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密切联系;对于吾国固有文化精粹所寄之文学哲艺,以科学方法加以整理发扬,以立民族之自信;对于自然科学,依据需要,迎头赶上,以应国防与生产之急需;对于社会科学,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对其原则加以整理,对于制度应谋创造,以求一切适合于国情;对于各级学校教育,力求目标之明显,并谋各地之平均发展;对于义务教育,依照原定期限,以达普及;对于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力求有计划之实施。”

南京国民政府在全国抗日的形势下提出的“抗战建国”的基本国策和“战时须作平时看”的教育方针,“是一项并不短视的重要决策。它既顾及了教育为抗战服务的近期任务,也考虑了教育为战后国家重建和发展的远期目标,使得教育事业在艰苦卓绝的战争环境中仍能苦苦支撑,并在大后方西南、西北地区还有所发展”[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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