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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方针政策

时间:2022-03-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方针随之不断发生变化。1957年2月,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再次,否定了以往教育整套的招生、升学、选拔、分配制度以及培养方式,试图建立起一整套全新的社会主义教育模式。“文革”期间,教育领域成为重灾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受到严

第一节 教育方针政策

一、新中国初期的教育方针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面临接管旧教育、建设新教育的全新任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钱俊瑞在《人民教育》创刊号《当前教育建设的方针》的文章中,更具体的指出:“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是当前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中心方针”。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当时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改革措施:(1)接管和改造旧学校,掌握学校的领导权;(2)改革旧学制,颁布新学制,实行全日制学校、干部学校、业余学校同时并举的“三轨制”,为工农提供受教育的机会;(3)所有设施都向工农劳动人民开门;(4)清理教师队伍,对教师进行思想改造;(5)对高等学校进行院系调整,以便更切实际为经济建设的需要服务。这一过程大致到1952年底结束。

1953年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教育工作的中心转移到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和三大改造服务的轨道上来。教育方针随之不断发生变化。教育方针虽然几经变化,其核心主要体现为:明确提出了培养社会主义社会的新人、建设者的目标和德(高度的社会主义觉悟)、智(掌握现代科学知识)、体(身体健康)几方面全面发展的标准,反映了整个教育事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全面发展的目标要求。

二、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的教育方针政策

1957年2月,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其要点是:在一切学校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把生产劳动列为正式课程,今后的办学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合作社办学校;走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实行党委领导下教育专门队伍和人民群众结合,学校内部和教工、学生群众结合。这些方针与当时“大跃进”的形势相配合,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教育革命浪潮。全国高校、中专学校数和在校学生数迅猛增长。

1960年底中央文教小组召开了全国文教工作会议,会议检查和批评了文教战线的“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瞎指挥风”,集中研究了教育工作中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问题,强调通过调整建立完善的教学秩序,大力提高教学质量,压缩了学校规模和数量。至1963年,全国高校由1960年的1289所合并为407所,在校生由96万压缩至75万,中专由6225所裁并为1355所,在校生由222.6万压缩至45.2万,中小学也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在“大兴调查之风”的号召下,教育部对全国许多省市进行了实际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颁布了《高校六十条》、《中学五十条》和《小学四十条》。这三个重要条例虽然没有从理论上对过去的教育思想和实践进行系统反思,但从正面肯定了教学工作的基本原则,试图辩证地处理教育工作中的一系列基本问题,成为此后一段时期教育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一,教育事业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分子与工农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方针,既要克服学习苏联过程中一定程度的脱离实际、脱离生产、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缺点,又要纠正1958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劳动、政治运动过多,以及伤害广大教师积极性的“左”的错误。

第二,应当有机地促进教学、生产、科学研究的三结合,这种结合应以教学为主,必须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明确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主,课堂教学是基本形式,教师在教学、科研活动中起主要作用。师生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必须有所限制。

第三,办好学校,党组织要善于团结知识分子,建立教师爱护学生、学生尊敬教师的同志式的尊师爱生关系。

第四,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不应求高、求纯、求一律,不可能要求每个人都成为共产主义者。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确立不同的要求。

1966年至1976年的10年是“文化大革命”的10年,也是“教育大革命”的10年。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长达10年的“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教育革命是这场大革命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66年教育方针:在各类学校中,必须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当时,由于对教育的性质和形势作出了错误的判断,认为教育已经被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所统治,甚至认为文化革命前的17年培养的学生都是资产阶级的知识分子,所以要对教育进行彻底的革命。首先是要夺取教育的领导权,派遣工人、农民和解放军进驻学校,领导学校;其次,认为学校的中心任务是开展对资产阶级的批判,文化要学习,但更要到工厂、农村、军营向工人、农民、解放军学习,要到社会革命实践中学习。再次,否定了以往教育整套的招生、升学、选拔、分配制度以及培养方式,试图建立起一整套全新的社会主义教育模式。

文革”中报道过许多“教育革命的典型”。《人民日报》1976年2月14日发表了以朝阳农学院党委的名义写的长文《在批判旧世界中建设新世界——我们在哪些重大问题上坚决同17年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的》。这些经验概括起来表现为如下10个方面:(1)工人阶级的领导;(2)分散在农村学习;(3)“社来社去”;(4)反对“智育第一”;(5)半工半读,勤工俭学;(6)以科研、生产带动教学的“三结合”体制;(7)在社会运动中学习;(8)没有明确的入学标准;(9)工农兵学员“上大学、管大学、改造大学”;(10)建立工农教师队伍。这些内容虽然不能反映当时教育革命的所有内容,但确实反映了基本内容和特征。在这过程中,毛泽东个人对以往教育的批评和对新教育的理想,对教育的某些错误认识,与林彪、“四人帮”的政治阴谋和蓄意破坏交织在一起,呈现出比较复杂的关系,使得一些可能的积极因素也被歪曲、被利用,造成了巨大的混乱和损失。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教育方针政策

“文革”期间,教育领域成为重灾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教育事业的发展也受到严重破坏。高等教育陷于瘫痪,基础教育质量严重下降。

1976年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整个改革开放新形势的出现,中国教育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改革时期。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发展、完善,到上个世纪90年代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表述。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7年9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实行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教育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尊师重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大力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稳步发展高等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加快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受教育者素质的提高,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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