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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时期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2-03-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档案法》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主要表现在农业农村档案难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除了宣传档案法规、条例的内容外,还要用典型事例现身说法,让干部群众知道档案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建立村级干部离任档案移交制度,把档案移交列入村级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对新时期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思考

郑小春

(临安市档案局)

摘 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就加强新时期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对策与措施等问题略陈管见,与大家一同探讨。

关键词:农业农村 档案工作 现状 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在村民管理和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形成了大量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档案,这些档案反映了农村变化过程和历史面貌,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做好农村档案工作,对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现状

以笔者所在的临安市为例,临安市辖18个镇(街道)298个村委会,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农村档案工作现状如下:

1.镇(街道)和村级档案建档工作全面开展。目前,临安市镇(街道)建档率达100%,村级建档率达90%。全市镇(街道)、行政村基本上实现了档案工作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档案员,有规章制度,有库房或装具,镇(街道)及半数以上行政村档案室配备了电脑,档案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统一管理的目标。

2.农村档案的种类和载体向多样化发展,但总的来说还是比较单一。档案的种类和载体已由单一的会计、文书档案向文书、会计、科技、专业、村民、声像、电子等多门类和载体档案并存发展。会计、文书档案相对较多,而别的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较少。

3.建档领域不断拓展。农村第二轮土地延包档案、土地经营权证补换发档案、农村税改档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外出务工人员档案等都有所涉及。档案工作日渐融入新农村建设事业,档案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档案服务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贡献日益增强,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

(二)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发展的需要。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不到位,把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中的建和管分裂开来。许多乡镇干部,特别是行政村干部认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就是村级建档,只要完成了村级建档,就算完成了任务,在以后的工作中此项工作就可以放到一边不用操心了,忽视了后续的管理工作,由此出现了不能按时归档的现象。

2.设施设备不完善,难以满足安全保管需要。不少行政村没有专设档案室,没有专用档案箱,没有防潮防霉等配套设施,造成档案资料泛黄、受潮等现象,对档案安全保管极为不利。大多数行政村在村级建档后,再没有为档案投入过经费。

3.档案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档案法》规定: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但实际情况是,各乡镇档案人员均为兼职,不能专心从事档案工作,加之岗位变动频繁,档案人员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难以得到提高,造成档案业务不熟,难以独立完成立卷归档工作任务,更不能从事对基层档案业务的指导工作。村级档案管理一般由村会计或内勤人员兼职,手头事务繁杂,缺乏档案专业知识和基本的业务素质。

4.依法治档意识不强,档案管理体制滞后,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许多乡镇与村级领导缺乏依法归档、依法治档观念,认为上级对档案工作没有硬指标,在研究布置工作中就没有将档案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放在重要位置。同时,原有的档案工作体制已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农业农村档案难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乡镇档案室作为综合档案室,必须集中管理乡镇各类档案。而事实上,乡镇只是保管乡镇党委、人大、政府、群团的文件材料,各站所、村级档案由各单位自行整理归档保管,没有实现档案集中统一管理,无法反映乡镇档案的全貌。

另外,现代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农业和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都制约着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对策

针对目前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笔者就做好新时期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提出以下对策。

(一)明确新时期新农村档案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我们要按照农业农村工作延伸到哪里、档案工作就服务到哪里的工作要求,探索寻找更直接、更有效的服务方式,尽心竭力为农民办实事、谋利益。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档案意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档案法》《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办法》《杭州市档案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将档案工作重点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宣传工作。除了宣传档案法规、条例的内容外,还要用典型事例现身说法,让干部群众知道档案与人们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使各级领导和群众充分认识到做好档案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与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懂得健全村级档案是党在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农村档案工作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明白历史记录如果在自己手中失散、损毁是失职违法的行为,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人负责的态度,变“要我建档”为“我要建档”。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作重点。对行政村档案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全面掌握行政村档案管理的现状,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明确建档的重点,为农村各种新型社会组织和新的领域建立档案,特别是土地流转和农产品种植、检测、加工等方面的档案,事关农民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更要建好管好。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建立村级干部离任档案移交制度,把档案移交列入村级干部工作交接的内容,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与涉农部门配合,加大对农科单位档案的监督指导力度,特别要抓好主导产业,如茶叶、山核桃、笋干、养殖、蔬菜等农产品加工及农作物的栽培技术、销售渠道等方面的档案收集和管理,提高农科单位的建档率。

3.加强各方协调配合,做好分类指导工作。县(市、区)档案局首先要协调好纵向的关系,要始终与乡镇党委、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在工作上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要把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和计划中:一是要把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在研究部署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同时,强调切实做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二是在下达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规划、计划和任务时,强调将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三是在检查新农村建设工作时,同步检查新农村建设文件材料的归档情况;四是要及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其次是要协调好横向的关系。横向协调主要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党政群团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杨冬权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中指出,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涉及农业、民政、组织、林业等多个部门,各地档案部门要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同各个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抓好检查落实,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步进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常抓不懈,不能走过场,更不能一阵风。各级档案部门、农村基层组织要定期检查,督促落实。要督促镇(街道)、行政村、乡镇企业、农科单位把档案工作列入领导的议事日程,做到计划安排有档案,日常工作抓档案,人力物力保档案。并将档案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核内容,同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确保新农村建设中档案工作的开展和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步进行。

(二)拓展新时期新农村档案工作领域,做好服务

杨冬权同志在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的讲话中指出,要坚持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立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村综合改革和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以及村务公开等问题,把档案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更加全面,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真正建立起档案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和最符合农民需求的档案服务方式。

1.结合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发展的要求,不断拓展建档领域。主要可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档案建设。一是建好与农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档案,重点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特色农业,推广农业新技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联络农业产业专业户、民营企业等方面开展档案工作,为促进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服务。二是要建好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档案,重点围绕农村增收减负、社会养老保险、合作医疗、弱势群体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延包、流转、宅基地管理、劳动力与人才资源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规范建档工作,为农业改革和农村稳定服务。

2.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果,为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服务。档案工作要真正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关键是要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有效的服务。一是要积极主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充分利用档案馆(室)内现有的档案信息资源,主动提供服务。二是要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利用广播、会议、宣传栏、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档案法》等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三是要创新服务形式。可将档案工作融入科技、文化和卫生“三下乡”以及“常在乡”活动,深入农村宣传馆藏档案,指导专业户建立生产档案,实行科学种田;通过开辟现行文件阅览室,为农民提供“红头文件”,村民借阅后,在自家就可以了解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建立“民情档案”,搜集农民的要求和困难,协助主管部门予以解决;通过建立文明户档案和家庭法人档案,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引导农民勤劳致富,诚信守法;把科技档案中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汇编成册,制成挂历送给农民。

(三)加强档案业务的培训与指导,提升人员素质

农村基层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流动性强,且来自不同的部门和工作岗位,特别是行政村几乎没有专门的档案人员,大多数是村干部代理或只有少数兼职人员,他们几乎都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专业知识缺乏,影响着新农村建设的档案工作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各级档案部门要本着“简明、通俗、实用”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基层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大批爱岗敬业、热心服务的农村基层档案人员,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的需要。培训形式可因地制宜,可以在有条件的系统和部门举办档案专业知识培训班,也可以结合下乡活动,将档案知识编成简明、通俗易懂的小册子,供基层档案工作人员使用。

另外,要加大业务指导力度,通过面对面、手把手指导的形式提高基层档案人员的专业知识,还可以经常开展经验交流活动,使基层档案工作人员在交流中得到提高。

总之,新时期、新形势既对农业和农村档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不断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从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出档案部门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雅安市档案网.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同志在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EB/OL].[2009-07-25]http://www.yaan.gov.cn/yadaj/showxx.aspx?id=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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