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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双元制”模式

时间:2022-02-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德国,企业界人士普遍认同职业教育的核心是著名的“双元制”,它被人们称为德国职业教育的秘密武器。接下来主要介绍“双元制”教育模式的基本含义、教学理论、优缺点、考试制度及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因此,企业的技能培训是“双元制”的主体,职业学校教育是服务于企业培训的。“双元制”职业培训模式使学徒尽早地成为企业的一员,便于培养他们成为一名合格的、负责任的国家公民。

第一节 德国的“双元制”模式

德国是目前世界上经济和技术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人们在探索德国经济与科技迅速发展的奥秘时发现,德国人所具有的文化素质和发达的职业教育是促成该国强盛的关键所在。在德国,企业界人士普遍认同职业教育的核心是著名的“双元制”,它被人们称为德国职业教育的秘密武器。接下来主要介绍“双元制”教育模式的基本含义、教学理论、优缺点、考试制度及其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

一、“双元制”模式的基本内涵

“双元制”的德文是“Dualsystem”,是一种国家立法支持校企合作共建的办学制度,同时也是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与在校学习理论知识相结合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双元制”中的其中一元是指职业学校,其主要职能是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另一元是企业与公共事业单位等校外实训场所,其主要职能是让学生接受职业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德国教育专家胡勃先生认为:“与其称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为一种教育制度,还不如称它为一种‘思想’,是一种注重实践、技能,为未来工作而学习的思想。”这是对“双元制”指导思想极为精辟的概括,表达了“双元制”的思想基础和要达到的目标,即“双元制”强调的是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强调的是为未来工作而学习。

“双元制”模式是学校与企业分工协作,以企业为主,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以实践为主的一种成功的职教模式。在这种教育模式下,学员一般每周在企业里接受3—4天的实践教育,在职业学校里接受1—2天的理论教育。职业学校的教学任务主要是通过传授专业理论来辅导和提高学员在企业中的实践培训,加深和补充普通教育的功能,其中大约有60%是专业课程,40%是普通教育课程。因此,企业的技能培训是“双元制”的主体,职业学校教育是服务于企业培训的。“双元制”的作用是为学生提供以后从事职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是打基础的教育。“双元制”模式针对性较强,重能力,重充分调动企业办学的积极性。企业不仅会制订完善的培训规划,促进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技能培养,而且能提供充足的培训经费,使教学有足够的物质保证。这种模式对德国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高质量产品的研制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和保持,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双元制”模式的“双元”特性主要表现在:①职业培训是在两个完全不同的机构——企业和职业学校中进行的,并以企业培训为主。②企业的职业培训由行业协会负责监督与管理,它受《职业教育法》约束;职业学校的组织、管理则由各州负责,其法律基础是各州的《学校法》或《职业义务教育法》。③受训者兼有双重身份。一方面受训者根据他与企业签订的培训合同在企业里接受培训,他是企业的学徒;另一方面,根据《学校法》,受训者在职业学校里接受理论课教学,他是学校的学生。④教学文件由两部分组成。企业严格按照联邦政府颁布的培训规章及培训大纲对学徒进行实践技能的培训;职业学校则遵循州文教部制定的教学计划、大纲对学生进行文化素养及理论知识的传授。⑤培训者由培训师傅和职校教师担任。在企业里实施实践技能培训的人称为培训师傅,在职业学校里教授普通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的人称为职校教师。⑥职业教育经费来源于两个渠道。企业及跨企业的培训费用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职业学校的费用则由国家及州、地方政府负担。

“双元制”实质上就是向年轻人提供职业培训,使其掌握职业能力,而不是简单地提供岗位培训,这种职业能力既包括业务能力,也包括社会能力等方面的内容。“双元制”是由政府对职业教育进行宏观管理,学校、行业主管部门和生产单位组织实施的三重负责制。据悉,德国约有7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直接进入企业中的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术培训,同时进入各类相应的职业学校学习基础知识。这种相互交叉、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为职业教育的实施和完成提供了保证,有利于在教学过程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有利于培养出既懂理论又有动手能力的生产和管理人员。

二、“双元制”模式的目的与优势

(一)“双元制”模式的目的

1.使受训者在接受教育和培训时既充分发展个性,又能成长为对社会负责的公民。

2.为受训者掌握宽广的从业理论、基本知识及职业技能打下扎实的基础,以便在广度和深度上均可根据需要扩展和补充。

3.使受训者具备独立工作与思考和与同事合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乐于进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使受训者有尽可能长的时间考虑自己的职业选择,为他们今后改行培训和更换职业创造条件。

(二)“双元制”模式的主要优势

与其他国家的职业教育相比,“双元制”模式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承认,学员乐意学习

德国教育的广泛性使大多数青年能接受职业基础教育。1975—1985年,原联邦德国参加职业培训的人数从1328925人增加到1831501人,达到历史最高规模。1988年,17—18岁的青年人共有161.5万人,其中74%就读于职业学校,26%就读于普通学校。1990年,90%以上的中等I级学校毕业生都先后接受了“双元制”职业培训。有资料显示,德国的就业人员中没有职业培训证书的比例只有3%,大多数就业人员都接受过职业教育或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

2.适应经济发展,节约培训费用

由于和经济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德国的职业教育可以不断更新,随时适应经济的变化。另外,培训过程中的生产成果也可以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实际上降低了培训费用。根据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计算,各种职业的实际培训费用平均只占名义培训费的60%。如果只有纯学校的职业培训方法,不可能在培训过程中取得一定的生产成果。另外还必须考虑到,在名义培训费中有1/3用于支付学徒的工资,这些钱可以转化为购买力和用于交付社会保险金。

3.学用一致降低了青年失业率

“双元制”培训由企业决定学徒的招收名额,这使得招收人数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相一致,这是靠计划无法实现的。根据德国政府的职业教育报告,学徒毕业后半年,大约只有15%的毕业生学用不对口,半数以上学生学用对口,这种和劳动力市场紧密联系的职业培训以及和企业联成一体的做法,极大地降低了青年失业率。

4.培养人才

“双元制”职业培训模式使学徒尽早地成为企业的一员,便于培养他们成为一名合格的、负责任的国家公民。同时,它是一种极其富有成效的教育制度。1991年在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举行的国际奥林匹克技能大赛上,德国选手以24个工种第一名的好成绩获得团体冠军,充分显示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高水平、高质量。

三、“双元制”模式的运作要点

在“双元制”模式里,学生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接受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教育。这种教育模式将企业与学校、理论知识传授和实践技能培训紧密结合在一起,是一种集学科本位教育模式和能力本位教育模式之优点的教育模式。

1.“双元制”模式的运作机理: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原则;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学生主动探究知识的欲望、动机和兴趣,形成学生学习的内驱力。

2.“双元制”模式的教学目标:①使学生既掌握宽广的从业理论知识,又具有较强的职业实践能力;②使学生既能充分发展个性,又能逐步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团结协作的工作精神。

3.“双元制”模式的教学程序:“双元制”的教学分职业学校的理论教学和企业的实训教学两大部分;学校的理论教学属学科本位教学模式,企业实训教学主要采用“四阶段教学法”,即准备、讲解、模仿和巩固四个阶段。

4.“双元制”模式的教学策略:①要制定一套完整、合理、有效的实施方案;②要选好理论知识与实践培训最佳的结合点;③要协调好企业与学校的关系,并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

四、“双元制”模式的考试制度

发达的教育体制还包括完善的考试制度。“双元制”模式的考试制度是“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整个培训的进程、内容并最后鉴定培训质量和学徒的职业技能。

考试、考核是检验职业教育质量的手段,只有客观、规范才能使其结果真实可信,才能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德国“双元制”模式之所以享有盛名,主要是因为其培训质量高,而高质量的培训又以客观、工整、规范的考试考核体系为保障。为了确保考试的客观性和独立性不受培训机构的影响,“双元制”职业教育考试由与培训无直接关系的行业协会承担。行业协会专门设有考试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相同人数的雇主和工会代表并且至少有一名职业学校教师组成。由于考试由行业协会组织实施,有利于考试按照《职业培训条例》的考试要求进行,而不是根据哪一个培训机构所传授的具体内容,从而更客观地评价职业教育的培训质量。“双元制”模式的考试强调统一规范性,同一职业或不同职业的相同科目的考试在同一时间举行,并按照统一标准评分。国家颁布的《职业培训条例》规定每一职业考试的最低标准,而不是直接负责考试,考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与此有关的重要法规有《职业教育法》《手工业法》《职业培训条例》和《标准考试条例》。《职业教育法》规定,各类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行业职业考试并办理职业资格证书。

(一)考试委员会

在德国共有各类行业协会500多个,每一行业协会专门设有考试委员会。《职业教育法》和《标准考试条例》规定,考试委员会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雇主和工会代表人数相同且至少应有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雇主和工会代表应占总人数的2/3。他们分别由当地的行业协会和工会推荐,代表教师则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名并征得行业协会同意。三方代表必须是职业考核的专家。考试委员会成员最后由行业协会任命,任期5年。任职是名誉性的,没有任何待遇。根据不同专业和不同的考生人数,对某一专业可设多个考试委员会,也可几个专业共设一个考试委员会。

(二)考试形式

德国“双元制”职业培训的特点决定了它的考试与其他教育体制下的考试有很大不同,特别是与单纯的学校职业教育不同。其考试分为中间考试和结业考试两种形式。“双元制”职业培训的中间考试与结业考试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1.中间考试

中间考试是为了检查学徒和企业在培训期间的学习和培训的情况,是审查学徒是否有资格参加结业考试的一项必要内容。中间考试没有及格和不及格之分,只有单科考试分数。考试成绩一方面可使考生了解自培训以来的学习情况以及与别人的差距,另一方面有利于行业协会及时发现问题,如企业或职业学校在培训中的弱点和不足。中间考试的命题由专业委员会或考试委员会负责。中间考试的具体方式也不尽相同,如商业职业的中间考试只进行知识方面的笔试,而工业领域中的职业的中间考试包括笔试和技能两部分。主管部门举办的中间考试和仅由企业进行的学习成绩检验是一个极为有益的补充。如果学徒没有中间考试,对他以后的培训没有必然的影响;但如果想参加结业考试,就必须先参加中间考试。有些学生学习虽然很努力,但未通过中间考试,就说明他可能不太适合从事该职业,这时他可选择其他要求较低的职业或不同的就业方向。

2.结业考试

德国《职业教育法》规定:“结业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应试者是否已经掌握所要求的技能,具备必要的实践及理论知识以及职业学校传授的对于职业培训十分重要的教学内容。”从中看出,结业考试的功能在于确认应试者是否已经具备了一个技术工人应该具备的资格。结业考试有以下特点:逐项进行的考试是结业考试最终唯一的决定基础;考试按最低要求设置;考试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考试强调学校和企业两个学习场所的合作;考试仅给出通过或不通过两种结果;考试是对能力的确定,而不是对人品的鉴定。结业考试方式通常有笔试和实际技能测试两种。目前,在笔试中主要采用问答题和选择题的形式;在实际技能测试中,主要是制作工件和工作过程测试。口试作为一种对所有应试者均采用的正规考试形式只在部分职业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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